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关税措施
本章学习重点:
1、关税的保护率
2、关税的种类
3、征收关税的方法
4、海关税则
5、关税的经济效应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一、定义及内涵
国际贸易政策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其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全部行为的总和。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该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对外贸易政策影响其对外贸易的规模、结构、流向及利益分配,维护本国的经济贸易利益。
对外贸易政策不仅影响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而且还会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贸易伙伴的经贸发展。
实施贸易政策的工具主要包括关税措施、非关税壁垒措施、鼓励与管制出口的措施等。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目的和作用
▲保护本国市场;
▲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
▲积累资本或资金;
▲开拓本国产品的海外市场;
▲维护本国对外政治经济关系。
三、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与历史演变
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中性贸易政策。
历史演变:
16-18世纪中期西欧各国普遍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18世纪中期-19世纪后期英国倡导自由贸易,德、美等国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19世纪70年代-20世纪40年代各主要国家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
20世纪50年代-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有保留的自由贸易政策,发展中国家及社会主义国家以保护贸易政策为主;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又掀起新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第二节 关税的一般分析
一、关税的定义及由来
关税政策是国际贸易政策中最古老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中最基本的政策。
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金。关境(Customs Territory)是执行统一海关法令和规章征收关税的区域,也称税境或海关境域。
海关(Customs)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其任务是根据本国有关的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运输工具等实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禁走私物品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
关税的历史很古老:最早在中国的周朝和欧洲的古希腊、雅典时代就已经开始对出入关卡、港口的用于交换的货物征收关税。
英国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率先使用统一的国境关税,这成为后来各国普遍实行的近代关税制度。
Customary tolls和Tariff。
二、关税的作用
▲关税首先具有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关税的经济职能:
(1)保护本国市场的作用;
(2)调节国内经济发展的作用;
(3)调节国家间外交关系的作用;
(4)消极作用,包括增加消费者负担、抑制国际贸易发展、保护低效率、扭曲市场信号以及引发走私活动等。
三、关税的保护程度
▲各国一般以关税水平来比较各国间关税的高低,以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来表示对某类商品的保护程度。
▲名义保护率是由于实行保护而引起的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百分比,关税的名义保护率一般相当于名义关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名义关税率越高,对本国同类产品的保护作用也越大。
有效保护率
任何一个行业中的企业,既受到对该行业最终产品进口征收关税的影响,也受到对其原材料或中间投入品征收关税的影响。(例如,汽车生产企业会由于对钢材或橡胶征收关税增加了成本而受到损害。反之,也会因为钢材或橡胶的减免关税而获益。)
因此,分析对某种行业的实际保护程度不仅要看该行业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率,还要了解这一行业的结构及对其中间投入产品的保护程度,即“有效保护率”,它表示对该行业真正有效的保护。
一个行业的有效保护率被定义为:一个国家的整体保护措施使该行业每单位产出增加值提高的百分率。用公式表示,行业j的有效保护率ej为:
其中Vj为自由贸易时j行业单位产品的增加值,Vj/为有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保护下的j行业单位产品的增加值。例如,如果没有任何保护时每辆汽车的增加值是2000美元,而在支付汽车和生产汽车所用的钢铁和橡胶等中间产品的关税后,汽车的增加值为5000美元,那么,汽车行业的有效保护率为(5000—2000)/2000=150%。
图例:假设在自由贸易下,本国汽车售价为10 000美元。其中,投入成本为8 000美元,增加值为2 000美元。假定政府对汽车整体征收50%的关税,而对所有零部件和原材料等只征收25%的关税。其结果是,本国汽车售价涨至15 000美元,而成本只涨到10 000美元,增加值提高到5 000美元。有效保护率达到150%,使得本国汽车行业得到了比名义保护率(即名义关税)更高程度的保护。另一方面,如果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关税率为75%,那么汽车生产的成本就会升至14 000美元,增加值只有1 000美元。与自由贸易时相比,行业的增加值反而减少了。增加值的增长率,即有效保护率是一50%。
如果对一个行业中的原材料或中间投入品征收的关税低于对最终产品的关税,对该行业的有效保护率会超过名义保护率。反之,如果原材料或中间投入品的关税高于最终产品的关税,对该行业的有效保护率低于名义保护率,甚至出现负保护。
有效保护率的政策含义在于:一个国家可以建立起这样一种关税梯度结构,对越低加工阶段的产品课征越低的名义保护率。
第三节 关税的分类
一、按征税商品的流向分类
▲进口税(Import Duties),外国商品进入关境是征收。叫正税。
进口税税率因商品加工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随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目的是保护本国工业制成品,尤其是那些加工程度较高的工业制成品。
进口税按性质可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
▲出口税(Export Duties),大多数国家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
有些国家基于以下目的征收出口税: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内重要的原材料资源,获取垄断利润,规避贸易摩擦。
▲过境税(Transit Duties),通过税,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只有个别国家征收此税。
二、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1、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正税之外根据某种目的加征的额外关税。
▲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抵消税或补偿税。是为了抵消外来商品在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补贴而征收的一种临时附加税,不论补贴来自政府、垄断组织或同业公会。
征收反补贴税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补贴的后果会对国内某项已建的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威胁,或者对某一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障碍,而且这些损害、威胁或障碍是由于接受补贴的产品售价低的结果。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对于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附加税,摸底在于抵消倾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本国市场。
倾销的认定
征税的条件
征税的后果
2、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也称优惠税,对某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可以互惠也可以非互惠,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原则。
目前的特惠税主要存在于《洛美协定》国家之间。欧盟国家单方面给予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的特惠待遇。1975年第一个《洛美协定》为期五年,之后每隔五年签订一次,2000年6月新的《科托努协定》,有效期20年。
3、普遍优惠税(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某些出口产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优惠的一种减税制度安排。
▲普惠制的原则: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目前30国实施普惠,170国或地区接受普惠。
▲普惠方案中的限制性规定:对受惠国或地区的规定,对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对关税削减幅度的规定,对普惠制有效期的规定,对给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对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三、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分类
财政关税
保护关税
收入再分配关税
混合型关税
第四节 关税制度
一、关税税基
关税税基是指征收关税的依据、标准或基础。它主要有从量税和从价税,在此基础上又有混合税、选择税、差价税、季节税等。
▲从量税(Specific Duties)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从价税(Ad Valorem Duties)
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征收从价税涉及的难点是完税价格不易把握。目前世界上确定完税价格的标准有5种:发票价格,法定价格,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FOB价),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CIF价),正常市场成交价格。
▲海关估价。
▲混合税(Mixed or Compound Duties),或称复合税,在同一税目中定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同时使用两种税率计税,或者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或者反之。
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选择税(Alternative Duties)在同一税目中定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但在征收时选择其中税额较高或较低者征收。
▲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滑动关税,按照进口商品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的差额来确定关税税率。
▲季节税,对那些具有明显季节特征的产品制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水平的关税税率,在实际征收时根据季节选取其中一种税率。
二、海关税则制度
1、海关税则的含义:它是国家颁布的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及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
▲海关税则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其说明;二是商品分类及关税税率一览表(包括税号、货物分类目录、税率)
2、海关税则的种类:
单式税则(一栏,一个税目下只有一个税率)
复式税则(多栏,一个税目下有二个以上税率)
自主税则(独立制订)
协定税则(依据协定制订的双边或多边税则)
混合税则(兼有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
3、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1)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1950年7月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至2006年3月经过四次修订。
将商品分10大类、63章、22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项目,项目下可根据需要增设子目。
商品编号方法为:前两位数字表示类、章次,前三位数表示组别,前四位数表示分组别,分组前有一圆点,例如纸烟编号为122·2。
(2)布鲁塞尔税则目录。1952年12月,欧洲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1959年9月生效。该目录共分21类、 99章、1097个税号,税目号都以 4位数来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章次,后两位数表示该章项下某种商品的税目号。
(3)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System,HS)。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使用国家和地区共179个,涵盖了国际贸易总量的98%以上。
协调制度把所有商品分为21类、97章、1244个税目号,6位数列目共有5225个(2002年版HS)
项目号列仍用四位数编码来表示,前两位数表示项目所在的章,后两位数表示项目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如号列0104是绵羊、山羊,前两位数表示该项目在第一章,后两位数表示所列商品为第一章的第四个项目。四位数号列再细分下去,用五位数码来表示的为一级子目,如改良种用的猪,一级子目中又被进一步细分为六位数码来表示的为二级子目。
我国1992年开始采用协调制度。
第五节 关税的经济效应
一、关税对一国经济和福利的影响
征收关税会引起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化,从而会影响到一国的生产水平和消费水平。主要包括:
(1)关税的价格效应;
(2)关税的生产效应;
(3)关税的消费效应;
(4)关税的财政收入效应;
(5)关税的再分配效应。
二、征收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对国际贸易量的影响;
(2)对商品结构与地理方向的影响;
(3)对扭转外贸逆差的影响。
注意:关税总水平逐步降低的趋势
三、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对国内生产、消费、贸易量和经济利益的影响)
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小国钢铁价格等于国际市场价格,为每吨1000元。在此价格下,国内生产量是S1(假定为60),国内钢铁的消费量为C1(假定为120),进口量为M1(60)。如果政府决定征收关税,并假设为每吨500元,或税率为50%,第一个受影响的是进口商品的成本。由于要交税,每吨进口钢铁的成本上升了500元。为了不亏本,进口商必须将价格提高。
由于进口钢铁价格上升,对进口钢铁的需求量就自然减少,在上图(b)中,表现为小国的进口需求曲线向下平移500元(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消费者愿意支付的进口钢铁价格下降500元),或向左平移20吨(如果价格不变的话就少购买20吨)。但由于是钢铁进口小国,国际市场价格没有受到影响,仍是1000元。进口钢铁价格的提高使一部分消费者转向购买国内钢铁,从而刺激了国内钢铁的生产。
一些原来由于生产成本较高无法与国际市场价格竞争的厂商也可能投入了生产。本国钢铁产量的增加会引起边际成本的提高,而边际生产成本的提高自然也提高了国产钢铁的价格,但只要这一价格仍然低于加关税后的进口钢铁的价格,国产钢铁就有市场,生产就会扩大。当国产钢铁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都等于进口钢铁的税后价格时,国内生产的扩张就会停止(新的国内钢铁产量S2假设为70吨)。在新的市场均衡下,国产钢铁与进口钢铁的价格一样,都是1500元,等于国际市场价格(1000元)加上关税(500元)。
关税对国内生产的影响过程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假定政府突然宣布对每吨进口钢铁征收500元的关税,进口钢铁价格骤然升至1500元。而国产钢铁仍是1000元,这时,钢铁消费者自然而然涌向国产钢铁,从而使国产钢铁出现短缺。短缺的结果会造成国产钢铁价格上涨,直至与进口钢铁价格(包含关税)相同,此时供给又变得无限,短缺消失。国产钢铁价格就不会再涨。在这一价格下,国内钢铁产量增加到S2。
另一方面,由于价格的上涨,一部分工矿企业不得不减少对钢铁的使用,从而使消费总量从C1(120吨)下降到C2(110吨),消费量与国内生产量的差额等于进口。在实行关税后,进口量减少到M2(40吨)。
由于征收关税,在引起国内经济利益分配变动的同时,总体经济利益遭到损失。在自由贸易时,国内市场的价格是1000元,征收关税后,上升为1500元。价格的上升和生产的扩大,给生产者增加的剩余是a部分。政府通过课税也增加了c部分的收入。消费者剩余则会由于价格上升和消费量的下降而缩减。消费者的损失为整个a+b+c+d部分。就整个国家来说,净损失是b+d的面积。其中b是由于生产扭曲造成的损失。d是消费扭曲造成的损失。a和c分别是生产者和政府的收益,但这部分收益并非真正通过提高效率或从国外出口商那里得来的,而是本国消费者的转移支付。如果用具体金额来计算的话,生产者增加了 万元,政府得到了2万元,消费者则损失了万元,净损失为5000元。
四、大国征收关税的影响
如果是进口“大国”,那么对进口钢铁征收关税不仅会影响国内的生产和消费,还会影响国际钢铁市场的价格。
在上图中,由于关税使进口钢铁价格提高,该国的进口量随之减少,在国际市场上,该国的进口需求曲线向下移动(平移500元)。由于该国是一个钢铁进口大国,面对的外国出口供给曲线不再是一条水平曲线,而是向上倾斜(供给量与价格正向变动)的市场供给曲线。当该国的进口需求下跌时,国际市场均衡价格就会下跌。本来进口需要支付每吨1000元的价格,现在则便宜了(假设为800元)。但是,该国国内的钢铁价格再加上关税后仍会比自由贸易时的价格要高,在新的降低了的国际市场价格上加上500元的关税,新的国内钢铁价格为1300元。虽然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小国”的情况,但仍比自由贸易时高了,因此,国内的钢铁生产也因此从S1扩大到S2(假定为65),消费水平则从C1降低到C2(假定为115),进口数量也减少为M2(50)。
与小国不同的是,大国征收关税,降低了国际市场价格从而使国内市场价格涨幅较小,由此引起的各部门的利益变动也小一些。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部分,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部分,政府税收收入为c+e,整个社会经济利益的净变动是e -(b+d),由于e是收益,所以关税政策对大国的整体利益是有损还是有利是不确定的:如果e小于b+d,整个国家有净损失,但如果e大于b+d,整个国家则可以从征收关税中获益。
在上图(b)中,征收关税导致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下降使国外出口商的利益损失了e+g部分,又因为本国的净损失为b+d-e,所以世界整体的福利净损失为(b+d-e)+(e+g)= b+d+g,即在图(b)中的三角形ABC。
为什么小国征收关税造成社会经济净损失而大国征税有可能提高国民收益呢?其主要原因是大国在国际市场上有左右价格的能力,通过减少进口,大国可以迫使出口国降低价格。这实际上是迫使出口国也承担一部分税赋。上图中的e部分是由出口国间接支付的。对进口国来说,则是一笔额外的收入,如果这笔收入大于因关税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话,进口国就可能在总体上得益。小国则不然,国际市场价格不会因小国进口减少而下降。因此小国无法让外国出口商通过降价来支付一部分税收,整个关税的负担完全由本国消费者承受,总体上不得不是净损失。
不过,大国想完全由出口国来支付关税也不大可能,除非出口国的出口供给曲线是完全没有价格弹性的垂直曲线。在完全没有弹性的情况下,出口国必须把一定数量的商品销售出去而不管什么价格,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进口国才能将全部关税都转嫁到出口国头上。如果关税全部由出口国承担的话,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不会上涨,国内生产也不会增加,进口量最终也不会减少,那么提高关税来减少进口、保护国内进口替代工业的政策目标就不能达到。不过,政府通过关税获得了收入,整个社会福利也因此增加。
由上分析可以看到,无论大国还是小国,不管本国有无能力影响国际市场价格,征收关税都会导致产品国内价格上升,生产增加,进口减少,消费缩减,但影响的程度则会由于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不同而不同。
本章复习题:
1、什么是关税?征收关税的作用是什么?
2、关税有哪些种类?
3、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4、什么是海关税则?它有几种形式?
5、什么是有效保护率?其公式及其意义是什么?
6、关税有哪些经济效应?区分大国和效果征收关税的不同影响?
7、关税对国际贸易的主要影响有哪些?
为了避免对进口货物采取任意武断的估价,而成为非关税壁垒, WTO《海关估价协议》规定了6种估价标准,依序为:
(1) 实际成交价格(Transaction Value)。是指商品出口到进口国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格,通常是发票上的价格。
(2) 相同产品的成交价格(Transaction Value of Identical Goods)。是指与应估商品同时或几乎同时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同类商品(物理性能、质量、信誉等)的价格。
(3) 类似商品成交价格(Transaction Value of Similar Goods)。是指应估商品同时或几乎同时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类似商品(使用同样的材料制造,具备同样的效用,在商业上可以互相替代)的成交价。
(4)扣除价格 。应税的进口商品在其国内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扣除相关的利润、关税和国内税、运输费和保险费,以及在进口时产生的其他费用。
(5) 估算价格(Computed Value)。被估价货物的生产成本加上利润再加上一般营销费用。
(6)合理确定 。如果上述方法均不能确定价格,那么,在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情况下,可以灵活地使用上述任何一种方法来确定价格。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