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指南)农村创业贷款
讲议
农村创业贷款讲议
第壹部份贷款的基础知识
壹、贷款的含义
贷款指贷款人将资金贷放给债务人(资金需要者),债
务人按期偿仍且支付壹定利息的壹种经济行为。(通过转让
资金使用权获取收益)
信贷资金的特征:偿仍性、增值性。
二、信贷业务“三性”原则
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是信贷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者之间存于辩证的关系,运营管理要求是寻求最佳平衡点。
通常的顺序是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是前提,效
益性是目标,流动性是条件。
三、贷款的六大要素: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
贷款方式。
(壹)贷款对象。申请信贷业务的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客户归纳为俩类,壹类是公司类客户,包括企事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等;另壹类是个人类客户,包括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等。
(二)金额。客户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向客户提供的具体
数额。
(三)期限。贷款的期限能够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
短期期限于 1年以内(含 1年);
中期期限于 1年到 5年之间(含 5年);
长期期限于 5年之上。
(四)利率。是壹定期限内利息和本金的比率。
利息=贷款金额×资金使用期限×利率
贷款利率的高低,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为资金成
本、运营管理成本(税收因素)、期限、贷款风险度、运营目
标等因素;具体单笔贷款利率的高低,主要受贷款方式、期
限、用途、当地的利率水平等因素影响。
(五)用途。指客户申请贷款的具体使用意向,于申请信
贷业务时必须明确真实用途,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是金
融机构调查和贷款后检查的重点。不同的贷款业务有不同的
用途。比如项目贷款是用于企业的项目建设的。
(六)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信用、担保二种基本方式。
1、信用贷款就是无需担保基于借款人的信誉情况而发
放的贷款,这种贷款完全建立于贷款人对借款人到期履约表
示信任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借款人不仅应该具备按期履约的
能力,而且仍具备积极的仍款意愿。这种贷款手续简便,利
率相对较高,但贷款数额受客户财务情况的限制,但对金融
机构来说,其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
保证贷款是指客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
保证方式,由第三人承诺于其不能偿仍贷款时,按约定承担
壹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而取得的贷款,即当借款客户
不能按期归本息,保证人负有代为归仍的经济责任。
抵押贷款是以借款客户提供抵押品或以第三人提供的抵
押品作为仍款保证从而取得的贷款,如客户不能按期归仍贷
款本息,金融机构可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变卖抵押品,以所得
款项收回本息。
质押贷款是以借款客户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
从而取得的贷款。
四、贷款办理的基本程序(以向农村信用社申请为例)
五、客户基本要求和所需资料:
(壹)公司类客户。
1、基本要求:法人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
市场、生产运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
基本条件,且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有按期仍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②营业执照经过工商管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于有效期内;
④已开立基本账户或壹般存款账户;
⑤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
权益和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
资本金比例。
2、所需提供资料
①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②已年检的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贷款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调查、审批
三、双方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贷后管理
六、收回贷款本、息
四、贷款发放后用于经营、生产、消费
⑤最近壹期财务报表及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前3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方案。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
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⑥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国、地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基本信息表及公司章程(原
件及复印件);
⑧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
和签字样本等;
⑨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XX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
包运营企业,要求提供公司权利机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
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⑩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个人类客户。
1、基本要求:
①有合法的身份;
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仍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需提供资料
(1)身份材料。
①身份证件(包括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或居留证件或其
他身份证件);
②申请人偿仍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收入说明;
③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信贷业务资料。根据各信贷业务品种的操作规定,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资料。
(3)担保资料。按照不同的担保方式提供关联资料。
六、个人征信、企业征信系统的关联知识
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主要是通过建
立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库,为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数据服务,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个人的信用记录已成为
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参考依据。对于信用良好的个人将会得
到方便、优惠的金融服务;对有不良记录的,于很长时间内
将会影响再次获得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授信业务的难度,
建议要重视个人信用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行为,以免给个人带
来的不必要的影响。
企业征信系统是针对企业、事业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
建立的壹个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同样的数据服务。
个人、企业征信系统的使用将逐步提高审贷效率、方便
客户借贷、规范借款人行为、防止不良贷款的产生,建立诚
信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部份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农村创业贷款业务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是云南省政府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运营网点遍布全省城乡,目前各项业务发展较快,各项存、
贷款业务总量规模已位居全省前列,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
信用社,于发展中坚持“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
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于长期的实践
中,探索出壹套行之有效的支持农村创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
贷款品种,且通过这些贷款的发放,有力地支持农民发展生
产和运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支持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
业、生态农业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进程,提
升农业经济层次;支持中小企业,推动城乡壹体化进程,促
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农村信用社和农民、企业、社会多方
共赢的目标。
对于于农村开展创业的人员和企业,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扶持
创业,以较小的资金成本,方便、快捷取得到农村信用社的
信贷资金用于生产周转,促进个人致富,企业发展,带动农
村整体经济和谐发展是壹个较为现实的问题。为了让大家对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品种有壹个了解,于以后的创业中,
有针对性的申请适合自已创业发展的贷款资金,通过贷款支
持,促进创业发展,下面按有无财政贴息政策扶持的先后,
介绍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可用于农村创业的贷款种类。
一、有财政贴息政策扶持的贷款品种
(壹)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个人、企业)
定义
农村信用社基于贫困农户和农业企业的信誉,贫困农户
和农业企业以当地政府主导扶持的项目为生产运营活动而发
放的贷款。
特点
1、国家给予政策性贴息。
2、促进贫困农户增加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
申请条件
1、必须通过当地政府扶贫机构审核认定,贷款必须用于
政府主导扶持项目的运营活动。
2、18-5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4、于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或个人结算帐户。
5、必须是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支柱产业,以种植业、养
殖业、加工业等为主的运营活动。
6、必须是由当地政府扶贫机构审核认定后登记造册提交
当地农村信用社的于册农户和农业企业。
7、有相应运营管理能力、勤劳守信的贫困农户。
8、当前于农村信用社无欠款。
9、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1、主要用于政府主导扶持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方面的生
产费用。
2、用于政府主导发展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扶持龙
头企业的生产费用。
贷款方式
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可采用信用、联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贷
款方式。凡是发展当地政府选择扶持项目的贫困农户或农业
企业,均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结息
1、对农户发放的,最高额度壹般不超过 1万元。(如项
目辐射、带动作用好、效益明显、贷款诚信度较好的农户,
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和当地农村信用社三方审定后可适当放
宽贷款额度,每户最高不得超过 5万元)
2、对农业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向扶贫部门申
报且核定的项目贴息额度,由信用社按农业企业的运营情况
和仍款能力测算后自主确定额度,。
3、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壹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区间确
定,贴息标准按政府扶贫机构确定的标准执行,差额利息由
借款人承担,对逾期贷款执行逾期贷款利率。
财政部门对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的贴息年限壹般为壹年。
5、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可实行按季付息或到期壹次性仍本
付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农村信用社和农户协商确定。
(二)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免扶补是指省政府针对当前我省创业者存于的突出困
难和问题,为有创业能力人员首次自主创业,提供免利息、
免担保的小额贷款,减免税收和行政性收费,提供创业帮扶
服务,进行资金补助等四个方面的壹套完整的、系统的鼓励
创业促进就业的体系和机制。
定义
该模式的创业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创业人员的
申请和承办单位(就业经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
商联、个私协会)的推荐意见,经当地社保、财政部门确认
后自主审批,向创业人员发放用于开展创业的贷款。
对象
有能力的大学生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
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
特点
“组织推荐、统壹担保、农信审批、财政贴息、多方共管”。
对借款人实行免担保、免利息。
条件
1、户口或创业地于贷款人所于地的营业区域内;
2、18周岁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信用观念较强,信用履约记录及履约意愿良好;
4、从事合法运营活动,具有壹定生产、运营能力,产
品有市场,收入来源合法可靠,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工商部门核准且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证;
6、承办单位认定推荐且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经农村信
用社认可。
贷款额度、用途、期限、仍款方式的规定
1、创业小额贷款的金额,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每壹名创
业者提供不超过 5万元的贷款;
2、创业小额贷款的用途:从事除国家禁止及限制行业
(指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
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
目。
3、贷款期限最长为 2年,可展期 1次,展期期限不超
过 1年;
4、贷款方式和利息,全省的创业小额贷款由省政府建
立的省级担保基金统壹担保,正常期限内的贷款利息由中央
财政全额贴息,对创业人员免除担保、免付利息。展期和贷
款逾期的由创业人员自行承担。
5、仍款方式,创业小额贷款仍款从贷款后第 4个月开
始,每月等额本金仍款。
(三)小额担保贷款
定义
农村信用社基于创业人员的申请,经当地就业部门、担
保机构确认后自主审批,向创业人员发放用于开展创业的贷
款。
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和返乡创业的农村人员,
从事个体运营、合伙创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以及吸纳失
业人员达壹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特点
1、必须由社区(或者关联部门)推荐、就业部门审查、
贷款担保机构担保。
2、国家给予政策性贴息。
3、可根据不同的创业阶段给和不同额度的贷款支持。
条件
凡年龄于 18至 60岁以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
运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员。
用途
从事除国家禁止及限制行业(指建筑业、娱乐业、销售
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
网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目。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区间较大,根据申请人情况
的不同,有 5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下和 200万元以下三种形
式:
(1)从事个体运营或合伙运营的创业人员,可按每人不
超过 5万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创业成功后招用失业人员就业,可按招用人数每人
5万元以内,申请总额不超过 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2、贷款期限最长为 2年,可展期 1次,展期期限不超
过 1年;
3、贷款方式和利息,小额担保贷款由关联的贷款担保
机构担保,有条件也可采用其它保证、抵押等方式办理。小
额担保贷款正常期限内的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对
创业人员免付利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
由财政部门承担 50%的利息。展期和贷款逾期的利息由创业
人员自行承担。
二、无贴息政策扶持的贷款品种
(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定义
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和资产等情况,于核定额度内
向农户发放贷款的业务。
对象
具有农业户口的社区居民及农户,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
作,或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运营活动的农民、个体运
营户等。
特点
壹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条件
1、户口于农村信用社所于地的营业区域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资信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运
营活动,且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4、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加工、手工、运输、经商等个体运营贷款。
3、围绕农业生产和流通贷款。
4、农户建房、治病、助学等消费性贷款。
5、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合法用途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最高贷款额度为 10万元。
2、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壹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3、利率优惠,优惠幅度由当地信用社确定。
(二)农户联保贷款
定义
乡镇社区居民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
放的、且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对象
具有农业户口的社区居民,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
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运营活动的农民、个体运营户等。
特点
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仍款。
条件
1、单独立户,经济独立,于贷款人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
所。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运营
活动,且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
4、于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5、联保小组由居住于贷款人服务区域内的借款人组成,
壹般不少于 3户。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加工、手工、运输、经商等个体运营贷款。
3、围绕农业生产和流通贷款。
4、农户建房、治病、助学等消费性贷款。
5、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合法用途贷款。
额度、期限和利率
1、最高贷款额度为 20万元。
2、贷款期限壹般为 1年。
3、 利率优惠,优惠幅度由当地信用社确定。
(三)农村党员创业贷款
定义
农村信用社基于县、乡、村党委所认定且推荐的信誉良
好的农村党员致富能手,于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信用或
联保贷款。
特点
1、由党组织推荐;
2、壹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
3、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贷款对象和条件
1、18-5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党员;
2、经县、乡、村党委所认定且推荐且持有额农村党员
创业贷款字样的信用贷款证;
3、信用观念较强,无不良贷款记录;
4、从事合法运营活动,生产运营情况好、产品有市场,
具有仍款能力。
贷款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村致富项目;
2、购买农业生产所需基本设备的投资费用;
3、其他生产运营项目。
贷款额度、期限以及利率
1、最高贷款额度为信用贷款 10万元、联保贷款 20万元。
2、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为 3年。
3、 贷款利率按当地信用社执行利率给予适度的优惠。
(四)巾帼科技示范户贷款
定义
农村信用社基于县(市、区)妇联所推荐的妇女致富能
手的信誉,于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巾帼科技示范户发放
的信用贷款。
特点
1、妇联推荐,自愿申请,资信评定,自主使用,按期结
息,到期仍本;
2、壹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贷款对象和条件
1、户口于农村信用社所于地的营业区域内;
2、18~4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妇女;
3、经县(市、区)妇联认定推荐,持有加盖“巾帼科技
示范户信用贷款”字样的信用贷款证;
4、信用观念较强,于农村信用社无不良贷款记录;
5、从事合法运营活动,生产运营情况好、产品有市场,
具有较强生产、运营能力。
6、从事种养业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运营活
动,且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7、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资信良好。
贷款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购买农业生产所需基本设备的投资费用;
3、加工、手工、运输、经商等个体运营贷款;
4、围绕农业生产整个过程的生产和流通贷款;
5、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合法用途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以及利率
1、于当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可适当放
宽 30%,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2、贷款期限壹般为 1年;
3、于当地同类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优惠 10--20%。
农民工创业贷款
定义
于新城镇及其他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减少或失去原有生
产、生活用地的农民,农村信用社向其提供资金从事工商运
营活动以获取更多生活来源的贷款。
特点
使农民转变原有的生产运营模式,走向致富道路。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于 18-55周岁的自然人。
2、现有生产运营已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
3、贷款投入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联规定。
4、贷款使用能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借款人
具备偿仍能力。
贷款用途
1、自办经济实体从事加工、手工、运输、经商等个体运营。
2、租用土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
3、构建固定资产用于运营。
4、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合法用途贷款。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 贷款最高金额为 10万元。
2、贷款最长期限为 5年。
3、贷款利率按当地信用社执行利率给予适度的优惠。
(六)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
定义
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发放的用
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及和森林资源关联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的贷款。
特点
将经林改明晰了产权的林权用于抵押,增加了林农用于
生产、生活的资金来源渠道,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
申请条件
1、 户口于农村信用社营业地的区域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于18-60周岁的自然人;
3、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运营
活动,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4、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县级之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信用社
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的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物,且执有国
家关联部门颁发《林权证》;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1、农户林业产业种植、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生产
流通费用;
2、 农户传统农业种、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
3、 农户农产品加工、运输、经商等生产流通费用;
4、农户建房、治病、助学等综合消费性支出;
5、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合法用途。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额度壹般于 30万元(含)以内。
2、贷款最长期限为 5年。
3、贷款利率按当地信用社执行利率给予适度的优惠。
(七)个人循环贷款
定义
个人循环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和借款人壹次性签订借款合同,
于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逐
笔归仍、循环使用的贷款业务。
特点
“壹次授信、额度控制,循环使用”
条件
1、 年龄为 18岁(含)之上,65岁(含)以下的中国公
民;
2、 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3、 经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4、 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担保;
5、 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额度、期限
1、 根据贷款方式确定最高限额,最高为 500万元。
2、 期限最长为 3年。
(八) 金碧惠农卡业务
定义
金碧惠农卡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将借记卡壹卡通功能和
贷款业务有机结合的创新产品,面向农户发行,除具有转账
结算、存取现金、购物消费等基本功能外,仍具有贷款自助
发放和归仍、财政补贴代理等特色服务功能。
具有“壹卡二码三功能”的基本特点,即壹卡为金碧惠
农卡;二码为储蓄帐户密码、贷款放款密码;三功能为存款、
贷款、结算三个基本功能。
特点
“壹次授信、额度控制、循环使用、自助办理、用款起息、
随借随仍”
可使用的贷款品种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个人循环贷款三个贷
款品种。
期限、金额
金碧惠农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借款合同最长 3年,但单
笔借款最长是 12个月,最低金额是 1000元。
(九)法人客户林权抵押贷款
定义
法人客户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
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及和森
林资源关联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行为
对象
从事林业生产运营活动或从事和林业经济发展关联生产
运营活动或从事其它生产运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农民
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
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
企(事)业法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且
年检合格;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于有效期内;
3、于贷款人下辖的营业网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壹般存
款账户;
4、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于 A 级之上(农民林业专
业合作社除外);
5、投资和林业关联项目的,应具有壹定的自有资金,
原则上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 30%。投资其它项目的自有资金
比例应符合关联规定的要求;
6、生产运营正常,财务情况良好,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来源,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7、县级(含)之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
信用社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的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物;
用途
6、 直接从事林业生产、造林、育林、中低产林改造等生
产资金;
7、 从事和林业发展关联的生产、运营,林产品开发、生
产、加工,林产品运营、流通等生产、运营资金;
8、 从事其它合法生产、运营活动所需的资金需求;
9、 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合法用途。
期限
根据借款人借款用途、信用情况、生产运营资金周转实
际需求、林地类型、林权运营性质、林权证规定的林地使用
期限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10年。
若林地使用权系抵押人租用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人已
缴纳林地使用权租金的年限。
(十)特色农业贷款
定义
信用社向从事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及销售的企
业提供生产运营所需资金的贷款。
特色农产品是指于云南省具有种植优势的农产品,例如
茶叶、橡胶、花卉、甘蔗、咖啡豆、烟叶、水果、木材等。
特点
通过信用社信贷资金的支持,使农民通过种植、加工及
销售云南省特色农产品走向致富奔小康,同时提高且扩大云
南省特色农产品的产量、供量和销量,提升云南省特色农产
品的知名度。
贷款对象和条件
1、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2、于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
3、所从事种植、加工及销售等运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关
联法律、法规的关联规定。
4、种植、加工及销售等运营活动正常,具有仍款能力。
5、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若信用评级达到信用贷款条
件的,能够发放信用贷款。
6、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及用途
1、根据所运营的产品的生产运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
限。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为 3年,固定资金贷款最
长期限为 5年。
2、贷款利率按当地信用社执行利率给予适当的优惠。
3、从事生产、运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
资等用途。
(十壹)流动资金贷款
定义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
正常生产运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
贷款对象
法人企业、其它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除符合《贷款通则》等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用社的
信贷管理制度外,申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
1、生产运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和信
用社贷款政策。
2、借款申请人应符合信用社贷款管理对客户的有关要求。
3、生产运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
4、拥有法定的资本金,有合理的自有运营资金。
5、能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提供资料
1、书面贷款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验资方案、贷款卡、股东会同意借
款决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
3、最近 3年的会计报表及当期的会计报表。
4、和借款关联的经济合约。
5、保证人及抵(质)押物的关联资料。
6、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用途、期限及利率
1、贷款用于客户生产、运营、储备或周转等环节,解决
客户正常生产运营及贸易的资金需求。
2、期限为 1-3年。
3、利率执行人民银行核准给信用社的同期贷款利率。
(十二)固定资产贷款
定义
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信用社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
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
贷款对象
法人企业、其它经济组织
支持范围
1、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及信用社信贷投向的基础设施、
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中的大中型项目。
2、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科技项目。
3、对全国经济发展或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农业产
业龙头项目。
4、符合信用社贷款投向的其他项目。
申请条件
1、于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息政策和信用社的贷款投
向。
3、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自有资本金。
4、项目须持有国家有权部门核准的审批文件。
5、借款人信用情况好,偿债能力强,具有健全的管理制
度及财务制度,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的关联规定。
6、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提供资料
1、书面贷款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验资方案、贷款卡、股东会同意借
款决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
3、最近 3年的会计报表及当期的会计报表。
4、国家有权部门核准签发的关联审批文件及项目可行性
研究方案。
5、涉及项目建设的所有关联资料。
6、保证人及抵(质)押物的关联资料。
7、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三)小企业联保贷款
定义
小企业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贷款,
同时由联保小组成员联合为其提供担保且承担连带责任的壹
种贷款方式。
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单户授信总额于 500万
元(含)以下和资产总额于 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
额 500万元(含)以下和年销售额 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
业,各类从事运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种类
壹般联保贷款——于联保协议范围内,借款人不能按时
仍款时,联保小组成员以企业资产为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特殊联保贷款——由联保小组成员出资设立风险基金,
建立风险基金补偿长效机制,借款人不能按时仍款时,首先
由风险基金补偿,再由借款人、担保人各自资产清偿的贷款。
特点
1、贷款手续简便、快捷。
2、减少贷款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3、贷款安全系数高。
4、使有限的信贷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申请条件
1、依法成立且进行注册登记、持合法有效的贷款卡,且
经年度检审合格的各类中小型企业。
2、产权关系明确,正常运营壹年之上,基本帐户开设于信用
社。
3、企业有比较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结构合
理,财务情况良好,借款人和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资产负债率
于整个仍款期内均应持续低于 60%。
4、企业、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所有联保小组成员均应符合或超过信用社设定的能够申请
联保贷款的最低信用等级标准。
6、联保小组成员不是关联方或信用社的关系人。
7、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及用途
1、最长期限不超过 3年。
2、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对信用情况良好的小
企业,可适当优惠。
3、按地区确定最高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4、从事生产、运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