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协议
甲方:四川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光辉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华润电力内蒙五间房煤矿西一矿地面建筑工程”由甲乙双方联合承建之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润电力内蒙五间房煤矿西一矿地面建筑工程
工程业主: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五间房西一矿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造价:6000万元
由甲方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二部就华润电力内蒙五间房煤矿西一矿地面建筑工程签订合作合同,委托乙方管理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证、照、印章等以及相应的文件手续。
甲方需聘用马云光(身份证号:152531197610262111)为华润电力内蒙五间房煤矿西一矿地面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兼总协调员,主持监督该项目全面工作。
甲方全面负责履行该工程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乙方自行分包的工程外),自行组织施工管理,对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现场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注册手续,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协调。
业主方支付的各种工程款甲方直接委托乙方进行收款,存入乙方为该工程设立的专门账户。
甲方应依法进行施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除乙方供应的材料外,工程所需的材料、物质、现金等租赁、购买及借贷合同等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约,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以内蒙古2004年工程预算定额及市场调差为核算基础,在尊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的临建、主体等各项工程的施工及劳务任务(除乙方自行分包的工程外)。同时甲方应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并督促其施工人员遵守。乙方对甲方负责的各项工程内容有否决权。
工程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等问题全部由甲方按照业主方要求和相关规定自行解决,乙方负责协调。
除乙方自行分包的工程各种应向国家缴纳的税费由甲方代收外,其他各种应缴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按照工程总造价(扣除乙方负责实施的部分)的百分之十(10%)支付乙方管理服务费(或称投标让利费),最终按结算工程总价款进行多退少补。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该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商务标书和经济标书,甲方可以进行审核。
工程中标前期所发生费用(包括乙方向业主或其关系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工程中标后乙方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施工所设置的相应管理人员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在甲方提供相应手续的条件下,负责与业主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甲方委托乙方直接收款,存入指定账户,并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及时足额支付甲方相应的费用。
乙方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材料采购等事情,并与业主方协调相应关系。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协调工程结算和工程款的追索。
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按照业主方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甲方的施工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甲方无条件退场,同时承诺在后期施工及结算过程中仍应提供相应的证、照、印章等资料手续,甲方未完成的工程部份并甲方提供了协助的,乙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扣除甲方负责施工部分)的%支付甲方管理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进行追索,并从甲方的工程款和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发生终止协议或撤换队伍时,乙方不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因工程质量、进度等因素造成遗憾损失或撤换队伍时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双倍计算,从甲方已完工程量及相应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分包
乙方有权对本工程钢结构、土方等工程项目及认为有必要直接分包的项目进行直接分包,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不计提配合费。乙方分包的项目均进入直接费用,扣除乙方分包项目费用时按业主限价乙方可以从工程预算中扣除。
甲方不得将本工程再转包,如发现转包,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除承担自己的损失外,还要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材料供应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符合业主要求的钢材、水泥、砂子、石子,按2004年定额预算价提供,其他材料由甲方自行负责,亦按2004年定额预算价结算。
乙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指定专人验收、保管,从验收之日起乙方视为此材料已移交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的材料验收单将作为物质结算的依据。
在每月25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供物质的使用计划,乙方按计划向甲方供货,如实际供应量超出预算量时,超量部分按整个工期内此材料市场最高价办理结算。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甲方每月20日向乙方报审当月产值和工人工资支付表(需工人签字),以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视业主方拨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月拨付。
乙方按业主核定的月工程款按比例扣除管理服务费或投标让利费、履约保证金(乙方垫付的扣完为止)、保修金、各项分摊费用、乙方供料款和其他明确的扣留款项后,余额全部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必须对工程款和劳务费分别进行签认,并分别提供财务票据。
工程结算
以业主结算为基础,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与业主的结算,甲方不配合的,以业主审定的结果进行结算。
违约
乙方代表不能及时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工期顺延及给甲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甲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等级,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保修
甲方应负责与业主间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满为止。
乙方按照结算工程款扣留5%保修金,按当地建委及业主的有关规定,在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安全施工
甲方进入现场后,需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办理相关证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乙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乙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方承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疫情期间,进行必要的停工,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劳务纠纷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分包的劳务除外。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工程保修款后终止。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