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投标招标文件红云红河烟草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
厂区山顶水池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最终发售稿
唱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
小写(万元) 大写
2 投标报价
3 质量承诺
4 工期承诺
5 投标保证金
6 备注
投标人: (公章)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页,并不得对格式作任何更改;
2、本表中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 6位;
提示
致各投标人: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公证员将在开标前对下列
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记录,查验情况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要求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人将不得通过资格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
的】;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目录
招标文件 1
提 示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0
1 .总则 10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4
4.投标 16
5.开标 17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8
8.纪律和监督 19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
评标办法前附表 20
1.评标方法 21
2.评审标准 21
3.评标程序 22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23
附件 B:废标条件 29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5
第六章 图纸 4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49
二、报价说明及组成 50
格式自拟三、投标函 50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2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4
七、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55
八、近三年已完及在建工程类似业绩 56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57
十、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58
十一、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考样式)59
十二、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承诺 60
十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1
十四、施工组织设计 61
十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61
第一章招标公告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厂区山顶
水池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
厂老厂区山顶水池加固工程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
目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昆明市龙泉路昆明卷烟厂山顶,该圆形水池建于 1998年,结
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容积 2000 立方米。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水池顶板、底板、
池壁因为保护层混凝土碳化出现露筋、钢筋锈蚀及开裂情况。为满足其使用功能,现根据现
场实际情况对水池进行修补加固施工。
建设地点:昆明市龙泉路昆明卷烟厂山顶
投资概算:约 65万元
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厂区山顶水池加固工
程范围内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时请自行考虑因间断
施工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设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同时完成 1个或以上(合同金额 7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为原
件)。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三年(2012
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独立承担过 1 个或以上(合同金额 70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类似项目业
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为原件)。
信誉要求及履约情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
革的通知》的要求;(2)人员配备:须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与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DBJ53/T-69-2014》的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2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4:00~17:00 时(北京时间)持以下全部资料到中
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 69号护国大厦 7楼 AC座)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不
予办理):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7)、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00 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全套报名资料和邮
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五华区红
锦路 366号昆明卷烟厂六号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云红河集团网》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红锦路 366号
联系人:黄龙
电话:0871-5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 69号护国大厦 7楼 AC座
联系人:沈晓朱渊
电话:0871-8、3、5
传真:0871-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红锦路 366号
联系人:黄龙
电话:0871-5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 69号护国大厦 7楼 AC座
联系人:沈晓朱渊
电话:0871-8、3、5
传真:0871-9
项目名称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厂区山顶水池加固
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地点 昆明市龙泉路昆明卷烟厂山顶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厂区山顶水池加固
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时请自行考虑因间
断施工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质量要求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等国家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营业执照: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 年至今)同时完成 1 个或以上(合同金额 70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
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
致),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三年(2012 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
独立承担过 1 个或以上(合同金额 70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类似项目业
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信誉要求及履约情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
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
等情形。
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
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2)人员配备:须满足云南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
理)人员配备标准 DBJ53/T-69-2014》的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分包 不允许
偏离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第 款和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属于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投标报价
(1)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昆明地区的市场价自行填报投标报
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总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应包括:人员、机
械设备及工器具、保险、利润、税收及相关劳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全部
费用;
(5)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递交时间:2016年 2 月 25 日 17时 00分前(到账时间)
开户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河沿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6
联系人:熊艳波
电话:0871-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注:开户所在地为北京市。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止。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近 3 年,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12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封面,及其他招标文件明确要
求签署的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
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
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投标文件份数
1、文本文档:壹份正本,叁份副本。
2、电子文档:壹份(以光盘或 U盘的形式提供,包括全套投标文件的
内容,且工程量清单为 MicrosoftExcel2003格式)。
装订要求
1、不提倡豪华装帧,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
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多少自行决定每份正本或副本采用一册
或多册方式装订。
封套标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五华区红锦路 366号昆明卷烟厂六号会议室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五华区红锦路 366号昆明卷烟厂六号会议室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由公证人员按随机开启的方式进行开标。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家
履约担保 无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以招标人控制价(拦标价)公布表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预期的最高限价。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 70万元或以上的加固施工工程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认为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红云红河集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
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
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
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
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
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
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信誉要求及履约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处罚期)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
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所有规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 60%收
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由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一次性交纳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计费标准:
服务内容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费率
100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50000 %
50000-100000 %
100000-500000 %
500000- %
招标代理
以上 %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
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评标办法;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第六章图纸;
(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送至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昆明市护国路 69号护国大厦 7楼 AC座),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
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
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后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
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2)报价说明及组成
(3)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8)近三年已完及在建工程类似业绩;
(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0)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11)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2)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承诺;
(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4)施工组织设计;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等的相关要求填
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表格。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如果有重大错误或对
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由招标人
视情况作出书面回复,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作
任何调整。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
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提供资
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
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
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盖密封章或单位章。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
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
标、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否
则后果自负。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其中任何一个投标人系一个系统单位的人员。或者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
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
将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形 式 评
审标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审查原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原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资 格 评
审标准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审查原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项规定
审查原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
规定;
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
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质量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报价 低于(含等于)拦标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分值为
40分,技术部分分
值为 60分)
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人只
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初步评审标准才能
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通过第一阶段
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最终按投标人最后
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综合评估,
并汇总各投标人的得分。
Z=S+J
其中:
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满分 40分)
投标报价评审 满分 40分
技术部分(满分 60分)
证明文件审查评分 满分 10分
财务状况审查评分 满分 5分
同类业绩审查评分 满分 10分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评分 满分 25分
详细评审
项目管理机构审查评分 满分 10分
条款号 编列内容
附件
A
评 标 程
序
详见本章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附件
B
废 标 条
款
详见本章附件 B:废标条款
1.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 12号令《评
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订。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款规定的评分
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推荐中标单位。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项、第 项、第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有附件 B“废标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款规定的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最后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应以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
的方式,得票多者排序在前。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
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
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
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
悉本章及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
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
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
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
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
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
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
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
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
质疑问卷)。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
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
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
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
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
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
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
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
件 B中集中列示。
本章附件 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
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
为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中规定的废标
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
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
评标方法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价法,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只有
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初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通过第
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最终按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商务部分评审(满分 4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4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浮动 1%扣
1分,每向下浮动 1%扣 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当有效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 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最高值及最低值后的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单位小于 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部分评审(满分 60分)
1、投标人证明文件评分(满分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得基本分 6分,优于资
格评审标准的酌情加分,分加满为止。
2、财务状况评分(满分 5分)
根据企业财务状况优劣程序进行酌情打分,满分 5分。
3、同类业绩评分(满分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同类业绩进行评审,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得基本分 6分,每多提
供一个业绩证明加 1分,分加满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2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技术方案、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施工工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
施、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审,酌情打分。
5、项目管理机构审查评分(满分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施工机械投入、项目管理人
员配置进行评审,酌情打分。
(三)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 5份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
分值为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
(四)评标总得分
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
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Z=S+J
其中:
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
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应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时,
由评标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得票多者排序在前。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
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及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
A5.推荐中标候选人
汇总评标结果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标结果汇总表。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
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但投标
人间仍具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
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
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
附件 B:废标条件
B0.总则
废标的全部条件应为本章前附表中 、、所包含全部内容,本附件所集中列
示的废标条件,是前附表对 “响应性评审”的补充。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在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
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要求签字或
盖章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
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
技术咨询(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11)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厂区山顶水池加固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开工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四条、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该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合同价款由双方据实结算。
第五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第七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
款项。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开始生
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中未尽事宜,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其它组成文件的相关约定双
方协商执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GF-1999-0201)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条执行。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和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中所列标准、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3、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无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业主现场代表
职权: ①现场隐蔽、变更签证;②解决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③协调甲、乙双方
在施工现场的关系;④进场材料验收;⑤、工程量确认;⑥、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职责:按《通用条款执行》。
6、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无。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具备。
(4)工程地质和下水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在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
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7、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
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遵守发包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自费承担这些工作
(如警卫),负责警示及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护板、围拦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
供方便。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费用由承包人自
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担所有已完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
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于施工中引起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及
承担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
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 7日。
工程师确认时间: 无。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9、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不可抗拒因素及业主认可的特殊原因外、不得延
误工期。
四、 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通用条款》执行。
11、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 安全施工
按现行安全施工管理规范组织施工,承包人应确保施工安全,并遵守发包方安全管理及
相关规章制度,因安全事故造成自身及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损
失。
六、 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按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和补遗、投标书及承包方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主要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10%。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
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方承担或受益;超
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方承担或受益。
主要建筑材料价差的取定: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中的材料指导为基准,
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日期前 28天)当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方承担;因承包方
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方承担。
(2) 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量以发包人签署设计变更、现
场签证
等为依据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云南省 201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
据》及相关配套文件。最终本工程总价以双方认可、无争议后的审定结算价为准。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本合同根据以下情况可对中标价格作调整:无
13、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14、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完毕后 14 天内向发包
人报送本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送发包人审核、批准。
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承包方每月 25日前提交本月工程进
度经发包方批准确认后 14日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5%时,暂停支
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待结算经审计审核定案并保证工程
档案移交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 95% ,剩余 5%的质量保修金待两年质量保修期满
后无息结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 无。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按照设计、规范、其它相关
规定进行采购,并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和材质检验证明;所有进场材料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所有进场材料均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签字认可后方能进场使用。
八、工程变更
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同的,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实际工程量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8、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图四份,工程竣工 28日内提供。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19、竣工结算
结算时工程量按竣工图计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
结算资料,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后 60 天内审核完毕。竣工结算报告双方
认可、全部资料归档后 14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其他按通用条款第 33
条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20、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隐蔽工程验收:发包人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查验收的,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
进行剥露。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款,因承包
人原因不能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接受 1000 元人民币的误期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
价的 5%。
本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款,承包人
承诺一次验收合格,若达不到一次验收合格,除自行无偿返工达到本合同验收要求外,承包
人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质量违约金。
隐蔽工程验收:发包人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查验收的,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
进行剥露。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进行返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后,
再行隐蔽。承包人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1、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工程
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22、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23、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4、保险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条执行。
25、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6、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承、发包人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七份、发
包方四份、承包方三份。
27、补充条款
承包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所有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为准。
发包方审核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与报审金额相比,如审减率超过 10%,超过部分的
结算审核费(超出部分的金额乘 5%)由承包方承担,在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中扣减。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
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
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工程保修严格按 2000 年第 279 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无息付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
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
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
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审定结算价款的 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
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工程保修金=工程审定结算价×5%。
2、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3、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则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出现保修事项,承包人必须 24 小时之内至现场
处理并解决问题。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
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
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
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
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
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
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
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
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
工人员的 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
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
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
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
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
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给任何其他犬,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
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
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
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具体见工程合同相关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廉政合同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及昆纪发[1998]5 号《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公开招标和实行工程
承包工程廉政“双合同”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
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红云红河烟草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
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
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
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
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
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入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
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
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主管
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
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
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第六章图纸
(另册提供)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
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年修订版)。
二、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
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有关国家及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四、本工程采用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规范标准,当技术规范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时,
以设计图纸为准。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ITC-YN-16-121089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
小写(万元) 大写
2 投标报价
3 质量承诺
4 工期承诺
5 投标保证金
6 备注
投标人: (公章)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页,并不得对格式作任何更改;
2、 本表中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 6位;
二、报价说明及组成
格 式 自 拟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
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在合同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合同条款执行。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
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
理人将不被认可。
3、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使用方可生效。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人员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滇备案证
(若有)等的复印件。
七、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开户银行
传真: 电传:
~2014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投标申请人请附 2012~201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
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近三年已完及在建工程类似业绩
共页第页
建设单位名称
项 目 名 称
及所在地
项 目
种类
工程范围
施工起
止时间
中标价金额
项目机构人
数(高峰/平
均)
业主评价
注:1、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填写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经验;
2、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项目
情况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
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
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十、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任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职称评定机构
执业资格 注册单位名称
从事专业年限 年
工程名称
曾参与项目的最高任职工程
名称及所任职务
最高任职
个人简历:
自 至 业绩 有何奖惩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主要人员应填写此表,每人一张;
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及业绩证明的
复印件应附在表后;
3、主要人员的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工程师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的复印
件应附在表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考样式)
1、投标人应如实申报:①过去三年来涉及或正在诉讼的案件;②过去三年来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违约、被驱逐、合同解除等事件;③过去三年来质量、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若有
谎报、漏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如实申报并承诺: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0年 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
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与招
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承诺
若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如有虚报,
一经查实导致投标申请被拒绝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2、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四、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应包含施工技术方案、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施工主要工序、安全文明施工
保证措施、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十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