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
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ZYHZFCG-2015-373)
采购人: 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 10 月 12 日
目 录
投标人注意事项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3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33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8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
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
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
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
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
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 1 至 3 年内
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
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2015]2259 号(临时)--001 确认
书批准,现就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
购项目(HZYHZFCG-2015-37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确定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供应
商若干家。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限额标准 80
万(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供应商范围内择
优选择。(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公布金额为准)。
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并签订
《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协议书》。采购单
位在有效期内,按照政府采购预算,通过议价或竞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供
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的约定以及投标承诺,签订《余杭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
定点合同》。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
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
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入围数量按有效投标总数的 80%计
算(如入围数量出现小数点,采取进位方法确定最终入围数量),如有特殊
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
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不包含暂定三级);
3、谢绝联合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
2015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七、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
(1)已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余杭区政府采
购网( 0571-86201955
进行确认;
(2)已在省网注册的供应商,可以使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用
户名及密码登陆余杭区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致电 0571-86201955 进
行确认;2014 年 11 月 19 日之后在省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登陆余杭区政府
采购网完善注册资料并将书面材料送至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并致电 0571-86201955 进行确认;
2、现场报名: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须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杭州市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
府采购窗口;
注 : 建 议 尚 未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尽 快 通 过 余 杭 区 政 府 采 购 网
(
“余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本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
成余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
八、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物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不包含三级暂定);
5、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本年度内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
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
件备查。
九、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5 年 11 月 03 日 09:40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
议):
2015 年 11 月 03 日 09:40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1、单位联系人:陈雨;联系电话:89180113
2、项目负责人:王丹青;联系电话:89262300;传真:89360706
3、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质疑受理咨
询电话:0571-86201955
十三、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
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
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0571-89180113。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
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政府采购窗口。
十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 10000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129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
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
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
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杭州银行咨询电话:0571- 8927300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5-373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4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
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7
1)根据 2016 年余杭区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房屋日常养护维护 12 元
/平方米.年,供电设备运行维护 6 元/平方米.年,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3 元/平方米.
年,电梯运行维护 16000 元/梯.年,分体式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3 元/平方米.年,传
达保安秩序管理 20 元/平方米.年,环境卫生管理 16 元/平方米.年,绿化管理 4 元/
平方米.年,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定额标准,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
2)根据 2016 年余杭区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消防设施维护 3 元/平方
米.年, 监控设施、弱电网络系统维护 3 元/平方米.年,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5 元
/平方米.年,投标单位在报价文件《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中若选报以上项目
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定额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
付款等行为。
2、定义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遵守“关于印发《余杭
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联合投标规则》的通知(余公资〔2015〕1
号 ) ” 文 件 相 关 规 定 , 文 件 下 载 地 址 :
或
645 。
、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
〔2015〕1 号)的规定,凡已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
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
信息请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
企业信用融资”版块中查询。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
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
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
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
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
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
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
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
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
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
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
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的相关条款。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
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
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
购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
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提倡采用 A4 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
订成册。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六份
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
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
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
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
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
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
标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在规定
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
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
17、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18、开标程序: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
签字确认;
、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报价文
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
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
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
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
确认,授权代表未到场确认或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开标会结束。
六、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20、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
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
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
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
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推荐入围供应商。根据评标情况,推荐入围供应商。
22、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
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
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
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
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24、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
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
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
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
有效;
、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
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超出 2016 年余杭区级部门预算
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的;
、投标人的《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中所选的物业服务项目报
价超出 2016 年余杭区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的;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
受的附加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
情况。
26、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
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
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
有投标人。
27、评标内容的保密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
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8、 推荐中标单位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
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9、定标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
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
因。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0、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
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
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采购单位不
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
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
生效。
31、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多份,除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
目须提供三份外,其余须提供两份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3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采购人收取。
33、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
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 1 至 3 年内禁
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
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34、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
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1-89180113)
投诉。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5、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
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
和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
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均须盖章):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
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投标(开标)一览表》
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报价计价单位按建筑面积 元/每平方米•年计算。
(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人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
、目录;
、评分响应表;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理念、
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
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服务计划及承诺;
(2)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组织架构、主要管理流程,
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
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
(3)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
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及
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的物业管理与
服务方案,须有详细计划及实施措施,针对本项目的重点、特点和难点分析
及解决措施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方案;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方案:
① ①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方案;
① ①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方案;
① ①电梯系统管理维护方案;
① ①空调系统管理维护方案;
(3)物业管理区域内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及巡查方案;
(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5)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管理维护方案。
、物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对物业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
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抗台、抗震等紧急预案;
(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的安全防范巡查、应急供电系统、
给排水设备、空调系统、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应急检修措施等;
、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编制、工作职能
组织运行图,阐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
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人员安排及上岗素质要求:
(1)人员岗位安排分配明细情况,包括人员数量、配备是否合理,各
岗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
(2)各岗位人员素质情况;
、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及相关说明;
、物业从业人员费用选配表及相关说明;
其他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明确承诺:若本公司中标,将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和政
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全体物业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
费用;
、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
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
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
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均须盖章):
、目录;
▲、投标响应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的物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
件(不包含三级暂定);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如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各项
荣誉证书、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社保部门盖章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税务部门盖章的投标单
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4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表;
、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物业管
理方面的主要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单位验收报告复印件(以
签订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协议书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
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原件:如合同、协议书等,予以确认
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
如投标人提供的协议书、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
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
▲、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价的特别承诺;
、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
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排列,入围数量按有效投标总数的 80%计算(如入围数量出现小数点,采
取进位方法确定最终入围数量),如有特殊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评标内容及标准
、价格分(25 分)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
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
位)。
、技术、商务分(75 分)
(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
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数
(2)、评分细则如下:
技术分( 分):
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内容 分值(分)
1、物业管理
理念
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
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
式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
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0-2 分)
2、组织架构 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
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
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
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0-2 分)
3、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
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公众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
等,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
家和行业标准(0-2 分)
4、投标人对
本 次 物 管 项
目的理解
投标人是否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对
本次物管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和
渗透(0-2 分)
5、物管区域
房 屋 日 常 管
理和维护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方案比
较,酌情给分(0-4 分)
6、物业管理
区 域 内 共 用
设 备 管 理 与
维 修 养 护 方
案
1)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方案比较,酌情给分(0-2
分);
2)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方案比较,酌情给分(0-2
分);
3)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方案比较,酌情给分(0-2
分);
4)空调系统管理维护方案比较,酌情给分(0-2
分)
7、保安秩序
管 理 及 巡 查
方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及巡查方案比
较,酌情给分(0-3 分)
8、环境卫生
管理方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比较,酌情给
分(0-4 分)
9、绿化管理
维护方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管理维护方案比较,酌情给
分(0-3 分)
10、物业突发
事 件 的 应 急
措施
1)对物业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
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
措施(2 分);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抗台、
抗震等紧急预案(2 分);
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的安全防范巡
查、应急供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空调系统、电
气照明装置等设备应急检修措施等(2 分);
11、组织实施
方案
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
作性等,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编制、工
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管理
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
核办法目录、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
和要点等。
12、项目实施
的 人 员 安 排
情况
1)人员岗位安排分配明细情况比较,包括人员数
量、配备是否合理,各岗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
入是否经优化配置、符合采购需求(5 分);
2)各岗位人员素质情况比较,是否合理,是否符
合采购需求(4 分)。
13、优惠承诺
和 特 色 服 务
情况
是否给出实质性的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对后
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其他特色服务和
响应措施等情况。
14、特约服务
报价
1)特约物业服务种类及性价比比较,酌情给分
(0-3 分)
2)物业从业人员费用报价比较,酌情给分(0-3
分)
商务分( 分):
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内容 分值(分)
1、投标人获
得的荣誉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各项
荣誉情况,酌情给分
2、质量管理
体系
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投标人纳
税、社保及财
务状况
1)社保部门盖章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
的证明(1 分);
2)税务部门盖章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
的证明(1 分);
3)投标单位 2014 年度财务状况(0-1 分)
4、投标人类
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物业管理服
务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单位验
收报告复印件(以签订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在项
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
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原件:如合同
或用户验收报告等,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是否有良
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如投标人提供
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
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
至认定投标无效;
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 6 分。
5、投标文件
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
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
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
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扣 分,
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37、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
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与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与内容: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
点采购项目
确定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供应
商若干家。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限额标准 80
万(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供应商范围内择
优选择。(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公布金额为准)。
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并签订
《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协议书》。采购单
位在有效期内,按照政府采购预算,通过议价或竞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供
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的约定以及投标承诺,签订《余杭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
定点合同》。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
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
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入围数量按有效投标总数的 80%计
算(如入围数量出现小数点,采取进位方法确定最终入围数量),如有特殊
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房屋日常养护维护
1、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
梯、通风道、大厅大面积玻璃顶等的日常巡查和养护维修;外墙幕墙的养护
和维修。
2、服务质量标准:
(1)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
(2)玻璃无破裂,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
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能立即修复的涉及安全性的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
隐患。
(3)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地板平整不起壳、无遗
缺,吊顶无污(水)渍、开缝和破损。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保障畅通;雨前及时巡查,排除隐患。
发现过滤网及管道破损及时修复或更换。
(5)发现屋面或其他防水层有气鼓、破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屋面、
墙面有渗漏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安排专项修理。
(6)及时完成家具、设备等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确保不超过
24小时,确保家具、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
(二)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
供电系统
1、服务内容: 对区域内的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
电开水炉、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所需费用全部包含
在本次投标价中,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2、服务质量标准:
(1) 负责各类照明灯具、泛光照明系统、供用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
维护修理。
(2)保证整个大楼的供电安全。
(3) 应急供电系统运行正常。
(4) 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供电系
统
给排水系统
1、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区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
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
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
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
2、服务质量标准:
(1) 每半年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 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 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水泵、管道进行防锈处理。
(4)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 GB5749
一 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清洗消毒、作业人员健康检查以及水质检测参照建设部、卫生部《城市供水
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67 号)执行。请有资质人员定期清洗水箱,每年
不少于 1 次,并提供清洗后水质检测报告。
(5)每季度对水质处理、消毒装置、电开水炉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6)每年至少清理污水化粪池一次,确保排水微量元素等达标。
电梯系统
1.服务内容:全责保养维护
2.服务质量标准:
保证电梯的 24 小时正常运转使用。
每月 2 次由技术人员上门维保,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 15 天,按工艺和
规范对电梯作机电上之安全检查及各机件之加油润滑、清理点检、性能调整
等作业。
临时故障紧急修理,接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现场检修。
空调系统
1、服务内容:所有空调的日常养护维修,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投标
价中。
2、服务质量标准:
(1) 每半年对内置滤网清洗一次。
(2) 定期检查保养,及时排除故障。
(3) 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三)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1、服务内容: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
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
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
刊信件收发等,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件人授权后方
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
处理治安及共他突发事件;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负责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2、服务质量标准:
(1)门卫值班。
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戴规范,
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文明执勤,训练有
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出入
口安排 24 小时值勤,建立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
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行政区域内,维护行政区域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
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行政区域内。
(2)巡查。
规划公安使用范围以内安排 24 小时巡查。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
视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
重点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巡视时必
须使用巡更设备。监控室应保持巡更记录。在接到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
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发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如巡视时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并执行相应的应
急预案。
(3) 停车管理。
管辖区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
非机动车应实行定点停放。对进出管辖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
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有序停放。
(4) 突发事件处理。
按照要求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在物业办公室张榜
悬挂。在各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
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
事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
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
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
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待上访人员做到耐心说服,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
(四) 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内容:大楼内的楼梯、大厅、走廊、屋顶天台、吊顶、平台、雨
棚、卫生间、茶水间、花盆、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的
台(地)面、明沟、墙面、门、窗、灯具、果壳箱等设施和器皿,楼宇外墙
等所有公共部位设施,道路、园林、停车场(库)、垃圾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
设施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和灭“四害”等
所有环境卫生保洁。具体如下:
(1)公共场所日常服务内容:水泥地面、石材地面、扶手、门窗玻璃、
门及门窗框及有关附体,沙发、桌子、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天花
板、栏杆、消防楼梯区域等,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等杂物,无积灰、印迹、污
渍。
(2)门厅、办公区域等特定区域保洁服务内容:地面、大厅石材墙面、
天花板、大厅、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灯具、音响、垃圾桶等
公用设施表面及卫生间,办公室内储物柜和桌椅表面等严格按要求做好清洁、
清运及日常消杀工作,无积灰、印迹、污渍。桌面简单整理等,随时保持清
洁。外墙每半年清洗一次,石材、灯具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暂时空置的房
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保洁,确保地面、桌面、玻璃面整洁干净。白色墙面及
顶面如有污渍等应及时清除,墙面去污后及时用乳胶漆补刷。
(3) 顶篷等边缘区域服务内容:屋顶屋面、沟槽、地面、雨篷及边角
区域,各种附体的表面清洁,大厅遮阳卷帘清洁且保持运行正常。
(4 )水电和设备等设施类服务内容:一般机器表面清洁(有特殊规定
的设备除外),消防设施、空调的过滤网际外壳洗尘与保洁。
(5) 窗帘服务内容:保持窗帘表面清洁,普通窗帘根据窗帘清洁情况
定时拆装清洗,布质窗帘一年清洗一次。
(6)玻璃门、地、屏上无污渍、无灰尘及手印,表面光亮色泽一致;
地面无污渍、灰尘、水渍及鞋印,洁净光亮、无灰尘及手印,整洁光亮。
(7)不锈钢保洁服务内容:包括所有不锈钢制品、设施、设备,除有明确
规定的保洁要求外,至少每二个月用不锈钢油保养一次。哑光不锈钢表面无
污渍、无灰尘;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三米内能清晰映出人影。
(8)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缘,垃圾不
在筒箱内过夜。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
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每周消毒一次,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垃圾清运
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各类垃圾运到规定
的地方,再将垃圾运到垃圾转运站,其中公共区、卫生间无堆积垃圾。化粪
池、污水池及时清理,确保排放指标正常。
2、服务质量标准:
围墙内的道路、停车场和门前“三包”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形
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阻塞等。做到每
日清扫两次,巡回保洁。
未列入的且为正常保洁工作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保洁工作的项目、部
位均包括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成交人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保洁服务(保洁用品
等所需费用全部包括在服务费中)。
建立“四害”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
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
杀药物和设施;“除四害”实施单位须具有杭州市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颁
发的《杭州市病媒生物消杀专业机构资质证书》,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杭州
市爱卫会“除四害”相关规定及验收标准,并视特殊情况增加次数,相关材料
及药品等应计入服务费。
(五) 绿化管理
1、服务内容:大楼使用范围内的绿化带的树木、花草、色块等的日常
养护和管理。根据大楼实际及现摆放情况提出更好的设计方案,做好室内绿
化摆放和会议摆花等工作。
2、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定期除草、修剪制度,确保绿化无杂草、造型规
整;及时喷洒农药、浇水施肥,确保绿化养护期内 100%存活。具体要求如
下:
1)花坛和花景。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
防治。花坛和花景做到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好。
2)室内花木。保持常年鲜艳,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更换,重大节假日摆
放应体现节日气氛,美观大气。根据一年四季的变化更换花木,特殊情况按
需更新。
(六) 其他管理
根据采购单位需要提供综合会议、活动服务等各类活动的劳动服务,制
定完备的会务服务工作流程、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以及配合采购
单位完成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综合维修及巡查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和
处理等。
三、特殊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环境卫生
(1)实行“零打扰”、“无滞留”、“不损伤”服务。即第一次保洁须在使用前
清洁完毕,并且做到随脏随清不影响使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及场所丢弃废
物滞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保洁用清洗剂及工具不损伤清洁物表面和牢固
度;
(2)院外墙无乱贴、涂、划之物。做好符合辖区要求的门前“三包”。
(二)工作时间
保洁、工程综合维修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业主上班前一小时,下班时间
为业主下班后半小时;遇重大活动应增加人员,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特
殊时期,24 小时到场服务,增援力量配备充足。
(三)人员变动备案
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相对稳定,特殊情况有变化,需提前告知采购单位管
理部门,并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人员到位相互对接时间不少于一
周,新到人员档案信息及时备案到采购单位。
(四)定期反馈制度
物业管理处须建立阶段性物业服务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每月以书面形式
向对口管理部门报送当月物业服务安排、检查及执行完成情况。
注:以上所有的工作,均需建立工台帐制度以备查与考核。
四、 其他
(1)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
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在维保范围
项目,供应商无任何理由拒绝保养维修。
(2)服务方须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管理主管、工程综合维修人员、保
安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如果服务方不能提供,则采购单
位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其他人员聘用须将人员信息向物管委员会备案。
(3)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
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管理主管和工程综合维修人员提前 20
天、保安提前 10 天、保洁提前 7 天告知业主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
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业主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
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
(4)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管理服务人员提供相
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为保证服务人员的技能素
质、队伍的相对稳定,应保障关键技术岗位如分中心主管、音控人员、设备
维护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在业主区域物业办公场所张榜公布符合法规的管
理服务人员劳动待遇开支。
(5)管理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服装样式体现岗位特色和方便
不同岗位操作,并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认可。
(6)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
要求进行定期短期培训。需要时,应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服务人员的集中
培训。
(7)服务方需建立上岗前培训制度,并通过考试方式,经投标人同意
准许上岗。
(8)服务方应承诺在合同期内,为承包区域内提供物业安保、保洁、
会议服务、水电与设备维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9)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服务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服务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单位或第
三方的检查。服务方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单位有权要
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10)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对中标单位的满意率达到
95%,采购单位可随时要求成交人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满意率调查。
(11)如今后物业服务范围增加,采购单位将按成交单价根据有关规定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各投标人须按省、市、余杭区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有
关标准和规范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基本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 99%;
3、维修、报修及时率 100%,返修率小于 1%;;
4、服务有效投诉少于 1%,处理率 100%;
5、满意率 95%以上。
六、管理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其中,分项目费用包括采
购单位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单项服务内容。
2、服务方需承担相关所需物业保洁和维护设备、工具及所有保洁消耗
品。供应商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且不
能与物管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应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对讲机、电话、
传真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等物品)。
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缺岗的,按其岗位平均每月人员开支的标准扣除
服务费。 扣除的费用采购单位可用于其他顶岗人员的加班或奖励费用。
4、每月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报告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收支
情况的财务报表,供采购单位审核。
5、供应商要制定财务预算,年终要进行财务专项决算并进行财务审计,
审计结果报采购单位。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
人的要求延续提供 1-2 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八、相关场地提供
采购单位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九、检查与考核
1、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供
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单位或第三
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
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2、采购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
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每季对“传达、保安和秩序管理”,“环境卫
生”,“综合维修”等内容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一、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协议书
主要条款
编号:
采购机构(甲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乙方):
第一条 有效期
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有效期为《余杭
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视执行情况酌情延长或提前结束
协议的执行。乙方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
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 履约保证金
(一)协议书签订时,乙方已交纳的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自动转
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二) 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采购单位交纳相当于合同
总额 5%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
该保证金在采购单位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第三条 费用结算方式
按照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分期支付方法支付,并按约定的时间
和数额支付。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除下列 8 点之外,如双方认为需要
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1. 外观: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
方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2. 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消
防系统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特定维修机构报
修;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
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乙方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
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环境卫生:乙方根据物管区域的不同分布和采购需求每日需安排一定
保洁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采购单位下班时间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
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乙方保证
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5.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
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6. 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延迟;
7. 甲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可随时组织进行对乙方物
业服务的综合考评;
8. 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服务保证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
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六条 投诉制度
1、采购单位向甲方反映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调查核实,经核
实确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在甲方和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
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
究乙方违约责任:通报批评;取消物业管理定点供应商资格;没收保证金;
在一至三年内不能参加政府采购,并追究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采
购单位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1)对乙方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到 3 次;
(2)乙方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采购单位收取费用的;
(3)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乙方擅自将业务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4)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出现重大损失的;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采购单位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书的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
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监管处罚制度
在定点采购期间,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根据合同
或协议书的要求,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履约保证金;情
节严重的,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暂停或取消乙方定点采购中标
资格,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网上公开曝光,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浙江省、杭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2)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投标承诺提供服务的;
(4)定点采购最高限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5)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表的;
(6) 被投诉质疑,经证实情况严重的;
(7)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的;
(8)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
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
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
律效力。
3、所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
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多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二、余杭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鉴证方:
甲 、 乙 双 方 根 据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HZYHZFCG-2015-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地
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甲方(采购单位)委托乙方(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物业名称)
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采购机构作为合同鉴证
方。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
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单
位将视作认同。
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 “管理服务” 系指乙方按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
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
服务。
4. “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单位。
5. “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
6.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
7. “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投标文件和投标
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乡/镇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
物业管理范围(附规划平面图):
第四条 委托管理事项
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采
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第五条 合同期限
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合同期满,乙方应
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 1-2 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第六条 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甲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
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等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 物业管理收费
本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 万元,按建筑面积分摊后收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
有物业管理及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
费用。
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
乙方承诺,接收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
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
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
的费用;
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4、合理性原则。与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
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八条 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进场服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
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在次季度第一月的 15 日前支付给乙方上一季度物业
管理费。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 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5%的
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
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
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
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 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
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
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第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除下列 8 点之外,如双方认为需要
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1. 外观: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
方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2. 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消
防系统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特定维修机构报
修;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
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乙方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
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环境卫生:乙方根据分馆的不同分布和采购需求每日需安排一定保洁
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甲方下班时间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
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乙方保证保洁人员
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5.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
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6. 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
7. 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可随时组织进行对乙方物业服务的
综合考评;
8. 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经营制约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
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
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
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 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
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
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 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
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
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
二十四小时工作。
4. 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
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5. 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 ),
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
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 元/次累计扣除当
季度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
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
负担。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
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
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
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7. 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
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8. 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
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
纳有关税、费。
9. 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
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
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10.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
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
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
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
费用连同 15%行政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
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
图,交由甲方备案。
12. 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
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
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
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
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
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3. 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
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
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
约束。
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
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4.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
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
责任。
15.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
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6. 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17.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第十三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及责任:
1 终止
提前终止
如果甲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
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甲方支付给乙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超过两次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
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
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
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
金;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
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
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须支付
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五倍金额的赔偿金。
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
此条适用于上述 、、、、 五条。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
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承包。
乙方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
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
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服务期满,承包自然终止。在承包服务期内乙方服务
通过甲方有关评分标准并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可协商在下一年度续约。
2. 承包终止后果
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
保证金的效力。
上述 、 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
给甲方。
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
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
处理,乙方支付甲方代理费及 10%的手续费。
3. 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
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
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
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
料;
(6)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7)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
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
避险措施。
(8)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
(9)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
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
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
活动;
(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
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
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
监督;
(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
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8)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
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
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
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
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第十六条 乙方的人员配置
1. 乙方的人员配置
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骨干人员。骨干人
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
重大、紧急事件;每月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2. 物业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
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4)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除乙方
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甲方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
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
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交易中心
鉴证后方可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
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HZYHZFCG-2015-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备注
1 房屋日常养护维护 元/平方米.年
2 供电设备运行维护 元/平方米. 年
3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元/平方米. 年
4 分体式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元/平方米. 年
5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元/平方米. 年
6 环境卫生管理 元/平方米. 年
7 绿化管理 元/平方米. 年
人民币小写:投标报
价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其它 电梯系统管理维护 元/梯. 年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不得缺项。
2、以上报价应包含人工费用、维修费用、物耗费用、添置费用、管理
酬金、税费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
3、根据 2016 年余杭区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房屋日常养护
维护 12 元/平方米.年,供电设备运行维护 6 元/平方米.年,给排水设备运行
维护 3 元/平方米.年,电梯运行维护 16000 元/梯.年,分体式空调系统运行维
护 3 元/平方米.年,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20 元/平方米.年,环境卫生管理 16 元
/平方米.年,绿化管理 4 元/平方米.年,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均
不得超过以上定额标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提供如下优惠条件:
5、对所附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是否有异议?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二、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
序号 特约服务内容名称 金额 服务内容说明
1 消防设施管理维护 元/平方米.年
2 监控设施、弱电网络系统维护 元/平方米.年
3 大楼石材日常养护 元/平方米.次
4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元/平方米.年
5 学生宿舍管理 元/人.年
6 食堂管理(厨师) 元/人.年
7 食堂管理(勤杂等) 元/人.年
8 高配电管理 元/人.年
9 外墙清洗费 元/平方米.次
10 迎宾、客服、会务 元/人.年
11 司机 元/人.年
12 家政服务 元/人.小时
13 变配电维护管理 元/平方米.年
14 锅炉管理 元/平方米.年
15 安全管理 元/平方米.年
16 楼控管理 元/平方米.年
17 网络通讯管理 元/平方米.年
18 门禁管理 元/平方米.年
19 有线电视管理 元/平方米.年
20 标识管理 元/平方米.年
21 测量计量装置管理 元/平方米.年
注:1、特约物业服务系指定点供应商在完成基础物业管理服务,根据自
身的经营机制和服务能力,可以提供给采购单位的特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2、若认为“本表”所列特约服务内容还有补充,可以自行增加。
3、根据2016年余杭区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消防设施维护3
元/平方米.年, 监控设施、弱电网络系统维护3元/平方米.年,中央空调系统
运行维护5元/平方米.年,投标单位在报价文件《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
中若选报以上项目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定额标准。
4、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服务,如采
购单位对除基本物业管理服务之外另有要求的,可以根据“本表”和定点供应
商进行特约物业管理内容增减谈判,物业管理费合同总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
预算价。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签
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三、物业从业人员费用选配表
单位:元
序号 岗位 人数 月工资标准 月工资 年工资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秩序维护部(专职) 1
3 秩序维护部(兼职) 1
4 保洁绿化部(专职) 1
5 保洁绿化部(兼职) 1
6 工程维修部(专职) 1
7 工程维修部(兼职) 1
8 会务接待(专职) 1
9 会务接待(兼职) 1
10 勤杂工(专职) 1
11 勤杂工(兼职) 1
12 其他(专职) 1
13 其他(兼职) 1
注: 1、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上表中“月工资”项目必须
包含员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2、兼职是指:在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允许该人员承接其他项
目工作;专职是指:该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不得另行承担其他项目工作。
3、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服务,如
采购单位对服务人员另有要求的,可以根据“本表”和定点供应商进行物业管
理费收费金额增减谈判,物业管理费合同总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四、评分响应表
项目编号:HZYHZFCG-2015-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页码
一 技术分
1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2 ……
……
二 商务分
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
……
注:评分响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五、劳动力投入计划
附表A: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名 页码
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
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
性别
年龄
职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资质证书编号
其他资质情况
联系电话
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等证明文件附后。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
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附表 B: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姓名
本项目
拟任岗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务/职称 本岗工龄 备注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
文件页码。
六、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表
序号 承诺服务内容 承诺服务标准 承诺服务责任及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表
序号 承诺服务内容 承诺服务标准 承诺服务责任及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签
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八、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
权 代 表 姓 名 ) ( 职 务 、 职 称 ) 为 全 权 代 表 ,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15- )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
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商务/技术文
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
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 60 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
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
不被退还。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
标人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采购相关工作。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
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
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
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
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项
目编号:HZYHZFCG-2015- )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
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
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告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20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名称
地址
经营范围
成立时间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 技术人员数
资产总额 净资产
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是否依法纳税 是否参加社保
投
标
人
概
况
单位优势及投标品牌特点:可包括以下一些内容(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在本地售后服务机
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址:
人员状况: 联系电话:
(可另附纸说明)
十一、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简要描述
项目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项目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十二、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1、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包装封面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开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2、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报价文件
(唱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十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