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前言........................................................1
研究背景..........................................................1
研究目的和意义....................................................1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含义和特征....................................1
含义..............................................................2
特征..............................................................2
投资主体.....................................................2
企业财产.....................................................2
责任承担.....................................................2
主体资格.....................................................2
3外商独资企业的含义和特征....................................3
含义..............................................................3
特征..............................................................3
资产归属.....................................................3
独立经营.....................................................3
自负盈亏.....................................................3
4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异同............................3
二者相同之处......................................................3
都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3
其投资人均为单一的投资人.....................................4
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
二者不同之处......................................................4
资本的来源不同...............................................4
出资者不同...................................................4
设立依据不同.................................................4
责任承担不同.................................................4
参考文献.....................................................5
试论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异同
摘要
分别列举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含义和特点,通过分析比较,两类企业的相同点主要有:即都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投资人均为单一的投资人,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类企业的差异主要有:资本的来源不同,前者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后者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资者不同,前者的出资者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个法人,后者只能是单个的自然人;设立依据不同,前者依照外资企业法设立,后者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责任承担不同,前者主要是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采取其他责任形式),后者为无限责任。
关键词:个人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异同
1前言
研究背景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外商独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一种,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资本由一个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都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明确各自特点和异同,不但有利于企业合法经营,也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投资主体
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这是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上与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所在。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尽管也是自然人,但人数为2人以上;公司的股东通常为2人以上,而且投资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当然,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场合,出资人也只有一人(法人或者自然人)。
企业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也称业主)是企业财产(包括企业成立时投入的初始出资财产与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的惟一所有者。基于此,投资人对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事务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与支配权,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预。个人独资企业就财产方面的性质而言,属于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
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态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三层意思: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三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换言之,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此外,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主体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尽管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但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一,独资企业本身不是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其二,独资企业不承担独立责任,而是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这一特点与合伙企业相同而区别于公司。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性质属于非法人组织,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3外商独资企业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特征
资产归属
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独立经营
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外商独资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自负盈亏
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外商独资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4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异同
二者相同之处
都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其投资人均为单一的投资人
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者不同之处
资本的来源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本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商独资企业的资本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出资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者只能是单个的自然人,外商独资企业的出资者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个法人;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是一个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为一个非中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设立依据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依照外资企业法设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能持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相当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便,只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从业人员,企业登记机关就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登记。除非个人独资企业拟从事的业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就不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为无限责任,外商独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采取其他责任形式)。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投资者的财产不可分,不能独立承担企业债务,其债务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因此,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均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外资企业的一种,也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参考文献
[1]李建中,贾俊玲.个人独资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管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0年
[2]王翔,王柏,杨合庆,等.外资企业法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3]史正保.论我国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3
[4]张士元.企业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
[5]刘彦强,王益民,王洪武,等.外资企业的进入与发展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影响与促进. 江苏商论.2010,11:9~14
[6]郭富青.中国非公司企业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
[7]焦志勇.中国外商投资法新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年
PAGE \* MERGEFORMAT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