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各期货交易所关于合约限仓方面的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如下: (单位:手)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 交割月前第一月 交割月份 最后一个交易日 某一 限仓比例(%) 期货合约 经纪非经纪投资者经纪非经纪投资者经纪 非经纪投资者持仓量 会员 会员 会员会员会员 会员 铜 ≥12万手 15 10 5 80001200800 3000 500 300 铝 ≥12万手 15 10 5 10000150010003000 500 300 ≥12万锌 15 10 5 80001200800 3000 500 300 手 黄金 ≥8万手 15 10 5 900 300 90 30090 30 螺纹 ≥75万手 15 10 5 30000900030006000 1800 600 线材 ≥45万手 15 10 5 18000600018003600 1200 360 燃料油 ≥50万手 15 10 5 200001000010005000 2000 300 天然 ≥10万手 15 10 5 50001500300 1500 250 100 橡胶 注意: 铜: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 铝: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交易所可根据经纪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 锌: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交易所可根据经纪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 黄金: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黄金期货合约在进入交割月份后,自然人投资者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进入交割月后,会员及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是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不允许新开仓。 螺纹: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
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 进入交割月后,螺纹钢、线材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线材: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 进入交割月后,螺纹钢、线材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燃料油: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交易所可以根据经纪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 临近交割期时,会员及投资者的持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投资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后,会员及投资者燃料油合约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10手的整倍数。 天然橡胶: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交易所可根据经纪会员的净资产和经营情况调整其持仓限额 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般月份各品种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实行持仓限制(含跨期套利持仓) (单位:手) 期货合约月份一般月份最大单边持仓 品种 单边持仓量占市场单边持仓比例或绝对限仓量 (N) 期货公司会员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N≥20万 15% 10% 5% 强麦 早籼稻 N<20万 30000 20000 10000 硬麦、一号棉、菜N≥30万 15% 10% 5% 籽油、白糖、PTA N<30万 45000 30000 15000 交割月前一个月各品种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照上旬、中旬和下旬实行最大单边持仓的绝对量限仓(含跨期套利持仓)。 (单位:手) 品种 期货公司会员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强麦、早籼18000 10000 6000 4800 3600 2400 2400 1800 1000稻 硬麦、一号27000 18000 9000 15000 7500 3800 6000 4500 2000棉、菜籽油、 白糖 30000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5000 8000 6000 3000PTA 30000 25000 20000 20000 10000 8000 10000 8000 3000交割月份各品种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实行最大单边持仓的绝对量限制(不含跨期套利持仓)。 (单位:手) 品种 期货公司会员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强麦 3000 1000 300 硬麦、早籼稻 3000 1000 500 一号棉 2000 800 400 白糖 2000 1000 500 PTA 4000 2000 1000 菜籽油 6000 3000 2000 自进入交割月起,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拥有的投机持仓与跨期套利持仓之和,不得超过各品种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的最大限仓量。其中投机持仓不得超过交割月最大限仓量。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般月份 品种 情况 期货公司会员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黄大豆1号、豆单边持仓>20不得大于单边不得大于单边持仓不得大于单边粕、玉米、聚氯万手 持仓的25% 的20% 持仓的10% 乙烯 黄大豆2号、豆单边持仓>10不得大于单边不得大于单边持仓不得大于单边油、线型低密度万手 持仓的25% 的20% 持仓的10% 聚乙烯 棕榈油 单边持仓>5万不得大于单边不得大于单边持仓不得大于单边手 持仓的25% 的20% 持仓的10% 黄大豆1号、豆单边持仓<=20持仓限额为持仓限额为40,000持仓限额为粕、玉米、聚氯万手 50,000手 手 20,000手 乙烯 黄大豆2号、豆单边持仓<=10持仓限额为持仓限额为20,000持仓限额为油、线型低密度万手 25,000手 手 10,000手 聚乙烯 棕榈油 单边持仓<=5持仓限额为持仓限额为10,000持仓限额为万手 12,500手 手 5,000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交割月份 日起 易日起 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客户 期货公非期货公客户 期货公非期货客户 会员 司会员 司会员司会员 司会员 公司会员 黄大豆125,000 20,000 10,00012,50010,000 5,000 6,250 5,000 2,500号 黄大豆225,000 20,000 10,00012,50010,000 5,000 6,250 5,000 2,500号 豆粕 25,000 20,000 10,00012,50010,000 5,000 6,250 5,000 2,500聚氯25,000 20,000 10,00012,50010,000 5,000 6,250 5,000 2,500乙烯 豆油 10,000 8,000 4,000 5,000 4,000 2,000 2,500 2,000 1,000塑料 10,000 8,000 4,000 5,000 4,000 2,000 2,500 2,000 1,000玉米 50,000 40,000 20,00025,00020,000 10,00012,500 10,000 5,000棕榈5,000 4,000 2,000 2,500 2,000 1,000 1,250 1,000 500 油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 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1、 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 张; 2、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 万张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国内各期货交易所关于套期保值持仓限额制度的规定 上海商品交易所: 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和天然橡胶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燃料油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的申请。套期保值者可以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额度。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等情况是否相适应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 全年各合约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累计不超过其当年生产能力、当年生产计划或上一年度该商品经营数量。 铜: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铝: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锌: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黄金: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螺纹: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线材: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燃料油: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天然橡胶: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郑州商品交易所: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申请,根据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套期保值历史交易和交割等情况是否相当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在正常情况下不受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未超出持仓限额的套期保值交易无需审批,按正常投机持仓对待。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的申请,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等情况是否相当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全年各合约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累计不超过其当年生产能力、当年生产计划或上一年度该商品经营数量。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单独计算,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前款第一项限制。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市场交易情况、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套期保值额度进行调整。 (注:上述文字根据国内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则整理,截止资料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