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发包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 6 号 邮政编码:710075
2
监理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3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4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
应部位施工前 14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6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临时设施需临时占用土地的,
应按照第 项(1)目的规定办理。
7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监理人发出
开工通知书 14 天前。
承包人应对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测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
限: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7 天内,监理人
发出开工通知书 7 天前。
8 逾期交工违约金:合同价的 %元/天
9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10 提前交工的奖金:20 万元/月
11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12 删除本条
13
合同期内不调价。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部分材料的价格涨跌进行补差调
整。具体办法参照上级单位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4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
15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仅指钢材、水泥两种主要材料(以上材料必须均作
为永久工程的一部分)单据所列费用的 70%。
16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 份,并附
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材料。
17 (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200 万元。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
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材料后 14 天内完成审核。
18 (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2‰/天,不计复利。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进度付款
证书后 21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进度应付款。
19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每付款周期支付额的 5%
20 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格
2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8 份。交
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42 天内支付。
22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8 份。缺
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 56 天内支付。
23 竣工资料的份数:8 份。在交工验收后 1 年内提交。
24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25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是
26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工程保修期终止后 28 天内,监理人
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
27 建筑工程一切险:‰
28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5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
险费率:‰。
29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30 增加 奖励基金比例:合同价 200~700 章总和的 1%
31 增加 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期支付额的 2%
32 增加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算术性错误修
正后,如果有)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标人进行澄清和
修正,投标人必须响应并确认修正结果,对不平衡报价的修正,招标人有权
延续至合同谈判阶段的澄清,投标人必须响应并予以确认。
33 增加
承包人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应按照国家治超和《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
输办法》等有关规定,配合路政部门,加强为承包人所在标段服务的施工车
辆、材料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管理,因超载对道路损坏的赔偿,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不另行计费支付。
34 增加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及延延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施工标准化的有关要求。
35 增加
承包人进场后施工进度或质量出现问题,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随时
约见施工单位法人,约见法人三次及以上,且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发包人有
权将施工单位清退出场,并上报省厅建议将其列入陕西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黑名单。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第 目细化为:
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招标人)是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日期
第 目细化为:
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工程本次招标 2 个施工标段,计划施工工期为 24 个月。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第 项补充:
监理人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有关指示,承包人
应予执行。如果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修复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自身设计原因造成的,
承包人应自行设计或根据监理人指令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缺陷修复的设计。缺
陷修复补充图纸必须报请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核备后,方可使用,但此批准,
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合同所负的责任。
2、发包人义务
其他义务
本款补充第 项:
发包人的风险
属于发包人的风险包括:
(1)战争、入侵;
(2)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3)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4)暴乱、骚乱。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佣的人员引起者除外;
(5)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
失或损害;
(6)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除外;
(7)承包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
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
本款补充第 项:
例外情况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属例外情况,发包人有责任予以赔偿:
(1)由于本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引起的承包人雇员人身或财产损失;
(2)因发包人在本工程范围内实施其他工程引起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由发包人或其职工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损
害。
如果承包人或其雇员对伤害或损坏负有部分责任时,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对
上述伤害或损坏应负的相应责任,应按照责任大小公正合理地界定。
3、监理人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 项补充,第(4)目细化为:
(4)决定第 款、第 款下的工期延长,授权批准的延期最多为 15
天。
总监理工程师
第 款补充: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总监办和中心试验室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
验室主任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
监理人员
本款补充第 项: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高驻办单位,高级驻地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
4、承包人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第 项细化为:
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工
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 50194—19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JGJ59—1999)等国家、建设部、交通部及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规定。
承包人应按照施工人员的 3%-5%配备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应进行专业岗
前培训,并持有发包人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书上岗。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
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第 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熟悉和遵守环境保护法: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防
噪音手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
标准》,维持附近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
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
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有由承
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自觉保护项
目施工区内的林木、植被、土地及地上、地下水资源等,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
等;若因承包人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环境问题,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
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5~30 万元/次。
第 项补充、约定为:
(4)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
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取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
路、临时便道、便桥等均为临时工程用地,占地租用费含临时用地中地面附着物
的拆迁补偿费用(如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其平整碾压、覆土、绿化、排水、防护、征用土地、赔偿青
苗、林地等费用已包含在相应支付细目报价中。其使用期和单价由承包人自行确
定。
临时用地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
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
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或向有关部门交付复耕费,由相
关部门组织临时用地的复耕。如因承包人未交付复耕费或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
用地进行恢复以及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对其
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
(5)阶段目标考核
为了加强工程的进度、质量管理,发包人将根据工程的总工期和质量总目标,
在工程实施中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制,奖优罚劣,
并定期公布考核评比结果。此均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文件的补充
和完善,承包人不得借此提出任何附加费用和要求。
(6)设立奖励基金
本项目将设立奖励基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根据相关管理办法,
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参建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该奖金用于鼓励一线的施工人员和
相关的管理人员,不得挪做它用。工程一线人员的奖金分配不得低于奖金总额
的 70%。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承包人进行处罚,做为违约罚金纳
入奖励基金中,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基金的相关规定见 款。
(7)设计及方案不合理
监理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设计与实际不符、方案不合理等问
题,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若因未及时发现和提出而继续
施工造成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将受到发包人的
违约处罚。
(8)文明工地建设
承包人应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交建[1999]226 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建
设文明工地标准》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现场与管理,所需的文明工地建设费用由
承包人填报总额价,按期进行计量与支付。
(9)建设环境的维护
承包人应尊重项目所在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尊重地方政府,密切联系
群众,处理好与沿线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的处理好与建设环境
有关的纠纷、事件,有责任和义务与发包人共同维护及保障建设施工环境。如出
现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建设环境问题,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将处以违约罚
金 5-15 万元/次。
(10)风险损失预防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施工期间,承包人作为现场的主要力量,有责任和义务采用一切必要的措施,
避免或减少发包人因 款“发包人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此:
℃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积极与当地气象、水文、水利、地震、防汛、公安
及在作业范围内可能埋设地下管线的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获得有关资料、信
息,并将这些资料或信息及时报送监理人签收,否则即使发生了 款所述的
情况,发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应根据监
理人指示采用积极的预防措施,并使这些措施达到监理人满意为止。
℃ 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安排要科学合理,桥梁下部工程尽量避免在主汛期施
工;办公、生活用房以及材料、设备、机具要安放在安全可靠地方,不受河水及
洪水的影响。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灾害预防措施应事先得到监理人的书面批
准。
℃ 当 款所述的灾害发生时,承包人要根据监理人的指令积极组织力量,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抢险补救,该项工作要达到监理人满意为准。同时向
保险人提出理赔要求,并负责保存第一手原始证据。
℃ 灾害过后,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场地,尽快恢复生产。
以上℃℃℃℃各条中要求的,承包人所完成的各项工作均须达到监理人满意。
承包人可依原始数据,受损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受损物品的照片和文字说明等
向保险人提出理赔要求,并经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备案。
(11)承包人应及时支付聘(雇)用人员的劳务费用
承包人应依据其与聘(雇)用人员所签署的劳务合同及时按月支付劳务费用,
不得随意克扣。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
原因引起的任何劳务纠纷或诉讼,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包
人不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按照 款规定或 项第(3)目或
从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用以支付,并按拖欠费用的 50%收取违约金。按期支
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见 款。
(12)承包人应该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允许发包人或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及其职工使用由承
包人负责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
℃为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电力及场地供应。
℃为上述人员提供其他服务。
履约担保
本款补充: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分包
本款补充:
承包人若实行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示,如实填写招标文件的分包计划表;
但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能超过总工程量的 40%。项目实施阶段由发包人及监
理单位对详细分包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分包计划执行。同时,严格执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文相关条款。
联合体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联合体形式实施,删去 款。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本款补充:
在发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将有关的帐目和凭证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计部门
进行审计,无论审计结果如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现场查勘
第 项细化为:
发包人在勘踏现场中关于本工程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源
(场)、水源、电源、动力、电讯、取弃土场和交通条件等的描述或说明,应视
为参考资料,不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
论自负其责。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水、电及各种主要原材料,承包人须详细自行考
察。
5、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款补充第 项:
为保证工程质量,所有用于本工程的钢材、水泥等材料必须选用知名
度较高生产厂家生产的优质产品,承包人在进购这些材料前,必须对其各项质量
指标进行检验,并将检验报告单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后方可进场,但不得因此
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发包人同时保留对钢材、水泥等材料实行准入制
度的权力。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 款。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款删去第 项内容,以下文代之:
监理人有权随时就下述事项发出工作指令:
(1)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次将监理人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
何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并用合格使用的材料或设备取代;
(2)不管先前是否已经过检验或中期付款,如监理人认为工程任何部分由
于材料、设备,或承包人设计的局部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由承包人自费将这
些工程拆除,并彻底重做。
如果承包人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不执行上述的指令,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执
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处收回,或从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 款。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本款修改为: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书附表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但监理人认
为数量、性能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加相应的
机械设备,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指令后应立即无
条件执行并确保在监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如数到场,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按
第 款办理。
7、交通运输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本款修改为: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
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引
起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量清单 100 章相关费用总额中考虑报价。
场内施工道路
第 项修改为:
承包人修建、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或与发包
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及监理人使用。
8、测量放线
施工控制网
第 项约定为:
发包人在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书 14 天前,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
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对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测,并根据
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
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书 7 天前,将施工控制
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本款细化为: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
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如果承包
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的错误或疏漏的,未及时通知监理人
和发包人,或未对上述基准资料进行三次及以上的复核性测量或未和相邻合同段
进行互相联测等,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一切责任。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本款补充为:
监理人有使用承包人施工控制网的权力,承包人应无条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 项细化为:
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即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控制价上
限的 1%,在 100 章中列支。
10、进度计划
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40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5 份其格式和内容符
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
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监理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
后 14 天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并上报发包人核备。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补充:
承包人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改,并
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 25 日前提交给监理人。监理人在收到修订合
同进度计划后 14 天内进行批复。
年度施工计划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在每年 11 月 30 日前,根据已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
向监理人提交 5 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
审查。
11、开工和交工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细化为: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侯比当地气象部门 50
年的统计资料,以 30 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
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进行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
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
程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工期提前
本款补充:
如果承包人提前交工,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提前交工奖金 20 万元/月,提
前交工的奖金限额为 %的签约合同价。时间自交工验收证书写明的实际交工
日期起至预定的交工日期止,按月计算。
12、暂停施工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本款第(6)项细化为: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化石、古墓、矿藏等国家资源,暂时停工进行保
护。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引起项目所在地老百姓阻扰施工,无法进行施工,暂时停
工解决纠纷的。承包人与其职工等引起的各种纠纷,导致暂时停工的。
13、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
第 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执行。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第 项补充: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
人 24 小时内到场检查。
14、试验和检验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第 项补充:
对于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的正规检查或检验的时间,承包人应事先提
出申请,监理人在接到申请后,至少应提前 12 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到场时间。如
果监理人或其正式委派的代表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到场,也未另外发出指令,承包
人可以自行进行检验,并可以认为这一检验是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的。承
包人应立即向监理人提交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如果监理人没有到场参加
检验,他应对上述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现场材料试验
第 项细化为:
监理人有权力随时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
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无偿协助。
试验和检测费用
第(3)项补充为:
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检(试)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没有如上列出细目的,且
是在该材料、成品、半成品或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
则检验结束后,应由发包人支付相关费用。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检(试)验是出
于承包人的检(试)验结果有疑议时,若外委的检(试)验结果表明承包人的操
作工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应用于永久工程的仪器设备等未能符合合同规
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监理人行使以上职权时,
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高驻办拟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应事先征得发
包人和总监办的同意;提出的外委试验须经总监办审批和许可。
补充第 款:
试验室验收要求
承包人的试验室设备与人员应满足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要求,并通过陕西
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如果监理人认为需要增加试验
与检测设备及人员,承包人必须服从;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按合同专用条
款 相关内容办理。
15、变更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补充本款第(6)项:
(6)依照交通集团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变更程序
变更指示
本项第(1)目修改为:
变更指令应有监理工程师发出,且须经发包人同意。
第 项修改为:
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补充本款第 项:
变更设计的具体审批程序由项目执行机构制定,并印发监理人和承包
人执行。
变更的估计原则
本款增加 、、 项:
一般新增工程细目单价确定原则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或相近细目单价时,直接套用合同单价。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或相近细目单价,但有工作内容、性质相似的
细目单价时,可在相似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材料用量予以确
定。
3.当设计变更后的工程性质发生较大变化,合同中无同类工程的单价可以套
用,应依据交通运输部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概预算编制办法编制预算单价,
并考虑中标水平下浮比例确定(下浮比例不低于 10%)。
新增桩基细目单价的确定原则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桩基桩径发生变化而地质情况未发生变化或变化不大的
新增桩基细目单价,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近桩径桩基细目单价乘以新增桩基桩
径与相近合同桩基桩径截面比确定。
新增工程细目单价编制依据
1.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基本公路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
2.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公路工程补充预
算定额补充定额》。
3.陕西省其他行业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
4.材料单价采用陕西省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若陕西省定额站无相关材
料信息价时,则采用工程所在地材料现时价。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删除本条
16、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合同执行期间,本项目对人工费、钢材、水泥、燃油料费用进行价格调整。
调整价格时,应按下述公式计算,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整:
价格调整公式:
TJE=ZFE*ZH=ZFE(X+a[RG/RG0]+
b[GC/GC0]+c[SN/SN0]+d [RL/RL0] -1)
式中:TJE=对季度累计支付的调价额
ZFE=季度累计支付额
ZH=综合调价系数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a、b、c、d ---分别为人工费、钢材、水泥、燃油料费用在合同价格中所占
的权重系数;
X=1-(a+b+c+d)
RG0---人工费基期价格指数
RG---人工费当期价格指数
GC0---钢材基期价格指数
GC---钢材当期价格指数
SN0---水泥基期价格指数
SN---水泥当期价格指数
RL0---燃油料基期价格指数
RL---燃油料当期价格指数
在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合同价格在合同签定后的下一个季度开始调整,此后每季度调整一次。
(2)式中基期价格指数指送交投标书截止期前 28 天所在季度的价格指数,
计算时采用 100。
(3)式中当期价格指数,采用业主委托省级及以上统计部门按季度专门提
供的价格指数。
(4)权重系数由根据招标文件预算资料测算确定,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 84
天内由有资质的造价编制单位提供。除非由于工程的实施或根据第 15 条工程的
变更或其它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一因素的权重系数不合理或不适用,则权重
系数应予以调整。
(5)可参与价格调整的调价额是以每季度完成的 100 章到 700 章工程量费
用,以及暂定金额中以合同价格为依据计算费用项目的费用之和进行计算,但应
扣除以采用现场实施工料机确定的变更新增工程细目单价支付的费用。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则在该交工
日期以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该交工日期所在季度的价格指数作
为当期价格指数。但是,如果某种延期是符合第 条规定者,则在该延长的
交工日期到期以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该延长的交工日期所在季
度的价格指数作为当期价格指数。
交工验收以后支付的工程款项,以交工验收所在季度的价格指数作为当期价
格指数。
17、计量与支付
计量
项补充:
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具体计量方法按项目专
用本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预付款
承包人应提交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若不能提供,则不予支付开工预付款。
项第(1)目修改为:
开工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的 30%之前不予扣回,
在达到合同价 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每期完成工程款的 20%为固定比例
分期从各期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必须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
到合同价的 80%以前扣完。
工程进度付款
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每月 25 日前完成计量工作,并向监理人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
的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填写的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补充本项第(5)目:
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所有支付款项(含工程预付款)将直接向
承包人的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部支付,资金管理按合同条款第 款和第 款
办理。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改
本项补充:
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正在进行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人有权在任何一
次工程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或折减该工程的价款。
质量保证金
本款补充:
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且保修期限结
束后退还承包人。两年责任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 95%的质
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终止后 28 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退还剩余
5%的质量保证金。
18、交工验收
竣工文件
本款补充:
当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后,发包人应汇总各合同段
工程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按照《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 2004 年第 3 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对建设项目的
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写出竣工鉴定书。
20、保险
本款修改为: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发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形式足额投保,
投保范围已涵盖合同条款规定的一切险种。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
和设备及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
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发
包人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当本合同工程发生 款所述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
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或保险经纪人报告,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损害继续
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 7 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办理本款
所述的保险并不限制第 款和第 款规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投标人须将投标报价中除本细目外的 100 章-700 章的合计金额作为基数,按
本招标文件给定的保险费率(暂定 ‰)计算得保险费,并作为总额报价计入
投标文件第 100 章 101-1-1 支付细目中;保险费按保险协议分期支付;除此之外,
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及自身情况,对尚未入保的机具和人员等自行投保。
保险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待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择
优选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及招标文件标准文件等相关规定签订最终的保
险合同。
2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第 项第(6)目约定为:
(6)重(特)大地质灾害和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0 年以上一遇的最恶劣
的气候条件)。
22、违 约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10)目细化为:
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人接到监理人加快工程进度通知 28 天内无正当理
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分的施工;或工程质量低劣或在保修
期内,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承包人未能全面履行其在投标书中所做的相关
承诺;或根据我国法律认为承包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解散(为合并或重
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补充本项第(5)目:
如有下列违约行为,承包人应按下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或接受处理。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5 天,缺
勤按 3000 元/天*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要离
开工地时必须向监理人和发包人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发包人将有权
按照自认为合理的方式处理。
℃项目副经理和施工队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7 天,
缺勤按 2000 元/天*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监理
人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缺勤处理。
℃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应按 20
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若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承包人更换项目经
理或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应按 10 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同时
发包人还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业绩记录。
℃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按 5 万元/人次
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若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承包人应按 3 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
℃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书附表中所列)未能按时到场,承包人应按 3000
元/天*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
℃主要机械设备未能按工程计划(或监理人要求的设备)及时到场或到场设
备不能正常运转以及擅自调走已进场的机械设备,承包人应按 5000 元/天*台(套)
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迟到或调离超过 10 天时,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
费用将由发包人直接在支付中予以扣除,但到场时限的延迟仍旧计算违约偿金。
℃承包人的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由监理人按照合同文件中的计划进场
时间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于每月 25 日前报发包人备查。
若承包人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
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任何权利和权限。
发包人有权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以及其它发包人认为合理的方式选定
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作为发包人的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
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其所需费用如果超过承包人的原报价,则超出部分也应由承
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金中扣回。
承包人违反第 款或第 款关于分包的有关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其违
规分包额的 200%做为违约偿金,违约偿金将从承包人任何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
金中扣回。发包人也可从承包人处收回该工程或该工程的一部分,另行选择施工
单位。收回的工程,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其所需费用如果超过
承包人的原报价,则超出部分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从承包人任何应结
款项或履约担保金中扣回。
承包人在发包人组织的考核评比检查中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除按照有关
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承包人还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并限
期进行认真的整改;如果还达不到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应在发包人
书面通知的时间内及时到达工地现场,研究处理问题;否则,发包人可能作出任
何处理决定,承包人必须接受。
为了使工程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承包人(含分包人)必须
在指定银行开户,不得将工程款转移挪用;发包人将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一旦
发现工程款流失,发包人将立即停止计量支付并处以罚款,在款项返回帐户后,
方可恢复工程计量。
在接到根据第 款或第 款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的规定而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 28 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发包人有权另行
雇佣他人完成,其费用及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全部由原承包人承担(不局限于原
报价)。
承包人必须将施工主便道的维修养护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保持路况经常处于
良好技术状态;若因承包人原因而引起的主便道堵车或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应
按 1~5 万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偿金。如果承包人拒绝按照合同履行其
养护管理任务,发包人可将施工主便道的维修养护工作委托第三者进行,其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不局限于原报价)。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本项补充:
如果根据国家法律,认为承包人已陷入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
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或承包人已经违反第 款或第 款关于转
包的规定;或承包人无视有关警告,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工程进
度严重滞后、工程质量普遍低劣,则发包人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承
包人在本合同项目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
成该工程,其所需费用如果超过承包人的原报价,则超出部分也应由承包人承担,
并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金中扣回。发包人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
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本项补充第(6)目:
(6)在发包人进驻现场和终止本合同之后,监理人应通过协商和调查询问之
后,尽快确定并认证:
℃在发包人进驻和终止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程已经合理得
到的或理应得到的款额(如有),以及
℃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承包人装备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在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而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的情况下,发包人将暂停向承
包人支付任何款额;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后,再由监理人查清承包人实施和
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发包人自行完成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本
合同工程,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期损失偿金(如有)以及发包人
已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
监理人查清证实后,承包人仅能得到原应支付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款额,并扣
除上述应扣款额之后的余额。如果应扣款额超过承包人应得的原应支付的已完工
程的款额,此超出部分款额应被视为承包人欠发包人的应还债务,由承包人支付
给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扣除。
补充第 款:
当承包人按照规定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后,已经暂停本工程施工或降低了工程
进度率,而发包人后来又支付了应付款额,包括规定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
果解除合同的通知未曾发出,则承包人在 款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停止,
并应尽可能快地恢复正常施工。
23、索赔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本款第(3)项修改为:
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内,继
续递交索赔意向书,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
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全
部索赔事件材料的复印件进行核查。
本款补充第(5)项:
如果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他应在
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当日,及时通知监理人并根据监理人意见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若确实因此给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则承包人应在事件首次发生
的 7 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发包人。
补充第 款:索赔款额的支付
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根据各项规定提供的索赔意向书进行审查核实,在与发包
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按照
、、 款规定列入核签的工程进度付款申清单和工程进度付款证书或
最终结清证书内予以支付。监理人做出此决定前要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4、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款约定为: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
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
评审组意见,可提起诉讼。
友好解决
本款修改为:
在提请争议评审或者诉讼前,先要求监理人进行裁定,双方同意监理人的裁
定,这个裁定是最后的裁定,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约束力;如果发包人和承包
人有一方对监理人的裁定有异议,双方可就纠纷事项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双方上
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以及在争议评审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
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增加 款 奖励基金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强化质量管理,发包人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参建单位目
标考核的奖罚。奖励基金为投标人报价第 200~700 章(不含专项暂定金)的
1%,其中 %包含在投标人的各项报价中,另外业主配套的 %专项奖励基金
将在第 100 章(基数按照投标人报价第 200-700 章(不含专项暂定金)计算,单
位精确到万元)中专项列支。奖励基金通过计量支付方式获得,同时,承包人的
违约罚金也纳入奖励基金。
增加 款 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加强建设过程中工程款的兑付和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把按期
支付农民工工资纳入阶段目标考核,同时根据陕西省有关规定,发包人将在每期
支付报表中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 2%,作为承包人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该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后统一结算。如果承包人在交工前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
工资,交工后金额退还,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从该保证
金或承包人的其他任何款项中扣除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
为推进项目管理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民工队伍建设,承包人应开
办农民工夜校,切实提高农民工队伍的素能,使标准化施工成为一种习惯。承包
人组织每月不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学习培训,尤其是工程质量、操作技能、劳动保
护、安全施工及标准化施工工艺等,使工程标准化、精细化施工落到实处,切实
提高工程质量。
增加 款 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算术性错误
修正后,如果有)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标人进行澄清和修
正,投标人必须响应并确认修正结果,对不平衡报价的修正,招标人有权延续至
合同谈判阶段的澄清,投标人必须响应并予以确认。
增加 款 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应按照国家治超和《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
输办法》等有关规定,配合路政部门,加强为承包人所在标段服务的施工车辆、
材料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管理,因超载对道路损坏的赔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不另行计费支付。
增加 款 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及延延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施工标准化的有关要求。
施工标准化费用按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入工程
量清单支付子目 102-5 中。施工标准化费用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施工标准化、
精细化所发生的费用。
增加 款 信用评价
Commented [LU1]: 语言描述是否合理?
承包人进场后施工进度或质量出现问题,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随时
约见施工单位法人,约见法人三次及以上,且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发包人有权将
施工单位清退出场,并上报省厅将其列入陕西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黑名
单。
第四篇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的“技术规范”,修改、补充条款附
后)
第 100 章 总 则
第 101 节 通 则
范围
本小节第 2 条补充 款,内容如下:
按照现代工程管理理念,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五化”要求(发展理念人本化、
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十二五”及今后一
段时期,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技
能更加精湛,材料加工、施工工艺更加精细,试验检测更加可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标准
化意识明显增强,质量通病基本消除,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态势更加平稳,工程品
位和文化内涵明显提升,高速公路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广大司乘人员满意率明显提高。具体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施工标准化的理念得到广泛落实。
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更加统一,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科学系统的施工
标准化管理体系得到建立。
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符合规范要求,操作规范,数据真实可靠。
路基局部沉陷、桥头跳车及路面早期破坏等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通车三
年无病害、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大修”的目标。
定义
删除本小节第 1 条内容,以下文代之:
1、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国家及有关部委最新颁发的标准、规范文件中
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
标准与规范
本小节增加第 5 条,内容如下:
5、本工程采用和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最新版本。如:
JTG 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JTG 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30—200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T B05-200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
JTG B03-200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 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以及其他属国家要求执行的新规范、新标准(以投标截止日之前一周为界)。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本小节第 1 条增加第(4)、(5)款,内容如下:
(4)大型机械施工现场严格遵守“五个一”制度,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
(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
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5)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主管人
员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大型
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人把关。龙门吊、架桥
机、塔吊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小节第 2 条增加第(6)款,内容如下:
(6)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规定,起重作业
应做到“十不准”,即: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操作;身体不适不准操作;操作时不准闲聊和
打瞌睡;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吊钩不准过人头;作业时不准上车下车;吊物时不
准长时间悬空;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
工程量的计量
删去本小节第 5 条第(4)款,以下文代之
(4)在现场钉桩后 28 天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面图连同土方的面
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
理工程师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工程师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否
则,监理工程师对本标段的土方工程数量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工程数量予以批复。
本小节第 5 条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若承包人复测后地面中桩高程与原设计对应的中桩高程平均误差在±20cm 范围内
时,且该标段复测总量未超出原设计数量的±5%时,以设计图纸数量为准;超出上述范围时,
监理工程师对超出部分进行复核后,报业主批准。业主未批准之前,承包人不得破坏原地面
线;否则,以设计文件为准,承包人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工程变更
删去本小节,以下文代之:
由于工程变更而出现的工程价格、工期等问题,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 款第
(6)项的要求执行。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第 2 条,以下文代之: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联名投保,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过招标或其它方式确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
保险业务,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并经监理人签认后计量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
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扣回。
删去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1-1 保险费
101-1-1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暂
定为 ‰
总额
第 102 节 工程管理
一般要求
在本小节第 3 条第℃款前增加以下内容:
(1)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开展施工前的准备
工作。
本小节第 3 条增加第(9)款,内容如下:
(9)承包人在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过程中应遵守《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
作要点》(2009 年版)的相关规定。
本小节增加第 5、6、7 条,内容如下:
5.发包人在工程实施期间,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难点、重点开展课题研究,承包人应
给予积极配合与协助。
6.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统一从业人员挂牌和着装。在工程实施期间,各参建单位
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岗位证,承包人应在各合同段的起终点设立本合同段施工标志牌,直
到工程交工验收。施工牌的尺寸为 200CM×130CM,标志板应使用铝合金板。岗位证、标志
牌的标志内容及格式必须符合陕西省交通厅《关于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挂牌制度的通
知》(陕交发[1997]039 号)。
标志牌的制作、安装、维护等均由承包人负担,并承担相关费用。
7.管理标准化
全面贯彻执行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有针
对性地制订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及保证体系,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强化考
核机制,严格奖惩和问责。
优化管理流程,把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落实到施工全过程,实现工程进
度合理均衡,节能环保措施到位。
强化档案资料管理,做到档案资料真实可靠、收集齐全、整理规范。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人员培训
本小节增加第 3 条,内容如下:
3、承包人进场后,应按《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2009 年版)的要求接
受发包人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与考核,考核结果应视为合同执行的一部分。
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2 条,以下文代之:
2.承包人应通过组织试验路、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分项工程施工
实行现场标识牌管理,标识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
负责人姓名等。所有重要的单项工程、重要工序和重要部位、关键施工环节均采用“首件工
程认可制”。首件达不到精品要求,重做首件,直至首件达到精品要求,确定施工工艺和质
量标准指导施工、控制质量,确保工程质量水平始终处于高标准。承包人应组织现场施工人
员(包括劳务人员)进行所在岗位和工序的应知应会教育。质量检查活动中应对现场人员的岗
位职责、工序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检查。
本小节增加第 6 条,内容如下:
6、各分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见 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其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其检测值不得超过
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材料
1、质量要求
本条增加第(7)、(8)款,内容如下:
(7)用于桥梁等重要受力构件的水泥,要求择优选用新型干法旋窑生产,年产量 150
万吨以上且获得名牌(省级及以上)称号的国家免检产品。
(8)用于桥梁等重要受力构件的钢材应在武钢、宝钢、首钢、包钢、太钢、攀钢、鞍
钢、邯钢、八钢、酒钢等十家钢厂生产的相应产品中择优选用。
进度照片与录像
修改本小节第 1 条,以下文代之:
1 .承包人应……监理人同意。关键性的施工程序承包人应用数码摄像机拍摄录像,并
按要求建立并保留电子数据文件档案。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
修改本小节第 3 条,以下文代之:
3.当工程接近完工时,承包人须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
公路发[2010]65 号)中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所需的竣工文件 8 套,包括竣工图表,设计、
施工文件。该文件在交工验收前 56 天提交监理人审查。
环境保护
1.一般要求
增加范本本小节第(7)款:
(7).承包人从进场之日起,就有责任对公路界内及取、弃土场的现场进行保护管理,
否则后果自负。
安全保护与事故报告
本小节第 1 条增加第(8)、(9)款,内容如下:
(8)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承包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树立安全事故“零容忍”理念,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
意识,落实安全费用,完善安全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9)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消防安
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本小节增加第 7 条,内容如下:
7. 承包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
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
四项严禁: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
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规定
变更设计,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
叉作业。
五项制度: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增加第 -1 小节,内容如下:
-1 桩志的保护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对测量桩志,包括导线点、水准点等主要控制点进行保护,工程完工后
将导线点、水准点移至公路用地范围以内,建立永久标志,复测平差满足规范要求后,将测量数据与
测点桩志一并移交发包人。
2.承包人应对征地界桩进行复测并加以保护,丢失、损坏的应补齐全,工程完工时移交发包人。
3.该项工作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报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增加第 -2 小节,内容如下:
-2 奖励基金
为了推进项目建设,业主设立奖励基金,用于目标考核的奖罚。奖励基金为投标人报价
第 200 章至第 700 章之和(不含专项暂定金)的 1%,其中投标人的 %包含在投标人的各
项报价中,另外业主也将配套 %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参建单位开展劳动竞赛、考评目标
责任奖罚等活动。承包人的违约罚金也纳入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在每期计量支付中扣出,投
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发包人在全线统一支配使用该费用,以文件形式下达,在计量支
付中兑现奖罚。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删去本条第(1)~(3)款,以下文代之:
(1)第 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或总额价中不
另行计量。
(2)第 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
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 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
单支付子目 102-3 中。第 小节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
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
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
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增加本小节第(5)~(8)条,内容如下:
(5)第 -2 小节奖励基金中发包人配套 %专项奖励基金按投标人报价第 200 章
至第 700 章之和的 %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 102-4 中。奖励基金中投
标人的 %部分在每期计量支付中扣出该期计量款的 %由发包人统一支配使用。
(6)施工标准化费用按公布的投标控制上限的 1%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
支付子目 102-5 中。施工标准化费用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施工标准化、精细化所发生的费
用。标准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陕交发[2011]76
号)(第一册 管理标准化篇、第二册 施工标准化篇、第三册 工地标准化篇);交通集团
印编的《高速公路管理指南 施工招标文件》、《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 安全生产和文
明工地》、《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 标准化管理制度》及管理处细化后的延延项目施
工标准化的相关标准执行。当三者不一致时,取标准高者,招标文件售出时,将以上“指南”
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售出。
2、支付
(1)102-1 子目在工程决算完成后,并档案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2)102-2 子目项费用施工环保费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 1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
支付总额的 30%,待环保、水保单项验收完成后支付总额的 40%。
(3)102-3 子目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 30%;剩余 70%按中期计量
支付工程款的完成比例随当月报表依次支付,该费用包干使用,不随合同价款变更增(减)
变化;施工中承包人出现安全设施不到位,监理人有权要求完成并暂停支付当期的安全生产
费用。
(4)102-5 子目费用由承包人完成(小型构件)预制场、拌和站、项目经理部驻地建
设及便道等临建设施,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 30%;剩余 70%按中期计量
支付工程款的完成比例随当月报表依次支付,该费用包干使用,不随合同价款变更增(减)
变化;项目管理单位制定具体的标准化实施考核办法,施工中承包人出现施工标准化不达标
时,监理人有权要求完成并暂停或扣除当期费用。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02-4 奖励基金(第200章至第700章之和的投标价的%) 总额
102-5 施工标准化费用 总额
第 103 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 8、9 条,内容如下:
8.承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应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内及相关范围内原有道路、水管、渠
和电路等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9.工地标准化临时建设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施工单位驻地标准、统一监理驻地标准、
统一试验室标准、统一施工便道标准,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推行集约
化生产,施工生产做到“三集中”,即混合料(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碎石、二
灰碎石等)集中拌合,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梁板等构件集中预制,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
临时设施
1.供电
本条增加第(6)款,内容如下:
(6)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根火线,一根工作零线,一根保护零线)和三级配电二
级保护方式(总控、分控、开关、分控、开关分设漏电保护),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
姆;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接地,其电阻不得
大于 10 欧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前要编制临时
用电方案,工程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V/380V 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
护系统。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进入现场的电气设备、固定吊装设备、钢梁梁体等可能因雷击或外壳带电造成人身伤
害的设备、设施均应设线接地。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规定,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
,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锁、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
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
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临时道路、桥涵
1.一般要求
增加本条第(3)~(6)款,内容如下:
(3)承包人应沿路线修建纵向临时便道、便桥及若干条与旧路相连接的横向临时便道、
便桥。施工便道参照四级路标准执行,路基宽度为 米,最小平曲线半径 30 米,最大纵
Commented [LU2]: 添加内容
坡 8%,并在每 200 米设置错车带一处(宽度不小于 8 米、长度不小于 10 米)。主便道铺设
不小于 20cm 的砂砾路面;对于连续刚构桥等重要结构物以及拌合站、预制厂的出入便道,
必须采用 20cm 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 厚 C30 水泥混凝土面层硬化处理;路面施工
拌合站出入便道,必须采用 20cm 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不小于 5cm 厚沥青混合料进行
硬化处理;纵坡坡度在 7~8%段落及路基成型后台背两侧施工便道必须用 C30 水泥混凝土
面层硬化处理,其厚度均不小于 20cm;施工现场和驻地进出场外 100m 长度范围的便道,
必须采用不低于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便道应设路拱,两侧应设置排水沟,尺寸满足排水要求;经过河流、水沟时应埋置钢筋混凝土圆
管或设置过水路面。施工便桥结构按照实际需要专门设计,同时应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
桥面宽度不小于 ,桥面高度不低于近 3 年最高洪水位,桥面设不低于 的符合规范
要求的防坠落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桥头应设置标牌,并根据计算承载力和宽度设
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便桥修建的标准同 小节第 1 条、第 2 条。同时应加强养
护管理,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的畅通。各标段纵向便道应相互贯通,施工便道应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0 天内完成。
(4)在整个施工期内,承包人应对施工便道加强养护管理,保证施工车辆通过时不发生
软弹、松散等病害,同时防止扬尘。工程结束时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恢复到以前原有状态,
并使监理人满意。承包人还应充分考虑并自行设计、修建和养护从已有道路通往现场的施工
便道,以满足施工需要。
(5)标段内的便道、便桥应保持畅通,并为其他标段设备的通行提供方便。
(6)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转弯道口、视线不良处设警示牌或反视镜;
便道途经学校、村庄、工厂附近时应设置警示、慢行、限速等标志;便道、便桥应组织专门
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由专人负责养护,确保路面平整,做好洒水、
排水工作,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条第(1)款,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施工过程中根据维护及养护情况,经监理人现场验
收合格以月为单位计量。电信设施、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
施工中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以总额为单位计量。
删去本小节第 2、3 条内容,以下文代之:
2、支付
临时工程与设施完成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后,应由监理人按所报总额的 80%,在
第 1 次至第 4 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 4 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 20%,待交工
验收证书颁发且临时工程拆除复耕后支付。103-3-2 子目设施维修费用根据合同工期按月控
制支付,不随承包人工期的延长而增加。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月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03-3 临时工地设施
-1 设施架设、拆除 总额
-2 设施维修 月
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第 104 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
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 6、7、8 条,内容如下:
6.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和试验室及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
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合站、预制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
(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
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7.各单位驻地和施工现场总体布置,应按照“重视选址、减少占地、安全环保、节约投
资”的原则进行。施工单位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合站等场地选址和建设,监理单位驻地选
址和建设,必须经项目建设管理处审批并验收。
8.各单位驻地、拌合站等场站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配置齐全各种消防设
施。
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
删去本小节第 4 条内容,以下文代之:
4.项目经理部驻地占地一般不应小于 5000~6000㎡,监理单位占地 1500~2000㎡,山
岭区施工、监理驻地可视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施工、监理单位驻地宜为独立式庭院,四周
有围墙,有固定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保卫人员;驻地做好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每个功能区必须配备不少于 10 个灭火器;施工单位项目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车辆停放
场地布局合理,人员住宿、办公分开,停车区和驻地道路应采用 15cm 混凝土硬化,其余空
地予以绿化;排水宜采用暗排形式,驻地排水管道应与外界排水系统连通,生活污水净化处
理后方可排放,严禁污染环境;办公用房应按照管理需要,设置项目经理部、总工室、计财
部、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安保部、档案室、试验室、会议室等,且标牌标记清楚、醒
目;生活用房应设置宿舍、食堂、活动室、医疗室、图书室、浴室等生活设施;锅炉房、发
电机房、厨房、库房等应与办公、生活用房隔开设置,距离不小于 10m。其中锅炉房应采用
非易燃材料建造,并远离易燃物品,设在下风口,烟囱上安装防火帽。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
房应设置在办公、生活用房安全距离之外,与爆破区距离必须不小于 500m。
本小节增加第 5 条,内容如下:
5.用房标准
℃办公、生活用房隔热通风,房间净高不低于 ;房顶材料选用阻燃材料,防雨、
排水通畅,内墙抹灰刷白,地面硬化防潮湿;采用拼装式的活动房,搭建不宜超过两层;采
用砖混结构的墙体,下设 高墙裙;房屋周围应设置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办公用房人均面积不小于 8㎡,生活用房人均面积不小于 6㎡.生活区必须设置淋浴间,
可同时满足驻地总人数的 10%洗澡;会议室面积不小于 100㎡,监理单位会议室面积不小
于 50㎡,设置 2 个向外开启门,保证发生危险时便于及时疏散。
℃宿舍可租用永久住房或采用活动房搭建,可采用单人床或架子床,禁止通铺,每舍居
住不超过 4 人,人均面积不小于 4㎡.宿舍内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
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
℃医疗室应取得当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批准,至少有 1 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和 1
名注册护士。医疗室建筑面积不小于 40㎡,设置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功能区,每区独
立设置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食堂、厨房应具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加工和作业
间应符合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要求,食堂、厨房与宿舍间距不小于 15m,与厕所、垃圾堆放地
间距不小于 30m。餐厅面积按人均 1㎡设置。炊事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发放
的健康证。
℃厕所必须分设男、女厕所,为水冲式或移动式,面积应满足需要,通风良好,定时清
扫,保持整洁。
℃档案室面积不小于 20㎡.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管理。档
案室应有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照明通风良好。
℃驻地应设置篮球场、羽毛球等运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驻地生活垃圾和厨房垃圾应
专门存放,与办公、生活区有较远距离,安排专人按时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后通过
地下管道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工地试验室
本小节增加第 7、8、9、10 条,内容如下:
7.承包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并根据本标段工程项目内容及质监部门的要求建立工地
试验室,并取得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关于工地试验室的临时资质认定。试验室管理应符
合交通部文件交质监发[2005]547 号文件“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
知”和交通部文件交质监发[2007]183 号文件“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对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其
正常使用;监理人需使用工地试验室时或需人员协助时,承包人应免费提供。试验设备产权
归承包人所有。工地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环境建设要求见表 104-1-1 及表 104-1-2。
试验仪器设备:一次投入到位,配备必要的如 TM-2 混凝土弹性模量测定仪等先进
的设备,以指导现场试验和施工。
场地硬化:试验室场地全硬化,方便堆晒料,便于试验,干净整洁。
消防设施:一次配备到位。
各试验房及标养室:空调、电脑智能办公一次配备到位,标养室按工程量及冬季养
护要求综合考虑一次到位。
8.试验室应悬挂铭牌,铭牌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即母体试验室检测机构名
称+建设项目合同段名称+工地试验室。试验室办公区与功能室应分设,办公区和功能室外
悬挂或张贴有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
护室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9.按照建设项目或合同段砼工程量,建立报废砼试块堆放场地,场地应砌筑围墙,高度
不小于 ,并设门上锁,防止砼试块丢失。场地砼容量应满足存储 6 个月内所有砼试块
数量。
10.功能室要求
试验室总面积应≥300㎡,各功能室面积要求:样品室≥20㎡,土工室≥35㎡,集料
室≥30㎡,化学分析室≥15㎡,水泥室≥30㎡,水泥混凝土室≥30㎡,力学室≥30㎡,沥青室≥25
㎡,沥青混合料室≥35㎡,检测室≥20㎡,标养室≥30㎡(分两间设置,各配备一台温度、湿
度控制器)。办公室总面积≥40㎡,资料档案室面积≥15㎡。
功能室主要设备旁边墙体上应悬挂统一规格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框图采
用高 60cm、宽 40cm 的蓝底白字标牌,标牌挂于操作台顶面 60cm 墙体上。
各功能室电源插头应高出地面 以上,防止冲洗时进水漏电。
各功能室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 70cm~90cm 之间,台面宽度为 60cm~80cm,台面
为混凝土或铺设地板砖,表面应平整,操作台下设置带有柜门的储物隔柜。
功能室温湿度记录、仪器使用(运行)及维修记录悬挂在对应仪器背面墙体上,离
地 左右。记录采用竖放硬面夹。
标养室门口悬挂试件出入库记录台账,标养室地面设置环形水槽,便于室内水排向
室外,水槽尺寸为宽 8cm、深 5cm。标养室内应设置试件养生架,养生架采用不小于 4mm×
4mm 的角钢,并涂刷防腐油漆,高度不宜高于 150cm,保证试件养生效果。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对试验室仪器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试验
室应配备试验数据处理系统软件,以保证试验室办公自动化;试验室应配备功率≥15kW 发
电机,并作防噪处理,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试验废弃材料回收、存放应符合环保
要求;对易受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影响的设备严格管理,对有较大噪声的设
备要采取隔离措施。
其他建设
1.车间与工作场地
本条增加第(3)款,内容如下:
(3)施工场站建设推行集约化生产,按照标准化要求实行“三集中”,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
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混凝土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
2.仓库、储料场及拌和场
删除本条第(2)款,以下文代之:
(2)拌和站设置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配送化”原则进行标准化建设。水泥
混凝土拌和站应满足本合同段主体工程施工需要,设置一座满足高峰期水泥混凝土供应的大
型拌和站,主体工程混凝土必须实现集中拌制。
本条增加第(4)~(9)款,内容如下:
(4)拌和站
℃半刚性材料拌和场面积应不小于 60 亩,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
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运输车辆停放区、试验区、石料堆放区及生活区,
内设洗车池(洗车台)、污水沉淀池和排水系统。
℃拌和站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置围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避雷设施和消防通
道,入口设彩门及值班室。
℃无机结合料拌和设备采用 500 型以上拌和机,集料仓配置不少于 6 个,料仓之间隔板
高度不小于 50cm,容量 80~100t 水泥罐 2 个,料斗、罐仓必须装配高精度电子动态计量器,
加水使用高精度流量计。
℃外加剂库房的面积按照 m2 的标准建设。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
;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
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库房采用砖砌房屋,尽量靠近拌和机,库房内部采用
水泥粉刷,地面采用 C15 混凝土进行硬化,然后使用方木或砖砌上搭 5cm 厚的木板,使外
加剂储存离地 30cm。外加剂存放应离四周墙体 30cm 以上。
(5)预制梁场
℃预制梁场采用砖墙或彩钢板封闭,场内修筑临时排水沟、沉淀池等良好的排水系统,
规模较大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区域功能分明,合理划分办公区、生活区、构件加工区、制
梁区和存梁区。各类机具设备、模板摆放整齐有序。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规模,应结合预制
梁的数量和预制工期等参数来规定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具体要求见下表:
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表
项目 要 求
移动式钢筋棚 至少1座
台座数量 应与预制时间、数量相匹配,按3片/座·月控制
吊装设备 满足起吊吨位需要,至少2台
模板数量 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3
自动喷淋养护设施
每片梁设喷管不得少于4条,顶部2条,侧面各1条;喷管长为:梁体长+lm,
喷头间距为
必备的施工辅助设施 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架
其他施工设备 满足施工需要
℃场内硬化时制梁区、存梁区均应控制纵横坡,形成良好的自排水系统,制梁区每个台
座四周在进行硬化时必须预埋蒸汽养生、喷淋养生管道和排水槽。
℃钢筋加工区、集料存放区及混凝土拌和区均须设防雨棚、排水沟,并使用 15cm 厚 C20
混凝土硬化,雨天、风天较多地区,应备有足够的防雨篷布。
℃预制梁场主要道路、制梁区采用不低于 20cm 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 厚 C30
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存梁区硬化采用 C20 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 10cm。
℃集料按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料仓隔墙采用厚度 50cm
高度 砖墙或浆砌片石墙分隔,砂石材料堆放呈梯形状,做到“条直层平”;不得紧靠隔
墙堆放,防止隔墙侧向受压倒塌。
℃袋装水泥必须入库,库房尽量靠近拌和机,地面采用 C15 混凝土硬化,且有防潮措
施。水泥按厂家、品种、批号、离地 30cm 堆垛,垛高不超过 10 包,距离墙 30cm;散装水泥
按不同厂家、强度、批号分罐保存,罐上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6)台座建设
℃预制梁的台座强度必须满足张拉要求,台座尽量设置于地质较好的地基上;对软土地
基的台座基础要进行加固处理,台座两端必须用 C20 以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
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
℃底模采用钢板,不得采用混凝土底模,钢板厚度应为 6~8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
滑,防止粘结造成底模“蜂窝”、“麻面”。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 2 倍模板宽度,
以便吊装模板。台座要满足不同长度梁板的制作。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
℃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它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
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7)存梁区、梁板养生及钢筋加工
℃空心板、箱梁最多存放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无规定时,
空心板叠层不得多于 3 层,箱梁、T 梁不得叠层堆放。支垫材质必须采用橡胶板或方木,且
不污染梁底。
℃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冬季蒸汽养生和
夏季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
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养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
Commented [LU3]: 砖墙?需找相关资料验证
且管道应提前埋入地下。
(8)钢筋加工
℃成品钢筋存放区面积不小于 150m2,应加设防雨棚。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区堆放,堆高
不超过 120cm,分区之间留有足够的通道;梁板钢筋安装必须设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
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架、钢筋骨架吊装模具等施工辅助设施;张拉预应力筋时其周围
及两端应设置完善的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域。
℃钢筋加工棚面积必须在 2000m2 以上,并配备桁吊或龙门吊,龙门吊必须是由专业厂
家生产,使用前须获得有关部门的鉴定,严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门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并持证上岗;钢筋加工场应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地面应用 15cm 厚 C20 混凝土进行
硬化,按照其使用功能分为: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
℃为确保钢筋加工精度,承包人必须使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
(9)小型构件预制场
℃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小
型预制构件须集中预制。
℃根据小型构件预制数量,规划预制场面积,一般不小于 2000 m2。预制场布置要符合
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场地全部采用不
小于 10cm 厚 C15 混凝土进行硬化,道路采用不小于 20cm 厚混凝土硬化。场地硬化按照
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场地
外侧合适位置设置沉砂井和污水过滤池,严禁将预制场内生产废水、污水直接排放。
℃模板必须使用钢模或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
辅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外观。在周转间隙必须有覆盖措施,
防止雨淋、生锈、被污染。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
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
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丙乙烯、ABS 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
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
104.07 计量与支付
修改本小节第 1 条,以下文代之:
1、计量
驻地建设(含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且工地试验室经厅质监站验收合格后,以总额
在104-1细目计量。
2、104-1 子目所报总价的 90%,应在第 1~3 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 3 次等额支付;余
下的 10%,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3.支付子目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的主要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 表 104-1-1
序号 仪 器 名 称 单位 技术要求(配置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水平) 数量
一 土工
1 土壤标准筛(套) 套 冲框、孔径 -60mm 1
2
光电式液塑限联合
测定仪
台 100g 平行锥,手动、自动均可 1
3
土壤颗粒分析(含
比重器)
套 符合现行试验规程要求 1
4 道路环刀(合金钢) 个 容积 200cm3,Φ70×52 全合金钢制
满足试验
要求
5 环刀取土器 套 钢板底座Φ180、导向杆Φ60cm×100cm 2
6 灌砂桶 套 桶Φ150、标定罐Φ150×150 2
7 灌砂桶 套 桶Φ200、标定罐Φ200×200 1
8
土壤电动击实仪及
附件
台
锤面直径 50mm,锤重 或 ,可调,落
距 305-457mm 可调
1
9 鼓风干燥箱(数显)
101-3 型,带控温装置,精度+1 度,容积不小
于 220 升
1
10 电子天平 台 2000g/10mg 1
11 泥浆比重仪 套 符合现行试验规程要求 2
12 电子称 台 称重 15kg,感重 2
序号 仪 器 名 称 单位 技术要求(配置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水平) 数量
13 双速电动脱模器 台 全液压,最大荷载 20KN 1
14
道路材料强度试验
仪及附件
台
工作抬升速度快 50mm/min,慢 1mm/min,手动;
任意控制,含测力环 5 个,CBR 附件,浸水附
件各一套
1
15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台 200g/ 1
二 砂、石材料
1 摇筛机 台
能装置Φ200、300 型等各种尺寸的标准筛,有定
时装置
1
2 砂筛 套 冲框,筛孔 -10mm,筛框高 50mm 2
3 石子筛 套 冲框,筛孔 -100mm,筛框高 50mm 2
4 容积升 套 1、2、5、10、15、20、30、50 升各一个 1
6 台秤 台 100kg/50g 1
7 案秤 台 10kg/5g 1
8 针片状规准仪 付 不锈钢制,水泥混凝土集料用 1
9 电子浸水天平 台 5kg/ 1
10 游标卡尺 把 150mm/ 1
11 游标卡尺 把 300mm/ 1
14 石料压碎值仪 套 水泥混凝土集料用 1
15 自动切石机 台
双刀切割,Φ600 金刚石锯片,最大切割毛石料
高 220×长 400
1
16 自动双端面磨平机 台
两台磨削动力头,配以两只金刚石磨轮,最大磨
削试件 150×150×150
1
17 洛杉矶磨耗试验机 台 计数器,预置式数字计数器 1
三 水泥类仪器
1 水泥负压筛析仪 台 喷嘴转速 30±2r/min 负压:4000Pa℃6000Pa 1
2 雷氏法测定仪 套 砝码 300g±50mg,最大膨胀值≤± 1
3 雷氏夹 个 符合现行最新标准 12
4 雷氏沸煮箱 台
容积 30L 保温时间 3h 加热功率 4KW,不锈钢内
胆
1
5
水泥标准稠度凝结
时间测定仪
台 滑动重量 300±1 克,符合 ISO 标准 1
6 软练试模 付 40×40×160mm3 12
7 水泥净浆搅拌机 台
公转慢 62±5r/min、快 125±10r/min、
自转慢 140±5r/min、快 285±10r/min
1
8
水泥新标准胶砂搅
拌机
台 搅拌叶宽 135mm,锅 5L 1
9 新标准胶砂振动台 台 振动部分落差 15±,振动频率 1 次/秒 1
10 水泥电动抗折机 台 加荷速度 50N/S,示值精度±1% 1
序号 仪 器 名 称 单位 技术要求(配置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水平) 数量
11 新抗压夹具 付 新标准 40×40 1
12 水泥流动跳桌 台 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1
13 标准养护箱 台
范围:温度 0-150 度,湿度 0-95%,精度:温度±
度,湿度±2%,容积不小于 350 升
1
15 量 水 器 套 精度 1
16 李氏比重瓶 个 符合现行最新标准 6
18 空调 台 1
19 电子天平 台 200g/ 1
四 水泥混凝土、砂浆
1 60L 混凝土搅拌机 台 自由式或强制式搅拌 1
2 电动混凝土振动台 台 振动时间预置,电磁吸附试模 1
3 砂浆搅拌机 台
搅拌叶转速(顺时)80±4r/min,搅拌筒转速(逆
时)60±2r/min 搅拌筒容量 15L
1
4 砼贯入阻力仪 台 符合 GB/T50080-2002 1
5 回弹仪 台 符合现行最新标准,带校准用附件 5
6 砂浆稠度仪 台 ±1 度 1
7 砂浆分层度仪 台 符合现行最新标准 1
8 养护室控制仪 套 含制冷、制湿,控温(20±2)℃,控湿大于 95% 1
9 坍落度仪 套 砼坍落度筒及标尺,符合 GB/T50080-2002 至少 3 套
10 砼抗压试模 个
(150×150×150)mm,9kg,加厚磨光,符合
GB/TS0081-2002
至少 20
组,每组
3 个共计
60 个
11 砂浆试模 条 (××)mm 3 联
至少 24
条
12 30 公斤电子称 台 30kg/ 1
13 发电机 台 不少于 30KW 1
五 力学试验仪器设备
1 10T 万能试验机 台 最大荷载 100KN,精度一级,数字显示 1
2 30T 压力机 台 最大荷载 300 KN,精度一级,数字显示 1
3
100T 万能试验机及
配件
台
最大荷载 1000 KN,精度一级,数字显示,配备
各种冲头夹具含钢绞线工具
1
4 200T 压力机 台
最 大 荷 载 2000 KN , 精 度 一 级 , 符 合
GB/T50081-2002 要求
1
5
金属线材反复弯曲
机
台 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1
序号 仪 器 名 称 单位 技术要求(配置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水平) 数量
6 刻度放大镜 台 显微放大 15 倍以上 1
7 钢筋标距仪 台 320 型,电动,力量强大 1
8 混凝土抗折装置 套 JF-01A 型 1
9 混凝土劈裂装置 套 JF-02 型 1
10 空调 台 1
六 现场监测仪器设备
1 弯沉仪 台 铸铝,折叠式,配成量百分表 1
2 三米直尺 把 折叠(含测塞尺) 1
3 二米直尺 把 含附件 1
4 坡度尺 把 符合现行标准 1
5 水准仪 台 自动安平 5
6 全站仪 台 不低于 2mm,±2ppm 3
7 应变式温度计 个 精度 度,测温范围 0-350 度
满足试验
要求
8 取芯机 台
含Φ50、Φ100 钻头及连接件,涨紧件、发电机、
马力不小于 7HP
1
9 自动触探仪 台 10kg 锤落距 50cm,,锤落距 76cm 1
10 锚杆拉拔仪 个 1
11 数显收敛仪 个 1
12 地质罗盘 个 1
13 气密性检测仪 个 1
14 全断面仪 个 1
注:本表所列仅为投标人必须达到的主要仪器设备,如若中标,应保证满足施工试验检测要求,并通过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的验收。
试验室环境建设要求一览表 表 104-1-2
单位 职能要求
使用面积
(平方米)
环境要求 备注
办公室
人员办公及档案资料管
理
不少于 55 满足办公环境要求
配备计算机 1
台
样品室 存放样品 不少于 20 通风、防潮 配备样品架
化学室 化学试验 不少于 15 通风、防潮
土工室
土工与路面基层材料检
验
不少于 35 通风、防潮
集料室 集料试验 不少于 30 温度:20℃±5℃
水泥室 水泥试验 不少于 30
温度:20℃±5℃
湿度:≥50%
混凝土室
砂浆及混凝土物力性能
试验
不少于 30
温度:20℃±5℃
湿度:≥50%
养护室 试件养护 不少于 30
温度:20℃±5℃
湿度:≥95%
配备试验架;分
两间设置,各配
备一台温度、湿
度控制器
力学室 各相关力学试验 不少于 30 温度:20℃-35℃
石料室 石料、切加工 不少于 15 常 温 应有排水设置
沥青室 沥青相关试验 不少于 25 通风、防潮
沥青混合
料室
混合料相关试验 不少于 35 通风、防潮
增加 第 105 节文明工地建设,内容如下:
第 105 节 文明工地建设
105.01 范围
文明工地建设除执行有关章节规定的内容之外,还应遵守陕西省交通厅发布的《陕西省
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附后)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制度》
和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中的要求。
陕 西 省 交 通 厅 文 件
(陕交建[1999]226 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的
通 知
各地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全省公路
建设工地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把工程施工工地建设成行业文
明窗口,现将《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形成创建文明工地的强烈舆论氛围。使所有参建人员意识
到创建文明工地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而且是树立企业形象、弘扬企业精神,提高企
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需要。
二、把创建文明工地的责任落到实处。各地市、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
工地标准》制订具体实施目标和保证措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三、加强政府监督,引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健康发展。各地市交通行政主官部门、各
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四、为做好文明工地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要按照《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
对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于每年十月底前向省交通厅报送文明工地
达标企业名单,经省交通厅审核后对其进行命名表彰。
陕 西 省 交
通厅
一九九九年六
月八日
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
一、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企业必须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组织网络图、现场总体平面布
置图。做到科学、合理。
主要规章制度及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网络图、施工进度图等张挂上墙,各种图表
标注规范、醒目。
主要规章制度包括:施工质量控制制度、施工安全制度、岗位职责、现场管理制度等。
2、各类公告牌、标志牌内容齐全,式样规范,位置醒目。
每个标段的施工企业驻地应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设
计单位、设计代表、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总监理人(或总监代表)、标段监理负责人
(或高级驻地监理)、旁站监理、施工企业名称、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自
检人员、现场技术员等内容的公告牌。
标段内每个人工构造物工地(如桥梁、隧道、房建等)应设置标明工点名称、施工负责
人、旁站监理、技术员、试验员等内容的公告牌。施工合同段起点或靠近驻地公路的醒目位
置应搭建彩门,书写高速公路名称、合同段划分、施工单位名称及标语,彩门为钢结构,要
求几何尺寸一致,协调美观。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标有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每盘混凝土各种材料用
量、外加剂名称及用量、塌落度等内容的公告牌。
对公路大、中修工程应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位置、间距布置各种标
志牌。
各类公告牌、标志牌主要包括施工公告牌、指路标志、减速标志、危险标志、安全标志
等。
民工工资发放告示牌内容包括发放政策、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举报电话。
3、对各类拌和场(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各类稳定土)场内地面硬化。现场材料
应分隔堆放,防止各种材料相互混淆。对水泥、钢材、木材等建筑材料还需设置防雨设施和
隔潮设施,如雨棚、简易房屋等。
4、施工现场内道路及排水畅通,施工企业应做出污水处理方案,生产、生活污水必须
处理后才能排放。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保证施工现场整齐、干净、
卫生。
6、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防火设施,定期对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保
证防火设施的使用性能。
7、施工便道(包括施工企业自建的临时道路和因施工需要而通行的原有道路)。临时道
路应铺设低级以上路面。施工便道应进行养护,保证晴雨通车,经常清扫、洒水、防尘飞扬,
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活动。
二、施工安全
1、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施工操作人员
熟悉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不得违章施工、野蛮施工。
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和
特殊工程操作工人佩戴胸牌并持证上岗。
胸牌应贴有本人照片并标明单位、岗位职务、姓名、编号,胸牌尺寸为 (长)×
(高),字体一律为黑色,底色为白色。
3、施工机具安全可靠,运转正常,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现场施工安全达
标创优。施工企业应按期对施工机具进行保养、擦拭,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三、工程质量
施工场地各单位工程质量目标明确,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齐全,责任到人。
1、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质量符合要求,材料试验规范。
2、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3、分部分项工程严格自检、互检、交接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已
完工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优良。
四、办公、生活设施
1、办公室干净、卫生、整齐。职工宿舍做到通风、明亮、保暖、隔热,地面用砖铺或
做水泥砂浆地面,做到摆放整齐。
2、职工食堂干净、卫生,锅台、锅灶要用瓷砖或马赛克贴面,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
康证,穿戴工作服、帽,食物容器上有生熟标记,餐具经过严格消毒。要设置防蝇、防鼠措
施,职工饮水桶加盖加锁。
3、厕所要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及时处理;有条件的工地应设立职工浴室和诊所。
五、建设工地具有良好的文明氛围
1、职工素质全面提高,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2、职工的技术素质全面提高,以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要内
涵的职业道德明显增强。
3、学技术、学文化的气氛浓厚,遵纪守法观念增强,自觉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
杜绝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
4、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积极参与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计量与支付
本节工作内容均不作计量与支付,其所涉及的费用应包括在与其相关的工程细目的单
价或费率之中。
增加 第 106 节 冬季施工工地建设要求
一般要求
陕北冬季气温低、昼夜温差大,须采取必要的保证冬季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措施,以及必要的文
明工地建设的措施。
1 预制梁场
(1)蒸汽锅炉:必须设置每小时出气量不小于 2t,且蒸汽管线预埋及布设必须一步到位,用于
冬季预制梁的蒸汽养生。
(2)制梁场地:全封闭、全部硬化,不受外界和季节气候变化的影响;
(3)钢筋加工棚:采用型钢立柱支立,彩钢瓦半封闭的大棚,在棚内加工制作钢筋、波纹管,
不受外界和季节气候变化的影响,且建议全部硬化,方便加工;
(4)钢筋绑扎:采用钢筋间距定位模具,操作简单,控制有效;
(5)制梁台座:考虑制梁、临时存梁通用,加大基础,临时可累放 2 层梁;
(6)专用存梁台座:存梁台座一次砼浇筑到位,保证存梁规范有序、安全可靠;
2 混凝土搅拌站
(1)混凝土搅拌站拌合楼:全封闭保温,内装暖气管片;
(2)拌合上料仓:采用地埋式,散热管片保温,上覆保温彩钢棚;
(3)水箱:采用地埋式,进水管采用外包保温措施,加热管直接伸入水箱内对拌合用水加热;
(4)外加剂罐体:彩钢板房封闭保温,内置暖气片;
(5)胶带机廊道:采用全封闭;
(6)存料仓:采用全封闭料仓,支立型钢骨架,彩钢瓦全封闭,内安设蒸汽管道及蒸汽管片,
加热保温,进料端挂篷布帘;
(7)抽水及进水管道:采用保温材料全包裹,埋深不小于 .;
(8)水泥库:全封闭,考虑拉水泥的大车可直接入库卸车,不受雨雪天气影响;
(9)场地:硬化,方便车辆出入,尤其不受雨雪天气路面泥泞的影响;
(10)周边排水:全盘考虑综合排水系统,方便雨季施工;
(11)应急电源:根据搅拌站的规模,配套设置应急电源,以备 5 分钟内能及时倒换控制开关,
及时供电保证现场生产;
(12)电力控制线路:采用考虑一定安全储备的国标铜芯电缆,一步到位;
(13)调度室:设立调度室,对砼实行商品砼制度化管理,并在出站前测定塌落度及制作砼标
养试件,以保证砼质量和出站砼使用的可追溯性;
计量与支付
本节工作内容均不作计量与支付,其所涉及的费用应包括在与其相关的工程细目的单价或费
率之中。
增加 第 107 节 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内容如下:
第107节 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为实施本项目信息化管理所进行的一切有关作业。
一般要求
为加强本项目科学化管理,发包人将在项目实施期间统一安排、全面推行工程项目信息
化管理。
1.《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系统》、《试验检测数据辅助处理系统》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
理系统》(计量支付、竣工决算)等计算机软件将在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运行。承包人应
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本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
2.为体现信息化管理落到实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在拌和站、预制场、隧道、黄河大
桥及部分大型工程等重要部位安设球形摄像头,对现场施工、实验等重要工序进行全程监督
检查,实现数据无线发送,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101节 计量与支付
1. 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购置及人员培训费以暂估价额的形式填报。除此之外
的其他一切
相关费用均包含于承包人其它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107-1 子目经监理人验收后,支付监理人确认的实际金额的 9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支付剩余的 10%。
2. 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7-1 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总额
第 200 章 路 基
第 201 节 通 则
201.03 一般要求
删去本小节第 1 条第(1)款 b、c、d 项,以下文代之:
b.承包人应对所有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这些资料。每段测量完成后,应将测量记录本
及成果资料由承包人的测量员及其主管技术人员共同签字,提交监理人核查认可,作为原始
资料保存,竣工后为建设单位所有。承包人留有测量记录及其资料的副本。
c.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提供的导线线位、坡度、标高和横断面测量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
进行实地核查,以证实承包人的测量成果是否符合实际。在核对工作中,承包人应给予无偿
协助。
d.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依据监理人核准的测量成果进行施工放样,现场放出路基边缘、
坡脚、路堑顶、边沟、截水沟、护坡道、借土场、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用白灰线标记施工
边缘线位置,标明其轮廓,提请监理人检查批准。
本小节第 1 条第(5)款增加 a、b、c 项,内容如下:
a、雨季施工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排水,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
b、低洼地段、高填深挖地段、工程地质不良路段以及沿河路段路堤,除经监理人批准
外,均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
c、雨季修筑路堤,应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每层填土表面应做成 2~4%的施
工横坡以利排水。当日收工前应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使不致积水。
本小节第 1 条增加第(7)、(8)款,内容如下:
(7)水土保持
a.对于土石方数量比较大的路段,施工前必须提前作好取、弃土场的规划、设计,并处
理好排水问题。
b.在取土过程中或取完土后,应及时复耕,同时作好取土场边坡防护,以免形成水土流
失或山体滑塌。
c.承包人在挖方作业前,必须先作好弃土场的方案设计,充分论证设计文件中的弃土场
建议方案,并应按照 第 4 条中有关规定办理。因弃土场方案失误而引起自然灾害等
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8)路基、桥梁、隧道施工关系
建议在桥路、路隧相接段,合理安排工序,处理好路基和隧道的施工关系,尽可能通过
优化工序使路基工程尽早施工,桥台、隧道洞口其后施工,以减少断点并使路基有较长沉陷
周期。
201.04 计量与支付
本节工作内容均不作计量与支付,其所涉及的费用应包括在与其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或
费率中。
第 202 节 场地清理
202.02 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 4~7 条,内容如下:
4.承包人必须对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提供的各类现有的建筑物、障碍物和设施的位置情况,
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如发现与图纸不符应及时通知监理人核查。
5.除图纸中示明或监理人的指示外,承包人不得拆除任何现有建筑物和设施,如果用地范
围附近的现有建筑物和设施由于位置关系必须拆除迁移时,须经监理人批准。
6.在现有建筑物、障碍物和设施附近进行挖掘、拆除等施工作业时,在可能情况下承包
人应邀请产权方派人员到场。
7.除非监理人另有指示,由于场地清理留下的基坑、坑穴等,应使用经监理人批准的适
用材料回填,形成路拱并压实到和周围同样的密实度。
202.03 施工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3条,内容如下:
3.场地排水
(1)地面积水和地下水的排除,一般可通过纵、横向排水沟将水引入附近河渠或低洼
处排除。在设置排水沟时应尽量与路基设计排水系统相吻合。
(2)当临时排水设施及上边坡永久性截水沟未完成时,不应正式填挖路基。施工时应
注意修筑临时排水系统,保证临时排水系统顺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202.04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删去本小节第 1 条(1)、(2)款内容,以下文代之:
(1)施工场地清理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包含在路基填方综合单价中。现场清理包括路
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及胸径(即离地面 高处的直径)小于 100mm 的树
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以及由于场地清理留下的坑穴等,
使用经监理人批准或是设计图纸要求的适用材料回填,形成路拱并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借
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树挖根仅计胸径(即离地面 高处的直径)大于 100mm 的树木,以棵计量,
包括砍伐、砍伐后的截锯、树根挖除、数坑回填、移运(移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地点)、堆放
等一切有关作业。
本小节第 1 条增加第(5)、(6)、(7)款,内容如下:
(5)拆除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及圬工砌体结构以监理人现场确认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
依据计算,数量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所有结构物、建筑物的拆除、基础的挖掘、清理、
装车外运至合适位置并处理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一切有关作业。
(6)202-2 挖除旧路面(含线外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平方米计
量,计量均按设计平均厚度计,实际挖除厚度变化时不做调整,包括挖除、运输以及按指定
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作业。
删去本小节第 2、3 条,以下文代之: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
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
所需的全部费用。
3、支付子目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202-1 清理与掘除
-b 砍伐树木 棵
-c 挖掘树根 棵
202-2 挖除旧路面
-a 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b 沥青混凝土路面 m2
202-3 拆除结构物
-a 钢筋混凝土结构 m3
-b 混凝土结构 m3
-c 砖、石及其它砌体结构 m3
-d 拆除刺铁丝隔离栅 m
-e 拆除波形梁防撞护栏 m
第 203 节 挖方路基
203.02 一般要求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3、6、7 条,以下文代之:
3、挖方边坡开挖施工前应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面不积水;边坡应按设计要求,
自上而下逐级开挖,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严禁掏底
开挖,开挖时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边
坡垮塌、对邻近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应由承包人按照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进
行补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6.开挖中应避免超挖,超挖数量不予计量。路床面发生超挖,承包人应自费以监理人批
准的材料回填压实。边坡超挖后如出现边坡稳定问题,承包人应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人批
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7.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
或诱发地质灾害等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对损坏工程进行修复至监理人满意为止,并承担一
切损失。
本小节增加第 9、10 条,内容如下:
9、挖方的顺序和开挖方法应与其他施工工序相互配合,对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林
地、水源应予以保护。
10.路基施工完成后,其质量应满足表 203-1 及表 203-2 的要求,并且不能延误路基交验
期限。如因路基工程进度滞后或存在质量缺陷,对路基交验产生影响并影响路面施工时,发
包人可将相关工程交由路面工程承包人实施,所涉及工程的费用按照部颁预算定额及陕西省
的相关补充规定计算进行确定,对路面工程承包人予以计量支付,并从路基工程承包人的计
量款中扣除。
203.03 施工要求
1.土方开挖
本条增加第(11)、(12)、(13)款,内容如下:
(11)深路堑的边坡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若边坡实际地质与设计勘探的地质资料
不符,设计方案已明显不符合实际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出修改的施工方案,待批准后实
施。
(12)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洞穴应挖至底部,并按路基回填的有关要求,
分层填筑至要求的设计标高。
(13)土方开挖地段,路床面以下 80cm,或路床面以下的换填处治层,其压实度应不
小于表 203-1 所列 96%的要求。若压实度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自费翻挖重新压实,或采取
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2.石方开挖
删去范本中本条第(4)(5)款,以下文代之:
(4)承包人应确定爆破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
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承包人
应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设置标志,建立警戒线,并派专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
入危险区。尽管承包人采取了上述措施,但仍应承担因爆破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5)爆破施工中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边坡开挖不允许过量爆破,若有过量,
承包人应自费清除设计断面以外由于爆破所松动的全部材料,弥补环境损害,直到监理人满
意为止,并对爆破施工方案予以调整。对于超炸部分,应由承包人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人
审批后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深挖路基施工应随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并根据地形特征设置边坡控制点。
本条增加第(7)、(8)、(9)款,内容如下:
(7)石方爆破施工期间,应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外建筑物的安全。
(8)邻近路堑边坡坡面部分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确保边坡平整、线形顺势;
边坡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实施方案应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
(9)为确保石方边坡稳定、整齐、美观,对石方路基开挖作如下规定:
a.对软石、比较松散的岩体要尽可能采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方法,原则上不得进行爆破作
业。
b.在必须采用爆破方式开挖的坚石、次坚石等路段施工时,应采用小型及松动爆破方式,
严禁采用过量爆破或大爆破。
c.若因承包人开挖方法不当、保护措施不力所引起的边坡岩体松动、滑塌等灾害所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照业主批准的方式自费进行修复完善,直到监理工
程师满意为止;同时,还应接受业主的相应处罚。
3.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本条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淤泥路段(地表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 的粘性土
或粉土为淤泥质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需要挖除的淤泥,开挖区应连续作业,不
允许在回填区中夹杂未挖除的淤泥,淤泥挖除后应及时回填。地面线或水位线(取其较高者)
以下的回填材料应为无风化片石、砂砾或者监理人批准的合适材料。淤泥开挖工程量应由承
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测量确定。
4.弃方的处理
删去本条第(1)(5)款,以下文代之:
(1)承包人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至少 28 天,应对设计指定的弃土场进行详细调查,
充分论证是否可行,并提出开挖、调运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的数
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
等,并附有承包人与当地政府就弃方临时占地所达成的协议。监理人批准的弃方施工方案,
承包人必须报当地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的弃土施工方案不得实施。尽管
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但仍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5)弃土应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压实,且应按图纸要求及时完成弃土场的防护、
排水工程。承包人还应按照本规范的有关技术要求对弃土场进行绿化或还耕,且最表层覆盖
土厚度不小于 30cm,需还耕的弃土场表层覆土厚度不小于 50cm。
本小节增加第 7 条,内容如下:
7.借土挖方
(1)承包人应在设计文件指定的取土区借土。若承包人欲改变填料的来源,应在清理
场地开工前至少 28 天向监理人提出申请。承包人确定的取土场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许可,
并由承包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 21 天内监理人应向承包人作出答复。改变填料来源所
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供取土场材料的取样试验报告,证明该材料适宜作填方材料。
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进行实施。
(3)取土场开挖前应进行清理,移除表土及非适用材料。
(4)取土场(坑)边坡应符合设计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确保边坡稳定,无安全隐患。
(5)承包人应保证取土场开挖后不致有碍周围区域的自然排水,也不增加对天然排水
系统的冲刷。
(6)取土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害周边环境和原有道路。若有发生,承包人应采取措施
予以恢复或修补,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7)取土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对取土场的地面及边坡进行修整、复耕或覆土,并及
时进行必要的绿化及防护,达到监理人满意的程度。由于取土场处治不当而引起的水土流失,
或山体滑塌等灾害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203.04 质量检验
一、土方路基
1.基本要求
增加范本本条第(3)、(4)、(5)款:
(3)弃土(石)场的位置应符合要求。弃土堆边坡稳定,坡脚有防护,表面平整,坡度、
覆土及绿化符合要求。防护及排水工程符合相关章节要求。
(4)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开挖和施工便道交叉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施工
车辆的通行。
(5)弃土场位置的确定应符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防护、排水及绿化工
程符合相关章节要求。
2.检查项目及标准
土方路基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 203-1。
石方路基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 203-2。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表 203-1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填挖类型
路床以下
深度(m)
高速、一级公路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压 零填 — 按 JTG F80/1-2004 附录 B 检查
及挖
方
≥96%
≥96%
当路堤填高小于等于 8 米时,要求
压实度≥94%,当路堤填高大于 8
米时,要求压实度≥95%
实
度
(%)
填方
>
当路堤填高小于等于 8 米时,要求
压实度≥93%,当路堤填高大于 8
米时,≥94%
密度法:每 200m2 每压实层 4 点
2℃ 弯沉值()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按 JTG F80/1-2004 附录 I 检查
3 纵断面高程(mm) +10,-15 水准仪:每 200m 测 4 个断面
4 中线偏差(mm) 经纬仪:每 200m 测 4 点,弯道加 HY、YH 两点
5 宽度(mm) 米尺:每 200m 测 4 处
6 平整度(mm) 3 米直尺:每 200m 测 2 处×10 尺
7 横 坡(%) 水准仪:每 200m 测 4 个断面
8 边坡 符合设计要求 尺量:每 200m 测 4 处
3、外观要求: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二、石方路基
1、基本要求
(1)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爆破后应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
全稳定。
(2)修筑填石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码砌边部。填
筑层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渣、石屑嵌压稳定。上、下
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
稳定,20t 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
(3)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2、检查项目及标准
石方路基实测项目 表
203-2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一级公路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压实 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 沉降法或检查施工记录
2 纵断面高程(mm) +10,-20 水准仪:每 200m 测 4 个断面
3 中线偏位(mm) 50 经纬仪:每 200m 测 4 点,弯道加 HY,YH 两点
4 宽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米尺:每 200m 测 4 处
5 平整度(mm) ≤20 3 米直尺:每 200m 测 2 处×10 尺
6 横 坡(%) ± 水准仪:每 200m 测 4 断面
坡度 符合设计要求
7 边坡
平顺度 符合设计要求
每 200m 抽查 4 处
3、外观要求:
(1)上边坡不得有松石。
(2)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03.05 计量与支付
删去范本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应以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
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人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
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在孤立成堆的不规则、不能用横断面法测量的地方,经监理人批准,
可使用三维测量法等合适的方式测定工程数量。单价中包括了将挖方材料运到利用的地方或
废弃地点的运输费用及可能需要的翻挖、倒运费用,也包括了弃土的堆放、弃土(石)场的平
整碾压、覆土,弃土场征用土地、赔偿青苗、林地等费用,以及为完成路基挖方所必须的一
切有关工作。
(2)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如淤泥层,软弱层,过湿土等,但不包括借土场)
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
以立方米(m3)计量。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
量。
(4)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等均不
另计量,作为承包人的附属工作。
(5)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1)款进行。
(6)借土开挖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路基填方的单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7)弃土(石)场覆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路堑路基挖方单价内,不予单独计量。
2.支付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
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为其完成此
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土方和石方的单价费用,包括开挖、运输、堆放、分类填料、装卸、弃方和剩余
材料的处理,以及其他有关的全部施工费用。
(3)挖方作业完工后,累计计量到总工程量的 90%,剩余 10%待第 206 节规定的路基
整修作业完成,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并交验后方可计量。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3 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203-1 路基挖方
-a 路基土方开挖 m3
-b 路基石方开挖 m3
-c 挖除非适用材料(淤泥等) m3
203-2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a 改河(渠)开挖土方 m3
-b 改河(渠)开挖石方 m3
-c 改路开挖土方 m3
-d 改路开挖石方 m3
第 204 节 填方路基
填筑材料
增加本小节第 7、8 条:
7.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壤填筑路堤时,碾压含水量宜控制在击实曲线的压实含水量范围之
内。否则,应在借土场或填方路段的路边进行晾晒或洒水处理,直至填料含水量合适时,方
能进行铺填碾压。
8、当采用路基挖余粉质粘土、取土场亚粘土作为路基填料填筑路堤时,强度(CBR)
不满足规范要求时,上路堤及路床部分应按照设计要求或监理人批准的方法进行处理。
试验
本小节增加第 3 条,内容如下:
3、每层压实度试验
压实工程中,承包人应按不小于下列频率进行压实度试验,检查其是否达到规定压实度。
(1)土质路基,每 2000m2 取样 4 点,不足 200m2 时,不少于 2 点;
(2)膨胀土地区路基压实度检测频率比第(1)条规定增加 1 倍;
(3)路堤基底,每 2000m2 取样 2 处,人工处治基底取样频率同(1);
(4)为控制压实质量,监理人可随时任意取样进行检查。
204.04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删除范本中本条第(8)款内容,以下文代之:
(8)施工机械选择应考虑工程特点、土石种类及数量、地形、填挖高度、运距、气候
条件、工期等因素,经济合理地确定。适宜各种填方路基的碾压机械可参照《公路路基施工
技术规范》(JTGF10-2006)条文说明第 节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填方路基每作业区必须
至少配备平地机 1 台、推土机 1 台、压路机 2 台(22T 以上单钢轮振动压路机)、20T 以上
拖式振动羊角碾 1 台,洒水车 1 台及满足上料需求的自卸汽车若干,机械性能、功率等均满
足当前施工水平。
本条增加第(9)~(20)款,内容如下:
(9)当路堤填至设计标高并碾压成型后,应按照图纸规定或监理人的要求设置路床内
的各类横向排水管;横向排水管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 314 节相关规定。
(10)路基边坡应符合图纸所示的坡率,植草边坡应平整而粗糙。
(11)路堤填筑期间天气干燥时,承包人应对压实后的路基土以及施工便道每天洒水2~
4 次或监理人规定的次数,以防扬尘及增加层间结合力。
(12)在靠近居民区或建筑物附近施工时,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取得监理人的批
准,将施工振动对居民区或建筑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保证路基的压实度达到要求。
(13)压实设备的采用应根据各种设备的性能和压实试验确定,并应由监理人批准。监
理人认为设备或其组合不能满足压实需要而要求更换时,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和调整。
(14)应采用有效的整平设备,使每层填料在碾压之前都能获得均匀一致的厚度。每种
材料的分层松铺厚度应能保证该层得到充分的压实。当进行每层压实时,不断地进行整平,
以保证均匀一致的厚度和平整度。
(15)中途长期停工时,路堤表层不得积水,复工前应整平并碾压密实,边坡应整理拍
实。复工时,路堤表层应进行重新碾压并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
(16)对于半填半挖、填挖交界的路基,在施工前必须将原地表处理做为一道工序,经
自检、报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填筑。对于分段填筑的路基,必须对先行填筑的路基界面
虚方挖除至完全满足压实度的要求并分级开挖台阶后,方可继续填筑。
(17)填挖交界或需开挖台阶的部位,回填前台阶应一次性按要求开挖到位,不允许一
边回填一边开挖台阶。若遇特殊地形,一次性开挖确有困难时,应由监理人现场确认施工方
案后方可施工。
(18)填方路基在上料前必须根据确定的松铺厚度和运输车辆的装载量计算单车上料面
积,填筑面用白灰线打方格网,并每 20m 一断面分左、中、右作厚度控制墩控制厚度,每
方格网内倒料一车,用推土机粗平、平地机精平,严格控制上料厚度。
(19)路基填筑要求每 3 层准确放样出路基填筑边线,保证路基填筑宽度。且每填筑 3
层后及时修整边坡,保证边线平顺,边坡顺适,坡脚无废料。在填筑路床结构层之前,对边
坡进行修整,对多余填料进行合理利用。
2.零填挖路基
删去范本中本条第(1)款内容,以下文代之:
(1)零填挖路床顶面以下 0~80cm 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 96%。如不符合要求,
承包人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本条增加第(3)款,内容如下:
(3)对于黄土地区土质路床,上、下路床设计中提出须用灰土处理的,施工时掺加石
灰后,应经监理人检测石灰剂量且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同时施工中还应满足
第 3 条中有关规定。
3.填土路堤
删去范本本小节本条第(1)款内容,以下文代之:
(1)填方材料应分层平行摊铺。每层松铺厚度,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确定。一般最大
松铺厚度,填土不大于 30cm,土石混填不大于 40cm,填石不大于 50cm,每层填料的铺设
宽度,应超出每层路堤的设计宽度至少 50cm,以保证完工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不得小于 50cm,土方路
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小于 10cm。
4.填石路堤
增加范本中本条第(4)款,内容如下:
(4)石质填方路段上路床 80cm 要求用未筛分的碎石填筑,未筛分的碎石利用未风化
的石质路基挖余方或隧道弃渣轧制,最大粒径不超过 10cm。
6.高填方路基
Commented [LU4]: 因本项目是灰土路基,不宜强夯。
删去范本中本款(4)项,以下文代之:
(4) 高填方路基应优先安排施工,对于填土高度大于 8 米的路基,压实度标准应提高
1%,并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强夯或挤密桩等方法加强地基处理。填料采用素土、砂砾或石
渣的路段,每填筑 4 米,应采用 28 吨以上超重型压路机进行补强碾压。
7.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
删去范本中本款(5)项,以下文代之:
(5)纵(横)向半填半挖路基与路堤,应从最低高程处的台阶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台阶挖至路床标高后,沿纵向开挖超挖过渡段,并将填筑压实度控制指标按照设计要求提高
一个百分点,在石质挖方段过渡段填筑石质填料(未筛分碎石、砂砾等),以便填挖路段路
基、路面的过渡与衔接。同时还应满足 -3 及 -4 中有关要求。
9.结构物处的回填
删去范本中本条第(4)、(10)款,以下文代之:
(4)填方路堤与桥台、横向构造物(涵洞通道)连接处应设过渡段,过渡段长度为 2~
3 倍路基填土高度,挖方台背或涵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将挖基时的扰动部分全部清除且
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 1m,并按 1:1 的坡度挖台阶,采取符合设计要求或监理人批准的材
料填筑。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 96%,并按图纸做好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
(10)涵洞洞身两侧,应对称分层回填压实,填料粒径应小于 10cm;两侧及顶面填土
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压实过程对涵洞产生不利后果。对结构物造成损害的,由承包人自费处
理。
本条增加第(11)~(15)款,内容如下:
(11)台(墙)背回填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填料粒径应小于 10cm,每层
压实厚度不超过 15cm,在结构物墙身上左、中、右位置,用红油漆每隔 15 cm 清晰地分化
出压实厚度标志线,同时标注层位编号。每层压实度达到 96%以上,要求点点合格。
(12)台(墙)背施工必须投入专业化队伍和机械,要求每个作业面至少配备 2 台小型夯
实机,一台压路机,实行专人负责;如采用灰土回填,必须采用集中拌合。
(13)挡墙的墙背回填与挡墙墙体施工应同步进行,一般墙体不应高于回填面 50cm。
(14)对于柱式桥台和肋板型埋置式桥台,应先进行桥台台帽以下的台前溜坡和台背回填
施工,填筑至台帽底标高以后,再进行台帽施工。
(15)对于结构物基坑地面线以下部分、轻型桥台耳墙下缘等夯实机械不能进行压实作业
的狭小部位,应按监理人要求,采用特殊措施处理。
204.05 质量检验
1.基本要求
本条增加第(3)款,内容如下:
(3)取土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对取土场的地面及边坡进行修整、复耕或覆土,并及
时进行必要的绿化及防护。
计量与支付
删去范本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填筑路基的土石方数量, 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
清表前的原地面线与图纸所示的路床面、路堤边坡所构成的最终横断面来计算,或者用监理
工程师批准或指定的其他合适的体积计算方法计算,填筑的土石分类,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现
场实际填筑情况,以图纸为依据确定,但计量的各类填方的累计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监理工程
师批准的填方总量。
(2)路堤土石方的填筑不分利用方和借方,统一合并为成型路基填方,按土、石分类。
计价中包括借土费用及借土场(取土坑)的土地租用,以及土场中不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
(运距不限),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利
用方及本桩利用,费用包括填土的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3)为使路基边坡达到规定压实度而发生的超宽填筑及其清除;各类挖台阶及路堤基
底必要的翻松、压实;正常路段的填前碾压造成的沉降以及路堤填筑中各种碾压及冲压、强
夯等引起的填方工作量增加等。以上工程量及作业均包含在路基填方单价或费率中,不单独
计量与支付。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路基土方报价中,投标人在路基土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4)清表造成填方数量的增加计入路基土石方数量中。
(5)零填挖路段的砂砾换填和灰土加固处理,以立方米(m3)为单位,在本章 205 节
相应支付项计量。(6)一般的路基填方数量中应扣除通道、桥梁所占体积及台背回填区域所
占的体积。
(7)结构物台背回填及锥坡锥心填料按压实体积,与一般的路基填方分开,根据设计
图纸或监理人指定的回填范围,区分不同填料,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
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在 205 节中计量。
(8)超出图纸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9)填石路堤按压实后的体积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包边粘土和冲击碾压不单
独计量,其费用包含在路堤填石方单价中。
(10)施工测量、材料试验、填方材料现场压实试验、质量检查、临时排水防护、安全
措施、设置与维护运输道路均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应视为承包人的附属作业。
(11)改河、改渠以及改造其他道路的填筑作业,其计量方法同本条(1)款。
(12)路基补强碾压按照碾压面积,根据设计图纸或监理人指定的补强碾压范围,以平
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施工前的路基表面处理、路基临时排水、补强碾压引起的路基沉降超
填土石方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2.支付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
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各类填方的单价中已包括了材料、劳务、设备、运输、
填筑、压实、整修等为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填方作业完工后,暂时计量到总工程量的 90%,剩余 10%待第 206 节规定的路基
整修作业完成,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并交验后方可计量。
3.支付子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204-1 路基填方(包括填前压实)
-a 填土方 m3
-b 填石方 m3
204-2 改路填方
-a 填土 m3
-b 填石 m3
204-3 改河(渠)填方
-a 填土 m3
-b 填石 m3
204-4 路基补强碾压 ㎡
第 205 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软土地基处理
3.施工要求
本条第(3)款增加 e 项,内容如下:
e.灰土拌和均匀后,应检测其有效钙及氧化镁含量,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滑坡地段路基处理
删去范本中本小节第 2 条,以下文代之:
2.滑坡地段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滑坡治理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先排水加固、后
开挖路基的原则,处理好排水工程、回填反压、滑坡体去土卸载、抗滑支档等工程的施工先
后顺序,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滑坡整治宜在旱季施工,需要在冬季施工时,应了
解当地气候、水文情况,严格按照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实施。
黄土地区路基施工
本小节增加第 10、11、12 条,内容如下:
10.根据设计文件或监理人要求对湿陷性黄土路基黄土陷穴进行回填夯击处理时,承包
人应先进行必要的清表处理,将黄土陷穴内的非适用材料清除干净后,再做回填处理。处理
好后应按照夯击施工的质量检测方法对回填质量进行检测,其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203-1
中有关要求。
11. 根据设计文件或监理人要求对湿陷性黄土路基进行夯击处理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
纸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的相关规定执行。
12. 根据设计文件或监理人要求对湿陷性黄土路基采用挤密法处理时,应严格按照设计
图纸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的相关规定执行。按不同地质情况及
不同的路堤设计高度应对原地表进行冲击碾压、强夯处理、灰土桩挤密、碎石桩挤密、石灰
土加固等处理措施。
删去范本 条,以下文代之:
特殊地基处理
1.砂砾垫层、灰土垫层
按本规范 小节第 3 条规定执行。
2. 强夯
(1)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图纸所示位置及要求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强夯处理。采用强
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路基时,应严格执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BGJ25-90)相关规
定。土的含水量宜低于塑限含水量 1%~3%。在拟夯实的土层内,当土的含水量低于要求的
塑限含水量时,宜加水至塑限含水量;当土的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 3%时,宜采取措施适
当降低其含水量。
(2)强夯法一般适用于处理湿陷性土层路段。当地下水位距地表 以上且表层为非
饱和土时,可直接进行夯击;否则,铺填 厚的中(粗)砂、砂砾或片石等材料后
进行夯击。
(3)℃级及℃级以上湿陷性黄土,强夯施工场地距附近居民住宅的距离应大于100 m。
当不能满足对周围环境及结构物的安全保障,又需要强夯施工时,必须采取隔震措施。开挖
的隔震沟宽度应不小于1 m,深度不小于3 m。强夯加固范围应大于设计要求的地基加固长
度和宽度,一般横向应宽出边沟外3m,纵向应超出加固长度5 m~10 m。
(4)强夯施工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
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5)夯锤重不宜小于 10t,其底面宜采用圆形,对粘性土,锤底面积宜在 3-6m2。夯锤
中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上下贯通的气孔。
(6)夯击点布置,一般按正方形或梅花形网格排列。其间距可根据击坑的形状、孔隙
水压力变化情况及建设物基础结构特点确定。
(7)施工前应进行试夯,以确定夯击次数、遍数、能量级别及影响深度。最后再以低
能量满夯一遍。
(8)每一遍内各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与夯沉量关系曲线
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最后两击夯沉量之和小于 10cm,最后两击的夯沉值之差小于 5cm,后一击夯沉量小于
前一击夯沉量。
℃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的隆起。
℃不因夯坑过深而使起锤困难。
(9)当处理层厚度较大,需采用多遍强夯时,两遍之间的间歇时间,取决于孔隙水压
力的消散,一般不少于 7 天。地下水位较低和地质条件较好的场地,可以连续夯击。
(10)强夯施工前,应先清理、平整场地并查明场地范围内地下构造物和管线的位置及
标高,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因强夯施工造成损坏。
(11)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下列监测和记录工作:
℃开夯前检查锤重和落距,以保证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样进行复核。
℃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每击的夯沉量。
(12)最后一次满拍前,应按最佳含水量洒水,待水分渗透后再进行夯击。
为使地基强度有一定增长期,一般应在强夯处理完成十五天后再开始后续施工,并应对
处理层表面进行整平压实。
(13)强夯大面积施工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试夯:
℃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在施工现场选取一个面积不小于 20×20m、地质条件
具有代表性的试验区;
℃在试区内进行详细的原位测试,取原状土样测定有关数据;
℃选取合适的一组或多组强夯试验参数进行试夯;
℃检验强夯效果。可在最后一遍夯击完成 7 天以后进行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并与
强夯前的测试数据对比分析;按设计要求对强夯加固效果进行判定;当强夯效果不能满足要
求时,可补夯或调整参数再进行试验;通过强夯前后的试验结果对比,确定正式施工采用的
技术参数。
(14)夯击时落锤应平稳,夯位准确,如错位或坑底倾斜过大,宜用砂土将坑底整平才
能进行下一次夯击。
(15)强夯施工的质量检验,查施工记录和各项技术参数,并应在夯击现场按每一强夯
区段不少于 3 处的频率,通过现场原位测试(采用贯入或静力触探方法)和室内土工试验检
验加固效果。检验深度应不小于设计处理深度,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16)湿陷系数和干密度是评价强夯处理效果的两个关键指标。
3. 灰土处理
为了提高路床回弹模量以及路基填料为高塑性土、中弱膨胀土、过湿土时,一般采用掺
入石灰进行改性处理,具体掺灰量及总量以设计图纸提供为准。实施中除满足填土路堤的有
关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根据现场施工环境本项目要求采用磨细生石灰粉进行路床改良处理。
(2)石灰土路基所用土、石灰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土中的有机质含量不大于 5%;生石
灰的颗粒不大于 5mm,石灰质量符合℃级以上标准,活性 CaO+MgO 含量不小于 60%(按
干质量计),石灰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3)测量放样:用全站仪放出路线中桩、边桩及松铺检测桩,松铺检测桩每 10m 布设
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设左、中、右三个点,用白灰洒出中线、边线,其中边线比路基设计宽
度超宽 50cm。依据试验数据得出松铺系数,核定上土方格,自卸车按方格卸土,每方格 1
车。
(4)布土:根据灰线方格及松铺控制上土厚度,每方格内卸土一车,配专人指挥车辆卸
土,从一端开始先两侧后中央,左右成排,前后成行等距分布。上土时同时测定素土含水量,
控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
(5)整平、布灰:用推土机初平,根据标高土堆控制整平后松铺厚度。推土机平整方法
为由中线开始向两侧推进,如此反复几次,待推土机初平后再采用平地机进行精平,直至大
面平整,纵横坡满足要求;用压路机静压一遍,根据掺灰量布设上灰方格,石灰使用袋装
(计量准确,避免污染)。
(6)石灰布撒均匀后,采用路拌机进行翻拌,使灰土分布均匀,由两侧向中间依次进行。
Commented [LU5]: 厅标准化指南内容
拌合过程中,现场技术员每隔 5~10m,挖验一处,检查是否拌合到底,是否均匀,灰土拌
合均匀后现场取样,送工地试验室检测灰剂量,合格后方可开始碾压施工。
(7)灰土宜当天碾压完成,碾压前先检测含水量,确定达到最佳含水量范围。机械组合
根据试验段确定,碾压方法由路基两侧向中间碾压,压路机碾压轮重叠 1/3~1/2。
(8)灰土碾压完成后必须保湿养生,不得使石灰土表面干燥,也不得过分潮湿。压实后
的灰土要做好排水措施,3 天内不得受水浸泡,禁止重车通行。
(9)土的含水量较大时,可采用二次掺灰拌和法,即先在取土坑旁掺 2-3%生石灰拌和
后,闷放 1-2 天,待生石灰完全消解后,运至施工作业段摊铺、整平后补足其余灰剂量,再
进行第二次拌和。
(10)需采用强制式稳定土拌和机或监理工程师另行指定的工具(如宝马等)进行翻松、
粉碎和拌和。粉碎至颗粒达到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满意的程度;土与石灰拌和必须
充分、均匀,严禁产生素土夹层,粗、细料离析现象。
4.灰土挤密桩
(1)灰土挤密桩法是在基础底面形成若干个桩孔,然后将灰土填入并分层夯实,
以提高地基的承载力或水稳性。
(2)石灰土(石灰、粉煤灰土)挤密桩的布设和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湿陷性
黄土地区建筑规范》(BGJ25-90)相关规定进行;灰土应采用强制式稳定土拌和机集中拌合。
(3)生石灰粒径应小于 ,无杂质,氧化镁和氧化钙总量不小于 85%,其中氧
化钙含量应不小于 80%;粉煤灰烧失量宜小于 20%,粒径在对 ~ 之间,小于
的颗粒含量宜大于 45%;质量要求同本节 中规定。
(4)挤密桩的成孔,应按设计要求和现场条件选用沉管(振动、夯击)、冲击或爆扩等
方法。当设计中未作要求时,应优先采用沉管法。一台成孔主机应配备三台夯实副机。
(5)成孔时地基土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当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时,应人工
浸水至最佳含水量。
(6)桩孔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缩径、坍孔、回淤或渗水等现象,应采取
措施补救,并做好成孔记录。
(7)灰土挤密桩的施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平整场地,准确定出桩孔位置并编号;
℃成孔应先外排后里排,间隔分批成孔;
℃成孔达到要求深度并经检查后,及时回填夯实。
(8)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成孔、夯填工艺和挤密效果试验,并确定分层填料的厚度和
相应的夯击次数。只有当试桩的各项技术参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规模施工。
(9)回填桩孔用的夯锤宜采用倒置抛物线型锥体或尖锥形,锤重不应小于 150kg,最
大直径应比桩孔直径小 10~16cm。
(10)桩孔填料前应清底夯实,夯击次数一般不少于 8 次。然后根据确定的分层回填厚
度和夯击次数逐层填料夯实。每次填料 3~5 锹,至少夯击 5 次,并夯至锤声清脆时才可再
次填料。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测、记录。
(11)填料的含水量如超出最佳含水量±3%,应予晾晒或洒水润湿。在暑期或雨天施工
时,现场应有防晒、防雨设施。
(12)每个桩孔填料的实际用量应做好记录,并按施工图逐根对照检查,以免漏填。
(13)如发现地基土质与设计提供资料不符合并影响成孔或回填质量时,应停止施工并
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4)对大面积采取灰土桩挤密加固的地基,应多开工作面分段施工。
(15)路堤填筑段,应将桩顶挤松的土层重新整平压实。
(16)桩孔的夯填质量,应采用轻便触探或小环刀深层取样方法随机抽样检查,并在桩
孔夯填后 48 小时内进行。抽查数量不小于桩孔数的 2%,同时每台班应至少抽查 2 孔。桩
孔灰土的夯填密实度应不小于 97%。
(17)桩间土的挤密效果检验,可在试桩时在任意三个桩孔构成的挤密单元内,按天然
土层或 为一层,分层开剖,测取土的干密度或密实度,并与原状土的室内试验结果
对比分析,当桩间土的湿陷性系数小于 时,即可认为达到消除湿陷性的目的。
(18)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单位 数值
检查方法
1 桩体及桩间土干密度 设计要求 现场取样检验
2 桩长 mm +500 垂球测孔深
3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主控项目
4 桩径 mm -20 用钢尺量
1 土料有机含量 % ≤5 实验室焙烧法
一般项目
2 石灰颗粒 mm ≤ 筛分法
3 桩位偏差 满堂布桩≤
局部布桩≤
用钢尺量,D 为桩径
4 垂直度 % ≤ 用经纬仪量测
5 桩径 mm -20 用钢尺量
5.碎石桩
(1)碎石桩适用于地表覆盖土层沉积时间较长,地表呈可塑-软塑状,地表以下 米的
黄土状土、下伏砂岩或卵石土,承载力约为 100~200KPa,含水量为 11~24%。
(2)承包人应提前 21d 提供计划用于工程的碎石材料样品以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
报监理人批准。
(3)承包人应于开工前在监理人批准的地点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或图纸规定设置试验桩,且试验桩数不少于 5 根。设置试验桩时,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地记
录桩的贯入时间和深度、冲水量和水压、压入的碎石量和电流的变化等,以确定桩体在密
实状态下的各项指标,以此作为设置碎石桩的控制指标。碎石桩成孔采用振动沉管挤密法
施工,施工参数可根据试桩确定,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以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施工中应根据试桩成果,严格控制水压、电流和振冲器在固定深度位置的留振时间。
(4)试验桩设置完毕后,承包人应对其中的三根试验桩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并对其中的
两根进行荷载试验,以检验施工设备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及监理人的要求。若试验桩不成
功应按规定重做。试验桩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施工时,碎石料应分批加入。每次加料量一般为 1m 堆高的填料。
(6)承包人应填写施工记录,监理人可随时抽查并将这些记录作为最终质量检查验收的
依据。
(7)碎石桩设置完毕后,其顶部应按设计图或监理人的要求铺设碎石或砂砾垫层。在整
个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碎石料不被周围土体污染。
6. 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适用于地基含水量较大,地表土覆盖层较厚,地基加固处理,路基均
为跨越冲沟,沿平缓沟底纵向设置路基的路段。
(2)材料要求:采用强度等级为 普通硅酸盐水泥(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水泥等
材料要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水泥必须搭棚存放,上盖油布、下铺红砖和塑料布,周
围挖排水沟,其深度低于水泥台面 10~20cm。
Commented [LU6]: 为二阶段施工图说明
(3)施工段落在清表后将场地平整,当地基表层有淤泥或软弱层时,清淤后回填,场
地做好排水坡,挖设排水沟,保证场内不积水。
(4)按设计图纸要求确定水泥的掺入量,采集施工段落内各层厚度土样,进行室内配
比实验,制备 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生条件下养护。检验 7 天、14 天、28 天,在
不同龄期下,不同水泥掺入量的抗压强度,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最佳水灰比、水泥掺入量。
要求 28 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及单桩承载力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5)进场后对施工机械设备配套情况、完好率情况等进行检查,认真核查桩机的主要
技术性能(包括桩机的加固深度、成桩直径、钻进钻速以及压力泵的压力和泵送能力等),
搅拌头直径误差不大于 5mm,喷浆口直径不宜过大,应满足喷浆要求,从而确保所用机型
能满足该施工段的施工要求。每台桩基必须配备电脑数据记录仪。
(6)施工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路段进行试桩试验,试桩不少于 5
根,以掌握成桩工艺,取得满足设计喷入量的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浆压力、
单位时间喷浆量等技术参数,确定搅拌的均匀性,掌握下钻、提升的阻力情况,选择合理
的技术措施。地质发生变化,桩长须进行调整时,采用工作密实电流加以控制,当密度电
流明显增大,判断进入相对硬层时,进入硬层深度≥50cm。成桩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
提升过快、送浆道路堵塞、断电等),影响桩身质量时,应在 6 小时内采取补救措施,补桩
喷浆重叠长度不得小于 1m,否则应重新打设,新桩距旧桩的距离不得大于桩距的 15%。
试桩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大规模施工。
(7)桩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0%后,人工对搅拌桩桩头超灌部分进行凿除,进行场地
整平,待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后,填筑垫层。
(8)质量检验及标准见下表:
水泥搅拌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单位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桩距 cm ±10 抽查 2%
2 桩径 mm 不小于设计 抽查 2%
3 桩长 m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4 垂直度 % 查施工记录
5 单桩喷浆量 %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6 桩体 28d 强度 Mpa 不小于设计 抽查 2%
7 单桩承载力 Kpa ≥150 荷载试验
7.抛石挤淤
(1)适用于常年积水的洼地,排水困难,泥炭呈流动状态,厚度较薄,表层无硬壳,
片石能沉达底部的泥沼。
(2)测量放样:按设计淤泥实际范围要求须测量放线,确定其抛石范围并经业主或监
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界线。淤泥处理前,测量放样出沟底施工坡脚范围,结合现场情况处理
的现状,包括平面几何尺寸和相应高程点,绘制出淤泥处理范围的地形平面图,报监理工
程师核查、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3)地表的清理:抛石之前,抛填范围内的草木残株及种植土、有机土、建筑垃圾、
草皮、树根、树墩、竹根等表层土要用挖掘机清除,并用人工配合清理。应清除全部土层,
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4)施工中应安排好石料运行路线,专人指挥。
(5)抛石挤淤材料应选用不易风化的片石,石料的强度不小于 30MPa,厚度不小于
300mm,强度等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6)积水洼地有积水应人工配合泥浆泵排除基坑的淤泥质和积水,边抛片石边排淤泥
质,并人工平整填塞片石。
(7)抛投顺序,应先从路堤中部开始,中部向前突进后再渐次向两侧扩展,以使淤泥
向两旁挤出。
(8)软土或泥沼底面有较大的横坡时,抛石应从高的一侧向低的一侧扩展,并在低的
一侧多抛填些。
(9)片石抛出淤泥面或露出水面 50cm 后,采用小块石或天然砂砾填塞整平,宜用重
型振动压路机(净质量不小于 22t)反复碾压,然后再其上面铺反滤层,再行填土。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删除本小节第 1 条第(1)、(14)、(16)款,以下文代之:
(1)挖除原路基一定深度及范围内淤泥以立方米计量,列入本规范第 203 节相应的支
付子目中;换填的填方(不包括正常清表及压实下沉增加的填方),采用土、石方填筑的,
其填方量以立方米计量,列入本规范第 204 节相应的支付子目中;采用灰土、砂砾、碎石或
片石等材料填筑的,以立方米计量,列入本规范第 205 节相应的支付子目中。
(14)强夯处理按照夯击面积,以图纸为依据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计量,计价
中包括施工前的地表处理、拦截地表和地下水、夯击引起的路基沉降超填土石方、夯击及夯
后的质量检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16)风积沙填筑路基以图纸为依据,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
材料、运输、摊平、碾压等相关作业。包边土在第 204 节相关子目内计量。
本条增加第(20)~(23)款,内容如下:
(20)石质填方路段 80cm 上路床的未筛分碎石填筑按立方米(m3)在本节中计量。
(21)土质挖方段路床换填处理,按立方米(m3)计,内容包括路堑顶路床的挖除,
掺灰换填、碾压等工作内容。
(22)隔水墙包括土方开挖、素土回填及土工材料铺设,按设计长度以延米计量;承包人采
用灰土挤密桩、碎石挤密桩,水泥搅拌桩,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设计桩长以米为单位
计量。
(23)片石碾压以图纸为依据,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运
输、摊平、碾压等相关作业。
删去本小节第 3 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205-1 特殊路基处理
-a 石灰土垫层
-a-1 3%石灰土垫层处理 m3
-a-2 5%石灰土垫层处理 m3
-a-3 8%石灰土垫层处理 m3
-b 基底强夯 m2
-c 基底石渣或砂砾垫层 m3
-e 灰土桩 m
-f 碎石桩 m
-g 碎石桩顶碎石垫层 m3
-h 基底碎石垫层 m3
-k 片石碾压 m3
-i 水泥土搅拌桩 m
-j 抛石挤淤 m3
-l 隔水墙 m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205-2 路床换填处理
-a 3%石灰土 m3
-b 5%石灰土 m3
-c 8%石灰土 m3
205-3 石质填方路床或挖填交界处未筛分碎石换填处理 m3
205-4 土质路床挖填交界处的灰土处理
-a 挖填交界处的 3%灰土处理 m3
-b 挖填交界处的 5%灰土处理 m3
-c 挖填交界处的 8%灰土处理 m3
205-5 结构物台背及锥坡锥心回填
-a 3%石灰土 m3
-b 5%石灰土 m3
-c 8%石灰土 m3
-d 回填砂砾 m3
-e 级配碎石 m3
205-6 窑洞陷穴处理
-a 挖土方 m3
-b 回填土方 m3
-c 回填级配碎石 m3
205-7 滑坡处理
-a 滑坡处理挖方 m3
-b 滑坡处理填方 m3
第206节 路基整修
~
采用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中内容。
第 207 节 坡面排水
一般要求
将范本本小节第 1 条后增加:要及时做好路基临时排水设施,形成临时整体排水系统,
防止雨水冲刷坡面。截水沟、急流槽、排水沟的排水要采用高接远送的方式,把排水送到路
基边坡和桥梁锥坡坡脚范围以外。
删去本小节第 5 条,用下文代之:
5.在排水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和排水量的大小提出相应的排水系
统优化调整方案,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各种排水结构物的位置、断面、尺寸、坡度、标高等
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
本小节增加第 8 条,内容如下:
8、路基小型构件(水沟盖板、路缘石、防护工程混凝土构件等)应统一采用聚乙烯硬塑
料等标准化模具预制,在大型振捣台上集中振捣的标准化,土工布覆盖保湿或自动喷淋养生
的标准化、工厂化生产模式进行预制,确保构件的外观质量。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加固铺砌,根据图纸所示(不分断面型式)按照实际完
成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的数量,按砂浆等级分别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于排水工程加
固铺砌而需扩挖部分的土石方开挖,砂砾层铺底、挡水土埝等一切与此有关的工作均作为承
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与支付。
现浇、预制混凝土坡面排水结构及盖板,根据图纸所示(不分断面型式)按照实际完成
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的数量,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以(m3)为单位计量。由于排水
工程加固铺砌而需扩挖部分的土石方开挖,砂砾层铺底、挡水土埝、盖板钢筋等一切与此有
关的工作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与支付。
(2)平台排水沟及边坡平台采用混凝土预制块加固或根据图纸要求所示,按照实际完
成、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的数量,按混凝土等级分别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土石
方开挖、基础垫层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3)路基部分急流槽根据图纸施工,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的数量,以
立方米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土石方开挖以及跌水、进出水口、消力池、消力槛、抗滑台
等的修建,反滤层的铺设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4)蒸发池根据图纸所示,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数量,以(个)为
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结构物的砌石、挖方、占地以及挡水土埝的构筑等一切相关作业。
(5)基础垫层、填缝材料以及地基平整夯实与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
付。本节排水工程中采用的土工合成材料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包含在排水工程综合单价中。
(6)路基盲沟按断面尺寸以延米计量,内容包含所必须的挖基、砼基础施工、铺设土
工布、填充级配碎石等与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7)纵向盖板涵的挖基、级配碎石基础铺设等工程内容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包含在相应
细目工程内容的附属工程;涵洞洞口构造以外或路基两侧边沟(排水沟)以外的改沟、改渠
铺砌,根据图纸所示(不分断面形式)按照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按砂浆强
度等级分别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
(8)排水暗管包括管道开挖回填、管道埋设、基础垫层、钢筋等相关工作,以延长米
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
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已包括了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地面
排水工程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207-1 边沟
-a 浆砌片石边沟 m3
-b C20 混凝土现浇边沟 m3
-c C25 混凝土现浇边沟 m3
-d C25 混凝土预制边沟 m3
C20 混凝土沉淀井
C25 混凝土沉淀井 m3
-f 透水混凝土 m3
207-2 排水沟
-a 浆砌片石排水沟 m3
-b C20 现浇混凝土排水沟 m3
-c C25 现浇混凝土排水沟 m3
207-3 截水沟
-a C20 混凝土截水沟 m3
-b C25 混凝土截水沟 m3
Commented [LU7]: 是否与以下几个子目重复?
207-4 急流槽
-a 浆砌片石急流槽(路基部分) m3
-b 现浇 C20 混凝土急流槽 m3
-c 现浇 C25 混凝土急流槽 m3
207-5 盲沟
-a 50cm×100cm m
-b 100cm×60cm m
-c 100cm×100cm m
-d 110cm×60cm m
-e 110cm×100cm m
-f 110cm×120cm m
-g 115cm×200cm m
207-6 涵洞上下游改沟、改渠铺砌 m3
207-7 纵向盖板涵 m
207-8 边沟盖板
-a C25 混凝土边沟盖板 m3
-b C30 混凝土边沟盖板 m3
207-9 改河、改渠
-a 浆砌片石边沟 m3
-b C20 混凝土 m3
-c C30 混凝土 m3
207-10 蒸发池 个
207-11 圆管 m
207-12 排水暗管
-a Φ100cm 钢筋混凝土管 m
第 208 节 护 坡、护 面 墙
质量检验
本小节增加第 4 条及表 208-5,内容如下:
4.浆砌拱型、网格骨架护坡、窗孔式护坡、浆砌片石护肩的基本要求:
(1)基底平整、密实,坡面高低偏差不应超过 20mm。
(2)坡面整形后,应立即进行铺设工作,避免长期放置受雨水冲刷。
(3)片石应进行修凿,使砌筑成型的方格骨架整齐、美观。
(4) 同一层片石纵缝要错开,如需二层砌筑时,上下层纵、横缝均要错开。
(5)片石网格骨架应选用形状尺寸合适的石料砌筑,其边、角棱不得用砂浆填补。
(6) 在铺筑网格作业中,应按一定的间隔在纵横两个方向上挂线作业。
(7) 砌筑前应按图纸规定的尺寸及坡度放样并挂线。
(8) 砌筑完后应按要求进行勾缝处理。
(9)与护脚、护肩联接应牢固、嵌接砌筑。
(10)格式网格骨架护坡的混凝土及基底要求符合图纸规定。
(11)混凝土镶边石、六棱块预制件及砌体材料质量、规格应符合规定,埋置符合设计图
纸要求。
(12)浆砌拱形骨架护坡、窗孔式护坡质量应符合表 208-5 的规定。
(13)镶边石预制件、六棱块预制件按 410 节小型预制件检查,六边桶成型护坡按范本本
节表 208-5 检查。
拱型骨架护坡、窗孔式护坡检查项目 表 208-5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 符合本规范要求标准 按 JTG F80/1-2004 附录 F 检查
坡 度 (%) 不陡于设计 每 20m 检查 1 次
方格尺寸 (mm) ±30 每 20m 检查 1 个方格
片石(混凝土)骨架宽度
及厚度(mm)
±20 每 20m 各检查 3 处
边棱直顺度(mm) 15 每 20m 检查 1 处拱口或窗口
护肩顶面高度(mm) ±10 每 20m 用水准仪检查 1 次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护脚墙的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分
别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按不同工程子目的不同砂浆砌体分别以立方米计量。基坑
的开挖、回填,拱内培土、基础垫层的铺设、沉降缝、泄水孔、勾缝及锚固钢筋等一切有关
作业,均作为砌体施工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2)预制空心砖、C20 预制六棱块预制、安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立方米
为单位计量,为完成此项工程而进行的垫层、砂浆勾缝、泄水层、滤水层、沉降缝等与之相
关的工作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作业,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种草、铺草皮、客土喷播等根据图纸所示,按照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
的数量,列入本规范第 700 章绿化工程中计量。整修坡 、铺设表土、三维土工网、锚钉、
客土、草种(灌木籽)、草皮、苗木混合料、水、肥料、土壤稳定剂等(含运输)及其作业
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三维植被网护坡,根据图纸所示,按照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按三维植被
网垫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网垫铺设、锚钉、砌石、培土、包边等一切与
此相关的作业。
(5)封面、捶面施工以图纸为依据,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该项支
付包含了上述工作相关的工料机全部费用。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
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已包括了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防护
工程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208-1 植物护坡
-a 三维植被网护坡 m2
-b 草方格植草护坡 m2
-c 骨架护坡内植草 m2
-d 其他植草 m2
208-3 拱形骨架护坡
-a 浆砌片石 m3
-c 脚墙 m3
-d 方格护坡 m3
-e C20 混凝土 m3
208-4 预制混凝土块护坡
-a 预制空心砖护坡 m3
Commented [LU8]: 还需斟酌?
-b C20 混凝土六棱块预制 m3
208-5 护面墙
-a 浆砌片石实体式护面墙 m3
-b 浆砌片石窗孔式护面墙 m3
-c C20 混凝土镶边石 m3
208-6 封面 m
2
208-7 捶面 m
2
第 209 节 挡土墙
施工要求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1 条,以下文代之:
1.一般规定
除应按 JTJ033—95、JTJ041—2000 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承包人应熟悉图纸,根据工地特点、工期要求及施工条件,结合自己的设备能力,
做出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始砌筑前 28 天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开始砌筑。
(2)挡土墙施工前,应做好场地排水,墙前水沟应及时砌筑。
(3)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挂线或制作断面样板挂线,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
面线可大致适顺。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4) 挡土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监理人检验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当有
渗透水时,应及时排除,避免基础在砂浆初凝前受水浸害。
(5) 挡土墙基底地层的承载力应满足图纸要求。浸水或近河路基的挡土墙基础的设置深
度,应符合图纸规定,且基底应位于局部冲刷线以下 米或嵌入基岩 米以上。
(6)挡土墙基础设置在基岩上,应清除表面风化层,并做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
大于 2:1,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
(8)砌筑基础的第一层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其表面清洗、湿润,然
后坐浆砌筑。如基底为土质,应先铺设 10cm 厚的砂垫层,然后进行砌筑。砌筑工作中断后
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
(9)砌体应分层坐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层。砌体砌筑完成后,应进行勾缝。
(10)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在伸缩缝和沉降缝之处,各段水平缝应一致;分段砌筑时,相
邻段的高差不应超过 。
(11)挡土墙基坑的开挖和回填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 404 节的要求。挡墙的墙背回填与
挡墙墙体施工应同步进行,一般墙体不应高于回填面 50cm。墙后填料应在砌体砂浆强度达
到设计强度的 75%时,再逐层回填夯实,在距墙背 ~ 以内,不宜用重型振动压路机
碾压,回填碾压的密实度应符合 204 节的有关规定。挡土墙的基坑外侧应及时回填,并做
成 3%的外倾斜坡。
(12)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的砌筑,应按图纸要求及本规范第 413 节的有关规定进行。
(13)浆砌片(块)石浸水挡土墙常水位以下部分应按照图纸要求及 215 节河道防护的有关
规定进行。
(14) 严禁使用薄片状片石,大面向外砌筑。
(15) 伸缩缝与沉降缝内两侧壁应竖直、平齐,无搭叠;除非设计另有规定,承包人在
进行圬工砌筑施工中,每砌筑 1 米高,应用浸沥青麻絮将伸缩缝或沉降缝填塞密实。
(16)防水层、泄水孔,应按合图纸规定或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泄水孔应采用 PVC
管,按 2%的外倾坡度预埋,确保排水畅通。
本小节增加第 3、4、5 条,内容如下:
3.浆砌块石挡土墙
(1)石块应平砌,并根据墙高进行分层配料,每层石料高度大致齐平。外圈定位行列和
镶面石,应丁顺相间或二顺一丁排列,砌缝宽度不超过 3cm。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得小
于 8cm,不得在丁石的上下方布设竖缝。
(2)砌体里层平缝宽度不应大于 3cm,竖缝宽度不应大于 4cm。用小石子混凝土砌筑时,
不应大于 5cm。
4.浆砌片石挡土墙
(1)外圈定位行列和转角石,应选择形状较方正,尺寸较大的片石,并长短相间地与里
层砌块交接。
(2)较大的片石应使用于下层,安砌时应选取形状及尺寸较为合适的砌块,尖锐突出部
分应敲除。竖缝较宽时,应在砂浆中塞以小石块,不得在石块下面用高于砂浆砌缝的小石片
支垫。
(3)砌缝宽度一般不应大于 4cm,用小石子混凝土砌筑时,可为 3~7cm。
5. 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承台及桩基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 400 章的有关规定。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仰斜式路肩墙、衡重式路肩墙、仰斜式路堤墙
及挡土墙等)工程应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
分别按砂浆等级以立方米计量。基底处理的砂砾垫层、碎石垫层、灰土垫层或 C15 片石混
凝土垫层按完成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基坑开挖等有关作业均作为砌体施工的附属工作,不另
行计量与支付。对于基坑回填,原地面以上的墙背填方,已计入路基横断面,在路基填方中
计量,因基坑开挖而造成的回填,填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作为砌体施工
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2)混凝土挡土墙墙身、承台应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
验收合格的数量、分别按混凝土等级以立方米计量。为此所做的脚手架或支架及模板、排水
设施、防水处理,混凝土的、浇注、养生、表面修整以及各种预埋件等,均作为相应混凝土
的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挡土墙基础(包括承台和桩基础)钢筋应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
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按类别划分,分别以千克(kg)为单位计量。钢筋及钢筋骨
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焊接、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
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镀锌铁丝石笼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数量以平
方米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石料、铁丝等及加工的相关费用。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
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已包括了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防
护工程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209-1 砌体挡土墙
-a 浆砌片石挡土墙 m3
-b C15 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m3
-c C15 片石混凝土垫层 m
3
-d 灰土垫层(12%) m
3
Commented [LU9]: 范本、集团指南均分出计量。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e 基底砂砾(碎石)垫层 m3
-f 5%水泥处治碎石 m3
209-2 混凝土挡土墙
-a C……级混凝土 m3
-b 钢筋 kg
209-3 镀锌铁丝石笼 ㎡
删去范本第 210 节,以下文代之:
第 210 节 柔性主动防护网
范围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本节工作内容为 WF-A 型柔性防护网的施工及有关的施工作业。
施工要求
按《公路边坡柔性防护系统构件》JT/T528-2004 中的 WF-A 类型的相关条文执行。
WF-A 型柔性主动防护网的钢丝绳网采用φ8 钢丝绳编制,钢丝绳应符合 GB/T8919 的要
求,钢丝绳的镀锌量应符合 GB/T8919-1996 的表 6 中 B 类镀锌钢丝绳的要求,其公称抗拉
强度不小于 1770Mpa,最小断裂力不小于 40kn,网目边长误差不大于 20mm。
一般采用单层钢丝绳网,当边坡岩石强风化功较破碎时,增设一层钢丝网,钢丝网由直
径不小于 的热镀锌钢丝编制,网孔为 50mm×50mm。钢丝强应满足 GB/T343 的要求。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第 1、3 条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WF-A 型柔性主动防护网工程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
并经验收合格的防护面积(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2)锚孔的钻孔、锚杆的制作和安装、锚孔的注浆、铺设格栅、安装锚垫板以及清坡、
放线、墙背回填、防排水设置、锚杆的抗拔力试验及钢筋绑扎、钢丝绳的施工铺设等,均作
为完成 WF-A 型柔性防护网所必需的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210 主动防护网
210-1 SNS 主动柔性防护网 m 2
删去本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第 211 节 锚杆框架梁防护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在公路高边坡挖方路段修建锚杆框架梁及其有关的全部作业。
材料
参见部颁范本 条相关规定。
211.03 施工要求
参见部颁范本 条相关规定。并增加第 1 条第(17)款:
(17)框架梁施工前应对边坡进行整修,禁止出现框架梁悬空或表面高低起伏不平等现
象,同时应先施工框架梁支护边墙。框架梁应按照图纸要求分片施工,整体浇筑、一次完成,
相邻两片框架梁之间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并应确保框架梁混凝土与基岩面紧密结合,
框架梁梁面整齐、平顺、自然、美观,确保支护效果。框架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填充,并
与梁面齐平。
211.04 质量检验
参见部颁范本 条相关规定。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锚杆框架梁防护工程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
格的数量,C25 混凝土现浇框架梁以(m3)为单位计量; 浆砌片石以(m3)为单位计
量;钢筋及锚杆以(t)为单位计量。
(2)锚杆制作、钻孔、清孔、灌注、水泥砂浆拌合以及放线、墙背回填等均为锚杆框
架梁防护工程的附属作业,不另行计量。
2.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
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试验等及其他为完
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Commented [LU10]: 是否可不注明砼等级?
211-1 锚杆框架梁防护
-a C25混凝土现浇框架梁 m3
-b 浆砌片石 m3
211-2 锚杆(℃级) t
211-3 钢筋
-a 光圆钢筋(HPB235) kg
-b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第 213 节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删除范本本小节第 1 条第(1)款,以下文代之:
(1)预应力锚索长度按图纸要求,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米为单位计量。预留工作长度
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本小节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锚固板钢筋应按图纸要求,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按类别划分,分别以千克
(Kg)为单位计量。钢筋及钢筋骨架加工用的铁丝、焊接或其它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
筋的防锈、截取、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2、3 条,以下文代之: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
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已包括了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预应
力锚索加固工程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213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213-1 预应力锚索(按钢绞线规格、束数和长度分列子目) m
213-2 C…混凝土锚固板 m3
213-3 光圆钢筋(HPB235) kg
213-4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第 214 节 抗滑桩
质量检验
1.基本要求
本条增加第(5)、(6)款,内容如下:
(5)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
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6)施工中应核对滑动面位置,经常观测滑动位移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监理工
程师并采取必要措施。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删除范本中本小节第 1 条第(4)款,以下文代之:
(4)桩位平整及桩身挖孔土方工程、临时排水、滑体位移及变形观测等相关工作均作
为辅助工作不计量,费用含入相关工程报价中。
本小节第 1 条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抗滑桩桩间挡土墙,滑体范围内的永久性截排水设施等项工作按实际发生参照第
207、209 节相关规定计量。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2、3 条,以下文代之: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
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已包括了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抗滑
桩工程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214-1 混凝土抗滑桩
-a …m×…m,C…混凝土抗滑桩 m
-b 光圆钢筋(HPB235) kg
-c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214-2 桩板式抗滑挡土墙
-a C…混凝土挡土板 M3
-b 光圆钢筋(HPB235) kg
-c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第 215 节 河道防护
范围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顺坝、丁坝、调水坝、锥坡、河床加固铺砌及改河及改移沟(渠)
等及其相关的施工作业。
施工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 12 条,内容如下:
12.改河及改移沟(渠)施工除满足本规范第 203 节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改河、改渠的位置,尤其是改移起点和终点位置应符合图纸规定,并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确认。
(2)改河后新河道应顺其河势,符合自然河流特征,不致使水流重归故道。必须特别
注意改河起点于旧河道的衔接,使水流顺利地流向新河道。
(3)若遇土石混合或石质河堤,当采用爆破施工时,承包人应在爆破前 20 天提出施工
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能开工。因爆破导致临近建筑物破坏和人员伤亡事故时,由承包
人负责赔偿。
(4)改移河、沟(渠) 中的土石方工程、砌体工程等均应符合本规范 200 章的有关规
定。
(5)开挖后的新河应予及时整理,并对断面进行整修,清除河床内一切杂物,以保证
水流畅通。应整修河堤,使河堤平整顺直,曲线光滑,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坡面防护。
质量检验
增加范本本小节第 3 条,内容如下:
3.改河及改移沟(渠)
(1)基本要求
河床及水渠断面尺寸准确,符合实际要求;河堤分层填筑夯实,其密实度不小于路基填
土要求;改河起、终点位置准确,与原河道衔接顺适,河堤应错台搭接。
(2)质量标准
改河、改沟(渠)检查项目 表 215-2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轴线偏位(mm) ±100 每 100m 用经纬仪侧 5 点
2 底宽(mm) ±100 每 100m 用皮尺侧 5 点
3 底面高程(mm) ±50 每 100m 用水准仪侧 5 点
4 河堤断面(mm) ±100 每 100m 用皮尺侧 5 点
5 边坡坡度(mm) 不陡于设计 每 100m 抽查 4 处
(3)外观鉴定
河渠底面平顺、流水通畅,无凹凸不平阻水现象;河堤表面平整、表坡直顺。
计量与支付
删除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河床铺砌、顺坝、丁坝、调水坝及锥坡砌筑、抛石防护及挡土墙等工程,应分别
按图纸尺寸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2)砌体的基础开挖、回填、夯实、砌体勾缝、基底处理的砂砾(碎石)垫层等工作,
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改河、改沟(渠)中的土石方工程、砌体工程等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列在本规
范 204 节、205 节、207 节相应的支付细目中。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并列入了工程量清单的以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
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防护工
程所必须的一切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细目
细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位
215-1 浆砌片石河床铺砌(M…) m
3
215-2 浆砌片石顺坝(M…) m
3
215-3 浆砌片石丁坝(M…) m
3
215-4 浆砌片石调水坝(M…) m3
215-5 浆砌片石锥坡(M…) m3
… …
第 300 章 路面
第 302 节 垫层
计量与支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02-1 垫层
-a 未筛分碎石垫层
厚度 180mm m2
302-3 级配碎石垫层
-a 级配碎石垫层(厚度 180mm) m2
-b 级配碎石垫层(厚度 200mm) m2
第 304 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计量与支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04-1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
-a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厚度 200mm) m2
304-3 水泥稳定土基层 m2
-a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度 200mm) m2
第 307 节 透层、粘层和封层
计量与支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07-1 透层 m2
307-2 粘层 m2
307-3 封层 m2
第 309 节 沥青表面处治
计量与支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09-1 沥青表面处治
-a 沥青表面处治(厚度 30mm) m2
第 311 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
计量与支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11-1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
-a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度 200mm) m2
311-2 钢筋
-a HPB235 kg
-b HRB335 kg
第 313 节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
及路缘石
计量与支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13-6 C20 混凝土路边石 m3
…… …… ……
增加范本第314节,内容如下:
第 314 节 被交线路面
此段工程和地方道路多次交叉,施工期间要对被交线的保畅和行车安全给予充分的重视,
施工单位应按图纸的设计路面结构要求及时恢复本标段范围内的被破坏的地方道路、省道、
国道等路基和路面,而不论此道路是因为社会车辆或施工车辆所破坏。
计量与支付
删去范本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被交线路面按路面结构形式及厚度按千平方米计量。
2.支付
被交线路面的的工程细目内容包括为完成此项工程内容而投入的人工、材料、机械等,
同时也包括为完成此项工作内容而进行的交通疏导和地方关系协调而发生的费用。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314-1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
-a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度 200mm) 1000m2
311-2 钢筋
-a 光圆钢筋(HPB235) kg
-b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
第 401 节 通 则
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 9 条,内容如下:
9.桥梁各部位工程均应按首件工程认可制进行各项工序施工。
桥梁荷载试验
本小节增加第 -1、-2、-3、-4 小节,内容如下:
-1 试桩试验
1.在桥梁桩基础施工阶段,承包人应协助和配合发包人根据设计或业主要求进行检验
Commented [LU11]: 范本 子目为计量与支付!!!
性桩基荷载试验,以验证桥梁桩基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合理性。
2.试桩试验由发包人委托有资格的科研或设计单位承担。
3. 试桩试验项目根据设计或业主要求确定,一般包括检验荷载试验和破坏荷载试验。
4.桩基荷载试验的具体要求按照本规范第 408 节相关规定。
-2 桥梁监控
1.特大桥、技术复杂桥梁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协助和配合发包人对桥梁施工中的重
要环节过程进行监测与控制,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处于安全状态,保证桥梁线型和内力
符合设计要求。
2.桥梁施工监控由发包人委托有资格的科研或设计单位承担。
3.桥梁监控量测项目按照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一般包括结构应力(应变)观测
与控制和结构变形监控量测。
4.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独立进行监控量侧。监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
背靠背独立测量,若双方测量结果有出入,要及时查找原因,重新测定出正确数据。
5.监控单位应利用设计单位认可的电脑程序计算各阶段的挠度变化及受力特征,并根
据实际施工荷载做合理调整,用以指导施工。发现各阶段的挠度变化及受力特征与设计数据
不符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确定合理的线型数据。
6.箱梁跨中预拱度由监控单位提出数值及线型,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单位及专家
论证,确定跨中挠度的观测值。
7.监控单位要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阶段性监控成果报告,交工后提供最终监控报告,
及时归档,以便运营期监测使用。
-3 桩基检测
公路工程桩基应采用超声波无破损检测法进行 100%的完整性检测,桩基检测由发包人
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实施。检测单位应独立、公正、科学的做好建设项目的桩基检测工作,
并对签认出具的《桩基质量检测评定报告》终身负责。
-4 支座检测
桥梁架设完成并完成体系转换(如设计要求)后,由发包人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支
座逐一检测、拍照编号,并出具检测报告和影像资料,以便运营养护期间参考使用。对检测
不合格的支座,由承包人自费进行更换处理。
计量与支付
删除范本本条,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桥梁荷载试验、试桩试验、桩基检测、桥梁监测与控制、支座检测费用由发包人
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
(2)由于上述暂估价额项目均为专业性较强的关键性质量控制项目,在工程项目实施
期间业主将采用招标或询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业主将按照确定的专项暂定费用为承包人
计列 8%的管理费(含税金),由承包人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工作。
(3)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不同钻径以米计量。
(4)混凝土桩超声波无破损检测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
总价内。
(5)本节的其他工程内容,均不计量。桥梁跨铁路、公路施工所采取的必要的临时安
全防护、因施工而产生的干扰补偿费用、协调费用等均包含进相关单价和费率中,不单独计
量。
2.支付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支付子
目的工程量,按照计量单位,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已包括了为完成钻探取样所需的全
部材料、劳力、设备、试验及成果分析等的全部费用,是对完成钻探及取样试验的全部偿付。
(2)暂估价费用由承包人计量,并及时支付给实施单位,否则业主有权将相关项目的
费用直接支付给相应实施单位。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01-1 桥梁荷载试验(暂估价) 总额
401-2 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专项暂定工程量) 总额
401-3 桥梁监控量测(暂估价) 总额
401-4 桩的检验荷载试验(专项暂定工程量)(φ…m)(KN) 每一试桩
401-5 φ…m 桩的破坏荷载试验(专项暂定工程量) 每一试桩
401-6 超声波桩基检测(暂估价) 总额
401-7 桥梁支座检测(暂估价) 总额
第 402 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
材料
本小节增加第4条,内容如下:
4.所有成品钢模板进场前应履行准入制度。
模板、拱架和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本小节增加第13、14条,内容如下:
13.所有用于桥梁工程的模板必须是新模板,模板面厚度不得小于 5mm,且必须经过铣
边处理。用于桥墩、盖梁、梁体等大体积外露部位的模板应为定型钢模板;预制梁、现浇箱
梁端头模板必须采用钢模板;对于立交桥等现浇箱梁所用模板必须采用新竹胶板或大块钢模
板(厚度℃5mm)制作,并应能保证梁体表面光洁美观,其他部位应为大块钢模板。
14.模板使用前或拆模后应指派专人认真打磨模板,并涂刷专用脱模剂,涂刷要均匀,
涂刷后用塑料薄膜附着,不得使用废机油和柴油代替脱模剂。模板使用前必须检查校正。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本节工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第 403 节 钢 筋
材料
1.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4)款,内容如下:
(4)钢筋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进行组批,每批的质量不宜大于60t,每
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验式样。螺纹钢筋每批质量应不
大于100t,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检查和拉伸试验。
钢筋的储存、加工与安装
删去本小节 2.钢筋调直内容,以下文代之:
2.盘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用调直机调直,严禁拉伸调直。
删去本小节 3.钢筋的截断与弯曲中(2)内容,以下文代之:
(2)钢筋应按图纸所示的形状进行弯曲,所有钢筋均应采用数控钢筋弯箍机、数控钢筋弯
曲中心进行冷弯。部分埋置于混凝土内的钢筋,不得就地冷弯。
删去本小节 4.钢筋安设、支承及固定中(3)内容,以下文代之:
(3)钢筋笼保护层垫块应采用绑扎混凝土轮型垫块,混凝土垫块半径大于保护层厚度,中
心穿钢筋焊在主筋上,每隔 2 米左右设一道,每道沿圆周对称设置不小于 4 块;箱梁预制时,
钢筋的垫块应采用专用高强混凝土垫块,纵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 1m,垂直方向间距不得大
于 。垫块混凝土的骨料粒径不得大于 10mm,其配合比按照 410 节办理,强度应与相
邻的混凝土强度一致。不得用卵石、碎石、碎砖、金属管及木块作为钢筋的垫块。
增加(8)梁板顶面应预埋桥面铺装层钢筋网定位钢筋,严格控制铺装层钢筋网的标高定位,
钢筋网净保护层厚度应控制在设计值±5mm 范围内,已安装好的钢筋网片禁止施工人员踩踏
和混凝土罐车行驶,防止钢筋网下沉。
本小节增加第6条,内容如下:
6.钢筋加工
(1)钢筋加工应设加工棚,钢筋加工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厚度不小于15cm。
进场的钢材及加工完成的半成品钢筋要求垫高30cm离地堆放、摆码整齐、挂牌标示、并标
识出使用部位。存放期不得超过6个月。
(2)钢筋加工棚架构采用钢结构搭设,顶部采用固定式拱形防雨棚,高度应满足加工
设备操作空间要求(一般不小于7m)。钢筋加工数量≥10000t,钢筋加工棚的面积应为
3500m2;6000t≤钢筋加工数量<10000t,钢筋加工棚的面积应为2000m2;3000t≤钢筋加工数
量<6000t,钢筋加工棚的面积应为1500m2;钢筋加工数量<3000t时,钢筋加工棚的面积由
承包人报监理人批准。
钢筋接头
1.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1条第(4)款,内容如下:
(4)钢筋需要现场进行竖向连接的部位,应采用镦粗直螺纹、滚扎直螺纹或套筒挤压连
接等机械连接方式,钢筋直径超过25mm以上的连接应优先选用套筒挤压连接。
钢筋骨架和钢筋网
本小节增加第5、6条,内容如下:
5.钢筋骨架加工时,应制作标准化钢筋、波纹管定位模具,确保钢筋间距和波纹管位置
准确无误。桩基础、圆柱墩钢筋笼等采用数控钢筋笼滚焊机进行机械加工。
6.桥梁湿接缝、防撞护栏等部位的外漏钢筋应采用刷水泥浆,喷(刷)阻锈剂等措施进行
防锈处理。
计量与支付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4)款,内容如下:
(4)梁底三角垫层预埋钢板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工程子目中,不单独计量。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03-1 基础钢筋(灌注桩、承台、支撑梁、系梁等)
-a 光圆钢筋(HPB235) Kg
-b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403-2 下部结构钢筋(含墩台身、盖梁、耳背墙、挡块、垫石等)
-a 光圆钢筋(HPB235) Kg
-b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403-3 上部结构钢筋(含桥面铺装、防撞护栏、三角垫层等)
-a 光圆钢筋(HPB235) Kg
-b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403-4 附属结构钢筋(含枕梁、搭板、踏步等)
-a 光圆钢筋(HPB235) Kg
-b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Kg
403-6 D10冷轧钢筋 Kg
注:附属结构(桥头搭板、枕梁、踏步等构造物)所用钢筋,均列入 403-4 项内。
第 404 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
施工要求
本小节第3条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 填土还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第条的规定。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基坑开挖、回填、基坑基底处理等均包含在相关混凝土及砌体的单价和费用中,不单独
计量与支付。
第 405 节 钻孔灌注桩
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4条,内容如下:
4.桥梁钻孔灌注桩实地放线确定桩位后,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上标示的地面标高与实际
地面标高进行详细复核,如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另行确定桩长和桩顶标高。
灌注水下混凝土
删去本小节第8条,以下文代之:
8.混凝土应连续灌注。桩顶以下5m范围灌注时,应始终保证导管内混凝土具有足够的压
力高度,灌筑的混凝土顶面标高要满足规范要求或监理人的指示,确保桩顶标高以下的全部
混凝土均符合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11条,内容如下:
11. 水下混凝土的运输必须采用混凝土运输车。
质量检验
删去本小节第2、7条,以下文代之:
2. 公路工程桩基应采用超声波无破损检测法进行完整性检测,经检测发现不合格的缺
陷桩,应采用钻芯取样法对桩的混凝土灌注质量进行检测。钻芯检验应在监理人指导下进行,
检测结果若不合格,则应视为废桩,按照节处理。
7. 钻孔灌注桩检查项目及检查方法按以下要求执行。
(1)基本要求
a.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
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b.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或施工技术规
范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c.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d.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e.对灌注成型的桩应凿除桩顶~混凝土部分。凿除桩头预留混凝土后,桩顶应无
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f.凿除桩头混凝土后,钢筋笼内外混凝土面应基本平整,不得损坏钢筋保护层混凝土。
桩底后压浆
(1)桩底后压浆相应的技术标准参照相关专业技术规范。
(2)检查项目
钻孔灌注桩实测项目 表405-2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群桩 100
允许 502
桩位
(㎜) 排架桩
极值 100
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桩检查
3 孔深(m) 不小于设计 测绳量:每桩测量
4 孔径(㎜) 不小于设计 探孔器:每桩测量
5 钻孔倾斜度(㎜) 1%桩长,且不大于500
用测壁(斜)仪或钻杆垂线法:每桩
检查
摩擦桩
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
时,对于直径≤的桩, ≤
300㎜;对桩径>或桩长
>40m或地质较差的桩≤500
㎜
6
沉淀厚度
(㎜)
支撑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沉淀盒或标准测锤:每桩检查
7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 ±50 水准仪:测每桩骨架顶面高程后反算
相对密度 ~
粘度 17~20Pa·s
含砂率 <2%
8 清孔后泥浆指标
胶体率 >98%
查监理日志或施工清孔资料
(3)外观鉴定
a.桩的质量无缺陷;
b.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钻孔灌注桩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按不同桩径(不分陆地桩和
水中桩)的桩长以米为单位计量。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批准的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
梁底;对于桩柱连为一体的柱式墩台,如无承台或系梁时,按图纸标识计算桩长。未经监理
人批准,由于超钻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不予计量。
(2)开挖、钻孔、清孔、钻孔泥浆、护筒、混凝土、破桩头,以及必要时在水中填土
筑岛、搭设工作台架及浮箱平台、栈桥等工作,作为钻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混凝土桩无破损检测在401节内计量,列入401-4子目内,所预埋的检测用钢管等材料,作为
混凝土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钢筋在第403节中计量,列入403-1子目内。
(4)灌注桩完工且7天强度和超声波无破损检测合格后,所有涉及的子目支付80%, 28
天强度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0%。
(5)桩基混凝土28天强度不合格的,承包人自行承担桩基检测及复检和返工处理的相
关费用,直到合格为止,再支付剩余的20%。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工程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
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钻孔灌注
桩所必需的所有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405-1 钻孔灌注桩(φ…m) m
第 410 节 结构混凝土工程
集料
1.一般要求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4)款,内容如下:
(4)细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过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小批
量进场的宜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
一个验收批。检验内容包括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质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人工
砂的石粉含量等。粗集料的进场检验组批同细集料要求,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颗粒级配、
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等。
水泥
删去本小节第2条,以下文代之:
2.承包人在其整个合同段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水泥均应满足小节第1条第(7)款的
相关规定,且实行严格的采购凭证管理制度和工地供应凭证管理制度,以便随时核查。同一
结构物(部位)必须使用同一品牌水泥。
本小节增加第8条,内容如下:
8.水泥应按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
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散装水泥应以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应以200t
为一批,不足500t或200t时,亦按一批计。当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
时,应重新取样复验。
材料运输和储存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4)款,内容如下:
(4)集料进场前应对存料场采用不小于15cm厚的C20混凝土硬化处理,基础不好的场
地增设碎石掺石屑垫层,场内排水按照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预设%排水坡度,四周设置
排水沟。混凝土搅拌站储料场应搭设雨棚,不同规格材料设厚、高的砖墙或浆砌
片石墙分隔,每个料仓要设标示牌,注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检测结果及检验日期。
混凝土拌和
删去本小节第2条第(2)、(10)款,以下文代之:
(2)使用的混凝土搅拌设备,其类型和容量应与混凝土浇筑强度相适应且经过监理人批
准。桥梁施工用拌和设备必须是强制式,应能自动控制混合料的配合比、水灰比以及自动控
制进料(各种集料、水泥、水)和出料,并自动控制混合料的拌和时间。所有搅拌设备都应
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任何不符合规格及不符上述规定的拌和设备均不得用于混凝土的拌和,
且须撤出工地。混凝土拌和设备的计量系统须经计量部门的认证,并定期检查。任何不符合
上述规定的及有缺陷的拌和设备,不得用于混凝土的拌和,并撤出工地。
承包人在其拌和站管理中,对原材料的进场和成品混凝土的出厂均须建立详细的记录,
以便监理人随时核查。
(10)除非监理人批准,混凝土不得使用自落式拌和设备拌和,混凝土严禁采用人工拌
和。
混凝土运输
删去本小节第2条,以下文代之:
2.除非监理人特别许可,当距离超过200m或道路坑洼不平时,应采用搅拌运输车或其它
不易使混凝土产生离析的方式运输混凝土,但桩基混凝土必须用搅拌运输车运输。为了避免
日晒、雨淋和寒冷气候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短距离使用其它敞口设备运输混凝土时,如有
必要,应将运输混凝土的容器加上遮盖物。
混凝土浇筑
1.一般要求
Commented [LU12]: 参照厅指南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11)款内容如下:
(11)加强混凝土施工工艺控制,严格控制砼坍落度,消除水波纹、蜂窝、麻面等影响
外观质量的各种通病。
各类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浇筑
7.栏杆及护栏(防撞墙)
本条增加第(6)、(7)款,内容如下:
(6)应严格控制防撞混凝土护栏标高和线型,优化路基、桥梁、隧道之间护栏的结构
形式和线型,做好顺畅衔接。
(7)现浇混凝土防撞护栏应在顺桥向每隔5-8米设一道断缝或假缝,桥梁伸缩缝处护栏
的伸缩缝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8.预制构件
本条增加第(10)~(14)款,内容如下:
(10)预制、现浇梁(板)时,应在桥两侧梁(板)翼板下增设滴水槽,以免雨水顺梁
(板)身流下,污染梁体。
(11)在预制梁顶面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预埋桥面铺装层钢筋网定位钢筋,严格控
制铺装层钢筋标高定位和保护层厚度。
(12)箱梁预制施工中,应在外模顶部设置定位钢筋架防止钢筋骨架上浮,确保顶板厚
度。
(13)预制梁翼缘板、梁端、横隔板端头、预制空心板绞缝面、薄壁空心墩浇筑块段顶
面、连续刚构悬浇块段端头等需进行二次混凝土浇筑的部位,应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凿毛处
理。人工凿毛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采用风动机凿毛时,应达到10 MPa;经凿毛处
理的混凝土表面,应采用洁净水冲洗干净。
(14)构件存放台座必须坚固稳定,且高出地面20cm以上,并定期检查台座地基稳定
性;构件多层叠放,层间以垫木隔开,叠放时大型梁板构件不应超过2层,小型构件不应超
过3层;预应力混凝土梁板的存放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5个月。
混凝土养生
1.一般要求
本条增加第(8)~(11)款,内容如下:
(8)墩柱应采用塑料薄膜包裹,并在墩柱顶面设储水养生设备,对墩柱进行保湿养生。
(9)高墩、大跨径桥梁浇筑和梁板预制工程中,应采用自动喷淋技术(在底节模板底
部周边设置喷淋水管),定时定量对工程实体进行喷淋养生。
(10)预制梁板和刚构桥悬浇梁浇筑后宜用土工布包裹,利用预埋的蒸汽管道接喷淋水
管,采用加压水对梁体进行喷淋养生,顶板使用土工布覆盖保湿养生;现浇梁、预制梁的湿
接头、湿接缝混凝土及桥面铺装混凝土应采用 3cm 厚海绵加透水土工布覆盖保湿养生。
(11)混凝土的养生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7 天,且回弹强度不少于设计强度的 90%。当
气温低于 5℃时,应采取包裹保温或蒸汽养生。
质量检验
1.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所有结构混凝土工程均实行强度回弹交验制度,确保混凝土实体强度满足设计和
规范要求。
计量与支付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5)~(10)款:
(5)系梁不分桩顶系梁、柱间系梁,统一在410-1子目中计量与支付,对于桩顶系梁还
应计入桩顶上的圆柱部分混凝土;柱间系梁按图纸所示只计入横向连接部分混凝土。
(6)设计中为悬臂施工的连续梁所设置的临时固结钢筋混凝土结构,在410-2子目中计
量与支付,临时固结结构的拆除费用包含在相关子目中,不另行计量。
(7)对于预制梁的现浇混凝土部分,作为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混凝土,按不同混凝土
等级,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计入410-5子目中。
(8)墙式护栏、隔离墩及波形梁护栏基座以米计量,墙式护栏的弯柱、钢管扶手、连
接螺栓等均作为混凝土护栏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紧迫器按设计图纸所示位置、尺寸预
埋,其费用包含在护栏基座混凝土中,不单独计量;波形梁护栏除紧迫器以外,立柱、波形
钢板不作为路基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9)桥头踏步、砼急流槽的砂砾垫层、挖基及回填等作为相应工程子目附属工作,不
单独计量。
(10)所有结构混凝土工程浇筑完成,7天强度满足要求后可计量支付所有涉及子目的
80%。28天强度满足要求且剩余工作全部完成后,支付剩余的20%。如果28天强度不满足要
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令,自费返工处理至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后,再支付剩余
的20%。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10 结构混凝土
410-1 基础混凝土(含支撑梁、系梁、承台)
-a C25混凝土基础 m3
-b C30混凝土基础 m3
-c C35混凝土基础 m3
-d C15片石混凝土台身、扩大基础 m3
-e C20片石混凝土台身、扩大基础 m3
-f C25片石混凝土台身、扩大基础 m3
410-2 混凝土下部结构(含墩台、台帽、盖梁、挡块、支座垫石)
-a 桥台
C25混凝土台身 m3
C30混凝土台身 m3
-b 桥墩
C25柱式墩 m3
C30柱式墩 m3
C35柱式墩 m3
-c 空心墩身
C30空心墩 m3
C40空心墩 m3
-d 墩台帽(含耳背墙、垫石、挡块)
C25混凝土 m3
C30混凝土 m3
C35混凝土 m3
C40混凝土 m3
C50混凝土 m3
410-3 现浇混凝土上部结构 m3
410-4 预制混凝土上部结构 m3
410-5 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混凝土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a C40混凝土 m3
-b C50混凝土 m3
410-6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a C30混凝土墙式护栏(现浇) m
-b C30 混凝土波形梁护栏底座(现浇) m
-c C30 混凝土隔离墩 m
-d C30 混凝土防抛网底座(现浇) m
-e 混凝土搭板、枕梁
C25混凝土 m3
C30混凝土 m3
-f 附属工程(含砼踏步、砼急流槽)
C20桥头砼踏步、砼急流槽 m3
第 411 节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一般要求
1.预应力系统
本条第(1)款补充为:
……为加快推进“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结果有考核”的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提高施工工艺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增加预应力智能张拉设备 2 套。
材料
1.钢材
本条增加第(10)款,内容如下:
(10)钢绞线每批质量应不大于60t,检验内容应包括表面质量、直径和力学性能试验。
预应力钢筋管道的安装和成型
2.波纹管的安装
本条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预应力管道安装时,要制作标准的波纹管定位模具,确保波纹管位置准确无误。
后张法预应力
Commented [LU13]: 是否满足数量要求,在沟通。
删去本小节第2条第(4)款,以下文代之:
(4)张拉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图纸规定,如图纸无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
度标准的90%,方可进行张拉。预应力张拉应按张拉应力、伸长量双控法进行。
本小节第2条增加第(9)款,内容如下:
(9)钢绞线在穿束前必须进行编束,编束间距控制在~一道。
孔道压浆
本小节第2条增加第(16)款,内容如下:
(16)后张法预应力张拉锚固后,孔道应在48h内尽早完成压浆。
删去本小节第3条第(1)款,以下文代之:
(1)后张法预应力筋的预应力管道应采用真空吸浆法压浆,压浆施工前,应对真空吸
浆工艺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制定管道压浆施工方案及详细说明报请监理人审查,经监理人批
准后方可实施。
本小节第3条增加第(6)款,内容如下:
(6)监理人在施工期间应采取超声波检测法随机对孔道压浆质量进行检查。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本条增加第(8)、(9)款,内容如下:
(8)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梁板支架以及为保证支架地基稳固而进行的砂砾、灰土、混凝
土垫层等地基加固措施均作为现浇梁板的附属作业,不另行计量。
(9)所有混凝土工程浇筑完成,7天强度满足要求可计量所有涉及子目的80%。28天强
度满足要求且剩余工作全部完成后,支付剩余的20%。如果28天强度不满足要求,承包人应
按监理人指令,自费返工处理至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后,再支付剩余的20%。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11-2 先张法预应力钢绞线 kg
411-5 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 kg
411-6 后张法预应力钢筋 kg
411-7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a 现浇C50预应力混凝土 m3
-b 现浇C40预应力混凝土 m3
411-8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a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预制、安装C4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m3
预制、安装 C50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m3
-b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箱梁
预制、安装 C50 预应力混凝土箱梁 m3
… … …
-c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 T 梁
预制、安装 C50 预应力混凝土 T 梁 m3
… … …
第 412 节 预制构件的安装
一般要求
本小节增加第12条,内容如下:
12.对于墩高超过20米的柱式墩,在上部结构安装时,应提前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以免
安装时桥墩发生过大位移。
删去小节标题,以下文代之:
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预应力混凝土T梁、箱梁安装
质量检验
3.梁(板)安装
(1)基本要求
本条第(1)款增加e、f、g项,内容如下:
e.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
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f.梁(板)不得出现漏筋和空洞现象。
g.空心板采用胶囊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胶囊上浮。
(3)外观检查
本条第(3)款增加c、d、e、f项,内容如下:
c、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
d、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
e、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非受力裂缝,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
必须处理。
f、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
第 413 节 砌石工程
材料
删去本小节第3条第(4)款,以下文代之:
(4)除非图纸上另有标明或监理人指示,勾缝型式一律采用浅凹缝;勾缝砂浆强度等级
不低于M10,且不低于砌体砂浆的强度等级。水泥砂浆的配合比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
范》(JGJ98-2000)的规定执行。
施工要求
删去本小节第1条第(2)、(6)款,以下文代之:
(2)无论原地表自然坡度如何,所有石料均应按水平层砌筑。当砌体较长时,应按砌体
设置沉降缝的要求进行分段。除监理人同意或图纸有明示可按调整每层砌石的长度来适应地
面或路基纵坡外,砌筑时相邻段高差应不大于,段与段间设伸缩缝或沉降缝,各段水平
砌缝应一致。
(6)在砌筑砂浆已凝固的砌缝上勾缝时,必须将缝槽内硬化砂浆表面用水充分润湿。勾
好缝或灌好浆的砌体在完工后,视水泥种类及气候情况,在7~14d内应加强养生。已完工的
砌体外露面上不允许有任何污染。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9)款,内容如下:
(9)除非设计另有规定,承包人在进行圬工砌体施工中,每砌筑1米高,应将伸缩缝或
沉降缝用浸沥青麻絮填塞密实。
计量和支付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
(5)桥头锥坡的锥心填料与台背回填放在一起在205节中相关支付子目下计量。桥头锥
坡中设置的混凝土挡护工程放在第200章中作为混凝土挡土墙计量。
删去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413-5 桥头防护排水工程
-a 混凝土
C15混凝土 m3
C20混凝土 m3
C25混凝土 m3
-b 砌石工程
浆砌块(片)石锥坡(含基础) m3
浆砌片石桥头踏步、急流槽 m3
浆砌片石挡墙 m3
第 415 节 桥面铺装
范围
删去本小节,以下文代之:
本节工作内容为混凝土桥面铺装。
材料
删去本小节第3条。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本条增加第(7)款,内容如下:
(7)大梁安装后,当跨中反拱超过3cm时,必须报告监理人采取必要措施。
2.混凝土桥面的铺装
本条增加第(7)款,内容如下:
(7)梁板顶面应保证平整。预制梁板安装后表面应平整、坡度一致,相邻梁板之间高
差≤8mm。梁板顶面混凝土表面应进行凿毛处理,并采用高压风机或高压水枪清洗干净。
(8) 梁板顶面应预埋桥面铺装层钢筋网定位钢筋,可采用纵、横间距 50cm~100cm 的短
钢筋或倒 U 型筋预埋,严格控制铺装层钢筋网的标高定位,钢筋净保护层厚度应控制在设计值±
5mm 范围内,已安装好的钢筋网片禁止施工人员踩踏和混凝土灌车行驶,防止钢筋网下沉。
(9)现浇悬臂箱梁施工或预制梁湿接缝施工完成后应在 2 个月内施工水泥混凝土铺装
层。混凝土铺装层施工平整度要求用 3m 直尺检查,最大间隙≤5mm。
5.泄水管
删除本条第(2)款,以下文代之:
(2)桥面泄水管顶的篦子安装时,应低于桥面铺装面层15mm,下端应伸出结构物底面
100~150mm,或按图纸所示将其引入桥下排水设施。在桥头两端的泄水孔,应采取PVC管
道连接,汇集雨水,防止冲刷桥梁锥坡。
本条增加第(3)款,内容如下:
(3)桥面泄水孔应采用垂直排水形式,桥下有道路或通航时应设置管道连接。立交桥桥
面、桥台边坡应采用集中排水。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第1条第(1)、(2)款,以下文代之:
1.计量
(1)桥面铺装应按图纸所示的尺寸,或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分不
同材料及强度级别,按立方米计量。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2)桥面泄水管及混凝土桥面铺装接缝,FMS、博尼维、钢纤维等混凝土中添加的工
程纤维(如果设计有)均作为桥面铺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5)、(6)款,内容如下:
(5)桥面PVC泄水管按管径以米为单位计量。
(6)防水层、沥青混凝土桥面纳入路面工程中。
删去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415 桥面铺装
415-1 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m3
415-2 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
-a C40混凝土桥面铺装 m3
-b C50混凝土桥面铺装 m3
415-3 PVC泄水管 m
第 416 节 桥梁支座
一般要求
删去本小节第2条,以下文代之:
2.桥梁支座应按图纸所示,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报发包人批准,并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直接
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材料进场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试验;不允许另选
供应商。制作安装后,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及时与供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更换费
用由承包人负责。
本小节增加第(4)、(5)条,内容如下:
(4)对桥梁架设完成并完成体系转换后,由专业检测单位对支座逐一检测并拍照编号,
对检测不合格的支座由承包人及时进行更换或处理,并承担二次复检及更换处理的费用。
(5)桥梁架设完成并完成体系转换后,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及时在梁体与桥台台
帽及桥墩盖梁防震挡块之间安设减震橡胶垫块。
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小节,以下文代之:
1.计量
支座按图纸所示不同的类型,包括支座的提供和安装,以块为单位计量。支座的采购、
运输、保管及安装支座所需的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粘结等,作为支座安装的附属工作,
不另行计量;梁体与防震挡块间安设的减震橡胶垫块作为梁体预制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单独
计量与支付。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了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
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及其他为完成支座工程必须
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16 桥梁支座
416-1 板式橡胶支座
-a GYZ350×63(NR) 块
-b GYZF4300×65(NR) 块
-c GYZ300×63(NR) 块
-d GJZF4400×500×94 块
… … …
416-3 聚四氟乙烯滑板支座
… … …
416-4 盆式支座
… … 块
416-5 减隔振橡胶支座
HDR-D275-H/8 块
HDR-D375-G10/8 块
HDR(1)-D550- G8 块
HDR(1)-D650- G8 块
HDR(1)-D800- G8/8 块
HDR(1)-D950- G8/8 块
HDR-350×400-H8 块
HDR-500×600- H/8 块
第 417 节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施工要求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7)(8)款,内容如下:
(7)伸缩装置安装前,桥涵施工承包人应对上部构造端部间的空隙宽度和预埋钢筋的
位置进行检查,同时将预留凹槽内混凝土凿毛、清扫干净,将梁(板)端空隙中可能影响桥
梁伸缩的杂物清除干净。
(8)伸缩缝施工时,应根据安装温度按设计要求对伸缩缝宽度进行调整。
质量检验
(1)基本要求
本小节第1条增加第(5)(6)款,内容如下:
(5)大型伸缩缝与钢梁连接处的焊缝应做超声波检测,检测结果须合格。
(6)伸缩缝产品实行严格准入制度。
第 419 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
计量和支付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419 圆管涵
419-1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419-1-a D750m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m
419-1-b D1000m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m
第 420 节 盖板涵、箱涵
质量检验
删去范本本小节内容以下文代之:
1.盖板制做
(1)基本要求
℃混凝土所用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拌和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
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板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检查项目
盖板涵制作实测项目 表420-1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明涵 +10,-0
2 ℃ 高度(㎜)
暗涵 不小于设计值
现浇 ±20
3 宽度(㎜)
预制 ±10
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3个断面
4 长度(㎜) +20,-10 尺量: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两侧
(3)外观要求
℃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
℃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积的%。
℃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必
须处理。
2.盖板安装
(1)基本要求
℃安装前,盖板、涵台、墩及支承面检验必须合格。
℃盖板就位后,板与支承面须密合,否则应重新安装。
℃板与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沉降缝吻合。
(2)检查项目
盖板安装实测项目 表420-2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支承面中心偏位(㎜) 10 尺量:每孔抽查4~6个
2 相邻最大高差(㎜) 10 尺量:抽查20%
(3)外观要求
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
3.箱涵浇注
(1)基本要求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水、外掺剂及混凝土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
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
℃箱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检查项目
箱涵浇筑实测项目 表420-3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2 高度(㎜) +5,-10
3 宽度(㎜) ±30
尺量:检查3个断面
明涵 +10,-0
4℃ 顶板厚(㎜)
暗涵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检查3~5处
5 侧墙和底板厚(㎜)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检查3~5处
6 平整度(㎜) 5 2m直尺:每10m检查2处×3尺
(3)外观要求
℃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
℃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积的%。
℃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必
须处理。
计量与支付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420 盖板涵
420-a 钢筋砼盖板涵(暗涵)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b 钢筋砼盖板涵(明涵)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钢筋砼盖板涵 m
420-4 泄水闸
-a 泄水闸门 kg
-b 浆砌片石铺砌 m3
第 421 节 拱 涵
计量和支付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3条,以下文代之: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421-3 拱涵
-a 钢筋砼拱涵 m
421-4 石拱涵
-a m石拱涵 m
-b m石拱涵 m
增加范本第 422 节,内容如下:
第 422 节 通道与人行天桥
范围
本节所述的工作内容为人行天桥、通道(箱形通道和板式通道)及其附属工程的有关作
业。
一般要求
1. 人行天桥、通道及被交线的路基、路面部分参见本规范 200 章、300 章有关内容。
2. 人行天桥、通道中混凝土部分参见本规范 400 章有关内容。
3.人行天桥、通道的其他附属工程应符合本规范各章节的有关规定。
人行天桥
人行天桥等施工要求参见本规范 400 章有关内容。
箱型通道
1. 垫层和基座
(1)严格按照图纸所示设置垫层和基座的纵坡和预拱度。
(2)垫层和基座的施工应符合图纸和 条的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2. 现场浇注
箱形通道的现场浇注除符合本规范第 400 章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浇注底板之前,应清除干净基座上的杂物。
(2)须在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注侧板和顶板。
(3)明箱型通道为了保证搭板与箱体的连接,在浇注箱体时,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
指示预埋锚固筋。
3. 变形缝
(1)变形缝宽度和设置位置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缝隙应采用的沥青浸过的麻絮或
纤维板等填塞严密,并用有纤维掺料的沥青嵌缝膏或其他填缝材料封缝。
(2)变形缝处应加铺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如沥青玻璃纤维布和油毡等。加铺的层数及
宽度如图纸所示。具体施工办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 防水
(1) 在箱型通道混凝土结构外表面上涂刷沥青胶结材料,以形成防水层,达到防水之目
的。
(2)防水涂料的涂刷层数或厚度应严格按照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施工程序应
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板式通道
1.钢筋的施工应符合 403 节的要求。
2.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 410 节的要求。
3.圬工砌体的施工应符合 413 节的要求。
4.通道内桥面工程的施工应符合 415 节的要求。
5.钢筋混凝土板可以预制安装,也可以现场浇注。
6.台背后搭板应在浇注桥台混凝土时,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预埋锚固筋。
7.对于薄壁墩、台的支撑梁,应在安装或浇注钢筋混凝土板之前完成。
8.台背填土必须在支撑梁及钢筋混凝土板安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填
土时应两个桥台同时对称进行。
进出口通道的道路和路面
1.进出口结构的施工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进出口与原有道路的连接应顺直,进出口跨越边沟应设置涵管,以避免阻塞边沟流
水。
3. 边沟涵管的施工应符合 200 章的要求。
4.通道道路的改建和通道路面的铺筑范围如图纸所示,施工应符合图纸和交通部有关
规范的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其它附属工程及要求
1.通道的基坑回填和台背填土,应使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渗水性材料作为填筑材料,
且填筑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后才能进行。
2.兼有排水功能的板式通道中,设有水沟(明沟或盖板涵)的施工应符合 200 章的有
关要求。
质量检验
1.检查项目
箱型通道实测项目 表 422-1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明箱型通道 20
1
轴线偏差
(mm) 暗箱型通道 5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各 2 处
2 长度(mm) +100/-50 用钢尺量
3 孔径(mm) ±20 用钢尺量 3 处
明箱型通道 ±20
4
顶面高度
(mm) 暗箱型通道 ±50
用水准仪检查 3 点
5 箱壁厚度(mm) ±50 用钢尺量 3-5 处
6 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G F80/1-2004 附录 D 检查
2.板式通道实测项目按桥梁结构(小桥)的要求办理。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通道与人行天桥全部工程完成后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分别按图纸规定的通
道洞身长度或人行天桥主梁长度,以米(m)为单位进行计量
(2)基础的开挖、钻孔、墩台身(帽)、板(梁)的预制、现浇、混凝土、预应力筋、
钢筋、栏杆、护网、人行踏步、通道洞口建筑及相关全部作业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
不另行计量。
(3)通道两头延伸路段的土石方及路面工程等设计图中需完成的工程均作为通道的附
属作业,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
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细目
细 目 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422 通道与人行天桥
m钢筋混凝土板涵通道 m
m钢筋混凝土板通道 m
m钢筋混凝土板通道 m
1-13m钢筋混凝土板通道 m
422-3 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板式通道 m
422-4 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板式通道 m
422-5 6×m钢筋砼箱式通道 m
422-7 人行天桥 m
第 500 章 隧 道
第 501 节 通 则
范围
在本小节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本项目对长度大于 1000 米的隧道,原则上由两个承包人承担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划分
只作为标段划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采用
动态控制,确定最终标段之间的任务划分。
材料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4 条,以下文代之:
4、支护和衬砌用钢材及其它建筑材料应符合图纸规定,钢材须选用合同规定的钢厂生
产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
一般规定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1 条第(3)款,以下文代之:
(3)调查收集当地气象、水文资料、供电、交通运输、通信设施、建筑材料以及邻近
已建铁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2 条第(2)款,以下文代之: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图纸,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工序安排、劳力组织、
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场地布置、监控量测、进度安排、供水、排水、供电、通风、通信和
装渣运输方案,以及采用有关安全、质量、技术措施等的规章制度,作出合理计划并提出组
织措施和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同时,要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
料、新工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全适用的要求。另外,
在编制隧道洞身开挖施工方案时要严格遵照技术规范及范本第 503 节的要求,尽量减少对围
岩的扰动,钻爆设计时周边眼间距宜采用规范中的下限指标,提高光爆效果;同时考虑控制
循环进尺速度,及时将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删去范本本小节第 3 条第(5)、℃款,以下文代之:
(5)施工过程中,应对围岩进行监控量测,根据量测结果及反馈信息,合理修正支护参
数及施工方法,指导施工和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应根据图纸要求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
范》(JTG F60-2009)的规定,进行地质及支护状态的观察、周边收敛量测、拱顶下沉量
测、锚杆内力及抗拔力量测等。另外,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和围岩具体情况,进行围岩体内
位移量测、围岩压力量测等。业主保留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测项目监控量测的权力,如业主委
托第三方实施选测项目监控量测,承包人应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测项
目的监控量测并不减轻承包人的责任。所有量测结果都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查。
(6)爆破器材应遵照当地公安部门的报建规定,完善审批手续,按规定在适当位置建库,
设专人严格保管,严格领用手续。对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失效及不符技术条件要求的,不
得使用。对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加工及现场使用,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的有关规定。
本小节第 3 条增加第(7)、(8)款,内容如下:
(7)隧道施工必须保证洞内空气质量良好、设施完善、照明充足、道路平整。凡独头
掘进超过 150m 的隧道必须安装临时通风设备,通风口距掌子面 15m 左右,施工期间全时
段通风。
(8)隧道施工洞口值班人员、特长隧道洞内视频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应确保 24 小时坚守
岗位。进洞施工人员全部配备识别卡、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否则不得入洞;进出洞口
所有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隧道开挖过程中,应设置直径不小于 80cm 的逃生和救生管道。
施工期间应根据隧道的地质情况做好预防塌方、冒顶、涌水的紧急处理预案,并预备紧急情
况下所需必要的设备和材料。
本小节增加第 8、9 条:
8、黄土隧道施工方法
(1)黄土隧道施工,应做好黄土中构造节理的产状与分布情况的调查。对因构造节理切
割而形成的不稳定部份,在施工时加强支护措施,防止坍塌。
(2)黄土隧道施工应遵循“短进尺、少扰动、强支护、实回填、严治水、勤量测、早封闭”
的施工原则,紧凑施工工序,精心组织施工。
9、挖方土石划分
(1)在隧道洞口土石挖方中用不小于 推土机单齿松动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
或用钢楔大锤或用气钻方法开挖的,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 1m3 的孤石为石方,余为土方。
其土石分类应按设计、由监理人批准确定。
(2)在隧道洞身土石挖方中用 履带式挖掘机或用 ZL50 装载机无法实施,须用
爆破或用钢楔大锤或用气钻方法开挖的,以及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