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财权的若干间题杨秋风近几年,国营企业实行扩大财权的改革中,总的说来效果是好的,但国营企业究竟拥有什么样的财权,因而应扩大到什么程度?现在企业拥有的财权是大了还是小了?或者刚好合适?这个问题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都尚未完全解决.目前提出要完善财务管理体制,究竟怎样才算完善?又怎样去完善?是否是实行了.利改税”就算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问题,实质上是财权的制度化问题。如果对企业应拥有什么样的、多大的财权都没有弄清楚,又怎能去完善呢?因此,我认为对国营企业的财权问题进行一些研究和讨论,还是有必要的.一、关于企业财权问题的客观性财权,简单地说就是财富(财产)的支配权。这种支配权具体体现为对财富的占有、运用和管理的权力.在商品货币经济中,财富有两种存在形态,即实物形态和货币(价值)形态.但由于货币形态是财富的一般代表和直接体现,所以,财权就专指对货币形态财富的支配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形态财富统称为资金,故财权就是指对资金的支配权。财权一般是所有制(权)的产物,财富归谁所有,谁就有支配权,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权是所有制的同义反复。故在私有制社会中,企业的财权是无庸置疑的,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企业财权问题。那么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为什么存在着一个企业的财权问题呢?这是由于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结果:企业是经营管理者,国家(全民的代表)是所有者。由于这种分离,一方面,国营企业是以独立的经济法人身份出现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作为一个独立商品生产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此,它就必须拥有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财政权力(如占用经营资金,)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和顺利发展;另方面,国营企业是国家经营的企业,所有权属于国家,它的财政权力显然是由国家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播要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可能而斌予的,是国家统一的财政权力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因而要受到国家的控制和干预(如规定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收入分配方式。)于是,就客观地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国营企业究竟应拥有什么样的和多大的财政权力,或者国家究竟应斌予国营企业什么样的和多大的财政权力?这就是国营企业财权问题的实质.国营企业财权问题既然具有客观性质,就不因人们承认而存在,也不因人们否认而消失.它已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一个特有的向题.我们的任务在子:作为国家要正确认识企业必须拥有的财权,并斌予这种财权;作为企业要正确认识其所拥有的财权,并正确行便这种财权.但我们长期以来对于企业财权这种客观性质是认识不足的,不仅实践上如此,理论上也如此.甚至时至今日,在我们的企业财务管理教材中,几乎都不提这个财权向题.既然48
不承认它的存在,就自然不会去研究,也就自然不得到正确的认识和处理,以至今天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对国家财政来说带有基本性的问题一国营企业财权问题。二、关于国营企业财权的性质企业财权性质取决于什么?显然是取决于企业的性质.企业是什么性质的,财权就应是什么性质的。我们的国营企业是相对独立性质的,那么国营企业的财权也只能是相对独立性质的,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完全独立性质的。这种相对独立性质是国营企业财权的本质属性。国营企业这种财权的相对独立性,休现了国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中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它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关系.它和国家的关系,是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因此说,国营企业财权的性质,是独立的但只是相对的。它拥有独自行使财政的权力,但只能是在国家所赋予的财权的范围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有限的财政权力”.在国营企业财权性质问题上,人们的认识还是不很一致的,甚至是对立的。有的同志认为,国营企业是商品生产者,它的财权应该是完全独立的,应该实行完全意义上的财政自理、自负盈亏.这种观点看不到国营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一个组成部份的一方面,只看到和强调其作为商品生产者的一面,并把商品生产看作与所有制形式无关的生产。但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商品生产从来就不是一种完全独立的生产关系的产物,而仅仅是生产关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交换关系的产物,因而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品生产,也就存在着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小商品生产者,资本主义企业,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等等。只看到商品生产的共同性一面,忽视其生产关系的根本区别,至少是颠倒了生产和交换的关系.我们现在不是反对小生产的观点吗?这种观点实质上就是小商品生产者的观点,并不是大商品生产的观点,更不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观点。三、关于国营企业财仅的范围和界限国营企业究竟应具有哪些财政权力,而国家又必须在哪些方面和如何进行控制?这就存在一个财权的范围和界限问题.这也是财权既是独立的又是相对的具体体现。在确定的范围和界限之内,企业有完全的自主权力;在这个范围和界限之外,企业就无权处理,要由国家决定.财权的核心是占有权.根据企业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这一特征和我国的实际情况,企业必须和应该拥有如下基本的财政权力..1占用为保证简单再生产所器资金的权力国营企业的根本任务是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为社会和人民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并为国家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积累。在商品货币经济中,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得购买生产资料扩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必要的各种费用。这一切生产费用都是要用货币资金支付的,这就要求企亚拥有相应的资金,即通常说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通称为经营资金.为保证企业生产经曹活动正常地不间断地进行,企业必须有权占用相应的经营资金,并使之不断循环周转。
这是企业首要的第一位的财政权力.经营资金的取得可有多种渠道和形式.可由财政直接拨款,也可以信贷基金通过国家银行贷款,但国家都必须给予保证。..2占用为扩大再生产所摇资金的权力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扩大再生产已成为一种规律,无论从宏观经济看还是微观经济看都是如此,国营企业从它开始生产经营活动之月起,随着料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就客珑地要求不断地进行技米改造和革新、以提高技录装备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企业在满足高产优质低耗的要求下,不断扩大再生产,更好地嘴足社会和人民的需要.这也是国象对国省企业的要求。任何一个国营企业都不应该佼仅在原有产量质盘,品种、成本的水平上维持简单再生产。为此,国营企业必须有权占用为这种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这也就是现在企业中用于生产和技术组织措施等专项资金和拨款。这些资金的来源渠道和形式可有多种多样,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给、国家银行贷款;也可由企业内部形成卜`但都应得到保证。.3占用纯收入的权力国营企业不仅仅占用资金,而且要通过对资金的运用为国家提供资金积累,既辉纯收入是企业创造和实现的,根据生产决定分配的原则和责权利统一原则,企业自然应有权占用企业的经营效果一纯收入·占用的份额和形式,也会是多种多样的,但这种占用无论如何都要布所保证,以保证企业更快地发展。.4占用为举办职工文化福利事业所协资金的权力为了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思想、文化科学水平的提高,以保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还必须有权占用用于职工文化福利事亚的资金。至于这些资金的来源渠道、形式,也可有多种多样,但都必须得到保证。以上四种资金的占用,就是国营企业财权的基本范围,也是国家应赋予国营企业的财权。就现在情况而言,国营企业是基本上拥有应有的财政权力的,但不是说已很充分和完善了。如目前在折旧基金管理问题上,就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折旧基金是固定资产更新的准备金,是固定资金在循环周转中的一种存在形态,现行规定要上缴50呢给国家,实质上就是否定国营企业有不断实现固定资金循环周转的必要和权力。我认为这种规定是违反资金运动的规律的。这可以说是企业财权定性不足的表现之一。既然国营企业的财权是国家赋予的,就自然要受国家控制。这种控制,对企业来说就是财权的界限。国家对企业财权的控制主要体现如下:.1规定国营企业上述四种资金的来源渠道和占用方式,如经营资金是财政直接拨款,还是由国家银行贷款,或是“双轨”供应,是“有偿”占用还是、“无偿”占用;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还是由企业从盈利收入提取;福利基金是作为生产费用组成部分列入产品成本,还是从盈利收入中提存,等等,.2规定(通过财政、主管部门)企业各种资金的需要量(或走额。)国营企业一般是根据国璐经济计划规定的生产经营设计能力设置的。它的资金需耍舰然由国家谋证,就要核定需要盘。如固定资产投资额,流动资金定额,福利资金的提成比例厂等等。次视定客种资金的用途和管理原则。这是加按瞥理裸证资金供应的必要.如流汤资金
只能用于产品再生产的循环周转,不能用于基本净设或固定资产投资,利润留成基金主要部份要用于发展生产,各种专项资金不参与循环周转,各种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别管理原则,等等。以上说明,国营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生产经营的鉴本单位,泌须有权力占用所必需的资金,但这种财政权力是有明确的范围和界限的。企业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界限之内独立地行使占有、使用、管理各种资金的权力,不能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界限行使这朴权力,否则,就是滥用权力_,违犯财政纪律_一.卜’四、关于国营企业财权的根据国营企业有权占用资金,但究竞应古用多少?前者是始权的质的规建性,后者是财权的量的规定性。这个量的规定性是根据什么确定的犷从前面讲的四种资釜来看、有三种资金是明显地根据经济上的需要确是的。例如企亚用于企常生产的经营资金,是根据企业的设计能力、资金平均占用水平(定额)确定的。企业用于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追加投赞,要根据社会对产品的需要、技术经济政策的许可和资金可供量确定的。企业用于职工文化福利和事业墓金,如是根据改鲁广天职工的身心健康状况,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滩等播要,并考虑到国民经济某一时期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可能提供的资金确定的.那么企业从盈利中获得的收入是怎样确定的呢?我认为也是有经济根据的。企业从盈利中获得的收入,属于企业纯收入的分配问题,究竟应怎样分配,从来就是一个重要课题。近几年乘,我们在企业盈利分配方面,实行的基本上是以国家为主企业次之个人为辅的兰兼顾原则,亦即“国家得大头、企业得小头、个人得零头”的原则。为什么实行这一原则?这是以经济上的需要为根据的`国象、企业、个人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担负着不同的物质方面的任务,从而形成了不同的资釜需要.国家担负着组织和领导国民经济的任务,特别是担负着以基本建设形式为主的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任务,企业所担负的任务,是在企业范围内进行小量的扩大再生产,主要是在原有生产能力基础上,通过技术革新和改造的形式进行的;劳动者职土个人所担负的,是劳动能力的扩大再生产,:而且这种负担是部分的。由于所担负的任务不同,为完成这些任务所需资金自然也不向.国家需要多得,而且“多多益善”。企业需要就会少些,但以满足需要为限;多了也用不上。至于职工个人需要则更少,但要有所保证.可见、,国营企业的盈利`,绝大部分上缴国家;或者说90肠上缴国家的原则,是有经济根据的,是对的.-如果说我们在国营企业的财权“问题上,还有某些“定性不足`的地方,有待改进,那级也同时存在着某些“定量有余”的方面:,童需研究接决。近几年国家财政收入不能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逐年增加,相反倒逐年减少.均7。年比工978年减少加亿元,1980年比1979年减少32亿元,1始,年沈1098年减少了。亿元二、(嗒财政研究妇9加年第5期)企业资金有余(现在企亚拥有预算外资金将近500亿元,)国家财政却连年赤字19(79年170亿元,1980年127亿;`1铭1年30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没有资金保证,企业却有钱在搞计划外建设项目.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盈利分配何题上,不是根据经济上的需要,而是以莱些同志所认为韵一`盘业积极牲里为依据的一结果是上缴部份过少,留利部
份过多’.我们份年来的一个重要教训,叫傲“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其根源是什么呢?我认为就在于离开了经济根据.五、关于正确行使企业财权国营企业的财权包括占有、运用、管理之权,正确行使财权的标志,无疑有三:一是按国家要求妥善地管理资金:二是在国家制度规定范围之内合理运用资金;三是按国家要求妥善管理资金.只有这三个方面都做到了,才能达到既保证资金供应又节约使用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目的。如何才能正确行使国营企业的财权,对我们来说,也还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间题。其表现就是资金效果差。如果说我们长期以来,国家没有给企业以充分的财政权力,那么国营企业本身也确实存在着一个未把国家斌予的权力使用好的向题.而且,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而言,后者还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姗年来的事实证明,申于没有足够的财权,因而不能占用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的企业·,毕竟是少数·相反,由于资金有余,因而造成积压和浪费的企业,则比比皆是.根据一些调查资料,我们的工业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约有20肠是积压和浪费的,固定资产利用率不到70肠。我们许多企业的资金效果至今还达不到历史上的最好水平。为什么存在这种状况?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客观方面是财务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严,偿罚不明。主观方面则是由于对财权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而且主观方面是更为重要的直接的因素.我们不少企业的领导者,往往把财权仅仅理解为“要钱和花钱”的权力,而完全忽视了管钱的权力。国营企业财权是国家统一财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管好用好国家所给予的资金,是企业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因此,企业固然要行使占有和运用资金的权力,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时应该行使管理资金的权力,以便更好地少花钱多办事,用有限的资金为社会和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并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资金积累.为使企业正确行位财权,我认为必须解决好这几个问题:第一、要使企业和代表国家的财政、主管部门对国营企业的财权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没有对财权的正确认识,要正确行使它是不可能的.如前几年特别是前两年,乱开支和滥发奖金的现象比较严重,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财政自主权的片面理解.第二、要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企业对务管理体制,健全各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是财务收支的准绳,是解决行使财权过程中有章可循的问题.而且这种制度必须是合理的,以便保证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做到合理合法.若投有合理的财务曾理体制和各种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要使企业正确地行使财权是不可能的。第三、严格财政监餐,健全奖惩制度。对企业实行财政监督是国家财政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是企业财权的性质所决定的,同时也是为解决财政经济领城存在的种种矛盾所必需的.不管实行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财政监督只能加强不可削弱.为了鼓励先进、枚策落后,给企业在行使财政方面以动力和压力,国家应对企业行使财权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正确行使财权的企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不正确行使财权违反财经纪律的企业应给予批评和惩罚二这种奖惩制度应列为经济贵任制的霖买内容之一,1983年4(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