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豆制品集体涨价
2007年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
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
者突然集体涨价一案进行了调查。经查发
现,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
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并贴
出“公告”称:“因今年以来黄豆价格持
续上涨,经豆制品商会讨论通过,从2007
年8月2日起,上调豆制品价格。”并决定
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
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
第三讲 价格法律制度
• 一、价格的形成及价格形式?
• 二、什么是价格总水平及其调控?
• 三、什么是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
• 四、价格管理机构及职责?
• 五、价格监督及价格监督检查?
第一节 价格法概述
一、 价格
价格:一是
指由供求关
系决定的商
品或服务价
值的货币表
现.
二是需求者
获得商品或
服务支付大
的货币额度.
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
形式
政府指导价
含义
特征
是竞争价
经营者自主定价
依法确定的价
不稳定性
多样性制
定
主
体 特征
范围
调整内容
特征
强制性
稳定性
政府部门和经营者
宏观控制微观灵活
浮动价格
最高限价
最低保护价
依据
依据
范围
经营者
政府
价格法的作用:
1.保障市场经济得以健康有序地运
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把政府对市场价格的直接干预限
制在一定的、必要的范围内,并通过法
律的、经济的手段对市场价格总水平进
行宏观调控,既避免了政府的过度干预,
又避免了市场的缺陷与不足。
3.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和惩处价格违
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
行为。
• (一)市场调节价
• 1、定义: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
成的价格。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 (1)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价格。经营者的定价权
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 (2)是一种竞争价格。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后,
就会寻求对己有利的经营条件,产生排他性,如
没有竞争,就会变为垄断。
• (3)依法确定的价格。经营者的定价是在法律许
可下的自主,否则就是价格违法。
《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形式
4、市场调节价的范围
由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体指:商品和服务比较丰富,不属于资源稀缺
的范围,如已经普及了的电视、矿泉水等;商品和
服务不具有自然垄断性,是可以由多个经营者同时
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如衣服、邮政(快递);商品
和服务不属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别重要的商品,如
电脑。
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
当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为整个
市场提供一种物品或劳务时,就形成自然垄断主要
是公用企事业。如水电气,公用交通等。
5、市场调节价的基本依据
• (1)生产经营成本。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各项费用。
• 按照会计理论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
用。其中:制造费用是固定成本、管理费
用和经营费用中部分为固定成本,其余为
变动成本。
• 长安汽车采用新的装配线,将组装成本
由3000多元降到1000多元,就是降低成本
的最好体现。
• (2)市场供求状况。
(二)政府指导价
• 1、定义:依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
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如春节时火车票价、
利率。
• 2、特征
• (1)定价主体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与经营者。
• 其他部门指铁道部、建设部、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员会等,
经营者最终定价。
• (2)是宏观控制与微观灵活结合的一种价格。
• 商品的品种、基准价、浮动幅度、差率大小都是国家价格
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制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动。
3、主要形式
• (1)浮动价格。政府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允
许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
制定和调整价格的一种形式。如飞机票价。
• (2)最高限价。政府对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规
定最高限度,经营者职能在此限度内出售商品的
一种价格形式。制止哄抬物价。如粮食、食用油
等商品。
• (3)最低限价。政府对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规
定最低限度,经营者职能在此限度以上出售商品
的一种价格形式。如初级农产品。
4、商品范围
•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
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
的极少数商品价格(粮食等);
•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稀土);
•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公共交通、邮
政、电信、供水等) ;
•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教育等)
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
• 目前,剩下的13种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项
目为:
• 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国家专营的烟叶、
食盐和民爆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药
品,教材,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
工程供水,电力,军品,重要交通运输,
邮政基本业务,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
服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
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
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
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
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定价目录
5、依据
• (1)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
促进创新,获得更多利润。
• (2)市场供求状况。
• (3)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社
会承受能力等。
6、调整
• 调整内容:
• (1)适用范围调整。由原来的141种调
整到现在的13种。
• (2)价格水平的调整。这更频繁,使价
格更接近市场。如水电的价格上涨。
• (3)根据经济运行,适时调整。
(三)政府定价
• 依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
围制定的价格。
• 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
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的法规、规章即明确政
府制定价格的范围、程序、权利、职责,促进
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价
格决策的透明度。这类法规规章主要包括:政
府制定价格目录、政府制定价格的程序、政府
制定价格的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
办法等。
实施成本监审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具体范围
包括:
A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
B列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
C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
商品价格
服务价格
价格对象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商
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有
形商品是指各类实物产品
.无形资产指知识产品
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
服务的收费,如咨询、
律师服务等 .
价
格
接
受
者
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
注意:汇率\利率\债券\股票\期货等的价格是否受
<价格法>调整
经营者的定价权利
①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②在政府指导价规定
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③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
特定产品除外(如教材)
④检举、控告侵犯其依
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经营者的定价义务
①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
②执行依法制定的政
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③执行法定的价格干
预措施、紧急措施
④明码标价的义务
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法规、规
章主要包括明码标价、制止牟取暴利、
禁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歧视、
价格欺诈等。
二、价格法
定义
价格法是
指调整价
格关系的
法律规范
的总称。
是在价格的制
定、执行和监
督过程中发生
的各种社会经
济关系
调整对象
价格关系
制定、调整和
执行价格中发
生的价格关系
执行或违反价格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
价格关系
价格指导、监督
和检查中发生的
价格关系
流通、消费过程中
发生的价格关系
表现
价格关系的具体表现
• (1)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其他有关
部门在制定、调整和执行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中发生的价格关系;
• (2)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其他有关
部门和经营者之间发生的因执行或违反价格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价格关系;
• (3)经营者在自主定价过程中与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其他部门、行业组织在价格指导、监
督和检查中发生的价格关系;
• (4)各种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服务的提供
商之间以及他们与消费者之间因提供商品和服
务发生的价格关系。
《价格法》的作用
• 1、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价格
秩序。
• 2、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价格形成机
制。
• 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协调
生产和消费的关系。
• 4、规范、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稳定
市场价格总水平。
价格法律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的规则》
• 《关于价格举报工作的规定》
• 还包括一些通知等。
价格法属于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法
的范畴,又属于宏观调控法的范畴 。
《价格法》的性质
三、价格违法
价格违法
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
组织违反价格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
有过错的行为,包括不
履行价格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规章规定的义务
和实施了价格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规章中明文
禁止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定义 行为的主体是价格法律法规中
规定承担法律义务的人,包括
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侵害了价格法律规范所保护
的客体,即侵害了价格管理
秩序,侵害了国家、消费者
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实施了价格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特定行为。只有违法
的思想动机而没有付诸于行
动,则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有
过错的,即故意或者过失
不正当价格行为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
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
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
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
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
格过高上涨的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
交易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
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
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
视
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
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
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牟取暴利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
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
按性质分
低价倾销
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
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
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价格欺诈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
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
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
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
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
易的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价格歧视
价格垄断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
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
歧视;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
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
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
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价格违法行为与价格法律责任
价格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违反
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
的有过错的行为。
《价格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
例题:经营者的价格法律责任主要有( )。
A.经济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社会责任
E.刑事责任
答案:BCE
2.经营者价格违法及其处罚
(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例题1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如经营
者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如果没有违法所
得,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人违法情节的轻重,处违法
人员以( )的罚款。
万-20万元 万-40万元
万-30万元 元以内
答案:A
(2)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3)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
(4)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
(5)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提供
虚假资料
例题2(单选)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
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主要有四类:一是不提
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二是( );三是提供虚
假资料;四是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提
供虚假资料的其他行为。
A.捏造证据
B.篡改证据
C.不全面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D.不按规定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答案:D
价格歧视得以实行的三个条件
• 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
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被分割时,垄断
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
• 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
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场实行高价格,
以获得垄断利润。
• 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
间分开。
价格歧视的三个等级
•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
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
• 二级价格歧视,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
同价格
•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
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
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
价格垄断案例
• 2007年8月15日,《重庆晨报》刊登了巴南
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
10元锅底费的报道。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
下,各火锅店当场撤除了加收锅底费的告
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现协议统一涨价等
类似行为。
• 案情:2007年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
以原价为元/公斤,现价元/公
斤[略低于市场平均价(元/公斤)]的
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
购15个鲜鸡蛋(约1公斤),引发千人排
队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案例: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
国务院:串通涨价可罚百万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签署第515号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营者相
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
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
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行
业协会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四、价格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
定义
类型
集中统一的价格管理体制
分散的价格管理体制
混合型价格管理体制
见书本485页
直接性
我国目前的价格管理
直接与间接性
间接性
(一)
(二)
(三) 机构及职责
五、价格总水平的调控
(一) 定义
价格总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
一定时期内,全社会范围内各种商
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或综合水平.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
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二) 目标
(三) 具体政策措施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投
资政策、进出口政策等
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手段(四)
经济手段(1)
(3)
(2) 法律手段
行政手段
注:常常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法律和行政手段
方式
特征
特征
方式
方式
特征
间接性\诱导性\滞后性
财政\税收\货币\工资\信贷
\投资\价格调节基金\储备
规范性\稳定性\严肃性
价格立法\执法
强制性\局部性\直接性
国家定价\限价\冻结物价
• (1)价格监测制度。
• (2)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 (3)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 (4)保护价格制度。
• (5)价格干预措施。
• (6)紧急干预措施。
(五) 价格总水平调控的基本制度
价格监测分析的基本形式有:
A定期价格监测分析制度
B典型调查或抽样调查
C应急监测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
体制改革的意见》,目前粮食价格管理的主要工
作是( )。
A 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B控制粮食市场价格
六、价格监督检查
(一) 定义
价格监督检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物价
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对价格活动进行
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活动.
分类(二)
1)农产品价格监督检查
2)工业品价格监督
3)收费价格监督检查
1)经常性价格检查
2)临时性价格检查
检查对象
检查时间
物价部门的职权:1)询问并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2)查询复制资料及核对银行资料;3)责
令暂停相关营业;4)先行登记保存.
(三) 内容
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法规、规章即规定价格监
督检查的主体、程序职权、价格的社会监督及行
政处罚、法律责任。这类法规、规章主要包括价
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价
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等。
价格监督检查的特征表现为:
A主体是价格主管部门
B对象是价格管理相对人(经营者)
C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价格管理相对人的违法
行为,保障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
和执行,实现国家价格管理职能
D是价格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职能
七、价格听证制度
(一) 定义
价格听证是指政府在制定、调整列入听证目录
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
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务价格时,组
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社会有关各方对其必要
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的制度.
项目(二) 教材、学费、医疗费等
交通、邮政等公用事业价格
公益性服务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商品价格
水电气通讯等
列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
• 国家计委(发改委)价格听证目录
• 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 二、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软席除
外)
• 三、民航旅客运输公布票价水平
• 四、电信基本业务资费中的固定电话通
话费、月租费,移动电话费、月租费
(三) 程序
(1)申请 经营者或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或社会团体
(2)审核与
决定组织听证
价格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10天内做出听
证决定,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3)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前10天将聘书和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且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参会才能举行听证会,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听证会后制作听证
纪要,并送代表。有异议的,可以向主持
人或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4)公布定价
深圳市物价局表示天然气暂定价收费无依据
• 从2006年8月开始转换天然气至今,深圳气
价一直未定,深圳燃气集团就按照每立方
元的“暂定价”收取,但市物价局负
责人昨日明确表示:该局从未批准过
元这个所谓的“暂定价”,用户则发现按
“暂定价”收取的燃气费比物价局规定的
高。
燃气集团:按物价局精神定出元?
• 燃气集团热线电话25199999, 接线员找来热线咨
询部门的负责人徐小姐,徐小姐答复记者说,
元是燃气集团按照物价局文件的精神制定出
来的暂定价,具体的制定办法是:原来液化石油
气是每立方元,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的热值
比是1:3,市物价局要求按前三月液化气均款80%
收,所以燃气集团天然气暂定价的公式是:
发现得数是元,而不是元。这是为何?
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并不能做出解释。
按“暂定价”会被多收费
• 记者查询了福田区丽阳天下名苑秦小姐家里的用
气情况,燃气主要用于三个人洗澡和每天做一顿
晚饭,她家转换天然气的时间是2007年1月12日。
秦小姐家的燃气费存折显示,2006年10、11、12
月,家里的管道煤气费分别是元、元和
元,平均每月元;如果按照市物价局的
规定,那转换后的几个月,应该按照每月元
×80%的标准来计算,也就是说,秦小姐家每月被
扣掉的燃气费应该是元。
• 但实际上,秦小姐家的燃气费存折显示,
2007年1月、2月、3月的费用分别是
元、元和元,平均每月元,
这三个数字是按照燃气集团的“暂定价”计算
出来的,用减去,等于,“也就
是说,按燃气集团价格收取的燃气费,比
按物价局文件标准算出的燃气费平均每月
多了元?”
律师:涉嫌违反价格法
• 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的侯松涛律师认为,
燃气集团的这种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
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公用事业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
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所以燃气集团自定“
暂定价”涉嫌违反该法。
经济学博士:定价依据被偷换
• 燃气集团关于“暂定价”看似合理的解释,却被
厦门大学毕业的经济学博士周波指为:偷换了定
价依据。周波说,抛开定价学的基本概念不说,
单是从数学公式上,就可以看出,物价局的定价
依据之一是月平均用气费,这个费用,是用气量
乘以价格算出来的;而在燃气集团的定价公式
“
只有液化石油气价格这个依据,从数学的角度上
说,就是一个变量被抹掉了,于是它的影响也被
抹掉了,在实际中,这就意味着,用气量越大的
用户,被多收的钱就越多,用得少的用户,影响
就小。
八、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主要是行政责任
责令改正
罚款
停业整顿
警告
退还或赔偿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营业执照
2、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主要是行政责任
3、价格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经济责任
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行政处分
价格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 )。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过罚相当原则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处罚法定原则
D公正、公开原则及一事不再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