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国际税收关系及其
处理
第一节 国际税收关系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税收优惠与国际税收竞争
第三节 所得及财产课税的国际协调
第四节 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
第五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5/31/2022
第一节 国际税收关系的基本问题
一、国际税收关系的内涵
(一)国际税收关系的概念
跨国纳税人的存在以及各国政府不同
的税收管辖权确定原则是国际税收关系产
生的必然前提,由此引发的国家之间有关
税收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和冲突都是国际税
收的表现形式,而所有表现形式体现的实
际上都是国际税收关系的本质所在——国
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
5/31/2022
(二)国际税收关系的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竞争关系
——国际税收协调关系
5/31/2022
二、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税收领域内
的主权,表现为一国政府可以自主选择对
本国最有利的税收制度,它是国家主权在
税收领域上的具体体现。
1.居民(公民)管辖权
2.地域管辖权
5/31/2022
三、国际双重征税
(一)国际双重征税的类型及其产生原因
1.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
(1)各国同时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地
域管辖权。
(2)来源国行使地域管辖权,居民国行使居
民(公民)管辖权或同时行使两种管辖权。
(3)各国选择同一种税收管辖权确定原则,
但具体判断标准不一致。
2.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原因
5/31/2022
(二)国际双重征税的消极影响
首先,就税收公平原则而言,在发生国
际双重征税的情况下,跨国纳税人或跨国课
税对象承担双重税负,而仅在国内从事相同
经济活动的纳税人或未跨越国界的经济活动
只需负担国内一重税收,显然违背了税收的
横向公平原则。
其次,就税收效率原则而言,尽管税收
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效率损失即超额负担,但
一项合理的税收制度应尽可能地有利于促进
资源的有效配置。
5/31/2022
四、国际避税
(一)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
1.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及其具体操作规
则各不相同。
2.各国在征税范围、税基及税率设定上存
在差异。
3.各国税收征管水平有差距。
4.各国采用不同的避免双重征税方法。
5.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协定的相关内
容进行避税。
5/31/2022
(二)国际避税的常用方式
1.逃避居民税收管辖权
2.逃避地域税收管辖权
(1)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2)避免成为常设机构
3.应用转让定价或资本弱化
4.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
5/31/2022
(三)国际避税的经济影响
国际避税活动对国际经济的影响表现
在以下方面:
1.损害有关国家财政利益
2.造成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矛盾
3.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4.扭曲国际资本流向
5.破坏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效果
5/31/2022
第二节 税收优惠与国际税收竞争
一、涉外税收制度
涉外税收关系又与国际税收关系密切
相连,如果没有各国对其跨国纳税人或跨
国课税对象的征税行为,国际税收关系也
就无从谈起,因此涉外税收是国际税收的
基础和前提,国际税收关系则是各国涉外
税收制度的扩展和延伸及其在国际关系上
的具体反映。
一般而言,各国制订涉外税收制度的
基本原则有三种,即平等原则、优惠原则
和最大负担原则。
5/31/2022
二、涉外税收优惠与国际税收竞争
按照涉外税收优惠原则对外国资本实
行低税政策,通过降低外国资本的税收成
本提高其税后回报率来吸引资本流入本国。
当各个国家都通过税收优惠吸引外资时,
就构成了国际税收竞争。
5/31/2022
国际税收竞争是指在世界经济一体化
的推动下,各主权国家或地区政府竞相采
用降低税率、给予税收优惠、实行避税地
税制模式等以“减税”为核心的税式支出
手段,通过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吸引国
际流动资本、国际流动贸易等流动性生产
要素及流动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扩大税
基进而增加政府收入、促进本国或地区经
济增长的一种国际经济竞争行为。
5/31/2022
三、国际有害税收竞争及其协调
有害税收竞争也称恶性税收竞争,最
早由西方发达国家组织提出。1998年OECD
财政事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害税收竞争:
一个正在显现的全球性问题》正式提出了
有害税收竞争的概念,并吹响了OECD反对
有害税收竞争的号角。根据该份报告,有
害税收竞争的两种类型为避税港和有害税
收优惠制度,并提出了判断两种类型的具
体标准、有害税收竞争的危害性以及抵制
有害税收竞争的具体措施。
5/31/2022
为了解决有害税收竞争引发的负外部
性、协调相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冲突与利益
关系,有必要引入国际税收协调机制。
1.采用税收协定模式、区域协调模式
或全球协调模式
2.税收协调的重点可以集中在避免双
重征税的税收管辖权协调、所得税税率协
调及税基划分、税收征管合作以及税收情
报交换等方面。
5/31/2022
第三节 所得及财产课税的国际协调
一、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事先预防
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
各国扩大了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因此
如果能以统一的国际规范对各国行使税收
管辖权的范围加以一定约束,则可以起到
很好的事前防范作用。
1.约束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
规范
2.约束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5/31/2022
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事后免除
通用的消除重复征税的方式有:
免税法
扣除法
抵免法
缓课法
税收饶让
5/31/2022
* 免税法
免税法又称豁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在
一定条件下对本国居民(公民)来源于或
存在于国外的跨国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
价值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予征税,即
居住国政府不再根据属人原则对本国居民
(公民)已经缴纳过外国税收的境外收入
再行课税。
5/31/2022
* 抵免法
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允许本国纳税
人已经缴纳的部分或全部外国税款在一定
条件下从其本国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以扣
除后的税额纳税。一般有分类或分国抵免
限额。
5/31/2022
* 扣除法
扣除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将本国纳税人
在非居住国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
税税款作为费用项目,允许在本国计算应
纳税额时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以扣除后的
余额作为国内税收的税基。
5/31/2022
* 减免法
减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
非居住国已经纳税的所得或财产,按照在
本国较低的特惠税率课税,以缓和或减轻
国际重复课税。
5/31/2022
* 缓课法
缓课法指居住国政府对纳税人在国外
的所得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征税,主要适用
于国外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处理。
5/31/2022
* 税收饶让
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于本国居
民享受的非居住国给予其外国投资者的减
免税优惠,视同其税款按没有优惠而全额
缴纳,不再要求本国居民补缴在非居住国
得到减免的税款。
5/31/2022
三、运用国际税收协定的约束
1.协定适用范围
2.协定有关用语定义
(1)居民。
(2)常设机构。
5/31/2022
3.各类所得和财产的征税权划分与征税原则
(1)营业利润(2)劳务所得(3)投资所
得(4)财产所得(5)其他所得
4.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5.特别规定
(1)无差别待遇
(2)情报交换与行政协作
5/31/2022
第四节 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
一、商品税产生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一)关税壁垒
(二)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差异
(三)国内商品税的税率差异
5/31/2022
二、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方法
(一)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1.人际公平原则
2.国家间公平原则
3.效率原则
5/31/2022
(二)商品税国际协调的内容与方法
1.关税制度的协调
2.国内商品税管辖权原则的协调
(1)同时采用目的地原则
(2)同时采用出产地原则
3.国内商品税税率的协调
5/31/2022
三、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实践
(一)关贸总协定的商品税协调
1.对各国关税的约束和减让
2.关税减让谈判
3.非关税措施限制
(二)欧盟的商品税协调
1.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协调
2.对外关税协调
3.国内商品税的协调
5/31/2022
第五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现状与发
展趋势
一、国际税收协调模式
国际税收协调有以下几种依次递进的模式:
1.非正式的税收合作模式。
2.通过签订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作用的国际税
收协定进行有关税收管辖权协调、避免双重
征税、加强税收征管合作等方面的合作与协
调。
5/31/2022
3.税制趋同模式
4.区域税收一体化
5.通过建立一个国际性税收组织实现对各
国税收分配关系的协调
5/31/2022
二、财政同盟与区域性税收一体化
(一)财政同盟的形式
1.关税同盟
2.间接税同盟
3.直接税同盟
5/31/2022
(二)区域税收一体化的现状
1.在欧洲,欧盟及其前身欧共体的税收一体
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在美洲,拉美国家经济税收一体化活动早
在20世纪60年代成立拉美自由贸易协会组
织的时候就已开始,主要集中在关税领域。
3.在亚洲,1967年成立的“东南亚联盟”以
及按照地理区域形成的南亚七国、中亚五
国以及东北亚六国经济组织形成了亚洲的
核心经济群。
4.在非洲,非洲国家在大力加强双边合作关
系的同时确立了建立非洲统一大市场的目
标。
5/31/2022
三、国际税收协调的发展趋势
(一)国际税收协定网络持续扩大
(二)区域性税收一体化蓬勃发展
(三)尽快建立国际性税收组织
(四)构建标准性国际税收规则
5/3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