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的量变性与适度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的使用受适度的制约,是当前国际会计界的主流取向。“适度”意味着不允许创设秘密公积、提取过分准备,更不允许蓄意地、一贯地少计净资产和净收益,而是要在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发生相关经济利益流入和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将资产或收益予以反映;反之则不反映负债或损失。这种对谨慎性原则使用的适度要求,可从现代经济学层面上得到阐释。在经济学领域里,风险与收益是一对至关重要的概念,两者的变化规律是:随着不确定性程度的增加,承担风险需要的边际补偿(收益)也是呈递增趋势,通常可用一条凸状的风险—收益曲线来反映。由此可以得到:
1.在不确定性较低时,信息使用者对风险的偏好近乎于中性,他们要求提供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不允许带有偏见。因而谨慎性原则的地位相对较低,处理会计事项时,资产(收益)与负债(损失)应当一视同仁。
2.当不确定性较高,且无法准确获取客观、公允会计信息的情况下,信息使用者认为悲观主义优于乐观主义。因而,谨慎性原则的地位相对较高,处理会计事项时,更多地确认、计量和披露有关负债(损失),而忽略有关的资产(收益)。何谓不确定性较低、不确定性较高?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不确定性大小进行精确的估算,判断其所属的层次,进而作出会计处理的决策。因而对“适度”认识的根本在于量化,即确定经济业务的发生和结果的“可能性”的大小。当前,国际上流行的可能性评估方法主要有三种:
1.众数概率法。其着重反映的是最可能发生的结果,在这种方法下,若某一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最大,则认为该事项的发生是“很可能”的,否则就认为是“不可能”的。
2.累计概率法。简称累积法,是一种根据累计概率来判断某一事项发生可能性的方法。若累计概率超过50%,认为该事项“很可能”,否则就认为该事项的发生“不可能”。
3.加权概率法。该方法类似于统计学上的期望值法,其特征是,要求考虑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每种可能结果发生的概率,即将每一种可能的结果数值作为权数与相应的概率相乘后,将乘积累加得出加权概率,并以之来计算可能的结果。
笔者认为, 其中加权概率法较其他两种方法更为精确,因为它综合反映了所有可能的结果及其概率分布,体现了中性原则。当然,财务会计中的“可能性”也绝不是一个“纯数学”的问题,它与不确定性事项的确立、计量密切相关。这样对“可能性”进行具体分析和估算就不得不考虑有关因素的影响,比如,计量客体的性质、事项发生的概率分布特征、每一项目最终可能的结果等。此外,由于受现有确认标准的制约,不少不确定性项目不能在会计报表内确认、揭示,如何进行表外披露是提供这些信息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即使以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为导向,根据可能性大小及其重要性原则来筛选有助于使用者决策的信息,把握披露的度和量,亦离不开对“可能性”的精确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