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简单说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根据国外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并成为证券公司发展壮大的催化剂。但如果管理不善、控制不当,也可能对证券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有些证券公司来说也可能会成为加速其死亡的一剂毒药。因此,并不是每个公司都适合开展该业务。下面本文结合世界成熟资本市场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历史和经验,分析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影响。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概念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这个概念在国际上早已出现,并且在发达资本市场上是普通的金融工具之一。它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二是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即券商的转融通。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二、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
1、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益处
(1)有利于扩大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
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客户可以以较少的保证金获得高于自身资产水平的交易资产,这将放大市场上资金和证券的供给,扩大证券交易量,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连续性,活跃市场交易。其次,根据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目前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但是随着业务开展的深入和逐渐成熟,资券来源的限制必将逐渐解除,届时货币市场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必可通过各种渠道逐渐渗透到该业务中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壁垒将被打破,这必将大大扩大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的供给,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2)完善市场交易制度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存在和发展了20多年,但市场至今在交易方式上也只能看多,不能看空。投资者要投资的话,只能是买入持有,如果市场一旦下跌,投资者将面临巨大风险而无能为力。而国外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基本都推出了卖空交易,给投资者有更多的机会和选择。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为我国证券市场提供了卖空机制,使得A股多年来的“单边市”格局有望改变。
(3)有利于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提升蓝筹股定价水平,稳定市场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有着明显的“政策市”、“消息市”的特征,市场上操纵股价、“坐庄”、“内幕消息”、股价会连续出现多个跌停或涨停、股价被严重低估或高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波动和不稳定性,极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增加了证券和资金的供给,一旦某只证券价格出现连续暴涨或暴跌而使其价格过分脱离该证券基本面的情况,反方力量就会反向操作,制约其过分的拉高或打低证券价格,使证券价格向其真正的内在价值回归,抑制了市场的大幅波动;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庄家”操纵市场的难度,有利于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健康的发展。
其次,蓝筹股由于其价格稳定、收益表现良好并且流通规模比较大,将是融资融券买卖的良好标的,其也将成为市场比较抢手的热门品种,这将大大促进蓝筹股定价机制的优化。
(4)为大小非解禁提供新的途径
截至2009年11月25日我国A股市场总市值为万亿元,但是2009年到2010间,我国A股市场大小非解禁的市值将近万亿元[1],这将给A股带来长期持续的冲击和压力。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对于打算长期投资的大小非,其可以先将股票借给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进行融券交易,到期后再将股权毫发无损的拿回,这就使其可以在股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稳定收入。
2、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利影响
(1) 短期内有可能会增加市场的波动性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仍带有明显的“政策市”、“消息市”的特征,市场上还存在操纵股价、“坐庄”、“内幕消息”等不良现象,有些所谓的“庄家”则可能利用融资融券业务的杠杆效应和融资融券推出初期制度的不完善聚集更大规模的资金或证券进行“内幕交易”、“股价操纵”,从而导致短期内有可能会出现市场或个股的大幅波动。另外,融资融券业务放大了市场上资金和证券的供给,将使我国本已流动性过剩的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增加,这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波动性,并推高市场价格,导致一定程度的资产泡沫。
(2)可能增大和隐含市场的金融风险
目前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只有证券公司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且规模仅限于自有资金和证券,再加试点阶段允许开展该业务的证券公司也不会太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不能开展该项业务,因此,起初市场融资融券的规模将相当有限。但随着该业务的深入开展,开展该业务的机构数量将不断增加,资金来源和通道的限制也会逐渐减弱甚至取消,多方面的资金可以通过多渠道进入市场,导致市场上的信用资金规模急剧放大,增大和隐含市场的金融风险也将随之产生。
三、对投资者的影响
(1) 提供新的投资工具
在我国A股市场发展的这20多年来,市场一直是“单边市”,投资者要想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唯一的投资方法只能是利用有限的自有资金买入持有并等待股价的上涨,如果期间股价下跌来不及卖出,不但不会获益反而还会蒙受巨大的投资损失。同时,投资工具的缺乏,也使得市场一段上涨之后在获利回吐力量的打击下市场又会面临一段巨大的下跌,市场波动较大。在这样的市场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之后投资者除了远离市场暂时停止投资外,别无选择。否则又将会在下跌中伤痕累累而无计可施,然而很少有人能把握住大势,正确判断市场的走势。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工具,使投资者面临无论是上涨还是下跌的行情都可以有所作为。
(2) 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手段
融资融券交易不但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工具,更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的手段。在原来“单边市”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只能是持有并等待价格上涨,一旦证券价格下跌,投资者只能卖出证券或不操作,否则将面临亏损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推出后,如果在价格下跌时投资者手上持有证券未及时卖出或不想卖出,就可以通过融券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来抵消或降低亏损,当然也可以通过保留头寸来获利。
(3) 提供投资杠杆效应和盈利机会
融资融券交易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保证金制度,使投资者可以通过抵押少量的保证金获得较多的交易资金或证券,从而具有了一定的杠杆效应。如果投资者对市场判断正确,可通过融资融券获得大于自身资产量的资金和证券,那么将能获取比自有资金投资多得多的投资收益。当然,如果投资者判断错误,也将面临更大的损失。
(4) 满足了投资者采用多种投资策略的需要
在我国过去的市场,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散户,投资的交易策略基本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买入并持有等待证券价格上涨获利。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市场价格的下跌也可以为投资者带来获利机会。同时,使无风险对冲套利也成为了可能,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知的买空和卖空,甚至是两者结合的投资策略基本在A股都可以实现了。
四、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后最先受益且受益最大的就是证券公司,具体表现在:
(1)扩大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规模
如前所述,融资融券业务可以增加市场上资金和证券的供给,在大大提升整个市场的交易规模的同时,由于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一般资金规模都比较大,且多是短线操作,高资金量、高换手率,高交易量,这非常有利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进而提高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和利润水平。
(2)开辟新的利润来源,改善证券公司盈利结构。
虽然经过了近20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结构依然比较单调,经纪业务收入依然是各家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截止09年中报,在我国证券行业各家公司的收入构成中经纪业务收入占比平均水平为%。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后,证券公司不仅能够扩大其经纪业务规模,提高经纪业务佣金收入,还可以通过向客户收取融资融券交易手续费和利息而增加新的收入来源,进而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结构。
(3)促进证券公司提高经营水平和资金运作效率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各家券商的资金运作,大多是通过同业拆借和自营证券来实现。对于自营而言,如果他们比较看好某只证券,就会建仓买进并持有,等待价格上涨获利。但是在证券价格上涨的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是很长的时间)自营买进的证券基本都不再用作他用,只是放在自营账户上等待价格涨到一定的程度后卖出。在下跌的时候(有时候下跌的过程也是很漫长的),自营往往是卖出证券并持有现金。这期间都存在着资金和证券的巨大浪费。即使有时候证券公司长期看好一只股票,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涨,也不会买,因为怕买入后迟迟不上涨反而会带来资金的浪费甚至损失;或者如果他们长期看好一只证券并买入了,但是该证券价格迟迟不上涨,又不敢卖,因为害怕一旦卖出后股价上涨会错失机会;或者有时候证券公司对市场走势看不清楚,就不敢进行操作,只能徒让现金放在账户上损失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这都是因为在“单边市”的情况下没有卖空机制,只能采取买入持有或者卖出不操作的策略。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可以使证券公司用闲置的资金或买入的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一方面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的收入来减少错失投资的机会损失,另一方面还可以将证券公司自营证券盘活,通过开展融券业务带来更多的收入。也就是说无论是对市场看多看空融资融券业务都可以帮助证券公司合理配置资金和证券,提高资金和证券的利用效率,以取得最大化的收益。另外,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面对众多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证券公司必须要进行充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估,在资金和证券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时候,更要调度资金和证券满足其需求,并要对客户进行选择和分类,如此等等都考验着证券公司对资金和证券调度的能力。所有这些都促使证券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4)促使证券经纪业务逐渐向优质券商集中
融资融券业务就像是银行的贷款业务,存在着很强的规模效应。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证券和资金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这对券商的规模和经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些越是规模大、经营能力强的券商则越具有竞争优势,最终促使证券经纪业务逐渐向优质券商集中。这是因为:优质券商由于规模大,管理能力强,将具有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更多的客户融资需需求,并拥有更多种类、更大规模的证券资源提供客户选择,如果券商的资金规模太小、证券种类太少,会导致先提出融资申请的客户能获得资金和证券,而后提出融资融券申请的客户将很可能因为券商的资金和证券被融完而得不到,给客户的交易带来不便,甚至会错失投资机会,造成客户不满和流失;再者,优质券商由于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比较高,其风险抵抗能力也会明显高于其他券商。最终将促使客户不断的向优质券商集中,优质券商的经纪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将相互促进,交相辉映,呈现强者愈强的趋势。
当然融资融券业务也可能对证券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 加大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其间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诸多风险,一旦管理不善或控制不当,将会给证券公司的经营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①可能产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就是指客户在向证券公司融资或融券后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导致其不能全部归还所欠证券公司的债务,从而导致证券公司损失的风险。客户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可能是因为客户的投资损失过大使其资不抵债,也可能是客户有意识的伪造材料或者制造虚假信息,欺骗证券公司,还可能是客户突然发生其他变故导致资产大量减少而资不抵债等。不论是什么原因都可能导致证券公司无法正常收回所借出的资金或证券,致使产生损失。②面临融券价格下跌的风险。为了应对客户融券的需求,证券公司要买进证券为客户融券做好准备,如果在客户融去之前证券价格下跌,显然证券公司是要承担其损失的。
(2)对经纪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一般都是公司的优质客户,具有较高的资金周转率、较大的资产规模、较大的交易量。如果这些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操作的时候因操作不当或判断失误而导致连连亏损,将使公司失去一批优质的经纪业务客户,给公司经纪业务带来伤害。
(3) 用自有证券开展融券业务就是证券公司与客户的对赌
目前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券业务只能使用自有证券,这样情况下证券公司开展融券业务就是与自己客户的一种对赌行为。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能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操作的客户基本都是证券公司的优质客户。如果证券公司买入证券融券给客户后证券价格下跌,并且超过了券商融券业务的收入(或上涨幅度没超过券商的融券业务收入),那么在客户再买回证券还给证券公司后,客户将获得盈利,但是证券公司将产生浮亏,如果证券公司低价卖出证券,那么将产生实亏。如果证券公司融券给客户后证券价格上涨或在合同到期时证券价格一直高于融券卖出价(或下跌幅度小于客户需要支出的融券成本),合同到期后,客户就只能以高于融券卖出时候的价格买回证券归还给券商,证券公司收回证券后将获得浮盈,如果卖出证券,将获得实际的盈利,但是客户将承受实实在在的亏损。所以融券后无论证券价格是涨是跌,证券公司和客户必将有一方受到损失。
五、我国实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
信用交易是资本市场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一种交易机制,从境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它在改善市场供求、平抑市场价格波动、满足投资者不同投资偏好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除此之外,在现阶段实施通知融券机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有着特殊意义。
(1)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的地下信用交易行为
我国法律曾严令禁止信用交易,但信用行为作为证券市场发展的必备要素之一,在我国一直或明或暗地长期存在且屡禁不止。证券经营机构允许客户违规透支、支持客户融券卖空、签署三方协议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且由于政府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营业部对客户透支行为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隐蔽。有关部门对上海、北京等地80余家证券经营机构的抽查表明,多数证券经营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透支行为。上海被抽查的66家证券经营机构中有53家有透支现象。地下证券信用的存在和泛滥,使得管理层对于资金流动难以监控,助长了市场的资金炒作和投机行为,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券商面临极大的信用交易风险,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而逐步实施证券信用交易、使融资融券行为合法化,则是从根本上铲除这一瘤疾的必然要求。
(2)规范并拓展银行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的渠道 减少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
我国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为防范金融风险,我国对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渠道进行了严格限制,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的天然联系使得这种人为堵截很难奏效。在现实交易中,除了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等合规途径外,银行资金更多地通过三方协议、私募基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循环存贷、战略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等非正规渠道大量进入股市。据统计,每年银行违规入市的资金在3000亿—4000亿左右,而行情走牛时今日股市的银行信贷资金规模可高达6000亿元。这种现象的存在,使银行难以对信贷资金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加速了证券市场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导,从而增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实施信用交易,将建立投资者—券商—银行正常的资金融通渠道,不仅可以规范并拓展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渠道,而且有利于银行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3) 改善券商经营现状 有利于券商做大做强
在证券市场国际化和市场化进程日益加速的趋势下,我国券商的生存面临着严峻挑战。首先是资本规模偏小,资金实力薄弱。证监会最新数据表明,我国券商的平均注册资本仅亿元,其中10亿以下规模的中小券商比例高达64%,注册资本最高的海通证券不过87亿元,仅为摩根斯坦利权益资本亿美元的5%。其次,我国券商还处于同质竞争阶段,经营方式雷同,业务创新的力度和广度远远不够,难以摆脱粗放经营和靠天吃饭的窘境。第三,券商的融资渠道相当狭窄,仅限于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和增资扩股等,缺乏多样化、稳定的资金来源。这些都制约着证券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而融资融券的实施将彻底改变目前券商融资渠道不畅和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券商利润来源,有利于券商迅速壮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