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行自动柜员机(ATM)联合运营
合作建议书
二〇〇三年九月
重要说明
保密说明
本合作建议内容涉及本公司秘密,仅对有合作意向的银行机构公开。本公司要求阅读者妥善保管本文件,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文件涉及的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机会说明
随着金融服务市场化的成熟, ATM服务已经不仅仅是银行柜台零售业务的延伸和辅助,离行ATM服务已经成为特别是中小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支撑点之一,据权威机构统计,全球ATM服务服务市场在120~140亿美元之间,中国市场每年在以80%的速度增长。本公司与本市主要高校、商业中心等适宜布点的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本公司有比较丰富的收单业务管理经验,并与国际知名设备提供商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接触。希望与贵行强强联手,专业合作,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定会实现贵行、本公司、持卡人和其他主要利益关系人的多赢。
三、免责说明
尽管本公司尽可能的获得权威详实的数据和事实作为商业预测的基础,同时采用较为科学的模型和比较保守的态度,但仍无法保证所有的预测完全符合,请阅读者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客观判断。同时本文件不作为建议以外的任何文件。
二〇〇三年九月
咨询与联络
对本项目有合作意向的若希望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按以下方式联络。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办公地点:
目 录
3一、项目简介
3二、项目宗旨及商业模式
3三、合作模式
3(一)ATM业务流程介绍
3(二)业务收入项目和标准
3(三)合作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合作各方利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合作银行的利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持卡人利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场地提供方的利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本公司利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市场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中国银行卡市场的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银行收单市场发展的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政府和银行的对策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市场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竞争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合作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七. 附件: 离行ATM服务联合营运合作洽谈蓝本
一、项目简介
随着“金卡工程”的推进,尤其是中国银联()的设立和运行,中国银行卡业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截至2002年底,中国发卡金融机构已达到91家,银行卡发行量已达到亿张,2002年全年跨行交易笔数亿笔,较上年增幅100%,全国银行卡交易总额达亿元。
中国居民电子结算(已通过POS刷卡消费和网上银行为主)意识相对较弱,即使在沿海发达地区和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电子结算总额仅仅占零售销售总额的3~5%,由于个人支票等业务在国内基本没有开展,所以其余95%以上的份额仍然通过现金交易完成。而以柜员机为主的自主取款设备成为居民支取现金的主要渠道。
由于特定的国情限制,银行对个人业务收费较低,而营业网点的建设成本偏高,导致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没有能力在中心城市设立网点,从而导致了无法和四大国有银行正面竞争。随着银行零售业务与国际接轨进入收费时期,以自主设备为主的终端设备网络将使银行低成本竞争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将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的利润支撑点。
鉴于以上因素,本公司拟和银行地方分行、以及商业中心、学校等机构的物业管理部门合作,通过银行进行专业收单和现钞管理、物业机构提供场地、本公司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三方分工合作,通过共同分享合作银行向发卡行和持卡人收取的收单费用(interchange fees)和服务费用(surcharges)的方式,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二、项目宗旨及商业模式
项目的宗旨是以电子支付(EFT,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解决方案和网络服务提供为核心的,集电子交易管理、ATM网络服务、POS网络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客户信息增值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包。我们的服务能够为客户降低支付和收单成本,提供安全和便利的资金管理服务,减少金融机构基础设施的投入,控制支付风险,同时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项目的商业模式为:以收单服务为核心业务,通过直接投资在国内一类和二类城市进行广泛的ATM(前期)、POS等支付终端的铺设,紧密连接金融和商业客户和持卡人,通过网络管理、网络出租、分享收单收益等方式从收单业务获得稳定的回报。
三、合作模式
(一)ATM业务流程介绍
1、自备(on-us)模式
在柜员机收单业务中,主要涉及到两方,即持卡人和发卡行,其业务流程如下。对于多数银行而言,本行铺设的柜员机是柜台业务的延伸,本行客户(持卡人)在本行机具上交易不收取服务费,但国际上多数银行(国内部分银行)对免费交易进行了次数限定,如采用每月取款超过三四次后每笔取款收取一定的费用等折衷做法。
2、共享(on-them)模式
在该模式收单业务中,主要涉及到四方,即持卡人、发卡行、收单行、共享网络提供供方(国内为中国为“银联”各地方机构),其业务流程如下。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内现行政策,收单行可以向持卡人和发卡行收取费用,对发卡行收取的费用称为“收单费用(interchange fees)”,向持卡人收取的费用称为“服务费用(surcharges)”或成为“便利费”,收单费用通过网络结算时自动收取,服务费用在每次交易时自动扣除。
(二)业务收入项目和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内的实际情况,目前在主要银行的柜员机上实现的收入项目包括收单费用、服务费用。
收单费用相关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国内的实际情况,每笔收单费在~元之间,由银行之间议定.
向持卡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国家规定本地每笔不超过2元,异地不超过8元。实际的情况是本地每笔2元,异地按照存(取)额的1%收取,按一次最高支取2000元计算,收费在20元人民币,部分银行仍收取2元的固定费用,即每笔22元。
国内主要银行跨行收单收费标准
广东ATM异地跨行取款收费标准
北京ATM同城跨行取款收费标准
农行
提款金额的1%
中行
5元
建行
提款金额的5‰,不足1元的收1元
每笔2元
工行
提款金额的1%,最高收500元,最低收1元
从第三、第四笔本地跨行交易开始收费,每笔2元
招行
从第三、第四笔本地跨行交易开始收费,每笔2元
作为提供数据交换服务的银联机构,要收取每笔~元的数据交换和交割费用,从收单费中扣除。
总体来讲,就每笔交易,收单行可以收取到的收入为3元左右。
(三)合作模式
由银行、本公司和物业管理机构或前两方共同铺设离行柜员机网络,银行负责收单和现钞管理,本公司负责设备采购和技术维护,物业管理机构提供场地,三方(或前两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收取到的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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