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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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报告
智慧交通
NEEQ: 873506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Nan Jing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Information Co.,Ltd.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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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刘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名扬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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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21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4
第五节 行业信息 ...................................................................................................................... 28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8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1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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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股份公司、公司 指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指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城建集团 指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万城互联 指 北京万城互联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公用 指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交集团 指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泰正 指 广州泰正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集团 指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城建控股 指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大数据集团 指 南京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东南基金 指 南京东南人工智能股权投资一期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图灵研究院 指 图灵人工智能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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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Nan Jing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Information Co.,Ltd.
NITI
法定代表人 刘晟 成立时间 2010年 11月 24日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南京市城市
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城市
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
型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信息
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653)-信息系统集成服务(6531)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挂牌情况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 智慧交通 证券代码 873506
挂牌时间 2020年 10月 22日 分层情况 创新层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30,000,000
主办券商(报告期
内)
南京证券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
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邹新珠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
央路 258-8 号农垦大厦
7楼
电话 025-57725566 电子邮箱 zouxinzhu@
传真 025-57725581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58-8号农垦大厦 7楼
邮政编码 210009
公司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5628951334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58-8号 7楼
注册资本(元) 30,000,000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
否变更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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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所涉业务主要为交通信息化系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结合最新科技创新成
果,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融入到智慧交通领域,通过向客户提供基于交通信息技
术的数据增值服务、基于公共交通行业的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服务、基于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和企业
运营软件增值服务等来获取相应的利润。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群体主要为地方政府、地方交通管理
部门、地方公交集团公司及其他相关企业。
(一)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采用“按需采购”的模式。“按需采购”是指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实际需求,进行
物资需求计划分解,进而下达相应的物资计划。采购人员根据物资计划寻求合格供应商,并考虑质量、
价格、交期等情况最终选定供应商。
公司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采购组织、合同起草及签订、到货跟踪、付款申请等各项工作开展、过
程文件的备案及保存,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公司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方式等。其中,对于公
司自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采购达到既定标准必须公开招标;对于未达到既定标准的上述采购活动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
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非公开招标的采购,首先在供应商库里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
同等质量与服务、价格最低者优先采购。
公司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资料库,以保证服务最优、价格最低。公司以自然年度
为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等级评定,对于同时提供产品设备及服务的供应商,将按照其可提供服
务的分项标准进行单项评定。
(二)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是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为政府部门、企业等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
首先公司通过对目标客户的调研,了解其需求,之后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经过与目标客户的磋谈后,
达成最终合作。公司电子化智能站亭等系统集成和软件定制服务主要面向政府部门,一般通过招投标
的方式获取业务机会。公司前期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招标信息后,由销售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确
定投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配合投标工作。另外,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在
业内具有一定的口碑,也结识了众多有实力的单位并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在今后的市场拓展中可形
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采用自主开发和委托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研发部门具体负责软件产品的设计与
开发控制,在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开发成本和收益等多种因素后,在市场发展部的支持下,进行可行
性分析,并编制《项目建议书》申请立项。立项评审通过后,研发部门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编制《项目任务书》,确定设计开发阶段以及各阶段任务、职责、权限、人员、资源配置和进度等。
项目负责人在经过设计输出评审、设计和开发评审通过后,开始组织软件开发工程师、软件测试分析
师、用户界面设计师等进行软件自主开发。软件开发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相关文档的编制,
并对所有产品进行版本管理。
(四)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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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是依托公司在智能公交领域深厚的项目经验和技术优势,承接公交公司以及
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公交系统智慧化改造的方案需求,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平台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支持以及运营维护,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从而实现收入和盈利。未来,公司将通
过更好地树立品牌形象、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来进一步增加销售收入和盈利。同时,公司继续优
化智慧城建领域的布局,跟进无障碍城市、城市生命线、车路云一体化等市级重点项目,力争形成特
有的解决方案并推广。
二、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856,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实现营业利润
1,33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实现净利润 1,7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19,427,元,与上年期末相比下降 %。
(一)市场拓展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南京市场,利用自身的技术和服务优势以及多年来积累的成功经验不断
创新和升级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积极参与南京市、区级项目规划及建设。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
打开市场推广思路,扩大“产业链朋友圈”,积极与产业链上下游、行业内外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充实业务线索储备。依靠自身或联合当地央企、国企、民企及运营商共同参与项目建设,为客户提供
技术支持、产品输出、运维管理保障。
公司进一步丰富业务领域,在夯实智能交通主营业务领域同时布局智慧城建领域,积极拓展新兴
领域市场,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布局。
(二)技术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一轴、两翼、三推动”引领下,公司着力研发具有核心技术及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科技前沿项目及创新产品,成功入选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南京市第七批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和南京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并参与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等两项国家标准的修订及
制定,公司核心产品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认定以及入选南京市创新产品名单。截止 2024年年底,
累计新增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外观专利 7 项、软件著作权 22 项(含子公司 5
项)。
公司利用人工智能、5G 网络、边缘计算、车路协同、物联网等新技术,自主研发的基于 L4 无人
驾驶底盘的智慧城市巡检机器人获得2024年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其应用场景获评了南京市2023
年度优质应用场景;积极开展基于城市公交的路桥隧一体化养护巡检系统的研发,利用城市公交的覆
盖优势与全天候感知能力,结合 AI图像识别、北斗高精定位等前沿技术,实现城市公共道路病害的智
能识别与精准管理,并成功获批 2024 年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科技项目支持;发布基于鸿
蒙操作系统的车载智能软件终端,专门为公交系统量身定制新型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实现传统公交行
业及监管部门的数智化转型升级;参与合作的“大城市多模式交通系统供需平衡计算与主动调控关键
技术及应用”,联合东南大学,携手央企研究院所及互联网企业,为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协同规划设计
与调控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同时,自研新能源公交车有序充电解决方案,通过精准预测、智能调度与高效利用峰平谷电价差,实
现新能源公交车的有序充电,不仅有效缓解了电网压力,还显著降低了运营成本,为新能源公交车的
广泛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全力搭建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服
务平台,按照“建设运营一张图、安消告警一张网、运营准入一个库、公众服务一个标准”的总体思
路建设,为助力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三)内部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优秀人才进入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结构进一步优化,
完善了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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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情况
近年来,中国的智能交通系统快速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家经济中展现出越来越关键的战略、
基础和引导作用。智慧城市已经完成了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基础建设,正向智能化、智慧化的阶段迈进。
智慧城市的核心在于将城市发展与技术进步结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不断改进和优化城市功能,实
现城市系统的高度协作和融合,从而提升市政服务和管理水平。在这其中,智能交通系统和车路协同
技术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通过提升交通流畅性和安全性,显著改善城市的运行效率。云计算、
物联网、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和区块链等技术的成熟,进一步推动了这些领域的进步和智慧城市解决
方案的质量提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智能交通和车路协同技术在提升城市管理、优化交通系统
和解决发展难题方面的作用愈加显著,进而推动民生改善。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核
心组成部分。在城市智能交通领域,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旨在提升城市交通的智能化水平,优化交
通管理和出行体验。2024 年上半年,多个政策相继出台,明确了城市智能交通的发展方向。《交通运
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于 2021年发布,明确提出要加快交通运输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和
车路协同发展,为城市智能交通的全面提升奠定基础。《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于 2022年发布,将
城市交通智能化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智能交通系统、智慧停车、智能红绿灯等应
用的普及,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关于加快推进 5G发展的若干意见》于 2020年
发布,提出加快 5G网络在交通领域的应用,促进车联网和智能交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为车路协同技
术提供高速、低延迟的通信保障。《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则于 2023年发布,
规范了车联网产业的发展,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协同,确保不同设备和系统的互联互
通,提升车路协同的应用效果。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智能交通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有力的支持,进
一步促进了智能网联与车路云一体化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智能交通不断涌现新的领域。2024 年 1 月,国家数据局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
素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指出要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
区域、特定时段进行商业化试运营试点,打通车企、第三方平台、运输企业等主体间的数据壁垒,促
进道路基础设施数据、交通流量数据、驾驶行为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内容
和模式不断演化,除了传统的交通装备、交通管理、出行服务、交通安全等领域外,智能交通系统涉
及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展。例如,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及应用等已经成为
智能交通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部分;对交通基础设施及智能交通系统的管养与维护也成为智能交通系统
的重要部分。同时,移动高速宽带通信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智能网联汽车的诞生与发展,近年来车
用无线通信技术(V2X)在提高驾驶安全性、改善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过去几年受益于政策支持,车路协同市场一直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车路协同市场投
资首次出现下滑,投资下降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地方政府财政趋紧+债务压力,作为新基建的车路协同
同样受到影响;二是车路协同是强政策引导性产业,2023年双智试点基本结束,在没有新的试点政策
支持下,投资大幅放缓。2024年 1月,五部委高瞻远瞩、精准施策,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
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明确了“车路云一体化”发展路径,并公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
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因此,2024 年上半年车路协同市场重回增长趋势,同比
增长 %,市场增长主要由北京项目带动,剔除北京项目影响,市场同比下滑 %。无论从项目数
量或市场规模角度来看,上半年车路协同项目主要集中在双智城市以及国家车联网先导区、智能网联
示范区所在城市。北京市相关智能交通示范区项目的投资额约 20 亿元,用于建设智慧交通基础设施
和智能网联测试平台。上海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总投资约 15亿元,覆盖市区主要线路,实现智能化的
公交管理和调度。深圳市智慧停车项目的投资额为 10亿元,通过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提升城市停车
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广州市智能红绿灯系统建设项目投资额为 8亿元,通过智能控制系统优化交通信
号,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推动了城市智能交通的发展,也为车路协同技术的
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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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而言,2024年,中国智能交通行业正处于技术驱动与政策红利叠加的高速发展期,市场规模
预计突破 26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13%。人工智能、大数据、5G通信等技术的深度应用,以及
国家层面对智慧城市和交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支持,成为推动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在细分领域方面,
交通管控与智能网联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占城市智能交通千万级项目规模的 60%以上。这一增长主要
源于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迫切需求,例如 AI 算法已广泛应用于信号灯实时优化、交通事故预测等领
域,显著提升了通行效率。与此同时,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领域迎来突破性进展,L4级自动驾驶技术
在多城市启动商业化试点,政策驱动下路侧智能设备(如激光雷达、高清摄像头)的覆盖率快速提升,
相关项目投资额年均增长超 20%。此外,新能源与智慧物流领域需求旺盛,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高带
动充电设施智能化升级,物流行业通过大数据优化路径规划,降低车辆空驶率,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
然而,部分传统细分领域表现低迷。非智能化的传统交通基建(如机械式信号灯、静态道路标识)因
技术迭代缓慢,市场份额持续萎缩;单一功能的停车管理系统也面临需求下滑,用户更倾向于整合数
据资源的“一站式”智慧停车平台。这种分化背后,本质上是技术升级与场景需求变化的结果——智
能化、数据互通和场景融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刚性门槛。
城市智能交通行业将围绕技术创新、政策深化、生态融合与绿色可持续四大维度展开系统性变革,
逐步从单一交通管理工具升级为城市数字底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技术创新: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集成。技术创新的核心趋势正从单一技术应用转向多技术融
合的“车路云一体化”架构。以北京亦庄全域车路协同示范区为例,通过 5G通信与北斗高精定位技术
的深度耦合,实现了车辆、道路设施与云端数据的毫秒级交互,推动交通事故率下降 50%。这一模式
标志着交通系统从“局部智能”向“全域协同”的跨越。华为“盘古交通大模型”的落地,则凸显了
人工智能在超大规模城市交通预测与决策中的潜力,其基于海量数据的动态推演能力或将在 2030 年
前成为行业底层基础设施。此外,数字孪生技术的加速渗透进一步验证了虚实融合的必然性——深圳
的交通数字孪生平台通过全要素数字化建模,实现了拥堵治理方案的实时仿真优化,其市场规模年增
速达 40%。未来趋势将呈现三大特征:技术集成度持续提升、预测性管理成为标配、数字孪生系统逐
步覆盖城市级路网。
(2)政策体系:从框架构建转向实操落地。政策引导正从宏观战略层面向具体实施标准深化。随
着《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标准》等文件即将出台,行业发展的核心矛盾——数据确权、隐私保护与
跨域流通——将获得系统性解决方案。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开放 L4级自动驾驶运营区的举措,则
体现了政策试点的双重价值:既通过真实场景加速技术迭代,又为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沙盒”环境。
政策演进方向已清晰:一是建立覆盖技术研发、数据治理、商业运营的全周期标准体系;二是通过分
级分类开放场景,平衡创新风险与社会效益。这种“标准先行+场景验证”的模式,为自动驾驶、车路
协同等前沿技术的规模化落地扫清了制度障碍。
(3)生态融合:从行业协作到价值网络重构。跨界融合正在突破传统行业边界,催生新型商业生
态。蔚来“换电站+储能”模式通过与电网的能源双向调节,揭示了交通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耦合可能;
ETC 支付场景从高速公路向停车场、加油站的延伸,则构建了用户出行消费的完整闭环。杭州“一码
通行”系统日均服务超百万人次的实践,更展现了数据融通对民生效率的倍增效应。生态融合的深层
逻辑在于:通过交通场景的枢纽作用,串联能源、金融、民生服务等多领域资源,形成“以出行为入
口、以数据为纽带”的价值创造网络。未来,交通基础设施或将演变为城市级资源调度平台,在优化
出行体验的同时,衍生出能源交易、碳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形态。
(4)绿色可持续:从概念倡导到机制化实践。碳中和目标驱动下,绿色交通正从技术探索走向系
统化落地。例如,北京试点的“动态碳核算”系统,通过物联网实时监测车辆排放并实施拥堵路段碳
定价,标志着交通碳治理进入精细化管控阶段;特来电“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则通过光伏发电、
储能调峰与充电负荷的智能匹配,实现了新能源消纳与电网稳定的双重目标。绿色转型呈现两大趋势:
一是智能技术驱动全链条碳管理,从车辆制造、能源供给到出行行为的碳排放均可量化调控;二是新
能源基础设施向“生产-储存-消纳”一体化演进,推动交通系统从能源消耗者转向能源网络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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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转变不仅降低了行业碳强度,更重塑了交通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战略定位。
中国智能交通行业已进入“技术-政策-生态-可持续”四轮驱动的新阶段:技术创新聚焦全域协同
与预测决策能力提升,政策体系强化标准规范与场景开放双轨推进,生态融合催生跨行业价值网络,
绿色转型则通过机制化手段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展望未来,城市交通系统将逐步脱离单
一功能属性,转而成为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底座,在提升出行效率的同时,赋能能源革命、碳
市场构建等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单项冠军”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年 9 月 2 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六批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
单,公司于 2024年 9月 6日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
2.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和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苏高企协办〔202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 12月 6日,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示《关于公布江苏省 2022年度第二批高新
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苏高企协〔2022〕42 号),公司入选高新
技术企业。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94,856, 150,968, %
毛利率%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8, 24,74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03, 24,2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 %
偿债能力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19,427, 219,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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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101,428, 96,17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7,999, 123,76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流动比率 -
利息保障倍数 - - -
营运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0, 5,022,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58,337, % 62,231, % %
应收票据 1,255, % 17,238, % %
应收账款 132,606, % 121,774, % %
预付款项 299, % 716, % %
其他应收款 704, % 956, % %
存货 5,865, % 3,044, % %
合同资产 8,743, % 8,506, % %
其他流动资产 762, % 48, % 1,%
长期股权投资 918, % 811, % %
固定资产 415, % 501, % %
使用权资产 3,169, % 1,460, % %
无形资产 722, % 242, % %
开发支出 3,165,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27, % 94,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2,333, % 2,311, % %
应付票据 14,270, % - - -
应付账款 67,506, % 64,796, % %
合同负债 3,720, % 6,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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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3,581, % 2,046, % %
应交税费 7,789, % 4,882, % %
其他应付款 424, % 350,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1,624, % 1,259, % %
其他流动负债 1,211, % 16,338, % %
租赁负债 1,299, % 21, % 6,%
递延所得税负
债
- - 225, % %
盈余公积 7,890, % 7,762, % %
未分配利润 45,164, % 51,053,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 %,主要原因系上年末收到新车项目银行承兑汇票本年
到期,本年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较低。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本期将中介服务费用与对应客
商的应付账款抵消后净额列示。
3.存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部分未验收项目结余的生产成
本。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预缴部分企业所得
税和年末增值税留抵增加。
5.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农垦 5 楼办公区租赁
到期再次续租,按照新租赁合同计提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6.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一项自研的无形资产。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
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项目等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 6楼发生展厅装修费
用。
9.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在建项目收到的预付款项减
少。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年末计提的绩效工资
全额未发放,上年同期部分绩效工资在上年末已发放。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公司待转销项税及年末计提的附加税
增加。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 %,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背书转让的不满足终
止确认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上年末减少较多。
13.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农垦 5 楼办公区租赁
到期再次续租,按照新租赁合同计提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 %,主要原因系本期相同事项按照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净额列示。
公告编号:2025-007
13
(二) 经营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
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94,856, - 150,968, - %
营业成本 61,456, % 89,981, % %
毛利率% % - % - -
税金及附加 375, % 566, % %
销售费用 6,015, % 4,608, % %
管理费用 9,469, % 11,182, % %
研发费用 15,374, % 19,046, % %
财务费用 -848, % -962, % %
其他收益 1,213, % 1,473, % %
投资收益 107, % 95, % %
信用减值损失 -2,991, % -3,208, % %
资产减值损失 -12, % 47, % %
营业利润 1,331, % 24,954, % %
营业外收入 161, % 496, % %
营业外支出 2, % 1, % %
利润总额 1,490, % 25,449, % %
所得税费用 -248, % 699, % %
净利润 1,738, % 24,749,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 %,主要原因:①2024年新车项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公交集团
新车更新数量减少,项目收入减少约 6,万元;②主城五批次公交站台改造项目、江北废弃物综
合处置中心智慧运营管理平台项目、首站公寓改造项目等多个项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项目被取消或
降低合同金额。
2.本期营业成本较上期下降 %,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减少。
3.本期税金及附加较上期下降 %,主要原因系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少,附加税及印花税
等金额减少。
4.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增长 %,主要原因:①由于增加了 1名市场总监,同时为了更准确地
进行财务核算,将技术工程部的售前人员费用列支在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下人力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万元;②招投标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万元。
5.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下降 %,主要系系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条件测算逾期情况,按比
例计提。
6.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下降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省级专精特新政府补贴 万元,
上期收到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奖励拨款 万元。
7.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长 %,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废到期无法使用固定资产净残值损失
万元。
8.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期下降 %,主要原因:①本期按照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计提部分递延
公告编号:2025-007
14
所得资产;②本期公司净利润实现 万元。
9.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期分别下降 %、%、%,主要原因:①本
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5, 万元;②本期成本费用较上年减少 3,万元。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94,856, 150,968, %
其他业务收入 - - -
主营业务成本 61,456, 89,981, %
其他业务成本 - -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百分
比
软件开发服务 6,227, 1,640, % % % %
系统集成销售 81,778, 56,379, % % % %
维保服务 6,851, 3,436, % % % %
按地区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百分比
南京市内 51,005, 24,088, % % % %
南京市外 43,851, 37,368,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软件开发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主要原因是上年南京智慧城建管理云平台项目(一
期)、南京公交集团智能调度系统自动化升级项目、大跨径桥梁支座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开发等项目体
量较大,合同金额较高。
2.系统集成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主要原因是 2024年新车项目等由于财政资金紧张,
项目收入减少较多。
3.维保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主要原因是首站公寓一期、二期项目、城云项目等进入
运维期,增加维保业务收入。
4.南京市内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多个项目推迟招投标或被降
低合同金额。
公告编号:2025-007
15
5.南京市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主要原因是公司大力拓展市外项目,报告期内在成都、
新加坡、湖南等多个地区开展项目。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3,484, % 否
2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0,347, % 是
3 上海交通投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163, % 否
4 北京中智润邦科技有限公司 6,774, % 否
5 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524, % 否
合计 46,294, % -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上海鲁苏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10,120, % 否
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387, % 否
3 江苏易捷科技有限公司 6,885, % 否
4 深圳市图敏智能视频股份有限公司 5,537, % 否
5 苏州桠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454, % 否
合计 35,384, % -
(三)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0, 5,0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1, -3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64, -9,045, %
现金流量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的原因系本期公司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
运营监管平台项目等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5-007
16
单位:元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主要业
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南
京
先
智
数
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技术服
务(开
发、咨
询、交
流、转
让、推
广);
人工智
能公共
数据平
台;互
联网数
据服
务;大
数据服
务;数
据处理
和存储
支持服
务;知
识产权
服务;
信息系
统集成
服务;
人工智
能公共
服务平
台技术
咨询服
务;信
息技术
咨询服
务。
5,000, 8,906, 8,233, 1,932, 153,
南
京
精
筑
智
参
股
公
司
智慧工
地(包
括政府
智慧监
管、法
10,000, 64,001, 9,185, 44,865,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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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慧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人智慧
建设、
现场智
慧工地
三层架
构)平
台、工
程车辆
运输
管理平
台等系
统建
设、运
营服务
及相关
设备的
销售。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持有目的
南京精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主业无关联性。 战略投资,长期持有。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合并范围内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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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研发情况
(一) 研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19,078, 19,046,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 -
(二)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1
硕士 7 7
本科以下 27 46
研发人员合计 34 54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34% %
(三)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54 31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30 14
六、 对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收入及附注五、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智慧交通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系统集成销售、维保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等,2024 年营业收入
94,856,元,比上年下降 56,111,元,降幅为 %。由于收入为智慧交通公司的关键
业绩指标,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智慧交通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重要内部控制运行的
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和控制权转移等条款,评价收入确认的
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对于系统集成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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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发票、项目验收单等;对于维保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服务合同、销售发票、服务单等支持性
文件;对于软件开发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软件开发合同、销售发票、软件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序;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七、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积极承担社
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
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
八、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九、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智能交通行业发展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潜在企业进入
智慧交通行业。目前我国交通信息化行业的特点造成了行业区域
化特征较为明显,交通信息化行业集中度较低,从业企业资金实
力与规模普遍偏小,市场竞争区域特征明显,呈现区域分割建设
的特征。伴随我国交通智能化、信息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和规模不
断扩大,行业巨头的不断涌入,将导致智慧交通行业从区域化向
集中化转变,区域内的行业竞争将更为激烈。
行业投资额下降、财政资金紧缩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智能交通行业整体投资呈现下滑趋势,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项目规模趋向“小单化”,竞争态势趋于“白热化”。同时,财
政资金紧缩导致公司多个预算内项目遭遇长期落地延迟、预算大
幅削减或审计核减等严峻挑战。
技术变革风险
智能交通行业由于技术更新快、产品生命周期短、迭代频繁
等特点,对企业的技术储备、研发水平和差异化要求较高,要求
企业必须准确把握软件技术和应用行业的发展趋势,持续创新,
不断推出新产品和升级产品,增强研发实力及提高新产品快速响
应能力和交付能力,及时满足客户各种需求。
人才流失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分
工明确、经验丰富、研发实力较强的技术团队。高素质的技术人
员队伍保证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
度,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由于
软件行业人员流动频率较高,周期较短,未来一旦发生技术人员
大量流失的情形,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及稳定性能将可能得不到
保证,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亦可能无法有效开展,公司将处于
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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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所在区域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南京市内(按照项目所在地归集),
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中南京市内的占比分别为
%和 %。目前客户的区域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已开始
积极拓展其他区域客户,但是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拓展客户所在
区域的范围,进一步降低区域集中度,有可能影响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因此存在一定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33,423, 元及 147,260,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张,公司应收账款较高。由于公司客户较多的使用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紧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此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较大。未来应收账款余额仍然可能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发生
坏账,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增加行业投资额下降、财政资金紧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的风险。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公告编号:2025-007
21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的情况
□是 √否 三.二.(二)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
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36,000 %
作为第三人 - -
合计 36,000 %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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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5,000, 899,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38,000, 18,304,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其他 -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提供财务资助 - -
提供担保 - -
委托理财 -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 -
贷款 - -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经营需要,对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
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
束日期
承诺
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
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资金占用承诺
确保不以垫付、
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等方式
将资金、资产和
资源直接或间
接地提供给控
股股东方及关
联方使用,也不
得互相代为垫
付、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关联交易承诺 不通过关联交 正在履行中
公告编号:2025-007
23
或控股股东 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董监高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最近两年一期
内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承诺公司最近
两年一期内无
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
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关联交易承诺
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资金占用承诺
确保不以垫付、
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等方式
将资金、资产和
资源直接或间
接地提供给控
股股东方及关
联方使用,也不
得互相代为垫
付、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年 5月 8日 挂牌
最近两年一期
内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承诺公司最近
两年一期内无
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正在履行中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有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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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21,299,999 % 0 21,299,999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3,166,666 % 0 3,166,666 %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0 0%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8,700,001 29% 0 8,700,001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6,333,334 % 0 6,333,334 %
董事、监事、高管 470,000 % 0 470,000 %
核心员工 650,000 % -120,000 530,000 %
总股本 30,000,000 - 0 3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期初持股
数
持
股
变
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
持
股比
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期末持
有的质
押股份
数量
期末持
有的司
法冻结
股份数
量
1
城
建
集
团
9,500,000 0 9,500,000 % 6,333,334 3,166,666 0 0
2
万
城
互
联
8,450,000 0 8,450,000 % 0 8,450,000 0 0
3
南
京
公
用
1,900,000 0 1,900,000 % 0 1,900,000 0 0
公告编号:2025-007
25
4
公
交
集
团
1,800,000 0 1,800,000 6% 1,166,667 633,333 0 0
5
广
州
泰
正
1,750,000 0 1,750,000 % 0 1,750,000 0 0
6
环
境
集
团
1,200,000 0 1,200,000 4% 0 1,200,000 0 0
7
城
建
控
股
1,200,000 0 1,200,000 4% 0 1,200,000 0 0
8
大
数
据
集
团
1,200,000 0 1,200,000 4% 0 1,200,000 0 0
9
东
南
基
金
900,000 0 900,000 3% 0 900,000 0 0
10
图
灵
研
究
院
900,000 0 900,000 3% 0 900,000 0 0
合计 28,800,000 0 28,800,000 96% 7,500,001 21,299,999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
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南京市
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为南京市城市建设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广州泰正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万城互联投资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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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建集团”)。
城建集团持有智慧交通 %的股份,且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环
境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智慧交通 %股份,合计持有智慧交通 52%的股份。
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特殊投资条款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
次数
发行情
况报告
书披露
时间
募集金额
报告期内使
用金额
是否变更
募集资金
用途
变更用途
情况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金额
变更用
途是否
履行必
要决策
程序
1次
2022年 4
月 26日
29,500, 1,333, 否 不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智慧交通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其余募集资金存放
于全资子公司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智数字”)募集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先智数
字使用募集资金 1,333,元。
智慧交通于 2022 年向新设全资子公司先智数字划款 500 万元,作为该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规
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及子公
司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签署了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报告期内,先智数字支付人工费用 1,256, 元,支付项目采购 77,372 元,余额 2,911,
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金额)尚未使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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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东会审议日期 每 10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股送股数 每 10股转增数
2024年 5月 8日 - -
合计 - -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500,元,已于 2024年 6月 26日完成分派实施。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每 10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股送股数 每 10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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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
1.智慧交通已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长期有效;
2.智慧交通已取得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10月 12日;
3.智慧交通已取得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五级认证,有效期至 2027年 7 月 7日;
4.智慧交通已取得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二级认证(CS2),有效期至 2025年 12月 22日;
5.智慧交通已取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证书(ITSS),有效期至 2025年 12月 30日;
6.智慧交通已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效期至 2025 年 8月 14日;
7.智慧交通已取得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证书,有效期至 2025年 3月 5日;
8.智慧交通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7年 1月 28日;
9.智慧交通已取得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0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有效期至 2026 年 12月 20日;
10.智慧交通已取得 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至 2027年 7月 21日;
11.智慧交通已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至 2027年 12月 23日;
12.智慧交通已取得资信等级 AAA证书,有效期至 2025年 9月 8日。
二、 知识产权
(一) 重要知识产权的变动情况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的积累和管理,自 2012 年开始申请相关知识产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30 项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专利、14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取
得 16 项发明专利,2 项实用新型专利,7 件外观专利(含子公司),均为原始取得,分别为:于 2024
年 1月 9日获“一种基于轨迹大数据的车辆行驶数据筛选更新系统及其方法”发明专利;于 2024年 1
月 30日获“一种用于公交行业运营监管的智能分析方法及其系统”发明专利;于 2024年 3月 8日获
“一种基于多任务学习的自适应广告投放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于 2024 年 4 月 5 日获“一种智能
公交车辆驾驶行为警示系统及其方法”发明专利;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获“一种基于智能网联的公交
车驾驶风险评估预警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于 2024 年 7月 16日获“一种基于边缘计算的车路协同
云平台系统及其方法”发明专利;于 2024年 7月 30 日获“一种公交线网辅助下的无人机取送货调度
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发明专利;于 2024 年 8 月 2 日获“一种电子站牌多媒体信息推送与交互系
统”发明专利;于 2024年 8月 16日获“一种基于视觉分析的 ARC自动驾驶管理系统及方法”发明专
利;于 2024年 9月 17日获“基于雷视融合的公交巡检中道路病害闭环处理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
于 2024年 11月 8日获“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公交到站信息及广告发布管理方法及其系统”发明专利;
于 2024年 11月 15日获“一种基于大模型与机器视觉的公交广告投放与修正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获“基于公交车轮巡的道路病害编码生成与图像匹配验证方法及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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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基于站台实时数据融合的公交安全预警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于 2024年 4月 16日获“一种基于
资源化利用的无废城市建设管理系统”发明专利 (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获“基于 CIM 的
智慧城市数据资源可视化管理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子公司)。
(二)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变动情况
公司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任小组组长,智能网联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专职人员及体系所覆盖各部门的知识产权兼职人员为小组成员。智能网联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协助管理者代表及主管部门领导做好对公司知识产权的统
筹计划、日常协调与事务管理。公司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贯标,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体系。2021年公司
启动并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完善的体系文件、程序文件和操作手册等,
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系统化管理,于 2024年通过了年度监督审核,目前体系运行正常。
通过评估内外部环境因素和各类风险,强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公司不定期组织对知识产权的建
设与风险管理进行评估和规划,相关事项报经主管领导和最高管理者批准。通过内外部环境与各类风
险的评测,加强对新产品、新技术的保密措施管控,注重知识产权成果保护,对知识产权纠纷与安全
风险等防患于未然。
公司统筹规划知识产权建设目标,不断推陈出新。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研发技术的更迭,确定公
司各时期的专利、软著、商标等知识产权中报计划和产品目录。为了进一步做好成果保护并屏避风险,
公司还加强了对所有技术和产品的查新检测、成果评价、续登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所有取得的知识
产权持续有效。所有知识产权的计划、维护管理必须进行内部审核和记录,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最高管
理者批准。
三、 研发情况
(一) 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与委托研发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的高度契合。研发部门
在充分分析市场趋势、客户需求、技术可行性及成本效益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项目启动后,项目负责人根据设计和开发阶段的任务分配,明确每个研发阶段的责任人、职责和进度
要求。项目的技术评审与质量检查由相关专家组负责,以保证开发成果的高质量输出。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注重团队合作与跨部门协同,强调软硬件研发人员、产品设计师和测试工程
师的紧密合作。项目组成员在完成软件开发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文档编制与发布,确保
项目成果能够顺利交付并支持后续的维护和升级。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对前沿技术的研发投入,建立了包括科技副总、首席专家及智能互联网工程
研究中心在内的专业技术团队,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研发部门以精益化管理为驱动,不
断优化研发流程,并加强与外部科研机构的合作,确保技术开发的高效与创新。
(二) 主要研发项目
研发支出前五名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报告期研发支出金额 总研发支出金额
1 市属企业大数据云控中心 3,826, 6,693,
2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 2,265, 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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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于城市公交的路桥隧一体化养护巡检系统研发
与应用
2,037, 2,037,
4
基于鸿蒙系统的新一代智能车载调度终端产品研
发
1,751, 2,210,
5 基于 AI的智能硬件运维感知系统 1,351, 1,351,
合计 11,233, 14,559,
研发项目分析:
以上 5个研发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立项,5个研发项目均在 2024年进一步改进和迭代。截止
目前已产生一系列的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研发项目具体描述如下:
1.市属企业大数据云控中心
运用 5G、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安全监管、科学调度、高效运营应
急处置”为指引,面向全国的大型综合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的定位,按照“安全监管、科学调
度、高效运营、应急处置”的原则,构建市属企业大数据云控中心,打造统一的“物联、数联、智联行
业数字底座,实现“一网统管、一屏统览”。推进各市属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
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转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辅助领导决策,实现总部以及成
员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市属企业的适应能力、抗风险能力,更好的应对经济周期波动。
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
结合《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
充(换)电设施运营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监管与数据互通服务。整合各类电动自行车集
中充(换)电的信息化数据,运用创新技术手段,减少入户充电行为,为百姓提供安全快捷的充换电服务。
开展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设备运营企业的综合评价,形成“互联网+监管”的准入清退模式。为生产
运营企业提供具备建设、运行、安消、视频监控等功能的运营平台,并与政府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
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按照建设运营一张图、安消告警一张网、运营准入一个库、公众服务一个标准的
总体思路,将监管平台按照 3大类类 8个子系统进行建设。
3.基于城市公交的路桥隧一体化养护巡检系统研发与应用
利用城市公交车进行道路养护巡检,是当前路桥隧巡检方式的有力补充,它将“网络触角”延伸到
道路交通网的更多个角落,弥补现有道路巡查方式的不足。基于城市公交的智慧道路养护巡检系统可以
全面地监测城市道路、隧桥等状况,避免巡查死角的出现。通过搭载在公交车上的智能设备,实时的数
据传输和处理能力,使得道路养护部门能够迅速了解道路状况,这不仅可以提高道路养护的效率和效果,
还可以降低巡检和运营成本,为城市公交的优化提供数据支持,从而实现更高效、安全、环保的城市交
通。因此,通过研究基于城市公交的智慧道路养护巡检系统,充分发挥公交车时空覆盖的优势,融合 AI
图像识别、北斗高精定位、5G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4.基于鸿蒙系统的新一代智能车载调度终端产品研发
当前公交智能调度项目中使用的调度终端 APP,都是采购于第三方厂家,质量不可控,质量的好坏
完全取决于厂家的技术、生产水平,如目前一直频繁出现的信号丢失,断网离线等问题。由于终端 APP
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第三方厂家手中,所以维护升级也都完全依赖于厂家。当需要维护升级时,与厂家
的沟通协调也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大工程,流程复杂、效率低、时间成本高,响应不及时。因此,自研一款
先进的车载调度终端 APP,以满足市场对高效、便捷、智能公交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
研调度终端 APP可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掌握核心技术,运营过程中高效的
为乘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公交服务,提高乘客满意度,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5.基于 AI的智能硬件运维感知系统
随着公共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公交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受到
广泛关注。为确保公交车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套基于 AI 的智能
硬件运维感知系统,通过将各类车载设备(如发动机、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等)与物联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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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实现对车辆运行状态的全面监测、数据收集处理与分析,并通过云端平台进行远程管理和维护。
基于 AI的智能硬件运维感知系统包含三大子系统:数据中台子系统、设备状态监测子系统、设备巡检维
修子系统。
四、 业务模式
公司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主要致力于城市智慧化平台的投资、研发、运营及维护,在智能交
通、智慧城建两大板块的产业建设运营,为行业提供解决方案及产品服务。一是在智能交通方面,公
司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企业提供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立足于动、静态交通的融合发展,通
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以运营车辆、停车服务、智能网联公交等为载体的智慧交通平台化的
全流程、全方位的运营管理服务。二是在智慧城建方面,公司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
技术为城市燃气、隧桥、环境、建筑工地等领域企业,提供集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系统运
营等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五、 产品迭代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工程施工安装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数据处理和存储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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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IT外包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 呼叫中心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 收单外包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集成电路设计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行业信息化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金融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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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
别
出生年
月
任职起止日期
期初持
普通股
股数
数
量
变
动
期末持
普通股
股数
期末
普通
股持
股比
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刘晟
董事长、
董事
男
1971年
10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120,000 0 120,000 %
商海彬 董事 男
1979年
7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吴永清 董事 男
1967年
6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4 年 6月
14 日
0 0 0 0%
陈清扬 董事 女
1987年
4 月
2024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赵倩 董事 女
1974年
11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林成 董事 男
1972年
7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宫彦军 董事 男
1979年
2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孙健 董事 男
1982年
10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陈兴淋 独立董事 男
1965年
3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关东海 独立董事 男
1981年
2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高娟
监事会主
席、监事
女
1986年
12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袁汝年 监事 男
1967年
12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翟文娟
职工代表
监事
女
1985年
6 月
2023 年 6月
14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80,000 0 80,000
67%
刘晟 总经理 男
1971年
10月
2023 年 7月
28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120,000 0 120,000 %
朱琳 副总经理 女
1982年
5 月
2023 年 7月
28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20,000 0 20,000
67%
公告编号:2025-007
34
李刚 副总经理 男
1983年
8 月
2023 年 7月
28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50,000 0 50,000
67%
张涛 副总经理 男
1986年
8 月
2023 年 7月
28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0 0 0 0%
邹新珠
董事会
秘书
女
1978年
5 月
2023 年 7月
28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100,000 0 100,000
33%
刘名扬 财务总监 女
1975年
12月
2023 年 7月
28 日
2026 年 6月
13 日
100,000 0 100,000
3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商海彬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城
建集团担任企业管理部部长;原董事吴永清在城建集团担任企业管理部调研员(驻村第一书记);董事
陈清扬在城建集团担任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监事袁汝年在城建集团担任法务部部长;董事赵倩在股东
万城互联任董事、总经理,在关联方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第四事业部经理;董事林成
在股东万城互联关联方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第四事业部副经理;董事宫彦军在股东万
城互联关联方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经理;董事孙健在股东公交集团担任科
技信息部部长;监事会主席高娟在广州泰正任计划部经理。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吴永清 董事 离任 组织安排
陈清扬 新任 董事 组织安排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陈清扬,性别女,1987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 12
月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会计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2011年 6月参加工作。工作经历如下: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财务部现金出纳;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管;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
-至今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公告编号:2025-007
35
管理人员 28 6 2 32
销售人员 7 0 0 7
技术人员 65 6 6 65
员工总计 100 12 8 10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1
硕士 12 13
本科 85 87
专科 3 3
专科以下 0 0
员工总计 100 10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致力于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对外具有
竞争性,对内兼具公平性的薪酬政策,并进一步完善了薪酬管理体系。同时,公司按照分层、分级、
分岗的模式修订了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提高了员工积极性,为公司的长期与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培训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完善培训体系建设,修订了配套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战略规划,以岗位及部门需求为导向,按照人员类别分类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员工基本素质、
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效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公司发展内驱力。
3.报告期内,没有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况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持股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刘晟 无变动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120,000 0 120,000
范汇涛 离职 120,000 0 120,000
朱琳 无变动 副总经理 20,000 0 20,000
李刚 无变动 副总经理 50,000 0 50,000
邹新珠 无变动 董事会秘书 100,000 0 100,000
刘名扬 无变动 财务总监 100,000 0 100,000
周平 无变动 80,000 0 80,000
汪大庆 无变动 40,000 0 40,000
孙震宇 无变动 80,000 0 80,000
翟文娟 无变动 职工代表监事 80,000 0 80,000
孙龙 无变动 10,000 0 10,000
魏在翔 无变动 0 0 0
唐祥 无变动 20,000 0 20,000
刘跃 无变动 20,000 0 20,000
徐家 无变动 30,000 0 30,000
顾正堂 无变动 30,000 0 30,000
公告编号:2025-007
36
卞灏 无变动 30,000 0 30,000
高翔 无变动 30,000 0 30,000
耿雪 无变动 60,000 0 60,000
管俊睿 离职 0 0 0
杨巧铃 无变动 50,000 0 50,000
张春梅 无变动 50,000 0 50,00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核心员工范汇涛、管俊睿离职,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未对公司造成不利的影
响。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
理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实现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重大决策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相关
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积极参与和监督公司各项事务,由于公司的发展稳定有序,本年度内,监
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报告期内,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
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建立了与业务体系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职能部门,能够独立开展经营,
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公告编号:2025-007
37
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招聘、考核、任免制度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在有关员工的社会保障、薪金报酬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资产独立性
公司未以资产、信用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未将公司的借款或授信额度转给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公司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财务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独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建立了相应的内
部控制制度。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公
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
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5.机构独立性
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各部门的设置、运行
和管理均独立履行其职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
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报
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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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容诚审字[2025] 210Z0012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审计报告日期 2025年 4月 23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戴玉平 徐敏
1年 1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2万元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 210Z0012 号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交通)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智慧交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智慧交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
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
公告编号:2025-007
39
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 收入及附注五、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智慧交通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系统集成销售、维保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等,2024 年
营业收入 94,856, 元,比上年下降 56,111, 元,降幅为 %。由于收入
为智慧交通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智慧交通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重要内
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和控制权转移等条款,评
价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对于系统集成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
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项目验收单等;对于维保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服务合同、销
售发票、服务单等支持性文件;对于软件开发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软件开发合同、
销售发票、软件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序;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
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智慧交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智慧交通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
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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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智慧交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智慧交通、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智慧交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
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智慧交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智
慧交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6)就智慧交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
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
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
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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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戴玉平(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敏
中国·北京
2025年 4月 23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58,337, 62,23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2 1,255, 17,238,
应收账款 五、3 132,606, 121,77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4 299, 71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5 704, 95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6 5,865, 3,044,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五、7 8,743, 8,50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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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合计 208,575, 214,5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9 918, 8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10 415, 50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11 3,169, 1,460,
无形资产 五、12 722, 242,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六、2 3,165,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3 127, 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4 2,333, 2,3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852, 5,420,
资产总计 219,427, 219,9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15 14,270,
应付账款 五、16 67,506, 64,79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17 3,720, 6,25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18 3,581, 2,046,
应交税费 五、19 7,789, 4,882,
其他应付款 五、20 424, 350,
其中: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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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1 1,624, 1,259,
其他流动负债 五、22 1,211, 16,338,
流动负债合计 100,128, 95,93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23 1,299, 2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4 2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99, 246,
负债合计 101,428, 96,1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4 30,000, 3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25 34,943, 34,9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26 7,890, 7,762,
一般风险准备 五、27
未分配利润 45,164, 51,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117,999, 123,76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7,999, 123,7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219,427, 219,937,
法定代表人:刘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名扬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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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461, 57,7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55, 17,238,
应收账款 十二、1 131,508, 121,7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92, 716,
其他应收款 十二、2 690, 94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526, 4,232,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8,735, 8,50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62, 48,
流动资产合计 204,234, 211,17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二、3 5,918, 5,8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0, 48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050, 1,460,
无形资产 722, 242,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3,165,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7, 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4, 2,013,
公告编号:2025-007
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599, 10,103,
资产总计 219,834, 221,2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270,
应付账款 70,968, 68,496,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3,576, 2,046,
应交税费 7,638, 4,716,
其他应付款 424, 35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3,567, 6,25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29, 1,259,
其他流动负债 1,211, 16,338,
流动负债合计 103,186, 99,4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299, 2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99, 246,
负债合计 104,486, 99,7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30,000, 3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4,943, 34,9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公告编号:2025-007
4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890, 7,7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2,513, 48,8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5,347, 121,5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219,834, 221,282,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总收入 94,856, 150,968,
其中:营业收入 五、28 94,856, 150,96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1,842, 124,421,
其中:营业成本 五、28 61,456, 89,9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29 375, 566,
销售费用 五、30 6,015, 4,608,
管理费用 五、31 9,469, 11,182,
研发费用 五、32 15,374, 19,046,
财务费用 五、33 -848, -962,
其中:利息费用 66, 59,
利息收入 926, 1,027,
加:其他收益 五、34 1,213, 1,4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35 107, 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107, 9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告编号:2025-007
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36 -2,991, -3,2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37 -12, 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31, 24,954,
加:营业外收入 五、38 161, 496,
减:营业外支出 五、39 2, 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90, 25,449,
减:所得税费用 五、40 -248, 6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8, 24,74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8, 24,74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1,738, 24,7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38, 24,74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38, 24,74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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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刘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名扬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收入 十二、4 93,630, 150,760,
减:营业成本 十二、4 62,106, 92,205,
税金及附加 362, 565,
销售费用 5,844, 4,604,
管理费用 9,287, 11,110,
研发费用 14,511, 18,464,
财务费用 -813, -895,
其中:利息费用 64, 59,
利息收入 889, 960,
加:其他收益 1,209, 1,4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二、5 107, 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107, 9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29, -3,2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 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06, 23,116,
加:营业外收入 135, 463,
减:营业外支出 2, 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9, 23,578,
减:所得税费用 -437, 8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76, 22,70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276, 22,70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公告编号:2025-007
49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76, 22,70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977, 118,82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1 2,699, 3,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676, 122,1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829, 69,48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公告编号:2025-007
5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002, 30,2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73, 7,2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1 8,921, 10,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26, 117,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0, 5,0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3,931, 3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31, 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1, -3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500, 7,5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4, 1,5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64, 9,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64, -9,0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45, -4,3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979, 66,3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834, 61,979,
法定代表人:刘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名扬
公告编号:2025-007
51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511, 118,6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1, 3,2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143, 121,8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408, 69,5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757, 29,4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67, 7,2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84, 10,0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717, 116,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25, 5,6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3,919, 33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9, 3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9, -3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500, 7,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6, 1,5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66, 9,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66, -9,045,
公告编号:2025-007
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60, -3,6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519, 61,2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959, 57,519,
公告编号:2025-007
53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 34,943, 7,762, 51,053, 123,7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 - - - 34,943, - - - 7,762, 51,053, 123,7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 127, -5,888, -5,76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38, 1,7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公告编号:2025-007
54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27, -7,627, -7,5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7, -12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7,500, -7,5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14, 14,
2.本期使用
-
14,
-14,
(六)其他
公告编号:2025-007
55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 34,943, 7,890, 45,164, 117,999,
项目
202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 34,943, 5,492, 36,074, 106,5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 - - - 34,943, - - 5,492, 36,074, 106,51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2,270, 14,978, 17,24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749, 24,7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公告编号:2025-007
56
的金额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2,270, -9,770, -7,500,
1.提取盈余公积 2,270, -2,27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7,500, -7,500,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40,
2.本期使用 -40,
(六)其他 -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 - - - 34,943, - - 7,762, 51,053, 123,760,
法定代表人:刘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名扬
公告编号:2025-007
57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 34,943, 7,762, 48,864, 121,5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 - - - 34,943, - - - 7,762, 48,864, 121,5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
列)
- - - - - - - - 127, -6,351, -6,22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76, 1,27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公告编号:2025-007
58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27, -7,627, -7,5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7, -12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7,500, -7,500,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14, 14,
2.本期使用
-
14,
-14,
(六)其他 -
公告编号:2025-007
59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 - - - 34,943, - - - 7,890, 42,513, 115,347,
项目
2023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 34,943, 5,492, 35,930, 106,3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 - - - 34,943, - - - 5,492, 35,930, 106,36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2,270, 12,934, 15,20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05, 22,7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270, -9,770, -7,500,
1.提取盈余公积 2,270, -2,27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公告编号:2025-007
6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7,500, -7,500,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 - - - 34,943, - - - 7,762, 48,864, 121,571,
公告编号:2025-007
61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南京智慧交通信息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 11月 24日。根据 2019年 12月 5日临时股
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以及章程的规定,南京智慧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 2019年 10 月 31日
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换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25628951334 的《营业执照》。
2020年 8月 20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南京智慧交
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2871
号)批复,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 2022年 5月调入创新层。
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58-8号 7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晟
业务性质与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所涉业务主要为交通信息化系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结合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融入到智慧交通领域,
通过向客户提供基于交通信息技术的数据增值服务、基于公共交通行业的系统集成和运行维
护服务、基于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和企业运营软件增值服务等来获取相应的利润。公司产品
和服务的消费群体主要为地方政府、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地方公交集团公司及其他相关企业。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决议批准报
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4 年修
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的事项,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
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集团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7
62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投资活动 资产总额的 10%
重要的承诺事项 资产总额的 %
重要的或有事项 资产总额的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资产总额的 %
重要的分子公司、非全
资子公司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的 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
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
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
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
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
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
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
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
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公告编号:2025-007
63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
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
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
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
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
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
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
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
公告编号:2025-007
64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
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
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
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
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
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
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
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
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
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
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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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
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
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
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
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
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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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
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
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
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
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10.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
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
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
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
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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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
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
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
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
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
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
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
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
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
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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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
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公司
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
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
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
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
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
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
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
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
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
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
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
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
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
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
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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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
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
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
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
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A.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
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
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B.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
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
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
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
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
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组
合、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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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逾期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逾期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组合
其他组合系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其违约概率、违约损失
率,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账款组合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的其他应收款,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
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
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
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
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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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
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
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
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
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2。
1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以最
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
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
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
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
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
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
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
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
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
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
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
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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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
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
值。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公司存货主要为未完工项目成本、在途
物资以及原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工程咨询项目按照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归集成本,包括人工薪酬成本、服务采购成本、
其他直接成本及其他间接费用等。年末或者项目完工时,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
该项目相应进度的项目成本。
②周转材料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
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结转。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预计项目总成本超过项目预计总
收入并扣除相关税费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项目完工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计入
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
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14.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
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
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
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
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5.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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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
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
“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
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6.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
业的权益性投资。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
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
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
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
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
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
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
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
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
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
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
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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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
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
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
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
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
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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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
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9。
1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
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
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
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自满足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
支出总额确定,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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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
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
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则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
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公司将取得的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达到预定用途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
摊销,不预留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通常计入当期损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
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使用寿命的确认依据 预计净残值率(%) 年摊销率(%)
软件 合同约定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
③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A.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照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
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确定;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
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B.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的情况,通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
证或者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方法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公司
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C.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
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通常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
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
用和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②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研发项目特点,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A.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
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
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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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
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
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
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
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
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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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职工福利费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
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
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
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
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
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
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
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
益的总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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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
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
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
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
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
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
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公
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
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
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
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
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
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
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
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公司承诺
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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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时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
或服务的,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
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
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
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
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
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
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
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
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
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
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①系统集成销售收入:系统集成销售系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
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
的集成,在系统集成交付客户并于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②维保服务收入:根据客户需求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公司的相关技术及相关人员,明确约
定相应的服务期限,并明确约定每月的服务费用金额或者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用总额。合同中
未约定验收条款的,按合同约定的每月服务费用确认收入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采用直线
法确认,合同中约定验收条款的,取得验收条款约定的依据确认服务收入。
③软件开发服务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
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软件开发和销售按合同
约定在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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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
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
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
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
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
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
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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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
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
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
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
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
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
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
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
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
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
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
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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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
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
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
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
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
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
得资产、清偿负债。
26.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
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
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
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
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
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
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
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
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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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
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
计量,详见附注三、22。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
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
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
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
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
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
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
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
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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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
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
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
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
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
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
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
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
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2024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4]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号的规定。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13、9、6、5、3、1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
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母公司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日取得编号为 GR20223200227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适用此规定;子公司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取得编号为
GR2024320123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4年适用此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年 1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
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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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两个公司均适用此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子公司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适用此税收优惠政
策。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54,056, 62,231,
其中:未到期应收利息 221, 252,
其他货币资金 4,281,
合计 58,337, 62,231,
(1)其他货币资金 4,281,元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2)除上述(1)所属款项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
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种类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1,255, 1,255, 17,238, 17,23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255, 1,255, 17,238, 17,238,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630, 1,211,
合计 3,630, 1,211,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1年以内 82,005, 91,026,
1至 2年 43,292, 31,855,
2至 3年 16,666, 6,854,
3至 4年 4,938, 2,646,
4至 5年 16, 700,
5年以上 340, 340,
小计 147,260, 13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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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减:坏账准备 14,653, 11,648,
合计 132,606, 121,774,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7,260, 14,653, 132,606,
逾期账龄组合 114,207, 11,786, 102,420,
其他组合 33,052, 2,866, 30,185,
合计 147,260, 14,653, 132,606,
(续上表)
类别
202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3,423, 11,648, 121,774,
其中:逾期账龄组合 101,479, 9,579, 91,899,
其他组合 31,943, 2,069, 29,874,
合计 133,423, 11,648, 121,774,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组合中,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未逾期
79,612,
5
3,980,
65,339,
7
3,266,952.
81
逾期 1年以
内
13,424,
3
1,342,
28,123,
0
2,812,339.
16
逾期 1-2年
17,516,
6
3,503, 2,959, 591,
逾期 2-3年 257, 128, 4,016,
2,008,173.
79
逾期 3-4年 2,823, 2,258, 700, 560,
逾期 4年以
上
573, 573, 340, 340,
合计
114,207,580.
83
11,786,
7
101,479,118.
43
9,579,823.
06
组合中,按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告编号:2025-007
88
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未逾期
25,252,
6
1,262,
8
26,130,
7
1,306,523.
65
逾期 1年以
内
2,744, 274, 4,041, 404,
逾期 1-2年 3,993, 798, 1,758, 351,
逾期 2-3年 1,062, 531, 13, 6,
合计
33,052,
6
2,866,
2
31,943,
8
2,069,031.
12
(3)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2023年 12月
31日
会计政策
变更
本期变动金额
2024年 12月
31日 计提
收回
或转
回
转销
或核
销
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11,648,
3,005,042
.51
14,653,
合计 11,648,
3,005,042
.51
14,653,
(4)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4年 12月 31日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2024
年 12月 31日
合同资产
2024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 2024年
12月 31日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2024年 12
月 31日合计
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坏账准
备 2024年 12
月 31日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10,170, 10,170, 508,
上海交通投资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10,150, 1,127, 11,278, 563,
南京开沃新能源汽
车科技有限公司
10,133, 10,133, 506,
北京中智润邦科技
有限公司
7,654, 7,654, 382,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7,392, 7,392, 369,
合计 45,502, 1,127, 46,630, 2,331,
4.预付款项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6, 716,
1至 2年 263,
公告编号:2025-007
89
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99, 716,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 2024年 12月 31日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2024年 12月 31日
余额
占预付款项 2024
年 12月 31日合计
数的比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179,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83,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石油分公司 1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合计 292,
5.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04, 956,
合计 704, 956,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1年以内 611, 853,
1至 2年 46, 3,
2至 3年 84, 84,
3至 4年 44,
4至 5年
5年以上 20,
小计 741, 1,006,
减:坏账准备 37, 50,
合计 704, 956,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押金 116, 115,
社保公积金 358, 346,
保证金 251, 544,
公告编号:2025-007
90
款项性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工资代扣款 14,
小计 741, 1,006,
减:坏账准备 37, 50,
合计 704, 956,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41, 37, 704,
其中:其他应收款组合 741, 37, 704,
合计 741, 37, 704,
(续表)
类别
2023年 12月 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06, 50, 956,
其中:其他应收款组合 1,006, 50, 956,
合计 1,006, 50, 956,
④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组合 741, 37,
合计 741, 37,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2023年 12月 31日 50, 50,
2023年 12月 31日在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公告编号:2025-007
91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3,
-
13,
本期转回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4年 12月 31日 37, 37,
期末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741, 37, 704,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741, 37, 704,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2023年 12月 31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4年 12月 31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应收款组合 50, -13, 37,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4年 12月 31日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2024年 12
月 31日余
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2024年 12月
31日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社保公积金 社保公积金
373,
8
未逾期
(6个月
以内)
18,
南京农垦产业
(集团)有限公
司
押金
112,
0
未逾期
(6个月
以内)
5,
喀什职业技术学
院
押金 72,
未逾期
(6个月
以内)
3,
南京国电南自轨
道交通工程有限
公司
投标保证金 44,
未逾期
(6个月
以内)
2,
公告编号:2025-007
92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2024年 12
月 31日余
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2024年 12月
31日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淮安市城市公共
交通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39,
逾期 2-3
年
1,
合计
641,
8
32,
6.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或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
准备或合
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
本
5,865,343.
88
5,865,343.
88
3,044,548.
00
3,044,548.
00
合计
5,865,343.
88
5,865,343.
88
3,044,548.
00
3,04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