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个中心建设与运行检查验收评分细则
(2006)
本细则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个中心操作指南(2006)》(以下简称
《操作指南》)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个中心建设与运行检查验收方案
(2006)》(以下简称《验收方案》)制定,作为“三个中心”检查验收具体评分的依据。
第一部分 单项否决项目
一、核保集中
要求:全辖范围内所有开办险种统一由承保中心集中核保。
注意要点:(1)上机险种:全部上机险种必须实现电脑集中核保。定额保单及部分货
运险业务(公路定额保单业务、代理业务、预约投保业务)可不要求承保前核保,但出单
后要按补录规则进行补录(对货运险代理业务,承保中心应当事先对代理协议进行审核,
并对超过代理权限的业务在保险责任生效前逐笔进行核保;对非单笔业务出单的预约货运
险业务,承保中心应当事先对预约保险协议进行审核,并对超过预约协议规定权限的业务
在保险责任生效前逐笔进行核保。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可将预约协议作为一张保单在业务
处理系统中录入,并定期录入货物运输清单)。(2)非上机险种:高风险、高保额的非上机
业务,在新险种业务处理系统开发完成前或省颁条款代码申请、写入系统前,采取承保中
心纸质集中核保;除高风险、高保额外的其他非上机业务,可采取承保后在一定时间内报
备承保中心的做法,等到系统可以录入后,再改为在系统中集中核保并补录以前数据。(3)
自动核保的设置:在总公司规定的框架内,各分公司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设置自动核保,
总颁条款自动核保业务由总公司设置组合要素,分公司设置相应组合要素的具体量化值并
报总公司备案;超出总公司规定范围的总颁条款自动核保业务由分公司上报总公司审批后
实施;地方性险种自动核保业务由省级分公司根据权限审批并报总公司备案。
掌握尺度:只要发现任何一笔业务未经过承保中心核保就可判定为未完全集中。符合
补录条件的业务要按照补录规则及时在系统中补录,除符合补录条件的业务外,其他业务
不允许出现起保后核保的情况,否则可以判定为未完全集中。代理业务、预约投保业务要
求承保中心在协议生效前进行承保条件审核,超协议权限的业务要求在保险责任生效前逐
笔核保,否则视为未集中核保。对于非上机险种,承保中心应于开展业务前制定核保规则,
否则可以判定未未完全集中。对于自动核保条件的设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或报备,否
则不予认可。
二、报案调度集中
要求:全辖范围内所有报案全部通过 95518 专线直接报案,或在规定时间内转报案;
全辖范围所有查勘定损人员必须由 95518 专线统一调度。
注意要点:95518 专线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兼岗(二级主管除外)。调度方式可
以采取直接调度查勘定损人员与调度查勘定损点相结合,应尽量做到直接一级调度到查勘
定损人员,但也允许采取二级调度模式。除 95518 专线职场外,支公司、营业柜台等任何
其他场所都不允许设置可接受报案的 95518 座席终端。除学幼险、雇主责任附加医疗险、
校园方责任险外,其它所有险种严格做到一案一报。学幼险、雇主责任附加医疗险、校园
方责任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及时报案:
(1)单笔赔案报损金额达到 1000 元以上;
(2)累计赔案数量达到 15 个;
(3)累计赔案报损金额达到 3000 元以上;
(4)半个月集中一次。
掌握尺度:只要发现 95518 专线人员有兼岗情况或一笔报案未经过 95518 系统或非
95518 专线人员录入报案信息或 95518 系统没有调度记录就可判定为未完全集中。95518 报
案数据库中的报案号必须与理赔数据库中相应赔案的报案号一致。
三、财务处理集中
要求:全辖范围内所有的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包括制单、复核、记账、制表全流程)、
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凭证、账簿、报表集中。
掌握尺度:只要发现任何一笔要求集中处理的会计核算未集中处理就可判定为未完全
集中。所有财务人员(不包括支公司出纳员和收付员)的行政编制、人事关系、工资薪酬
必须在财务中心,才符合人员集中的要求;财务中心必须集中所属支公司的凭证、账簿及
报表等会计档案。向保费规模较大的支公司派驻记账员的方案未向总公司及时备案的,检
查验收时总公司不予认可,视为未集中。
四、信息数据集中
要求:全辖范围内所有系统和数据集中在统一平台上进行处理。
注意要点:未实现省级集中处理的地市数据集中到地市分公司,数据库的权限也由地市
分公司信息技术部统一管理。实现了省级集中处理的地市分公司的数据和操作集中到省公
司统一管理。
掌握尺度:所有要求的系统和信息数据必须集中到统一平台上,如发现任何支公司有单
独数据库或管理数据库的权限则可判定为未完全集中。
五、同城范围查勘定损、理算核赔集中
要求:同城范围内查勘定损、理算核赔全部由理赔/客户服务中心集中处理。
注意要点:同城范围内指纳入同城范围管理的支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域。满足以下条件
之一的支公司可不纳入同城范围管理:(1)县(市)支公司;(2)支公司办公地点与中
心办公地点距离 40 公里以上的区支公司(包括营业部等同级机构,下同);(3)支公司办
公地点与中心办公地点距离 30 公里以上且正常车程 1 小时以上区支公司。不符合上述条件
的所有支公司都纳入同城范围管理,有特殊原因不纳入同城范围管理的,必须由分公司专
题上报总公司审批。其中,办公地点与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距离 20 公里以上且正常
车程 45 分钟以上的区支公司,有特殊原因不纳入同城范围管理的,由省级分公司审批,并
报总公司备案;其他特殊原因不纳入同城范围管理的,由省级分公司汇总并专题上报总公
司审批,否则检查验收时不予认可,视为未集中。
地域范围大的分公司,可在同城范围内设置若干查勘定损点,同城范围内所有查勘定
损人员的行政编制、人事关系、工资薪酬一律隶属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并严格实行“统一管
理、统一调度、定期交流”,“定期交流”必须半年至少交流一次。
掌握尺度:只要发现符合同城范围条件的支公司未纳入同城范围管理的,或同城范围
内任何一个查勘定损人员不符合管理要求未定期交流的,或查勘定损、理算核赔存在授权
的,均可判定为未完全集中。
六、非同城范围支公司超权限赔案定损、核赔集中
要求:非同城范围超权限赔案定损、核赔统一由理赔/客户服务中心集中处理。
注意要点:非同城支公司理赔继续实行授权管理,对非同城支公司授权应当根据其管
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分险种实行差异化授权,但授权不宜过大,至少保证非同城支公司一定
比例赔案纳入理赔/客户服务中心集中处理。分公司根据下述比例要求测算定损权限(核赔
权限不得高于定损权限),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
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附加医疗险和校园方责任险按照非同城支公司赔付率与分公司平均
水平比较情况,至少达到 5%或 8%(按上一年度或确定权限前 12 个月的赔案数量计算,下
同),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船舶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除雇主责任附加医疗险
和校园方责任险)及货物运输保险(除国内货运部分)等险类业务至少达到 30%。具体测
算方法如下:(1)非同城支公司上一年度或确定权限前 12 个月的有效赔案(按结案日期
确认)按金额大小排序;(2)按要求比例找到临界赔案;(3)根据此赔案赔款金额四舍
五入保留到千元确定非同城支公司定损权限最高值及核赔权限最高值。定损权限及核赔权
限的测算可以采取单个非同城支公司单独测算,也可以合并测算,具体方式由理赔/客户服
务中心自由选择,但选择后不可随意更改。
但经过测算后,非同城支公司车险业务的定损权限低于 5000 元的,可以调整到 5000
元。有特殊情况可由省级分公司专题报总公司审批。
掌握尺度:重点检查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对非同城支公司的授权是否合规,只要发现任
何一家非同城支公司授权不合规(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任何一笔非同城支公司超权限赔案
未集中由理赔/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定损、核赔,均可判定为未完全集中。
第二部分 评分项目
注:每一具体评分项目扣完本项目分数为止。
一、基本建设
(一)机构设置
1.“三个中心”机构、岗位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指南》(06 版)的要求设置,称谓是否标准、
统一(3 分)
检查方法:对照《操作指南》(06 版),查看组织结构图、员工花名册、职场实际标识。
评分尺度:每发现 1 个机构或岗位称谓与《操作指南》(06 版)不一致扣 1 分。
2.“三个中心”机构、岗位是否按《操作指南》(06 版)的要求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在
显著位置展示(3 分)
检查方法:查看资料并现场检查。“三个中心”整体架构图需要在大厅显著位置展示,其
他流程图在相应办公室展示,岗位职责在相应岗位展示。
评分尺度:每发现 1 个岗位职责与《操作指南》相冲突扣 1 分,未在相应位置明显展示
扣 1 分;每发现 1 个重要流程图未在相应位置展示扣 1 分
3.“三个中心”二级主管职数是否按规定进行配置(4 分)
检查方法:查看职务聘任有关文件、员工花名册
评分尺度:发现职数突破总公司批复或操作指南规定的,每超一个职数扣 2 分。
(二)基本职能
1.是否建立“三个中心”与产品线管理部门、理赔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支公司联席会
议制度并定期召开(5 分)
检查方法:查看相应制度,并检查会议记录,注意检查联席会议讨论事项的落实情况。
评分尺度:要求至少每月召开 1 次联席会议。会议未达到数量要求扣 2 分,会议质量不
高或者会议讨论事项落实不理想扣 2 分,没有制度不得分。
2.是否及时分析并通报业务、财务情况,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相关决策性建议(5 分)
检查方法:结合具体业务检查相关分析报告。
评分尺度:要求至少每月有分析,季度有详细报告(不包括常规的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
告,每个中心应该有自己针对性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未达到数量要求扣 2 分,分析报告
质量不高扣 2 分,未进行分析不得分。
3.“三个中心”内部衔接是否顺畅、运作是否高效,是否对业务流程进行合理、有效的优
化(5 分)
检查方法:现场了解分公司对流程优化的情况,实际分析流程优化对效率的改进情况。
评分尺度:业务流程衔接不畅,效率低下且没有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的不得分,有优化
方案但运行效率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扣 3 分。
4.产品线管理部门、理赔管理部(客户服务管理部)和“三个中心”的职责是否明确,关
系是否顺畅(5 分)
检查方法:了解各个部门的职责行使和衔接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和基本要
求,职责是否明确,衔接是否顺畅。
评分尺度:职责行使不明确,存在明显交叉的不得分;职责基本明确,但衔接不畅的
扣 4 分。
5.是否设有客户休息区及客户服务意见簿,并对客户服务意见簿的意见快速、有效地做
出反应(5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并实地了解是否区分情况,对客户意见进行快速、有效地做出反
应。
评分尺度:要求每个分公司都要设立客户休息区和客户服务意见簿,每个月对客户服务
意见簿的内容进行归集整理,并提出整改措施。未设客户休息区扣 2 分;未设置客户服务
意见簿的扣 2 分。客户服务意见簿设于客户难以注意、接近的位置或不提供书写工具的扣 1
分;客户服务意见簿存在缺页、撕页及其他不完整连续使用情形的扣 2 分;对客户服务意
见簿的内容没有提出整改措施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扣 4 分;
6.是否按规定进行业务单证管理(10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单证库、单证管理系统,并检查相关文件、记录。
评分尺度:没有详细的单证管理制度规定扣 5 分,每发现 1 笔单证领用或发放手续不全
扣 2 分,实际库存单证与记录不符合或单证管理未上机操作不得分。
(三)职场建设
1.职场是否有标准、规范的 VI 标识,是否整洁、宽敞、明亮(3 分)
检查方法:对照公司 VI 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注意结合当地实际办公条件。
评分尺度:每发现 1 个地方未按公司 VI 规定的标识建设职场扣 1 分,环境脏、乱、差
不得分。
2.职场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保证各工作环节衔接顺畅(3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职场,注意结合当地实际办公条件。
评分尺度:职场安排严重影响运行效率的不得分;存在不利于业务处理流程衔接情况的
酌情扣分。
3.工作人员是否挂牌上岗、着装统一(2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评分尺度:要求分公司本部全体工作人员(含编外用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每发
现 1 名工作人员未着装统一扣 1 分;每发现 1 名工作人员未挂牌上岗扣 1 分。
4.客户服务大厅是否设有引导员或有较明确的引导标志(2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并询问引导员。
评分尺度:引导员上岗牌不准确扣 1 分,回答问题不准确扣 1 分,客户服务引导标志不
明确扣 1 分。
(四)考核制度
1.分公司对“三个中心”的考核制度是否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操作性(5 分)
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
评分尺度:考核制度不够全面、合理的扣 2 分,考核制度操作性不强扣 2 分,没有考核
制度不得分。
2.分公司对“三个中心”的考核制度执行情况(7 分)
检查方法:查看相关资料,包括考核记录、奖惩情况等。
评分尺度:考核记录不完整扣 2 分,考核后没有相应的奖惩扣 4 分,没有执行考核制度
不得分。
3.“三个中心”员工的考核制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5 分)
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
评分尺度:考核制度不够完善、合理扣 2 分,考核制度操作性不强扣 2 分,没有考核制
度不得分。
4.“三个中心”对具体岗位人员考核制度执行情况(8 分)
检查方法:查看相关资料,包括考核记录、奖惩情况等。
评分尺度:考核记录不完整扣 2 分,考核后没有相应的奖惩扣 5 分,没有执行考核制度
不得分。
(五)人员配置
1.“三个中心”员工总量是否有合理的确定办法,并按照规定合理控制员工总量(2 分)
检查方法:检查分公司确定人员总量的相关办法并核对实际人数及员工花名册。
评分尺度:没有相关办法规定不得分,按规定办法员工数量超编在 10%以内扣 1 分,
超编 10%-20%扣 2 分,超编 20%以上不得分。
2.“三个中心”各岗位人员配置是否合理(3 分)
检查方法:检查员工花名册结合业务情况进行判断,并检查相关系统内的权限配置。
评分尺度:查勘定损和核赔岗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兼岗(二级主管除外),有兼职情
况 1 个扣 1 分;根据业务处理情况判断岗位人员配置的合理性,酌情扣分。
3.“三个中心”各岗位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 分)
检查方法:根据《操作指南》规定核对“三个中心”工作人员相关资格证明,并询问员工。
评分尺度:每 1 名员工不符合规定资格上岗扣 1 分。
4.是否制定人员培训制度和规划,培训规划是否全面、有重点(2 分)
检查方法:查看相应规划、计划或制度。
评分尺度:规划、计划或制度缺项或虽齐全但内容不规范酌情扣分,完全没有规划、
计划或制度不得分。
5.是否按照计划组织有针对性的定期培训(2 分)
检查方法:检查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方案(含人员、课程、地点、课时、师资等)、出
勤签到记录等,并询问员工。
评分尺度:要求至少每两个月培训 1 次,培训次数未达标扣 1 分;培训内容无针对性、
不系统酌情扣分;记录不完整扣 1 分;记录不真实不得分。
6.劳动合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2 分)
检查方法:查看员工劳动合同档案,询问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人员
评分尺度:若有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每发现一个扣 1 分;根据人员变
动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情况酌情扣分。
7.各中心员工是否熟练操作电脑,回答问题是否准确、标准(2 分)
检查方法:结合具体检查项目,对照《操作指南》现场询问工作人员,观看工作人员
操作电脑。
评分尺度:每发现 1 名工作人员回答问题不够准确、标准,或操作电脑不够熟练扣 1
分。
二、信息技术(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版)
(一)管理规定和组织机构
1.是否建立“三个中心”建设信息技术保障方案(10 分)
2.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技术组织机构(5 分)
检查办法:现场查看信息技术组织机构建立状况和“三个中心”建设信息技术保障方案。
评分尺度:
1.各项信息技术相关制度全面合理,得 10 分;制度不完备,不细致,得 5 分;没有制
定相应的信息技术运行维护制度,不得分。
2.有信息技术组织机构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二)系统升级
1.各系统是否统颁,是否升级到最新版(10 分)
检查办法:在系统中查看系统版本号
评分尺度:
1.车险系统统颁且最新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综合险系统统颁且最新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车贷清理系统统颁且最新版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财务系统统颁且最新版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5.收付费系统统颁且最新版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系统统颁且最新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7.数据集中系统升级到最新版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支持
1.是否所有开办险种均能上机处理(1 分)
2.是否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核保核赔系统进行处理(1 分)
3.是否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单证系统进行处理(1 分)
4.是否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收付费系统进行处理(1 分)
5.是否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 95518 系统报案(1 分)
检查办法:
1.通过座谈和资料查询获得当地开办险种清单。
2.在双核系统中查询核保核赔通过险种情况。
3.在单证系统中查询与业务系统联机处理情况。
4.在收付费系统中查询与业务系统联机处理情况。
5.在 95518 系统中查询获取能进行报案处理的险种清单。
评分尺度:
1.所有开办险种均能上机处理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双核系统处理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3.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单证系统处理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收付费系统处理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5.所有开办险种均能通过 95518 系统报案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四)运行维护
1.安装升级工作(4 分)
2.正确设置新产品初始化代码,对新产品业务处理程序、业务升级包进行技术确认测试
(4 分)
3.代码维护的审批和维护工作(4 分)
4.数据提取需求的审批、提数程序编写、提数工作(5 分)
5.数据修正的审批和维护工作(10 分)
6.权限管理的审批和维护工作(5 分)
7.应用软件程序维护工作和应用软件的质量评价工作(4 分)
8.应用系统的操作培训(4 分)
检查办法:现场检查核实总颁《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情况。
评分尺度:
1.“应用软件安装、升级计划表”,“应用软件安装、升级作业情况记录表”、“应用软件升级
情况台帐记录表”,完备得 4 分,较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1 分。
2.“新产品程序技术确认测试情况记录表”、“新产品程序业务确认测试情况记录表”、“新
产品个性业务需求申报表”,完备得 4 分,较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1 分。
3.“应用软件代码维护申请表”、“应用软件代码维护作业情况记录表”,完备得 4 分,较
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1 分。
4.“应用软件数据提取需求表”、“应用软件数据提取作业情况记录表”,完备得 5 分,较
完备得 3-4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5.“应用软件数据修正申请表”、“应用软件数据修正作业情况记录表”,完备得 10 分,较
完备得 6-9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6.“人员代码及权限变更申请表”完备得 5 分,较完备得 3-4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7.“应用软件修改申请表”、“地市级分公司应用软件质量评价表”、“省级分公司应用软件
质量评价表”,完备得 5 分,较完备得 3-4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8.定期提供应用系统操作培训且效果良好得 5 分,提供培训效果不好得 3-4 分,不经常
培训或没有培训得 0-2 分。
(五)主机/存储设备
1.系统日常监控工作登记(2 分)
2.系统用户及安全管理工作登记(2 分)
3.系统备份管理工作登记(2 分)
4.系统安装和升级工作登记(2 分)
5.系统巡检工作登记(2 分)
检查办法:现场检查核实总颁《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情况。
评分尺度:
1.“主机操作系统日常监控记录表”,“存储系统日常监控记录表”,“数据库系统日常监控
记录表”,“中间件系统日常监控记录表”。完备得 2 分,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2.“用户开设、变更和删除申请表”,“用户记录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策略实施明细
表”,完备得 2 分,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3.“备份需求表”,“备份策略一览表”,“日常备份工作记录表”,“临时备份工作记录表”,
“恢复操作申请表”。完备得 2 分,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4.“系统安装申请表”,“系统升级申请表”,“系统安装过程报告”,“系统升级过程报告”,
“系统配置表”。应填写且完备得 2 分,应填写且较完备得 1 分,应填写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
分。
5.“厂商健康巡检申请表”,“厂商健康巡检记录表”,“内部保养巡检记录表” 。应填写且完
备得 2 分,应填写且较完备得 1 分,应填写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六)网络
1.网络备份(4 分)
2.网络性能监控和优化调整(4 分)
3.进行 IP 地址和线路资源登记(2 分)
检查办法:现场检查核实总颁《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情况。
评分尺度:
1.“网络设备备份情况登记表”,“网络线路备份情况登记表”,“网络配置备份情况登记
表” 。完备得 4 分,较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1 分。
2.“网络性能分析报告”,“网络性能调整报告” 。完备得 4 分,较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
度较差得 0-1 分。
3.“地市级分公司重要 IP 地址概览表”,“通信线路资源及带宽资源概览表”。完备得 2 分,
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七)机房/资产
1.机房环境(2 分)
2.计算机设备管理 (2 分)
3.是否进行机房环境保障设备巡检(2 分)
4.机房出入登记(2 分)
5.值班监控登记(2 分)
检查办法:
1.现场查看场地环境指标。
2.现场检查核实总颁《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情况。
评分尺度:
1.满足“计算机机房设计控制程序”要求得 2 分,基本满足得 1 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2.“计算机设备台帐”完备得 2 分,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3.检查“机房巡检登记表”,有巡检登记得 2 分,无巡检登记不得分。
4.“机房进出登记表”或监控系统记录。完备得 2 分,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
分。
5.“机房值班登记表”和“机房值班监控记录表”。完备得 2 分,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
较差不得分。
三、信息技术(地级市版)
(一)管理规定和组织机构
1.是否建立“三个中心”建设信息技术保障方案(10 分)
2.分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技术组织机构(5 分)
检查办法:现场查看信息技术组织机构建立状况和“三个中心”建设信息技术保障方案。
评分尺度:
1.各项信息技术相关制度全面合理,得 10 分;制度不完备,不细致,得 5 分;没有制
定相应的信息技术运行维护制度,不得分。
2.有信息技术组织机构得 5 分,没有不得分。业务处理省集中的地市如没有信息技术部,
但是有信息技术岗,且可保障系统运行维护的可不扣分。
(二)应用系统
1.代码维护的审批和维护工作(10 分)
2.数据提取需求的审批、提数程序的接收或编写、进行提数工作(10 分)
3.是否具有直接访问数据库的权限(10 分)
4.数据修正工作(10 分)
5.权限管理工作(5 分)
6.应用程序维护工作(10 分)
7.软件质量评价工作(5 分)
8.应用系统操作培训(5 分)
检查办法:
1.现场检查核实总颁《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情况(地市分公司仅负责表
格中关于地市分公司层面的数据填写工作)。
2.现场上机检查应用系统环境。
评分尺度:
1. “应用软件代码维护申请表”、 “应用软件代码维护作业情况记录表”,完备得 10 分,
较完备得 6-9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5 分。
2.“应用软件数据提取需求表”、“应用软件数据提取作业情况记录表”,完备得 10 分,较
完备得 6-9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5 分。
3.具有直接访问数据库权限的不得分,否则得 10 分。
4.“应用软件数据修正申请表”完备得 10 分,较完备得 6-9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5.“人员代码及权限变更申请表”完备得 5 分,较完备得 3-4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6.“应用软件修改申请表”完备得 10 分,较完备得 6-9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5 分。
8.“地市级分公司应用软件质量评价表”完备得 5 分,较完备得 3-4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2 分。
9.定期提供应用系统操作培训且效果良好得 5 分,提供培训效果不好得 3-4 分,不经常
培训或没有培训得 0-2 分。
(三)网络
1.网络备份(4 分)
2.网络性能监控和优化调整(4 分)
3.进行 IP 地址和线路资源登记(2 分)
检查办法:现场检查核实总颁《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情况。
评分尺度:
1.“网络设备备份情况登记表”,“网络线路备份情况登记表”,“网络配置备份情况登记
表” 。完备得 4 分,较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度较差得 0-1 分。
2.“网络性能分析报告”,“网络性能调整报告” 。完备得 4 分,较完备得 2-3 分,完备程
度较差得 0-1 分。
3.“地市级分公司重要 IP 地址概览表”,“通信线路资源及带宽资源概览表” 。完备得 2 分,
较完备得 1 分,完备程度较差不得分。
(四)机房/资产
1.机房环境(2 分)
2.计算机设备管理 (2 分)
3.是否进行机房环境保障设备巡检(1 分)
检查办法:
1.现场查看场地环境指标。
2.现场查看相关表格。
评分尺度:
1.满足“计算机机房设计控制程序”要求得 2 分,基本满足得 1 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2.检查“计算机设备台帐”或类似表格。填写完备得 2 分,填写较完备得 1 分,填写完备
程度较差不得分。
3.检查“机房巡检登记表”或类似表格,有巡检登记得 1 分,无巡检登记不得分。
四、承保工作
(一)风险评估
1.是否对拟承保的重大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进行风险评估(5 分)
检查方法:从业务数据系统抽查近年来承保的重大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分险种选择
若干超过本级公司权限的业务及接近本级公司权限的业务,调阅承保中心对有关业务的风
险评估资料。
评分尺度:所有调阅业务中每发现一笔超过本级公司权限及接近本级公司权限业务未
做风险评估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2.风险评估报告内容的要素是否齐全(5 分)
检查方法:根据《操作指南》中的各险种风险评估指引对于风险评估报告应包含要素/
内容的要求,对于抽查的风险评估报告所包含的要素进行检查。
评分标准:每一份报告要素不全扣 1 分。
3.风险评估报告质量(5 分)
检查方法:根据风险评估指引要求和业务具体情况,对于风险评估报告质量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风险评估报告质量不高、难以满足要求的扣 1-5 分。所抽查业务均没有进行
风险评估的不得分。
4.是否对业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 分)
检查方法:根据当地业务结构、业务风险存在的特点,检查承保中心业务风险分析报
告和专项风险分析报告。
评分尺度:有业务风险分析报告,但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扣 2 分;没有根据当地特殊
风险制作业务风险分析报告的不得分。
5.是否配合相关部门参与防灾、防损检查(3 分)
检查方法:检查承保中心是否有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防灾防损的检查记录,是否为客
户提供风险咨询。
评分尺度:没有为客户提供风险咨询的扣 1 分;没有配合相关部门参与防灾、防损检
查记录的不得分。
6.是否对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归档管理(2 分)
检查方法:检查风险评估资料时,同时检查风险评估资料是否分类归档管理情况。
评分尺度:风险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扣 1 分;风险评估资料未按要求分类的扣 1 分。
7.是否对基层业务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培训、指导(2 分)
检查方法:检查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材料;检查是否为支公司、业务员
提供了风险控制建议。
评分尺度:培训覆盖面低于 90%的扣 分,培训内容不全面的扣 分,没有为支公
司、业务员提供了风险控制建议扣 1 分。参考支公司访谈时打分。
(二)核保、核批
1.是否有承保实务标准和承保质量管理体系(4 分)
检查方法:根据当地实际业务开办情况、业务结构和业务量等情况,检查相应险种是否
配发了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实务规范或业务手册。
评分尺度:业务人员配发上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文件或业务手册,并根据当地实际业
务情况,制订了适合本级公司实际情况的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但细则不够完善、质量不
高扣 1 分;未配发业务文件、业务手册扣 3 分;未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扣 2 分;业务人员不
掌握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文件不得分。
2.对提交保单是否按规定及时核保(3 分)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核保人员工作,对材料齐全的业务是否尽快通过核保,对材料不
齐全的业务是否及时通知区县公司补充材料。
评分尺度:现场查看工作效率不高扣 2 分。
3.续保是否利用查勘定损以及理赔所提供的历史数据(4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承保中心核保人员是否利用历史数据进行续保业务的核保处理,
检查承保中心建立的黑名单、灰名单等避免承保风险的措施。
评分尺度:没有使用黑、灰名单制度的扣 3 分;续保业务的核保中不利用以往定损、
理赔资料的不得分。
4.是否按业务类别分级设置权限进行核保(3 分)
检查方法:检查承保中心各个核保人员是否均有明确的分险种核保权,工作中是否严
格执行各自的授权。
评分尺度:核保人员没有明确逐级授权不得分;有明确授权但未严格执行的扣 3 分;
存在其它问题的酌情扣分。
5.对超权限和特殊保单是否按照管理规定及时报相关业务部门,并提出分保方案(5 分)
检查方法:从业务数据系统抽查超权限业务或高风险业务,检查是否履行了上报核保的
手续,并经产品线相关部门授权或批复后承保。核保材料或上报材料中是否提出了风险单
位划分的意见和超自留额业务的分保处理方案。
评分尺度:每发现一笔业务材料中缺乏必要的风险单位划分或超自留额业务分保处理
的扣 2 分;存在超权限承保的不得分。
6.是否按照业务规定进行批改(8 分)
检查方法:检查承保中心有无批改的管理规定、总批改数与总承保数的比例、各险种
批改比例、对批改业务进行抽查。
评分尺度:无管理规定扣三分;涉及重要承保要素批改的,无客户申请每发现一笔扣 1
分,单位客户申请无客户公章每发现一笔扣 分;超权限业务发生承保中心指南规定需重
新报批情况时,如无重新报批,每发现一笔扣 分;存在其它不合理的批改问题的酌情扣
分。
7.是否督促出单员及时进行保单补录并对补录的质量进行检查(9 分)
检查方法:检查补录业务是否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操作。、对补录业务进行业
务处理系统和纸质单证的对比。
评分尺度:补录不及时每发现一笔的扣 1 分;存在应补录不补录情况的扣 5 分;纸质
单证和业务处理系统情况不符的,每发现一笔保额不符的扣 1 分,每发现一笔保费不符的
扣 2 分,每发现一笔流水号起止不一致或未收回保单未登记的扣 分。
8.是否对出单点的出单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4 分)
检查方法:检查对出单人员的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和培训材料。
评分尺度:培训和考核覆盖面低于 90%的,每低 10%(不足 10%的按 10%计)扣 2 分,
培训内容不全面的扣 2 分,参考支公司访谈时打分。
(三)承保信息管理及分析
1.承保信息录入是否及时,承保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真实(3 分)
检查方法:查看承保信息录入的时效性,承保信息核对原始单证材料与数据库承保信
息是否一致。
评分尺度:承保信息录入不够及时的酌情扣分,每发现一笔保单信息有不一致的扣
分,存在垃圾数据的不得分。
2.是否对承保信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核对,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3 分)
检查方法:查看分公司有关检查和监督承保信息录入质量的记录,注意检查分公司对
承保信息检查和监督的及时性,查看是否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评分尺度:分公司没有开展承保信息检查和监督工作的不得分,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及
时的酌情扣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的扣 2 分。
3.是否利用承保信息数据及时缮制相关报表(3 分)
检查方法:检查缮制相关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
评分尺度:未能及时利用承保信息数据缮制相关报表的扣 1 分,未能准确地利用承保
信息数据缮制相关报表的扣 1 分。
4.是否建立承保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黑、灰名单,并定期进行维护)(3 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是否建立黑、灰名单制度,是否及时更新。
评分尺度:未建立黑名单、灰名单制度的不得分; 制度不完善,险种不全面的扣 1 分,
未及时更新的扣 1 分。
5.是否通报承保业务信息,并对承保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提交承保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提出加强承保管理的建议(5 分)
检查方法:检查承保业务通报情况,并关注是否根据当地业务量、业务结构,检查承
保中心的业务分析报告和专项业务报告的质量和提交情况。
评分尺度:没有及时通报承保业务信息的扣 2 分;没有业务分析报告的扣 3 分;有业
务报告,但分析质量不高,未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不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的扣 2 分。
6.是否定期向理赔/客户服务部门和支公司提供有关重要客户的承保和续保信息(3 分)
检查方法:检查承保中心向理赔/客户服务部门和支公司所提供信息的主要内容,查看
是否有关于公司重要客户的承保和续保情况,以指导理赔、客户服务部门提供差异化的服
务,指导支公司及时与客户进行联络,提高续保率。
评分尺度:信息不满足及时、准确中某一原则时扣一分,未提供业务需要的客户和业
务信息不得分。
(四)业务单证管理和分保
1.是否配合相关部门对经本中心发放的业务单证进行管理。(3 分)
检查方法:经承保中心发放业务单证的,检查本中心业务单证的发放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检查承保中心是否定期检查支公司业务单证发放对象资质是否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并
采取相应的整改或惩罚措施。
评分尺度:每发现 1 次未按规定发放业务单证的,扣 1 分;定期检查支公司业务单证
的发放对象资质后发现问题,但没有及时处理的扣 2 分;未定期检查支公司业务单证的发
放对象是否具有资质的不得分。
2.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对已使用业务单证进行保管。(5 分)
检查方法:承保中心直接负责业务出单的,检查业务单证的保管、归档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业务处理系统查询这部分业务的保单号,检查相应的保险单副本保存情况。承保中心
不直接负责业务出单的,检查承保中心是否定期检查出单支公司业务单证的保管、归档是
否符合要求。
评分尺度:业务单证未按同一顺序号码归档的,扣 1 分;定期检查支公司业务单证的
保管、归档后发现问题,但没有及时处理的扣 2 分;本中心出单的保单副本保存不完整/未
定期检查出单支公司业务单证的保管、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对已使用业务单证进行核对。(4 分)
检查方法:检查承保中心是否定期检查承保中心核保后的条件和保单数量与支公司出
具的保单内容及数量是否一致,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或惩罚措施。
评分尺度:定期核对支公司出具的保单内容和数量后发现问题,但没有及时处理的扣 2
分;未定期核对的不得分。
4.是否提出分保方案并按要求办理再保险业务(3 分)
检查方法:查询超权限业务、高风险业务,根据公司自留额规定、承保公司提出的再
保险需求或上级公司的批示,有关业务如属于应当办理再保险的,检查其分保方案和分保
手续。
评分尺度:所有应分保业务提出的分保方案质量不高的扣 1 分;分保手续不完整、不
规范的扣 1 分;未提出分保方案或未根据上级要求办理分保手续的不得分。
五、理赔/客户服务工作
(一)客户服务
1.是否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2 分)
检查方法:
(1)询问该岗位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
(2)检查该岗位的工作记录和作业材料
评分尺度:客户投诉处理、95518 两项工作存在一项未履行的扣 2 分;两项工作履行不
完全或其他职责未履行的,每未履行一项扣 分。
专线接通情况(2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服务水平指标
(2)现场拨打 95518 电话
评分尺度:
服务水平低于 70%的,扣 2 分,低于 80%高于和等于 70%的,扣 1 分;现场拨打 95518
多次未能打通的,扣 2 分。
3.专线信息员服务态度(1 分)
检查方法:
(1)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2)模拟客户来电
评分尺度:
存在以下情形的,扣 1 分:
(1)违反《操作指南》中规定的服务用语要求;
(2)无故挂断客户电话;
(3)与客户发生争吵或其他因态度原因导致客户投诉。
4.专线信息员的服务技巧(1 分)
检查方法:
(1)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2)检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平均呼入通话时长指标
(3)模拟客户来电
评分尺度:
存在以下情形的,扣 1 分:
(1)因沟通原因与客户发生误解或影响工作效率;
(2)平均通话时间高于 160 秒。
5.专线信息员的业务技能(2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一次问题解决率指标
(2)现场观察
(3)查询 95518 系统录入页面的相关内容
(4)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评分尺度:
一次问题解决率指标低于 80%的,扣 1 分;系统操作不熟练或未按规定操作系统的,
扣 1 分,录入的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扣 1 分,无法正常使用系统或录入信息
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扣 2 分;对客户提出的一般业务问题或公司内部
规定回答不清或回答错误的,扣 1 分,对明显的常识性问题或公司重大业务规定回答不清
或回答错误的,扣 2 分。
6.接报案工作情况(5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报案记录
(2)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3)检查双代案件中的委托函
(4)查阅向支公司传递报案信息的工作记录
(5)查阅重大赔案向主管领导汇报的工作记录
评分尺度:报案记录存在不准确、完整情形的,扣 1 分,不准确、不完整情形非常普
遍的,扣 2 分;对转报案未及时记录并处理的,扣 1 分;对双代报案未按照公司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的,扣 1 分;未按照《操作指南》规定向支公司传递报案信息或未将重大赔案的
报案向主管领导汇报的,扣 1 分。
7.调度的及时、合理性(2 分)
检查方法:
(1)查阅调度及反馈工作记录和相关规定
(2)了解调度的具体做法
(3)现场观察
(4)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评分尺度:调度及反馈记录存在不完整、不规范情形的,扣 1 分,不完整、不规范情
形普遍或没有反馈记录的扣 2 分;调度安排不及时或明显不合理的,扣 1 分,因调度安排
不及时或不合理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扣 2 分。
8.咨询工作情况(2 分)
检查方法:
(1)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2)检查咨询记录
评分尺度:对客户咨询的一次问题解决率(以现场抽查的咨询电话为样本进行计算,
第一个受理客户咨询的专线人员有效解决客户问题的,视为一次问题解决率)明显偏低的,
扣 1 分;对复杂类咨询问题未能与专家联系有效答复客户的,扣 1 分。
9.回访工作情况(2 分)
检查方法:
(1)查阅回访工作记录和相关规定
(2)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评分尺度:年保费收入在 1 亿元以下的分公司,每月的客户回访量至少为 100 件(包
括“理赔无忧”客户和投诉客户的回访);年保费收入超过 x 亿元的分公司,每月的客户回访
量至少为 100*x 件。达不到以上数量要求的,扣 2 分。对回访过程中客户提出的咨询、投
诉等要求未进行有效处理的,扣 1 分。回访记录质量不高的,扣 1 分。投诉客户要求百分
之百回访,未做到的扣 1 分。
10.投诉处理情况(3 分)
检查方法:
(1)查阅投诉记录和相关规定
(2)现场监听或回放通话录音
(3)电话回访客户投诉处理情况
评分尺度:对客户投诉的首站化解率(以现场抽查的投诉电话为样本进行计算,在部
门内解决有效客户投诉的,视为首站化解。)明显偏低的,扣 1 分,对交由其他部门或支公
司处理的投诉未进行有效跟踪、催办的,扣 1 分,因处理不当引起二次投诉或造成重大不
良影响的,扣 2 分;投诉档案(包括投诉记录及与投诉相关的其他材料)存在不完整、不
规范情形的,扣 1 分,没有建立投诉档案的,扣 2 分;投诉分析报告质量不高的,扣 1 分,
未按照《投诉管理规定》定期编制投诉分析报告的,扣 2 分。
11.重要客户评级及使用情况(3 分)
检查方法:
(1)是否制定重要客户的评级制度
(2)重要客户评级结果的使用状况
评分尺度:
重要客户的评级制度的内容应包括评级类型、评级要求、更新周期,每缺一项扣 分;
评级制度未发文到基层公司,扣 分;评级结果没有被任何业务环节使用的,扣 1 分;仅
有一个业务环节使用了评级结果的,扣 分
12.其他说明:
(1)加分项说明:分公司开展创新性工作,有效提高专线运行效率,提升服务能力的,
加 1 分;采用其他辅助服务手段,提供增值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服
务水平的,加 1 分。增加加分项目后,客户服务部分得分如超过 25 分仍以 25 分计算。
(2)为配合“理赔无忧”承诺服务项目的检查,在回访业务检查中,抽取 10 名“理赔无
忧”客户的回访记录进行检查,如果客户回访满意人数不足 5 人,告知理赔检查人员,由理
赔检查人员酌情在"理赔无忧"承诺服务项目下进行扣分。
(二)查勘定损项目
1.理赔质量指标体系贯彻落实情况、指标监控和业务沟通反馈情况(8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理赔管理部及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对总公司下发的理赔质量指标体系及 2006
年理赔考核、奖励办法的落实情况,理赔工作目标的制定及分解情况;
(2)检查 5 月份以后各月度理赔数据统计表格和二季度(含)以后的季度理赔业务分
析报告,指标数据的使用及监控情况;
(3)检查是否建立理赔业务双向反馈与沟通机制,理赔管理部及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是
否定期向其他业务部门反馈沟通的业务存在问题及风险。
评分尺度:
(1)没有落实理赔质量指标体系及 2006 年理赔考核、奖励办法,没有制定并分解理赔
工作目标扣 4 分;
(2)缺少月度统计报表扣 1 分;缺少理赔业务分析报告或业务分析流于形式扣 2 分;
(3)没有建立理赔业务双向反馈与沟通机制扣 1 分。
2.查勘定损规范性(4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查勘定损制度是否建立;制度中是否对查勘定损工作到达和反馈的及时性、
规范性做出明确要求;
(2)从 95518 坐席软件查看 20 笔以上的报案记录是否有查勘和定损情况反馈记录。
评分尺度:
(1)发现没有对查勘定损工作到达和反馈的及时性、规范性做出明确要求扣 2 分;
(2)发现 5 笔(含)以上报案记录未及时向 95518 反馈查勘和定损情况扣 2 分。
3.询报价及配件价格本地化工作(4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是否制定询报价及配件价格本地化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2)检查分公司收集汽车配件价格信息库和相关资料,查看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评分尺度:
(1)没有制定询报价及配件价格本地化工作的规定和制度扣 2 分;
(2)未建立收集汽车配件价格信息库扣 2 分;建立了收集汽车配件价格信息库,但未
及时更新信息扣 1 分。
4.协作修理厂网络的建立和管理(2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是否建立协作修理厂网络,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有效管控;
(2)检查是否根据合作情况对协作修理厂网络进行评估、监督和制约。
评分尺度: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5.核损制度落实(4 分)
检查方法:
(1)定损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保险车辆需更换重要部件的案件,在定损工作结束以
后,由核损人员统一对定损工作进行复核,再与客户确认定损情况。抽查需要核损的赔案 10
个以上,检查是否安排核损人员进行核损;
(2)检查定损复查台帐,计算定损复查率。
评分尺度:
(1)没有安排核损人员扣 2 分;抽查赔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核损,每发现 1 笔扣
分;
(2)没有成立定损复查小组定期组织复查扣 2 分;成立了定损复查小组,但是定损复
查率小于 3%扣 1 分。
6.医疗审核制度(4 分)
检查方法:
(1)查阅是否制定医疗审核办法和措施;
(2)访谈医疗审核人员,评估审核人员资格,责任心。
评分尺度:
(1)没有制定医疗审核办法和措施扣 2 分,医疗审核制度未能因地制宜,没有制定医
疗跟踪标准,扣 1 分;
(2)没有按规定聘请专职医疗审核人员扣 2 分。
7.“双代”管理(4 分)
检查方法:
(1)“本代”案件查勘定损是否按规定开展,从 95518 坐席软件查看 20 笔以上的报案记
录是否有查勘和定损情况反馈记录;
(2)“本代”案件是否由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双代岗统一核损并统计归档。
(3)“双代”案件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案卷流转。
(4)是否单独设立双代案件登记簿。包括“本代”和“外代”案件。
评分尺度:
没有设立双代岗不得分;每发现 1 次未按照规定进行“双代”工作的扣 1 分,情节严重可
全扣。
8.疑难赔案会商(2 分)
检查方法:
(1)有无疑难赔案的处理规定。
(2)疑难赔案是否经过相关部门会商或者会签,并检查会商记录。
评分尺度:每发现 1 个疑难案件没有按要求做到扣 1 分。
9.追偿工作及损余物资处理(2 分)
检查方法:
(1)是否设立追偿岗;
(2)是否建立追偿案件登记簿和损余物资登记簿;
(3)追偿到的物资和收回的损余物资是否如数按规定冲减赔款。
评分尺度:
未设立追偿岗扣 1 分;未设立追偿登记簿扣 分;未设立损余物资登记簿扣 分;
发现赔案未进行追偿工作或追偿的物资未冲减赔款扣 分;发现赔案中收回的损余物资未
按规定冲减赔款扣 分。
10.岗位管理、考核、奖惩和培训(6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对各岗位的管理、考核、奖惩和培训制度及落实情况;
(2)重点关注对非车险质量指引、赔案流转系统的学习培训与应用情况;
(3)检查考核奖惩工作是否进行量化,有未根据赔案流转系统中员工的工作效率、以
及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并反馈。
评分尺度:每发现缺少一项制度或者制度落实不到位扣 1 分;发现没有组织进行学习培
训扣 1 分;没有对考核、奖惩工作进行量化扣 1 分。
11.防灾防损制度(4 分)
检查方法:查看防灾防损制度等资料,并检查落实情况。
评分尺度:只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灾防损制度而未具体落实(如:未建立防洪预案,未
对重点单位进行防灾检查)扣 2 分,没有建立防灾防损制度不得分。
12.“理赔无忧”承诺服务(6 分)
检查方法:
(1)根据总公司检查提数程序来测算服务承诺实现率;
(2)通过 95518 随机向 10 位以上已享受此项服务的客户做回访;
(3)通过经营场所、宣传资料以及媒体报道情况评估宣传效果。
评分尺度:
(1)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得 4 分,满足条件 a 者得 3 分;满足条 b 者得 1 分;
a、对于 5000 元以下的车险案件,收齐索赔单证并提交理算的时间至核赔通过的时间≤
2 个工作日的案件占比达到 75%以上;
b、对于 5000 元以下的车险案件,收齐索赔单证并提交理算的时间至付款的时间≤3 个
工作日的车险案件数占比达到 55%以上。
(2)客户回访满意人数不足五人,扣 1 分;
(3)进行了报刊、广播、职场宣传,且效果较好,得 1 分。
13.县支公司理赔管控(6 分)
检查方法:
(1)检查是否针对县支公司建立理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否建立差别权限、弹性
授权管理制度;
(2)是否对县支公司理赔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县支公司理赔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3)是否对县支公司理赔工作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
评分尺度:
(1)没有针对县支公司建立理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没有建立差别权限、弹性授权
管理制度,或者市分公司将某个或几个险种的理赔权限全部转授给县支公司扣 2 分;
(2)没有对县支公司理赔业务情况进行分析或没有对县支公司理赔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扣 2 分;
(3)没有对县支公司理赔工作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扣 2 分。
(三)赔案质量(33 分,先按 100 分计)
每个地市分公司分别检查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和一个县支公司。2006 年主要检查车险、
企财险和意外险赔案质量。抽取 2006 年结案案件进行检查。
赔案数量和分布情况:对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检查车险赔案 60 个,其中直接抽取车险
连号赔案 40 个,另从业务处理系统中提取涉及伤人案件 20 个。随机抽取车险“双代”案件 20
个。检查企财险赔案 30 个,意外险 20 个,其中团意险 10 个,学幼险 10 个。检查理赔/客
户服务中心赔案合计 130 个。对县支公司,随机抽取车险连号赔案 15 个,意外险 30 个,
其中团意险 15 个,学幼险 15 个。检查县支公司赔案合计 45 个。如果规定案件数量不足,
可以由其他险种的案件调剂补足。每个地市公司检查赔案总数为 175 个。
具体评分方法:各险种的赔案质量按照各自的评分标准打分,根据每个评分项目发现
问题的数量,按评分标准扣分。问题严重的在对应栏目打“×”;存在一定问题的在对应栏目
打“○”;不做标志的视为完全符合规定。
1.车险赔案质量评分标准(35 分)
诉讼案件以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强制执行书为准。通融案件、疑难案件有会商记录
或说明,审批手续齐全的,以会商、审批结果为准。
(1)车险赔案超赔评估(18 分)
①保险责任及范围认定是否准确(3 分)
评价尺度:
打“×”:责任认定错误。包括事故或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日期不在保险期限
内;事故车辆不是保险车辆或无有效行驶证;驾驶员无有效驾驶证或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
不符;明显的重复索赔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等。
打“○”:责任认定不准。保险责任认定依据不充分;套用保险责任错误,但仍属于保险
责任等(疑难案件有会商记录除外)。
①损失项目(包括车辆修、换件项目和其他财产损失)及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准确合理
(3 分)
评价尺度:
打“×”:修换件项目确定错误。包括多定损失项目;定损项目中含有非本次事故造成的
损失;重复定损等。
打“○”:修换件项目确定不准。应修部件定为更换;其他财产损失确定依据不充分等。
①损失项目单价、金额确定是否准确合理(3 分)
评价尺度:
打“×”:价格确定明显不合理。包括车辆零部件、工时费报价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
协作修理厂价格);路政设施、运载货物等其他财产的损失金额明显高于出险地有关标准;
在赔案中列支不合理费用;总公司直报车型未经总公司报价等。
打“○”:车辆报价或其他财产损失确定偏高。包括车辆零部件、工时费报价随意性较大;
路政设施、运载货物等其他财产的损失金额偏高等。
①人身伤亡案件给付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核定是否准确合理(3 分)
评价尺度:
打“×”:人身伤亡案件给付不正确。包括赔案中未附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费、护理费、
二次医疗费、伤残补助、被抚养人生活费给付缺少工资证明、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抚养
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未剔除明显与本次事故无关的治疗费、医药费;未剔除超标准用药(条
款中约定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的)等。
打“○”:人身伤亡案件给付偏松。如个别超标医疗费项目未扣除;误工费超过当地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缺少纳税证明;误工时间、护理人数、二次医疗费核定缺少医生审核意见等。
①免赔率适用是否恰当(2 分)
评价尺度:
打“×”:免赔率适用错误。包括责任免赔率,超载、多次出险、找不到第三方等各种加
扣的免赔率适用不当(争议、疑难案件与客户协商扣除的免赔率除外);重复加扣等。
①施救费用核定是否合理(2 分)
评价尺度:
打“×”:施救费用给付明显不合理。包括核定的标准明显高于当地施救行业、物价、交
通管理部门的施救费用标准;没有施救费凭据;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明显与减少标的损失无
关等。
打“○”:施救费用给付偏松。如没有施救必要;给付标准偏高,但在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的 10%-30%以内。
①比例赔付是否正确(2 分)
评价尺度:
打“×”:比例赔付不正确。如重复保险或不足额投保未进行比例赔付。
2.车险现场查勘质量(9 分)
(1)车险现场查勘率是否达到 95%以上(2 分)
评价尺度:
打“×”:车损案件(包括车辆本车损失和第三者车辆损失)未进行第一现场或第二现场
查勘。包括既无事故现场照片,又无车辆损失原貌的非事故现场照片;查勘时间距报案时
间超过 48 小时且无充分理由;无现场查勘记录等。
评分标准:
现场查勘率=1-未进行现场查勘的车损案件数÷抽查的车损案件总数(不含“本代”案
件)。现场查勘率达标值为 95%。
(2)现场照片是否清楚反映事故全貌和损失情况(3 分)
评价尺度:
打“×”:照片不能反映事故和损失情况。包括无事故现场照片和损失照片;照片显示与
事故描述不符;所有照片均不能反映车辆号牌号码。
打“○”:现场照片不足以全面反映事故损失情况。如无全景照片;无损失部位照片;照
片难以清晰反映损失程度和损失部位。
(3)查勘报告、索赔须知的重要项目是否填写完整、规范(2 分)
评价尺度:
打“×”:填写不规范。包括查勘报告缺重要内容(如号牌号码、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
车损险估损金额、查勘时间、地点等);无查勘人员签名等。
打“○”:填写质量不高。如查勘报告不能准确描述事故原因、经过和性质;没有对存在
疑点的案件进行进一步描述和分析;重大案件没有现场草图;索赔须知没有完整勾选客户
需要提交的重要单证等。
(4)是否按规定聘请公估及其技术鉴定人员(2 分)
评分尺度:打“×”:没有按总公司管理规定,对一般车险案件普遍聘用公估人定损。
(3)车险赔案缮制质量(8 分)
①赔案单证、事故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2 分)
评价尺度:
打“×”:缺少重要单证。如缺少出险报案表(代抄单)、出险通知书、现场查勘报告、损
失情况确认书;缺少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等事故证明(单方事故责任清楚,经公司人
员现场查勘,可不要求事故证明)。
打“○”:缺少一般单证及要素。如赔案中缺少营业车辆的营运资格证书;不附贴赔款收
据(业务联)且未加盖付讫/转讫章;主责以上医疗费用票据用复印件而非原件(加盖法院
公章或其他保险公司财务章除外);出具事故证明的机构不具有法律资格;车辆停驶险、车
身划痕险赔案中未附赔款批单冲减保额且业务系统中也未做冲减等。
①灾害证明是否齐全真实(2 分)
评价尺度:
打“×”:缺少灾害证明。即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无消防队、气象局等部门出具的有效
证明,赔案中也无相关调查说明,导致无法准确确定保险责任。(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如台
风、洪水、暴雨、雹灾等,可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进行佐证,不一定要气象部门证明,也可
用同一证明的复印件)。
①是否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2 分)
评价尺度:
打“×”:未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即未按规定对超权限案件进行逐级审批(包括采用化
整为零手段越权审批);或审批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核赔人以盖章方式代替亲笔签名;或在
上级公司批复前支付或预付赔款;县支公司超权赔案未按规定报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核赔、
审批。
①赔款手续是否完备(2 分)
评价尺度:
打“×”:赔款手续不完备。包括代领赔款无被保险人签名的委托书等。
打“○”:赔款手续不规范。包括赔款收据中无被保险人及领款人的签章、身份证号。
车险赔案质量的评分标准:赔案超赔评估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量,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现场查勘质量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量,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赔案缮制质量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
量,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每两个“○”折合一个“×”。
2.企财险赔案现场检查(23 分)
(1)企财险赔案超赔评估(12 分)
①保险责任及范围认定是否准确(3 分)
评价尺度:
打“×”:责任认定错误(有通融、疑难案件会商处理记录的除外)。包括事故或损失不属
于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坐落地点与保单约定不符。
打“○”:责任认定不准。包括赔案材料不足以支持所认定的保险责任;赔案真实性存在
疑点;套用保险责任错误,但仍属于保险责任等。
①保险标的损失项目(包括修、换件项目)确定是否准确合理(2 分)
评价尺度:
打“×”:确定的受损项目(标的)不在保险财产范围内;
打“○”:对受损项目(标的)界定缺乏有力依据,如缺少查账资料。
①损失项目的损失程度及单价、金额以及费用等确定是否准确合理(2 分)
评价尺度:
打“×”:未按规定填写《财产损失核定清单》或价格确定明显不合理。在赔案中列支不
合理费用等。
①施救费用核定是否合理(1 分)
评价尺度:
打“×”:施救费用给付明显不合理。包括核定的标准明显高于当地施救行业、物价、交
通管理部门的施救费用标准;没有正规的施救费发票或有效凭据;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明显
与减少标的损失无关等。
①残值确定是否合理(1 分)
评价尺度:
对于全损的财产是否考虑残值,如果没有考虑残值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对没有考虑残
值,又没有正当理由的;赔款中残值计算有误。均打“×”。
①免赔额(免赔率)适用是否恰当(1 分)
评价尺度:
打“×”:免赔额(免赔率)适用错误。
①比例赔付是否正确(3 分)
评价尺度:
打“×”:比例赔付不正确。如不足额比例计算有误、重复保险或不足额投保未进行比例
赔付。
(2)企财险现场查勘质量(7 分)
①现场照片/现场草图是否清楚反映灾害事故全貌和损失情况(2 分);查勘报告撰写是
否规范(2 分)
评价尺度:
打“×”:照片/现场草图不能反映事故和损失情况。包括无事故现场照片/草图;照片/草
图显示与事故描述不符;无查勘报告;查勘报告缺重要内容(被保险人、保单号、保险期
间、出险地点等),导致无法准确描述事故原因、经过和性质;查勘报告中没有对损失情况
做出评估。
打“○”:现场照片/现场草图不足以全面反映事故损失情况。如无全景照片;无损失部位
照片;照片模糊无法辨认损失。查勘报告缺项过多;字迹过于潦草、无查勘人员签章;
①索赔申请、出险通知书等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1 分)
评价尺度:
打“×”:没有索赔申请、出险通知书。
打“○”:出险通知/索赔申请填写不符合要求。如无被保险人签章等。
①聘请公估及其他技术鉴定人员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 分)
评分尺度:打“×”:聘请公估或外部专家没有按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报批;聘请公估后
没有按规定管理的,如公估费控制不严、超标幅度过大等。
(3)企财险赔案缮制质量(4 分)
①赔案单证是否完整 (1 分)
评价尺度:
打“×”:缺少重要单证。缺少出险通知书、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查勘报告、
损失情况确认书、保费收据、赔款收据、赔款批单等必备单证;
①灾害事故证明是否齐全真实 (1 分)
评价尺度:
打“×”:缺少灾害事故证明或提供的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即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无
消防队、气象局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赔案中也无相关调查说明,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保
险责任。
(说明:明显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等,可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和现场照片进行佐
证的,不一定要气象部门证明;大面积暴雨、造成多户受损的,可用同一证明复印件)。
①是否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 (1 分)
评价尺度:
打“×”:未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即未按规定对超权限案件进行逐级审批(包括采用化
整为零手段越权审批)或在上级公司批复前支付/预付赔款、聘请公估人;或审批人不具备
相应资格;
①赔款手续是否完备 (1 分)
评价尺度:
打“×”:赔款手续不完备。包括代领赔款无被保险人签名的委托书等。
打“○”:赔款手续不规范。如赔款收据为手工填写等。
企财险赔案质量的评分标准:赔案超赔评估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量,1 个
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现场查勘质量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量,
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赔案缮制质量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
量,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每两个“○”折合一个“×”。
3.意外险赔案质量(22 分)
(1)意外险赔案超赔评估(11 分)
①保险责任及范围认定是否准确(3 分)
评分尺度:
打“×”:责任认定错误。包括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伤害不构成残疾标准;意外事故发
生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或事故发生在等待期内;出险人不是被保险人。
打“○”:责任认定不准。包括赔案材料不足以支持所认定的保险责任;赔案真实性存在
疑点;套用保险责任错误,但仍属于保险责任等。
①残疾等级评定情况(2 分)
评分尺度:
打“×”:定残标准使用错误。即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外的
定残标准,如:《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
打“○”:定残等级不准确。确定残疾高于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评定等级。
①给付比例及金额(1 分)
评分尺度:
打“×”:给付比例错误。死亡事故没有按照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残疾事故没有按照约定
的比例给付;不同意外事故引起同一部位多项残疾进行了多次给付。同一意外事故引起身
体不同部位的烧伤进行了多次给付。
①医疗费用的核定是否准确合理(3 分)
评分尺度:
打“×”:赔案中医疗费没有经过医疗人员审核;发现明显与此次事故无关的医疗费用支
出;用药范围超过当地的社保目录范围。
打“○”:医疗费用给付偏松。
①免赔率适用是否恰当(1 分)
评分尺度:
打“×”:免赔率适用错误。医疗费用类保险没有扣除免赔率及免赔额或免赔率适用不当
等。津贴类保险没有扣减免赔天数。
①重复投保赔付是否正确(1 分)
评分尺度:
打“×”:比例赔付不正确。医疗费用类保险未扣除社保机构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已支付
部分。
(2)理赔调查质量(3 分)
评分尺度:
进行理赔调查的案件,调查报告是否完整、规范。
打“×”:调查报告缺重要内容,导致无法准确描述事故原因、经过和性质。如未填写出
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或未估计伤亡情况等;无调查人员签名、调查时间等。
打“○”:个别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如调查报告缺项过多、字迹过于潦草等。
(3)意外险赔案缮制质量(8 分)
①赔案单证及要素是否完整(3 分)
评分尺度:
打“×”:缺少重要单证及要素。根据意外险理赔实务要求,缺少重要单证及要素,如缺
少保险金给付通知书、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保费收据、赔款批单等必备单证;或
提供的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或缺少重要单证及要素导致保险责任及损失程度无法准确认
定。
打“○”:缺少一般单证及要素。根据意外险理赔实务要求,缺少一般单证或要素,影响
赔案质量;或赔案中不附贴赔款收据(业务联)及付讫章。
①赔款手续是否完备(2 分)
评分尺度:
打“×”:赔款手续不完备。包括代领保险金而无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代领
款人身份证明;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而无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
打“○”:赔款手续不规范。如赔款收据为手工填写等。
①是否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2 分)
评分尺度:
打“×”:未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即未按规定对超权限案件进行逐级审批(包括采用化
整为零手段越权审批);或审批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或在上级公司批复前支付或预付赔款;
县支公司超权赔案未按规定报地市分公司理赔管理部门核赔、审批。
①灾害事故证明是否齐全真实(1 分)
评分尺度:
打“×”:缺少灾害事故证明。即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无消防、气象等部门出具的有效
证明,赔案中也无相关调查说明,导致本案无法准确判断保险责任。(说明:明显的自然灾
害,如台风、洪水等,可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和现场照片进行佐证的,不一定要气象部门证
明)。
意外险赔案质量的评分标准:赔案超赔评估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量,1 个
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理赔调查质量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量,
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赔案缮制质量部分,各评分项目根据打“×”的数
量,1 个扣 分,直至该评分项目分扣完为止。每两个“○”折合一个“×”。
4.车险“双代”案件质量(10 分)
(1)是否执行双代业务流程规定(2 分)
评价尺度:
打“×”:不执行车险“双代”实务规程和 2006 版“三个中心”指南的车险“双代”案件工作流
程。包括县支公司受理“双代”案件未经中心授权;1 万元以上案件未经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核
损。
(2)是否按规定及时受理“本代”案件(2 分)
评价尺度:
打“×”:未按规定及时受理“本代”案件。包括接报案后无正当理由拖延现场查勘;报案
后 48 小时内未进行查勘; 无故拖延定损时间;1 万元以上案件无与承保公司的联系记录等。
(3)“本代”案件定责、定损否准确(2 分)
评价尺度:
打“×”:定责、定损错误。包括定责不符合车险条款和实务规定;多定损失项目;重复定
损;修换件价格、工时费偏高等。
打“○”:定责、定损不准。包括扩大损失程度;修换件项目确定不准;等。
(4)查勘、定损单证是否齐全(2 分)
评价尺度:
打“×”:缺少查勘定损单证。如缺少查勘记录;缺少损失情况确认书;损失确认书无被
保险人签字;无事故照片等。
打“○”:查勘定损单证填写不规范。如查勘记录填写不规范;事故照片不符合要求等。
(5)是否按规定收取代查勘费(1 分)
评分尺度:结合代查勘费财务管理进行评分,发现不按规定收取代查勘费,如超标准
收代查勘费、代查勘费收入不按规定登记等扣 分;代查勘费收据管理使用不规范扣
分。
(6)是否按规定对“双代”案件进行登记、归档(1 分)
评分尺度:不按“双代”规程和 2006 版“三个中心”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登记归档,包括未
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案卷流转;未单独对“本代”案件进行归档登记;未妥善保管“本代”
案件的有关单证等。
5.其它险种理赔质量(10 分)
参照车险、企财险、意外险理赔质量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6.单项否决项目
发现存在 “六条禁令”中涉及到理赔的如下两种情况的,赔案质量部分不得分。
(1)制造假赔案;
(2)在赔款中列支规定以外的费用。
对于赔案质量评估部分,针对各个险种已分别制定赔案质量评估表,赔案质量检查人
员可以按照表格进行评分。
理赔质量现场检查及格线为 70 分,低于 70 分的地市分公司视为理赔质量现场检查不
合格。
六、财务工作
(一)岗位职责及人员资格
1.是否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5 分)
注意要点:财务中心可能存在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情况,在验收过程中,要结合实
际情况,检查多人情况下岗位职责的具体分工情况,检查是否全面落实具体岗位的岗位职
责。
检查方法:对照《操作指南》中财务中心岗位职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设置及分工是
否符合统一要求。
(1)是否按要求设置岗位;
(2)询问相关岗位人员是否了解职责内容及工作流程并检查相关记录。
评分尺度:每个岗位未履行一项职责扣 分。
2.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5 分)
检查方法:是否按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设置财会人员。
评分尺度:对每名工作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违反一项扣 分,直至扣完为止。
(二)资金管理方面
注意要点:资金管理重点检查资金收支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存在账外
资金等。
1.账户管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5 分)
检查方法:
是否按规定开设收入、支出、费用及其他专户等;
非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账户是否经总公司审批;
开设的所有账户是否纳入账内核算;
是否建立账户的定期清理制度;
是否定期清理银行账户,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评分尺度:对未严格按照规定开设账户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扣完为止。
2.各类账户资金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上划资金(5 分)
检查方法:
各类账户的资金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收入户资金是否足额上划,是否存在支取现金的情
况;
收入户、支出户是否存在串户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转账行为;支出户是否存在
超范围支付资金的情况;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3.资金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定期与银行对账,并及时清理未达账项(5 分)
检查方法:
资金账实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定期与银行对账;是否
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是否存在账外资金;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4.现金及支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5 分)
检查方法:
是否按日及时将收到的现金保费交存银行;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
专用章、印签是否分人管理;
是否建立支票管理制度;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5.是否建立资金支付的签字授权制度、是否按规定支付资金(2 分)
检查方法:
是否建立资金支付的签字管理制度;
是否按该制度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的签字制度;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扣完为止。
6.外汇业务资金收支是否币种匹配(3 分)
检查方法:
签单币种与实收币种是否一致;
实际赔付时,赔款币种与实收币种是否一致;
是否按规定开设外币账户;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会计核算
注意要点:重点关注会计科目的使用、损益核算方面是否真实。
1.支公司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中心报账(3 分)
检查方法:
是否将每日收入情况与该日的原始凭证核对,并保持准确无误;
是否按规定办理凭证交接手续,是否在凭证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是否及时将整理好的凭证上交财务中心报账。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2.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2 分)
检查方法:
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合法;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3.会计记账是否实现制单、复核岗位分离(2 分)
是否按要求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要素是否齐备;
会计记账是否实现制单、复核岗位分离。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扣完为止。
4.损益计算是否真实(18 分)
检查方法:
手续费支付及列支是否符合规定;(3 分)
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金额是否相对准确;(2 分)
是否按规定计提未赚保费准备金;(2 分)
是否按规定确认保费收入;(2 分)
业务、财务数据是否基本一致,是否定期组织数据清理,金牛险等长期险业务是否账实
相符;(2 分)
营业费用科目与其他损益类科目是否串用;(2 分)
营业费用科目核算是否符合公司分险核算有关规定;(3 分)
其他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2 分)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四)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
注意要点:是否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服务。
1.是否建立定期的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分析是否有效(5 分)
检查方法:
检查是否建立财务分析制度;
财务分析是否有效。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3 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2.是否建立并执行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成本费用控制是否有效
(5 分)
检查方法:
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成本费
用控制是否有效。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3.是否按规定进行计划统计及配合有关数据管理工作(10 分)
检查方法:
是否执行上级公司有关计划、统计政策,拟定公司计划管理制度、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等相关制度;
是否编制各支公司年度综合计划;
是否对公司运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
写有关报告;
是否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考核、评估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完成情况,撰写公司年度综合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是否定期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分析评估,出具分析评估报告,提出未决赔款准备金
提存建议;
是否审核、汇总、上报专项数据、报表;
是否归档保管计划统计资料;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五)税收管理
注意要点:是否按税法的规定依法、合规纳税。(10 分)
检查方法:
是否按规定缴纳相关税金;
是否按照税法的规定考虑应收保费对营业税金的影响;
是否按税法的规定申报收入;
是否按税法规定申报成本费用;
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按税法规定的程序纳税;
是否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1 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六)财务单证管理
注意要点:是否建立完善的发票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重要会计档案。
(10 分)
检查方法:
是否建立财务单证管理制度;
是否对财务单证的收、发、存及销号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是否按单证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财务单证的清理;
是否使用计算机打印发票;
是否按规定开据发票;
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保管会计档案。
评分尺度: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每项至少扣 2 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七、数据质量
样本选择:根据业务规模大小抽查部分业务及其关联作为检查对象,具体内容是:保
单(投保单)——批单——赔案(含报案、立案、查勘、定损、理算信息)——会计单证。
1.数据一致性(40 分)
检查方法:①核对业务、单证系统、95518、收付费与财务系统数据库数据;①审核
95518、单证系统、业务、收付费与财务系统中机构、客户等代码设置与信息技术部颁布的
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是否一致。
评分尺度:①发现一笔系统间(包括业务、单证、95518、收付费、财务等系统)数据
不相同扣 1 分,超过 5 笔该单项评比不得分;①发现一笔代码设置与编制规则要求不一致
扣 分。
2.数据准确性(28 分)
检查方法:从相关系统数据库中提取数据与纸质单证核对。
评分尺度:以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核对无误即为准确,如果数据明显不符合常理也判
定为不准确。得分=(正确样本数量/抽样总数)×分值。
3.特殊业务(32 分)
检查方法:登录业务系统查看相关业务录入情况,并与纸质单证进行核对。
评分尺度:如特殊业务录入规范准确则不扣分,否则判定为数据有误。得分=(正确
样本数量/抽样总数)×分值。
八、支公司评价
检查方法:支公司评价主要通过分组座谈的形式,对《验收方案》相关表格内容进行了
解。
评价尺度:通过支公司客观评分,并加权得分。
九、客户评价
检查方法:客户评价主要通过电话或在营业场所直接访谈的形式(选择未出险客户、出
险未结案客户、投诉客户至少各 1 名,已结案客户至少 2 名),对《验收方案》相关表格内
容进行了解。
未出险客户选择刚刚完成投保手续的客户;出险未结案客户选择刚刚通过 95518 报案并
已接受查勘服务的客户;已结案客户选择已经完成理赔手续的客户;投诉客户通过投诉记
录、电话录音查找。
评价尺度:通过客户客观评分,并加权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