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 A 股系列指数编制细则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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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引言...................................................................................................................................2
2. 指数选样...........................................................................................................................4
3. 指数计算.........................................................................................................................10
4. 指数修正.........................................................................................................................14
5. 样本股的定期审核.........................................................................................................16
6. 样本股的临时调整.........................................................................................................20
7. 样本股备选名单.............................................................................................................25
8. 样本股股本与权重的维护.............................................................................................26
9. 行业变更.........................................................................................................................27
10. 指数管理.................................................................................................................28
11. 指数规则的修订和补充 .........................................................................................30
12. 信息披露.................................................................................................................31
13. 指数发布.................................................................................................................32
附录 A:自由流通量 .............................................................................................................34
附录 B:名词解释 .................................................................................................................37
附录 C:指数计算说明 .........................................................................................................39
联系我们.................................................................................................................................48
免责声明.................................................................................................................................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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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在沪深 300 指数的基础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构建了包括中证规
模指数系列、风格指数系列和行业指数系列在内的中证 A 股系列指
数,分别从规模特征、风格特征和行业特征角度反映 A 股市场表现,
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分析工具和业绩基准,并为指数产品和其他指数的
研究开发奠定基础。
中证规模指数系列
沪深 300 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 A 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成份指数,
其成份由 300 只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组成。
为反映市场上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以沪深 300 指数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大盘(中证 100 指数)、中盘(中
证 200 指数)、小盘(中证 500 指数)、大中盘(沪深 300 指数)、中
小盘(中证 700 指数)和大中小盘指数(中证 800 指数)在内的规模
指数体系。
沪深 300 风格指数系列
沪深 300 风格指数系列以沪深 300 指数为样本空间,该指数系
列共 4 只指数,包括沪深 300 成长指数和沪深 300 价值指数,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和沪深 300 相对价值指数。沪深 300 风格指数系
列的推出,从风格特征的角度进一步刻画了沪深 300 指数。
沪深 300 行业指数系列
将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按照行业分类标准划分为能源、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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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医药卫生、金融地产、信息技术、电信
业务与公用事业等 10 个行业,再以各行业全部股票作为样本编制指
数,形成 10 只沪深 300 行业指数。
中证流通指数
中证流通指数由沪深 A 股市场全部股票(不含未完成股改的股
票)组成,以自由流通量加权计算,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股票流通
部分的整体表现,为投资者提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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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指数选样
规模指数
样本空间
中证规模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 A 股股票组成:
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 A 股
总市值在全部沪深 A 股中排在前 30 位;
非 ST,*ST 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
无重大问题;
股价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剔除其他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应该剔除的股票。
选样方法
沪深 300 指数
计算样本空间内股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 A 股日均
成交金额与日均总市值;
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
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50%的股票;
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 A 股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
排名,选取排名在前 300 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中证 100 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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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按总市值大小降序排名,原则上挑选排名
前 100 名的股票组成样本。
中证 200 指数
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中非中证 100 指数样本股的 200 家公司股票
构成中证 200 指数样本股。
中证 500 指数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中证 500 指数的样本股选择:
第一步:将样本空间内股票扣除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及最
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 300 名的股票;
第二步: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
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股票;
第三步: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选取排名在前 500 名的股票作为中证 500 指数样本股。
中证 700 指数
中证 200 与中证 500 指数构成中证 700 指数样本股。
中证 800 指数
沪深 300 与中证 500 指数构成中证 800 指数样本股。
沪深 300 风格指数
成长因子与价值因子的计算
成长因子: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Sales)、净利润(Profit)增长
率和内部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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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因子:股息率(D/P)、市净率的倒数(B/P)、现金流与股价
的比例(CF/P)、市盈率的倒数(E/P)。
成长因子的计算
在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时,用过去 3 年的主营业务
收入与净利润数据采用回归方法确定长期增长趋势。
btaprofit
btaSales
t
t
+×=
+×=
其中 a 为斜率,b 为截距。
然后估算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 sales
和 profit 。
则
aless
a
salesG sales= ,
profit
a
profitG profit=
内部增长率 G=净资产收益率×(1-红利支付率)
价值因子的计算:
D/P=过去 1 年的现金红利/过去 1 年的日均总市值
E/P=过去 1 年的净利润/过去 1 年的日均总市值
B/P=最近一期报表的净资产/过去 1 年的日均总市值
CF/P=过去 1 年的净现金流量/过去 1 年的日均总市值
计算风格得分
计算出每只股票的 7 个变量值之后,在样本空间内对所有 7 个变
量值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各股票的风格得分。
对缺省值处理
若某股票的一个或者多个成长因子或者价值因子缺失,则采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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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同行业的平均值代替。
对因子进行极值调整
为确保用于标准化处理的市场均值不会因为极值而受到太大影
响,首先需对因子进行极值调整。
计算每一个因子时,先对样本空间内所有股票的数值按照升序排
列,缺失的数据不在排序之列。对于处在下端 5%或者上端 95%等级
的数值,分别设定为第 5%等级与 95%等级的数值。
计算因子得分(因子 Z 值)
用标准化方法计算公司的因子得分,方法如下:
Ζ =
股票经过极值调整后的因子数值-该因子的市场均值
该因子的标准差
计算风格得分
一个公司的成长得分是 3 个成长因子得分的均值,价值得分是其
4 个价值因子得分的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 )1
3 salesG profitG g
Z Z Z= + +成长得分
( )/ / / /
1
4 B P CF P E P D P
Z Z Z Z= + + +价值得分
若某股票的一个或者多个成长因子或者价值因子缺失,则采用该
股票同行业的平均值代替。
确定指数样本股
风格指数
第一步:选取成长得分最高的100只股票作为沪深300成长指数样本
股;
第二步:选取价值得分最高的100只股票作为沪深300价值指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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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相对风格指数
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和沪深 300 相对价值指数由沪深 300 指数
全部样本股组成,样本股的市值按照一定的风格权重分配到相对成长
与相对价值指数中。
第一步:将仅为成长指数样本股股票的成长风格权重设为1,价值风
格权重设为0;
第二步:将仅为价值指数样本股股票的价值风格权重设为1,成长风
格权重设为0;
第三步:将同时为沪深300成长指数和沪深300价值指数样本股的股
票,以及既不为沪深300成长也不为沪深300价值指数样本股的股票,
按照成长排名/价值排名进行升序排列,并按照下述标准进行风格系
数的分配:
成长排名/价值排名 风格权重
前1/3 75%成长、25%价值
中间1/3 50%成长、50%价值
后 1/3 25%成长、75%价值
沪深 300 行业指数
行业分类
借鉴国际主流行业分类方法,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特点进行调
整,将上市公司分为 10 个行业,各行业与行业小类对应关系如下表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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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行业小类
能源 能源设备与服务、石油、天然气与消费用燃料
原材料 化学制品、建筑材料、容器与包装、金属与采矿、纸类与林业产品
工业
航空航天与国防、建筑产品、建筑与工程、电气设备、机械制造、工业集团企业、
贸易公司与经销商、商业服务与商业用品、
航空货运与物流、航空公司、海运、公路与铁路、交通基本设施
可选消费 汽车与汽车零部件、家庭耐用消费品、休闲设备与用品、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
酒店、餐馆与休闲、综合消费者服务、媒体、经销商、百货商店、专营零售
主要消费 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饮料、食品、家常用品、个人用品
医药卫生 医疗保健、设备与用品、医疗保健提供商与服务、制药、生物科技
金融地产 银行、保险、资本市场、房地产管理和开发
信息技术 软件与服务、技术硬件与设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
电信业务 综合电信业务、无线电信业务、通信设备
公用事业 电力公用事业、燃气公用事业、复合型公用事业、水公用事业
注:行业小类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划分:
(1)如果公司某项主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
该项业务对应的行业;(2)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主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
但某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
的3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3)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业务的收
入和利润占到30%以上,则由专家组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确定行业归属。
选样方法
将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按行业分类方法划分为不同行业,进入各
自行业的全部股票形成相应行业指数的成份股。
中证流通指数
中证流通指数样本由已经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前已经全流通
以及新上市全流通的沪深两市 A 股股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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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指数计算
中证 A 股系列指数以“点”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
基日与基期
中证 100 指数以 2005 年 12 月 30 日为基日,基点为 1000 点。除
此之外的中证 A 股系列指数均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日,基点均
为 1000 点。
指数计算公式
中证 A 股系列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
中证规模指数系列、沪深 300 风格系列指数与沪深 300 行业指数计算
公式如下:
1000=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报告期指数
除数
其中,中证规模指数系列、沪深 300 成长指数、沪深 300 价值
指数与沪深 300 行业指数的调整市值 = ∑(股价×调整股本数),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与沪深 300 相对价值指数调整市值== ∑(股价×调整
股本数×风格权重)。除数亦称为基期。
指数计算中的调整股本数系根据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样本股股本
进行调整而获得。要计算调整股本数,需要确定自由流通量和分级靠
档两个因素。详细内容见第 条“自由流通量”和第 条“分级
靠档”。
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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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
性。具体内容见第 5 节“指数修正”。
指数的实时计算
中证 A 股系列指数实时计算,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格来自上海证
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
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行情系统提供的开盘参考价)计算开盘指数,
以后每 2 秒钟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其中各样本股的计算价
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行情系统提供的开盘参考价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当沪深证券交易所行情发生异常情况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视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计算指数。
自由流通量
为反映市场中实际可交易股份的股价变动情况,中证 A 股系列
指数剔除了上市公司股本中的不流通股份,以及由于战略持股性质或
其他原因导致的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剩下的股本部分称为自由流通股
本,也即自由流通量。
公司发行在外的 A 股总股本中,限售期内的限售股份和以下六
类股份属于基本不流通的股份:
(1) 公司创建者、家族、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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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有股
(3) 战略投资者持股
(4) 冻结股份
(5) 受限的员工持股
(6) 交叉持股
上市公司公告明确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超过 5%的股份,都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量=A 股总股本-非自由流通股本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多种公开的信息来源确定自由流通量。有
关自由流通量的详细内容请参见附录 A。
分级靠档
上市公司自由流通量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频繁地变化,为了
适度保持指数的稳定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中证 A 股系列指
数时,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即根据自由流通股本所占 A 股总股本
的比例(即自由流通比例)赋予 A 股总股本一定的加权比例,以使
用以计算指数的股本保持相对稳定。
自由流通比例=自由流通量/A 股总股本
调整股本数=A 股总股本×加权比例
沪深 300 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自由流
通股比例为 7%,则采用自由流通股本为加权比例;某股票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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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为 35%,则将总股本的 40%作为加权比例。
分级靠档表
自由流通比
例(%)
≤10 (10,20](20,30](30,40](40,50](50,60](60,70)(70,80) >80
加权比例
(%)
自由流
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分级靠档实例]
股票 股票 A 股票 B 股票 C
A 股总股本 100,000 8,000 5,000
非自由流通股本 91,000 4,500 900
自由流通量
= A 股总股本-非自由流通股本
9,000 3,500 4,100
自由流通比例
=自由流通量/ A 股总股本
% % %
加权比例 % 50% 100%
全收益指数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同时计算除中证流通外
中证系列指数的全收益指数的日收盘价数据。
全收益指数是价格指数的衍生指数,与价格指数的区别在于全收
益指数的计算中考虑了样本股股利收益的再投资效应,供投资者从不
同角度考量指数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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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指数修正
为保证指数的连续性,当样本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股本结
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中证 A 股系
列指数将进行修正。
修正公式
中证 A 股系列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修正公式为:
=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 修正后的调整市值
原除数 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
计算以后的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
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
然回落;全收益指数在样本股除息日前按照除息参考价予以
修正;
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
正指数,按照新的股本与市值计算样本股调整市值。
修正后调整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调整股本数 + 修正
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时,取其停牌前收盘价计算即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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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直至复牌;
股本变动:凡有样本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
股上市和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股本变化等),在样本股的股
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调整市值 = 收盘价×变动后的调整股本数 + 修正前
调整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样本股调整:当指数样本股定期调整或临时调整生效时,在
生效之日前修正指数。
风格权重调整:当指数样本风格权重调整生效时,在生效之
日前修正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与沪深 300 相对价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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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样本股的定期审核
中证规模指数、沪深 300 风格指数、沪深 300 行业指数依据样本
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审核一次样本股,并根据审
核结果调整指数样本股。
审核时间
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一般在每年的 6 月及 12 月的中上旬开会审
核中证 A 股系列指数,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分别是每年 7 月、1 月份
的第一个交易日。
审核参考依据
每年 6 月份审核样本股时,参考依据一般是上一年度 5 月 1 日至
审核年度 4 月 30 日(期间新上市股票为上市第四个交易日以来)的
交易数据及财务数据;每年 12 月份审核样本股时,参考依据一般是
上一年度 11 月 1 日至审核年度 10 月 31 日(期间新上市股票为上市
第四个交易日以来)的交易数据及财务数据。
样本股调整数量
定期调整指数样本时,沪深 300、中证 100 和中证 500 指数每次
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 10%。沪深 300 成长指数与沪深 300 价值指数每
次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 20%。
缓冲区规则
为有效降低指数样本股周转率,沪深 300、中证 100、中证 500、
沪深 300成长与沪深 300价值指数样本股定期调整时设置 20%的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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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中证规模指数
对沪深 300 指数,排名在前 240 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指数,排名
在 360 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对中证 100 指数,排名在前 80 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指数,排名
在 120 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对中证 500 指数,排名在前 400 名(中证 500 指数选样方法中步
骤 3 的排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指数,排名在 600 名(中证 500 指数
选样方法中步骤 3 的排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沪深 300 风格指数
对沪深 300 成长指数,成长得分排名在前 80 名的新样本优先进
入,成长得分值排名在前 120 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对沪深 300 价值指数,价值得分排名在前 80 名的新样本优先进
入,价值得分排名在前 120 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备选名单
对沪深 300、中证 100、中证 500 指数进行定期审核时,设置备
选名单用以定期调整之间的临时调整。详细内容见第 7 节“样本股备
选名单”。
长期停牌股票的处理
为增强指数可投资性,沪深 300、中证 100、中证 500 指数对长
期停牌股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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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指数样本股,在审查样本资格时:
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 3 个月,且仍未恢
复交易的样本股成为候选删除股票;
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连续停止交易接近 3 个月的样本
股,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须将上述样本股名单通知专家委员
会;
在交易数据参考时段内连续停止交易达到 3 个月,现已恢
复交易的样本股,如符合样本股标准,将保留在指数内;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须将上述样本股名单通知专家委员会。
对于尚未进入指数的股票,在审查样本资格时:
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 3 个月,且仍未恢
复交易的股票不能成为候选新进股票;
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接近 3 个月,且仍
未恢复交易的股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须将上述股票名单
通知专家委员会;
在交易数据参考时段内连续停止交易达到 3 个月的股票,
恢复交易 3 个月后才可以进入指数,指标依其恢复上市后
至考察截止日期计算。
财务亏损股票的处理
定期审核样本股时,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能成
为沪深 300、中证 100 与中证 500 指数的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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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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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样本股的临时调整
样本股的调入与调出
在成份公司有特殊事件发生,以致影响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对沪深 300、中证 100、中证 500 指数样本
股做出必要的调整。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样本股公司破产、退市、
暂停上市、增发、重组、收购、吸收合并和分拆等。以下 节至
节适用于沪深 300、中证 100 和中证 500, 适用于沪深 300 成长指
数与沪深 300 价值指数。
当沪深 300、中证 100 或中证 500 调整样本股时,中证 200、中
证 700、中证 800 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当沪深 300 指数中有样本股被剔除,它将被立即调出沪深 300 相
对风格指数。新进入沪深 300 指数的样本股的价值得分与成长得分根
据沪深 300 指数中同行业样本股的平均水平计算,并确定该股票的成
长权重和价值权重,据此分别或全部进入相对成长指数和相对价值指
数。
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临时调整时,沪深 300 成长指数与沪深
300价值指数的处理原则是“只出不进”。即如果沪深300指数中有
样本股被剔除,且此样本股属于沪深300成长指数或沪深300价值指
数,它将被立即调出该风格指数,该股票调出后不再增加新的股票来
替代被剔除的样本股。该风格指数样本股数量短期内可能不等于100
只,在下一次定期调整时调整为1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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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指数样本股调整实施前尽可能
早地公布样本股调整名单。
新发行股票
对新发行 A 股股票,在其上市后次日计入中证流通指数。
若新发行股票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发行总市值(公式为:发行
价*A 股总股本)排名在沪深 A 股市场前 10 位的新发行 A 股股票,
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将其纳入
沪深 300 指数与中证 100 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
A 股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当新发行股票符合快速进入指数的条件,但上市时间距下一次样
本股定期调整生效日不足 20 个交易日时,不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
则,与下次定期调整一并实施。
收购合并
样本股合并: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样本股资格,产生的
样本股空缺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填补。原样本股
保留在指数中至新公司股票进入指数止。
成份公司合并非成份公司:一家成份公司合并另一家非成份
公司时: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样本股资格。原样本股保
留在指数中至新公司股票进入指数止。
非成份公司合并成份公司:一家非成份公司收购或接管另一
家成份公司时:如果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排名高于备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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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则新公司股票成为指数样本,原样
本股保留在指数中至新公司股票进入指数止;否则,自该样
本股退市日起,由备选名单上排序最靠前的股票作为指数样
本。
非样本股之间的合并、分拆、收购和重组:如果这些行为导
致新成立的公司股票的总市值排名在全市场前 10 位,实施快
速进入规则。否则,在样本股定期调整时一并考虑。
分拆
一家成份公司分拆为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能否作
为指数样本需要视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排名都高于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
的股票,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
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被剔除以保持指数样本数量不
变。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于上市第二日计入指数,原被分
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数中至新样本进入指数止。
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中部分公司的排名高于原样本股中排
名最低的股票,则这些排名高于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的样本
股的公司股票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如果新进入的样本多于
两只,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被剔除以保持指数样本数
量不变。新样本于上市第二日计入指数,原被分拆公司股票
保留在指数中至新样本进入指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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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低于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的
股票,但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高于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高的股
票,则分拆形成的公司股票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被分拆公
司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新样本于上市第二日计入指数,原
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数中至新样本进入指数止。
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低于原成份中排名最低的股
票,同时低于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股票,则备选名单上排
序最靠前的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自原被分拆样本股退市之日
起,备选名单排序最靠前的公司股票计入指数。
停牌
当样本股停牌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根据其停牌原因,决定是
否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
暂停上市、退市
当成份公司暂停在 A 股上市或退市时,自暂停上市或退市之日
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替代。
破产
如果成份公司申请破产或被判令破产时,将尽快将其从指数样本
中剔除,并选取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收购、合并或拆分后新公司的风格得分
如样本公司发生收购或合并,收购合并后新公司价值得分和成长
得分与收购合并前总市值最大公司的风格得分保持一致。
24
如样本公司发生拆分,拆分成立的公司的价值得分与成长得分与
公司未拆分前保持一致。
25
7. 样本股备选名单
为提高指数样本股临时调整的可预期性和透明性,沪深 300、中
证 100 和中证 500 指数设置备选名单,用于样本股定期调整之间发生
的临时调整。
在每次样本股定期调整时,设置备选名单,备选名单中股票
数量一般为指数样本数量的 5%,沪深 300 指数设置 15 只备
选样本股,中证 100 指数设置 5 只备选样本股,中证 500 指
数设置 25 只备选样本股。
当指数因为样本退市、合并等原因出现样本空缺或其他原因
需要临时更换样本时,依次选择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
票作为样本股。
当备选名单中股票数量使用过半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及
时补充并公告新的备选名单。
26
8. 样本股股本与权重的维护
为确保指数能够及时反映相关股票的交易状况,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按照以下规则对指数样本股股本进行维护: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对股本进行维护;
对于非公司行为导致的自由流通股本变化每半年审核一次,
自由流通股本调整生效时间为每年 1 月和 7 月的第一个交易
日。
对于公司行为导致的股本变化,股本调整生效日一般与上市
公司公告标明的生效日一致,如果上市公司公告日晚于生效
日,则公告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股本调整生效日。
以下是常见的公司行为的股本调整日:
送(转)股:公司分配公告标明的除权基准日;
配股:配股发行公告标明的除权基准日和配股股份上市公告
标明的上市日;
增发:增发新股上市公告书标明的上市日;
27
9. 行业变更
行业分类的定期维护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不时会发生变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采用定期
维护与动态跟踪相结合的方式维护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每年 5 月份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年报重新审核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并在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前公布最新行业分类结
果。
行业分类的临时变更
当上市公司因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主营业务结构变动时,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重新审核并调整其行业归属。
当有新发行股票上市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在该股票上市前确
定其行业归属。
28
10. 指数管理
指数专家委员会
为规范指数运作,保障中证指数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设立指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由国内外指数编制、
指数化投资、市场研究的专家和知名学者组成。
指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中证指数编制方法的评估、建议和审
定,保障中证指数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指数专家委
员会负责指数样本股资格的审定,保证指数样本满足编制规
则的要求。指数专家委员会对其他涉及指数运作和业务发展
的事项提供建议。
一般情况下,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
也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每次会议应有超过半数的专
家出席,决定事项须经专家委员会集体表决,经出席会议的
2/3 以上的专家同意方为有效。
专家委员会的有关决议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布,一
般在非交易时段发布。
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聘任,原则上每两
年换届一次,委员可以续聘。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委员会主
席主持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
专家委员会秘书
29
指数专家委员会设秘书一名,委员会秘书负责委员联络、会议议
事和会议材料的准备,以及会议决议的落实。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负责中证 A 股系列指数的经营运作事宜。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负责按照指数规则对指数进行维护、管理和市场服
务。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专家委员会的决议。
30
11. 指数规则的修订和补充
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和指数用户的反馈,当指数专家委员会或者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意识到需要对指数规则进行修订或补充时,必须提
请指数专家委员会讨论。
指数规则的任何变化都必须经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不具备现场开会的条件时,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任何
规则的变化须经 2/3 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指数规则的调整须提早公布。
31
12. 信息披露
为保证指数的客观性、中立性和权威性,中证指数公司建立了严
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指数的透明、公开和公平。
任何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任何人包括指数公司人员和专家
委员不得私自向外界公开,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
信息披露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网站及其他。
样本股的定期审核结果一般提前两周公布;样本股调整方案
尽可能提前公布;指数编制和维护规则的重大调整一般提前
两周公布。
32
13. 指数发布
指数代码
指数名称 指数简称 上证所行情代码 深交所行情代码
沪深 300 指数 沪深 300 000300 399300
中证 100 指数 中证 100 000903 399903
中证 200 指数 中证 200 000904 399904
中证 500 指数 中证 500 000905 399905
中证 700 指数 中证 700 000907 399907
中证 800 指数 中证 800 000906 399906
沪深 300 成长指数 300 成长 000918 399918
沪深 300 价值指数 300 价值 000919 399919
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 300R 成长 000920 399920
沪深 300 相对价值指数 300R 价值 000921 399921
沪深 300 能源指数 300 能源 000908 399908
沪深 300 原材料指数 300 材料 000909 399909
沪深 300 工业指数 300 工业 000910 399910
沪深 300 可选消费指数 300 可选 000911 399911
沪深 300 主要消费指数 300 消费 000912 399912
沪深 300 医药卫生指数 300 医药 000913 399913
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 300 金融 000914 399914
沪深 300 信息技术指数 300 信息 000915 399915
沪深 300 电信业务指数 300 电信 000916 399916
沪深 300 公用事业指数 300 公用 000917 399917
33
中证流通指数 中证流通 000902 399902
发布渠道
中证 A 股系列指数行情通过各种广播形式向国内、国外广泛发
布。
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卫星广播行情发布系
统,实时发布指数行情。
通过路透社财经资讯系统(Reuters)和彭博财经资讯系统
(Bloomberg)向全球即时报道;
该指数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等媒体上每日公布;
同时通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每日对外发布。
全收益指数通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
每日收盘后对外发布。
发布频率
中证 A 股系列指数实时计算和发布,当前计算频率为每 2 秒一
次,指数报价每 6 秒更新一次。
34
附录 A:自由流通量
由于股份限售以及控股或战略性持股等原因,上市公司对外发行
的全部股份中有一部分股份在特定期限内几乎没有流动性,如果将此
部分股份计入指数,将无法准确反映指数样本的真实投资机会集。因
此,中证指数均采用自由流通量加权进行指数计算。
1、自由流通量范围
中证指数认定 A 股自由流通量为已发行并且可供投资者在公开
股票市场上买卖的 A 股部分。自由流通股本等于公司 A 股总股本中
剔除限售股份以及以下六类基本不流通的股份:
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包括公
司创始人或创始者家族所持有的股份,以及高管人员或董事、
监事等所拥有的股份;
国有股:由政府或者其分支机构持有的股份;
战略投资者持股:以追求长期战略利益为目标的战略投资者
在持股禁售期内持有的股份;
冻结股份:投资者持有的在解冻之前的被冻结股份;
受限制的员工持股:雇员在限售期内以各种形式持有的雇佣
公司的股份,包括通过雇员养老金计划、雇员或管理员工通
过年金渠道获得的持股等;
交叉持股:交叉持股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处于特定目的,互
35
相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份,而形成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现
象。
2、自由流通量的认定
1)在限售期内的限售股份均被认定为非自由流通股份;
2)非限售股份中,如果属于上述六类股份,且股东持有股份量
超过 5%或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股东合计持有股份量超过 5%,认定
为非自由流通量,低于 5%的,认为可以自由流通;
3)限售股份解禁后,其处理方式与非限售股份的处理方式相同。
3、信息来源
中证指数对自由流通量的认定和处理全部来源于可公开获得的
股东信息,即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实际控制人,发起人,战略投资
者(及冻结期),冻结股份,高管持股,员工持股;
定期报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战略投资者(及冻结期),
冻结股份,高管持股,员工持股,前十大股东等;
临时公告:股东持股变化报告、收购报告书、股权质押公告
等。
4、自由流通量的调整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实时跟踪股票自由流通股本的变化,并对股东
行为造成的自由流通量变化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调整生效时间分别
36
为每年 1 月 7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37
附录 B:名词解释
1. A 股 – 由我国大陆公司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供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 B 股 – 由我国大陆公司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供投资者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3. H 股 – 由我国大陆公司发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
票;
4. ST 股票 – 指由于连续 2 年亏损等原因,被监管部门特别处理的
股票;
5. *ST 股票 – 指被监管部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股票;
6. 除息除权报价 – 由上市公司分红、送股、配股等行为引起,由证
券交易所在该股票的除权(息)交易日开盘时发布的参考价格,
用以提示交易市场该股票因派息或发行股本增加,其内在价值已
被摊薄;
a) 派息
除息报价 = 除权前日收盘价 - 每股红利
b) 送股
1
=
+
除权前日收盘价
除权报价
送股比例
c) 配股
38
1
×
=
+
除权前日收盘价+配股价格 配股比例
除权报价
配股比例
d) 派息、送股、配股
1
×
=
+
除权前日收盘价-每股红利+配股价格 配股比例
除权报价
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39
附录 C:指数计算说明
假定选择三个股票作为样本股计算指数,以基日股票调整总市值
为基值,基点指数定为 1000 点。
无需要修正情况,指数正常计算
基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9,000 9% 9% 9,000 5 45,000
B 8,000 3,500 44% 50% 4,000 9 36,0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20 100,000
总调整市值 181,000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181,000 181,000 1000 1000
第一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9,000 9% 9% 9,000 45,900
B 8,000 3,500 44% 50% 4,000 36,2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19 95,000
总调整市值 177,100
指数计算
40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177,100 181,000 1000
分红派息指数不修正
假设股票 B 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 元,次日为除息日,指
数不予修正。
第二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9,000 9% 9% 9,000 45,450
B 8,000 3,500 44% 50% 4,000 36,4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96,000
总调整市值 177,850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177,850 181,000 1000
送股、配股时样本股除权的处理
假设股票 B 送股,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0 股,次日为除权基准日。
股票 C 配股,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配股价 18 元,次日开始停牌。
41
根据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股票 B 的除权报价为
元,指数需作修正。
指数修正
股票 总股本 流通股本 流通比例 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9,000 9% 9% 9,000 45,45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4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96,000
总调整市值 177,850
修正前总调整市值(元) 修正后总调整市值( 元) 原除数 新除数
(1) (2) (3) (3)*(2)/(1)
177,850 177,850 181,000 181,000
第三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9,000 9% 9% 9,000 44,10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0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96,000
总调整市值 176,100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176,100 181,000 1000
42
股本变动的处理
次日,股票 A 自由流通股本增加;股票 B 自次日起长期停牌。
指数修正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13,000 13% 20% 20,000 98,00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0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96,000
总调整市值 230,000
修正前总调整市值(元) 修正后总调整市值(元) 原除数 新除数
(1) (2) (3) (3)*(2)/(1)
176,100 230,000 181,000 236,400
第四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0,000 13,000 13% 20% 20,000 96,00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000
C 5,000 4,100 82% 100% 5,000 96,000
总调整市值 228,000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43
(1) (2) (3) (3)*(1)/(2)
228,000 236,400 1000
增发新股的处理
股票 A 增发 8000 新股次日起上市;股票 B 次日复牌交易;股票
C 配股成功,次日复牌交易,次日为除权基准日,股票 C 的除权报价
为(+18×)/(1+)=。
指数修正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03,68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000
C 6,500 5,330 82% 100% 6,500 123,000
总调整市值 262,680
修正前总调整市值(元) 修正后总调整市值( 元) 原除数 新除数
(1) (2) (3) (3)*(2)/(1)
228,000 262,680 236,400 272,358
第五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04,760
44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800
C 6,500 5,330 82% 100% 6,500 124,150
总调整市值 265,710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265,710 272,358 1000
第六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03,68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7,200
C 6,500 5,330 82% 100% 6,500 126,750
总调整市值 267,630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267,630 272,358 1000
股票 C 公布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实际配售结果为:总
股本增加至 6,230,流通股本增加至 5,300。次日为配售股份上市日。
45
指数修正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03,68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7,200
C 6,230 5,300 85% 100% 6,230 121,485
总调整市值 262,365
修正前总调整市值(元) 修正后总调整市值( 元) 原除数 新除数
(1) (2) (3) (3)*(2)/(1)
267,630 262,365 272,358 267,000
第七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05,840
B 16,000 7,000 44% 50% 8,000 36,800
C 6,230 5,300 85% 100% 6,230 122,108
总调整市值 264,748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264,748 267,000 1000
46
样本股调整的处理
股票 C 并购股票 B,股票 B 次日起退市,备选名单中 D 公司排
序最靠前。
指数修正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05,840
C 6,230 5,300 85% 100% 6,230 122,108
D 8,000 6,000 75% 80% 6,400 58,240
总调整市值 286,188
修正前总调整市值(元) 修正后总调整市值( 元) 原除数 新除数
(1) (2) (3) (3)*(2)/(1)
264,748 286,188 267,000 288,622
第八日
股票 总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 调整市值(元)
A 108,000 21,000 19% 20% 21,600 110,160
C 6,230 5,300 85% 100% 6,230 20 124,600
D 8,000 6,000 75% 80% 6,400 60,800
总调整市值 295,560
47
指数计算
总调整市值(元) 除数 基期指数 收盘指数
(1) (2) (3) (3)*(1)/(2)
295,560 288,622 1000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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