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经济 ! "##$% & !"
日本信贷消费市场中的政府行为
! 王长江
很多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均采取积
极的政策鼓励信贷消费。但不同经济背景、不同文化
的国家,政府对信贷消费市场的管理各不相同。日本
以其政府主导型信贷消费市场而著称于世,其信贷
消费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并已经高度成
熟,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信贷消费市场监管中,日本政府担当主导角
色
国际上,政府对信贷消费市场监管的模式各不
相同,典型有的美国模式、西欧模式和日本模式。在
美国模式中,政府一般是不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信贷
消费市场的,主要是运用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管理
与控制。西欧模式中,政府行政干预信贷消费市场较
为直接,不过从管理的目标上讲,主要偏重于社会公
众目标。为此,政府不但要不断建立、健全与信贷消
费相关的法律制度,而且要制定一定的社会道德标
准来约束、调动和引导市场主体的微观运行,使信贷
消费市场的微观主体与社会总目标相一致。日本模
式中,政府对信贷消费市场的运行起到了决定性的
作用。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日本传统上是“强政府”,
政府政策对经济生活的各方面 ’包括信贷消费市场 (
具有深刻的影响;二是与欧美相比,日本的信贷消费
市场起步较晚,许多法律制度不健全,甚至有些方面
还存在空白。因此日本政府就通过政府的行政方法
对信贷消费市场进行干预和调节,不断强化干预力
度。应该说,日本政府在信贷消费市场上的主导作
用,极大地促进了信贷消费的发展,使得日本的信贷
消费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其发达程度并不亚
化含量高,人们就会得到更高的享受和自身发展。消
费文化是消费的内在本质,因而也是消费方式的本
质,进而是生活方式的本质,是必然的逻辑结论。
第三,蕴涵论。
笔者认为,消费文化与生活方式之间是一种蕴
涵关系。有两层含义:一是消费文化包含在消费之
中,是消费的内容和本质。人们消费的各种家用电
器,其中包含有高科技的知识与技能;人们追求选择
购买消费绿色消费品,一方面消费者树立了绿色消
费的观念和价值取向,另一方面生产创造者树立绿
色生产制造的理念以及掌握了进行绿色生产制造的
知识和技能;居屋中含有居住文化;饮食中含有饮食
文化;穿着中含有服饰文化;饮酒中有酒文化;品茶
中有茶文化;等等。二是消费文化与消费互为条件。
高水平的消费文化必然带来高层次的消费活动,知
识分子购买书籍等文化消费的比重高,古玩鉴赏家
从事的艺术品和古玩的收藏活动;艺术鉴赏家有欣
赏艺术品的能力,能从欣赏中获得愉悦,京剧爱好者
能够欣赏出京剧底蕴等等;反过来,高文化含量的消
费品和消费服务,只有具有高文化水平的人才消费,
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出的消费品,只有具有这方面知
识和技能的人才能更好地消费,高雅艺术只有高文
化素养的人才能享受。记得小时候,老家有一个叫大
天子的村庄,互助组搞得好,被县上评为模范互助
组,给奖励了一台半导体收音机,乡政府颁奖那天,
去了许多人,但谁也弄不响这台收音机。后来,区政
府来了一位有文化的干部才把收音机调试出声音。
当收音机播放歌曲时,人们惊喜不已,简直欢跳起
来。如今,不论城市还是农村,连小孩都会使用各种
家用电器。可见,消费文化和消费是相随相连互为条
件的。消费文化与消费的蕴涵关系本身就包含消费
文化与消费方式的关系在内,扩展一步看,也就是消
费文化与整个生活方式的关系。
本质论和蕴涵论是本文所持的基本论点,所以,
我们以“消费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为题,把消费文
化和生活方式放在一起进行研究。
(作者系中共宁夏区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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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当然,在实践中日本政府的行政
干预,对信贷消费市场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信
贷消费市场的主体缺乏创造力,政府在管理中往往
疲于奔命,效率不高等。
二、信贷消费市场监管中,政府偏重于保护消费
者的利益
信贷消费市场是由供求双方组成的,消费者是
信贷消费市场的需求者,没有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就
无从谈起信贷消费市场的发展。但要促进消费者的
积极参与,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世
纪六、七十年代,世界各国政府开始逐步重视对消费
者正当权益的保护,纷纷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
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到 "#世纪八、九十
年代,伴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欧美各国逐
步改变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即以消费者主
导型的主动维护方式取代原来的政府主导型的被动
式保护方式。在制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上,进一步
体现了法律对信贷消费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公平性和
公正性。如在信贷消费市场的监管上,由原来侧重于
追究经营者的责任,转为强调消费者自己的责任
等。不过,各国政府在调节信贷消费市场主体之间的
关系时,仍在一定程度上将消费者视为弱者而加以
特别保护。在日本的信贷消费市场上,政府特别注重
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其原因,一是日本有有关立法相
对滞后,法律上对消费者的保护存在许多缺陷,只好
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二是在
日本的消费者中,合同的意识相对淡薄。但信贷消费
主要体现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契约关系,买卖双方
或借贷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均通过合同加以确
定,合同在信贷消费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由此在信
贷消费中,合同纠纷频繁,其受害者以大多是消费
者,这又促使政府通过制订法律加强对消费者的保
护力度。如在日本的多重债务中的自我破产制度,可
以使当事人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重新开始新的生
活,并享有一切公民权利,这是较典型的法律上对债
务人的援助机制。当然,并不是所有债务人提出自我
破产申请均会得到法院认可,在破产法中也对不许
可免责的事由进行了规定。
三、政府对消费者金融市场的具体监管权限大,
但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日本的信贷消费市场主要包括贩卖信用市场和
消费者金融市场,从管理制度来看,政府对消费者金
融市场的管理体系更为完善。具体讲,日本政府对消
费者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依据是贷金业规则法。按
照贷金业规则法,大藏省是政府对消费者金融市场
实行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年 *月财政省 +原大
藏省 , 将监管权移交给金融监督厅,"###年 -月,金
融监督厅更名为金融厅。金融厅负责对消费者金融
市场的统一管理,各都道府县的财务局,具体负责对
当地消费者金融市场的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对消费
者金融市场实施监管的主要内容与目的是:不但对
消费者金融公司的各项业务制订相应的业务规则,
而且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者实行处罚,以保
证消费者金融市场正常、顺序运行和健康发展,保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如政府
有关法律规定,当消费者金融公司向消费者进行借
贷时,要确保贷款金额是否超过资金需求者的偿还
能力,不允许对消费者进行超过其自身需求的借款
诱导,或通过劝导的方式,增强消费者的贷款欲望等
等。这些规定保证了信贷消费市场运行始终在政府
主管部门监督之下,一旦出现问题可及时处理;同时
可保证作为信贷消费市场主体的消费者金融公司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四、借鉴日本经验,我国的信贷消费市场正处于
初创阶段,在法律体系的建立、市场规则的制订及市
场发展培育等方面,政府的主导作用更为突出
我国的信贷消费市场经过几年的培育已经逐步
走向成熟,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
动作用。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还较多,而且现行的信
贷消费市场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还不相适应,其
应有的功能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这当中的制约因
素很多,但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借鉴日本经验,我
国应该设置一个专门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信贷消费
市场进行全面的管理。首先要针对我国信贷消费市
场的规律与特点,制订出相应的管理条例,强化政府
的行政管理职能;其次,根据我国信贷消费市场的发
展需要,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再
次,根据我国的实际,制订出相应的短期发展计划和
中、长期发展规则,据此来充实和完善相关的政策体
系和调控制度。
+作者系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