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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明不會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atang Environment Industry Group Co., Ltd.*
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72)
公告
2017年年度業績負面盈利預警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條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及期
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而作出。
根據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經審計管理賬目,本公司預
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錄得的淨利潤較2016年同期淨利潤減
少15%–17%,實際情況有待本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
業績經本公司外聘核數師審計完畢進行確認。
本公告僅根據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計管理賬目
而作出,該管理賬目仍需本公司外聘核數師審計,可能與本公司 2017
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所載的經審計資料存在差異。有意投資者及本公
司股東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謹慎行事。
本公告乃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
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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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預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業績
根據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經審計管理賬目,本公司
預計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錄得的淨利潤較 2016年同期淨利
潤減少15%–17%,實際情況有待本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財務業績經本公司外聘核數師審計完畢進行確認。
二 . 業績變動原因說明
就本公司根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經審計管理賬目而作出
的初步測算,本公司 2017年的淨利潤較 2016年同期有所減少,主要
是由於脫硝催化劑業務和環保設施工程業務主要原材料價格上漲,
以及本公司以港幣存放的尚未使用部分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由
於港幣兌人民幣貶值而遭受匯兌淨損失。
三 . 風險提示
本公告內的資料尚未經審計,具體財務資料將在之後發佈的本公司
2017年年度報告中進行詳細披露。有意投資者及本公司股東在買賣
本公司證券時務請謹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金耀華
董事長
北京,2018年3月5日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金 耀 華 先 生、劉 傳 東 先 生、
劉光明先生及梁永磐先生;執行董事為鄧賢東先生及路勝利先生;及獨
立非執行董事為叶翔先生、毛專建先生及高家祥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