隐名股东协议
隐名投资人(甲方):张 x
显名投资人(乙方):王 x、赵 x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 xx 市 xx 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
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 市路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即名义股东王 x、赵 x 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的出
资 500 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
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
出资在 XX 年 3 月 10 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
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张 x。
2、甲方的实际出资挂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
工商登记中以乙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王 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赵 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3、xx 市 xx 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4、xx 市 xx 有限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
利:
5、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
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
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6、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
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
任,具体方式如下:
7、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 xx 市 xx 有限公司全
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
益。
8、若 xx 市 xx 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
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9、其他条款。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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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人 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 xxx(以下简称
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 xx 商行专营 xx 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 xx 元整,
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xx 元整外,余人民币 xx 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
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 xx 元整后,即为 xx 商行的隐名合伙
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
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
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
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 x 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
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
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
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 xxxx 年 x 月 x 日起至 xxxx 年 x
月 x 日止共为 x 年 x 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
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