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体系的历史沿革
在台湾金融业发展过程中,金融体系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改组阶段(1945—1949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改组日据时期金融机构。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10月25日,台湾正式光复。10月31日,台湾“财政部”开始着手接收、改组日据时期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台湾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合作金库、第一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等7家银行,将这些银行改组为公营银行。同一时期,中央信托局于1949年迁址台湾。此后10余年,台湾没有再批设新的银行。
这一阶段最重要的金融制度改革是台湾的币制改革,它是矫正货币失衡、稳定物价的最根本措施。其操作是以新货币单位取代旧货币单位,消除过剩的流动性,提高公众对币值的信心,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台湾光复初期,市面上流通的通货除“台湾银行券”外,还包括日本银行发行的“日本银行券”,通货膨胀严重。1949年6月15日,台湾以蒋介石集团带去的80万两黄金和拨借的1000万美元外汇为基础,公告“新台币发行办法”,进行币制改革。自台币改制以后,由于各项措施配合适当,台湾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到1952年已降为一位数字,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为维持稳定阶段(1950—1959年)。这期间,内地金融机构虽然已经迁台,但除中央信托局外均未正式营业,台湾地区金融业仍以原有金融机构为主,金融制度也没有出现大的变动。
第三阶段为发展阶段(1960—1983年)。20世纪50年代末,为配合经济快速发展,台湾当局放宽了对银行机构设置的限制,先是内地迁台金融机构恢复营业,然后陆续增设若干岛内及外国银行、保险公司及信托投资公司。但总的来说,台湾当局对增设金融机构的态度仍相当保守。
第四阶段为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时期(1984年至今)。自1984年开始,台湾当局逐步开放金融机构的设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增加,对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也逐步放宽;逐步放开对利率、外汇的管制;在资本市场方面,证券公司也大量增加;1993年开始进一步核准设立期货经纪商。与此同时,台湾逐步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增设外国银行分支机构,放宽其业务限制,核准外汇指定银行设立境外金融业务分行,成立台北外币拆借市场,提升台北的国际金融地位。
台湾金融自由化
20世纪80年代,台湾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外贸顺差不断扩大,外汇储备持续增加,给货币供给造成压力,台币汇率在国际压力下被迫持续升值。过多的外汇储备与相应释出的巨额货币供给迫使“中央银行”不得不考虑改变原有的外汇政策。同时,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增长,1984年以后,台湾当局逐步放开金融机构牌照的审批,积极推动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政策,改革金融制度,使银行朝着经营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台湾金融自由化主要包括利率、汇率和银行业务自由化三个方面。
利率自由化。1980年以前,台湾基本处于封闭的金融体制之下,当局对资本流动、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利率和汇率都实行严格管制,目的是将资金引导到当局支持的行业。当时,利率由“中央银行”决定,银行的存放款利率采取直接管制,利率水平一般较低;当局对资金实行“信贷分配”,并以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资金进入鼓励发展的产业。1980年,台湾银行存放款利率浮动幅度逐步扩大;1985年,“中央银行”规定各家银行可以自行制定基本放款利率,并废止《利率管理条例》; 1986年,“央行”宣布简化利率结构,部分利率已经完全自由化;1989年新银行法公布实施之后,规定“银行利率应以年率为准,并于营业场所揭示”。新银行法废除了由“中央银行”核定利率上下限的规定,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成本和市场供求决定利率。至此,台湾已完全实现了利率自由化。
汇率自由化。1978年7月10日前,台湾汇率制度属于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新台币对外的基本汇率由“财政部”会同“央行”并报经“行政院”核准后公布实施。然而,这种制度有两大缺点:一是在钉住汇率下,新台币汇率不能有效反映台湾自身对外收支情况的变动;第二,新台币汇率完全由外在因素决定,使台湾经济发展容易遭受外部经济因素的影响,阻碍本地经济目标的实现。为克服这些缺点,寻求台湾经济稳定,台湾于1978年7月10日宣布不再钉住美元,而改为浮动汇率制度,以期汇率能顺应市场变化随时作出调整,发挥调节国际收支的功能。1979年2月1日,台湾外汇市场成立,为避免汇率的过度波动,台湾确立5家商业银行为外汇指定银行,并由这5家银行的负责人共同商议确定美元对新台币的中心汇率,实际汇率允许在中心汇率的上下限各%的范围内浮动。20世纪80年代,台湾对美国贸易出现大量顺差,台美之间的贸易摩擦进一步导致金融摩擦,美国要求新台币升值,同时放弃中心汇率制度。1989年4月,在美国的压力之下,台湾宣布放弃中心汇率制度,经常账户下的外汇管制全部解除;资本项下的外汇管制,也基本从过去的“管出不管进”改为“管进不管出”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