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招标师串讲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专题讲解
一、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相关概念
项目 项目管理 采购
项目是“为创建一个独特产品、
服务或任务所做出的一种临时性
的努力。”是“由一系列具有开始
和结束日期、相互协调和控制的
活动组成的、通过实施活动而达
到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等约束
条件和实现项目目标的独特过
程。”
项目管理者对
项目进行管理
的行为。
以各种不同的方式,
包括购买、租凭、
借贷、交换等,取
得货物及服务的所
有权或使用权
招标采购与项目管理的相互关系;
1)采购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招标采购工作具有项目的特征和属性。
(一) 项目
• 项目的属性:
1)具有特定目标的唯一性;
2)具有临时的一次性;
3)具有渐进的不断完善的周期性;
4)具有资源需求的多样性;
5)具有不确定性或风险;
6)具有业主或可能成为业主的发起人。
注:“一发风一周多”分别对应:“唯一性”、“项目发起人”、“风险性”、“一次性”、“周
期性”和“多样性”
(二) 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目标
(目标管理应明确和解决的四个问题)
1)确定项目管理目标的范围与重点;
2)项目管理目标的约束;(三重约束/四重约束)
3)项目管理目标的制定与落实;
4)项目的绩效管理及考核。
1)基于投资人的市场竞争因素是什么?
2)投资人决策启动项目的非市场因素是什么?
3)各项参数应如何确定?
三重约束:范围与质量、时间和资源。
四重约束:范围、质量、时间、资源。
1)绩效管理计划。
2)绩效沟通。
3)绩效考核与评价。按照事前确定的目标和标准进行考核。
4)薪酬管理。
2.项目管理任务
九大管理任务包括:
• 1)项目综合管理(又称为“项目整体管理”);
• 2)项目范围管理;
• 3)项目时间管理;
• 4)项目成本管理;
• 5)项目质量管理;
• 6)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 7)项目沟通管理;
• 8)项目风险管理;
• 9)项目采购管理。
•
• 注意:九大任务中没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管理”。
各个任务的具体内容以及三个层面在第三部分详细介绍;
项目组织结构在第二部分介绍
招标采购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招标采购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1)采购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招标采购工作具有项目的特征和属性。
(三)项目采购
1.项目采购的基本原则:
1)择优原则;
2)批量原则;(批量原则是产品和服务采购的基本原则。)
3)竞争原则;
4)时机原则;
5)范围原则;
6)专业原则;
7)方式原则
2.采购方式的分类:
1)招标采购;
2)询价采购;
3)竞争性谈判采购;
4)议价采购;
5)订价采购;
6)公开市场采购。
招标采购项目计划编制内容:
1)招标采购项目背景描述
(2)招标采购的组织方式与团队组建
招标采购项目经理应有以下基本权限:项目团队组建权、财务决策权、项目实施控制权。
(3)编制采购计划应考虑的问题
(4)编制招标采购计划
(5)制定招标采购的里程碑计划
(6)招标采购项目的工作分解
(7)招标采购的责任分配矩阵
(8)招标采购的人力资源计划
编制依据:招标采购工作分解、采购工作进度计划、历史信息、人力资源安排描述。
(9)招标采购的费用估计
主要依据:工作分解结构、资源需求计划、资源价格、工作持续时间、历史信息。
(10)招标采购工作先后关系的确定
(11)招标采购项目的进度计划制定
编制依据:时间要求+项目采购特点+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和约束
招标采购前要了解的项目背景
概况+具体特征+利益相关者分析+市场范围
招标采购团队的特征
具有共同明确目标+不同部门/专业员工组成+角色定位与分工+信息沟通顺畅+成员能力互补
招标采购项目检查范围:
现状、趋势、里程碑事件进展状况
招标采购项目计划检查内容:
招标采购工作的详细计划、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工作进度、人员组成、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判别和控制
二、项目决策实施过程
(一)项目周期/项目阶段
项目生命周期的四阶段划分:
① 开始阶段:提出项目概念、进行项目界定、成立项目组织
② 计划阶段:项目规划、制定目标、审核/论证/决策
③ 执行和控制阶段:细节设计、生产
④ 结束阶段:成果交付、总结、解体项目组织(成果保证、改进)
项目生命周期的六阶段划分:
1)项目启动 (2)提出项目概念(3)项目规划、开发
(4)作出相应决策(5)项目执行或管理执行(6)结束、终结和收尾阶段
项目生命期发展规律/特点
① 各阶段首尾衔接、以明确成果交付为标准
② 资源投入强度:低-高-低
③ 风险/外界影响程度减低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六个工作阶段:
1)初步决策阶段。决定项目“做不做”的问题。
2)设计准备阶段。决定项目“怎么做”的问题。
3)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与计划阶段)。完成项目各项预控计划的编拟,确定项目的预控指标,为项目的目
标管理奠定较为牢固的基础。
4)施工阶段。业主下达项目开工令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控制。
5)动用前准备阶段。
6)工程保修责任期。
注意区分:
(1)“项目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六个阶段
(2)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三阶段、四阶段划分
(3)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六个工作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介入项目的周期:
业主---业主对项目的介入必须是全过程的。
管理咨询方---业主在决策阶段就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项目全过程管理”(PM);
业主在工程设计与编制预控计划阶段才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建造全过程管
理”(CM);
业主在施工图设计完全完成后才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服务;
如业主只委托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招标代理、编制标底等专业性的管理咨询工作
——阶段性咨询服务。
设计方--- 其起始期往往均是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甚至可能更早。
施工方 ---其介入项目的开始期却因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与其前置条件——招标图纸的
完备情况相互衔接:
1)以施工图纸作为招标图纸,施工方介入的只是项目的施工阶段;
2)以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招标,施工方就已介入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
3)以招标用的方案设计图为基础,总承包方所介入的是项目建造的全过程。
(二)项目管理组织方式、管理模式、实施方式
项目管理组织方式--项目式组织(直线式组织)、职能式组织、
矩阵式组织、组合式组织
项目管理模式--传统管理模式(DBB)、建造管理模式(CM)、管理承包模式(MC)、设计采购建造模式
(EPC)、设计+管理模式(D+M)、自设管理机构平行发包模式、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主方自设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的方式、
业主委托专业管理咨询单位代理管理、
业主方与管理咨询单位的一体化项目管理、
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承包、
BOT、 PPP等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
1.项目管理组织方式
(1)项目式组织
含义:按照项目划分资源、相对独立性
特征:上级对下级直接/直线式管理
优点:决策快、关系简单、责权明确等
缺点:依赖个人能力、易资源浪费等
适用范围:无专业职能部门;项目简单,管理团队可胜任的项目
(2)职能式组织
含义:按照专业划分内部管理部门、项目任务切块负责、项目组界限不明且成员兼职
优点:项目具体活动的专业化水平高
缺点:机构复杂、多头管理、专业协调困难
适用范围:有专业职能部门支持体系;同期多个专业类似项目;项目运行较规律,协调难度小,周期短;
技术/管理构成复杂,管理人员难以独立胜任。
(3)矩阵式组织
强矩阵:项目经理主导项目管理,行使决策权,职能部门提供咨询意见:
弱矩阵:项目部/经理参与协调,职能部门主导,项目经理提出
支持请求,职能部门提供指导意见/指令。
适用范围:有专业职能部门支持体系,但项目实施期长,内部协调困难;强矩阵适合项目规模
大、协调困难、项目经理及团队能力
强的项目。
(4)组合式组织
适合在单位与项目两个层面出现特殊情况、具有特别要求,且采用上述单一组织方式均不太合适的项目
或项目群的管理。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1)传统管理模式(设计-招标-施工/建造 DBB)
特点:业主一次招标选择施工总包;以线形顺序法为技术基础;工作界面清晰;特别适用于项目各个阶
段需要严格逐步审批的情况。
(2)建造管理模式 CM
特点:基于快速路径法进行专业分割、依次设计和发包;CM 经理全程参与组织、协调和管理;业主签
约;有助缩短建设周期;平行发
包,管理协调困难
(3)管理承包模式 MC
承担目标责任和管理风险,作为发包和签约主体,业主要求 MC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代建制的原形)
(4)设计采购建造模式 EPC
承包人工作范围广/界面少、常采用总价包干合同;
方案图招标,投标人负责优化和深化;
多用于大型工业与基础设施项目等;
派生模式(Turn-Key 交钥匙:增加融资责任;BOT :融资+特许运营、回收投资;PPP 公私合营:
部分融资+全部运营收益)
(5)设计+管理模式 D+M
管理公司提供咨询性服务,与 CM类似,但同时承担设计任务
(6) 自设管理机构平行发包模式
平行发包方式与 CM类似,业主签约,但无专业 CM提供咨询
(7) 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
DBB总包模式下聘用管理公司提供咨询(侧重专业分包管理)
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
(1)业主方自设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的方式
(2)业主方委托专业管理咨询单位代理管理
(3)业主方与管理咨询单位的一体化项目管理
(管理咨询单位与业主方的管理机构合并办公,共同管理项目。)
(4)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承包
这种方式下,全部的设计与施工合同均由承包项目管理目标的管理咨询单位与对方签署。
(5)BOT、PPP 等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
( 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分类
按投资主体利益:私人工程建设项目、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福利工程建设项目、混合性工程建设项
目
按投资活动的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投资项目、新技术、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等风险投资项
目
按行业分为工业、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2.投资管理参与主体
政府部门(行政监督管理,侧重社会公众利益)
投资者/投资主体(保证投资效益)
投资过程中某类任务的承担者或参与主体(监理、设计、施工,承担履约责任及各自经营目标)
目前的投资与建设管理程序主要是政府对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形成了分级、分段、分类和分项管理的
格局。
投资决策的参与主体---投资者、贷款者、政府,他们构成了项目战略三角。
3.项目决策分析的内容
确定投资目标;
议定工程投资的设计与技术方案
预测风险
投资决策
反馈调整决策方案
项目投资决策分析的基本要求
资料数据的可靠、深入
决策方法科学、合理,经过多方验证
设计与技术方案的比较与优化
4.可行性研究、决策全过程
投资设想—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详细可行性研究—评价/评估—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决策程序
行业或部门规划-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审批-批准建设
企业投资项目决策程序
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方案设计与可行性研究-决定建设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申报-受理-委托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评议-核准决定-异议
处理(核准期限:20个工作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
可行性研究-项目备案申请相关资料申报-政府合规性审查-发放项目备案确认书
5.投资体制改革
特征:①实行自主决策、自我约束的企业投资制度
②市场对投资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③实行灵活有效的投资宏观调控
原则:①效益原则。
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提高投资效益,效益原则是确定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目标模式
的最高原则。(单选)
②市场取向原则
③适度与国际接轨原则
内容与重点:
确立投资体制改革新的目标;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与“备案制”;
鼓励社会投资;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手段。
管理方式: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三者并立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5.投资体制改革
( 四)工程建设项目评价
评 价 内
容
评价报表 评价指标 指标含义 指标应用
财务内部收益
率(FIRR)
项目在计算期内净现金
流量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
率
FIRR≥财务基准收益率
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财 务 净 现 值
(FNPV)
按照财务基准收益率计
算得出的项目计算期内净
现金流量的现值和
FNPV≥0
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项目投资
现金流量表
项目投资回收
期
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投
资所需要的时间
回收期短,说明项目的抗
风险能力强
总投资收益率
项目达产年份的息税前
利润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
盈
利
能
力
利润与利润
分配表 项目资本金
净利润率
项目达产年份的年净利
润与项目资本金的比率
项目财务评价可行时,总
投资收益率一般应高于同
行业参考值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率
各期末负债总额与资产
总额的比率
适度的资产负债率说明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稳健
偿
债
能
力
借款还本
付息计划表
利息备付率
借款偿还期内各年息税
前利润与该年应付利息的
比值
应大于 1
偿债备付率
借款偿还期内各年用于
还本付息的资金与改年应
还本付息的比值
应大于 1
计算期各年
净现金流量
各年现金流入与现金流
出的差额
足够的净现金流量是项
目财务可持续的基本条件
财
务
生
存
能
力
财务计划
现金流量表
累计盈余资金 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累计
累计盈余资金大于等于
零是项目财务生存的必要
条件
国民经济评价:
适用范围:①政府预算内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项目、资源开发项目等;
②政府各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项目;
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需要政府主权信用担保的项目;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⑤需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
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含义 指标应用
经济净现值(ENPV)
按照社会折现率将计算期内各年
的经济净效益流量折现到建设期
初的现值和
ENPV≥0
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EIRR)
计算期内经济净效益流量的现值
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EIRR≥社会折现率
项目具有满意的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费用比(RBC)
计算期内效益流量现值与费用流
量现值的比值
RBC≥1
项目具有满意的经济效益
不确定性分析
(1)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点越低,标明项目对产出品数量变化的适应能力越强,项目的抗风险能
力也就越强。
(2)敏感性分析。
敏感度系数:敏感度系数越高,说明该因素对项目的影响越大。
临界点(又称转换值):临界点越低,说明影响因素对项目的影响越大。
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文件:3类(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
①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完成报批
②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之前完成报批
③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开工前完成报批
三、项目管理任务及要素
(一)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任务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任务
(三)货物项目管理任务
(四)服务项目管理任务
(一)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任务
管理任务 方法与工具 服务要素 考核指标
管理方案 针对性、完整性、系统性、时
效性
质量保证 符合性(法规、制度、流程)、
合理性
质量控制 有效性
质量验收 及时性、符合性、规范性
质量管理 1.责任分配矩阵
2.抽样调查统计法
3.排列图
4.流程图
技术文件 完整性、系统性、严谨性、及时
性
工作分解 合理性、逻辑性
工作排序 合理性、逻辑性
进度管理 1.工作结构分解;
2.里程牌计划;
3.甘特图或网络图;
4.项目管理软件
进度安排 合理性、逻辑性
费用预算 准确性、合理性 费用管理 1.类比估计法;
2.自上而下估计法;
3.自下而上的估计法;
4.费用计划曲线
费用控制 准确性、及时性
组织机构 合理性
团队建设 合理性、及时性、有效性
人力资源管理 招标采购人力资源计
划
绩效评价 合理性、可操作性
管 理 任
务
管理目标 内容 方法与措施
信 息 管
理
旨在通过采购信息
传输的有效组织管
理和控制,为项目
采购提供增值服务。
1.信息收集
2.信息发布
3.采购信息记录
方法主要有:了解和掌握采购信
息来源并进行分类;运用采购信
息管理的手段;建立采购信息管
理系统
措施:①标准化措施 ②制度化
措施
风 险 管
理
1.损失前的管理目
标是避免或减少损
失的发生。
2.损失后的管理目
标是尽快恢复到损
失前的状态。
(1)风险识别:内部风
险主要指人为风险和管
理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指
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
(2)风险估计:a.风险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b.
可能的结果范围和危害
程度 c.预期发生的时间
d.发生概率
(3)风险评估
(4)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方法:风险规避、风险
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和风
险利用等。
其中风险规避措施包括:1)资格
预审策略 2)招标策略
3)评标策略 4)合同主要条款的
设置策略(应了解每项措施的措
施含义)
风险转移方法有:履约担保;投
标担保;保证担保
进度管理
项目进度计划体
系组成
1)项目业主与管理咨询方的月/周计划体系
2)项目主要参与方共同编制并执行的多级进度计划体系
①第一级计划——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
a.由业主 或管理咨询单位编制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初始版
本;
b.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正式版本;
c.调改版本
②第二级计划——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
③第三级计划——项目短周期工程综合进度计划,是完全的执行
性计划
项目进度管理的
核心角色
业主及其聘用的管理咨询单位
项目进度计划编
制步骤
①利用工作(工程)分解结构确定管理任务和子项任务
②利用组织分解结构界定承担上述任务的机构与岗位
③检查任务和子任务之间的逻辑关系
④草拟进度计划
⑤完善并优化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控制的
技术手段
①横道图②关键路径法③PERT图
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项
目质量影响
因素
人的意识和能力、项目决策、勘察过程、规划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方
法、施工环境
设计质量控
制
控制内容:
1. 执行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
2. 保证设计方案满足业主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
3.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
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
行业规定的标准;
4. 设计图纸必须按规定具有国家批准的出图印章及建筑
师、结构工程师的执业印章,并按规定经过有效审图程
序。
控制方法:1)科学策划项目设计实施方案;2)组织设计招标;
3)组织供方采购;4)协调设计过程;5)控制设计深度;
6)组织施工图图纸会审;7)控制设计变更质量
施工质量控
制过程
控制过程 :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验收质量控制(多选)
工程保修 基础/主体-合理使用年限;防水 5年;冷热 2季;安装/装修 2年
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管理成本 预防成本;鉴定成本;不合格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
成本
验收程序与组织 过程验收+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验收的要求 自评、人员资格要求、符合勘察设计文件要求、隐蔽验收和单
位工程验收标准、见证取样、功能性抽样检测、外观质量现场
检查(参照 P181)
检查评定验收内容及
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抽样检查;
2. 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
3. 工程外观质量的检查和确认
造价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
构成
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工程
建设其他费+预备费
建安工程造价的构
成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
润+税金
项目各阶段对应的
计价成果表现形式
决策阶段—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概算
详细/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
施工准备/招投标阶段—承包合同价
施工阶段-工程结算价格
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工程计价依据(双轨
制)
定额计价(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工程量计
算和工程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
造价管理
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项目规划和建议书阶段:粗略匡算,生产能力指数法、单位生
产能力法、比例估算法、系数法
可行性研究或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指标估算法
设计概算编制方法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
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
法、综合吨位指标法)
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 工料单价法:分别以直接费、人工+机械费、人工费为
计算基础的三种模式
综合单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利+税,但不含措施项目费
设计概算审查方法 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施工图预算审查方法全面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
点审查法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主
要内容
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应对
风险识别的方法:PEST分析;工作分解结构法,故障树法,专家调查法;
幕景分析方法等
风险估计的方法:故障树法;蒙特卡罗法;影响图法
风险评价工具:层次分析法、等风险图法、模糊数学法等
风险处置工具: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风险减轻
风险转移方
式
保护性合同条款、工程担保、工程保险
索赔及理赔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索赔时效自损失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2
年。
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建安工程保险+其他保险)
其他保险——相关人员保险(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施工机
具保险+职业责任保险(设计/监理)+其他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工程建设期间、因自然灾
害/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
合同管理
合同的主
要类型
按计价方式分: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量估价合同;单价合同
按合同范围大小分类:一体化承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咨询服务合同;
分期式合同
合同担保
方式
定金:勘察合同的定金应为勘察费的 30%,设计合同的定金应为设计费的
20%。
保证:三方当事人、保证合同为从合同
抵押:固定/有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多用于借贷/外贸合同
留置:以标的物作为抵押物,法律规定允许
质押:动产/权利作为抵押物
合同履约
担保
三种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
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质押。担
保额度为工程总额的 20%-25%。
合同管理
合 同 示 范
文本
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①勘察合同示范文本②设计合同文件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①《协议书》②《通用条款》③《专用条款》④附件
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
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组成
FIDIC 合同
范本
《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生产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黄皮书)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
《施工合同条件-多边开发银行协调版》(粉皮书)
《设计、施工运营合同条件》(金皮书)
《客户/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书范本》(金皮书)
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
条件》(新红
皮书)
新红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①各类大型复杂工程;
②业主负责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
③承包商的主要工作为施工,但也可承担部分设计工作,如工程中的
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工程的设计;
④由工程师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
⑤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按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支付完成的工程量;
⑥业主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
《生产设备
与设计—建
造合同条件》
(新黄皮书)
新黄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①该合同条件的支付管理程序与负责划分基于总价合同,因此一般适
用于大型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②业主只负责编制项目纲要和提出对设备的性能要求,承包商负责全
部设计工作和全部施工安装工作;
③工程师来监督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工程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
④风险分担较均衡,新黄皮书与新红皮书相比,最大区别在于新黄皮
书的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
承包商。
合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
适用条件:
①私人投资项目,如 BOT项目(地下工程太多的工程除外)
②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公路、铁路、水坝等)或类似
项目,业主提供资金并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
目;
③业主代表直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采用较宽松的管理方式,
但严格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以保证完工项目的质量;
④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愿意为此多付出一
定的费用,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时肯定会加入较大的风险费。
《简明合同格式》(绿
皮书)
适用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民用和土木工程。
合同的管理
项目合同的全过
程管理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发
生纠纷时的管理
(1)合同订立前
的管理
1)建立合同管理的制度保证:责任制;管理规章;文档系统
2)合同分析
合法性分析(主体、条件、内容、前置手续)、
完备性分析(合同文件、条款)
公平性分析(权利义务对等)
整体性分析(条款之间协调)和合同类型选择(责权利分担)
条款选用分析(标准条款、便于执行、兼顾制约)
合同间协调分析(内容完整+界面清晰、技术经济协调)
合同应变性分析
文字唯一性和准确性分析
合同的管理
项目合同的全过
程管理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发
生纠纷时的管理
(2)合同订立中
的管理
1)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主体不合法、内容不合法、代理不合法、
程序和形式不合法
2)可撤销合同:显示公平;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
3)无效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条款
4)部分无效合同:须具备条件:合同内容可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的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的管理
项目合同的全过
程管理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发
生纠纷时的管理
(3)合同履行中
的管理
合同履行:包含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两层要求。
合同违约责任:①支付违约金;②支付赔偿金;③采取补救措施;
④继续履行合同;⑤解除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和条件:
①要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②行为人要有过错
在关系到赔偿金的确认时:
①要有损害事实 ; ②违约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合同变更程序:提出合同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合
同价格改变的确定
合同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一
并转让
合同的管理
项目合同的全
过程管理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发生
纠纷时的管理
(4)合同发生
纠纷时的管理
产生原因:合同缺陷、不可预见原因、人为原因
处理方式:友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工程索赔 索赔特点:双向、依据+违约事实、实际损害、书面文件、单方行为
索赔分类:按索赔目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按索赔依据: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
索赔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反索赔:工期延误反索赔、施工缺陷索赔、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
发包方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承包人不合理放弃工程的索赔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HSE特点 复杂性;多样性;协调性;委托性、持续性;经济性
安全管理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的目标: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或消除设备、材
料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现场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特点:控制面广;控制的动态性;控制系统的交叉性;控
制的严谨性
安全管理的程序: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确定目标--编制施工安
全措施计划---运行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安全检查---事故的分
类与处理
(三)货物项目管理任务
质量管理
质量标准 货物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级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三
级。
货物质量检验
措施
安排监理监造;验收后付清款项;质量付款保函
质量监督方法
和途径
建立和完善买方市场机制、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法制监督、
技术监督、生产许可制度、社会团体监督制度
对于货物的强制性质量监督手段为: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
质量认证制度
和生产许可制
度
质量认证依其性质可分为强制性认证和非强制性认证,或者依其对
象可以分为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
制认证” ;质量认证制度中,与产品质量认证对应的还有质量管
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制度,其核心是证实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能力。
合同管理
出口合同的履
行环节
1)备货 2)催证、审证和改证 3)租船、订舱、报关出运和投保
4)制单结汇、核销退税 5)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6)理赔与索赔
进口合同的履
行环节
1)开立信用证 2)派船接运货物 3)投保货运险 4)审单和付汇
5)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6)进口索赔
(四)服务项目管理任务
投融资服务项目管理
主要工作内
容
投资决策和融资主要贯穿于项目策划和准备阶段。投资服务的主要工
作包括: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及
决策等。融资服务主要从项目法人和企业的角度,为项目筹资和企业
投资理财服务。
范围管理 包括工作范围的定义、确认和变更控制;
合同管理 咨询机构提供的合同管理服务主要在前期管理,包括:协助业主设计
合同体系方案;协助业主与投资人进行合同谈判;协助业主与投资人
签订合同
质量管理 除了质量管理体系本身,其他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一是充分总
结应用以往项目中的成功经验;二是派遣高素质的服务团队;三是与
客户及投资人密切配合。
物流服务项目管理
物流服务项
目的内容
储存服务项目;运输服务项目;配送服务项目(常用的配送方式:定时;
定量;定时定量;定时定路线;即时)
质量管理 包括①货物质量②物流服务质量③物流工作质量 ④物流工程质量
成本管理 具体包括:1)制定物流服务项目资源计划 2)物流服务项目成本估算
3)物流服务项目成本预算 4)物流服务项目成本控制
风险管理 主要包括:物流服务提供商选择失误的风险;物流服务内容不明确带来
的风险;物流服务失控的风险;客户关系破坏的风险;商业机密泄露的
风险;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风险。
四、贸易管理与货物运输
(一)国际贸易运作
(二)贸易支付
(三)贸易术语
(四)货物运输
(一)国际贸易运作
根据国际贸易标的物的不同,可以将国际贸易分为三个部分,即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
术贸易。
1.国际贸易的特点
国家干预,限制严格
情况复杂、风险很大:政策变化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运输风险、政治风险。
强手如林、竞争激烈
地区制约、需求多样
2.适用的法律体系
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国际公约/条约/协定(合同、运输、支付 3
个集中领域)
3.国际贸易惯例
3个特征(自发形成、普遍接受、非法律性约束)
使用发生纠纷时的裁定原则:
合同与惯例矛盾——合同为准
合同与惯例不抵触——惯例为准
合同明示采用惯例——惯例具有强制性
国际贸易惯例的分类:国际贸易术语方面、交易结算方面、货物保险方面、货物运输方面等四大类。
(二)贸易支付
国内贸易支付工具:汇票;本票;支票;电汇;即期信用证;银行保函等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汇票;本票;支票;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1)汇付。包括电汇、信汇、票汇
(2)托收。分为跟单托收、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分为付款交单、承兑交单。
(3)信用证。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
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根据付款方式,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
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三种。
(三)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的分类
E组
启运
EXW(Ex Works)工厂交付
F组
主要运费
未付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组
主要运费
已付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
D组
到达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E组(工厂)—— F组(装货港) C 组 D组(目的港)-----目的地
对卖方来说,F组比 E组增加了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义务,
C组比 F组增加了签订运输合同并承担运费的义务,
D组和 C组间的区别在于风险转移时间不同,C组和 F组一样是在装运港交货后即将风险转移给了买方,
而 D组是在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后转移风险的。
1、卖方义务最小的术语——EXW;买方义务最大的术语——DDP。
2、原则上,由卖方负责出口,买方负责进口,例外是:卖方负责进口手续的术语——DDP,买方负责出
口手续的术语——EXW。
3、F组术语后是装运港/地;C组、D组后是目的港/地。
4、仅卖方在 CIP、CIF中有法定保险义务。
5、卖方负责运输的:C组、D组。
6、在目的港/地转移风险的——D组。
属于实际交货的是:EXW、FAX、DAF、DEQ 、DDU 、DDP
属于象征性交货的是:FOB、CFR、CIF、FCA 、CPT 、CIP
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运输的装运港交货的是:FOB、CFR、CIF,风险的划分是装运港船舷。适用于多种运输
工具的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FCA、CPT、CIP,风险的划分是货交承运人。
国际贸易术语选用:
1)考虑运输条件
2)考虑货源情况
3)考虑运费因素
4)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
5)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
(四)货物运输
1.国内运输方式
1)航空——时间短,安全性高、破损率低;费用高,运量有限等
(2)公路——覆盖面广,可实现“门到门”服务;载重量小,单位运输成
本高, 安全性较低
(3)水路——五种方式中运输能力最大,成本低;受自然条件限制,运输速度慢。
(4)铁路——速度快,运输能力大,成本较低,到发时间准确性好;铁
路建设成本高,运输机动性差;受自然条件限制小,能保证全年运行。
(5)管道——运量大,能耗小,安全可靠,不受气候变化影响;专用性
强,适用面较窄
2.国际运输方式
1)海洋运输:是运用最广泛的运输方式。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运输),包括定程、定期、光船租船。
(2)国际铁路联运
(3)航空运输:安全、快速、量小
(4)公路运输:灵活、接壤、量小、费高、易损
(5)邮包运输
(6)集装箱运输、托盘运输、国际多式联运(门到门,一般以集装箱为媒介)
3. 海运提单
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根据收货人抬头不同分为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其中记名提单一般只用于运输贵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的货物。
指示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
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
4.货物运输保险
(1)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保险责任范围的广泛性
保险利益的多变性
保险合同的自由转让性
保险价值的定值性
保险合同的不可解除性
(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专门险
(3)货物运输保险的安排
考虑因素:投保人确定(不同贸易术语要求)、保险险别(合同约定)、保险金额(CIF/CIP 价
格加 10%)、保险费率和金额、保险公司
投标方式:逐笔投保、签订预约保险合同
(4)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流程:损失通知、向承运人索赔、采取措施施救、提供索赔资料/进行索赔
时效:2年
五、服务项目管理
(一)特点和方法
(二)服务计划
(三)服务合同
(一)特点和方法
服务项目管理特点 实施服务项目管理的主要方法
1)服务项目管理首先要遵从一般项目管
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服务项目管理的方法,首先是要将每一
个客户的特殊智力需求作为一个项目,分
析研究客户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为该
客户制定专门的服务方案。
3)服务项目管理是指针对特定目标,在一
定时间范围内,按照范围、组织结构、质
量、费用和时间进度五个要素去建立与实
施服务项目,达到传统运行作业方式不能
满足的客户特殊需要或预期的目的。
1)项目生命周期理论的应用;
2)项目过程管理的应用;
3)项目管理知识领域的应用;
4)项目管理工具的应用。
(二)服务计划
1.服务计划的编制是咨询服务单位最初始也是最重要的管理工作,相当于项目的启动与定义。
2.规划是实施项目的首要步骤,也是编制服务计划的基础工作。
3.咨询服务企业在项目中发挥良好的作用,往往离不开与客户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必须请注
意如下各点:
1)客户应派人参加咨询服务的工作;
2)提供咨询服务意见不能脱离客户的历史和现实情况;
3)建议的解决方案与客户领导与团队的能力相协调;
4)解决方案不但能与客户领导,也要与客户中层意见一致。
(三)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具有与其他合同所不具备的对服务人员、服务成果和服务绩效考评及奖惩的特别约定。
服务项目合同的采购方式:对多数服务项目的采购,不论项目规模大小、管理费用多少,均可通过
包括招标在内的多种采购方式来选择服务单位。
服务项目采购的特点:服务费用往往仅占服务所影响的项目成本的很小比率,可参考 FIDIC提出的
基于质量的选择原则设定采购的评价方法。
第二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应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招标投标法》《评标办法》
12号令
《 工 程
施工》30
号令
《工程货物》
27号令
《 政 府 采
购法》
《机电国际》
13号令
适用项
目
必须进行招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包
括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
理以及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材料等的采
购
必须招标项
目的评标活
动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必须进行招标
的工程建设项
目货物招标投
标活动。货物,
指与工程建设
项目有关的重
要设备、材料
等
政 府 采 购
货 物 或 服
务
机电产品国
际招标投标
活动
条文组
成
总则;
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和中
标;
法律责任;
附则
总则;
评标委员会;
评标的准备
与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推
荐中标候选
人与定标;
罚则;附则
总则;招
标;投标;
开标、评
标 和 定
标;法律
责任;
附则
总则;
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和
定标;
罚则;
附则
总则;政府
采 购 当 事
人;政府采
购方式;政
府 采 购 程
序;政府采
购合同;监
督检查;法
律责任;附
则
总则;
招标范围;评
审专家;招标
文件;招标投
标;评标;
公示与质疑;
中标;
法律责任;附
则
《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
令 条款总体构成基本相同,仅在规定的具体内容上有区别。
A、符合性条款:(属于某种情形、符合某种条件)
B、文件性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评标报告、书面报告等)
C、时限性、程序性条款
D、肯定性条款
E、禁止性条款、法律责任条款
招标条件
《招标投标
法》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号令
招 标 条
件
第九条:履
行项目审批
手续和落实
资金来源
第九条: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
已经批准; ❖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
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
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
资料。
第八条:(一)招标人
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
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
案;
(三)有相应资金或者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能够提出货物的
使用与技术要求。
投标条件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号令 《政府采购法》
投 标
条件
二十条: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
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
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
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
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
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供货
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供货
能力,包括货物生产制
造许可、生产制造、出
产检验、运输、交验等;
3.产品信誉和售后服
务等;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十二条:(一)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内容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号令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
❖十四条: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
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
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
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的要求。
十三条: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货物的名称、数
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
(三)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
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
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
止日期;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
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
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
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
法等事项。
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投标法》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号令 《机电国际》13号
令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
求、对投标人资格
审查的标准、投标
报价要求和评标标
准等所有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以及拟签
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十四条: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
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
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第二十一条: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
式;
(四)技术规格、
参数及其他要求;
(五)评标标准和
方法;
(六)合同主要条
款。
第二十条: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产品的
名称、数量、技术
规格;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六)附件:
投标文件内容
《招标投标法》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 号
令
财政部令 18号
第二十七条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
标文件提出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
施工的,投标文件的
内容应当包括拟派
出的项目负责人与
主要技术人员的简
历、业绩和拟用于完
成招标项目的机械
设备等。
第三十六条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
第三十三条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技术性能参
数的详细描述;
(四)商务和技术
偏差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有关资格证
明文件;
(七)招标文件要
求的其他内容。
第 30条
投标文件由商务
部分、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和其他
部分组成。
评标报告内容
12号令(评标办法) 财政部令 18号 《机电国际》13 号
令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
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
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招标公告刊登的
媒体名称、开标日期
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
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
准;
4、开标记录和评
标情况及说明,包括
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
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
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
授标建议。
1.项目简介
2.招标过程简介
3.评标过程
4.评标结果
5.开标一览表
6.符合性检查表
7.商务评议表
8.技术参数比较表
9.评标价格比较表
10.授标建议
书面报告内容(与评标报告区别)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号令
第 65条
(一)招标范围;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
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
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
报告;
(五)中标结果。
(一)招标货物基本情况;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
告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
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五)中标结果。(和 30号令基本相同)
评标方法
12号令(评标办法)《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27 号
令
《机电国际》13号令
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
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或者法
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评标方法。
第三十条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
价法一般适用于具
有通用技术、性能标
准或者招标人对其
技术、性能没有特殊
要求的招标项目。
❖第五十四条 对于投标
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
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
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
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
中。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设
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
中应当作为参考,但不
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四十四条 技术
简单或技术规格、
性能、制作工艺要
求统一的货物,一
般采用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进行评
标。
技术复杂或技术规
格、性能、制作工
艺要求难以统一的
货物,一般采用综
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最低投标价不得低
于成本。
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综合评价
法(即打分法)进行评标的招标
项目,其招标文件必须详细规定
各项商务要求和技术参数的评分
方法和标准,并通过招标网向商
务部备案。
废标(重大偏差)
《工程施工》30号令
《工程货物》
27号令
国家计委等 7部委 12号令(评标办法)
废
标
(
重
大
偏
差
)
第五十条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
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
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
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
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
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基本与 30 号
令相同,不同
的有:
(二)无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的;
(六)投标有
效期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
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
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
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
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
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
求。
商务部 13号令(机电进口) 财政部令 18号
废
标
(
重
大
偏
差
)
第三十六条 在商务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
废标,不再进行技术评标:
(一)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
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签字的;
(三)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
关系的;
(四)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
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六)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八)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商务
条款的。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前款所列文件应当提供原件,并
且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否则将导致废标。
第三十七条 技术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
予废标:
(一)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
("*")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
技术资料支持的;
(二)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
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三)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
虚假投标的;
(四)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
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属于废标即无效投标的情形: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
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
求的
(4)其他
国家有关法规关于招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规定汇总表
招标无效(30号令、27号令)评标无效(30号令、27
号令)
中标无效(招标投标法 )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
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招
标无效。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
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
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
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
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少于二十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
招标的。
(1) 使用招标文件没
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
方法的。
(2)评标标准和方法
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
标人的内容,妨碍或
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且影响评标结果
的。
(3)应当回避担任评
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
与评标的。
(4)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
法定要求的。
(5)评标委员会及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
(1)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
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
权益等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
为上述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
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
标底等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
为上述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
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
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
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
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
违法行为的,且影响
评标结果的。
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
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
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
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
的。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的,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
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各法规中的特殊规定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将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
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
化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无需对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需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在
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
第三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得单独
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
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第六十七条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
要求时予以拒绝。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
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
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十三条 规定了可能导致招标无效的情形
第七十九条 规定了评标无效,依法重新评标或重新招标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没有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
进行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
第十四条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加盖印章。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货物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货物的供
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二十七条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第三十一条 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
改文件。
第五十条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也可以委托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 13号)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要求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招标项目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
审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程序。
2.第十条、第十一条 商务部在招标网建立国家、地方 2级专家库;抽取专家次数超过 3次的,应当报
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后,重新随机抽取专家。
3.第十四条 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为实际所需专家人数。1次委托招标金额在 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
标项目,所需专家的 1/2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每位专家只能参加其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 2项工作中的 1项。
4.第三十八条 在进行价格评标时,应当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卖出价统一转换成美元。
5.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 3 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
原件或复印件。
6.第四十条 按规定必须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对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能在资格后审时以资格不
合格将其废标。
不需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对符合性检查、商务评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再因其资格不合格将其商务
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1.《政府采购法》将否决所有投标称之为“废标”。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3.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时限性条款
招标投标
法
12号令
(评标办法)
27号令
(工程货物)
30号令
(工程施工)
商务部
13号令
(机电国际)
1. 投标文件
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
适当的投标有
效期
适当的投标有
效期
2、资格预审文件
发放、出售的时限
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
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
3、招标文件开始
发出起至投标文
件截止期限:(招
标文件公告期)
不得少于
20日
不得少于 20
日
不得少于 20日不得少于 20
日,大型或成
套设备不得少
于 50日
4、招标文件发放
出售的时限
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
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
同公告期
5、招标人对已售
招标文件澄清修
改或者补充的时
限
开 标 日
15日前
开标日 15 日
前
6、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质疑或修改
投标截止前 投标截止前 开标日 5日前
7、开标记录网上
备案时间
开标后 2日
8、评标委员会的
组成时限
一般应于开标
前确定
9、评标公示期 评标结束后 7
日
10、开标和定标期 应在投标有效
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
成,如须延长
应征得投标人
同意
11、确定中标人的
时限
一般提出评标
报告后 15日,
最迟投标有效
期结束前 30
个工作日
一般提出评标
报告后 15 日,
最迟投标有效
期结束前 30 个
工作日
12、招标人向主管
部门报告时限
自确定中
标 人 起
15日内
自确定中标人
起 15日内
自中标通知书
15日内
13、发出中标通知
书的时限(同时通
知未中标人)
如无质疑,公
告后 3日
14、招标人与中标
人订立书面合同
的时限
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
日 起 30
日内
中标通知书发
出 30 个工作
日内
中标通知书发
出 30日内
中标通知书发
出 30日内
中标通知书发
出 30日内
15、返还投标保证
金的时限
签定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签定合同后 5
个
工作日
签定合同后 5
个
工作日
相关法规介绍---合同法
基本条款 内容
基本原则 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合法性
合同的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的成立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同时,合同生效需满足法定的生效要
件和约定的生效条件。
无效合同 ①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
可撤销合同 ①重大误解
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④乘人之危订立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也有权申请撤销
合同
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要素主要为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无权代理人、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等
合同的终止 法定终止:《合同法》第 91条,如因①履行、②解除、③抵销、④
标的物提存等方面原因,合同可以终止 。
约定终止:当事人约定
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 94 条:①不可抗力②预期违约③迟延履
行
④其他违约行为
约定解除 由双方合同约定
合同的解除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的解除
在承包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发包人请求解除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
在发包人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时,即发包人
如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合同
约定的协助义务的,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即有权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合同的变更 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
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等
合同的权利转让也称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合同的权
利全部或者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 。
合同的义务转让 债务转让的构成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方为生效。
合同的变更、
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的
概括转让
即合同主体的变化 。前提是:
①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
②必须经对方同意。
③包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的转移。
④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必须就合同权利义务
的概括
转让达成协议,且该协议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要件。
⑤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法》第 107条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构成违约,相对方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债务、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
●合同争议解决
1、协商:成本低
2、调解:
三种:机构调解、仲裁中调解、法院调解
两类:机构调解和人民调解
3、仲裁:
4、诉讼:
相关法规介绍---民法通则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主体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
范围
1、18 周岁以上的自然
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1、10 周岁以上的未成
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
年人以及,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
特点
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
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
动;其他由法定代理人
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
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病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民事活动。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具有的基本特征:
A)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B)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C)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D)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将法人分为两类:
一是企业法人;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为非企业法人。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3种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单独适用,或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相关法规介绍---建筑法
施工许可的主体系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⑤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款 分类 内容
禁止限定发包 第 23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限定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禁止肢解发包 第 24 条规定,“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
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
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禁止干预建筑材
料采购
第 25 条规定,依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应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
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禁止非法转包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
将建设项目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只收
取一定形式的费用或提取管理费用比例,没有实施符
合法律规定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行为。
禁止主体结
构分包
第 29 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未经建
设单位同意
分包专业工
程。
第 29 条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总
包单位分包部分工程需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禁止分包单
位再分包
第 29 条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
包。”
有 关 发 包
的 禁 止 性
规定
禁止违法
分包
禁止分包给
不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的
单位
第 29 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三部分
专业实务串讲
一、招标采购制度
(一)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即职业范围和职业水平
职业范围
(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方案、招标采购公告、招标资格预审
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
(2)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组织现场勘查、开标和评标活
动;
(3)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4)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5)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6)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注意动
词的运用)
职 业 权
利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 3 ) 维 护 招 标 投 标 秩 序 的 权 利
(3大权利)
职 业 义
务
(1)遵纪守法
(2)诚信履约
(3)保密
(4)接受后续教育
( 5 ) 接 受 行 业 监 管 和 自 律 管 理
(5大义务)
职业水平
职 业 责
任
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
事责任。
职业道德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
2)坚持诚信、公正、敬业和进取。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
4)尊重同行。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利益。
5)廉洁自律。
6)招标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
避。
7)对技术和商业秘密有保护和保密的义务。
8)接受国家和自律性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业务素质 (1) 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3) 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工作规范 (1)行使权利的行为规范
(2)履行义务的行为规范
(二)采购和招标投标概述
1、采购概述
采购的目标 物美价廉
采购的原则 竞争、 择优 、批量、时机、范围、方式和专业
采购的分类 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招标、询价、比选、磋商、竞买、
订单等
采购控制要素 (1)预算控制;(2)质量控制;(3)进度控制;(4)行为控制
采购的主要方式(1)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区别)
(2)询价;(对标准规格统一,一次性报价,通过价格比较确定交
易)
(3)比选;(适用于快捷简便紧急采购)
(4)磋商;(同竞争性谈判,适用于买卖双方可能对需求和规格都
不甚清楚时)
(5)竞买;(采购人向拍卖人发出竞买表示)
(6)订单;(单一货源式采购)
注意:区别竞价方式和非竞价方式。
2、招标投标概述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1)抓紧出台《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2)理顺监管体制;
(3)编制形成标准招标文件体系;
(4)建立电子招标投标制度;
(5)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体制;
(6)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制度;
(7)推动建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招标投标原则
• 公开:(项目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公开透明)
• 公平:(不得设置歧视排斥袒护条件)
• 公正: (对投标人公正评价,公正交易)
• 诚实信用: (招投标主体各方遵纪守法,诚实善意,恪守信用,严禁弄虚作假言而无信)
招标投标特性
1)竞争性;
2)程序性;
3)规范性;
4)一次性;
5)技术经济性。
招标的方式和方法
(1)招标方式
• 1)公开招标
• 2)邀请招标
(2)招标方法和手段
• 1)传统招标;
• 2)两阶段招标;
• 3)框架协议招标;
• 4)电子招标。
招标投标与合同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
(1)拍卖主要适用于出售标的,可以多次、公开报价。
(2)招标主要适用于购买标的,一次性、密封报价。
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标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及其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合同既是招标的决策结果和项目实施的控制根据,也是检验、评价合同各方全面履行权利、义务、
承担相应责任的标准。
招标投标的范围和作用
招标的范围
(1)工程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和工程总承包招标(特点:复杂性、风险性。本科目中的总承包特指 EPC
和 D+C二种)。
(2)货物招标。工程使用货物、生产消耗的货物、消费用货物。(特点:标准化、主要因素价格)
(3)服务招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各类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等,包括与工程建
设项目有关的投融资、项目评估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等。服务招标中还包括
各类资产所有权、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出让招标。(特点:人的因素最重要,价格不重要)
招标投标的作用
(1)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项目实施方案。 (经济效益)
(2)促进投标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促进其发展。(质量、竞争力)
(3)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的秩序。(权益、秩序)
(4)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规定,分别从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两方面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规
范。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 机电产品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范
围
政府采购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性质)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的公用事业项目(项目性质)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来源)
4)国家融资项目(资金来源)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
金的项目(资金来源)
1)关于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
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具体
范围详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
标实施办法》附件一:机电产品
国际招标范围。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
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
产品。
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
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4)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
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
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5)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
的机电产品。
6)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按照《政府采购
法》规定,政府
采购必须招标项
目的范围,是指
使用财政性资金
采购依法制定的
集中采购目录以
内的或者采购限
额标准以上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
可以不进行招标情况的规定
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项目 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
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
项目可
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
在报
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提出不
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
标原
因:
1)涉及国家安全或者
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
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
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
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
求的;
3)承包商、供应商或者
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
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招
标的。
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投
标办法》第 12条规定,需
要审
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
列情
形之一的,经审批部门批
准,
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
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
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
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
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
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
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
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
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
他情形。
对必须招标的机电产品中,属下列
情况之
一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
1)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
电产品;
2)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3)旧机电产品;
4)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5)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
的机电产品;
6)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
发用的样品样机;
7)国务院确定的特殊产品或者特
定行业以及为应对国家重大突发
事件需要的机电产品;
8)产品生产商优惠供货时,优惠金
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 50%的机
电产品;
9)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
具;
10)供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
11)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不适宜的。
重新招标的情况
《评标委
员会和评
标方法暂
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办
法》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招标投标办
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
标投标实施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人少
于三个或
者所有投
标被否决
的,招标人
应当依法
重新招标。
在下列情况下,招
标人应当依照本办
法重新招标:(一)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
在投标人不足三个
的;(二)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提交投标
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三个的;(三)所有
投标均被作废标处
理或被否决的;(四)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
合格投标或者界定
为废标后,因有效
投标不足三个使得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
提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少于三个
的,招标人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少
于三个的,招标
人应当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对
所有投标作废标
处理的,或者评
标委员会对一部
分投标作废标处
理后其他有效投
标不足三个使得
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决定否决全
1)当投标截止时间
到达时,投标人少
于 3 个的应停止开
标,并依照本办法
重新组织招标。
2)在国际招标过程
中,有下列情况之
一
的,经向相应的主
管
部门备案,招标人
可
以重新组织招标:
①经评标,没有实
质
上满足招标文件商
务、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
加投
标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除采
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
标采
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
市、
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
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
下原
则处理: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
条款
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
序不
决全部投标的;(五)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
定,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投标人少
于三个的。
部投标的,招标
人应当重新招标。
技术要求的投标人;
②招标人的采购计
划
发生重大变更的;
③当次招标被相应
主
管部门宣布无效的。
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
并
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
重新
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
合专
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
招标
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
应商
不足 3 家情形的,可以
比照前
款规定执行。
二、招标采购程序
招标准备工作包括:
(1)招标人的资格能力和责任要求。
(2)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3)确定招标组织形式。
(4)落实招标的基本条件。
(5)编制招标方案。
(1)招标人的资格能力和责任要求。招标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
组织评标能力(具有专业技术力量、类似招标经验、3 名招标人员、熟悉法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
宜,否则应当委托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招标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制定招标工作计划。明确招标内容、范围、时间、资金额度等。
(3)确定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代理招标 委托代理招标及其招标代理合同的
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条件,按照招标人委托代理的范围、权限和要
求,依法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专业化、社会化中介组织,属于企业法人。招
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责任范围,以及具有的优点。
(4)落实招标的基本条件
共同条件
①招标人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②资金、技术、管理、实施计划等落实;
③招标内容、范围、条件、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完成
审批部门或监督部门的核准。完成项目本身项目规划、
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履行程序。
工程施工招标
①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立项、规划、用
地、环评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
②具有必需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
资料;
③落实用地拆迁、场地平整、道路交通、水电、排污、
通信及其他外部条件。
特殊条件
工程总承包招标
按总承包阶段和方式,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
时性工程方案设计或工程初步设计。
货物招标
工程使用货物和施工招标条件相同。
非工程使用货物,具备满足招标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规
格。
政府采购的货物,采购计划和资金已经有关采购主管
部门批准。
①特许经营
权和融资招
标的条件
A .招标人已经确定:政府主管部门下招标委员会
或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B.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批准:项目融资方式、规
模,建设规模、标准和期限,特许经营的领域和地
域范围,特许经营服务的标准、数量规模和经营期
限,经营产品或服务价格及调整、支付方式,土地、
环保、税务要求,风险分担原则,违约处理解决方
式等。
②工程设计
招标的特别
条件
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应具有批准的项
目建议书;
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应具有批准的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殊条件
服 务 招
标
③工程建设
监理和建设
项目管理招
标的特别条
件
工程监理(含工程设计阶段项目管理),应
具有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实施性方
案设计;
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一般自项目概
念性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提供项目决
策服务,只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5)编制招标方案
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2.招标方案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主要特征
基本特征:唯一性、产品固定性和要素流动性
投资性质:国内资金: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非国有投资
国外资金: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信贷或赠款资金
承包方式:1)施工承包方式:设计—招标—施工。
2)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D+B);(EPC);
3)各类特许经营和融资项目管理与承包方式:(BOT)和 BT系列。
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主要特征
设备采购的供应方式
1)招标人自行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中某些大宗、重要的新型特殊材料设备。虽然招标人能控制质量和
价格但也加大了招标人的责任和风险。
2)承包人采购:责任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大型长工期项目,应设定材料设备的价格调整条款,
以减少价格波动给承包人带来过多风险。
3)招标人与承包人联合采购:(注意:法规要求的联合招标方式)
内部构造和外部条件
1)设计图纸资料:工程构造的直接依据。
2)社会和自然环境:外部条件制约。
专业和规模
规模大、标段大,招标文件要求越高;规模较小,标段小招标要求简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需求分析
质量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应该依据工程使用功能需求和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设置工程质量需求目标及
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评定标准与控制管理要求与措施。
造价控制
1)合理设置工程招标项目造价控制目标
2)规范投标报价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
3)合同履行是控制落实工程造价的具体实施
进度控制
影响工程实施进度的因素:
1)工程实施条件;2)工程规模;
3)工程施工程序;4)施工作业面数量和工作面移交时间;
5)施工资源投入;6)外部自然和社会影响因素。
安全、环境管理
1)安全、环境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
2)安全、环境管理规程;
3)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费用;
4)安全和环境管理事故的处罚措施。
风险控制
按潜在损失形态分类,可分为工程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风险等;
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
招标的内容、顺序和时间安排必须把握工程建设程序性和连续性,既不违反程序,也不分割相互之间的
关联。
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等工作程序之间以及各专业、单项、分部、分项工程技术管
理工作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和连续性,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又一个特征。
货物招标采购项目
一般特征和需求:货物与工程的最大区别:货物的可移动性,并具有其他的一般特征:产品的多样性、
技术性、来源的广泛性
技术特征和需求:货物的功能、技术性能、质量标准、产品标准化水平、节能环保指标均是货物招标采
购考虑的主要因素
交接、检验、服务特征和需求
货物的交接、检验和交货服务方式是货物招标采购区别于工程招标采购而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价格特征和需求
1)价格构成:合理分解货物的价格构成,2)货物的使用寿命:将使用寿命作为强制性标准要求,逐步
引入全寿命周期成本方法,作为评选重要因素。3)货物的使用成本:对于技术复杂的货物要兼顾一次
性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维修改造成本,进行定量分析。4)货物的付款条件 5)货物的税收。
履约风险控制
一是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二是选择恰当的合同价格类型,设置严密的风险控制条件。
服务招标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程序
(1)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前由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是招标的依据,包括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经
营期限、投资回报、政府承诺和保障措施等。
(2)资格审查:融资和经营管理企业的实力,如设计、建设和履约信誉方面的能力和表现。
(3)评标:主要评审项目技术和管理方案、融资方案、项目协议响应方案和投标报价。股权转染类招
标选择高报价为主;提供经营产品或服务类招标以选择低报价为主。
(4)澄清谈判: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某些建议存在异议,需澄清谈判达成一致。
(5)中标签约: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的中标人不是项目协议的最终签约人,而是招标项目设立的公
司法人。
服务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大型复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分为:
◆为可研提供依据:可研勘察;
◆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初设勘察;
◆为施工图设计做准备:详细勘察;
◆为地基工程施工做准备:施工勘察。
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只需要进行可研勘察和初设勘察。
(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方案设计(指实施性方案设计,而概念性方案设计属于工程可行性研
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2)反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功能、规模标准的主要指标:
◆设计功能定位要求:总图、交通、造型、景观、环保等;
◆规模和设计标准: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性指标: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
◆造价指标:项目投资估算及建筑工程单位面积造价等。
(3)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对工程造价和质量的影响作用:
1)投资决策阶段——75%~95%; 2)规划设计阶段——35%~75%;
3)施工阶段——5%~35%; 4)竣工决算阶段——0~5%。
(4)工程设计招标的特点和有关费用。工程设计费虽然一般只占工程总投资的 3%~10%,而项目投资决
策一旦确定下来,则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规模标准、质量、造价具有决定性
作用,对工程造价实际影响程度可达到 75%。
(5)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管理特征。
服务招标
---建设工程监理
1)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国家重点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国外资金贷
款项目及其他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2)建设工程监理的特征:建设工程监理属于技术服务性质,并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特点。由此决定了监
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决定监理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时要考虑的主要
评价标准。
3)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的特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与勘察设计、施工承包、货物采购等最大区别为,监理
不直接产出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监理是智力服务,监理服务效果不仅依赖是否遵循了规范化的管理程
序和方法,更多的取决于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经验、职业道德素质和工程管理的分析判断、处理能力。
因此,监理招标应该引导监理投标单位注重素质能力的竞争,而不是价格竞争。
服务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分类:
国际典型模式:
项目管理服务(PM或 PMA)、
项目管理承包(PMC)、
代理型建造管理(CM“Agency”)、
风险型建造管理(CM“At-Risk”)。
国内一般模式类型:
按照项目管理服务过程的时间跨度:全过程管理、阶段性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服务的管理责任不同:咨询协调型、责任承包型;
按照项目管理服务的专业范围不同:全面服务型和专业服务型
2.招标方案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项目 服务项目
特许经营项目融
资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设
计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和项目管
理服务招标
(1)工程建设
项目背景概况。
(2)工程招标
范围、标段划分
和投标资格。
(3)工程招标
顺序。
(4)工程质量、
价格、进度需求
目标。
(5)工程招标
方式、方法。
(6)工程发包
模式与合同类型。
(7)工程招标
工作目标和计划。
(8)工程招标
工作分解。
(9)工程招标
方案实施的措施。
(1)货物采购
背景概况、条件
和依据。
(2)货物需求
目标。货物的功
能与质量需求、
数量需求、服务
需求、价格需求、
供应进度需求。
(3)货物招标
内容范围和投标
资格。
(4)货物招标
顺序。
(5)货物招标
方式、方法和合
同类型。
(6)货物招标
工作目标、计划
和工作分解。
1)特许经营项目
融资招标的名称、
内容范围、基本目
标要求,项目的背
景、项目实施机构
和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和咨询机
构。
2)招标方案编制
依据、融资和招标
条件、方式、方法。
3)项目融资和建
设控制目标。
4)项目招标工作
质量、进度目标。
5)项目招标工作
分解和保障措施。
1)项目背景概况、
设计条件和依据。
2)项目设计招标
内容范围和次序。
3)工程设计需求
目标。
4)工程设计招标
方式、方法、合同
类型选择等
1)工程建设项
目背景概况、条
件和依据
2)建设工程监
理和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服务
的范围和标段
2.招标方案的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工程招标标段划分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①法律法规,
②工程承包管理模式,
③工程管理力量,
④投标资格与竞争性,
⑤工程技术、计量和界面的关联性,
⑥工期与规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顺序
①项目管理→工程设计→监理(设备监造)→施工
②施工准备工程→主体工程
③土建工程→设备安装
④结构工程→装饰工程
⑤工程施工→设备采购
(注:部分主要设备采购应在工程施工前招标,以便确定工程设计或施工技术参数)
2.招标方案的内容---货物项目招标方案
货物采购标包划分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1)法规因素;
2)管理模式;
3)管理力量;
4)货物功能配套与技术关联;
5)货物种类与规模;
6)生产供应周期与效益;
7)投标竞争性。
工程货物招标顺序决定因素:
●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要求或项目业主的实际需求时间;
●货物的生产和供应周期;
●完成招标程序所需要的时间;
●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和货物技术参数确定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货物不同的功能用途和施工安装顺序对采购时间的制约。
2.招标方案的内容---服务项目招标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设计招标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阶段或分项招标。
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招标 ——工程监理的范围和标段
第一,工程监理招标的范围、标段应充分考虑工程专业技术管理的特点要求;
第二,工程监理范围、标段划分应结合工程施工标段的范围和特点要求,分别选择相应的监理单位;
第三,工程监理标段范围不能小于施工标段划分的范围;
第四,工程监理范围、标段应考虑潜在监理投标人的适应能力和可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数量。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和诚实信用 资格审查原则
特殊原则 科学、择优、合法
资格预审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合格制
初步审查标准 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申请文
件格式;联合体申请人;其他
资格
审查
资格审查因素和
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和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财务状况;类似项
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的资格;联合体申请人;其他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施工总承包 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 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
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要 素
标准
建筑业
企业资
质管理
劳务分包 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
业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后续技术服务
优秀工程设计
方案
能力强的设计服务单位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已在推广。
投标资
格能力
要素
①投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③投标人可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
⑤投标人可投入设备能力
⑥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要求
⑦投标人信誉
⑧对投标人的限制要求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重要工业产
品的生产许
可证制度
❖列入目录的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中
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建筑类有人造板、电线电缆、电焊条、预应力混凝土
简支
梁、钢管脚手架扣件、外窗、水泥、制冷设备等等
强制性认证
制度
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及环保和
公共安全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认证标志为:3C
货 物
投 标
企 业
资 格
管理
特殊行业规
定
国务院对消防设施、化学危险品、压力容器生产列入必
须获得有关部门核准、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监察的范围。
要素标准
货 物
投 标
资 格
能 力
要素
①投标人资格和类似项目业绩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③财务状况
④拟投入设备状况
⑤联合体与分包
⑥履约信誉及其他
服务投标资格
关于资质:
• 1)特许经营、科技、物流没有专门的资质规定;
• 2)与工程相关的均有资质规定。
关于能力:
• 1)特许经营注重的是企业财务能力;
• 2)物流项目注重硬件设施;
• 3)其他项目都注重人员。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
暂行办法》
三报一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
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其中国际招标项目:《中国日报》
招标公告(资
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发
布媒介
机电产品: 中国国际招标网
政府采购: 一报一网一杂志:《中国财经报》、《中国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
注: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的公开招标,
货物或服务招标公告与工程的区别在于: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或服务
方式、地点要求的描述以及申请人或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招标投标法》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2)项目规模、范围、标段、标
包;3)项目实施地点;4)项目实施时间;5)
投标人资格要求;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
点、方式、售价;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
止日期;8)联系方式;9)其他
招标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内容要求
《工程建设项
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法》、《标
准施工招标资
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1)招标项目的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5)资
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售价 6)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7)同时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8)联系方式
招投标程序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内容(包含封面格式和四卷八章)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替资格预审
通过通知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工程
招标
文件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与招标公告唯一区别:投标邀请书无需说明
发布公告的媒介,但对投标人增加了在收到邀请书后的约定时间内,
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的要求。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对投标的要求;
❖投标人须知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希望有合同约束力的内容应在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
技术
标准与要求等文件中界定。
工程
招标
文件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货物招标文件 无统一的标准
格式,组成内
容包括:
1.招标公告或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货物需求一览表
4.技术规格
5. 合同条款及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附件
招投标程序 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册(统一格式文件)
❖投标人须知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投标邀请
❖投标资料表
❖合同专用条款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即技术规
范)
机电产品国际
招标文件
《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第一册与第二册
的通用和专用关系。
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可在第二册中对第一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而工程《标准施工文件》(2007)不允许对正文部分进行修改,
只能补充和细化。
内容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资金来源 必要时可告知资金限额,而不象施工招标,必须规定招标
控制价。
招标机构 商务部认定代理机构资质。不允许自行招标。
投标人国别 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投标人回避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为采购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货物服务原产地中国或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对招标文件提出
异议的时间
开标前 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主管部门一次性全部
提出,同时提交证明材料
投标报价: 国际贸易的价格方式(价格、货币名称和价格术语三部分
组成
机电
产品
国际
招标
文件
----
特点
投标货币: 人民币或招标人允许的其他货币,评标货币为美元
招 标 投 标
程序
组成内容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服 务 招 标
文件 ◎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项目协议;
◎投标文件格式;
◎参考资料等。
1)投标须知
2)设计条件及要求
3)投标文件格式
4)附件、附图
1)投标人须知
2)监理大纲要求
3)合同文件
4)工程技术文件。
5)投标文件的内容
6)双方提供的设备、仪器
与设施要求。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招标文件发售
期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设计招标投标办法》12
条、《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招标投标办法》14
条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
可以收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
费,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不
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
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招标文件的
审核或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19条
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报工
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招标投标法》
澄清修改的时限: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
澄清与修改
《招标投标法》
澄清修改的方式:
采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书面形式包括纸
质文件、数据电文、传真、邮
递等方式。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投标文件的修
改与撤回
《招标投标法》
29条
补充、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时间要求: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之前。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对投标
文件补充或修改,招标人不予接受,
撤回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
投标文件的送
达
《招标投标法》
28条
“到达主义” :必须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邮寄方
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
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投标 投 标 文 件
的拒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办法》50 条、《工程
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
法》41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
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参 与 投 标
的 限 制 性
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办法》35条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
格的附属机构,或者为招标项目
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
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
任何附属机构。工程建设项目货
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
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参加投标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到达主义” :电汇、转账、电
子汇兑等形式:
以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时间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之前送达
以现金或见票即付的票据形式提交:
以实际交付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投标保证金
的形式
可以采用的形式:(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2)保兑支票;(3)银行汇票;(4)现金支票;(5)现
金;(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
不可以采用的形式:质押、抵押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法》37条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
有效期 30天
投 标
保 证
金
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
标办法》27条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
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投标办法》24条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
超过投标总价的 2%,最
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
民币。
勘察设计项目保证金
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
设计费投标报价的 2%,
最多不超过 10万元。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投标办法》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后 5 个工
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一次性退
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的没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投标办法》
可没收投标保证金的三种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2)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
(3)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开标 开标时间和
地点
《招标投标法》34《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同一时间。
地点:招标文件中确定
时间和地点的修改:(1)房
建、市政施工招标: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收受人,县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2)政府采购:投标截止时
间 3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发
布变更公告
招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开 标 参 与
人
《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
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其他人—可以邀请(包括行政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
开标
开标程序 《招标投标法》、《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其代表或公证
机构
拆封: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
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唱标: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其中撤标单
位只宣读其名称
记录并存档: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
监标人、记录人等签字。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评 标 专 家
资格
七部委 12 号令、《招
标投标法》、《评标专
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
暂行办法》
八年,高级职称;
相关经验;
认真、公正、诚实、廉洁;
身体健康
《招标投标法》 成员人数:5、7、9
技术经济专家:4、5、6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视为招标人代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
目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
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
评标
评 标 委 员
会组成
机电产品 500 万美元及以上国际招标项目,所需
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
中抽取。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12号令 与投标人有关系的;曾从事违法行为的;
项目主管部门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评标 不得担任评标
委员会的情形
《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管理办
法》
1)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
的专家;
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4)评审专家一年之内参加评审工作<3次
《机电产品国
际招标投标实
施办法》
同一招标项目编号的同一标包,每位专家
只能参加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两项工作
中的一项。同一评标项目,来自同一法人
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
数的 1/3.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评 标 程
序
评标准备-初步评审-澄清-详细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
标候选人
内容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工程施
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废标的情形 无盖章签字的;联合体无投标协议书的;提
交投标保证金不合格的;投标函格式内容不
对的;投标人资格不符的;投标人名称或组
织结构不一致的;有 2 个以上报价的;弄虚
作假方式投标的;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按要
求对投标文件澄清补正的;未实质性响应的
评标
初 步 评
审
国内货物招标
或机电产品废
标情形
不满足技术参数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
要求或者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文件技术
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
最高项数;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
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初步评审 算术性错误修正 大写与小写不一致,大写为准;总
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评标
澄清 1)只有评标委员会能够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不得主
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2)只有在投标文件符合法定状况时才能要求澄清;
3)评标委员会不得提出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
4)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
内容;
5)以书面方式进行,不得当面交流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法
经初步评审合格并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
计算评标价。
评标价计算包括报价内容范围差异;投标人
遗漏的费用;提前竣工的效益等
详 细
评审
工程施
工评标
的
详细评
审 综合评估法 评价的内容通常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
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等。
投标报价的评审:首先要确定评标基准价有
效投标报价定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废
标),且报价未超出招标控制价(如有,包
括最高限价、拦标价)的投标报价。根据评
标基准价,即可计算投标报价评分。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详 细
评审
货 物
评 标
的
详 细
评审
经评审
的最低
投标价
法
评标总价计算依据:国内货物:出厂价或者到安
装地点。国际招标,明确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安装
地点。
报价扣除暂列金额:招标人为不可预见费或专业
分包设定的暂列金额从投标报价中减去。
报价修正和折扣计算:有条件折扣,其条件作为
同时授予其他合同标包的其他项的交叉折扣,完
成评标前不考虑。
评标货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投标货币
对要求转换货币(评标货币)的卖出价的中间价
统一转换。
报价缺漏项增加:数量缺少,用单价计算补齐;
缺漏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其他投标人的平
均价或最高价增加;其他可用外界来源,如公布
价格清单、运费价目表等。
报价调整范围,货物发生费用的范围要一致。
报价偏差折价:可以接受的非实质性偏差,通过
增加投标价来纠正。
进口关税和其他税:国际招标要考虑进口环节税。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最 低
评 标
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区别:经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与投标价格直接相关因
素折价。而最低评标价法往往还对货物性能效率、
售后服务等因素折价。
综 合
评 分
法
对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
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因素,在招标
文件中规定相应分值和权重,评委在规定
分值内打分,汇总得分。
货物项目价格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一般为
40%-60%。
详 细
评审
货物
评标
的
详细
评审
综合
评估
法
性 价
比法
投保人价格因素以外的其它各项评分因素
专家汇总平均得分,除以投标报价,得到
的评标总分。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特许经营项目融
资
详细评审的重点是评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
管理方案、融资方案、项目协议响应方案等四个部
分。
工程勘察设计 主要突出两个重点:
(1)重投标设计方案,轻投标报价和投标商务承
诺
(2)重投标设计方案的主设计人资历和经验
详 细
评审
服 务
评 标
的 详
细 评
审
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评标在详细评审时重点考核投标人类似
项目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资历、监理队伍的整
体实力、监理大纲的编制和对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
的认识等。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一般项目的评标方法
评
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七部委 12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
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
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
技术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技术
规格、性能、制作工艺难
以统一的货物)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政府采购项目
评
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者中标)
综合评分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前提下,评分最高者中标)
性价比法(以除价格以外的评审因素
的得分总和除以投标报价,比值最高
者中标)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和步骤
中标
与
签约
《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
评标方法暂行规
定》(七部委 12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
政部第 18号令 )
原则: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能够最大限度满足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 经评审
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
低于成本的除外。
步骤:1.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
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
中标人之日起 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中标人确定后,招
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
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
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调整中标价
《招标投标
法》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文件的组成以及优先解释顺序
中标
与
签约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质疑
当事人:提出质疑人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供应商;被质疑人包括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
时限要求:自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争
议
处
理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
果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质疑答复
时限要求:受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
答复形式:书面形式
争
议
处
理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
不服质疑答复的处理:答复期满后 15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投诉受理的要求
当事人:投诉人是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受
理人为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
时限要求:自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争
议
处
理
《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办
法》
投诉书: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
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投标程序 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
投诉处理的要求
调查取证方法: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询问相关人
员、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遵守保密规定、
相关人员进行配合
“望、闻、问”
争
议
处
理
《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办
法》
投诉处理决定:
时限要求:受理投诉之日起 30日内
处理决定: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驳回;情
况属实,确存在违法行为的做出处罚
处理决定包括的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
住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被投诉人的答
辩及请求;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处理意见及依
据
三、其他招标采购
一、政府采购
二、利用外资项目的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考点总结
1.政府采购基本原则
政府采购具有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政府采购范围
• 1)主体范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 2)资金范围: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即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 3)标的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的适用《招投标法》。
• 4)契约形式: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 5)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①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委托依法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
购;部门集中采购由中央或地方部门采用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②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且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可自采或委托。国
务院负责确定中央预算下目录,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确定地方目录。
利用外资项目的招标采购考点总结
1.我国利用外资贷款项目采购的主要规定
《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指南》(财政部 1994年颁布)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 1999年颁布)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 2004年颁布)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005年颁布)
2.世亚行贷款项目采购的基本准则:
1)采购来源
• ①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源自或产自成员国②履约行为必须发生在世亚行成员国;
• ③供货和服务提供人的国籍必须是成员国
2)充分、公平和平等的机会(给成员国)
3)经济性和效率性:多用 ICB方式采购。
4)采购过程透明:有效防腐败和欺诈。
3.常用的采购方式:
1)国际竞争性招标; 2)国内竞争性招标; 3)询价采购。
采购方
式
国际竞争性招标 国内竞争性招标
基本特
点
1)在世行或亚行网站上刊登总采购通告;
2)在采购国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具体采
购通告;
3)土建工程招标通常需要进行资格预审;
4)采购国内货物和工程可以给予不超过
15%的价格优惠;
5)即使只有一个投标人,只要符合规定程
序,价格合理,也可以被接受;
6)采购人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或重新招标;
7)所有报价超出费用估算时,可以重新招
标,也可以得到世行亚行的同意后,与最低
评标价的投标人商谈价格。
1)采购国内货物和工程 15%的
优惠条件不适用;
2)允许所有成员国的合格投标
人参加投标;
3)世行亚行规定可以进行事后
审查;
4)如不被接受,世行亚行有权
拒绝给该合同提供贷款。
第四部分
案例题型总结
案例题型总结
由易到难常见四类案例题型:
一、记忆型题(考察记忆能力)
以简答、论述方式出现。
二、判断型题(考察分析能力,此部分占比例最大)
1.招标程序 2. 时限规定
3.评标委员会、投标单位、招标人、监督机构等的做法
4.受理投标、投标有效性、废标、拒绝所有投标、重新招标的处理
5.施工合同条款、协议书、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等合理性的判断
三、计算型题(考察综合知识的掌握、计算推理能力)
1.投标人报价的计算、各种技术措施方案的选择
(1)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
(2)投标人各种技术措施方案的简单计算
(3)利用决策树方法选择各种方案
2. 给定评标准则,确定中标单位
(1)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
(2)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3) 综合评分法
三、计算型题(考察综合知识的掌握、计算推理能力)
3.价款支付
包括预付款、措施费、清单合价、每月计量工程款、质量保证金、索赔的处理等
4.进口设备的报价
5.工期的计算与优化
(1) 横道图
(2)网络图。网络图中各种时间参数的计算,确定关键路线,根据费用最低压缩工期
(3)合同工期的确定
6.招标代理费的计算
四、分析型及开放型题(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编制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2.招标方案策划
3.设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争议纠纷、投诉等问题的处理
一、计算型题技巧总结
1.国外货物评标价格的计算
一般计算步骤:
修正投标价格
国外货物评标价格=CIF 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其他杂费+供货范围调整额+商务
偏差调整额+技术偏差调整额
其中:进口设备原价=FOB+国外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注意:(1)国际运输费、银行财务费计算基数相同:都为 FOB
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关税计算基数相同:都为 CIF
增值税、消费税计算基数为:CIF+关税
(2)国内运输保险费的计算基数:CIF+进口环节税;不包括国内运输费
2.给定评标准则、确定中标单位
按照题目给定评标准则,按步骤计算即可,该题型一般比较简单。常见计算如下:
(1)计算评标基准价
A.投标人有效投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或再乘以一个合理下降系数
B.投标人有效投标的算术平均值×权重 A+标底价×权重 B
(2)有效投标报价的筛选与计算
A.一般规定报价在评标基准价一定范围内为合理报价
计算公式:a%<=(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b%
B.计算投标价得分
F1:投标价得分;F:投标报价分值权重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设定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应扣除的分值
(3)商务、技术评审因素的计算
A.区间法:
如:设系统工作效率为 E,90%<E《100%得 3 分,75%<E《90% 得 2 分,60% <E《75%得 1 分,E
《60%得 0分
B.排序法:
如:第一名得 10,第二名得 7,第三名得 5分,其余不得分
C.计算法
如系统工作效率达到 97%得 2分,每增加 %加 ,低于 97%的不得分。
(4)综合得分的计算
总得分= 各评分因素×权重
3.投标人报价的计算、各种技术措施方案的选择
(1)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
记忆方法:只需记住: F=P(1+i)n=
(2)决策树
决策树一般由决策点、机会点、方案枝、概率枝组成。决策点用“□”表示,机会点用“○”表示。从
左到右绘制决策树,从右向左计算期望值。在每个决策点,需要进行方案的选择。
4.工期的计算与优化
(1)计算总工期、找关键线路
方法一:找出所有活动的历时相加最长的路径,即关键路径。
如上图中存在三条路径:A-C-F,历时 13天
A-D-G,历时 15天
B-E-G,历时 16天
故:B-E-G为关键线路,总工期为 16天。
方法二:寻找最小时差的活动。如果时差是正的,选择正时差最小的活动;如果存在负时差,则选择负
时差绝对值最大的活动。所有这些活动组成的线路为关键线路。
方法三:利用标号法,如下图所示
(2)压缩工期、进行工期优化的方法与步骤
1)按标号法确定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并求出计算工期;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
3)选择应优先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包括: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缩短
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4)将优先缩短的关键工作(或几个关键工作的组合)压缩到最短持续时间,然后找出关键线路,若
被压缩的关键工作变成非关键工作,应将持续时间延长以保证其仍为关键工作。(方法:可以找与要压
缩的关键工作平行的非关键工作的总时差,一次性压缩一个总时差。)
5)如果计算工期仍超过要求工期,重复上述(1)~(4)步骤。
注意:被压缩的关键工作在压缩完成后仍为关键工作。若存在多条关键线路,仍使各关键线路的持续时
间压缩同一数值。
5.工程价款的计算
(1)合同价款的计算
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量× 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般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
合同价款计算公式一般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
计价合计) × (1+规费费率) ×(1+利润率)
(2)工程量变化导致的价款调整计算
一般规定: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 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
为 ;当减少 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 。
(3)预付款的计算
预付款计算基数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合同价款等不同情况,根据题意计算即可。
预付款的扣回: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4)质保金的计算
质量保证金一般从每月支付工程款中按 5%比例扣除。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包括合同初始收入与追加收入,但不包括预付款的扣回、支付。扣留的质量保证
金中应包括规费和税金。
合同价款中扣还保修金之后,才能扣除材料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属于甲方借给乙方的,先借后
还,不作为保修金的计算基数。措施预付款属于乙方所得工程款的组成部分,只取不还,它包含在保修
金基数之内。
(5)每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每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款+应支付的措施费+经确认的索赔、调价、变更款) ×
(1-质保金%)-预付款扣回
6.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
费率及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二、特殊问题处理
第五部分
相关知识点汇总记忆
一、时限规定总结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应少于 5个工作日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日)的时间不应少于 20日
3)招标文件书面澄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 15日前发出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 7 日内,中
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7)编制投标文件自出售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计算
8)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9)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 15日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
效期结束日 30个工作日(而不是日历日)前确定中标人。
10)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90天,大型项目 120天左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 30
天。
11)在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应在 15 日内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之日起 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
为的,中标人方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
制的,应在开标前 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13)投标单位核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需要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单位提出。
14)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15)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议前 1-2 天,投标预备会议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 7 天后 28 天内
举行。
16)重新招标评标过程一般应在 15天内确定中标人。
二、各方职责、权利
工作阶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评 标 委
员会
监督管理部门
1.招标资格
与备案
自行招标的: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
委托招标的:签委托代理合
同
无 无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接受备案
2.确定招标
方式
按规定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
招标
无 无 无
3.发布招标
公告或资格
预审公告或
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在指定媒
介发布公告
实行邀请招标的:向 3 人以
上发放投标邀请书
获得招标项目信
息
无 无
4.编制、发放
资格预审文
件、递交资格
预审申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
投标的申请人发放。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获取资格预审文
件,按要求填写
资格预审申请书,
并递交
无 无
5.资格预审,
确定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资格预审申请书;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
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
获得资格预审通
知书,并提交书
面回执
无 无
6.编制、发出
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将招标文件发售给合格的投
标申请人,同时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获取招标文件;
准备投标文件
无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接受招标文件
的备案
7.踏勘现场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
提出问题的形式:
书面形式;获取
问题解答回执;
无 无
8.答疑 答疑两种形式(1)书面形式:
向所有人发放答疑纪要,同
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答疑会,最终要以书面
形式发放并备案
获取答疑纪要回
执
无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接受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获取澄清、修改
文件回执
无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接受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备案
9.编制、送达
与签收投标
文件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记录
接收日期,时间;
退回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开标前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送达投标文件和
投标担保
10.开标 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
标
投标人参加 邀请参加
11.组建评标
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2.评标 组织唱标 对评标委员会的
澄清内容进行书
面答复或答辩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标;就投
标 的 内
容 进 行
澄 清 或
答辩;完
成评标;
推 荐 或
确 定 中
标人;编
写 评 标
报告
13.招标情况
书面报告或
备案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面情
况报告,确定中标人,15 人
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无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接受备案
14.发出中标
通知书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
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
果;解答质疑
中标人接受中标
通知书、未中标
人接受中标结果
或提出质疑
辅 助 解
决争议,
提 供 证
据
接受质疑或投诉
15.签署合同签合同;
办理、提交支付担保;退回
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
办理合同备案
中标人签署合同;
办理、提交履约
担保;(注意:
投标保证金不能
抵作履约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
回执
无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接受备案
三、各文件效力确定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属于邀约邀请,对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采用“到达主义”
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投标文件采用“到达主义”,即一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邮寄方
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采取“投邮主义”,即: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就生效,就对招标人和投标人
产生约束力。
四、各种适用情形总结
类别 依据法律 情形
1.投标文
件拒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投标办法》50 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
招标投标办法》41条
(一)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投标保
证金没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投标办法》
可没收投标保证金的三种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得担
任评标委
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方法暂行规定》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
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
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废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方法暂行规定》
(1)违法行为导致的废标
(2)不正当竞争导致的废标
(3)资格不满足要求导致的废标
(4)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即重大偏差)其中重
大偏差有如下几种情形:
①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
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投标担保)
②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签字盖章)
③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
定的期限; (工期)
④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技术)
⑤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⑥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 否决所
有投标
《招标投标法》、《评
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暂行规定》 等
(1)所有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有效投标不足 3个使得投标缺乏竞争
6. 重新招
标
《招标投标法》、《评
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暂行规定》 等
可以归结为有效投标少于 3个,有以下几种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
(2)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足三个;
(4)否决不合格投标或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
(5)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注意:对个体投标人,不论其投标是否有效,都可能发生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7.招标人确
定第一候选
人以外的作
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方法暂行规定》、《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办法》
(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2)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3)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
未能提交的
8.订立合同
无效
《合同法》52条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各种原则、特点、性质等总结
类别 原则(多项、不定项选择题易考)
采购的原则 竞争、择优、批量、时机、范围、方式和专业原则
招标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政府采购的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资格审查的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基础上,科学、择优、合法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行政监督的基本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
签订合同的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
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守法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政府采购协议》的原
则
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待遇
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
透明度原则
投资体制改革的原则 效益原则;市场取向原则;适度与国际接轨原则。(其中:效益原则是确
定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最高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1)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2)坚持污染
物排放总量和达标排放的要求;3)坚持“三同时”原则;4)力求环境效
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5)注重资源的综合利用
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
原则
全面管理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分类管理原则;流程管理原则
《专业实务》 特性、特征、特点(多项、不定项选择题易考)
招标投标特性 竞争性(招标投标的根本特性);程序性;规范性;一次性(与询价采购、
谈判采购及拍卖的主要区别;技术经济性(经济性体现在中标价格是招
标人预期投资目标和投标人竞争期望值的综合平衡)
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个
最基本特征
唯一性、产品固定性、要素流动性
货物的一般特征 多样性;技术性;广泛性;可移动性(可移动性是货物与工程的最大区
别;单选)
政府采购的特点 资金来源的公共性;强制性;政策性;经济性和非盈利性
物流服务合同的特点 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有约束第三者的性质
《项目管理》 特性、特征、特点(多项、不定项选择题易考)
项目的属性 具有特定目标的唯一性;具有临时的一次性;具有渐进的不断完善的周
期性;具有资源需求的多样性;具有不确定性或风险;具有业主或可能
成为业主的发起人
衡量服务项目质量的
指标
全面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衡量招标服务的指标 功能性;经济学;时间性
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质
量的特点
招标采购项目的不确定性;招标服务提供与使用具有同步性;招标服务
的复杂性
招标采购最大的特点 具有规范的组织性、公平性、公开性
招标采购项目进度计
划的特点
合理性、紧凑性
采购团队具有的特征 共同明确的采购目标;招标采购团队由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员工组成;
角色适当分工;信息沟通顺畅;团队成员能力互补
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
特征
实行自主决策、自我约束的企业投资制度;市场对投资资源配置起基础
性作用;实行灵活有效的投资宏观调控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
管理的特点
复杂性;多样性;协调性;委托性;持续性;经济性
国际贸易的特点 国家干预,限制严格;情况复杂,风险很大;强手如林,竞争激烈;地
区制约,需求多样
信用证的业务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是一种自足文件;是一种单据业务。
六、招标采购方式总结
分类 招标采购方式 应注意的内容
采购的主要方式 招标;询价;比选;磋
商;竞买;订单
招标、询价、比选通常是卖方竞争的采购方式;竞买是买
方竞争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规
定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两阶段招标 适用于技术方案或技术要求不确定或一些技术标准、规格
难以描述的招标项目。
框架协议招标 特别适合于一个招标人下属多个实施主体采用集中统一
招标的项目。
招标方法和手段
电子招标 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有效贯彻“三公”原则。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询价、单
一来源采购、其他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询价为一次报价。
工 程 和 货
物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
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直
接签订合同和自营工程
特殊采购方式:中间金融机构贷
款的采购;BOO、BOT、BOOT 特
许经营等私营部门融资的采购;
基于性能的采购;社区参与采购
世行贷款项目:单个土建合同金额超过 2000 万美
元、货物合同金额超过 50 万美元,咨询顾问合同
金额超过 20万美元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亚行贷款项目:单个土建合同金额超过 1000 万美
元、货物合同金额超过 100万美元、咨询顾问合同
金额超过 20万美元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服务 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基于质
量的选择;预算固定选择;最低
费用选择;基于资格的选择;单
一来源选择
基于质量的选择和基于资格的选择在选择咨询人
时均不考虑报价。
世行贷
款项目
招标采购程序:一阶段单信封招标、一阶段双信封招标、两阶段招标
工程和货物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直
接签订合同和自营工程(同世行)
服务 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基于质量的选择;预算固定选择;最低费
用选择;基于资格的选择;单一来源选择(同世行)
特殊采购方式 重复订货;灾祸和紧急援助项下的采购
亚行贷款
项目
招标采购程序:一阶段单信封招标;一阶段双信封招标;两阶段双信封招标(亚行特
有);两阶段招标
政府采购
协议
规定了三种招标程序: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限制性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