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非保险财务型风险转移工具
主讲:李国华教授
版面设计:尹路
内容概要
保险与风险分散化可应付纯粹风险和信用风险,但是对价格风险力不从心。
应付价格风险有一系列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其中核心品种是期货和期权。
第八章 非保险财务型风险转移工具
第一节:期货(远期)的风险转移功能
第二节:期权的风险转移功能
第一节:期货(远期)的风险转移功能
远期合同:买卖双方就未来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
期货合同:标准化的远期合同,在理论上,除价格外,其他交易条件已确定(由期货交易所定的)。
买卖双方均可通过签订远期合同或期货合同来固化未来的交易价格,从而规避未来现货市场波动的风险。
经济学上的一个观点:远期和约(价格)或期货价格是未来现货价格的无偏估计(现实中,在180日内,特别是在90天内)。
设未来现货市场价格为一随即变量,设当前远期或期货价格为 ,有
一、卖出套期保值的情况:
通过现在签订远期卖出和约或期货卖出合同来固化未来现货交易的价格以规避未来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
设W是风险主体未来除了要卖出商品外的财富总值。对风险厌恶者而言,总有:
得到: 不劣于
所以,卖出套期保值总是可以得到不劣的风险状态。
买入套期保值的情况
设W是指风险主体未来财富总量,它算入了将要买入的商品,但是未计算将要支付的买价。对风险厌恶者而言,总是有:
因为
所以:买入套期保值对风险厌恶者而言总是不劣的选择。
第二节:期权的风险转移功能
期权:其持有人未来可按约定的条件买入或卖出商品的权利,但是不是义务。
约定的条件:包括品种、数量、价格、交割时间等。
期权的基本分类:看涨期权,未来买入权;看跌期权,未来卖出权。
一.通过买入卖权来转移价格风险
担心未来的商品价格上涨,可支付权利金买入买权。设未来商品价格的现值为Z,是一个随即变量,现在支付的权利金为行权价格(约定的买价)为(现值)。
所以,期权买入者实际支出的现值为:
因此,应否通过买入买权转移风险的问题便变成了比较 和 优劣的问题。
如果风险主体对价格上升导致的效用损失很在意,则通过买入买权规避风险可行办法
二.通过买入卖权来转移价格风险
担心未来价格下降,可买入卖权。
设权利金为 未来价格的现值为 ,行权价(约定的卖价)为 ,则期权买者未来实际卖出收入的现值为 。
现在问题又变成了 与 的比较。
如果风险主体对价格下降所造成的效用损失十分在意,则买入卖权是可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