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采供血责任保险的内容有哪些_保险责任有哪些
一、血站采供血责任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1、保险对象
获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执业验收及注册登记,取得《血站执业
许可证》或《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的血站,以及其他依法具有采供血
资格的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主要负责
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指定的区域内,被保险人采血或供血时,因过失造
成献血者人身损害或提供给医疗机构使用的血液,导致用血者人身损害事
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3、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
4、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
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被保
险人的技术人员未取得技术合格证书而执业的;用血者在输血之前已患有
经血液传播的传染性疾病,或相关指标呈阳性;医疗机构的过错等造成的
损失、费用和责任。
5、保费计算
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从 200万元至 1000万元不等。每
袋血液的年度保险费在 5元至 12元之间。
年度保险费=每袋血液年度保险费×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预计血液袋数
保险期间终止后,根据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实际血液袋数调整年度保险费,
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