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
罪国价格瞒骗坝状及反价格瞒骗傩制建立
陈 俊
(新疆财经学院,新疆 鸟鲁木齐 830012)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 WTO,进出口贸易量高速增长。但由于进出口商追逐非法利益,进出口价格瞒骗现象日渐凸显,
并已对我国关税税收以及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本文从定义和主要手段入手,分析了我国价格瞒骗现状和形
成原因,提出了建立反价格瞒骗体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海关;价格瞒骗
世界海关组织反价格瞒骗联合专家组把价格瞒骗定义
为“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价格时的欺诈行为”。进出口商
通常为满足个人私利,在向海关进行申报时扭曲成交价格,
致使申报价格存在风险。这种以少纳、不纳税款或偷逃外汇
为目的,使用制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力法,伪报、
瞒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或真实成交价格,为谋取不当利益而
非法占有或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欺诈行为,被称为进出口价
格瞒骗。目前价格瞒骗走私的主要手段包括:使用虚假发票
及其他单证达到偷逃关税或偷逃外汇的目的;瞒报或低报有
关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伪报货物数量、规格进行走私;伪
报品名进行走私;伪报原产国(地)进行走私;有特殊经济关
系的企业间通过故意抬高或压低“成交价格”的价格达到偷
逃税款的目的。
一
、我国价格瞒骗现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出口贸易额连年高速增长,特
别是加入 WTO后,进出口贸易数量增长更快,目前已跃居世
界第六位,成为进出口贸易大国。但随之而来的价格瞒骗现
象亦甚为凸显,严重制约着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造成国
家关税大量流失,被作为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一大重点。据
海关总署统计资料,2002下半年,全国海关仅在为期 3个月
的打击价格瞒骗违法活动专项斗争期间,就已查获走私违规
案件502起,涉嫌偷逃税款 5.74亿元,追补入库税款 8.78
亿元,征收保证金5.51亿元。
造成我国进出口价格瞒骗活动如此猖狂的原因比较复
杂,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市场制度不健全,纳税人纳税意识低下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阶
段。市场经济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还不够完善,依法纳税
的观念在人们头脑中尚未形成。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
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各种手段来减轻 自己的税
负已经成为现实第一位的考虑。由于进口关税是决定进口
商品成本核算和市场价格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一些不法企
业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为经济利益所驱动,采用各种手段
低瞒报价格,逃避国家税收,为企业非法谋利。
(二)现行海关估价方法落后
我国海关一直以来是以海关参考价格或其他价格资料
来审核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的真实与否,并据此进行估价,
而忽视了对完税价格核心的成交价格的审核。由于海关这
种估价办法落后,政策法规透明度低,估价方法机械、守旧,
工作模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管理资源严重不足,估价
人员执法素质低下,对征管现场缺乏应有的激励与约束。当
海关内部没有掌握相关的资料时,不得不接受并非反映事实
的商业单据,有时还会出现同一商品在不同口岸海关估价尺
度不一的现象。这等于给不法行为提供了合法的避风港。
它所产生的后果只能使价格瞒骗行为变本加厉。
(三)对价格瞒骗打击不力
我们现行的估价法规是为了海关估价和反价格瞒骗的
双重目的制定和实施的。因此在实践中,很容易将技术性的
估价工作跟执法性的反价格瞒骗混为一谈,并将前者的工作
代替了后者的执法,而且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反价格瞒骗
法规来处理这种手段复杂、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的偷逃税、低
瞒报价格行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中新的办法仅仅是对原
有政策法律的补丁作用,未能触及深层次的问题。海关行政
处罚一直未能突破旧的框框,突出打击价格瞒骗的力度。于
是在许多价格瞒骗的案件处理上,经常出现重补税、轻处罚
的情况。
(四)执法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
海关在口岸对货物进行监管征税,仅仅是国家监管进出
口货物的其中一环。其他国家执法部门都根据自身的职责
对货物进行监督管理,如货物从进口到进入国内流通环节,
要经过商品检验、对外付汇、国内销售、缴纳国内税等一系列
环节,涉及检验检疫、外汇、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若货物
进口时有价格瞒骗在从进口到销售的过程中,必然会留下可
以利用的违法线索。但是由于海关与上述部门尚未建立起
经济理论研究103
维普资讯
对外贸易
规范化、日常化的联系配合机制,部门之间的执法协助还处
于就案论案的自发状态,客观上为进行价格瞒骗的不法商人
留下逃避法律制裁的执法空隙。
二、借助全社会力量。建立反价格瞒骗体制
针对人世后我国面临的反价格瞒骗的严峻形势,笔者认
为我国海关应借助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严密高效的反价
格瞒骗机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提高进出口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积极
缴税的自觉性
这是从源头上杜绝价格瞒骗现象产生的重要一环,也是
建立反价格瞒骗机制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自觉遵守 WTO
海关估价协定规则和国内海关税收法令,实事求是地按照
“实际价格”缴纳关税,是每个进出口企业应尽的义务。同
时,要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进行全球经济一体化意识、法律意
识、遵守规则意识、纳税意识、诚信意识、公平竞争意识等市
场经济基本知识的教育,认识“价格瞒骗可耻,偷逃关税犯
罪”,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发展观、荣辱观,塑造进出口企业
“合法经营,诚实可信,照章纳税”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完善海关估价法规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价
格瞒骗违法行为
这是遏制价格瞒骗走私犯罪行为的法律保障,也是建立
和完善反价格瞒骗机制的法律依据。打击价格瞒骗行为是
在 WTO海关估价规则及其各成员方国内关税法令框架内进
行的。因此,一要按照 WTO海关估价条款规定,建立和完善
我国海关估价法律及其实施细则,为打击价格瞒骗走私犯罪
行为提供法律武器。二要多方配合,协同作战。打击价格瞒
骗走私犯罪行为,海关责无旁贷,但这项工作并不仅仅是海
关一家的事,需要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要
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对实施价格瞒骗、偷逃关税要做到发
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打重罚,绝不手软。
(三)以海关行政执法机关为主,建立严密高效的反价
格瞒骗机制
必须尽快在直属海关层面上建立起一套以价格信息平
台为基础,以商品和企业为价格风险管理重心,由价格预警
防线、审价验估防线、后续核查防线等三道防线共同构成的
反价格瞒骗的良性运行机制。
价格风险信息平台是指建立在各部门高度协调、信息高
度综合的高科技网络平台。在价格风险信息平台的支持下,
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企业管理有关信息、海关价格调研分
析动态数据等大量信息数据可以在海关各部门之间实现共
享;各部门在通关过程及后续管理各环节(检查、稽查、调查
lO4经济理论研究
等)中发现或取得的信息,可以在此平台上不断得到补充、修
正和完善。此平台与海关通关系统的大网络实现有效联结,
就会发挥其在反价格瞒骗中的整体效能。
以商品和企业为价格风险管理重心是指不但强调重点
敏感商品的价格风险管理,而且更重视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
价格风险管理。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大型重点企业实施
价格电子预审核,通过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和契约式管理,
促使企业守法自律,从源头上确保一些重要的税源大户减少
价格瞒骗的“主观故意”从而为守法企业提供最大程度的通
关便利。
三道防线是:第一道防线指设立在货物正式申报通关之
前,以直属海关职能部门为主,审单中心和现场海关积极参
与配合的价格预警防线。第二道防线指设置在通关和物流
环节,以审单中心审价人员和现场海关接单、验估和查验人
员为主的审价验估防线。第三道防线指设立在货物通关之
后,以职能部门、现场海关的价格核查部门为主,调查、侦查
协调配合的后续核查防线。
只要海关真正建立起以“一个平台”、“两个重心”、“三
道防线”为基本内容的严密高效的反价格瞒骗机制,并在实
践中将之逐步完善,必将有效地遏制价格瞒骗走私犯罪行为
的滋生,保障国家关税的准确征收,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
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朝晖.严厉打击价格瞒骗,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
国海关,2002(1O)
[2]刘家伟.贸易关税估价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
位论 文
[3]毕见宙.海关估价制度研 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论 文
[4]李书田.价格瞒骗违法行为的治理方略.粤港澳价格,
2003(5)
[5]李勋.海关估价制度研究.哈 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科
版),2005(6)
[6]郑建国.国际贸易中的价格瞒骗行为及其治理措施.商
场现代化,2006(7)
作者简介:
陈俊。新疆财经学院经济系国际贸易学专业2004级硕士研
究生,研究方向:WTO与国际经济合作。
维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