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郑财谈判(2011XDDL)57 号
项目编号: XDEC—A20111125
招 标 人: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一一 年 十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的委托,就该单位熊耳河清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
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
二、采购编号:郑财谈判(2011XDDL)57 号
三、谈判内容:郑州市熊耳河清淤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
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1 年 11 月 15 日-18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09 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
楼)。
六、谈判文件出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8:30-9:30 分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
楼)。
八、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 分整
其他有关事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派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渠萍萍、东青、林磊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电话: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5 日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关于“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
原项目编号:郑财谈判(2011XDDL)57 号
原公告日期:2011 年 11 月 15 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和《中国
财经报》网。
二、 更正内容:
原谈判公告中: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六、谈判文件出售信息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项
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将以上内容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谈判文件出售信息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副本、企业资质证、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它原公告内容不变。
三、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 6 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
联系人: 渠萍萍、东青、林磊
电话: 0371-68660783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5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2 合格投标人
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园林
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
贰级及以上资格。
3 接受澄清要求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发传真并
E-mail 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371-68850590;
E-mail:quping117@)。
4 谈判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5 谈判保证金
数 额:壹万元整;
交付时间:2011 年 11 月 22 日 17:00 前
单位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郑州银行淮河路支行
指定银行账号:905200820109056654
(注:现金交付的务必到兴达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的现金。)
6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地点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
农科楼三楼)
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8:30-9:30 分整
9 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 分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
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10 工 期 天
11 质量要求 合格
12 保修期限 执行国家规定
13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渠萍萍、东青、林磊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68850950
二、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第三章中所述的改造工程及伴随服务。
2.定义
. 采购人:前附表所述,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
. 代理机构: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河
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
5)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6) 前附表规定的内容
. 成交人: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 响应文件:指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 投标人:根据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
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工程:按照代理机构编制的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工
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
3.谈判费用
. 无论谈判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
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组成
.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要求及说明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除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
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
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
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 2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
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谈判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得谈判文件 3 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按前附表的要求送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 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
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谈判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谈判文件的修改
.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
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
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
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 除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
. 谈判函及附录;
. 投标预算书;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资格声明函;
. 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9.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 8 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
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
扩展)。
10. 报价
. 本次采购项目,报价时须写明投标总价、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投标
报价包含工程项目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 投标人依照省、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书,并
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 本工程投标预算价按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通知等)、施工图纸、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现行定额(2008 版《河南省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省、市有关最新造价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 施工图预算书应包括工程成本(综合基价、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
人材机差价)、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等各项费
用。
.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 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投工程的地理环境及各种主材的涨价等因素,
在投标报价中自主考虑风险包干系数。若投标人未报风险系数,招标人将
视为没有风险,工程决算时不再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
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
.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4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
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并以此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若缺项、漏项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该费用。
. 投标人对本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
选择报价的投标。
.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
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
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 谈判货币
.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2.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
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谈
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
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投标
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保证金的
有效期,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与没
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谈判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提供一份谈判保证金,谈判保
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递交地点和递交时间
的要求见前附表。
.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
件而予以拒绝。
. 未成交人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
利息);成交人谈判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支付招标代理机构的
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不计利息)。
.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响应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在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14.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
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响应文件封面、谈判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
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
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
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 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
他资料,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皮上写明项
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响应文件”字样。
. 未按本章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对响应
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6. 响应文件的提交
.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
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 迟交的响应文件
. 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并退回给投标人。
1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
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规
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
改”或“撤回”字样。
.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谈判
20. 谈判小组
. 谈判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谈判小组
进行,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参加谈判的专家由采购人在谈判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与投标
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
21.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
22. 开始
. 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并邀请所有投
标人参加。谈判会议由采购人主持,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 采购人将有效响应文件,送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23. 谈判程序:
. 谈判由代理机构主持;
.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由谈判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相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 谈判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单独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双
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工期、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任
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 谈判小组确认商务、技术等方面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 谈判小组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 2 轮报价;
.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
的投标人;
.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人,由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记录上签字;
. 在谈判过程中,凡遇到谈判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
谈判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谈判小组予以表决,
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 成交人的确定: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
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且低于政府采购审批价)的原则确定
成交人(若同时两家供应商报价均为最低,则由谈判小组确认质量、服务
和方案水平相对较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 谈判小组对于恶意竞标(即:报价明显偏低且又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能证明的),谈判小组可认定该供应
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便于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
要求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
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谈判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6. 谈判过程的保密
. 成交后,直到授予成交人成交通知书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谈判
过程有关的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
绝。
.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
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谈判
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 响应文件的澄清
.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
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
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
部分。
. 根据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凡属于谈判小组在谈判中发现的计算错误
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 谈判时,经采购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1 条有关规定的有效的响应文
件,才能提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确
定谈判投标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确定响应文件
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谈判小组将首先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技术
性审查,如果响应文件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
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
(1)资格声明函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不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
.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未经过正当渠道取得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3)工期或质量或保修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
作假方式投标的;
(7)最终谈判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8)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9.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正本与副本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投标
人同意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谈
判工作。
30. 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
荐二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确定成交人,也可以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六)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3 款所确定的成交人。
. 采购人将根据谈判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当确定
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
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
成交人。
32. 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
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 若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
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无效、拒绝所有投标的
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成交结果的公告
. 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经采购
人审批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郑州政府采
购网等网站进行公告。
.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4. 成交通知书
.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的依据。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
. 成交人如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
将废除授标,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
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
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其他
36. 投标人领取谈判文件时,须交谈判文件资料费 100 元/份。
37.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考
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8.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 年 12 月 24 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 号)
第四章 图纸或招标要求及说明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
响应文件
(封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1.谈判函及附录
(1)谈判函
致: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 据 贵 方 的 谈 判 文 件 ( 招 标 编 号 : 郑 财 谈 判 ( 2011XDDL ) 57 号 ), 签 字 代 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
下述文件,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谈判函及附录;
.投标预算书;
.优惠及服务承诺;
.资格声明函;
.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完成工程的竣工和保修,投标总价为人民 ,
大写为 。工期为: 日历天;质量: ;保修期限 。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郑财谈判
(2011XDDL)57 号]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详细审查了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们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没收谈判保证金。
6、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谈判函附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资质
级别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合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保证金
投标质量等级
投标工期
保修期限
投标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问题:
2.投标预算书
3.优惠及服务承诺
4.资格声明函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接受贵方[郑财谈判(2011XDDL)57 号]的投标邀请,自愿参加投标,现递交下列
文件并保证所有陈述是正确、有效的:
1. 工商局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质量认证证明(若有)
以上提供资料若有虚假,我单位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要求的内容请附后)
1.工商局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公司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招标编号为[郑财谈判(2011XDDL)57 号] (投标项目)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地址:
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质量认证证明(若有)
5.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
(附代理公司财务开据的收据复印件)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7.施工组织设计
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