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金融机构、政府、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是由存款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其他负债业务和资本业务构成。
第一节 货币发行业务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第三节 中央银行其他负债业务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中央银行负债业务的种类,理解货币发行的含义、性质和原则,掌握货币发行与存款业务的特点,并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实际,掌握其货币发行、存款业务和其他资金来源业务的具体运作方法。
第一节 货币发行业务
一、货币发行的内容
二、货币发行的原则
三、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
(一)货币发行的含义
★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
★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
一、货币发行的内容
(二)货币发行的两种性质---经济发行与财政发行
★货币经济发行,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货币流通量 。
★货币财政发行,指因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 。
(三)货币发行渠道与程序
★发行渠道
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渠道是通过再贴现、再贷款、购买证券、收购金银和外汇等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将货币注入流通,并通过同样的渠道反向组织货币的回笼。
发行程序
美国联邦储备券发行和回笼程序
联邦储备委员会
货币发行代理人
联邦储备银行
申报需要现钞的数额,递交发行抵押(票据或债券等)
任命
审查核实发行抵押(票据或债券等),合格后交割,不合格拒绝
发行
回笼
垄断发行的原则
经济发行的原则
信用保证的原则
弹性原则
二、货币发行的原则
是什么?为什么?如何保障?
(一)定义(P97)
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以一种或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量与货币发行准备资产之间建立起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关系的制度。
三、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
(二)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
构成
现金准备 ,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
证券准备 ,包括短期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券等等。
(三)主要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现金准备发行制(100%黄金、外汇等作为准备,缺乏弹性)
证券保证准备制(以政府公债、短期国库券、短期票据等作为发行准备)
现金弹性比例制度 (超过规定现金比例,征收超额发行税)
证券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限额内可全部用证券,超过限额部分,以十足现金作准备)
比例准备制 (规定发行准备中现金和有价证券各自比重)
(四)主要国家及地区货币发行制度 (P98)
★美国的货币发行制度——“发行抵押”制度
★英国的货币发行制度
★日本的货币发行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货币发行制度
(四)主要国家及地区货币发行制度
目前
1844年后
1844年以前
1980年至今
1980年前
时间
100%美元外汇
现金准备发行制
香港
超过该限度后即使是现金准备仍需缴纳发行税。
有最高发行限度限制的比例准备制
日本
完全的信用保证制度(保证准备制)。
(政府证券作准备的发行量不超过1400万英镑)
证券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实质上实行现金准备发行制
英国
金证券;流通中的政府债券;合格的商业票据、抵押票据和银行承兑票据;合格的州和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抵押”制度(保证准备制度)。
黄金、金证券 不低于40%
>% 征税1% <%征税%%
实行弹性比例制度
美国
基本规定
发行准备制度
国家
货币发行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1) 货币发行制度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会有所变化。
(2)都规定有发行准备金。
(3)规定最高发行限额。这是国家政府依靠中央银行控制货币发行、确保币值稳定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措施。
(4)不作财政性货币发行。
(5)都有一套健全的、适合本国经济发展需要的货币发行制度。该制度随本国经济发展、央行独立性提高及业务操作水平变化而逐步建立健全,且一般都要通过立法来对其加以保障、规范和完善。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与意义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三、中央银行的其他存款业务
四、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与其发挥职能作用的关系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与意义
1.存款原则具有特殊性-----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存款动机具有特殊性-----实现宏观调控职能
3.存款对象具有特殊性-----金融机构和财政等部门
4.存款当事人关系具有特殊性-----除经济关系外,还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意义
1.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与货币供应量
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货币供应量
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信贷规模→货币供应量
央行→吸收存款→集中资金→有利于开展再贴现和公开市场→货币供应量
(二)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意义
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稳定
利用存款,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
利用存款账户,分析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状况,加强监督,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利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资本充足率挂钩。
3.有利于资金的支付清算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所谓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根据宏观货币管理的需要,根据控制金融体系信贷额度的需要,以及维持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的需要,来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和结构,并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动对既定比率和结构进行调整,藉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8世纪英国以不成文的形式创建了存款准备金制度。
而以法律形式规定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则始于美国,1842年,美国国会通过路易斯安那州首先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规定全州范围内的银行必须把存款和银行券总额的1/3作为存款准备金。1913年美国制定《联邦储备法》后建立了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ReserveSystem)规定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必须按法定比率向联邦储备银行缴存准备金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后,各国纷纷建立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作用的演变:初始功能即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的功能----宏观调控功能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英国以不成文的形式创建了存款准备金制度。18世纪的英国,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钞票在国内广泛流通,信誉很高,而且该行分支机构众多,并逐步发展成为政府的银行,许多私人银行自愿将准备金的一部分交存英格兰银行,并在其开立活期存款账户,无论进行资金清算还是提取现金,都十分方便。而以法律形式规定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则始于美国,1842年,美国国会通过路易斯安那州首先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规定全州范围内的银行必须把存款和银行券总额的1/3作为存款准备金。1913年美国制定《联邦储备法》后建立了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ReserveSystem)规定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必须按法定比率向联邦储备银行缴存准备金。1935年美国银行法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可以提高或降低会员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中,许多私人银行纷纷倒闭,暴露出各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人们才‘开始认识到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保持银行清偿力的有效手段。于是各国纷纷建立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是存款货币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
自存准备:通常以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两种方式存在
法定准备金: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按某一比例转存中央银行的部分。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一)存款准备金的含义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的基本内容
1.被要求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机构范围
2.存款准备金比率,亦即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与调整
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
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
规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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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结构不断变化,库存现金不断增加,而准备金存款急剧减
少。在这期间,商业银行在加拿大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总额及其与银行总资产之间
的比率均在不断地下降。通过这一时期的变化,加拿大银行认识到法定存款准备
金的存在与否对其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的影响甚微。于是,在1991年实行通货膨胀
目标制后,加拿大银行决定取消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并于1994年完成。
通过以上国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历程,可以看出,尽管仍存在法定存
款准备金制度,但美国和日本这样的大经济体基本上已不将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作
为一项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水平也非常低。而英国、加拿大
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已被放弃,银行的准备金完
全是为了资金清算的需要。这表明,在国外,作为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的法定
存款准备金政策,在货币政策中的地位正逐渐下降、衰落。
国外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衰落的原因
首先,由于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新的金融业务和产品不断出现,商业银行
对资金的调度越来越容易,并且创新型金融产品很容易避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的影响。这些创新型金融产品使得货币的概念越来越模糊,这样,中央银行调整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于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将越来越小。正是由于这个主要原因,
目前国外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相继放弃了这一货币政策工具。
其次,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本身的调控功能日益减弱,难以
满足央行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需要。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的作用剧烈,滞后期长,不利于央行及时对货币和金融市场进行微调。近年来,
西方发达国家的央行在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上日益偏重于价格型指标,在工
具的选择上也更倾向于利率这一价格型工具,货币供应量这一中介指标的重要性
下降或被取消。而作为典型的数量型工具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工具只能作用于金
融机构的可贷资金数量,并不能够有效地影响金融市场资金的价格和流向,因此,
当货币供应量不再是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也就失去了存
在的依据,开始逐渐退出舞台。另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工具对信用收缩或
扩张的作用力度很大,时滞效应也较大,尤其是在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高的国家
更加显著,使得央行的主动性减弱,政策适用性降低。10
来计算法定准备金。1980年又通过了《货币控制法》,规定联储可对所有存款机
构征收法定准备金,实施统一的法定准备金比率。该法简化了累进准备金制,规
定法定准备金比率为12%,最初的2500万美元存款实行3%比率。1982年实施《甘
恩圣杰曼法》后,豁免额逐年上升,平均法定准备金比率逐渐降低。至2004年12
月,豁免额为最初的700万美元存款,700万至4760万美元存款和4760万美元以上
存款的法定准备金比率分别为3%和10%,平均法定准备金率非常低。
2.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于1957年5月。其缴纳法定准备金的机构和
资金范围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内货币结构的不断变化而不断的调整。1963
年4月,其机构范围由各种商业银行扩大到存款超二百亿日元的信用金库及互助
银行。1972年5月以后,需缴纳法定准备金的资金范围扩大到信托本金、外汇存
款和金融债券等。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同样采用累进法定存款准备制定,
且不对法定准备付息。流动性越高的存款,其法定准备金率越高。由于都市银行
严重“超贷”,央行对法定准备金率的运用不够熟练,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货币
政策作用的认识度不够,所以日本的法定准备金率一直较低,很少调整,在实施
货币政策时也很少被考虑。20世纪70年代,随着浮动汇率制度的实行,货币政策
的灵活性得到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作用逐步减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逐步降
低。总之,日本极少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进行调整,它主要起到作为央行公开
市场操作的基础和稳定货币市场利率这两个作用。目前,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大多低于%,最高为3%。
3.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20世纪90年代后,国外许多国家(如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的货币政策
改为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些国家已不再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
其准备金水平大多降到了只满足银行日常清算的需要。虽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起源于英国,18世纪就已经存在了,但直到1971年才明文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为%。由于在英国,对法定存款准备的要求并不是硬性的,所以其货币政策
作用一直未受到重视。20世纪90年代后,英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改为盯住通货膨胀
之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基本上被放弃了。而在加拿大,1992年以前,法定存
款准备金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加拿大银行的存款。1984至1992年,商业9再次,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并不是对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完全适用,这也使得
国外央行在改以利率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情况下,由于竞争基础不平等,导致
其金融市场的有效性降低,最终法定准备金制度的作用范围会随着缩小。另外,
近年来,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风险管理功能也在逐渐减弱。由于在金融创新下,能
够规避存款准备的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增加,金融界对风险管理认识的日益深
刻,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导致存款机构的运行成本的增加,随着新资本协议的全
面实施以来,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逐渐被放弃,货币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监
管的主要手段变为资本监管。
西方各国以及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以法定制度的形式对商行的准备金存款不予付息,使之成为商业银行的一种机会成本,故又被称备金税”,因此准备金要求类似于一种税收。
在准备金制度发展历程中,印尼、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哥伦比亚、墨西哥、以色列、波兰、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和南非等13均不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而印度、巴西、秘鲁等3个国家则对款准备金支付利息。其中印度按4%付息;巴西活期存款的法定存款准付息,定期存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再贴现率付息,储蓄存款则按基准息;秘鲁只对外币存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LIBOR付息。
而在我国,对存款准备金一直都是付息的。人民银行对法定存款准超额准备金长久以来都是设置同一个利率,自2002年2月起是%,从年12月起超额准备金利率降为%,存款准备金利率维持不变。200月17日开始,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利率进一步下调至%。
按存款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
一般而言:存款期限越短,其货币性越强,对其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存款期限越长,其货币性越弱,对其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越低;
如德国1986年: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储蓄存款%
4.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内容
西方国家
第一准备: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现款随时可以兑现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及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第二准备金:指银行容易变现而又不致遭受重大损失的资产,如国库券及其他流动性资产,也叫“保证准备”。
3.准备金存款的利息
5.确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
(1) 确定存款余额
一种是将商业银行存款的日平均余额扣除应付未付项
一种是以月末或旬末的存款余额,扣除当期应付未付款
(2) 确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基期
一种做法是采取当期准备金账户制,即一个结算期的法定准备金以当期的存款额作为计提基础 。
一种做法是采取前期准备金账户制,即一个结算期的法定准备金以前一个或前两个结算期的存款余额作为计提基础 。
存款基数:那些负债项目应该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
时间
(三)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与调整
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
2.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
3.规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整幅度
4.规定准备金中现金和存款的比例
三、中央银行的其他存款业务
其他存款业务
政府存款
外国存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
特种存款
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将资金存放在央行并获取一定利息 ,是一种直接控制方式。
特点:非常规性、业务对象的特定性、存款期限的短期性、数量和利率的强制性。
四、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与其发挥作用的关系
1.作为发行的银行,存款业务与流通中现金的投放有直接关系。
2.作为银行的银行,通过准备金存款业务,对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和支付能力有决定性作用,从而成为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之一
4.便于中央银行组织全国清算
3.中央银行集中必要资金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
5、通过存款账户掌握了解和监督金融业的资金运动。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
二、对外负债
三、资本业务
★定义: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
★发行目的
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调节货币供应量
以此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之一,通过中央银行债券的市场买卖行为,灵活的调节货币供给量。
中央银行证券产生的原因
(一)、提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二)、本国已发行国债不满足央行的需要
(三)、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四)、使货币管理与债务管理分开
(五)、央行为其它操作募集资金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货币政策作用机制
商业银行购买中央银行债券
超额准备金减少
可贷资金减少
货币供应量减少
中央银行债券的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
信用发行
外汇质押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采用信用发行方式。
(四)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实践
★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化国家,中央银行债券都是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中央银行债券在2002年9月以前主要采取中央银行融资券的形式,之后主要采用中央银行票据(突出其短期性)的形式。
★内容:
●主要包括从国外银行借款、对外国中央银行的负债、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国外发行的中央银行债券等。
★目的 :
●平衡国际收支
●维持本币汇率
●应付货币危机或金融危机
二、国外负债
定义:
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是中央银行筹集、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构成
思考:中央银行需要多少资本?
三、资本业务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一)人民币发行原则与准备制度
原则:
集中统一发行原则
计划发行原则
经济发行原则
准备:商品
如果M1增速大于M2,意味着企业的活期存款增速大于定期存款增速,企业和居民交易活跃,微观主体盈利能力较强,经济景气度上升。如果M1增速小于 M2,表明企业和居民选择将资金以定期的形式存在银行,微观个体盈利能力下降,未来可选择的投资机会有限,多余的资金开始从实体经济中沉淀下来,经济运行回落。
现金比率
(二)货币发行和回笼的程序
人民币发行程序(P106)
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
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发行基金的调拨
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
发行库(人民银行)
业务库(商业银行)
政府 流通领域
企业
家庭 现金存量
发行
回笼
现金投放
现金归行
人民币发行和回笼程序
发行库和业务库
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发行基金的金库。
业务库是商业银行的基层行处,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设置的现金库存,所保留的现金库存是收付业务的备用金,经常处于周转状态,是流通中货币的一部分。
发行库和业务库
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发行基金的金库。
发行库的主要职能是:统一保管、调度人民币发行基金;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出入库和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现金存取业务;办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库现金收付业务;负责回笼现金的整理清点等。
业务库是商业银行、专业银行的基层行处,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设置的现金库存,所保留的现金库存是收付业务的备用金,经常处于周转状态,是流通中货币的一部分。
发行库与业务库的区别
无限制
出入库的金额起点千元为单位,必须整捆出库
首付款项的起点不同
企业、个人等
金融机构
业务对象不同
现金
发行基金
保管货币的性质不同
隶属商业银行
隶属人行
机构设置不同
业务库
发行库
发行基金的调拨
发行基金的涵义
什么是?
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的货币。
保管:
由设置发行库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并有总行统一掌握,各分库(分行)、中心支库(市中心支行)、支库(支行)所保管的发行基金,都只是总库的一部分。
来源
印制的新人民币和回笼货币
发行基金和现金
发行基金和现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两者之间联系在于可以互相转化,在按制度规定的手续操作下,发行基金从发行库出库进入业务库后成为现金;现金从业务库缴存到发行库又成为发行基金。
发行基金和现金
发行基金与现金的主要区别:
①性质不同。发行基金是国家供货币发行的准备基金,是国家待发行的货币;现金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强制流通的现实货币。
②管理的主体不同。发行基金的管理主体是国家授权的,中国掌握货币发行的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的管理主体是有现金收入的社会各阶层、各单位和个人。
③价值形态不同。发行基金不是流通中货币,不具有价值符号,它的价值体现在印制费用、调运和管理费用上;现金是流通中货币,具有价值符号,其价值体现是一般等价物。
④流通形式不同。发行基金是通过上级行签发的调拨命令流动的,没有上级行的调拨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而现金是根据持有者的需要流通的。
发行基金计划
发行基金计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发行和回笼货币的计划。
它是一个差额计划,就是通过货币投放与回笼相抵后的差额(货币净投放或货币净回笼)。
编制一般要根据国家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部门的经济计划指标和历史数据等为依据,通过编制草案、协调计划、上报计划等等步骤来完成。
发行基金运送管理
发行基金运送是指按照调拨命令,把发行基金运送到异地的过程。
制度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和严格执行发行基金的运送制度进行管理。
主要内容:坚持保密制度;坚持双人押送制度;坚持交接制度等。
反假币和票样管理
人民币出入境限额管理
人民币出入境限额管理
每人每次携带的限额为20000元
人行
.
每人每次携带的限额为6000元
人行
最高限额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人行和海关总署
1987
最高限额每人每次不超过5元
人行
禁止人民币出入境
政务院
规定
部门
时间
思考:为什么限制货币的出入境?为什么要调整限额?为什么不能取消限额,实行自由出入境?
钞票处理业务管理
人民银行对银行业机构回笼到发行库的钞票,通过清分机器进行真伪识别和数量确认,将符合整洁度的钞票,进行打捆封签,作为待发行的货币存放发行库。对于银行业机构回笼到发行库的残损人民币进行复点,确认无误后销毁。钞票处理业务作为一项新兴的综合处理业务,使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工作由传统的“印制→投放→回笼→再投放”转变为“”印制→投放→回笼→处理→再投放”,流通中人民币经钞票处理中心清分后再投放市场,人民币质量和整洁度得到明显改善,人民币作为国家货币的形象得到有效维护。目前,在江苏省人民银行系统已拥有扬州、苏州和淮安3家大型现代化钞票处理(清分)中心,配备有大型残损人民币销毁设备1台,清分设备20台。
(五)反假货币管理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业务
发展
1984年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
开始按不同存款种类实行差别准备金率
1985年改为各种存款按统一比率提缴
1998年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 ,将原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
2003年改革了邮政储蓄存款100%上缴人行的制度,最终统一了人民币存款存款准备金率
但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与人民币不同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
200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0、63个百分点,由年利率1、62%调整为0、99%。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1、89%不变。2008年9月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和%分别下调至%和%;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存款准备金不支付利息
现在
准备金存款利率、再贷款利率与隔夜同业拆借利率共同构成公开市场操作的利率区间(operating band)控制模式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中央银行通过向商业银行提供存贷款便利而设定一个利率操作区间,以用于控制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操作区间的上限为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在清算资金出现不足时,商业银行可以此利率向中央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下限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可以此利率存在中央银行。市场上同业拆借利率不会高于央行贷款利率,因为央行承诺向所有借款人按既定利率无限制地提供再贷款,如果拆借利率高于再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就向央行贷款,而不会在同业市场拆入,同业拆借利率没有拆借资金需求的推动,就无法上升,更不用说高过再贷款利率了。如果市场上同业拆借利率低于央行存款利率,则商业银行就不会将多余资金拆出,而是将其存入央行。加拿大银行将公开市场操作的目标利率即隔夜同业拆借利率确定在中央银行存贷款利率的中间值。如果实际的同业拆借利率高于目标值,则中央银行买入政府债券,增加资金供应:反之,则卖出政府债券收回市场上多余的资金。如果市场上实际的同业拆借利率与操作目标利率一致,则央行不进行公开市场操作。
加拿大央行自1999年开始实行利率区间控制,所规定的再贷款利率与存款准备金利率之间相差50个基点。在隔夜同业拆借目标利率为再贷款利率与存款准备金利率的中间值的情况下,同业拆借利率高于存款准备金利率%,低于再贷款利率%。可见,在利率区间控制模式下,同业拆借利率、准备金存款利率与再贷款利率共同构成了央行的基准利率。央行通过调节基准利率,控制整个市场利率水平,其中存款准备金利率成为货币市场利率的底线。从2001年6月到 2003年6月加拿大货币市场运行的情况看,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货币市场利率即三个月国债交易利率跟随利率区间的调整而同方向调整,大部分时间三个月国债交易利率低于或者等于同业拆借利率,有时也高于同业拆借利率,低时与存款准备金利率持平,一般没有突破存款准备金利率(见图2)。
在利率区间控制模式下,中央银行往往不需要或只需要进行少量的国债买卖便可以实现其利率目标。例如:自1999年开始实行利率区间控制模式后,加拿大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规模迅速下降,近期数据则表明加拿大银行已经很少通过市场干预来进行利率调控 ()。同样采用利率区间调控的新西兰储备银行,其2002年的公开市场操作规模降为1999年采用该调控模式之初的十分之一,而近期,新西兰储备银行也已经很少进行市场干预了。自利率区间控制模式出现后,在不过十多年的时间里,除了上述国家外,目前明确采用这种调控模式的国家还有 G7中的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在欧洲还有瑞典、瑞土、芬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等国家。另外,就连亚洲的印度、斯里兰卡甚至非洲小国纳米比亚等也都先后采用了这一调控模式。
1.被要求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机构范围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资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其他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
2.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007年 5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5%。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
1%
%
%
2007年12月25日
21
上调%
15%
%
2008年1月25日
22
上调%
%
15%
2008年3月25日
23
上调%
16%
%
2008年4月25日
24
上调%
%
16%
2008年5月20日
25
上调1%
%
%
2008年6月15日和25日
26
部分金融机构下调1%
部分金融机构%
%
2008年9月25日
27
下调%
17%
%
2008年10月15日
28
下调2%
14%
(中小金融机构)16%
下调1%
16%
(大型金融机构)17%
2008年12月05日
29
暂不调整
%
(中小金融机构)%
上调%
17%
(大型金融机构)%
2010年5月10日
33
下调%
%
(中小金融机构)14%
下调%
%
(大型金融机构)16%
2008年12月25日
30
暂不调整
%
(中小金融机构)%
上调%
16%
(大型金融机构)%
2010年1月18日
31
暂不调整
%
(中小金融机构)%
上调%
%
(大型金融机构)16%
2010年2月25日
32
调整幅度
调整后
调整前
时间
次数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
%
(中小金融机构) %
%
(大型金融机构) %
2011年1月20日
37
上调%
%
存款类金融机构17%
2010年11月16日
34
%
(中小金融机构) %
%
(大型金融机构) %
2010年11月29日
35
%
(中小金融机构) %
%
(大型金融机构) 18%
2010年12月20日
36
调整幅度
调整后
调整前
时间
次数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
%
(中小金融机构) %
%
(大型金融机构) %
2011年6月20日
40
%
(中小金融机构) %
一次性冻结银行体系流动性3500亿元左右
%
(大型金融机构) %
2011年2月24日
38
%
(中小金融机构) %
%
(大型金融机构) %
2011年5月18日
39
调整幅度(预计冻结银行资金)
调整后
调整前
时间
次数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
2008年9月
1988年9月
2003年9月
2010年1月
月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
%
%
2005
2006
2004
2003
2002
2001
%
%
%
%
%
超额准备金率
%
%
%
%
超额准备金率
2010
2009
2008
2007
3.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内容
只有上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才能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
4.确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
对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旬考核
中国人民银行采用了前期准备金账户制,当旬第5日至下旬第4日营业终了时,各金融机构按一级法人存入中央银行总行或法人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旬该行全行一般存款平均余额之比,不低于要求的存款准备金率。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债券发行业务(P109)
1993-2002年9月主要采用融资券的形式;
2002年9月至今采用中央银行票据的形式
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的演变:
1993年,人行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当年发行了两期融资券,总金额200亿元。当时中央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主要在于调节地区和金融机构间的资金不平衡。1995年,央行开始试办债券市场公开市场业务。
2002 年9 月24 日,又一次为增加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人民银行用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了公开市场业务未到期的正回购,发行总量为 亿元,包括3 个月、6 个月和1 年期三个品种。中央银行票据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证券登上了历史舞台。2003年4 月22 日,央行正式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有规律地、滚动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的演变
自2004年12月9日起,央行开始发行三年期央行票据,创下了央行票据的最长期限。
除了3年期央行票据这种长期融资工具被频频使用外,央行票据的远期发行方式也被采用,2004年12月29日央行首次发行远期票据,发行200亿元央票,缴款日和起息日均为2005年2月21日,距发行日50余天,是历史上首次带有远期性质的央行票据。
央行在2005年1月4日首次公布全年票据发行时间表,中央银行票据被确定为常规性工具。2005年中央银行票据发行时间除节假日外,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发行1年期央行票据,每周四发行3个月期央行票据。3年期央行票据安排在周四发行。其他期限品种央行票据发行时间不固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将根据情况灵活安排。
融资券
发行背景:
发行规定:
融资券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发行人、面额固定、期限固定、到期由中国人民银行还本付息的记名方式的有价证券。
利率:浮动利率(人行规定)
发售对象:国内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认购方式:自愿认购和计划配购。
其他规定:可背书转让;可抵押借款;
不得提前对付、不得兑付现金等
中央银行票据
(1)、什么是?
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
期限:3个月、6个月、1年、3年
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2)发行时间:周二(1年期)、周四(3月和3年期)
(3)发行方式:利率招标、价格招标
(4)中央银行票据的作用
调节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
弥补中短期交易品种短缺的现状,增加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途径。
票据利率引导市场利率
中央银行票据是一种选择性的、温和的工具
中央银行票据的局限性:利息成本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量
单位:万亿元
发行量
2010
2009
2008
2007
发行量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8年7月停发3年期央行票据;
2008年10底隔周发行1年期央行票据 ,12月暂停发行1年期央行票据 ;
2009年7月又重启发行1年期央行票;
2010年4月重启3年期央行票据。
大量发行的负面效应
首先,巨额的央行票据存量,加大了央行的利息支出,而这部分利息支出的货币创造乘数效应将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了货币调控的难度。央行作为发债主体,没有明确的偿债资金来源,可能对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造成干扰。
其次,央行票据替代国债和金融债,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最为活跃的交易品种,这有可能挤占了其它券种的市场份额,增加了其它券种的发行成本。
第三,央行大量的滚动发行和采用长期票据进行冲销可能导致将来的通货膨胀,如票据集中到期的还本付息,可能导致基础货币的大幅增加。
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
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票据期限两年,年利率1.89%,按年付息。该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质押。
到期人民银行兑付。
农信社
1979年
农行恢复以后,农信社进入到农行代管时期。
1983年
以恢复农信社“三性”为主的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
1984年
农行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该报告标志着信用社以恢复“三性”为主的改革大范围铺开,农信社独立法人的改革方向也得以明确。同年,县联社开始建立。
1989年
农信社进入治理整顿阶段,主要开展强化内部管理、整顿金融秩序的活动。
1996年
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农信社与农行正式脱钩。
专项票据的兑付条件
(一)专项票据到期时,以县(市)为单位考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银行给予兑付:实行信用社和县(市)联社两级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2%,实行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4%,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按“一逾两呆”口径考核,不良贷款比例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
(二)专项票据到期时,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未达到前项规定的,人民银行给予推迟兑付期2年,该期限内不计付利息。
(三)推迟兑付期期满时,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仍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人民银行以其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置换回专项票据。
(四)专项票据到期前,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人民银行可选择提前赎回专项票据。
详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
“花钱买机制”
2003年下半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山东、吉林、浙江、贵州、江西、陕西、江苏、重庆八个省市全面展开。(第一批试点)
2004年8月, 北京、广东、天津、河北、湖北、云南、甘肃、山西、宁夏、青海、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四川和新疆等21个省区市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
2006年末,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西藏无农村信用社,除外)全面推开。
效果
截至2009年年末,已累计向234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641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7%以上;发放专项借款21亿元。
2009年年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3490亿元和%,比2002年末分别下降1657亿元和30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由2002年的%提高到2007年的%;
自2004年开始出现盈利,2008年盈利545万元
。截至2005 年末,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严格审查考核,共完成了8 期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的发行工作,共计对28 个省(区、市)的2263 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599 亿元,占全国选择专项票据资金支持方式的县(市)个数和专项票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和96%;同时,对吉林、陕西农村信用社共发放专项借款 亿元。此外,中央和地方对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的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也逐步落实到位。截至2005年末,考虑专项票据置换因素,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比2002 年末下降了 个百分点。二是增资扩股进度较快,资本充足率快速提高。2002 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为%;2005 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提高到%、%和%。三是结束连续10 年
亏损,经营财务状况明显改善。2004 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了近十年来的首次轧差盈余,2005 年又实现盈余180 亿元,与上年相比增盈75 亿元。四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支农资金实力有所增强。截至2005 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32573 亿元,比2002 年末增长66%。贷款余额22354 亿元,比2002 年末增长60%,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0071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2002 年末的40%提高到46%,同期,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81%提高到87%。
。2006年末,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共计对29个省(区、 市)的2396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353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对陕西省发放专项借款亿元。专项票据发行和专项借款发放共计占核定资金支持总额的99%。对江苏等先行试点省(市)的160个县(市)共计兑付专项票据亿元。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考虑专项票据置换因素,2006年末,按“一逾两呆”口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为%(其中农村信用社为%),比2002年末下降个百分点。二是支农资金实力明显增强,支农信贷投放快速增长。2006年末,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38843亿元、股本金余额1898亿元,分别比2002年末增长95%和293%;贷款余额26236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88%。农业贷款余额1210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117%,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增幅29个百分点。农业贷款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6%;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1%。三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新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2006年末,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共组建银行类机构9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3家、农村合作银行80家,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201家。部分农村信用社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参加改革试点的省(市)均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明确并初步落实了省级政府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2006年末,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西藏无农村信用社,除外)全面推开。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资产质量、财务状况明显改善。2007年末,专项票据发行基本完成、专项票据兑付进 程过半,累计兑付票据807亿元,发放专项借款12亿元,有效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和%,与2002年改革之初相比,分别下降28个百分点和提高20个百分点。全年盈利440亿元,比上年增长57%。资金实力明显增强,支农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的比例为12%,比改革之初提高了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为46%,比改革之初提高了6个百分点。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07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家,农村合作银行113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1775家。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资金支持基本落实到位。第四季度,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亿元,标志着全国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全面完成。截至2008年年
末,专项票据兑付进度已达到90%以上,累计兑付票据1530亿元;发放专项借款15亿元。随着资金支持基本落实到位,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有效化解。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2008年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2965亿元和%,比改革之初分别下降2182亿元和个百分点。自2004年实现近十年来的首次盈利后,盈利水平逐年提高,2008年实现盈利545亿元,同比多增92亿元。资金实力明显增强。2008年年末,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为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例由改革之初的%提高到%。服务“三农”力度加大。2008年年末,农业贷款余额为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改革之初的40%提高到46%;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改革之初的81%提高到96%。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截至2008年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2家,农村合作银行163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1966家。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资金支持政策实施进展顺利,对支持和推进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截至2009年年末,已累计向234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641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7%以上;发放专项借款21亿元。2009年年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3490亿元和%,比2002年末分别下降1657亿元和30个百分点。资金实力显著增强,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2009年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万亿元和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比2002年末提高了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和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分别为44%和95%,比2002年末分别提高4个和14个百分点。产权改革进展顺利,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截至2009年年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2054家,农村商业银行43家,农村合作银行195家
中央银行发行定向票据
定向发行央行票据通常根据货币调控需要在特定情况下启用。被用以控制某些银行贷款扩张的规模。
其包含一定的政策性信号,发行利率通常略低于当时相同期限市场化央行票据,以体现警示作用。
定向票据具有惩罚性,未经央行批准,不得转让,不得抵押,相当于冻结了放贷过速的银行的部分流动性。(2006年开始)
中央银
行票据
2006年央行定向发行央行票据总量1000亿元,期限1年,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贴现发行,发行对象为贷款增长较快、资金相对充裕的商业银行。
2007年面对流动性过剩,为了防止信贷和投资的过快增长,中央银行连续6次发行惩罚性的定向票据。
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
央行票据:是央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
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资的手段,目的是筹集资金。
(3)、中央银行票据的创新
远期票据
3年期票据
公布发行计划
(2)、我国中央银行票据发行情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一)国外负债
(二)政府存款
(三)其他存款
本章小结
存款业务
国
外
负
债
其他负债业务
货币发
行业务
内容
发
行
原
则
发
行
准
备
存款业务
的特点和
意义
类型
发
行
央
行
债
券
资
本
业
务
含
义
经济
发行
财政
发行
存款
准备
金业
务
其他
存款
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的负债业务
发
行
渠
道
11
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结构不断变化,库存现金不断增加,而准备金存款急剧减
少。在这期间,商业银行在加拿大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总额及其与银行总资产之间
的比率均在不断地下降。通过这一时期的变化,加拿大银行认识到法定存款准备
金的存在与否对其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的影响甚微。于是,在1991年实行通货膨胀
目标制后,加拿大银行决定取消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并于1994年完成。
通过以上国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历程,可以看出,尽管仍存在法定存
款准备金制度,但美国和日本这样的大经济体基本上已不将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作
为一项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水平也非常低。而英国、加拿大
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已被放弃,银行的准备金完
全是为了资金清算的需要。这表明,在国外,作为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的法定
存款准备金政策,在货币政策中的地位正逐渐下降、衰落。
国外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衰落的原因
首先,由于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新的金融业务和产品不断出现,商业银行
对资金的调度越来越容易,并且创新型金融产品很容易避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的影响。这些创新型金融产品使得货币的概念越来越模糊,这样,中央银行调整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于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将越来越小。正是由于这个主要原因,
目前国外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相继放弃了这一货币政策工具。
其次,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本身的调控功能日益减弱,难以
满足央行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需要。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的作用剧烈,滞后期长,不利于央行及时对货币和金融市场进行微调。近年来,
西方发达国家的央行在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上日益偏重于价格型指标,在工
具的选择上也更倾向于利率这一价格型工具,货币供应量这一中介指标的重要性
下降或被取消。而作为典型的数量型工具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工具只能作用于金
融机构的可贷资金数量,并不能够有效地影响金融市场资金的价格和流向,因此,
当货币供应量不再是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也就失去了存
在的依据,开始逐渐退出舞台。另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工具对信用收缩或
扩张的作用力度很大,时滞效应也较大,尤其是在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高的国家
更加显著,使得央行的主动性减弱,政策适用性降低。10
来计算法定准备金。1980年又通过了《货币控制法》,规定联储可对所有存款机
构征收法定准备金,实施统一的法定准备金比率。该法简化了累进准备金制,规
定法定准备金比率为12%,最初的2500万美元存款实行3%比率。1982年实施《甘
恩圣杰曼法》后,豁免额逐年上升,平均法定准备金比率逐渐降低。至2004年12
月,豁免额为最初的700万美元存款,700万至4760万美元存款和4760万美元以上
存款的法定准备金比率分别为3%和10%,平均法定准备金率非常低。
2.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于1957年5月。其缴纳法定准备金的机构和
资金范围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内货币结构的不断变化而不断的调整。1963
年4月,其机构范围由各种商业银行扩大到存款超二百亿日元的信用金库及互助
银行。1972年5月以后,需缴纳法定准备金的资金范围扩大到信托本金、外汇存
款和金融债券等。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同样采用累进法定存款准备制定,
且不对法定准备付息。流动性越高的存款,其法定准备金率越高。由于都市银行
严重“超贷”,央行对法定准备金率的运用不够熟练,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货币
政策作用的认识度不够,所以日本的法定准备金率一直较低,很少调整,在实施
货币政策时也很少被考虑。20世纪70年代,随着浮动汇率制度的实行,货币政策
的灵活性得到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作用逐步减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逐步降
低。总之,日本极少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进行调整,它主要起到作为央行公开
市场操作的基础和稳定货币市场利率这两个作用。目前,日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大多低于%,最高为3%。
3.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20世纪90年代后,国外许多国家(如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的货币政策
改为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些国家已不再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
其准备金水平大多降到了只满足银行日常清算的需要。虽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起源于英国,18世纪就已经存在了,但直到1971年才明文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为%。由于在英国,对法定存款准备的要求并不是硬性的,所以其货币政策
作用一直未受到重视。20世纪90年代后,英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改为盯住通货膨胀
之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基本上被放弃了。而在加拿大,1992年以前,法定存
款准备金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加拿大银行的存款。1984至1992年,商业9再次,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并不是对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完全适用,这也使得
国外央行在改以利率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情况下,由于竞争基础不平等,导致
其金融市场的有效性降低,最终法定准备金制度的作用范围会随着缩小。另外,
近年来,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风险管理功能也在逐渐减弱。由于在金融创新下,能
够规避存款准备的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增加,金融界对风险管理认识的日益深
刻,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导致存款机构的运行成本的增加,随着新资本协议的全
面实施以来,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逐渐被放弃,货币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监
管的主要手段变为资本监管。
中央银行证券产生的原因
中央银行证券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在不同的国家原因也不近相同,总结起
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提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票据的产生为央行提供了新的政策操作工具,使中央银行可以
自主控制的手段又多了一样。
在没有国债发行的国家或是国债发行的规模不够大的国家,国债占中央
银行资产的比重为0 或很低。这导致中央银行缺乏灵活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
工具,央行不能够根据经济金融形式有效自由地买卖或是回购足够数量的国
债以达到调节基础货币进而控制货币供给量的目的,央行常常处于无弹可用
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之下,中央银行常常通过发行自己的证券来形成可
灵活操作的公开市场操作工具。
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尤其是亚洲的,为了维持本国的汇率水平以防止本
国货币升值,在外汇市场上买进大量的外币同时抛出本币。但是,为了控制
本国的基础货币量,央行往往需要进行对冲操作,在外汇市场上抛出本币的
同时,又在公开市场上卖出央行持有的证券资产。可是某些央行由于持有的
国债数量有限,只能通过自己发行的证券来进行对冲操作。
3
一些国家由于国债发行的品种和数量有限,或是期限结构不健全,或是
未能形成滚动发行等原因,国债收益率曲线难以培育为基准收益率曲线,不
能形成完整的利率期限结构。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有利于基准利率的形成,
有利于利率期限结构的完善。
(二)、本国已发行国债不满足央行的需要
很多时候,央行会发现政府发行的国债并不适合作为达到它调控目的的
工具。如莫斯科的中央银行希望能够买卖长期证券来调控当时的金融形式,
但是政府却不愿意发行更长期的国债。在中国,央行偏向运用短期证券进行
宏观调控而且需要大量的证券来对冲外汇占款,但是政府发行的国债绝大部
分是长期国债并且数量也极其有限,完全不能满足央行的需要。
(三)、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发行中央银行证券来进行货币政策操作,就没有了一定要持有
政府债券的必要,这样中央银行可以回避直接或间接诱惑借钱给政府,从而
增强其独立性。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由于中央银行能够通过发行证券
来筹集资金,那么其再以低于市场利率的利率借款给政府的可能性也就增大
了,因为央行有了更多的资金来源。
(四)、使货币管理与债务管理分开
当中央银行发行票据后,债务管理和货币管理会区分得更加清楚。这样
政府发行国债就更加具有可预测性,国债发行计划能够在其年度预算表中进
行。同样这样能够避免一种冲突:当中央银行希望提高利率来防止通货膨胀
的时候,债务管理者又希望获得低利率来降低借款成本。
(五)、央行为其它操作募集资金
有时候,央行常常参与货币政策以外的一些操作,并通过发行央行票据
来为这些操作募集资金。中国、印尼、台湾(地区)的银行重组成本有部分
都是中央银行承担的。中央银行通过发行央行票据来筹集资金或是通过央行
票据来间接地承担银行改革成本。在马来群岛、Danamodal,重组银行的机构
是央行的一个分支部门,该部门通过央行发行证券来为银行重组募集资金
(Hawkins 1999)。智利、芬兰、加纳、科威特、尼加拉瓜和乌圭拉都是通过
直接发行央行证券来重组和注资问题银行(Andrews 2003)。
人民银行对央行票据的操作方式灵活多样。目前央行发行了3 个月、6
个月、1 年期和3 年期的央行票据,还使用了14 天和21 天的逆回购和7 天、
28 天、91 天和182 天的正回购,并发行了远期缴款央行票据。其中使用较多
的是7 天正回购和发行1 年期的央行票据。在央行发行的央行票据中以1 年
期和3 个月期的为主,2005 年央行票据的发行结构如图18。
央行票据发行的期限结构(2003-2005)(单位:亿元)数据来源:根据Bloomberg资料计算。
2007-06-26 11:06:16 来源: 中国证券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