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 币 银 行 学
范从来 姜宁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货币
第一节 货币的职能
一、 货币的定义
二、 货币的职能
第二节 货币的演变
一、 商品货币
二、 代用货币
三、 信用货币
第三节 货币制度
一、 货币制度及其构成
二、 货币本位制
三、 我国的人民币制度
第二章 金融工具
第一节 信用和信用形式
一、 信用的本质
二、 信用的形成与发展
三、 信用形式
第二节 金融工具
一、 金融工具与信用工具
二、 金融工具的特征
三、 本票、汇票、支票与信用卡
四、 股票
五、 债券
第三节 利息和利息率
一、 利息及其本质
二、 利率与利率体系
三、 利率的期限结构
四、 利率的决定
五、 利率的作用
第三章 金融市场
第一节 金融市场的构成
一、 金融市场的定义
二、 金融市场的作用
三、 金融市场的分类
第二节 货币市场
一、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
二、 贴现市场和大额定期存单市场
三、 国库券市场
第三节 证券市场
一、 证券发行市场
二、 证券流通市场的构成
三、 证券交易的程序
四、 证券价格及其指数
第四节 期货和期权市场
一、 期货市场
二、 期权市场
第四章 金融机构
第一节 金融机构的形成
一、 金融机构的一般界定
二、 金融机构的经济功能
三、 金融机构的形成
第二节 金融机构的构成
一、 金融机构体系
二、 商业银行
三、 中央银行
四、 专业银行
五、 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
二、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演变
三、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
第五章 商业银行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一、 单一银行制
二、 分支银行制
三、 银行控股公司制
四、 连锁银行制
五、 代理银行制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 资本金业务
二、 存款业务
三、 借款业务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一、 现金资产
二、 贷款业务
三、 投资业务
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其它业务
一、 结算业务
二、 信托业务
三、 代理业务
四、 租赁业务
五、 表外业务
第六章 中央银行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制度形成与机构设置
一、 中央银行的制度形成
二、 中央银行的管理机构
三、 中央银行的机构设置
四、 我国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与主要业务
一、 中央银行的职能
二、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三、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和主要业务
第三节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
一、 对金融业进行监管的必要性
二、 金融监管的原则和方法
三、 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同模式
四、 我国的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管
第四节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一、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配合关系
二、 中央银行相对于的政府的独立性
三、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第七章 货币理论
第一节 货币需求
一、 货币需求的涵义
二、 传统货币数量论
三、 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
四、 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的发展
五、 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
第二节 货币供给
一、 货币供给量
二、 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供给
三、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货币供给
第三节 货币均衡
一、 货币均衡与失衡的涵义
二、 货币均衡与经济均衡
三、 货币均衡的实现
第八章 货币政策
第一节 货币政策的目标
一、 货币政策的涵义
二、 货币政策的目标
三、 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
第二节 货币政策工具
一、 一般性控制工具
二、 选择性控制工具
三、 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
第三节 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一、 中介指标的作用和基本要求
二、 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及评价
三、 货币政策指标数值的确定
四、 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指标
第四节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与政策效果分析
一、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二、 货币政策的效果分析
三、 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和效果分析
第九章 国际收支与外汇
第一节 国际收支
一、 国际收支的概念和统计
二、 国际收支调节
第二节 外汇及汇率
一、 外汇、汇率的概念
二、 汇率的决定与调整
三、 外汇市场与外汇交易
四、 外汇风险及管理
第三节 国际储备
一、 国际储备的概念和作用
二、 国际储备的水平和结构
三、 国际储备的管理
第十章 国际金融体系
第一节 国际金融市场
一、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概述
二、 国际货币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
三、 欧洲货币市场
第二节 国际金融机构
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二、 世界银行集团
三、 国际清算银行和巴塞尔委员会
第三节 国际资本流动
一、 国际资本流动的类型
二、 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及状况
三、 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
第十一章 国际货币制度
第一节 汇率制度与外汇管制
一、 汇率制度
二、 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之争
三、 最适货币区
四、 外汇管制
第二节 本位币制的演进
一、 国际金本位制
二、 布雷顿森林体系
第三节 国际货币制度的现状
一、 牙买加协定的形成和主要内容
二、 牙买加协定后的国际货币制度运行
三、 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四、 国际货币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主要参考文献
前 言
在全面阐述本学科具体内容之前,我们首先讨论一下本学科的研究对象。货币银行学作为一
门经济学科,有着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货币银行学是研究货币与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以及货币
运行与经济运行之间关系的一门经济科学。
货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自从直接的物物交换转变为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之后,
统一的商品经济分解成两个既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的子系统,商品系统和货币系统。货币脱身于
商品系统但又积极地影响着商品运行。货币的数量直接影响着商品的市场价格并进而影响着商品
的生产和交换,影响着投资和消费。不仅如此,货币运行还直接影响着商品经济运行的秩序。如
果货币发行过多,就会发生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投资、消费等行为异常的现象,使经济运行处
于动荡状态;如果货币数量过少,又会发生商品价格下跌、资金奇缺、生产循环中断、投资行为
紧缩、消费受抑制等现象,也不利于经济的稳定运行。显然,货币运行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有
着重要影响,是经济分析中不可忽视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货币的产生标志着货币的独立,而
货币的独立大大促进了商品经济关系的复杂化、货币关系的复杂化。在这种复杂化中,货币有着
自己的独特功能和运行机理。这样,货币的产生、发展及其运行机理就成为货币银行学的一大内
容。自从货币产生之后,它就以其独特的机制在经济运行中发挥者积极的作用。货币与经济的关
系以及货币对经济的影响一直是经济分析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了丰富的货币理论。并成为各国
货币政策的制定依据。相应地,货币运行与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就构成货币银行学的又一研究对
象。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金融化水平的提高,货币银行学不仅仅研究货币问题,而且从经
济运行角度研究整个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的形成与金融的内涵有着密切的关系。“金融”一词由
希腊文译释而来,本意是支付,用来作为一切货币关系的总称。16 世纪,法国曾用“金融”一词
表示一切与国家有关的货币关系,使其等同于财政。中国历史上一般用“金”表示钱,货币的借贷、
资金的调剂也就称为“金钱融通” 金融。现代对金融的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金融
仅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广义的金融则指货币流通与货币资金的融通。这种区分是因为人们把货币
流通理解为货币在流通领域中不断地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转手的运动。这种运动直接依存于商品
流通。而如果把商品从一般的实物商品和劳务扩展至金融商品,货币流通就有货币的产业性融通
与货币的金融性融通之分。我们通过两部门经济运行模型,简单地分析一下货币的产业性融通和
金融性融通。假定在一国的经济运行中,对外贸易不占重要地位,政府不起重要作用,那么整个
经济划分为企业和家庭两大部门。在两部门经济中,企业部门要进行生产,需要购买各种生产要
素,生产出各种产品再供应给家庭;家庭作为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则以其收入购买自己需要的消费
品及服务。企业与家庭之间形成一种循环,具体情况如图示。
�家庭向企业提供生产要素
┌�────────────────────┐
│ �企业向家庭支付各种生产要素报酬 │
│ ┌───────────── ─── │
↓ │ ┌───┴─┐
┌───┴┐ │ 家庭 │
│企业 │ │ │
│ └──────────────────
│ �家庭购买企业的各种产品
└─────────────────────┘
�企业向家庭提供产品和服务
两 部 门 经 济 运 行 图
在两部门经济运行中同时进行着两种循环:一种是实物循环,图中�和�,表现为家庭的生
产要素流向企业,企业的产品流向家庭;另一种是货币循环,图中�和�,表现为企业对生产要
素支付的报酬流向家庭,家庭购买产品的消费支出又流向企业。这种伴随着实物循环而同时产生
的货币循环,称为货币的产业性流通。在这种运行分析中,隐含这样一个假定:家庭将得到的收
入全都用于消费,企业又把从家庭那里得到的全部消费支出都用于生产,即在两部门的货币循环
过程中既没有漏出量,也没有新增加的注入量。两部门之间货币循环按原规模不断循环,既不扩
大,也不缩小,永无止境。当然,这只是一种假定,实际上在两部门经济运行中更有可能出现这
样一种情况:企业将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支付给家庭后,家庭只是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购买企业
的产品,而将另一部分用于储蓄。这种储蓄是家庭在一个时期的收入中不用于本期消费的部分,
因而就储蓄本身而言,它降低了产品的需求总额,进而缩小了货币的循环。企业不仅需要依靠家
庭的消费支出维持简单再生产,而且还要投资,扩大生产。现实经济运行中,每个单位为购买用
于消费和投资的产品所花费的金额不可能完全和它本期的收入相等。某些单位为消费和投资所花
费的金额小于本期收入,成为盈余单位。如果这些盈余无法用什么办法来抵销,就会使购买产品
的开支量减少,降低部门间的货币循环水平,进而可能引起实物循环的收缩。在这种情况下,必
须通过信用关系把盈余单位的盈余引向赤字单位,由后者用于消费或投资,把储蓄资金转变为投
资资金,使两部门经济中的货币循环不致于萎缩,从而保证货币循环的正常进行。这种在盈余单
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产生的货币循环就称为货币的金融性循环。货币的产业性循环和金融性循环是
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融应该是包括货币的产业性融通和金融性融通的广
义金融。但考虑到学科之间的分工,货币银行学往往把货币的金融性融通作为分析的重点。
传统金融理论在分析金融活动时总是将金融主体之间的关系概括为融资关系。这种概括来源
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对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概括,即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所结成的关系归结为
“交往关系”或“生产关系”。这种概括过于抽象。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康芒斯将人类的经
济关系概括为交易,交易即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为。交易的概念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体化了,
又使人与人之间不同的交往形式一般化了,从而成为经济分析中的标准概念。相应地,人们将金
融活动中的金融关系界定为金融交易,即货币资金的交易。从历史上看,货币资金的交易晚于的
产品和其它生产要素的交易,但其基本原理是一样的。金融交易的形成可以从社会分工和产权界
定中得到解释:首先,货币储蓄与实际投资功能的分离是金融交易产生的前提之一。如果经济运
行中没有储蓄与投资的分离,人们投资的资金需要全靠自我内部积累或内源融资,那么真正意义
上的金融交易就不可能形成和发展。其次,货币资金的交易是一种权利的让渡,金融产权的充分
界定和保护是金融交易得以形成的前提之一。总之,从金融交易的形成过程来看,由于经济运行
中储蓄和投资功能的分离,储蓄者拥有货币资金但缺少实际投资的能力或机会,而投资者拥有投
资机会和能力但缺少必要的货币资金,从而必然产生资金融通的必要性和现实基础。但由于金融
产权的充分界定,资金的融通只能按照价值规律要求作为商品来交易,即有条件的让渡。这就是
金融交易的基本内涵。金融交易中存在着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
存在着大量的金融交易费用。例如:搜寻金融交易对象的费用;金融交易谈判的费用;搜集借款
人情报的费用;金融交易契约的维护费用;金融交易风险的防范费用。既然金融交易中存在许多
交易费用,那么完全竞争和自由的市场机制就不能导致最优的金融资源配置。相反,目的在于降
低金融交易费用和改善金融运行效率的各种组织、工具、规则和交易管理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
为此,各种金融交易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就被创造出来,从而形成金融体系。这样一个金融体系一
般由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三大要素组成。金融工具的存在为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提供了
具有法律效应的凭证,加速了储蓄者、投资者之间的融资过程,使金融活动的数量大大增加,金
融活动的效率也有所提高。金融市场则为双方通过金融工具的买卖进行融资活动提供场所或机制。
金融机构的存在,一方面创造了流动性极强的金融工具,另一方面则在融资者之间推动资金的流
转,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金融体系的存在构成储蓄转化投资的必要条件。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一个经济社会能否最有效地运用其资源,实现其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取
决于它的金融体系的效率。正因为如此,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构成货币银行学的又一研究内容。
在开放经济中,货币与金融体系的运行既包含国内运行也包括国际运行,国际金融构成货币银行
学的一大组成部分。而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一体化发展,货币和金融体系的国内与国际运行之间
的本质区别将趋于消失。这将使得货币银行学在更高层次上得到科学的发展。
综上所述,货币银行学研究的范围相当广泛、相当丰富,为便于学习,也为了与其它相关
课程有所分工,我们首先讨论货币的一般问题(第一章);其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金融体系
的运行机制(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再次讨论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第七章、
第八章);最后分析货币与金融体系运行的国际化问题(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
本书是在我们编写的《现代货币银行学概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 年)、《货币银行学》
(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 年)的基础上,根据我们对学科相关内容的研究,结合我国金融业改革开
放的最新进展,借鉴国内外金融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编写而成。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参阅了国内
外的许多著作,限于篇幅,未能一一注明,在此向这些研究成果的作者和译者致谢。书中的不当
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第一章 货币
为了理解货币对经济的影响,我们必须确切地了解货币究竟是什么,货币具有哪些职能,货
币的形式又是怎样随着时间推移而发展等问题。本章我们集中讨论这些有关货币的最基本的问题。
第一节 货币的职能
一、货币的定义
“货币”一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经常被使用,它的涵义乎是很明显。但此,在经济学里货币
具有特定的涵义。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必须澄清货币的经济学定义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习惯用
法之间的区别。
货币的通俗定义有多种,其中之一是把货币等同于现金,象“你带钱了吗?”这句话里的钱显
然指的就是现金。把货币仅仅定义为现金,对于经济分析而言是过于狭窄了。因为可开列支票的
存款在流通领域中与现金一样,都可用以支付所购买的商品与劳务。如果我们把货币定义为现金,
那么我们就难以把货币与人们所进行的全部购买活动联系起来。事实上,正是因为货币与购买相
关联,才使货币问题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因此,在现代经济学中必须把可开列支票的存款与现
金一起包括在货币的定义之中。货币的另一种通俗定义是把货币等同于财富。比如说“他很有
钱”,即意味着他不仅有一大笔现金和存款,还有债券、股票、珠宝、字画、房子、汽车等。把
货币定义为财富,从而把货币与股票、债券、不动产等相混同,那么在经济分析中就无法界定货
币的基本特性。事实上,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社会财富的一般性代表,但货币并不等同于社
会财富本身,它只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在美国,货币大约只相当于财富总量的 2%,即使是最
广义的货币也不超过财富总量的 10%� 。可见,把货币定义为财富显然又太宽了。货币的第三
个通俗定义是把货币等同于收入象“他的工作很好,能赚很多钱”这句话里的钱就是指收入。收入
是一定期限内的流量,而货币是某一时点上的存量,若把货币定义为收入,那么货币量将无法计
量。比如,有人告诉你张三的收入为 3 万元,那么,你只有在得知他是每年还是每月收入这 3 万
元之后,才能确定他的收入是高还是低。而如果有人告诉你他口袋里有 1000 元的话,你对这笔
钱的量是完全确定的。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货币一词经常被人使用,但其涵义却是难以界定的。有些学者
曾试图从法律方面为货币下定义。他们主张,法律判定货币是什么,货币就是什么。我国古代也
有类似的观点,比如《管子》认为,金、玉、珠等,产地遥远,得之不易,故而先王确定它们为
货币。货币是什么与法律规定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禁止某种物品用
于支付,那么该物品就可能难以在支付中被普遍接受;而另一种物品则可能因为法律规定其为货
币而被普遍接受;法律还可以进一步规定某种物品具有清偿债务的合法权力(法币),债权人拒
绝接受它,则不能要求用其他的任何物品来支付现有的债务。但是,货币的法律定义不能满足经
济分析的目的。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为货币的物品也可能在支付中被普遍接受,象可以签发支
票的存款已无人怀疑其是货币。另一方面,国家法定的货币在起作用,或者是客观经济运行提供
了这种货币物品流通的基础,否则法律并不能把货币创造出来,即使是国家法定,也不能阻止人
们拒绝接受该货币。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拒绝出售商品和劳务给那些用法币进行支付的
交易方的办法来阻止法币的流通。因此,对于什么是货币和什么不是货币,法律规定只是一个重
要的决定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经济学家对货币定义的出发点不在于货币的法律性质,而在于货币的职能。从职能出发给货
币下定义仍然会产生分歧,主要是执行什么职能的物品才能定义为货币,因为交换媒介是货币最
基本的职能,也是唯一为货币所具有的职能。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有那些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物
品才是货币。马克思也从职能角度给货币下了一个简洁而深刻的定义。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价值
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他还说:“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成了它特有的社会职能,
从而成了它的社会独占权 。”据此,货币在概念上通常被定义为,任何一种在债务清偿、商品和
劳务支付中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物品。近来,有一部分学者主张从货币的实用性角度给货币下定义。
比如,计划经济也好,市场经济也好,都需要通过对货币状况的剖析来观察经济运行的状况,以
决定自己的经济政策和措施;而且也都要通过对货币量的控制实现对整个经济进程的干预和调节。
① �美�小劳埃德.B.托马斯著,《货币、银行与经济活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6页。
�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85
因此,确定货币的目的在于使政策制定者能够控制货币,并通过货币影响经济。从此目的出发,
主张定义货币时应把那些可以由货币当局控制并且对经济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的物品包括进去。这
种实用性定义对于研究某些问题是必需的,但这种定义能否具体化取决于能否从货币职能角度确
定其界线。因此,货币的职能定义是最基本的。
二、货币的职能
货币是存在于商品经济中的经济现象,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
展而发展。货币在商品经济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一般而言,货币具有四大职能:交换媒介、
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手段。其中,交换媒介和价值尺度这两个职能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支付手段职能和价值贮藏手段职能则是由基本职能派生出来的,是货币的派生职能。
(一)交换媒介
货币的交换媒介职能是指以货币作为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媒介。当购买商品A时,人们是用货
币进行支付,而不是用商品B进行支付;销售商品C时,人们接受的是货币而不是商品D。货币
充当着交换的媒介。货币的使用使得商品的购买和销售可以彼此独立地进行,并极大地提高了经
济体系的效率。这种作用我们可以通过物物交换的局限性分析得到认识。
众所周知,人们要生存就要消费,就要生产。在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中,每个人的生产活动
都是相对单一化的,但其消费需要却是多样化的。为了克服这种单一化生产与多样化需要之间的
矛盾,生产者就必须将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相交换。在货币没有产生之前,这种交换已能通
过物物交换的形态进行。在物物交换的交换过程中,交换能否成功取决于一系列的条件。第一,
生产者所提供的产品是否为对方所需要。在对方不需要的情况下,交换行为不可能发生。第二,
对方所提供的产品是否为生产者所需要。在生产者不需要的情况下,交换行为同样不能发生。第
一、第二两个条件称为需求的双重偶合。第三,双方在交换比率上能否达成一致。若双方无法在
交换比率上达成一致意见,交换仍难以成功。
这种物物交换具有两大障碍。其一,需求的双重偶合制约着物物交换的成功率。A需要B的
产品,期望与B进行交换;但B却不想要A的产品,希望与C交换;而C又想和D交换,如此等
等。在交换过程中,为满足需求双重偶合这一条件,交换的每一方都要耗费相当多的人力、物力
和时间,交易费用相当高。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进一步复杂化,人
们逐渐较少依靠自给自足而更多地依赖别人所生产的商品和劳务,物物交换中相互搜寻所浪费的
人力、物力和时间,将使社会资源蒙受巨大的损失。物物交换的另一个障碍是许多产品具有不可
分割性。在物物交换过程中,交换能否实现还取决于双方所提供的产品在数量上是否与对方的需
要量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取决于产品在数量上是否可以分割。如果一头牛要用 200 斤谷子才
能换取,那么,用 100 斤谷子与牛相交换,因牛不可分割划小,交换就无法实现。直接的物物交
换的上述低效率,使得间接的物物交易得以产生。人们并不直接用自己的物品去交换他们希望获
得的物品,而是去交换他们确信会被拥有自己希望获得的物品的人所需要的物品,再用该物品去
换取自己真正需要的物品。一种物品用于间接物物交换的次数越多,人们接受它的愿望也就越强
烈,最终它可能主要用于实现交换,成为充当交换媒介的货币。由此可见,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
的存在是经济运行中由货币充当交换媒介的主要原因,而货币交换媒介职能的发挥又反过来通过
交换效率的提高有效地推进了社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水平;并通过交换过程中等待和搜寻现象的
减少,降低交换中所耗费的时间和资源,提高社会的生产能力和人们的生活水平。
尽管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的效率远远高于直接的物物交换,但在现代经济运行中我们仍
可以发现存在着一定的物物交换。这是因为,第一,货币要作为交换媒介发挥职能作用,其购买
力必须相对稳定。如果货币体系陷入严重的通货膨胀,货币的购买力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也会趋
于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物物交换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再现。第二,在存在价格管制的情况
下,需求可能大大超过基于这种被管制价格基础上的供给,相应地,销售者可能不愿按这种被管
制的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而是直接用商品去交换其他商品。在由于某种原因导致需求远远小于
基于被管制价格基础上的供给时,也会导致一定的物物交换。这就是说,当价格偏离市场均衡价
格时,均有可能导致物物交换的产生。第三,在正常的情况下,不法厂商主要为了逃税,也可能
使物物交换在一定限度内的出现。
(二)价值尺度
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是指以货币作为衡量一切商品和劳动价值的尺度。在物物交换中,
每一种商品的价值都偶然而简单地表现在与其相交换的商品上。1只绵羊等于2把斧子,1匹布
等于 10 担谷子,如此等等。如果商品的总数是N,那么物物交换中商品之间交换比率的数目(R
B),可由下列公式给出:
N(N-1)
RB=
2
在只有少数几种商品的远古社会中,物物交换体系具有可控性。比如只有 10 种商品,我们只需
记住 45 个交换比率,即可保证整个交换体系的顺利运行。但如果商品的总数非常大时,物物交
换中的RB 将变成天文数字。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商品的价值表现是杂乱无序的,由此所发生的
市场信号也无统一标准,生产者和消费者将不可能根据市场信号进行生产和交换的选择。货币产
生之后,各种商品的价值可以用货币这一统一尺度加以表现,商品的价值表现种类由
RB 减至(N-1)种,这将大大减少信息成本并因而大幅度降低交易费用,促进交易量、产量
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上升。
货币之所以能发挥价值尺度职能,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其一,各种商品和劳务本身都包含
有价值,它们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价值的比较关系;其二,货币本身只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
品,它也有自己的价值。这正如尺子之所以能作为衡量布和绳子的长度单位,是因为布和绳子具
有长度,尺子本身也具有长度一样。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价格。由于各种商品的价值量不同,
表现为货币的数量也不同,要发挥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必须比较货币的不同数量。因此,为了
能够衡量和计量各种商品和劳务的价值量,也为了交换的方便,有必要确定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
即在技术上把某一标准固定下来作为货币单位,并把这一单位再划分为若干等分。这种货币本身
的计量单位及其等分,通常称为价格标准。最初的价格标准同衡量货币物品的重量单位是一致的。
比如,我国秦朝时曾铸造过“半两”铜钱,货币面值的半两同货币的含铜量是一致的。英国的货币
单位英镑,原来是重一磅的银的货币名称。但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价格标准和重量标准逐渐分
离开来,而是以某种观念单位计量货币。同时这也说明价值尺度与价格标准是根本不同的。这一
区别为货币的后续演变提供了客观的可能性。
(三)支付手段
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是指货币可以作为延期付款的手段。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最初是由商品
的赊购赊销引起的。当货币用于偿还赊购的货款时,货币已不是作为购买的手段。因为商品的让
渡同货款的支付在时间上已经分开。这种没有商品同时与之相向运动,而是作为价值的独立存在
而偿还债务的货币,执行着支付手段的职能。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最初在商品流通领域中起作用。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它扩展到了商品流通领域之外,在财政收入和支出、银行吸收存款
和发放贷款、工资、地租、水电费等领域,货币都发挥着支付手段的职能。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要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货币的购买力不降低。在
货币贬值从而购买力降低的情况下,商品的卖者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常常不愿赊销商品,这
样,货币支付手段的作用程度就会受到限制。第二,买者应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在无利或低利
的情况下,卖者往往不愿赊销商品,贷者不愿发放贷款,货币支付手段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第三,
确保到期偿还债务。在感到买者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或到期难以收回款项时,卖方一般也不愿赊
销商品,货币也就难以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只有在上述条件都满足时,货币才能作为支付手段
起作用。
(四)价值贮藏手段
货币的价值贮藏手段职能,是指货币作为购买力的暂时滞留场所的职能。在物物交换中,任
何一种商品的购买同时也意味着另一种商品的销售,买和卖是同时进行的。货币的产生使得这些
购买和销售可以在时间上分开彼此独立地进行。这种时间上、空间上的分离,为货币行使价值贮
藏手段职能提供了基础。在现代经济社会,人们通过出售他们的劳动服务获取收入,但这种收入
是在一个比较长的、 不连续的时间间隔内获得的,它不可能恰好与更为连续的支出流量在时间
上一致。因此,有必要在一段时间内贮藏购买力。货币之所以能作为贮藏手段,是因为货币作为
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它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购买到价值相等的商品和劳务。
当然,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要能正常地发挥作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货币的价值
或购买力稳定。贮藏货币并不只是为了满足心理需要,更重要的还在于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在货币贬值的情况下,同数量货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或劳务将减少。人们为了减少损失,就会放
弃货币,而以其他资产作为贮藏手段。这样,货币的价值贮藏功能就将大大削弱甚至丧失。第二,
流动性高。货币充当价值贮藏手段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在于货币具有极高的流动性,能充分满足
人们的流动性偏好。如果因某种原因使货币的流动性下降,它将失去充当价值贮藏手段的基本条
件。第三,安全可靠。贮藏货币的基本目的在于满足未来的需要。当货币贮藏可能使人们的财富
因安全因素而蒙受损失或减少时,人们往往会选择安全性较高的方式来贮藏价值,这也将影响货
币价值贮藏手段职能的发挥。
需要指出的是,货币并不是唯一的价值贮藏手段。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存在着许多可以用来
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资产。比如不同类型的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债券、股票、房地产、珠宝、
古玩等。作为价值贮藏手段,许多这类资产比货币更有优势,它们可能使价值增值,或者有赋税
优势,或者能提供比货币所能获得的更高的利息率。进一步而言,货币作为价值贮藏手段,其购
买力相对于商品和劳务的价格而波动,且某种类型的货币(现金)没有直接的外现收益,即以货
币支付并且通常以利率表示的收益。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货币并不是最理想的价值贮藏
手段。但货币作为价值贮藏手段具有两大优点,一是具有完全的流动性,而其他资产要用于商品
和劳务的支付则需要一定的交易成本;二是就货币本身来看它的价值是固定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为债务一般是按货币单位确定的,因而在债务的清偿方面,货币有着固定的价值。如果人们需
要有某种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就会产生持有货币的动机。当然,货币并不是具有这种便利特
性的唯一资产,在债务应支付时到期的债券也有这种特性,但买卖债券包含着交易成本。
第二节 货币的演变
货币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商品经济发展中,随着进入交换的商品和劳务的种类增多,数量
增加,商品交换地域的扩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化,货币的形态也经历着由最初的商品货币向代用
货币、信用货币演变的过程。同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货币的形态仍在不断地演进着。
一、商品货币
商品货币从形态上来讲是指用商品充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而存在。象最初的牛、羊、贝
壳等普通商品,以及后来的金、银、铜等金属商品都曾充当过商品货币的具体形态。而从实质上
来讲,商品货币是足值货币。足值货币是这样一种货币,它作为一种商品供非货币用途的价值,
与其作为货币的价值相等。最早的货币是由这种足值货币构成的。这是因为,这种货币不作为货
币使用的可能性,能有效地保护货币持有人免受货币购买力大幅度下跌所产生的损失。用茶叶充
当货币,当其作为货币的价值大幅度下跌时,人们可以把它作为普通商品(茶叶)使用。这种保
护机制大大增强了商品货币的普遍适用性。另一方面,如果作为货币的商品的交换价值急剧上升,
大大超过其商品本身的价值,那么这种商品就会更多地被用作货币,而且这将会刺激这种商品的
生产,从而使得一种商品的价值与它的交换价值趋于相等。
一般来说,作为货币的商品应具有这样四个特性:其一,价值比较高,这样可用较少的媒介
完成较大量的交易;其二,易于分割,即分割之后不会减少它的价值,以便于同价值高低不等的
商品进行交换;其三,易于保存,即在保存过程中不会损失价值,支付费用很少等;其四,便于
携带,以利于在广大地区之间的交易。最初出现的普通商品货币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上述特征。如
贝,作为计量单位不需分割,也便于携带,作为外来商品,价值也高;牲畜则不那么理想,特别
是一头牲畜分割之后,部分的价值总和就会远远小于整体的价值。但其价值高,又便于转移则是
优点。只要商品交换没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某些方面的矛盾并非是不能容忍的。但随着商品交换
的进一步发展,上述矛盾越来越尖锐,普通商品货币越来越表现出一些不易克服的缺陷:体积大、
价值小,不易携带;质地不均,不易分割;价值易变,不便保存;单位不一,不易计量;数量有
限,不能满足交换的需要等。这使得金属商品在货币演进过程中逐渐淘汰普通商品成为货币商品。
金属商品货币之所以能形成,是因为金属商品具有以下几种特性:其一,金属商品的稀缺性,使
得其体积小、价值大、便于携带;其二,金属商品的质地均匀,既可多次分割,也可按不同比例
任意分割,分割后还可冶炼还原;其三,金属商品不易腐蚀,便于保存,具有耐用性;其四,金
属商品的生产量相对于这些金属商品的现存量而言是比较小的,这种供给上的相对稳定性,使得
其价值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些特性使得金属商品成为理想的货币商品,世界各国的货币相继
演变成金属商品货币。
充当货币的金属商品主要是金、银、铜,铁作为货币商品的情况较少。这是因为,当冶炼技
术发展后,其价值较低,用于交易过于笨重,而且易锈蚀,不便保存。古希腊,公元前 6 世纪有
使用铁钱的记载;我国宋代四川专用铁钱,有些地方铁钱、铜钱并用,后来也间断有用铁钱的,
但流通范围有限 。至于金银铜作为货币的先后顺序并非简单地、严格地从贱金属向贵金属演
变。我国最早的货币金属是铜和金两种,进入周代以后,铜占主体,直至本世纪 30 年代还有铜
元流通。黄金,在商代的遗址中就有所发现,但主要作为饰物,到战国时期,在古籍中已有很多
用黄金论价之类的记载;到了西汉,在准确的记载中黄金不断出现,但东汉以后,黄金数量急剧
减少,并很快失去了其作为货币的地位。白银,在西汉的著述中已经出现,但直到宋代才逐渐成
为货币商品;此后在与铜并行流通中,银一直占主体;直到本世纪 30 年代,白银才终止流通。
西亚、中东、地中海沿岸,铜作为货币商品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 800 至 1000 年左右。但在一些
古文明较发达的国家,主要货币商品是银;黄金的出现也许更早,但与白银比,未占主要地位。
公元 13 世纪以来,在西欧黄金货币逐渐增多,到 18、19 世纪货币商品已由黄金占主体地位 。
金属商品货币经历了金属货币向铸币的演变过程。金属商品货币最初是以金属商品的自然形
态(条状或块状,但主要是块状)直接充当的,史称金属块货币。在这个阶段,货币与充当货币
的金属没有什么区别,金属可自由地充当或退出货币使用,货币也没有什么发行费用。但是,使
用金属倾向每次交易都需要称量重量,鉴定成色,有时还要按交易额的大小把金属块进行分割,
这很不方便。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有些富裕的、有名望的商人,在金属块货币上打
上印记,标明重量和成色。这相当于以该商人的信誉担保某货币的重量和成色,如果交易双方认
为该商人的担保是可信的,那么在交易中就无需重新鉴定重量和成色,这就大大方便了货币的流
通。这种货币一般称为私人铸币。私人铸币受私人信用的局限,其流通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当商
品交换进一步发展,突破区域性交换范围后,对于金属块货币的重量、成色就要求有更具权威的
证明,以促使货币流通能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最具权威的当然是国家。这样,为了适应交换的
� 黄达主编,《货币银行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27、28。
� 黄达主编.《货币银行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27、28
需要,也为了维护买卖秩序,由国家出面,按一定的成色和重量把金属块货币铸成一定形状的行
为发生了,其结果是金属块货币演变成铸币。所谓铸币,是由国家的印记证明其重量和成色的金
属商品货币。而所谓的国家印记,包括形状、花纹、文字等。最初各国的铸币有各种各样的形状。
我国古代的铜铸币就有三种形状:一是“布”,即铲形农具的缩影;二是“刀”,即刀的缩影;三是
铜贝,通称为“蚁鼻钱”。但后来各国的铸币都逐步过渡到圆形。这是因为圆形最便于携带且不易
磨损。
铸币是货币演变过程中的一次重大创新,它显著地扩大了金属商品货币的流通。但有必要说
明一个特殊情况,即在金属铸币已经广泛流通的条件下,我国从魏晋到唐朝的几百年间布帛仍作
为货币商品,与铜铸币同时流通。布帛就其自然属性来讲,作为货币商品并不理想。比如质量不
易统一,为了获利厂商会越织越薄,不易分割,剪得越短,价值损失越大;长期贮存易于糟朽,
不便于保值等。但它们是人们生活广泛需要的物品,而且是我国很有特色的商品,可行销域外,
因而布帛作为货币商品能力与铸币同时并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二、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是指代替金属商品货币流通并可随时兑换为金属商品货币的货币。由于金属商品货
币是足值货币,代用贷币也称为足值代用货币。代用货币之所以能产生,是因为这种货币与金属
商品货币相比具有一定的优点。首先,免去了铸造费用。代用货币是用纸张作为材料制成的货币,
它当然也会发生一定的费用,但相对于铸造金属货币所需费用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其次,避免了
日常的磨损,以及铸币在流通中可能遭受的有意熔擦、磨削等损失。金属商品货币在日常流通过
程总会发生一定的磨损,这种磨损构成社会资源的净损失。代用货币产生后,金属商品货币不进
入流通,而是由其代表物---纸制的代用货币进入流通,这就有效地避免了稀缺资源的日常磨损。
更为重要的是,金属商品货币中的铸币产生之后,一些人利用铸币面值常常与其实际价值并不相
符的特点,将重量、成色十足的铸币进行剪削、切割和熔擦后再推入流通,为自己谋取暴利。这
种行为造成货币流通体系混乱,而代用货币则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最后,与金属商品货币相
比,代用货币更易于携带、运送。正因为如此,英国在 16 世纪就产生了代用货币。最初这些代
用货币是由伦敦的金匠业发行的,作为保管凭证或借据,承认其相当于一定数量的金币或银币的
债权,持有人提出要求即可以收回相应数量的金币或银币。代用货币的随时可兑换性使得其迅速
成为一种与铸币一样被广泛接受的支付手段。美国在 1900---1933 年间的代用货币则采取了黄金
券的形式。这种代用货币代表对金币的法定债权,其持有者有权要求美国财政部将其兑现为金币。
当然代用货币与足值货币相比也有缺点,如果代用货币没有显著的特性,就容易被伪造,并且易
于被烧毁。
三、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而且也是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采用的货币形态。
信用货币,即只作为信用关系的产物、不再作为金属商品货币的代表物的货币。这种货币的购买
力远远大于货币币材的价值,且不能自由兑换金属商品货币。
信用货币之所以能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制崩溃的直接后
果。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贵金属的分配极不平衡,各主
要国家于 20 世纪 30 年代先后脱离金属货币制,所发行的代用货币不再能兑换金属商品货币,信
用货币便应运而生。第二,货币的性质为信用货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货币在执行交换媒介职
能时,只起着价值符号的作用,商品的卖者用商品换回货币的目的在于,用货币去购买自己所需
要的商品。在这个过程中,货币只是转瞬即逝的媒介物,只要能购买到等价的商品,货币为何物,
它实际价值是多少,商品的交易者一般是不会深究的。这就使得信用货币本身没有多少价值,但
只要其能在商品或劳务的支付中被人们普遍接受,信用货币就能流通。第三,为资源的有限性所
决定。金属商品货币和代用货币均受金属商品数量的制约,不能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交易需要,
而信用货币的发行数量则不受资源约束,这就使得一个国家的货币量可以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需
要而投放。正因为如此,信用货币逐渐取代金属商品货币和代用货币,成为主要的货币形态。
一般而言,信用货币主要有辅币、纸币、银行券和支票存款四种形式。
在铸币流通阶段,在交易额小于铸币面值的状况下,铸币常常不能履行货币的职能。为克服
这一局限性,出现了用耐磨损的贱金属铸造的不足值货币,以满足小额或零星交易的需要。这种
货币即为辅币。辅币作为不足值货币,在铸印退出流通后,仍保留下来,成为信用货币的一种形
式。辅币多由贱金属(铜、镍等)由国家根据小额零星交易的需要垄断铸造,也有国家用纸张印
刷辅币。前者通常称为硬辅币,或硬币;后者为纸辅币。我国则称为角票。
纸币如果仅仅看成是纸制的货币,那么代用货币一般就是纸币。但从信用货币角度所讲的纸
币,是指由国家发行并依靠国家权力强制发挥货币职能的纸制货币。一般所讲的纸币就是在这种
意义上所定义的纸币。由于纸币本身没有价值,也不能兑现,如果它得不到社会的公认,就只不
过是一文不值的废纸,根本不能起到货币的作用。纸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并被社会普遍接受,
国家的强制力量以及人们对政府能够合理控制货币供应量以使货币购买力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
定的信任起着关键作用。在美国,这种性质的货币即为有名的“绿背”钞票;过去日本也曾发行过
“大日本帝国纸币”。
最初的银行券是作为代用货币而出现的。它是银行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即银行保证持有人
可以随时向发行银行兑换相应金属商品货币的一种凭证。由于银行券的可兑换性和发行银行有较
高的信誉,银行券在流通中被人们普遍接受,发挥着货币的职能。最初,一般银行都可发行银行
券。19 世纪以后,逐渐改由中央银行集中发行。本世纪 30 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以后,各国的银行
券先后停止其可兑换性,转而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支持其流通,银行券纸币化,成为信用货币的
主要形式。19 世纪末银行券开始出现在中国经济之中。当时,西方各国,银行券已由中央银行
垄断发行,而我国仍是由商业银行、地方银行、外商银行分散发行。1942 年才把银行券的发行
权集中于中央银行。我国现在使用的人民币即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不可兑换的银行券。
辅币(硬币和纸辅币)、纸币和银行券在日常生活中通常被称为现金,它们构成信用货币的
重要形式。但在信用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支票存款已成为信用货币的主要形式。支票存款是存
款人能以支票即期提取、支付的存款。这种存款通过支票可随时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转移,因而
在商品和劳务的支付,以及债务的清偿上被普遍接受,发挥着货币的职能。不仅如此,支票存款
在现代社会中已成为主要的货币形式。这是因为,使用支票不但可以减少因使用现金而遭受丢失
和失窃损失的风险,而且由于传递方便,兑去找换零钱等,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同时,支票经收
款人背书后还可在一定范围内直接充当支付工具。现代社会,随着各国银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
支票的形式呈现出多样性。所以,在交易双方互不相识或缺乏信任的场合,支票常常难以为交易
对方所接受,国家也往往不赋予支票存款以法币的地位。这种局限性往往通过保证支付等方法得
到了有效的克服,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支票存款在现代信用货币构成上的地位。
现在的信用货币是以纸币为主导的一种货币形态,现金与支票构成整个社会的支付系统。这
样一种支付系统在电子技术迅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今天,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现行
的支付系统在行使其职能时,费用是否能进一步减少,效率是否能进一步提高。西方国家,支票
已成为主要的支付手段,在美国约 90%以上的交易是通过支票进行的。支票支付比现金支付在
费用上大为减少,效率则有所提高,但仍需耗费大量的费用。据估计美国 1970 年用于清算支票
的费用为 35~45 亿美元 ,1984 年该项费用约为 60 亿美元,现在正以年增长 6~8%的速度增
� 〔美〕莱.威.钱得勤等著,《货币银行学》(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6:55。
加着 。据此,许多经济学家提出支付系统在经过了无现金社会的变革后,将通过电子货币过
渡为无支票社会。这里的电子货币即电子货币转移系统(EMTS)。这个系统现在还处于构想阶
段,一般认为它将是一个由全国范围的计算机网络组成的系统,该系统能监控、记录所有交易方
在经济活动中发生交易时的借款情况,每个交易方都将有一个帐户,通过电子脉冲能把帐户中的
存款余额转移给该系统的其他任何一个成员,从而完成整个支付过程。虽然电子货币还仅仅是一
种设想,但可以肯定货币的演变将进一步进行,未来的货币将是一种更为高效、费用更为低廉的
货币形态。
第三节 货币制度
货币在随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的发展而演变的过程中,不同的货币形式总是和一定的经济制
度相联系的,这就形成了不同的货币制度。研究货币制度的演变发展过程,既有助于进一步认识
货币演变的一般规律,也有助于理解现代货币体系的运行机制,并能帮助我们理解信用制度和银
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一、货币制度及其构成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确定的货币体系和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货币制度产生之前,货币的
发行权分散,各种货币的适用区域狭小,充当货币的材料种类繁多,铸币的成色、重量下降,货
币流通十分混乱。这种分散、混乱的货币体系,不利于正确计算成本、价格和利润,不利于广泛
而稳定的信用关系的建立,也不利于商品流通的扩展以及大市场的形成,成为商品经济顺利发展
的一大阻碍。据此,为创造有秩序的、稳定的货币流通体系,以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各个
国家先后颁布法令和条例,对货币流通作出种种规定,形成统一的、稳定的货币制度.由此可见,货
币制度是人们在充分认识商品货币关系的基础上,由国家制定并主要通过国家法律强制保障实施
的。它体现了国家在不同程度上,从不同角度对货币所进行的控制。
一个国家的货币制度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1.货币种类
确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是一国货币制度的重要内容。流通中的货币,即所谓的通货,一般包
括本位币与辅币。本位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是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本位币也称为主币。在
金属商品货币流通阶段,本位币是用法定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经国家造币厂铸成的铸币,
这种本位币是一种足值货币。铸币的代用货币自然也是本位币。而在信用货币阶段,本位币则表
现为不可兑换的银行券与纸币。辅币则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主要用于辅助本位币完成小额
零星交易以及找零使用。辅币是一种不足值货币,在金属商品货币阶段和信用货币阶段均存在。
2.货币材料
确定货币材料就是规定用何种商品充当本位币的材料。究竟选择哪一种或几种商品为币材,
虽然是由国家通过法律机制确定的,但是这种选择受客观经济需要的制约。货币材料的确定实际
上是对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从法律上加以肯定。如果把现实生活中起不了币材作用的商品硬性规
定为币材,或硬不准现实生活中正在起着币材作用的商品发挥货币的作用,不仅行不通,而且还
会造成混乱。比如说,理论上任何商品(普通商品和金属商品)均可确定为币材,但事实上,除
贵金属外,其他商品不充分具有币材的特性,因而在历史沿革中,贵金属成为基本的货币材料。
在商品经济初期,白银曾广泛地被各国规定为货币金属。当黄金随着经济发展而大量进入流通后,
许多国家排斥白银占据统治地位,大多数发达国家便只将黄金确定为币材。现在各国实行的是信
�〔美〕小劳埃德.B.托马期著,《货币、银行与经济活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36。
用货币,确定货币材料已没有什么经济意义,只是一种技术上的选择。
3.货币单位
货币材料一经确定,就必须相应地规定货币单位,这包括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与确定货币单
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两方面。货币单位的名称最初与货币商品的自然单位和重量单位是一致的。
后来,由于以下原因,货币单位的名称日益与自然单位和重量单位相脱离。第一,外国货币流入
的影响。比如,30 年代中期以前中国流通的银币是以“元”为单位名称。这是外国银币流入后,
中国给它起的单位名称,以别于当时已通用多年的货币单位名称银两。第二,货币材料改变的影
响。象英国的货币单位英镑,原来是重一磅的银的货币名称。英国的币材由银改为金之后,由于
当时的金银比价为 1:15,所以 1 镑金币就改为代表 1/15 磅的黄金。第三,历代帝王滥铸不足值
铸币,也是两者相背离的一大原因。货币单位名称与自然单位和重量单位相脱离后,有的保持原
名,但内容发生了变化;有的则完全摆脱旧名,重立新名。如我国唐代铸的“开元通定”,“通宝”
是钱的名称,单位则叫“文”。一般而言,一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往往就是该国货币的名称。若几个
国家同用一个单位名称,则在前面加上国家名。如法郎,是很多国家采用的货币单位名称,前面
加上国名,就成了各该国的货币名称,如法国法郎、瑞士法郎等。里拉是意大利货币单位的名称
是,也是货币的名称,由于无其他国家采用同名单位,所以不冠国名。中国有些特殊。货币名称
是人民币,货币单位的名称是元,两者不一致。
确定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关系到货币单位的“值”。美元按 1934 年法令,所含货
币金属黄金的量为 克;英镑按 1870 年铸币条例,其含金量为 克。当黄金在世界范
围内非货币化之后,流通中只有不可兑换的信用货币,确定货币单位的值则转变为如何维持本国
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这可能要求波动幅度不超过一定范围,也可能要求自己的币值偏低或偏
高。
4.货币发行与流通
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在金属商品货币制度下,表现为金属商品货币的铸造管理。金属商品货币
中的本位币通过自由铸造制度进入流通。所谓自由铸造,是指公民有权把经法令确定的货币金属
送到国家造币厂铸成本位币,其数额不受限制。造币厂代公民铸造,不收或只收取很低的费用。
同时,公民也有权把本位币熔化成金属条块。但对私自铸造则严格禁止。而且由于铸造技术十分
精密,私自铸造合乎法定标准的本位币,极不合算;私自铸造伪劣币,既犯重罪,又很容易被辨
认出来。自由铸造既是金属本位币进入流通的程序,又发挥着调节货币流通量的作用。其调节过
程在于,当流通中货币量超过货币必要量时,出现本位币的市场价值低于其所包含的金属价值的
趋势,这时,公民可以根据自由铸造制度的规定,将本位币熔化成金属条块贮藏起来,这相当于
使部分货币退出流通;当流通中的货币量少于货币必要量时,出现本位币的市场价值高于其所包
含金属的价值的趋势,公民则可把贵金属通过造币厂铸成本位币投入流通,从而增加货币量。这
种调节机制使本位币的市场价值与所含金属的价值保持一致,使货币流通量与货币必要量自动地
趋于一致。
辅币多由贱金属铸造,为不足值货币。辅币之所以用贱金属铸造是因为辅币流通频繁,磨损
迅速,如果用贵金属铸造,损耗太大,而这种损耗属于流通费用,对社会资源来说是一种虚耗。
因此,铸造辅币应该尽量使用贱金属,以节省流通费用。辅币之所以铸成不足值货币,是因为辅
币只是本位币的一个可分部分,如果辅币按其包含金属的价值流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主币和
辅币两种不同金属的价值发生变化,主币和辅币的固定兑换比例就不能保证,辅币就失去了其作
为辅助货币的作用;同时,如果辅币铸成足值货币,当铺币币材价格上升时,大量辅币就会被私
自熔化,这将造成辅币不足。因此,辅币按面额流通,不能依靠其所含金属的价值,而只能依靠
法律规定的与主币的固定兑换比率。辅币的铸造权由国家垄断,即不实行自由铸造制度,实行国
家垄断铸造制度。这是因为,辅币为不足值货币,铸造辅币可得一部分收入,这种收入称为铸造
利差。由国家垄断铸造,可使这部分收入归国家所有,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同时,如果允
许自由铸造,必然会使辅币充斥市场,排挤市场,造成币值不稳,实行国家垄断铸造可控制辅币
的流通量,使其不超过实际需要量。
在信用货币流通阶段,贵金属铸币退出流通,自由铸造制度也就不存在了,辅币的铸造流通
制度仍保留下来。纸币和不可兑换的银行券由政府或中央银行印制,通过银行贷款程序进入流通
的。一般是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或其它金融机构,银行再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企业和个人从银行
得到一笔贷款后,首先是在其帐户上增加同样数额的存款。由于有了存款,即可以开出现金支票
提取现金,这样铸币、纸币和不可兑换的银行券通过贷款投入流通;由于有了存款,就可以开出
转帐支票,由银行把一个存款帐户上的存款转移到另一个存款帐户上去,这样就出现了支票存款
通货的流通。可见,无论是现金通货还是存款通货,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程序投入流通的,这与金
属通过自由铸造投入流通有着根本区别。
5.货币支付能力 用法律规定货币的支付能力是现代货币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形式是所
谓的无限法偿与有限法偿。无限法偿,即法律规定某种货币具有无限制支付能力,每次支付的数
量无论多大,也不论是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即不论是购买商品或劳务,还是结清债务、缴纳税
款等,支付的对方均不能拒绝接受,否则被视为违法。取得这种资格的货币,在金属商品货币流
通时是充当本位币的铸币,后来则是纸币和不可兑换的银行券。支票存款虽然是信用货币的主要
组成部分,但一般不享有无限法偿的资格。有限法偿,即法律规定某种货币在每次支付中,超过
一定的金额,收款人有权拒收,即其支付能力不受法律保护;但在一定的金额内,其支付能力则
受法律保护。有限法偿主要是对辅币规定的,这是为了防止辅币充斥市场。比如,美国 10 分以
上的银辅币每次的支付限额为 10 元,铜镍铸分币每次的支付限额为 25 分;旧中国曾规定,一次
支付镍辅币以法币 20 元为限,铜辅币以 5 元为限。但为了使过多的辅币能自动流回国家手中,
有限法偿规定用辅币向国家纳税、向政府或银行兑换主币则不受此规定限制。
6.金准备
金准备又称黄金储备,指国家所拥有的金块和金币的总额。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黄金储备都由
中央银行或政府掌握,黄金储备是货币制度的重要构成要素。在金属商品货币流通时,国家利用
金准备扩大或收缩金属商品货币的流通,以保证国内货币流通的稳定,同时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
金和支付存款及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信用货币进入流通后,金准备不再作为国内金属货币的准
备金,以及支付存款和兑付银行券的准备金,只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
二、货币本位制
由于货币材料的确定在货币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某种或某几种商品一旦被规定为币材,即
称该货币制度为该种或该几种商品的本位制。通过货币本位制的演变分析,即可认识货币制度的
演变发展过程。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各国先后曾采用过以下几种货币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
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信用本位制。
1.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较早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内容包括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是本位币、足值
货币,可自由铸造,具有无限法偿能力;银行券可自由兑换银币或等量白银;白银和银币可以自
由输出输入。在中世纪的相当长时期里,由于那时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商品交易主要是小额交易,
白银价值较黄金低,适合这种交易的需要,因而,当时许多国家都实行银本位制。在随后的经济
发展过程中,银本位制渐逐暴露出两大问题:其一,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大宗交易不
断增加,而白银价值较小,在大宗交易中使用银币,给计量、运送等带来很多不便;其二,随着
勘探、冶炼等技术的发展;白银供应量大幅增加,而需求却有所减少,这导致白银的价值发生了
很大变动,金贵银贱,影响着币值的稳定。因此,在 19 世纪 70 年代白银价格大幅度下降以后,
各国相继放弃银本位制,转而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或金本位制。我国于 1935 年 11 月才废止银本位
制。
2.金银复本位制是指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一国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本位制中,
黄金和白银都可以自由铸造成金币和银币,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并都可以自由输出输入。16
世纪到 18 世纪,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货币制度。这种货币本位制,由于黄金与白银
并用,使货币材料充足,不至于出现通货不足的现象;金币和银币在交易中可以相互补充,大宗
交易使用金币,而小额交易则可以使用银币,大大便利了商品流通。因此这种货币本位制对商品
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货币本位制在运行中又表现出重大的缺陷。这种
缺陷可通过对金银复本位制具体运行过程的分析得到认识。金银复本制从具体运行过程来看可划
分为三种类型:平行本位制、双本制和跛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银币和金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和相互兑换的一种复本位制。这就
是说,金币、银币的价值由市场上生金银的价值决定;金币银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国家不加规定,
而是由市场上生金银的比价自由确定。在平行本位制下,市场商品出现了两种价值,由于市场上
金银比价频繁变动,金币银币的兑换比率也不断变动,用金币银币表示的商品价格自然也随市场
金银比价的波动而波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价格混乱,金币银币难以很好地发挥价值尺度职能。
为克服这一局限性,复本位制改由国家依据市场金银比价为金币银币规定固定的兑换比率。这样,
银币金币按法定比率流通,这就是所谓的双本位制。双本位制在一定程序上解决了平行本位制所
造成的价格混乱问题,但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在双本位制下,当金银法定比价同市场比价不一致
时,金属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就会被熔化或输出国外而退出流通;金属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
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这种现象最初由 16 世纪的英国铸造局长格雷欣
发现,故又称:“格雷欣法则”,比如,金银币的法定比价为 1:15,而由于种种原因银价跌落使市
场比价为 1:16。金币的法定价值低于黄金的市场价值,即所谓的良币;银币则相反,即所谓的劣
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持有金币得(1 个金币)均可将金币熔化为金块,按黄金的市场价
值换取白银,再通过铸币厂将其铸成银币(16 个),再按法定比价用 15 个银币换回1个金币,
从而获取了1个银币的利益。然后再将金币熔化,如此反复,金币逐渐退出流通,市场流通的主
要是银币。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得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这必然造
成货币流通的混乱。复本位末期,英、美等国家为继续维持银币的本位币地位以及金银币之间的
法定比价,停止银币的自由铸造,以消除劣币驱逐良币所造成的货币流通混乱。这时,金币和银
币都规定为本位币并有法定兑换比率,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则不能自由铸造,这就是所谓
的跛行本位制。在跛行本位制下,由于银币限制铸造,银币的币值实际上不再取决于其本身的白
银市场价值,而取决于银币与金币的法定比率,银币实际上已演变为金币的符号,起着辅币的作
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跛行本位制已经不是金银复本位制,而是由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的
一种货币制度。
3.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一种以黄金为本位币材料的货币制度。18 世纪末至 19 世纪初英国经济迅速发展
后首先过渡到金本位制。欧洲其他国家和美国到 19 世纪中叶也开始实行金本位制。金本位制在
其发展过程中采取了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具体形式。金币本位是典型的
金本位,而金块本位和金汇兑本位则是残缺不全的金本位。
金币本位制有以下特点:�以黄金为币材,金币为本位币;�金币自由铸造,参加流通,具
有无限法偿能力;�代用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金币,金准备全部是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
金币本位制由于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金币的面值与其所含黄金的价值就可保持一致,金币数量就
能自发地满足流通中的需要;由于金币可以自由兑换,各种代用货币就能稳定地代表一定数量的
黄金进行流通,从而保证币值的稳定;由于黄金可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这就保证了本国货币与
外国货币兑换比价的相对稳定。所以,金币本位制是一种比较稳定、比较健全的货币制度。但是
金币本位制也不是十分完善的,在运行中出现了不稳定因素。首先,流通中的货币量要求能随经
济运行的需要而变动,而金币本位币受黄金数量的严格约束,缺乏弹性,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货
币需要。其次,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引起世界黄金存量分配极不平衡。1913 年末,英、
美、法、德、俄5国拥有世界黄金存量的 2/3,绝大部分黄金为少数强国所占有,这就削弱了其
他国家金币本位制的基础。最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不少国家为了应付战争的需要,政府
支出急剧增长,大量发行银行券,银行券兑换黄金越来越困难。欧洲各参战国首先停止了银行券
的可兑换性,以便于把黄金集中于国库用来向国外购买军火,并且依靠发行不兑换的银行券弥补
军费开支的不足。以后,其他国家也宣布禁止黄金输出和银行券的兑现。这样,金币本位制崩溃
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参战国由于货币发行量过度增长,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18
年战争结束后,由于恢复经济和支付战争赔款等原因,形成巨额财政赤字,各国未能恢复金币本
位制。1924---1928 年期间,西方各国经济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各国的货币流通也先后恢复了相
对稳定。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国黄金存量分配不平衡,各国未能恢复战前那种典型的
金本位----金币本位制,它们或是建立金块本位制,或者建立金汇兑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亦称生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其货币单位规定有含金量,但不铸造、不流通
金币,而流通银行券;黄金集中存储于政府;居民可按规定的含金量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兑换金
块。如英国在 1925 年规定银行券数额在 1700 英镑以上方能兑换金块;法国在 1928 年规定至少
必须有 215000 法郎才能兑换。这种有限制兑换性有效地节省了国内的黄金,使货币量能在一定
程度上摆脱黄金数量的约束,满足经济发展对货币量的需要。1924---1928 年,实行金块本位制
的国家有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其主要内容是:�货币
单位仍规定有含金量,但国内不流通金币,以发行的银行券作为本位币进入流通;�规定本国货
币同另一金本位国家的货币的兑换比率,并在该国存放黄金或外汇作为平准基金,以便随时用来
稳定法定的兑换比率;�银行券不能在国内兑换金块,居民可按法定比率用本国银行券兑换实行
金本位国家的货币,再向该国兑换黄金。这是一种间接使货币与黄金相联系的本位制度,它既节
省了一国国内的黄金,也节省了国际间的黄金,从而大大缓解了黄金量对货币量的制约。第一次
世界大战前,菲律宾、印度等国曾实行过金汇兑本位制。战后,德国于 1924 年首先实行,奥地
利、意大利、丹麦、挪威等 30 个国家随后也实行了金汇兑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都是削弱了的、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这是因为,第一,这两种货
币本位制都没有金币流通,金币本位制中金币自由铸造所形成的自发调节货币流通量并保持币值
相对稳定的机制已不复存在。第二,银行券虽仍规定有含金量,但其兑换能力大为下降。在金块
本位制下银行券兑换黄金有一定限制;在金汇兑本位制下银行券的兑换要通过外汇才能进行,银
行券兑换黄金的能力大为下降,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银行券稳定的基础。第三,实行金汇兑本位
制的国家,一般把本国货币依附于美元,并把黄金或外汇存储于美国,一旦美国经济动荡不安,
依附国的货币也将发生波动。这就使得金汇兑本位制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这种脆弱的金本位制,
经 1929---1933 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很快就瓦解了。各国在 30 年代纷纷放弃金本位转而实
行信用本位制。
4.信用本位制
信用本位制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流通的是信用货币;货币不与
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在国内不能兑换金属,输出国外也不能兑换;货币发行不受黄金数量限
制,其流通基础是人们对政府维持币值相对稳定的信心。这就使得政府一方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
的实际需要调节货币供应量,不受贵金属对货币发行的约束;另一方面由于信用货币不受金准备
的约束,不存在黄金对货币流通量的自动调节机制,极易导致通货膨胀。政府必须严格控制货币
的发行量,否则将导致货币信用基础的动摇。
三、我国的人民币制度
我国的人民币制度建立前,有两种货币制度,一是国民党政府的货币制度;二是革命根据地
的货币制度。
国民党政府建立前的 20 年代,我国实行的是银两本位制,大宗交易和支付用“银两”计价。
银两不仅有实银虚银之分,而且各地在重量成色以及秤砝、单位上都有很大差异,这给流通带来
了极大的不便。由于外国银元大量涌入我国,清朝政府开始自行铸造银元,但并未废除银两制度。
1933 年 4 月,国民党政府进行“废两改元”的货币改革,规定所有收付、交易,一律改用银元,
以银币为本位币,银币的单位是“元”,每银元含纯银 公分,1 元等于 100 分,1 分等
于 10 厘,从而在我国实行了统一的银币本位制。但由于中国白银产量很少,不得不依靠外国白
银维持银币本位制,这使得英法等国可通过操纵国际市场金银比价的变化,控制中国的货币制度。
1934 年,美国宣布白银国有,提高银价,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银根紧缺,国内银价暴涨,物价
暴跌,国内货币流通极度紊乱。1935 年国民党政府废止银币本位制,实行法币制度,以中央银
行(最初还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1 元法
币与 便士或 美元等值,把白银运到英国和美国换成英镑和美元作为准备金。法币改
革不久抗日战争爆发,接着又是3年的解放战争,由于国民党政府实行通货膨胀政策,到 1948
年法币已贬值到无法流通的程度.有人曾这样描述 100 元法币的购买力,1937 年值两头黄牛,1939
年值 1 头猪,1943 年值 1 只鸡,1945 年值 2 个鸡蛋,1947 年只值 1 个煤球了 。1948 年 8 月 19
日,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宣布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废止法币。其主要内容为:�金圆券每元
法定合纯金 公分,由中央银行发行,面额分为 1 元、5 元、10 元、50 元、100 元五种。
发行总额以 20 亿为限。�发行采取十足准备制,以 40%的黄金、白银及外汇作准备,其余以有
价证券及政府指定的国有事业资产补充。�金圆券 1 元折合法币 300 万元。�私人不得持有黄金、
外汇。�冻结物价、工资于 1948 年 8 月 19 日的水平。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圆券的真正用意,无非
是变换手法进一步加紧对人民的掠夺。首先,所谓法定含金量和十足准备制,并不兑现,故而毫
无意义。而将黄金、外汇收归国有,并借禁止个人持有黄金、外汇之机,对人民再次进行洗劫。
其次,按 1:300 万比率收兑法币,无异变相发行大钞。另外,当时法币发行额折合金圆券仅 2 亿
元,所谓“金圆券发行以 20 亿元为限”,实质等于金圆券发行至少可比法币增加 10 倍,这等于继
续加倍实施通货膨胀政策。结果金圆券和法币一样迅速贬值。1949 年 5 月 21 日上海大米每石金
圆券 亿元,若以每石米 320 万粒计,买一粒米就要金圆券 130 余元 。金圆券已几乎无任何
币值可言,人民纷纷拒绝使用。1949 年 7 月 4 日,国民党政府又在广州发行所谓可无限制兑换
的“银元券”,规定 1 银元含纯银 公分,仅指定 9 个城市为兑换点,这等于是限制兑换。
并规定 1 银元兑换 5 亿元金圆券。银元券只不过是国民党政府的一种垂死挣扎,很快在大陆彻底
崩溃。
与国民党政府货币制度同时存在的是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货币制度。早在第一次国内革
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协会就建立了一些银行机构,并发行过货币。第二次国内
革命战争时期,各苏维埃区也发行过各种货币,以支持战争,发展生产。例如,1928 年海丰劳
动银行发行过银票,1931 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了钞票、银元和铜币。这种钞票注
明凭票即付相应的银元。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发行了自己的货币,其中很多货币也成为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流通的货币。解放区的货币大多是以银行券形式发行的,除个别地区曾实
行过短暂的兑换外,都是不可兑换的银行券。由于那时的根据地和解放区处在被包围被分割状态,
因而各根据区和解放区的货币具有分散性和不统一性。
1948 年 12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在当天发行人民币,作为全国的统一货币。人民
币发行后,一方面随着国土的解放,特别是大中城市的解放,迅速收兑法币、金圆券,以及银元
券;另一方面则在分散的解放区迅速连成一片情况下,通过逐步收兑,统一了解放区的货币。由
� 曹凤岐著,《货币金融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17。
� 编写组编,《中国近代金融史》,中国金融出版社,第300页。
于连续 10 多年的恶性通货膨胀,金银特别是银元又重新进行流通。在一些地区外币也有相当的
市场,广东则成了港币的天下。为此,一方面,国家禁止外币流通与自由买卖,规定合理牌价,
限期收兑,国家银行还举办外币存款,存款到期一般按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经批准的可支付
外汇。同时,加强了外汇的统一管理。规定外汇收支、国际清算由人民银行统一办理,从而制止
了各种外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另一方面,国家对黄金、白银采取了“严禁计价流通,准许私人持
有,适当收兑”的方针,以打击金银投机活动,并实行低价冻洁等措施,使金银持有者暂不出售
金银,而将其保存在手中。金银的收售兑换,统一由人民银行经营,使部分金银集中于国家手中,
增加了储备,把黄金、白银排挤出流通领域。这样,为人民币流通创造了条件。至 1951 年,除
台湾、香港、澳门和西藏外,人民币成了全国统一的、独立自主的、稳定的货币。1955 年我国
在稳定货币基础上,进行了改变人民币票面额的货币改革。其原因是,第一,当时的人民币是在
恶性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发行的,其货币单位是“元”,而市场上并没没有价值 1 元的商品,一般都
以万元计,这给实际的货币流通和价值计算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必须对这种票面额大、单位价
值太低的人民币进行改革。第二,人民币的纸张质量不一,票券种类复杂,易损坏和伪造,不易
识别。第三,票面文字说明只有汉文一种,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流通不方便。为此,1955 年 2
月 20 日宣布进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自 1955 年 3 月 1 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并以 1:10000 的比
率无限制、无差别地收兑旧的人民币,同时建立起辅币制度。这样,经过几年的改革,基本形成
了一种比较完善的人民币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
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的名称为“角”和“分”,人民币以“¥”为符号;�人民币采取不兑换银行
券的形式,人民币没有含金量的规定,也不与任何外币确定正式联系,是一种信用货币;�人民
币是我国唯一的合法通货,严格禁止外币在中国境内计价流通,严禁金银流通,严格禁止妨害人
民币及其信誉;�国家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并对人民币流通进行管理;�
人民币不允许自由出入国境。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我国的人民币制度迫切需要进行改
革。
本章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不能仅仅从货币法律性质的角度定义货币?
〔2〕货币在商品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哪些职能?
〔3〕货币是怎样从商品货币演变为信用货币的?
〔4〕为什么支票存款能成为现代信用货币的主要形式?
〔5〕简要评价电子货币转移系统?
〔6〕货币制度主要由哪些要素构成?
〔7〕自由铸造是怎样调节货币流通的?
〔8〕简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9〕为什么说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
〔10〕我国的人民币制度有哪些内含?
第二章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构成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金融工具是资金融通的工具,为
资金不足单位与资金有余单位之间的资金融通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契约,加速了二者之间的融
资过程,提高了金融活动的效率。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等一切金融活动都是通过金融工具来实现
的。本章我们讨论金融工具的形成、构成及其特征等问题。由于金融工具的形成和运行是与信用
关系密切相关,金融工具的收益和风险又是与利率相伴的,故而,我们结合信用关系、利率分析
上述问题。
第一节 信用和信用形式
金融工具的运作过程和与信用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一、信用的本质
在西方各国文字中,信用一词渊于拉丁文 credere,意为信任、相信、恪守诺言等意思。作
为经济学上的术语,它是原词义的转化与延伸,指的是以偿还本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
的借贷行为。信用体现着一定的经济关系,它的本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而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人们之间无条件的物
质融通不是这里所讲的信用。早在原始公社内部就存在借贷行为,但是人们之间相互借贷是不计
利息的,贷者并没有从借者那里获得什么利益或报酬。因此,这是一种纯粹的借贷关系而不是信
用。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人们从等价交换原则出发,考虑自身利益,发生了有条件的信贷行
为,即必须还本和付息,这种借贷行为才是信用。
第二,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单纯的商品流通中,价值运动是通过一系列买卖过程
实现的。首先,这是所有权的转移。卖者放弃了商品所有权,取得了货币的所有权,而买者则相
反。其次,这里是等价交换。卖者虽在放弃了商品,但是并没有放弃商品的价值,只是改变了价
值的形式,即从原来的商品形态变为货币形态,而买者放弃了货币,但取得了与货币等价的商品,
双方都获得了等价。 然而,信用方式所引起的价值运动则采取特殊形式,价值运动是通过一系
列借贷、偿还、支付活动实现的。这里的货币或商品不是被卖出,而是被贷出,所有权并没有发
生转移,只是使用权发生了变化。这就是说借者只有暂时使用商品或货币的权力,所有权仍属于
贷者,一定时期后必须偿还。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没有进行对等的交换,而是价值单方面转移。
贷者在贷出货币或商品时没有取得任何等价,而借者在一定时期后不仅偿还本金,还要支付利息,
贷者不仅获得与贷时等价的货币或商品,还得到附加,即贷出的货币与商品增值了。
二、信用的形成与发展
从根本上讲,信用是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特别是和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紧密
相联。商品交换的原始形式是物物交换,这时商品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尚未外化,商品和
商品直接交换的同时,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也在相应的运动,不存在着信用关系。货币产生后,
物物交换转化为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商品内在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外在化为货币和商品的
矛盾,商品与货币换位同时进行,货币在这里发挥了流通手段或交易媒介的职能,也不存在着信
用关系。随着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由于资金分配不平衡,在再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有钱无
货或者有货无钱的情况,于是出现了以赊销、预付货款为特征的商品流通的延伸形式。商品的卖
买和货币的支付在时间和空间上发生了分离,商品卖者与买者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里的
货币直接代表价值作单方面转移,发挥了支付手段的职能,信用关系就形成了。
信用产生于商品流通中,但并非局限于商品流通之中。因为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一些人手中积累有货币,但自己并不需要购买商品,而另一些人则又急需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
从而产生了后者向前者借入货币的要求。在按期归还和付息的条件下,两者之间发生了货币的借
贷关系,货币成为契约上的一般商品。这就使信用关系超出了直接的商品流通范围,得到了普遍
的发展。
信用和商品、货币一样,是一个历史的经济范畴。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信用的萌芽。
随着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生,商品交换的发展,在原始社会内部财富分化日趋严重,出现了富裕和
贫困家族,富裕家族积聚了大量财富,贫困家族因生活困难和生产工具不足等原因,不得不向富
裕家族告贷。因当时价值观念已出现,富裕家族出借物品时必附以条件,信用关系得以形成。信
用关系产生后,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和不断演变,由高利贷信用演变成当代社会的现代信用。
所谓高利贷信用,就是以取得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高利贷在人类最古老的社会即已
存在,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生活中,高利贷都是占经济统治地位的信
用形式。在旧中国,借贷习惯按月计息,月息 3 分,即 3%,是最“公道”的水平。月息 3%,不
计复利,年息也达 36%。比现在的银行利率水平高好几倍。但是,那时实际的月息通常大大高
于 3%。至于高到何种程度,很难说出上限 。
高利贷信用产生的原因,是由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条件所决定的。一方面商品货币关系产
生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另一方面在自然经济依然占优势的状况下贫富悬殊及物质财富大量集
中在少数人手中。于是出现了两个阶段:一是农民及小手工业者,一是奴隶主和封建主。由于经
济地位极不稳定,经不起天灾人祸等意外事件的打击,农民及小手工业者借钱的主要目的,不是
为了扩大再生产而获得追加资本,而是为了解决生活困难,交纳苛捐杂税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
这种情况下明知债务难偿也不得不借。奴隶主、封建主借钱或是为了维持穷奢极欲的生活,他们
是财富的消费者,只要钱得手,不会顾及将来如何;或是为了支持其统治的政治经济需要。
其次,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剩余产品有限,可以贷放的资产极少。而需求量无
论是农民小生产者,还是统治阶级相比都很大。这种供求不平衡也决定了高利贷的高利率水平。
高利贷活动的贷者,首先是商人,特别是货币经营者。他们从事兑换、保管,汇兑货币的业
务,手中经常积聚大量的货币资财。其次是奴隶主、封建主。他们通过掠夺、巧取豪夺、残酷剥
削得来的财富在未消耗之前,也通过高利贷手段进行贷放。再次是寺院、教堂、修道院等宗教机
构,他们发放高利贷资财主要来自善男信女的施舍,或者一些富有者因害怕抢劫而寄存的货币。
因此,高利贷信用体现了高利贷者对农民及小生产者剥削关系,也体现了高利贷者和奴隶主或封
建主共同瓜分剩余产品,甚至必要产品的经济关系。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高利贷信用有双重作用:一方面,高利贷信用加速了自然经济的瓦解
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前提条件的形成;另一方面它又导致生产力的
衰退,并阻碍新的生产方式的形成。在高利贷的压榨下,不仅小生产者债务人丧失自己的劳动条
件及至自身沦为债务的奴隶,就是奴隶主和封建主也会因债台高筑而破产,为雇佣劳动制造了条
件。马克思说“高利贷者除了货币需要者的负担能力或抵抗能力外,再也不知道别的限制” 。同
时,高利贷者积蓄起大量的货币资本,为资本积累和转化为产业资本制造了条件。这二个条件正
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所不可少的。但高利贷利息特别高,使生产在极其困难条件下进行,甚至连
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导致生产力萎缩。从本质上看,高利贷所依托的是旧的小生产占优势的
生产方式,正是这种生产方式,而不是资本主义,即可保证其极高的收益。因而成了阻碍新的生
产方式形成的力量。
在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发展阶段,资本家需要大量的货币资本以支持其发展生产,但极高利率
的高利贷给资本家带来太高的利息成本,是资本家所不能容忍的。因而反对高利贷成为新兴的资
产阶级为发展自己而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斗争的焦点并不是一般地反对借贷关系,而是使
利息率降低到资本所能获得的利润水平之下。在 16 世纪到 18 世纪两百多年斗争中,基本上采取
� 黄达主编,《货币银行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70。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22页。
了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律的,即由政府通过限制利率,如英国 1545 年法律规定最高年利率 10
%,到 1624 年降为 8%,1651 年降为 6%,1714 年降为 5% 。但是,由于当时高利贷垄断着
信用,任何降低利率的呼声和法律都只能暂时起作用。二是资本主义自身的发展动摇了其垄断地
位的根基。随着生产的发展,资本家利用产业循环中暂时闲置的货币,形成了大量的货币供给,
且有了专门从事货币借贷资本和借贷资本家这个独特的资本家集团与高利贷者相抗衡,使借贷利
息成本迅速降低,高利贷信用逐渐失去它的活力,现代信用就形成了。
现代信用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与高利贷信用完全不同的信用关系。这种
信用关系是在产业资本循环与周转的基础上产生的,并反过来服务于资本循环与周转。在再生产
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部分资本暂时闲置的现象。这是因为:(1)固定资本循环和周转过程中的
暂时闲置。固定资本消耗的补偿部分,不断地通过提取折旧基金的方式累积起来,这部分折旧基
金在固定资本更新之前表现为闲置资本。(2)出售商品所得销售收入,在没有立即购买原材料、燃
料、辅助材料之前以及未支付工资之前,也表现为闲置资本。(3)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的利润,
在不足以作为资本追加投资之前,在未支付股息和税金之前也表现为闲置资本。此外,食利者阶
层的货币资本和居民货币收入的储蓄也是借贷资本一个来源。与此同时,在再生产过程中,又出
现了需要临时补充资本的企业。这包括:�企业需要更新固定资本,但折旧基金的累积尚未达到
足够的数量,需要补充一部分。�企业集中购进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要支付雇工的工资,
而自己的资本不足,也需要临时补充资本。�货币数量不足以满足投资需要时,也需要临时补充。
这样,企业之间既有必要又有可能通过有借有还的信用形式来调剂资本余缺,满足生产的需要。
这种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立形态的资本就是借贷资本。借贷资本运动是现代信用的主要形
式。
三、信用形式
信用作为一种借贷行为,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信用形式,就是表现借贷关系特
征的形式。信用形式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以信用的期限为准,信用可分为即期信用、短期信
用、长期信用。即期信用又称为活期信用,是指没有预定偿还日期,随要求即付的信用。短期信
用的偿还期在一处以内。中期信用的偿还期在一个年以上、七年以内。长期信用的偿还在七年以
上。当然这种时间的划分是相对的,在不同的国家、不同时期它们的时间要求有所变化。以有无
抵押为准,信用可分为有担保信用和无担保信用。有担保信用是以动产或不动产为担保品,抵押
或质押于授信方而取得的信用,因而又称为对物信用。无担保信用是指不需要任何担保品,完全
以信用为基础授信行为,也称为对人信用。以受信用的用途为准,信用可分消费信用、盈利信用
和政府信用。消费信用是为非盈利目的要求融通的信用。此项信用按资金的性质可分为商业信用
和投资信用,也可按部门分为农业信用、商业信用和工业信用等。政府信用政府为弥补其财政收
支差而借入的款项。以信用主体为准,信用又可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个人信用。
在这里,我们仅介绍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等几种主要的信用形式。
(一)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典型的商业信用是企业以商品形式提供给另一
个企业的信用,即通常所说的赊销商品。由于商业信用与商品流通紧密结合在一起,故称为商业
信用。此外,商业信用也采取预付货款的方式,这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派生出来的商业信用形
式。
赊销形式的商业信用是很古老的信用形式,赊销商品的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需要掌握
一种能够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文书,在这种文书上说明债务人有按照规定金额、期限等约定条件偿
还债务的义务。这种文书就称为票据。通过票据使商业信用规范化则从西方开始。12 世纪,商
� 黄达主编,《货币银行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74。
业票据已在意大利商业城市中相当广泛地使用,大商人经常处于相互借贷的关系中,“很难相信从
英格兰购买数百包羊毛的商人在将这些毛制成呢绒出售以前就能偿清羊毛的价款。 ”在中国,
工商业之间的商业信用习惯上不是使用规范化形式的票据,而是采取“挂帐”办法,即在帐薄上记
载债权债务关系。1929 年政府颁布了票据法,明确规定了商业票据是法定票据。
商业信用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这种信用形式直接同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相联系,是直接为产
业资本循环服务的。在资本循环和周转过程中,各企业之间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经常出现不一致,
经常出现商品的让渡同商品价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有些企业生产出来的商品等待销售,
而需要这些商品的企业又缺乏资金。如果仅仅局限于现金的买卖或交易,势必造成商品销售时间
的延长和再生产过程的中断。这时,商业信用就应运而生,并发挥着加速资本循环和周转,缩短
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促进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作用。
商业信用产生以后,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信用形式。这是因为从卖方来看,商业信用直接
为商品流通服务,以商业信用作为促销方式,是销售商品最有力的竞争手段。当卖方企业提供商
业信用后,在票据尚未到期之前而急需资金时,可以通过票据贴现,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融入
资金,因而卖方企业愿意用商业信用来推销商品。买方企业寻求商业信用方式来购买商品,无非
是因为缺乏流通手段,如果买方的债务能被对方接受,通过商业信用就能解决流通手段不足的困
难,买方企业就无须寻求其它信用形式。只有当买方企业的信用难以被对方接受的情况下,企业
之间信用活动才需银行介入。因此,这个意义上的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的基础。
建国初期,在我国经济中曾广泛存在过商业信用。在国营经济内部,由于计划管理制度尚未
建立,资金分布情况很不平衡,有的资金多,有的资金少。所以曾运用赊销赊购,预收预付贷款
等商业信用形式,作为银行信用以外灵活调剂资金的一种形式,以满足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生产
的资金需求。在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之间,为了支持合作经济的发展,也曾运用代销、赊销等形
式,帮助合作经济增加积累。在国营经济与私人资本主义商业之间也曾运用加工定货,统购包销
以及经销代销等多种商业信用形式,作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手段之一。总之,
商业信用在建国初期对发展和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三大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实施
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管理体制,取消了市场的作用,商业信用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实践证
明,在整个计划管理水平不高,银行信贷不能满足各方面需求的情况下,完全禁止商业信用存在
着不利的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机制的广泛运用,在多种经济成
份与占主导地位的公有制并存的条件下,商业信用开始运用于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之中。它对于
灵活融通资金,搞活经济起积极作用,促进了横向经济联系的发展,有利于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
转,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二)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这种信用是银行通过信用方式,将
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货币资金以及社会上的其他游离资金集中起来,以货币形式贷
给需要补充资金的企业,以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银行信用是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一种更高层次信用形式,它和商业信用一起成为一个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成份。
和商业信用相比,银行信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信用债权人是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债务人是职能资本家。即银行可以把货币资
本贷放给任何一个需要的部门或企业,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方向上的限制,因而银行信用具有广泛
性的特点。
第二,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银行贷放出去的已不是在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的商品
资本,而是从产业资本循环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即借贷资本,另外还有食利者的资
本和各阶层的货币储蓄。克服了商业信用在规模和数量上的局限性,因而具有规模大,范围广的
� 享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111-117。
特点。
第三,银行信用所动员的货币资金,可以续短为长,为企业需要长期资金提供信用支持,这
就克服了商业信用短期性的局限,因而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此外,银行信用还具有间接性,风险小,银行信用的动态和产业资本的动态不一致的特点。
银行信用具有以上特点,使它在现代经济信用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发挥主导的作用。正
因为有了银行信用,才使商业信用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因为商业信用所形成的票据大都有一
定的期限,各持票人急需资金而票据尚未到期时,商业票据能否贴现关系到商业信用的存在和发
展。银行信用产生后,票据持有者可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取得现金或流动性强的银行信
用工具,使得商业票据能够及时兑现,从而使得商业信用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这点上看,商业信
用日益依赖于银行信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银行信用一直是最基本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他信用形式比重很小。
在经济改革以前,只允许通过银行信用来融通资金,禁止和取消其它资金融通方式。随着经济体
制改革的深化,资金融通形式日益多样化,但银行信用融通资金仍然是我国资金融通最基本的形
式。
(三)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债务人,为政府筹集资金的一种借贷关系。其形式是国债。 国家信用
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在国家信用关系中,债务人是国家,而不是职能资本家,债权人多为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第二,国家信用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随着经济的发展,
国家财政开支的扩大,目前世界各国几乎都采用发行国债来筹措资金达到弥补财政赤字的目的,
因为它比直接增加税收更隐蔽,更易于为公众接受。对于购买者来说,国债是在收益、安全、流
动性方面都比较好的投资选择。而且还可避免因发行货币而导致的通货膨胀。第三,调节经济的
需要。当经济发展出现衰退,私人投资下降,经济增长因有效需求不足而萎缩。这时若增加政府
支出,可以对经济的扩张起推动作用。要实现政府支出的增加,则必须通过国家信用筹措资金。
反之,流通中货币过多,则财政通过发行公债来吸收货币,对过热的经济起抑制作用。可见政府
通过国家信用可达到调节经济的目的。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国债。在西方国家,国家信用得到银行信用的支持。银行和名类金
融机构所吸引的资金相当部分用来购买国债,甚至法律规定他们投资于国债,不仅使国家财政有
了可靠的资金来源。中央银行购买国债,从而使国家信用的资金来源有了保证,而且还可以自身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证券灵活调节货币流通量。
(四)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其形式多种多样:(1)
企业直接以赊销的方式,特别是分期付款的赊销方式,对顾客提供信用;(2)银行和其它金融机
构直接贷款给个人用以购买耐用消费品、住房以及支付旅游等费用;(3)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对
个人提供信用卡,客户只需持信用卡,便可以在接受该种信用卡的商店购买商品,定期与银行结
帐等等。
消费信用的发展,使消费者能提前享受现时尚无力购买的消费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消
费商品的生产与销售,甚至促进经济的增长。一些企业往往利用消费信用的优惠条件,来推销自
己的商品,扩大商品销货渠道,加速了商品资本向货币资本的转化。同时,消费信用对于促进新
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推销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消费信用也会
对经济发展产生消极的作用。消费信用的发展易引起消费过度膨胀,如果生产扩张能力有限,则
会加剧市场供求紧张状态,促使物价上涨,为经济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而且,由于消费信用的
动态与经济发展周期相一致,在经济繁荣时,借贷关系发展,消费信用扩大了商品销量;在萧条
时,贷者和借者都减少这种借贷数额,使商品销售更加困难,从而使经济更加恶化。
我国在 50 年代曾经采用过消费信用的形式来推销某些高档消费品,随后又取消了消费信
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高档耐用消费品需求增长,各地都在试办一
些消费信用。最具有意义的是我国近几年实施的住房管理体制改革,职工住房开始逐步商品化,
鼓励和支持职工私人购房。但房价较高,依靠职工短期货币收入来消费这些商品有一定的困难,
为了克服这些困难,银行运用消费信用,对于住房体制改革,对于筹集和收回建房资金,迅速发
展城市商品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节 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与信用工具
信用工具是信用关系发展的产物。最初的信用采用口头约定(oral credits)的方式,借贷双方
以口头协议方式,议定债务人到期偿付的承诺。然而这种信用完全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记忆与诚实,
口说无凭,缺乏法律保证易引起纠纷。信用也仅限于相互熟悉的人之间进行,因而极大地限制了
信用的发展。后来发展成帐簿信用(book credits)的方式,借贷双方互相在对方帐簿上开立户头,
记载彼此之间的信用交易。这种交易缺乏债权债务的正式凭证,易发生坏帐或损失;双方帐簿上
的信用条件,如有不同的记载,则易引起争议。最后,书面信用(written credits)成为主要形式。
书面信用指借贷双方以书面文件证明其债权债务的信用方式。这种书面文件不仅是债务金额和条
件的法律证明,而且还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克服了口头协议和帐簿信用的弱点,使信用活动更加规
范化,使经济体系中的信用关系得以深化和扩大,从而推动了经济的有效发展。这种记载债权人
权利债务人义务的凭证,即所谓的信用工具。
金融工具是证明债权关系或所有权关系的合法凭证。严格意义上讲,金融工具并不是和信用
工具完全一致。因为金融工具中所有权凭证股票,并不具备信用的还本付息的特征,因而股票不
属于信用工具的范畴。虽然这样,我们大多数人都把金融工具理解为信用工具。
金融工具种类纷繁,可以把金融工具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债权凭
证表明投入的资金取得了债权,有权按时取回本金,如债券,商业票据等;所有权凭证表明投入
资金并非取得债权而是所有权,不可索回本金,只可转让,仅有股票一种。按发行者的性质划分,
金融工具可分为直接金融工具和间接金融工具。直接金融工具是指最后贷款人与最后借款人之间
直接进行融资活动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债券和股票;间接金融工具是指金融中介机
构在最后贷款人与最后借款人之间充当媒介进行间接融资活动所使用的工具,主要包括:各类存
款、银行票据、金融债券、人寿保险单、银行保险单、银行承兑汇票。金融工具按金融市场交易
偿还期划分,可分为长期金融工具和短期金融工具。短期金融工具又称货币市场上的金融工具,
它主要包括本票、汇票、支票、大额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政府公债等;长期金融工具
又称资本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包括中长期政府公债,股票。
二、金融工具的特征
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构成一个庞大的金融工具系统,不同的金融工具在期限性,流动性,风险
性和收益性等特征上有着不同的表现,从而满足了融资双方多样化的需求。
(一)期限性
期限是指债务人全部偿清债务之前所经历的时间。以金融工具发行日开始计算的偿还期限为
名义期限,这是发行时就已规定的,但对投资者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是实际期限,即从持有
金融工具之日起到该金融工具的到期日止所经历的时间。比如,某种 1980 年发行要到 2000 年才
到期的长期债券,其名义期限为 20 年,但如果某人 1990 年购买这种债券,那么对他来说实际限
期是 10 年而非 20 年。在发行时,多数金融工具都有明确的期限,从一年到若干年不等,但也存
在着例外。在无限期方面,有英国统一公债或永久性公债。这种债券,借款人同意往后无限期地
支付利息,但始终不能偿还本金,具有无尽的期限。再比如股票也这样。在短期方面,是要随时
偿付的债务,如银行活期存款,任何时候只要持有人想把它兑现,银行作为债务人必须见票即付,
因而这种工具就没有特定的期限。各种金融工具有着不同的期限,有的较长,有的较短。不同的
期限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不同的意义。对债务人来说,不同的期限决定着借来的资金可供他使
用多长的时间。对债权人来说,有的希望较长期限,这样也可以定期获得较多收益;有的希望期
限较短,这样他可以在资金闲置时购买金融工具,在需要资金时又可以即时取得资金。具有不同
期限的多种金融工具组合在一起,就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二)流动性
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就是指它的迅速变为货币而不遭受损失的能力。货币是完全流动的,它能
立即用于支付债务或消费。如果一种资产在转换为货币时需要花费时间,或变现时易受价格波动
的损失,或在变现过程中要消费相当的交易成本,那么这种金融工具就有一定程序的不流动性。
金融工具的流动性部分地取决于市场对它所提供的便利。一般来说,金融工具的流动性与债务人
的信用成正比,债务人的信用好,流动性就大。如国家发行债券、信誉卓著的公司所签发的商业
票据、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等,流动性就较强,反之,流动性较小。金融工具的流动
性与期限成反比,期限越短,流动性越大,因为期限这么短,市场利率的任何上涨都只能轻微地
减少其价值;期限越长,流动性就越小。 大多数金融工具的持有者,特别是金融机构,都把流
动性作为一项资产所必需的特性,为此愿意放弃一些收入。因为流动性大的金融工具,其收益率
往往较低。但不同的投资者对流动性的需要程度以及为获得流动性愿意放弃多大的收益,则有着
很大的不同。有些人预料自己近期内的消费要大大超过收入,因而愿意放弃相当大的收益以求得
高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另一些人预料在最近的将来收入会超过支出,因而只愿意牺牲少量收益以
获得低流动性。不同的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有着不同的需要。对于持有者来说,流动性强
的金融工具相当于货币。在一些国家,这类金融工具往往分别被列入不同层次的货币供给数量的
范围之内,并成为中央银行监控的目标。
(三)风险性
风险性是指购买金融工具的本金有否遭受损失的风险。金融工具的风险性有三类: 1.违约
风险。即债务人不履行合约,不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显然这种风险视债务人的信誉而定,政府
债券上的这种风险比一个前途未卜的工商企业所发行的债券要低得多。但即使以一特定的债务人
而言,其所发行的证券也有不同的风险之分,因为不同的证券对同一债务人索偿权有先后之分,
比如债券的索偿权先于优先股股票,优等股股票索偿权又先于普通股股票。 2.市场风险。即由
于利率上升而使证券的市场价格降低的风险。证券的市场价格是其收入的资本化,和证券所带来
的收入成正比,和市场利率成反比。当利率下跌时,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上升;当利率上升时,则
下跌。证券距离到期日越远,则其价格受利率变动的影响就越大。 由此可知,在其他情况相等
的条件下,投资者宁愿要短期的而不愿要长期的证券,因为前者风险较低。只有当较长期的证券
提供较高的收益时,投资者才愿意购买。 3.购买力风险。指由于通货膨胀的原因物价上涨,使
单位货币只能购买比以前较少的东西。通货膨胀的程度,一般都以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来衡量。
在证券投资中,无论何种证券都要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因为投资中的收回本金或挣得收益都以
货币来实现的,货币的价值当然要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而降低。但是,不同的金融工具或不同的
时间长短,影响大小是不同的。固定收入的证券和债券,其利率是预先规定不变,它就不能因物
价上涨而增高。不固定收入的证券如普通股股票,其股息的支付是不固定的,各期会有所不同,
可能随物价上涨而增加,可以抵补一部分损失,但其增加的程度很难希望赶上物价上涨率。
一般来说,风险与流动性成反比,具有高流动性的证券同时也是低风险。因为它们不但可以
迅速地转换为货币,而且可以按一个稳定的价格转换。风险与期限成正比,期限越长,风险越大;
反之,越小。有时确是如此,但非永远如此。首先较长的期限不仅带来因利率上涨而价值遭受较
大损失的可能,而且也带来利率下降而获得较大的资本增益。不仅如此,即使对未来利率动向的
预计不变,不同的持有者对较长的和较短的期限还可能各有不同的偏好。某些人预计很快就需要
资金,就宁愿要短期的证券以减少市场风险。另一些人期望很长时期的证券并要求一个有保证的
收益率,就宁愿要较长期的。
(四)收益性
收益和风险是投资的中心问题,其他各种问题都围绕这个中心问题而展开,投资者一般都是
风险的反对者,讨厌投资中带有风险。但是风险又是不可避免。要使投资者愿意承担一份风险,
必须给一定的收益作为补偿,风险与收益成反比。
收益大小用收益率来表示。收益率指净收益对本金的比率。收益率可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
其一为名义收益率,即金融工具的票面与本金的比率。例某一债券面值为 100 元,注明年利息
为 8 元,或注明年利率 8%,均表明其每年名义收益率为 8%。即期收益率是票面规定的收益与
市场价格比率。例如上述债券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转让,而假定某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 95 元,
则该债券即期收益率为 %(8/95==%)。即期收益率比名义收益率较为有意义。实
际收益率指实际收益与市场价格的比率。这里的实际收益指票面规定的收益与本金损益之和。设
某人的第一年年终以 95 元市场价格购入面值为 100 元的十年债券,则偿还期为九年。该人如保
留该债券到偿还期为止,则九年间将除每年得利息 8 元外,还获资本盈利 元[(100-95)/9=]。
因此该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应为 9%[(8+)/95=]。当然,如该人以高出票面的价格购入该
债券,则至偿还期时将遭受资本亏损,因此,实际收益率将也相应减少。总之实际收益率更准确
地反映收益率。不同的金融工具有着不同的收益率,多种金融工具的存在有利于投资者对不同收
益率的合理选择。
三、本票、汇票、支票与信用卡
本票(promissory note)又称期票,是发票人签发在一定日期及地点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
收款人或执票人的一种票据。票面上一般具备表明其为本票的文字、支付金额、签发日期、付票
日期、出票人地点和有效印章等要素。本票的发票人为债务人,执票人为债权人。按发票人的不
同,本票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向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商业本票是商业信用的一种工具,在工商企业之间发生商业信用时,由工商企业签发,承诺到期
付款的票据。根据付款期限不同,本票还可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即期本票是指见票即付的
本票;远期本票则必须至约定的某一日期才可付款。根据本票票面有否载明受款人姓名,本票又
可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记名本票必须到期付给指定的受款人,不记名本票则可付给任何
持票的受款人。
汇票(Bills of exchange)是由发票人签发的一定金额,让付款人在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付给收
款人或执票人的一种票据。汇票的发票人通常为债权人,付款人为债务人。按发票人的不同,汇
票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工商企业签发的;银行汇票是银行承办汇兑业务时
发出的一种汇兑凭证,它是承汇银行向另一家银行或分行发出的命令,命令后者向持票人支付一
定数额的货币。按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付款人见
票即须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即在见票或出票后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以收款人有无
限定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汇票和不记名汇票。记名汇票是汇票上注明收款人为指定收款人,
只对指定收款人付款;不记名汇票是可以对任何执票人付款。由于汇票是债权人签发的,这就必
须在债务人从承认兑付后才能生效。经过承认兑付的汇票称为承兑汇票。承兑,即承认兑付。当
汇票向付款人提示时,付款人在票面上承担到期兑付责任的字样,并签字盖章,这便成了承兑汇
票。承兑人在承兑以后承担了不可撤销的到期付款的法律责任。根据承兑人的不同,承兑汇票可
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企业为承兑人的承兑汇票。它通常发生在
销货方将货物送交购货方时,另附一张销货方的汇票,送交购货方承兑后,销货方将汇票收回保
存,到期时向承兑的购货方要求付款。由银行为承兑人的承兑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
国际贸易,是银行帮助进出口商进行国际贸易而承兑的汇票。
商业本票和汇票经执票人背书后可以转让。背书的意义在于对票据清偿负责。因转让票据与
他人而进行背书者为背书人,背书人一经背书即为票据的债务人。若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不能
按期支付款项,票据的持有者有权向背书人要求支付款项。因此,背书人又称第二债务人。
支票(check)是支票存款的存户签发一定金额,委托接受其存款的银行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
执票人的票据。支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发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的发票人可以自为收款人,
付款人一般只限于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银行之所以愿意为支票的付款人,是因为接受了发票人
的存款,或在存款之外,事前与存户订有契约,可以透支一定数额的现金。存户所能签发的支票
金额以存款金额与透支金额为限。支票的种类很多,以是否记载收款人姓名为标准,支票可分为
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记名支票指在支票上记载受款人姓名,银行只能对支票上指定的受款人
付款,又称抬头支票。这种支票必须经持票人背书银行方能付款。无记名支票指不记载受款人的
姓名,可以对支票的任何持有人付款,也叫来人支票。这种支票的转让或向银行提现时,无需背
书的手续。按支付方式不同,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保付支票。现金支票可以用来支
取现金。转帐支票只能在银行转帐而不能提现,因票面划有两道红色平行线来表示,又称划线支
票。保付支票由银行签章保证付款的支票。付款银行应发票人或持票人的请求,在支票上记载“保
付”或“照付”字样后,即将保付金额,从发票人的存款上划出,另立专户存储,以备随时支付。
支票一经银行保付,即由保付银行承担付款责任,所以它与银行本票或银行自为付款人而签发的
支票无异。另外还有一种旅行支票。旅行支票,即银行为了方便旅游者携带和使用而发行的一种
定额支票。旅游者在出发地向银行缴存一定金额领取支票后,在预先约定的其它城市,就可凭旅
行支票向其分行或联络行提取款项。所以,旅行支票的付款地不在存款地,而在其他城市或国外,
这是与其他支票不同之处。若旅行者在国外兑付,则兑付银行收到经持票人签字的旅行支票时,
即按当日的外汇牌价付给持票人当地的货币。旅行支票也可以转让给接待旅客的旅馆,饭店,航
空公司及有关商店,作为偿付旅行费用或购买商品的费用。这些单位再到兑付银行兑现。旅行支
票已成为国际旅行者最常用的支付凭证之一。
信用卡(credit card)是对具有一定信用的顾客所发行的一种赋予信用的证书。近年来在美英等
西方国家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上即有持卡人的姓名、签字及号码等。持
卡人可在当地或外地指定的商店、公司、旅馆等处凭卡签字购置各种商品,车票,就餐,住宿等,
也可以向发卡银行的分支行或代理行透支小额现金,由于信用卡具有先购置后付款,鼓励消费,
刺激生产的特点,也由于携带方便,又可赊购,因而在西方广为流行,流通数量逐渐增加,那些
和银行签有合约的商店,公司等商业部门凭持卡人签字的帐单向银行收款。再由银行送持卡人核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如到期未付清,发卡银行就按期计算。欠款利息,直到持卡人全部付
清欠款和利息为止。
四、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承担义务的
可转让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对
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股票则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的凭证,
是股本、股份、股权的具体体现。
股本是投资人为获得参与公司利润分配权利投入公司的资金,获得上述公司权利
的投资人称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按其股本在公司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拥有相应的权利,
公司则利用股东的股本创造这些权利,一般而言股本有以下四个基本特性。
第一、期限上的永久性。股东可凭股本获得供给资金所应得的权益,但只要公司不
解散,不破产清理,那么作为股东就无权向公司索回投入的资金。股东和公司之间是权
属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股本资金是没有期限的,是无
需偿还的。
第二、报酬上的剩余性。所谓剩余性,是指公司在创造利润后要先用利润进行其它
支付,在所有其他支付均完成后若还剩余可用以支付对股东承诺的报酬。通常,股份有
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随时兑付公司其他债权人对投资报酬的索取权,其中包括偿付
所有对该公司提供商品、劳务者的报酬、债券持有人的到期本息,银行贷款到期本息和
政府间接税款。实现利润后,公司还要上缴所得税,并按董事会决定从税后利润中提留
一部分作为公司的公积金,以便于公司进一步发展,余下的纯利润才能要作为股东的报
酬收入分派给全体股东。如果一点也没余下,那就只好不付酬了.一般说来,只有剩余
越多,股息分配才能越多,股东所得才能越多。
第三、清偿上的附属性。所谓附属性,是指股本并不是必须偿还的。当公司破产或
解散,所有债务均需偿还时,对股本来说却是能还则还,不能还则可不还。按照西方国
家通常的破产法规定的清偿惯例,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清偿时要首先偿还股东外的所有公
司债权人的债务,例如债券的本息,政府税款、银行贷款以及雇员和工人的未支付工资。
只有在上述一系列债权人的债务分别清偿完毕后,法律才允许公司将剩下的(如果有剩
余的话)固定资产和其他有形资产变卖成货币来偿还股东的股本金。
第四、责任上的有限性。如果公司向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员负债,则应视为公司
代表其所有股东向其他投资人的负债。归根结底,公司的对外负债实际上是股东的对外
负债。一旦公司破产倒闭,股东应承担偿还公司对外负债的责任。但对股东有限公司的
股东来说,这个还债责任是有限的,一般说来,这个限度在于,股东只承诺用他已经或
承诺支付的股东金来偿还公司欠别人的债务.举个例子说,假设他在公司的股本是 100
元,如果公司破产还债,则不管他们多么富有,他最多负责用这 100 元来为公司偿还债
务。如果破产时公司的对外负债超过了股本,对超过的部分股东不负责偿还。因此,无
论公司的对外负债有多大,股东在公司破产时所能损失的,最多是投入公司的股本。
股份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公司股本的最基本的计量单位,也就是说,股本由股
份构成;其二,股份也是公司在股东之间分配公司权益的最基本的计量单位。这就是说
股东的权利大小是以股份计量的,一股一权。股权和股份相互对称,占有股份也就拥有
了股权。股权通常包含下列内容:参加并获得股利分配;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公司剩余资产索偿权;检查监督权等。股本、股份、股权构成股票的实质性内容,而股
票只是通过证书的形式把股本、股份、股权表现出来,是一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这种
关系就决定了股票这一投资工具具有以下特性。
首先,股票投资具有高收益性。持有股票者即拥有公司剩余利润的分配权。所谓剩
余利润,是指公司在创造利润后先用利润进行其他支付(税款、公积金等),剩余部分
即为剩余利润。剩余利润在股东之间按各自拥有的股票数平等分配,有多少剩余利润便
支付给股东多少报酬。剩余利润越多,报酬便越多,股票的收益便越高,股票的收益水
平在理论上是不受限制的。这就决定了股票是一种潜在的高收益的投资工具。
其次,股票投资具有高风险性。股票投资的风险性来自股票付酬的剩余性和清偿的
附属性。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市场上出现意外情况,使公司剩余利润减少,股票的收
益便马上下降,一旦公司倒闭,该公司股票便可能一文不值。因此,股票的价值受公司
的经营状况以及所有相关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最为直接,其价格波动也最为剧烈。
再次,股票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投资工具。这种转让性来自股本的有限责任性。假如
股本具有无限责任,股东投入了股本就要在公司破产时偿还所有的公司欠债,这时的股
本便不再代表投入公司的金额,而是代表股东的全部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东把
代表股本的股票转让给一个投资人,股票的价值便会因两人的富有程度不同而改变价值。
同一张股票,富人持有时价值高,穷人持有时价值低,这样的工具是无法转让的。具有
责任有限性的股本则不然,股票的价值完全不取决于谁持有股票,因此股票才成为一种
非个人性的工具,才有可能在不同投资人之间转让。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筹资需要,适应投资人不同的偏好,发行不同类
型的股票。不同类型的股票可使股东享有不同的权益,承担不同的风险,以此为标准,
股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普通股票;另一类是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美国 Common Stocks,英国则称为 Ordinary Shares)有一个最显著的特征,
就是股利大小分配剩余利润的权利。这些权利构成所谓的普通股股权,股权的大小则取
决于股份的多少。普通股股权可分为以下几项:
第一,分享公司剩余利润权。公司剩余利润的分配一般按普通股份总数等份,普通
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数获取相应份额的股利。股利水平不受任何比率的限制,它随公司
剩余利润的多少而变动。
第二、投票表决权。由于公司的普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就应对公司事务拥
有最终控制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这种权利体现为拥有普通股票者即有权出席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事务行使投票表决权。
第三,优先认股权。普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和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为保持他们在
公司中拥有的股权的比例,公司在增发新股时,他们有权优先认股。比如,某股东拥有
(1‰的公司股票,当公司决定增发5万股新股时,他有权优先认购50股(50000×1‰)
股票,以保持他在公司股权中原有的比例 (1‰)认购新股时其价格通常较股票的市场价格
低。因此,认股权具有一定价值,称为“权值”。股东不想增购新股时,他可将优先认股
权转让他人,或在市场上出售。
第四,检查监督权。拥有普通股票者是公司的所有者,承担着同公司所有权相联系
的最终风险。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安全和增值,赋予拥有普通股票者检查监督权,他们有
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要和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第五,剩余财产的清偿权。当公司清理解散时,如果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
普通股票持有人有权按所持股份分得剩余财产,分得数额取决于公司剩余财产的多少。
优先股票不同于普通股票。优先股票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可以用一个定额或相当
于股票面额的一定比率表示,优先股票的持有者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力。但优先
股票持有者在公司剩余利润分配上有优先分配权,即在公司未发放优先股利之前,不得
发放普通股股利,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时,在偿还全部债务和付清清理费用之后,
如有剩余资产,优先股票拥有者有权按票面额先于普通股东得到清偿,即优先股票拥有
者具有剩余利润的优先分配权和剩余财产的优先清偿权。优先股不享有公司公积金权益。
从股利的分配看,优先股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和非参加
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公司所得本期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不足以按约定利率支付优
先股利的情况下,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中补足。在没有补足优先股任
何一期的定额股利之前,普通股不得分派股利。比如,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两年未
能发放面值 100 元,股息率 10%的优先股股息。第三年公司经营状况好转,盈利增加,
有能力支付优先股股息和普通股股息。公司在分派普通股股利之前,除了要发放本年应
支付的优先股利 10 元/股外,还需补付前两年欠发的优先股股利 20 元/股。积欠的股
息一般不加利息。非累积优先股指欠发的股息不再补发的优先股。如上例,该公司第三
年获得净利足以补发优先股股利时,非累积性优先股只能优先获得本期股利 10 元/股。
这种股票因其对投资者缺乏刺激力,故很少发行。我国公司发行的优先股为累积性优先
股票。参加优先股指优先股股东在获取定额股息后,还有权与普通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
润的分配。这种优先股又分为全部参加优先股和部分参加优先股。全部参加优先股可与
普通股东等额地参与剩余利润分配,部分参加优先股则只能按规定在一定限额内参与剩
余利润的分配。比如,某公司优先股股利为年息 6 厘,若普通股利为年息 9 厘,那么全
部参加优先股除分得 6 厘的定额股利外,还可以补分 3 厘的额外股利。如果是部分参加
优先股,且规定股利率以 8 厘为限,那么这种优先股只能补分 2 厘。非参加优先股的优
先权只限于规定的定额股利,而不论普通股所分派的股利是多少。如上例,普通股分得
的股利虽为 9 厘,但非参加优先股只可按规定得 6 厘的股利。我国公司发行的优先股票
大部分为非参加优先股票。
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有时还通过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票筹集公司股本。所谓可
转换优先股就是指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一定条件和比率,在将来一定时期可以转换为其
他证券(一般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的意义在于,一方面,由于这种优先
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如果普通股价上升,优先股东可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从中获
利;如果普通股价格下跌,优先股东可放弃这一权利,这使得股东在公司不稳定时受到
保护,在公司盈利时分享成功果实,处于很有利的地位。相应地,公司可以按较低的股
利率或较高的价格发行可转换优先股,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当公司需要筹
集股本时,若采取发行普通股的方式,股东的红利收入必将减少。而发行可转换优先股,
对股东红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间隔(发行日至转换日),使普通股红利的降低得以延迟。
更为重要的是,当公司需要发行普通股而普通股市场价格偏低时,采取发行可转换优先
股的方式可变相提高普通股股价。比如,某公司普通股市价为每股 40 元,价格较低,
此时发行普通股票对公司不利。若出售面值为 100 元的可转换优先股,规定其转换率
为 2,即 1 股优先股可转换 2 股普通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
是每股 50 元,比目前市价高 25%,但投资者对这种优先股仍感兴趣。因为投资者目前
购买的是优先股票,转换价格只是转换时的支出,购买时并不需要实际支出。一旦公司
收益在优先股转换时增加了,股票价格上升并超过转换价格时,投资者就可获得额外收
益;如果到了转换时股票价格并没有上升,投资者可放弃这种转换权,故而不会带来实
际损失。可见,可转换优先股为投资者提供了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五、债券
债券是一种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或者说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对长期债务
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凭证。债券与一般的借据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其区别在于两者的市
场性不同。借据是个性化债权债务凭证,而债券是非个性化债权债务凭证。所谓个性化
债权债务凭证是指这种凭证只在签定这张凭证的双方之间有效,它的条件只在签订双方
之间协商议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要借入资金,其条件不受第三者是否同意影响,每
张个性化债权债务凭证都可以和其他个性化债权债务凭证不一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规格。比如,一张个性化的债务凭证本金可以是 3570,期限可以是二年零三个月,到
期如无力偿还还可以安排延期。可见,这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债务凭证是不可能正
常转让的。非个性化的债权债务凭证则不一样。它是一种由借款人给定条件,所有人都
同意按照给定的统一条件出借资金的凭证。由于它的条件对所有人都适用,因此,任何
人持有它都可以向借款人要求付息和还本。借款人出具这样的债务凭证,是为了同时向
很多人借款 ,因这种凭证的条件是标准化的,规格基本上是统一的。这种标准化,使得
这种凭证具有可分割性和可转让性。这种标准化的债权债务凭证,即债券。
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的权责关系主要包括三点:一是面值,每张债券所含的本金
数额,基本上是所借贷的某种货币的数额,但不完全等同;二是期限,债券从发行日起
到约定的偿还日止的时间;三是利息和利率,债券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借入资金而付给
后者的报酬即利息,每年债券利息的数额通常用相当于本金的一定百分比来表示,该百
分比即为债券的利率。债券的权利和责任是一个对立面,在贷款者的立场上说它是一种
特定的权利,而从借款方面来看,它是一种特定的责任或称义务,但其内涵是一致的,
贷方的权利就是借方的责任,借方的责任也就是贷方的权利。但债券所规定的债务人到
期偿还的义务,只是对债权人的一种承诺,还不是实际行动,因为还不能充分担保债务
人一定能到时如数归还本金和按时支付利息。在一定的条件下,债权人的权利仍会得不
到全部或部分地实现因而遭爱一定的损失。至此,我们可以将债券进一步定义为 :由借
款人发出 ,贷款人持有,期限固定,利率固定,到期还本,约期付息的非个性化的长期
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不同于股票。债券是债权凭证,而股票则是所有权凭证,两者在投资特性上的
区别主要在于: (1)债券有固定的还本期限,而股票的本金则是不返还的; (2)债券的利
率是固定的,它不随举债人剩余利润的增减而变化,而股息的多少则取决于募股人剩余
利润的多少;(3)债券的还本付息是有法律保护的,如果举债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偿
还本金,债券持有人有权对举债公司提起诉讼,使其承担法律责任,而股息的派发则由
募股公司的董事会视公司利润状况决定,派发多少和派与不派,不受法律制约;(4)股票
的持有人(主要是普通股票的持有人)有权参与募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而债券持有
人则无此权利;(5)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任何有还款能力的组织或机构都可以
发行债券。
债券的分类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工作,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建立起不同的债券体
系。
根据发行单位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政府及政
府所属机构发行的债券。政府是一个国家的权力机构,它有权征税和谋取其他财源,因
此它所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的能力较高,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投资工具;收入的稳定性也
较高 ,因为政府一般不会对债券按期应付的利息拒付或拖欠,投资者每期应得的收入比
较稳定,其流动性一般也较高。但另一方面 ,政府债券的面值在发行时确定后,在整
个还本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是不变的,到期不论其市价如何仍按面额偿还。除非投资者以
低于面值的价格买入,否则是不可能产生资本增值的。利息率也是一经决定就固定下来。
面值和收入的固定性,使得政府债券投资易受到通货膨胀的损失。同时,由于市场利率
的变动,对于债券的市价有着很大的影响,政府债券投资包含有一定的市场利率风险,
此外,政府债券投资还存在一定的政治风险。
非政府债券从发行人角度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公司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
券;另一类是由合伙企业、业主企业等发行的债券,称为非公司债券。作为投资工具的
主要是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一般有两种不同的形式:记名公司债券和息票公司债券。记名公司债券是
在债券上记有持人有姓名的公司债。这种债券只能偿付给债券面的记名人。这种债券的
优点是,如果债券丢失,可以挂失,比较安全。息票公司债又称持票人公司债,它是在
债券票面上不记持有人姓名,债券本息直接付给债券实际持有人的公司债。这种债券附
有各期应付的息票,持票人在每份息票到期时,可以到发行单位指定的支付单位,剪下
息票获取相应的利息。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凭票即付,凭票不凭人。它的缺点与记名公司
债券正好相反,如果遗失,无法收回。但由于这种债券不必办理登记手续,便于转让,
所以其价格可略高于公司债。
公司债按有无物质担任,可以分为抵押公司债、保证公司债和信用公司债 .凡是以
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用以担保按期还本的债券,称为抵押公司债。保证公司债是
由不是本债券发行人的一方担保到期还本的公司债。信用公司债是发行人对于债券的还
本付息,不用任何特定的担保品或抵押品,而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信予以保证。这种债券
主要是为那些资信很高的大公司,或者没有大量资产作为抵押品的公司所发行的。表面
上看,似乎抵押公司债的风险 要比信用公司债小一些,但事实上不能一概而论。有些
大公司发行债券虽无实物担任,但其财力、资信都不容怀疑,还债能力是可靠的。但不
管怎么说,在公司破产清算或改组时,其还债的先后次序总是信用公司债排在抵押公司
债之后,所以投资者在购买信用公司债之前、必须认真分析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况,及其
全部资产和盈利情况。
现在大多数公司的债券具有赎回性,即发行公司有权在债券未到期之前买回一部分
或全部发行在外的债券。公司之所以需要债券具有赎回性,原因有二:一是这等于分批
偿还债款,避免到期一次还款,造成公司资金运行紧张;二是为了偿还旧债另发新债券,
以减轻公司的债息负担。比如公司在原先发行公司债时市场利率较高,债息率自然也要
定得高一些。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市场利率降低了,如果再发行债券就不必支付原来较
高的债息率。因此,公司为减轻债息负担,就可把旧债券赎回,代以发行新债券,倘若
债券发行后,市场利率并没有多大变动,或反而上升了,公司可以不行使赎回权。这种
赎回性对债券投资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不利之处。第一,如果利率降低了,公司可以赎
回债券,而债券持有人收回本金再去投资,利率就不如原来债券的高;如果利率上升了,
公司不会提前赎回,持券人只能享受原先较低利率。而如果此时卖出债券重新投资,则
也只能以较低价格出售。第二,虽然公司赎回价格要高于面值,以补偿债券持有人再投
资的损失,但由于赎回价格具有一定的垄断性,难以完全弥补持券人的损失。
还有一种公司债是可转换公司债。这是指附有专门规定,允许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
以一定的条件向举债公司换取该公司的股票。这种公司债对举债公司和持有人双方都比
较有利。持有人可在举债公司净收益不多,每股股息水平不高时稳得公司债的固定利息,
又可在公司净收益出现大幅度增长,每股股息水平提高时,把债券换成股票以获得较多
的股息收益。而举债公司因向持有人提供了这样的优越条件,可以把可转换债券的利率
定在低于其他债券利率的水平上,用较低的发行成本获得长期资金,并可以在债股转换
时把负债变成资本,减轻还债压力,扩大资本规模。
与股票相比,公司债券提供高度的本金安全和收入的稳定,与政府债券相比,它提
供较高的收益。由于公司债券和质量相差颇大,从几乎没有风险到风险很大,不同的投
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目的和要求,充分地加以选择。大公司发行的债券,因其实力
雄厚,盈利较丰且比较稳定,大受投资者欢迎,因而其流动性较高,但公司债券也有一
些缺点:一是易受利率变动的影响,具有较高的利率风险;二是因通货膨胀而带 来货
币购买力降低的风险,比股票投资大;三是有些较低等级的公司债券,易受企业经营和
信用的风险,收回本金并不十分安全。
第三节 利息和利息率
随着信用关系的发展,货币借贷的出现,利息和利息率就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本节将重点
阐述利息的本质、来源以及利率水平的决定,它们与其它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经济杠
杆,在整个经济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运用它来调节经济的运行等问题。
一、利息及其本质
利息从狭义上讲是借贷资金的价格,是借贷资金的增值额,是债权人贷出货币资本而从债务
人手中获取的报酬。从广义上讲,利息还包括购买非货币金融资产的收益。利息的最早形式是高
利贷利息。在古典利息理论之前,人们着重于讨论收取利息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放债取息受到
教会的禁止。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信用关系的发展,并且资金过剩和资金短缺的同时存在,共同促
进了放债取息的进一步发展。
利息的本质,取决于利息的来源。对于借贷资金何以能产生一个增值额,西方经济学家有多
种解释,但大体上可分为两大学派:实质利息理论和货币利息理论。实质利息是实际节制的报酬
和实际资本的收益,实际利息率最终取决于起初的生产力因素,如技术、资源的可用性和资本存
量等。从 17 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对利息开始进行系统研究起,直到本世纪 30 年代,实质利息理论
在利息研究领域一直居于主导地位。30 年代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使得传统利息理论难以有效地
解释现实,陷入了困境。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以流动偏好论为基础,丰富和发展
了货币利息理论,使之成为西方各国作为制定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从而取代了实质利息理论,开
始在利息研究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货币利息理论是一种短期利息理论,它认为利息是借钱和出售
证券的成本,同时又是贷款和购买证券的收益。作为一种货币现象,利息率的高低完全由货币的
供求决定。60 年代末,西方各国出现了通货膨胀和失业同时并存的“滞胀”局面,利率波动剧烈,
注重短期纯货币分析的货币利息理论日益暴露出其局限性,从而出现了以价格预期为纽带,将两
大利息理论融为一体的现代利息理论。下面,我们对两大学派的主要观点作简要介绍。
第一,节欲论。代表人物是西尼尔。节欲就是对于自己可以自由使用的那个部分,不用作非
生产性使用,而把它用于其效果在将来而不在眼前的生产。资本家通过节欲产生储蓄,把储蓄转
化为资本进行扩大再生产,只有这样才能使将来获得比目前更多的消费。因此,节欲是比资本更
基本的生产要素。利息的原始来源就是节欲,它是资本家节欲行为的报酬。而节欲意味着减少当
前消费,而减少当前消费意味着有欲望不能满足,从而产生痛苦,利息就是对忍受这种痛苦的补
偿。
第二,时间偏好论。又称“时差论”,代表人物是庞巴维克。该理论认为,由于人类生命的有
限性,未来情况又具有不可预测性,因而人们对现有财货的评价大于对未来财货的评价,“现在物
品通常比同一种类和同一数量的未来物品更有价值。” 这种价值上的差别就是一切利息的来源。
收取利息就是为了保证资金贷款人在将来收回本金时的价值至少等于现在的价值。只有这样,借
贷行为才能发生。
第三,流动偏好论。凯恩期认为货币是唯一具有完全流动性的资产,人们出于交易动机,预
防动机和投机动机的需要,偏好以货币形式保存已有资产。人们贷出货币资金,或者购买生息证
券,都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流动偏好,但同时有一定的收益,这个收益就是利息。所以利息就是
对人们在一定时期放弃流动偏好的报酬。
第四,迂回生产论。该理论认为现在的生产方法是迂回的生产方法,即先生产生产工具,再
用生产工具生产出最终产品。生产过程越迂回,生产周期越长,生产力就越高。采用迂回生产方
法有一个条件,即在从事生产工具的生产时,必须储备有足够的生活资料,供生产者消费。借贷
货币资金,使那些未储存生活资料者用来储存生活资料,这样就可以使生产的迂回过程更长,从
而提高生产力。既然资金的借贷有提高生产力的功能,那么就必须获得其应有的报酬,这种报酬
就是利息。
马克思利息理论。马克思认为货币本身并不能创造货币,不会自行增值,只有当职能资本家
用货币购买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才能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剩余价值。而
货币资本家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与职能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因此,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
用权的分离是利息产生的内在前提。而由于再生产过程的特点,导致资金盈余和资金短缺者的共
同存在,是利息产生的外在条件。当货币被资本家占有,用来充当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手
段时,它就成为资本。货币执行资本的职能,获得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平均利润的能力。
谁掌握了货币的使用权,谁就拥有货币资本生产平均利润的使用价值。因此,货币资本就作为资
� 庞巴维克,《资本实证论》,商务印书馆,1983:243。
本商品被提到市场上来。资本商品在市场上以利息为条件,进行不改变所有权而让渡使用权的借
贷时,就成为借贷资本。从表面上看,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为 G-G'。正如马克思所说:“把货币
资本放出即贷出一定时期,然后把它连同利息(剩余价值)一起收回,是生息资本所具有的全部
运动形式。 ”虽然是全部形式,但不是全部内容。实际上,货币资本不转换为生产资本,不经
过生产过程,是绝不能自行增值的。
当剩余价值被看作是全部预付资本带来的产物时,就转化为利润。所有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利
益驱使,利润又转化为平均利润。平均利润分割成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分别归不同的资本家所占
有。因此,利息在本质上与利润一样,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反映了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
共同剥削工人的关系。
二、利率与利率体系
利率,也就是利息率,是指借贷期内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资金额(本金)的比率。它反映
利息水平的高低。用公式表示为:
ΔG
R=-------
G
式中R表示利息率,G表示本金,ΔG是表示本金的增值额即利息。利率通常有年利率、月利率
和日利率三种表示方法。年利率以年为单位计算利息,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通常称为年利几
厘;月利率以月为单位计算利息,按本金的千分之几表示,通常称为几息几厘;日利率以日为单
位计息,按本金的万分之几表示,通常称为日息几厘。如本金 10,000 元,年息 5 厘,表示每年
利息为 500 元。月息 5 厘,表示每月利息为 50 元。日息 5 厘,表示每天利息为 5 元。年利率=
月利率×12=日利率×365(或 360)。
利息的计算有两种基本方法:单利和复利。
单利是指在计算利息额时,不论借款期限的长短,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所生利息不再重复
计息。其计算公式为:
I=P·R·n
A=P·(1+R·n)
其中,I为利息额,P为本金,R表示利息率,n 表示借贷期限,A为本利和。
复利是一种将上期利息加本金一并计算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A=P·(1+R)n
I=P·[(1+R)n -1]
单利计算简单、方便,一般适用于短期信贷。当期限较长时,资金在运动中不断增值,不仅
本金而且利息作为资金的运用也在增殖,因此复利计算更能反映出资金的时间价值。利息的存在,
就是承认可以凭借资金的所有权取得分配一部分社会产品的权力,承认这种合理性,也就要承认
复利存在的合理性。因为利息属于贷出者所有,应该与本金一样获得这种分配社会产品的权力。
由于安全性和流动性的不同,各种存、贷款之间,各种金融资产之间利率各不相同。各种利
率所形成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就构成了利率体系。它由各种利率、各种利率之间
的比例关系和同种利率的差别构成。各种利率之间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出多种不同的利率
形态。下面介绍主要的几种利率形态:
�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309。
1.市场利率和基准利率
市场利率是指在借贷货币市场上由借贷双方通过竞争而形成的利息率。它随供求关系的变化
而变化,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出资金的供求状况。基准利率是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
能带动和影响其它利率的基础性利率。在西方国家,基准利率通常是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在
中国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国有专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在一个利率体系中,基准利率具有相对的稳
定性,而市场利率却是易变的,它将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基准利率而上下波动。
2.公定利率和官定利率
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或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通常叫官定利率。由非政府部门的金融民间组
织,如银行公会所确定的利率是行业公定利率。它对会员银行有约束性。官定利率是政府根据货
币政策的需要和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加以确定的,代表了政府调节经济的意向。公定、官定利率
与市场利率的区别在于是否按市场规律自由变动。市场利率是按市场规律自由变动的利率,而公
定、官定利率都反映了非市场力量对利率的强制性干预。
我国的利率属于官定利率。利率由国务院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1981 年以
后,各专业银行被赋予在统一的利率规定的上下限一定幅度内实行利率浮动的权力。
3.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根据在借贷期限内是否调整,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是指不随资金市场
上借贷双方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在整个借贷期限内固定不变的利率。这种利率简便易行,易于
计算借款成本。但当贷款期限较长时或市场利率变化较快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可能承担较大
的利率风险。因此,在越来越多的借贷中采用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是指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定期
调整的利率。调整期限和调整时作为基础的市场利率的选择,由借贷双方在借款时议定。浮动利
率可以使借贷双方的利率风险降低,但因手续繁杂,计算依据多样而增加费用开支。因此,多用
于 3 年以上的借贷和国际金融市场。例如,欧洲货币市场上的浮动利率,调整期限一般为 3 个月
或半年。调整的依据为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同期利率。我国的人民币借贷在 1988 年之前一
直采用固定利率。1988 年秋开始对中长期存款实行保值储蓄是浮动利率的开始。资金来源于国
际金融市场的中国银行发放的现汇贷款,多年来一直实行浮动利率的计息办法。
4.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名义利率是以名义货币表示的利息与本金之比;实际利率是指物价不变,从而货币购买力不
变条件下的利息与本金之比。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名义利率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对利息的影响,
而实际利率则考虑通货膨胀风险因素的补偿。简而言之,实际利率等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
用公式表示为:
RE =RB -RP
其中,RE 为实际利率,RB 代表名义利率,RP 为借贷期内的物价变动率。这个公式基本上
反映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之间的关系,但它只考虑物价变动对本金的影响。当考虑物价变动对
本金和利息的影响时,有
P·(1+RB )=P(1+RE )·(1+RP )即:
1+RB
RE =________________ -1
1+RP
式中P为本金。区别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市场各种利率
都是名义利率,实际利率不易直接观察到,而反映借款成本和贷款收益的是实际利率而不是名义
利率。我国的保值储蓄就是银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指数对储蓄存款利率进行调整,
使实际利率大于零。
5.一般利率和优惠利率
优惠利率是指国家通过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本身对于认为需要扶植或照顾的借款者提供的
低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它与一般利率的差别在于优惠性质。我国实行的贴息贷款就是实
行的优惠利率。贴息贷款就是借款者支付低于一般利率水平的利息,贷款者少收的利息差额由批
准贴息的部门支付。外汇贷款利率中以低于伦敦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为优惠利率。我国外汇优惠
利率贷款主要由中国银行发放。
6.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
存款利率是存款的利息与存款金额之比。存款利率比较统一,往往受当局的利率管制,难以
灵活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即使可以自由确定存款利率,由于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为争取存款,
可能竞相提高存款利率,最终还是难以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因此相对而言,存款利率在利率体
系中不占重要地位。贷款利率是贷款的利息与贷款金额之比。银行贷款大部分面向企业,各银行
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贷款利率。因此贷款利率不统一。
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是银行的经营特性决定的。但差额的大小随
银行垄断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银行众多而且同业竞争激烈的,存贷利差趋小;反之,存贷利
差较大。当存贷利差过大时,企业会抛开银行直接融资。存贷利差过小,又使银行收益下降。因
此存贷利差的合理确定对银行、企业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利率的期限结构
在金融资产的利率差异中,期限因素始终是最重要的。利率的期限结构就是指短期利率与
长期利率之间形成的关系结构。不同期限的利率收益曲线可用下图表示:
利率
B
A
C
期限
图 2-1:利率期限结构示意图
A曲线表示利率不变,长期利率与短期利率保持一致。B曲线表示长期利率低于短期利率。C
曲线表示长期利率高于短期利率。
一般情况下,趋于上升的收益曲线C的形式是最主要的形式。它表明,随着期限的延长,风
险和市场不确定性会增加,因此,收益也应提高。在西方,探讨长、短期利率相关性的理论主要
有三种,即完全预期理论、市场分割理论和流动偏好理论。
完全预期理论有两种假设前提:一是人们对将来的短期利率变动具有确切的预期或完全的预
期;二是短期资金市场与长期资金市场的资金移动保持完全自由 。因此,对未来的预期是收
益一期限关系的唯一决定因素。根据以上两个假设,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在一定期限后所得的本
利和应该是相等的。长期利率等于现期利率与未来短期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即:
r1 +r2 +…+rn
� 曾康霖、邓映翎著,《利息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0:183。
R=
n
R为长期利率,r1 为现期短期利率,r2…rn 为未来各期的短期利率。此处用单利计算。例如,
有人有一笔资金准备投放两年,一年期债券利率为 7%,投资者预期一年后发行的债券利率为 8%
时,他才会购买两年期债券。否则他可以先购买一年期债券,到期后再购买第二年的一年期债券,
获取 8%的收益。当所有投资者都这样预期时,只有在两年期债券利率为 8%时,长期债券和短
期债券的供求才能都达到均衡。如果预期远期的短期利率上升,作为现时短期利率和未来短期利
率平均数的长期利率大于短期利率,收益曲线向上如C形式。反之,收益曲线下降如B形式。当
预期远期短期利率不变时,收益曲线为一水平线如A形式。
市场分割理论认为投资者都是风险回避者,有着强烈的期限偏好和期限需求,他们不会因为
不同期限的收益差别而放弃或改变他们的期限需求。如果投资者有两年的资金持有时间,就会购
买两年期的债券。短期资金需求者发行短期证券,长期资金需求者发行长期证券,并且长、短期
市场互相分隔,不能互相替代。每个市场中的利率由各自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各种利率
都具有相对独立性。长期利率只决定于长期资金的供求,短期利率决定于短期资金的供求。该理
论较好地说明了具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偏向于长期借贷的原因。
流动偏好理论认为投资者是收入和风险的选择者。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使得对未来利率不
可能完全预期,而且利率期限越长,变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利率风险也就越大。长期利率高于短
期利率,一方面作为对风险的补偿,另一方面也是对放弃流动性的补偿。考夫曼认为:“在流动
性偏好利率结构理论中,长期利率等于现在短期利率和预期未来短期利率的几何平均数加上与他
们相关的流动性报酬 。”所以正常的收益曲线是向上倾斜的如C形式,反映出随期限和风险的增
加,收益亦相应增加。只有当预期未来利率下降幅度超过因期限和风险增加而支付的贴水时,收
益曲线下降如B形式。如果市场利率预期不变,根据完全预期理论,收益曲线呈水平状;而根据
流动偏好理论,收益曲线将向上倾斜。该理论能较好地解释资金来源于存款的商业银行偏向于短
期借贷。
四、利率的决定
前面我们阐述了利息和利息的“质”,下面我们将阐述利率的“量”究竟是如何被决定的,有哪
些因素对它发生作用。
1、马克思的利率决定论
马克思认为利息是借贷资本家从职能资本家那里分割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表现
为利润,因此,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利润本身就构成了利息的最高界限,平均利润率就构成
了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因为若利息率超过平均利润率,职能资本家就不会借入资本。而利息率为
零时,借贷资本家无利可图,就不会贷出资本。因此利息率总是在零与平均利润率之间波动。
利息率取决于平均利润率,使得利息率有以下特点:(1)随着技术发展,资本有机构成的提
高,平均利润率具有下降趋势。因此,平均利息率也有下降的趋势。(2)在某一阶段考察利息率
时,每个地区的平均利润率是一个稳定的量,所以平均利息率也是个相对稳定的量。(3)利息率
不仅受到利润率的决定,还受供求竞争、传统习惯和法律规定等因素的作用,它的决定具有偶然
性。
现实生活中面对的都是易变的市场利率,平均利息率只是一个理论概念,从总体上反映在一
定时期利率水平的高低,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量。
2、古典利率理论
古典学派认为利率决定于储蓄和投资的均衡点。资本的供给来源于储蓄,资本的需求取决
于投资需求。人们把财富用于储蓄而不用于现期消费,是为了将来获得以利息表示的更多消费补
� 曾康霖、邓映翎著,《利息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0:195。
偿。因此,只有在利率水平足够高时,储蓄才会发生,而且利率水平越高,储蓄倾向越大。投资
需求取决于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而资本的边际生产力随资本数量的增加而递减,当资本的边际生
产力与利率的水平一致时,就是企业家的意愿投资需求点。因此,利率越高,投资就减少,利率
降低,投资上升。这样,一方面,一定的利率水平和一定的储蓄正向对应;另一方面,它又和一
定的投资反向对应。因而利率水平依赖于储蓄和投资双方的相互调整,使投资能够全部吸收储蓄,
而储蓄又能维持全部投资,即利率的水平取决于储蓄流量和投资流量的均衡。图示如下:
利率 I I′ S S′
i1
i0
i2
投资、储蓄量
图 2-2:古典利率决定图
图 2-2 中,I曲线为投资曲线,向下倾斜表示投资是利率的减函数;S曲线表示储蓄曲线,向上
倾斜表示储蓄是利率的增函数。两线的交点所确定的利率 i0 就是均衡利率。当有些外生因素如
技术的进步等使I曲线向右移动到I'时,I'曲线与S曲线的交点 i1 就是新的均衡利率。同样,
外在因素使S曲线移到S'曲线时,I曲线和S'曲线的交点 i2 就成了新的均衡利率。显然,投资
不变时,储蓄的增加会使利率水平下降。储蓄不变时,投资的增加会使利率水平上升。
3.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
凯恩斯认为货币对收入、产出和就业等均有重大影响。利息纯粹是一种货币现象,利率完全
由货币因素决定。“利率是一种价格,使得公众愿意用现金形式(货币形式)来持有的财富,恰等
于现有的现金量 。”流动性偏好和货币数量就构成利率的两大决定因素。该理论是货币数量均衡
的利率理论。
引起流动性偏好的动机有 3 个: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由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所
需的货币量与利率无关,主要与收入有关,用L1 =L(Y)表示,Y为收入水平。而投机动机
所需的货币量主要与利率相关,L2p =L2 (i),与收入关系不大。利率越高,投机性货币需求越
小,利率越低,投机性货币需求越大,当利率低至某一极限时,货币需求为无限大,人们宁愿有
货币而不愿持有其它资产。这就是“流动性陷阱”。总的货币需求为L=L1 (Y)+L2 (i)。
满足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的货币供给量以M1 表示,满足投机动机的货币供给量用M2 表
示,社会总的货币供给量为M=M1 +M2 。当货币的供求均衡时,即M=M1 +M2 =L1
(Y)+L2 (i)时,决定的利率均衡利率。货币的供给量为一外生变量,对利率完全无弹性,因此在
图上表现为一条垂直线。图示如下:
�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143。
利率 L M
I0
货币供求
图 2-3 流动性偏好利率决定图
图中M表货币供给曲线,L曲线表示由于流动性偏好人们意愿持有的货币量。两曲线交点 i0 即
为均衡利率。
货币存量取决于货币供给,流动性偏好反映货币需求。当货币市场初始不均衡时,超额或者
缺额货币将为收益证券的增加或减少所替代,证券价格的上涨或下跌,推动利率降低或上升,由
于投机动机的作用,货币需求随之扩大或收缩,直到货币需求水平恰好全部吸收货币供给为止,
这时利率达到均衡水平。如果初始货币量是均衡的,那么货币供求因素相对稳定的变动,通过上
述与有收益证券的替换过程,使初始利率变动到新的均衡利率。
4. 可贷资金和利率理论
在现实经济中,不仅有储蓄和投资这些实际因素对利率产生影响,还有人们对货币的需求及
货币的供给这些货币因素也对利率产生影响。可贷资金理论试图把实际经济因素和货币因素进行
综合考虑,从流量的角度研究借贷资金的供求和利率的决定。该理论认为利率取决于可贷资金的
供求平衡。
按照可贷资金理论,可贷资金的供给来源于二部分:一是社会(包括家庭、政府和企业)的实
际储蓄。在开放经济中,还包括来自外国资本的净流入。二是信用膨胀引起的实际货币供给净增
额。可贷资金的需求也包括两方面:一是实际投资支出的需要,对于政府而言,则可能是弥补实
际赤字额的需要;二是居民、企业增加货币持有的需要。用公式表示:
DL =I+ΔMD
SL =S+ΔMS
式中,DL 表示可贷资金的需求;SL 表示可贷资金的供给;ΔMD 表示该时期内货币需求的
改变量;ΔMS 表示该时期内货币供应的改变量。当可贷资金供求双方相互作用达到平衡时,形
成均衡的一般利率。均衡条件用公式表示为:
DL =SL 即:I+ΔMD =S+ΔMS
从上式可以看出:即使投资与储蓄这一对实际因素的力量对比不变,货币供需增量的对比变化也
足以改变利率。因此,可贷资金的供求均衡并不就保证了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同时均衡。从短
期看,货币增量供求的不平衡或者投资储蓄的不平衡都会导致收入水平的波动,通过货币因素的
传导,使均衡利率产生短期波动。从长期看,利率取决于实际经济因素,所以长期利率相对稳定。
可贷资金的利率理论,借此解释了短期利率的易便变性和长期性利率的稳定性。
五、利率的作用
在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中,利率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利率的作用从
形式上看,是通过利率的变动而实现的。引起利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变动、
经济的周期性变动、国家的经济政策的变动。所有这三种情况都将引起资金供求的变化,从而引
起利率的变动。
利率变动主要通过成本效果、流动性效果和心理效果对经济运行发生调节和杠杆作用。成本
效果是指利率变化影响企业的利息负担以及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从而影响金融机构贷款规模与
企业的投资活动。流动性效果主要指利率变动对金融机构供给的影响。当经济活动比较活跃时,
资金需求增加,会导致利率上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把一部分金融证券转化为
现金用于贷款,而利率上升使证券价格下降,从而压抑了证券的出售,进而抑制贷款,缩小投资
规模。心理效果主要指利率变动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政府对金融形势和整个经济形势的判断,因而
利率变动对所有经济主体发挥着一种心理影响,调整他们的活动意向,实现利率变动对经济活动
的影响。下面对利率变动的调节作用进行讨论。
(一)利率变动对储蓄的影响
影响储蓄的因素很多,利息收入作为储蓄动机之一,其利率的高低无疑影响着储蓄总量大小。
这是因为,消费可分为即期消费和远期消费,在居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即期消费和远期消费互
相转化,引起这种转化的因素很多:预期的物价上涨程度,预期的未来收入,存款利率的高低。
利息作为对推迟消费的补偿,只有当利率超过物价上涨一定幅度时,人们才会减少即期消费,以
期获得更大的远期消费。利率越高,人们推迟消费的愿望就越强烈,储蓄就越多,利率越低,储蓄就越
少,过低的利率,甚至会发生竞争提存使储蓄额下降。如 1988 年全国零售价指数上升 %,
而 1 年定期存款利率为 %,人们就提取存款,购买实物保值,使得储蓄余额下降,政府采取
按物价指数保值储蓄后,很快扭转这种局面。
利率变动除了影响储蓄总量外,还能影响储蓄的构成,即影响储蓄者是采用金融资产储蓄还
是采用实物资产储蓄,是用货币还是用债券、股票储蓄。其主要原因在于各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的不一致。
(二)利率变动对投资的影响
投资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和原动力,利率变动不仅影响投资总量,还会影响投资结构和投
资效益。
利率对投资总量的影响颇有争议。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迈耶等人通过对美国的实证研究,认
为利率对投资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但另一些经济学家却认为利率与投资之间有相当大的反向关
系,即利率升高时,投资额减少,利率降低时,投资额扩大。企业投资有一个先决条件:投资的
预期收益率必须大于或者至少等于资金的利率。若企业的预期收益低于企业的借款利息时,企业
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还要亏本,所以企业将停止借贷。而且利率越高,企业自有资金的机会成本
也越大,相应也要求有更高的收益率,因此也会抑制投资规模。同理,利率降低时,企业能接受
的预期收益率降低,使得投资规模扩大。
国家采用差别利率体系,对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产业、短线产业采取低息甚至贴息的扶持政策,
而对于长线产业采取高利率抑制其投资需求,来改善、优化整个社会的投资结构。而投资总量的
适度和投资结构的优化,必将促进社会投资效益的提高。
(三)对宏观经济的调节
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是通过货币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来实现的。利率变动从两个方
面影响货币供求:一方面影响闲置货币和闲置资金的所有者的储蓄,另一方面影响借款人对资金
的需求。当经济过热、资金缺口加大时,中央银行调高存款利率,使资金供给增加,最终使资金
供求达到平衡。同样,当资金供给大于资金需求时,可以降低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使其达到平
衡。通过利率的传导机制,可以有效控制社会的总需求规模,调节经济的正常运行。
(四)利率变动对物价的影响
在商品经济中,利率变动和物价变动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时,
货币供给量的增加,使物价趋于上升,而通过证券市场上的财富效应,证券价格上升,利率下降。
因此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价格和利率的反向变化。当政府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时,商品市场收支活
动加大,相应的货币交易需求增加,物价趋于上升,在货币存量既定的情况下,用于购买证券的
投机余额减少,从而使证券价格下跌,利率上升。因此扩张性财政政策导致物价和利率的同方向
变化。
利率变动不仅通过影响银行信贷规模,从而影响货币供给量来影响物价,还可以通过对商品
的生产和供应的影响来影响物价。如降低生产某种商品的企业的贷款利率,使企业效益增加,扩
大生产,增加商品供应量,使其价格下跌。
以上讨论了利率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但是要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是要有一些基本条
件的:一是利率确实反映了资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二是资金的供求能够反映社会的投资水平。
只有这样,利率才能作为调配资源的手段。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一般采取开放型利率政策,中央
银行只控制再贴现率,其它利率由市场上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对于各个独立决策的经济人,由于
利润最大化、效益最大化是其基本准则,在利益约束机制下,利率就有广泛而突出的作用。在我
国过去中央集中计划体制下,市场机制几乎是不存在的,利率也就不起多大的作用。随着改革的
进程,市场调节越来越受到重视,利率的作用也日益被重视。
本章复习思考题
[1] 为什么银行信用能在现代信用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2] 比较分析优先股票、普通股票和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性和收益性?
[3] 完全预期理论、市场分割理论和流动偏好理论是怎样解释利率的期 限结构的?
[4] 可贷资金理论认为利率是如何决定的?
[5] 现代经济中利率有哪些调节作用?
第三章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市场创造出并不断地创新出各种金融工具
供人们选择,极大限度地动员和推动着资金的转移。而且,金融市场将一切融资活动、一切金融
机构连结起来,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本章在分析金融市场的产生、发展、功能及其基本构
成的基础上,着重介绍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具体运行过程。
第一节 金融市场的构成
一、金融市场的定义
金融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市场包括两种金融市场,一种叫做协议货款市场
(Negotiated-Loan markets),一种叫做公开金融市场(Open financial markets)” ,即狭义的金融市
场。协议贷款市场主要包括存款市场、贷款市场、信托市场。其主要特点是:交易价格(即利率)
和交易条件由双方协商决定,且决定不适于下次交易以及与他人的交易;交易的工具不具备标准
化的转让条件,无法转让流通。公开金融市场即狭义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
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其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是通过为数众多的交易者的公开竞争来决
定的,且决定适用于任何个人和机构;交易的工具,其期限、交易单位一般都有一个被大家所接
受的标准,即具备标准化的转让条件,可以自由买卖。我们所讨论的金融市场即这里所说的狭义
� 张志平著.《金融市场实务与理论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8。
金融市场。这种金融市场是指通过金融工具的交易实现资金融通的场所或机制。在金融市场上,
资金需求者发行和销售金融工具;资金供应者则用资金交换或购买金融工具。资金需求者通过卖
出金融工具取得资金有余单位的资金,为此他承担了一定的金融债务。资金供应者通过买进金融
工具把资金转给资金不足单位,为此他获得了相应的金融资产。金融市场通过金融工具的这种交
换行为使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的资金得以融通。
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从那些支出小于收入的资金剩余方,把资金引导到支出大于收入的
资金短缺方,实现储蓄资金向投资资金的转化。金融市场融通资金的具体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
资金不足单位发行直接金融工具,通过与资金有余单位直接协商,由其购入所发行的金融工具,
从而融入资金有余单位的资金;也可以在公开市场上,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卖给资金有余单位,
实现两者之间的资金融通。这种融资途径称为直接融资。二是通过金融机构发行间接金融工具的
形式吸收资金有余单位的资金,再由金融机构向资金不足单位融通资金。这种融资途径称为间接
融资。两种融资途径构成了金融市场融资活动的基本内容。
金融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基本一样,是一种买卖关系的总和。但是,金融市场买卖的对象是
金融工具,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代表着一定的货币资金。这就使得金融市场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
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金融市场是以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的市场。一般商品市场交易的对象
是各种各样的商品,其使用价格各不相同。金融市场则不然,交易对象金融工具,虽然有各种形
式,如国库券、股票、承兑汇票等,但是没有质的区别,其使用价值具有单一性,即给资金需求
者带来利润,给资金供应者带来利息和股息。第二,金融市场基本上是无形市场。商品市场一般
都有固定的场所。但从总体来看,金融市场不一定具有具体的场所和设施,而是指同一金融工具
在同一时间受同一价格支配的无形市场区域。在这一特定的区域里,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并无特定
的限制,交易双方有的近在咫尺,有的远在数千里之外,他们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现代通讯
手段,讨价还价,进行交易活动。
二、金融市场的作用
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商品经济社会,大量存在着资金不足单位和资金有余单
位。缺少资金者希望能够筹措到所需资金,资金有余者也希望为自己暂时不用的资金找到出路,
以获取更多的收益,这就产生了融通资金的客观需求。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这种融通资金的
需要比较少,有限的资金融通是通过资金不足单位和资金有余单位直接协商,以口头协议的方式
借贷资金予以实现的。这种简单的直接融资类似于商品和劳务的物物交换,由于双方缺乏了解,
供需条件也不一致,资金的融通难以实现。即使实现了,也往往要耗费大量的交易成本,是一种
效率极低的融资形式。而且这种融资以口头协议方式议定融资人到期偿付的承诺,极易发生争执。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金融工具在多种信用形式的基础上产生了,为融通资金提
供了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凭证,使金融活动的数量大大增加,金融活动的效率也有所提高。但是,
金融工具的融资功能是以金融工具的转让流通和买卖为条件的。这是因为,在现代经济运行过程
中,资金有余单位和资金不足单位是不断变化的。昨天的资金有余单位今天就可能变成资金不足
单位,可能是遇到某种特殊情况而急需资金,这时就必须将持有的金融工具转让或销售出去,换
回现款以便支付。因而,金融工具的转让和买卖就成为金融工具存在和运用的前提条件,金融工
具作为一种金融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就自然产生了。相应地,从事金融工具交易活动的
金融市场也就逐步形成了。
金融市场产生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金融市场的存在为资金供应者和需求者提供了便利的融资途径。资金需求者可以在金融
市场上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信用状况,发行最适合自己的金融工具,在利率、期限等较为合理
的情况下取得所需资金。资金供应者则可以通过金融市场购买各种金融工具,灵活运用所拥有资
金,取得较高的安全保证和较高的收益。金融市场通过调剂资金供求,充当储蓄与投资桥梁,促
进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
2. 金融市场的存在提高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各经济主体灵活地调整资产、负债结
构,使其资金达到最充分利用。在金融市场存在的条件下,各银行一旦拥有超额准备金时,即可
通过金融市场加以投放;而在资金不足时,又可以立即在金融市场上用迅速而且代价低廉的方式
取得资金。在金融市场存在的条件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可把手中短期性闲置资
金投资于长期金融工具.�因为长期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上可以随时转让,或转换为现款。这样就
使短期闲置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不仅方便了融资双方,而且增强了金融市场对资金供应与需求
的吞吐能力。
3. 金融市场的存在,有利于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宏观和微观的信息。�在金融市场上,
资金的供求状况决定其利率水平的升降,就成为社会资金供求状况最灵敏的指示器。同时,金融
市场上长期利率的变动还与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经营利润密切相关。通过金融市场长短期利率的变
动,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出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据此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为政府调节
经济提供依据,也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决策所需的金融信息。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部分。我们可
以通过改革开放以来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的分析①,进一步了解金融市场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效地激活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动,并通过微观经
济的进步对整体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证券市场通过资本要素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证券市场作为直接融资场所,为企业开辟了一
条除银行信贷这种间接融资方式以外的又一条融资途径。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股票市场
的发展使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进行技术改造以及开发新产品等提供
了必备的资金要素。1997 年我国沪深两市通过发行新股和配股共为企业筹资 939.05 亿元,通
过发行债券共融资 3612 亿。1997 年全国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额为 10718 亿元。如果以证券市场融
资作为直接融资额,以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额作为间接融资额,并以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代表
证券市场通过资本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能力,则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额的比重为 25.21%。
证券市场通过结构转换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结构转换是企业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另
一要素。证券市场的发展与结构转换的关系可概括为如下两个方面:其一,证券市场的发展促进
了企业生产结构的转换。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证券市场的动态运行
结果,为企业提供了灵敏的信息,反映了市场商品的供求态势,为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了
依据。证券市场越发展,信息的传递速度越快,信息的效果越佳,企业也越关心证券市场的发展。
未上市企业关注证券市场发展,寻找出自己企业产品结构与市场要求的差距,并力图通过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产品产业发展方向以争取上市;已上市公司企业更加关注市场发展动向,产品发展
方向不对路,经营不利,便面临特别处理和摘牌危险。证券市场客观上促使企业及时依市场要求
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在竞争中占一席之地。企业这种依证券市场信号引导,主动进行结构转换,
使企业不断寻求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结果也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其二,证券市场的发展促进了我
国产业结构的转换。我国证券市场上近二年来展开的大规模的资产重组正逐步实现着我国产业的
更新和升级换代。从 1997 年至 1998 年 11 月深沪市场上发生的 200 多起的资产重组,集中体现
了产业结构由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业向高技术、高收益的产业转化;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
资金密集型产业转化;由国家限制发展的竞争激烈、效益低下的产业向国家政策鼓励的新兴产业
和瓶颈产业转化的趋向。我国证券市场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更新换代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依托
作用,它直接和间接地实现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转换。
证券市场通过技术进步要素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研究表明,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所作的
贡献远远超过资本积累所作的贡献。促进技术进步的途径很多,发展证券市场无疑是其中之一。
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利用证券市场促进技术进步,我国近年来技术类股票也格外引人注目。到
1998 年 3 月,我国共有新材料及新型材料领域、生物技术领域、计算机领域、电子信息领域及
其他高科技领域的高技术产业上市公司 65 家,总股本达到 1096.07 亿股,占目前 A 股总股本
的 6.06%;总资产为 645.37 亿元,占 A 股上市公司总资产的 9.85%;总净资产达 324.60
亿元,占 A 股上市公司总净资产的 10.82%。证券市场不仅为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生产企业提供
① 房延安 戴铭 ,《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国证券报》,。
上市机会,而且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为企业发展、选择投资方向都起到了引
导作用。这种导向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利用技术进步因素提高要素生产率,提高
单位产出水平,从而提高经济增长水平。到 1997 年底,我国上市高科技企业共创总收入 1134 亿
元,占当年 GDP 的比重约为 1.52%。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市的高科技产业实现的总收入占我国
GDP 的比例体现证券市场对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贡献能力,并以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
贡献率 30%为依据,计算可得,证券市场通过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约为 0.46%。
证券市场通过规模经济效益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美国经济学家丹尼森通过量的测定得出的
结论之一是,在美国经济增长中,规模效益的贡献约占 4.9%。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生产具
备一定的规模是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壮大自己的竞争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条件。证券
市场的发展为企业按一定规模发展创造了条件。近几年,企业上市的规模打破了上市额度的限制,
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以发行数亿元的股票并流通,因而市场上便有了上市企业中的“巡洋舰”、
“超级巡洋舰”等大盘股。到 1997 年底,我国深沪两市上市公司中,总股本在 5 亿股以上,流通
股本超过一亿股,且国有控股比例在 20%以上的公司有 94 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 13%;其他条
件不变,将国有控股比例提高到 50%,在深沪两市,符合这一条件的大盘国企股也有 32 家,占
上市公司总数的 4.3%。证券市场为这些大规模企业通过发行上市和配股募集了巨额资金,为
这些企业的规模发展提供了资金前提。这些大规模企业集团的规模发展及其与相关产业的配合发
展,使我国经济实现稳定增长有了可靠保证。
金融市场对资金融通及一国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金融市场和其它事物一样,
除存在积极意义外,也有一些消极影响。这主要表现为,在经济繁荣时期,工商业供应者也认为
工商业企业生产潜力大,偿还能力强,积极购买各种金融工具,致使利率上涨形成过度扩张,极
有可能导致物价上升,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在经济衰退时期,人们普遍持悲观态度,工商企业
降低生产,压缩投资。金融工具持有则急于脱手,以致利率下降,价格猛跌,加速经济衰退。金
融交易活动中的投机行为加剧了这种社会经济的不稳定性。这里所谓的投机行为是指在金融市场
上有关交易主体通过利用价格变化买进卖出金融工具以牟取暴利的交易行为。在金融市场上交易
的动机主要为了投资,即企业或个人运用其剩余资金购买金融证券以期在一段时间后获得合理的
和正常的股息或利息收入的行为。投机和投资两种行为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动机或出发点不
一样。在金融市场上有真正的投资者,但更多的还是投机者。投机行为的存在,理论上来看具有
确保金融工具流动性以及稳定证券价格的功能。前一功能是指,假如金融市场只有投资行为,那
么金融市场将是极少量的,而且不是继续性的。而以价格变动作为谋利手段的投机者加入金融市
场后,在某种价格范围内会出现相当数量的买进和卖出,从而使金融工具具有了较高的流动性。
稳定证券价格功能是指,投机者当证券价格与证券价值上下偏离时,预期证券价格终究要回复到
证券价值水平,因而卖出或买进证券,其结果是缩小价格的波动幅度,发挥着稳定价格的功能。
但是,由于价格不稳定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信息传播和处理能力不统一,这就使得一部分投机者短
期内获得巨额利润,而另一部分投机者则蒙受损失,以致破产,给社会经济造成不稳定。
三、金融市场的分类
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种类繁多。根据金融工具交易的性质、对象、时间、期限等的
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各种类型的金融市场构成金融市场体系。
按金融交易的层次,金融市场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又称为初级市场、一级
市场和新证券市场,指从事金融工具最初发行的市场。流通市场又称为次级市场、二级市场和旧
证券市场,指转让买卖已发行的金融工具的市场。
按金融交易的对象,金融市场可分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国库券市场、大额
定期存单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总之,有一种金融工
具的交易,便有一个金融市场存在。
按金融交易成交时约定的付款时间、金融市场可分为即期市场和远期市场。即期市场,即金
融工具买卖成交后,按成交价格立即进行交割和清算的市场。远期市场,即金融工具按一定价格
成交,交易双方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进行交割和清算的市场。
按金融交易的空间划分,有交易场所和交易地域两种情况。就交易场所来说,金融市场可分
为有形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指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如证券交易所;无形市场指没有固定的
交易场所,交易双方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现代通讯手段联系,讨价还价,达成交易的市场。
就地域而言,金融市场可分为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
按金融交易对象的期限划分,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
场,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金融工具交易的市场。该市场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短期资金的周转,
期限短、风险小、流动性强,与货币相差无几,往往被作为货币的代用品,故而此类市场称为货
币市场。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金融工具交易的市场。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长期金融工具交易的市场,所以又称为长期金融市场。该市场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
投资,期限长、风险大,被当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来运用,故而此类市场称为资本市场。由于
资本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主要是股票和债券这样的有价证券,所以资本市场又称为证券市场或股票
债券市场。资本市场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和期权市场。
第二节 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实现短期资金的市场,主要从事一年以内的短期资金的借贷活动。货币市场的功
能是提供短期资金,以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者由于生产的季节性原因或其他原因,对临时性生产或
周转资金的大量需求时。对希望在金融市场上筹措长期资金人而言,他要根据长期利率的变化情
况,确定最适当的举债时间,在此之前,可以利用货币市场筹措临时性资金,以满足需要。对资
金的供给者来说,在他没有选择好新的投资方向时,可以在短期内,先通过货币充分运用手头闲
置的资金。对商业银行来说,货币市场是其调节日常准备状况的重要场所。中央银行则可以通过
再贴现业务,参与货币市场,增减市场货币流通量,从而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可见,货币市场
的存在能够缓解短期资金供求矛盾以及金融的不确定性。货币市场主要有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
现市场和国库券市场。
一、银行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
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
款的变化,汇兑的收支增减等原因,会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
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
从而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要。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
为资金拆入;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借出资金,称为资金拆出。资金拆入大于资金拆出称之为
净拆入;反之,称之为净拆出;这种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的市场被称为同业拆借市场,
简称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融通资金的期限比较短,一般是 1 天、2 天或一个星期,
最短为几个小时,或隔夜。二是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同业拆借交易
的资金主要是金融机构存放在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三是同业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短期、临时性
需要。四是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拆借活动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使
金融机构可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
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有多种类型。按照交易方式划
分,同业拆借有通过中介人的拆借和不通过中介人的拆借;按照期限划分,有 1 天、7 天、14 天、
21 天、1 个月、2 个月、4 个月或指定日的拆借;按照有无担保划分,可分为无担保拆借和有担保
拆借,无担保拆借是一种信用放款,有担保拆借是以承兑汇票、短期债券、国库券等具有较高流
动性和安全性的资产作为抵押的拆借;按照市场的组织形式可划分为有形拆借市场和无形拆借市
场,有形拆借市场是有固定的场所、有充当拆借双方中介的专门机构并集中进行交易的市场,日
本的短资公司是比较典型的有形拆借市场,无形拆借市场则不需要固定的地点与场所,拆借双方
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通讯方式进行联系和交易,美国的联邦基金市场是比较典型的无形拆借
市场,它是一个电话市场,以联邦基金进行拆借的金融机构通过电话联系,在中央银行帐户上直
接进行拆借交易。
同业拆借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
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在现代银行制度中,商业银行经营的目标是利润最大而风险最小。商业银
行追求高利润、高收益,必须通过扩大高收益的资产规模,但同时可能使流动性不足,准备金下
降,影响其正常经营甚至难以保证存款的支付。相反,保持过多的准备金,高收益的资产就相对
减少,利润就降低。商业银行需要在不影响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准备金水平,以扩
大高收益的资产比重,使利润最大化。同业拆借市场,使准备金盈余的金融机构可以及时地贷出
资金,获得较高收益,准备金不足的金融机构可以及时地借入资金保证支付,有利于商业银行实
现其经营目标。同时,同业拆借市场也是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同
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在中央银行帐户上的多余资金,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改变商业银行缴存准备金的数量,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与规模。另一方面,同业拆
借市场的交易价格即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反映了同业拆借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是中央银行货币
政策调控的一个重要指标。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基本代表了市场资金的价格,是确定其他资金价格
的基本参照利率。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控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影响其他利率,实现金融宏观调控
目标。
二、贴现市场和大额定期存单市场
贴现市场是指通过票据贴现的方法融通短期资金的场所和机制。票据贴现指票据持有者将未
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并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提前获取现款的一种票据转让行为。票据
贴现对于持票人来说,等于提前取得了到期支付的票款;对于银行来说,等于向票据持有人提供
了一笔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贷款,只是利息已预先扣除。
贴现市场交易的对象主要有国库券、短期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及其它商业票据。贴现市场的
参与者主要有工商业企业、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工商企业参与贴现市场,将自己持有的未到期
的票据提前转化为现款,可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商业银行从事票据贴现业务,表面上是一
种票据的购买,实际上是一种放款,而且比一般的短期贷款要优越得多。因为按“商业票据理
论”,商业票据是一种自偿性票据,即到一定时间,随商业行为的结束票据会自动清偿,因而就
票据本身而言比较可靠。再者,就票据的兑付来看,除付款人外,尚有发票人、背书人等负有连
带清偿责任,因而这种资金的运用比较安全。另外,商业银行参与票据贴现,贴现利息预先扣除,
不象一般贷款必要到期时才能收取。除商业银行外,中央银行也参与贴现市场,从事再贴现业务。
再贴现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已办理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予以贴现。实际上是中央银行对商业
银行发放的一种再贷款。再贴现时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贴付的利息与票面面额的比率即为再贴现
率。商业银行在营运过程中常常发生资金不足的情况,已贴现的票据尚未到期无法兑现,这时通
过贴现市场向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就能解决商业银行对短期资金需求。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
一方面满足了商业银行对短期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中央银行通过贴现
市场再贴现率的调整影响市场的一般利率水平,以达到信用扩张和收缩的目的。如果中央银行提
高再贴现率,商业银行就得以较高的价格获得中央银行再贷款。为了不亏本,商业银行必须提高
贴现率和贷款利率。利率提高后,工商企业将会由于盈利减少或无利可图而减少贴现和贷款,这
样便达到了紧缩信用的目的。反之,中央银行降低贴现率,就达到扩张信用的目的。中央银行构
成了贴现市场积极的参与者,在贴现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大额定期存单市场是指大额定期存单的市场。60 年代以来,商业银行为吸收资金发行了一
种新的金融工具,即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简称 CDs 。这种存单与普通存款单不同:一是不记
名,二是存单上金额固定且面额较大,三是可以转让和流通。CDs 的期限通常不得少于 14 天,
一般都在一年以内,三至六个月的居多。CDs 的持有者到期可向银行提取本息;尚未到期时,
如需现金,可以转让。CDs 有这些优良特性使之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交易对象。
大额定期存单的发行主要由商业银行签发。从签发银行的角度来看,CDs 为它提供了和定
期存款流动性一样的资金,即在到期前不得提取,且利率较低。商业银行发行 CDs 的方式大致
有两种:一种是批发式发行。发行机构把准备发行的总额、利率、发行日期、到期日和每张存单
的面额预先公布,供投资者认购。另一种是零散式发行。即按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发行,利率由双
方协商决定。 大额定期存单流通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包括大企业、地方政府、商业银行、货币
市场互助基金以及一些富裕的个人。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CDs 的上市性强,到期前可以随时
变现,因而弥补了它比定期存单利率低的缺点。CDs 发行以后,主要通过交易商进行交易,交
易商从中收取佣金;也可以直接在 CDs 市场上进行买卖,购买者需付给出售者以前那段时间的
利息。
三、国库券市场
国库券是一国政府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债务凭证。国库券市场由国库券发行市场
和流通市场组成。国库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折扣发行,二是公开投标。折扣
发行又称贴现发行,指国库券发行时按面额折扣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清偿。例如,国库券的票
面面额为一万元,六个月到期,按九五折发行,那么,购买这张国库券只需九千五百元。到期时,
可凭这张国库券领取一万元。折扣发行的折扣金额按发行时的利率计算。国库券发行时的利率采
取公开投标方式,由众多投标者投标决定。通常国库券的发行者(财政部)预先公布将要发行的
国库券的数量和期限,要求投资者如银行、信托公司、证券交易商及其他单位公开投标。投资者
将标书送交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投标分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两种:竞争性投标者在投
标书中列出欲购买的数量及价格。每一投标者可提交几份投标书,表示愿意以不同的价格购买不
同的数量。非竞争性投标者不提投标价格,而以竞争性投标者的平均价格为价格。这种投标者购
买国库券的数量往往有一定的限制。中央银行接到投标书后,在预定日开标,以价格高低顺序通
知财政部。财政部先以竞争性投标者的平均价格为准,确定所有非竞争性投标者的购买数量,而
后将余额按投标者出价高低确定竞争性投标者的中标数量和金额。正式发行日,由中标者向发行
机构交款,领取新发行的国库券。至此,国库券从发行市场转入流通市场。
由于国库券是政府发行的债务凭证,而政府具有征税和发行钞票的权力,所以国库券被认为
是安全性最强的信用工具。加之国库券期限短、流通市场极为发达,其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因此,
国库券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工具之一。银行、企业、基金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都积极参与国
库券的买卖。其中,中央银行是国库券市场极其重要的参与者,主要原因有三点:首先,国库券
的利率(即票面的折扣率)通常是货币市场最敏感的指数,间接地对市场利率发生影响;其次,
在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国库券,调节货币供应量,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再次,国库券以
公开投标方式发行,其价格足以反映市场短期资金供求状况,从中可以窥见市场短期利率变动的
趋势,有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决定。
第三节 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买卖各种可流通有价证券的市场。根据功能不同,证券市场分为发行
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是新证券发行的场所。流通市场,也称次级
市场,是转让、流通已发行证券的市场,证券交易所是其典型形式。发行市场是流通市
场的前提,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保证。
一、证券发行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一级市场和新证券市场,是指发行单位发行新证券所形成的市
场。
新证券的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公开发行,又称公募, 指发行单位不
是直接把所要发行的证券卖给一般投资者,而是间接地通过证券承销商面向广大投资者发行新证
券的一种形式。采取这种形式发行证券的优点在于,发行面广,发行的证券易为广大投资者所了
解,而且可以上市流通。其缺点是手续较繁、时间较长,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准备很多说明材料,
而且还要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费用较高。非公开发行,又称私募,是指发行单位直
接把证券推销给特定的投资者,无需证券承销商介入其间。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证券的优点在于,
手续简便,无需向主管机关报批,筹资迅速。其缺点在于发行面狭窄,只能限于少数大的金融机
构,如保险公司、养老金基金等投资者,一般投资者根本不知道新证券的发行,而且,私募形式
发行的证券不能上市流通转让。
大多数证券的发行都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由证券公司充当中介人。证券承销商承销新证券
的方法大致有如下三种:
(1)代销
代销是指证券发行单位委托证券承销商作为代理人,证券承销商在一段时间内尽最大努力销
售所要发行的证券,发行期满时,把实际销售证券的认缴款在缴纳日期内交付发行单位,同时将
未销售出去的证券退回给发行单位。证券承销商从发行单位那里领取与销售额相应的手续费。发
行不成功的风险完全由发行单位承担,其实例较少。
(2)助销
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证券,发行单位不仅把办理发行的活动委托给证券承销商,而且把发行不
成功的风险也交给证券承销商。证券承销商与代销时从事同样的活动,尽最大努力销售证券,但
是,在发行期满时,如有证券没有销售出去,承销商则成为认购人,必须在缴纳日期内把与发行
总额相应的认缴款全部交付给发行单位。这样,发行单位可以从证券的发行及筹集资金的一切繁
琐事务和风险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筹集资金的运用。作为代价,发行单位必须向证券承销商
支付较高的手续费。发行不成功的风险完全由证券承销商承担。
(3)包销
包销是证券承销商将发行单位所要发行的新证券按商定的价格全部购进,再以稍高于购进的
价格转售给小型承销商,或通过交易商和经纪人推销,或直接向一般投资者推销。如遇发行单位
的证券数额太大,承销商不愿意单独承担风险,或是单个承销商难以完成推销任务,这时可采取
联销的方式。由一个证券承销商发起,邀请平时与其有往来的同行共同推销证券,形成一个临时
性的合伙组织,称为“承销集团”。发起者充当集团经理,负责与发行单位鉴定合同,且承担最大
份的证券销售业务。该集团再以稍高于购进价格将证券推销给广大投资者。依合约分摊销售业务,
分享发行利润,也相应地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预测准确,证券会很快销售完获取利润;相反,
如果判断失误,则不得不蚀本销售证券。
上面所说的证券承销商包销新发行的证券,其购进价格是通过双方协商决定的。除此之外,
认购新证券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即竞争性投标。当证券承销商得知某一单位位为发行新证券而采
用招标方式时,他便约定若干家承销商,组织一个购买集团,商议承购新证券事宜,并拟定所需
的文件进行投标。在公开投标日, 投标集团送进密封的标书,每件标书都是当众启封的。最后,以
对发行单位提供最有利条件的投标者为得标者。所谓最有利的条件是指,如果发行的是债券,就
是投标者所提出的收益率是最低的;如发行的是股票,就是所提出的每股股票价格是最高的。得
标集团得标后,立即公开推销这种证券,并承担发行中的所有风险。
二、证券流通市场的构成
证券发行后就进入流通市场。证券流通市场又称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是指
证券买卖和转让的场所或机制。证券流通市场与证券发行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是证券发行市场
的重要保证。因为证券的流动性是人们选择投资的主要衡量指标之一,如果证券不能卖出和转让,
即不能迅速变现或交易其它证券,则无人愿意持有证券,从而阻碍了证券的发行。只有通过次级
市场对新证券提供妥善的组织、良好的服务和各种资料信息,才能引起众多投资者的注意和自由
买卖的兴趣,促进新证券的流通。这对长期资金的融通具有重要的意义。证券流通市场一般分为
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和场外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一种有组织、有固定场所和有一套严密管理
制度的证券交易市场。场外市场是一种组织松散、无固定交易场所和较难管理的证券市场。前者
有时亦称为有形的证券市场,后者则称为无形的证券市场。除此之外,尚有所谓的第三市场和第
四市场。从多数国家来看,证券交易所和场外市场是证券流通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1、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指为证券交易而开设的有组织的市场。只有作为交易所会员的经纪人才能在交
易所从事交易活动。买卖的证券必须是在证券交易所登记、审查并符合一定条件的证券。证券交
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按股份制原则建立,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规定了参与公司组织作为股东的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的名额和资格,由股东大会选举交
易所的管理机构,即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盈利为目
的,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便证券交易,由注册合格的证券商进场买卖,并缴纳营业保证金。交易
所对买卖双方由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公司制证券交易所能提供较为完备的证券交
易设施和服务,它本身不参与证券交易,所以能保证证券交易的公正性。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收入
是按成交额抽取佣金。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因为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当交易量较小时,为增加收益,可
能会推进证券交易的投机行为,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这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存在的主要缺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各证券商共同出资设立的交易所。出资的证券商成为交易所的会员,由
会员共同经营交易所。出资的证券商成为交易所的会员,由会员共同经营交易所业务。同时也只
有会员才能参加证券的交易。交易所由会员自治。交易所按证券交易额抽取佣金,费用较低,且
不以盈利为目的。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目前,
大多数国家的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特征首先表现为是有组织的市场。所谓有组织的市场是指交易所为使大量的证
券顺畅有效地成交,经常有规则地使用一定的场所与设施,在一定的人员组织和一定交易规章下
人为形成的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按一定法律程序设立,具有同其他企业类似的组织机构,对证
券的上市、竞价、清算、成交单位等均有一定规章制度,且具有优良的通迅设施,如电子机算机、
电子显示器、证券传送管道等。其次,证券交易所具有证券交易的中介性。交易所本身不买进证
券,也不卖出证券,更不规定证券价格。证券交易所的职能主要是为证券买卖双方创造交易条件,
提供各种服务,并对买卖双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充当证券交易的中介人。交易所的这一职能主要
通过规定证券上市制度、交易日以及交易规章,并通过公布市场证券成交价格、数量及证券发行
单位的信息来实现。再次,证券交易所具有公开性,是一个完全公开的市场。证券交易所要求所
有申请上市的证券发行单位(政府除外)必须定期地、真实地将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布于众。
证券交易所还编制各种上市证券的行情表和统计表,向买卖双方公布。这就使得投资者能够对各
种证券作出判断和选择,迅速投资于优良证券。
2、场外市场
场外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买卖未登记上市证券的一种抽象市场,是证券流通市场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场外市场交易的证券种类众多。以美国为例,“约有 90000 种不同的政府和公司
的证券可能在这个市场上进行交易,但实际的数量为 40000 种。在一个典型的交易日中,含有
3000 种不同的证券进行交易,其中 75%是公司股票,25%是公司和政府的债券” 。
场外市场产生的早期,交易是通过交易商和经纪人通过面谈、电话、电报、书信等方式进行
的,市场分散于全国各地,规模有大有小,没有统一的组织和交易场所。所以,市场到底有多大,
� 朱元编著.《证券投资学原理》,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1992:85。
没有一个交易商能够确切地知道。具有结构相当不完善,交易商和经纪人很难了解哪一种价格比
较合理。随着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运用,场外市场的组织情况不断地趋于完善。如美国为场外
市场设立了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缩写NASDAQ),中国为场外市场设立了STAQ
系统和NET系统。场外市场的证券都在这样的网络系统中进行交易。
场外市场的存在加强了证券的变现性。这是因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
如果没有场外市场,那么,已发行的但不能上市的证券就无法变现。这对那些尚未到达上市标准
的企业来说,要通过发行证券来募集资金就不免发生困难。而且,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手
续繁琐,场外市场交易手续简便,这也加强了证券的变现性。再次,场外市场的存在,使投资者
可以买到那些在交易所里买不到的他需要的证券。如那些未满足交易所上市要求的有发展潜力的
小公司的股票和债券,在场外市场就可以买到。另外,场外市场的存在给危难中的企业留有余地。
一个企业如果一时处于困境之中 ,证券价格猛跌,证券被迫下市或停止上市,还可以在场外市
场上继续交易,从而给危难中的企业摆脱困境提供了机会。
3、第三市场
第三市场是指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或在交易所享有交易权利而未上市的证券,通过交易
商在交易所以外进行买卖的市场。这个市场是适应巨额交易的需要而产生的。所谓巨额交易,是
指一笔交易的交易量在一万股或更多股。巨额交易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如人寿保险公司、
养老金基金、储蓄贷款协会等。第三市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可以节省佣金。在第三市场产生以前,
交易所一般实行的是固定佣率,即佣金与交易额成一固定的比率。机构投资者每次交易量很大,
所以通过交易所交易支付的佣金相当高。而在第三市场上,佣金是通过协商确定的,一般比交易
所低得多。并且,第三市场的交易也是采取议价的方式进行。通过交易商的讨价还价,往往使得
交易的价格比交易所里的价格实惠,给巨额投资者带来益处。正因为如此,第三市场产生发展后
非常迅速。在 1980 年,第三市场的交易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占交易量的 30%。面对第三市场的挑
战,交易所在处理巨额交易时的工作方法也有所改进,试图争回被抢去的生意。自 1975 年 5 月
1 日起,纽约股票交易所佣金,已允许买卖双方洽谈决定,不再按固定佣金率计算。
4、第四市场
第四市场是指证券买卖双方不是委托经纪商或交易商进行交易,而是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
市场。该市场的交易方式较多。有时买卖双方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现代通迅工具直接联系,
讨价还价,达成交易。有时也通过交易商,将买卖双方拉到一起,由他们协商达成交易。有的交
易则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买卖双方各自在终端机上寻觅对方,找到后通过各种通迅手段协商成
交。这样的计算机网格系统(在美国有INSTINET 系统,在英国有ARIEL 系统)提供证券行情,
并能使一笔交易自动成交.买卖双方可各自在终端输入委托单,委托单多为限价委托单。一旦两个
买和卖的委托单对销了,该系统就自动地记录下这笔交易的情况,并为交易的结束准备一份必要
的文件。参与第四市场的多为机构投资者,交易量大,可以节省不少佣金。由于买卖双方直接交
易,避开了经纪商,所以这个市场成交的价格和数量,外界无从知晓,数据难以统计。
我国目前的交易市场主要由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组成。 证券交易所市场
在我国目前仅有上海、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它们均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按国际通行
的会员制方式组成,为非盈利性的事业法人,其宗旨是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市场管
理,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权益,为社会主义建设服
务。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范围是组织管理上市证券,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办理证券集
中交易清算交割和证券集中过户,提供证券市场信息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或委托的
业务。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都由会员、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组成,其中交易所会
员及其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各大中城市。
我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金融市场报价、信息和交易系统(NETS)与全国证券自动
报价系统(STAQ)组成。 金融市场报价、信息和交易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建立。该报价系统是经营证券交易的资金拆借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互惠互利、共同发
展的原则组建的会员制组织,是以计划网络为依据,各种通讯手段相结合的系统。它的
主要功能有:报价系统功能包括集散市场信息的功能、市场统计分析功能、交易功能、
清算和交割功能。报价系统的会员之间进行直接交易和自动清算和交割。全国自动报价
系统(STAQ),是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中心(SEEC)的前身“证券交易所研究设
计办公室”(简称“联办”)的9家全国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和集资成立,并得到政
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和集资成立,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的非
营利性、民间性、会员制事业单位。它是依托计算机网络从事证券交易的综合性场外交
易市场。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连接国内证券交易活跃的大中城市,为会员公司提供有
价证券的买卖价格信息和交易、清算等方面的服务,使分布在各地的证券经营机构相互
之间高效、安全地开展业务,从而推动我国证券市场朝着集中统一和多层次、规范化和
现代化方向发展。STAQ系统的主要功能有即时报价、辅助交易、信息分析和统一清
算等。
三、证券交易的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总的可分为五大环节,即委托、成交、清算、交割和过户,每个大环
节又包含若干个小环节。
(一)委托
所谓委托就是顾客向证券经纪商发出表现其愿以某种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
种证券的指令或请求,有时这些指令或请求还附带其他条件。委托一般包括客户开设帐
户,客户发出委托指令和证券商填写委托书三个环节。 由于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必须是
交易所会员,因此普通投资者要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证券。这样必须首先在证券商处申
请开立帐户。客户在开立帐户以后,就可以用电话、传真、网络或亲自前往的方式向证
券商发出委托指令。委托主要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市价委托是最简单、最普遍使用
的委托单,即证券成交价格以委托达到市场最优的价格为准的委托。这种委托限当日完
成,经纪商只在当日有为客户寻求最优价格的责任。这种委托的优点:一是成交迅速,
因为它不具体规定价格,随行就市,不需反复寻价,故而能迅速成交。二是成交成功率
高,因为它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只要不出意外均能成交。其缺点是未收到经纪人的通知
前不知以何种价格成交。 限价委托是指委托人事先规定了他认为适合的价格作为成交
的价格标准,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时应以这个限价或更优的价格成交,不得以高于或低于
限价成交。它与市价委托相比的优点:一是客户能获得比市价更优的成交价格的机会;
二是在市场上证券价格变动幅度较小时,容易成交,并使委托者获利。它的缺点:一是
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限价委托较难成交;二是制定合理的限价技术性较强,非一般投
资者所能掌握的。当然,当限价委托不能成交时,经纪商常常委托有关证券的自营商经
纪人等待机会配对,但是成交的机会较小,可能性有限。
(二)成交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就迅速命令其在证交所内的代表或代理人
到买卖这种证券的柜台执行委托。由于交易所内买卖集中,买卖某种证券的客户不都是
一家,因此他们一般是通过双边拍买的方式决定成交的。所谓双边拍买,就是指相互竞
价既发生在买者之间,同时也发生在卖者之间。 双边拍买的方式有两种:口头交易和
板牌交易。但都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在相同价格下,先出价者优于后
出价者;而在价格上,卖方价格低的优于价格高的,买方价格高的优于价格低的。 在
交易开盘和收盘之间一般采用买卖双方议价交易,开盘价格一般采用集合竞价交易。对
于为数不多的一些证券开盘、收盘,也有由证交所人员根据买卖双方竟价和数量的一致
性拍板成交的。
(三)清算
所谓清算就是将买卖同一证券的数量和金额相互抵销,然后通过证交所交割净差额
的证券或价款的过程。在证券交易中,实际交割过程不是逐笔地结算,而是经过结算制
度以减少实际减少实际交割的证券和款项,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清算一般由专门
机 构 的 清 算 公 司 进 行 。 清 算 包 括 三 个 步 骤 : ( 1 ) 核 对 买 卖 成 交 单 有 无 错 误 ;
(2)为每一个经纪商填写清算单,抵销同种证券的买卖数量和金额,计算出应交割的
证券和价款的净值;(3)确定每一个经纪商应向其他经纪商收入或付出的证券数量与
金额。根据清算制度,一般交易是以同日成交者为一个清算期。经纪商不得因委托人的
违约而不进行清算。
(四)交割
所谓交割就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证券,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根据交割的时限
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当日交割,即买卖双方同意成交后当日办完交割事宜。二是次日
交割,即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交割事宜,逢休假日顺延。三是例行交割,
即在成交日起算,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这是证券的标准交割方式。四是卖方
选择交割,即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其期限从成交日 5-60 天不等。买卖双方须订立
书面契约。交割过程是由经纪商交割和经纪商为客户送达确认书。确认书一般包括成交
时间,数量、证券名称、成交金额及成交价格,完成委托的证交所和交割日期。买卖双
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交割,否则将会追究经纪商的责任。
(五)过户
所谓过户就是指证券所有权从原所有者转移到新的所有者所作记录的过程。过户一
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转让经背书的证券凭证;(2)把有关所有权的转移事项
记入证券发行公司的帐簿中。证券所有人在转移证券所有权时,必须正确填写每一张股
票背书印判的供转让所有权的表格,即“转让与代理人权利证书”。其内容包括受让人姓
名、证券数量,代理人姓名以及原证券所有人的签名等。一旦“转让与代理人权利证书”
填制完毕后,并且将证券转移给受让人,证券所有权转移即告有效。转让过程中证券和
证书不能出现错误或涂改,否则不能转让。
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由于很好地借鉴了国外先进经
验,起点较高,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序、安全的无纸化交易系统。我国证券交易
的程序主要分为三个过程:开户委托、竞价成交、清算交割和过户。
第一、开户委托过程。
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只有交易所会员才能在交易所埸内买卖证券,其他人员一
律不得入内。因此,普通投资者要买卖证券,往往是通过委托证券商来代理完成的。投
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前,必须先亲自到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开户手续。我国
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人在委托买卖股票前,必须在证券商营业处办理开
立资金专户和证券专户。资金专户中的资金由证券商代为转存银行。利息自动转入该专
户。证券专户中的证券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只要委托人的资金专户和证券专户中有
足够的余额,在购买证券时,只要从资金专户中扣减相应款项,所购证券则记入证券专
户,无需实际的提券和付现;反之卖出证券亦同。办理开户手续后,委托人就可在营业
时间内向证券商办理委托。委托就要签订委托契约,并详细说明下述内容:证券名称和
交易的种类;买进和卖出及其数量;出价的方式及价格的幅度;委托的有效期限;纠纷
处理方式的选择。 委托的方式一般有:当面委托、电话委托、电报委托、传真委托、
信函委托。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允许上述五种委托方式,但最常用的是前两种方式。在
1992 年中,为提高交易和清算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还与工商银行配合,推出了磁卡
帐户和资金交收银行自动结转制度。这是一种新的磁卡委托方式。 委托买卖证券分市
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我国的证券交易过程严禁有信用交易的存在,因此采用市价委托的
出价方式只能卖出证券,不允许买进证券。对委托买卖的委托有效期也有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买卖的委托有效期限分当日有效和两日有效两种。在后一种委托有效
期规定中,若当天的委托未成交,则委托自然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第二,竞价成交过程。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价格,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竞争形成的。这种竞争买卖方式,
是一种不同寻常的“双边拍卖”,买者一方和卖者一方都有许多人,形成既有买者之间的
激烈竞争,也有卖者之间的激烈竞争。当买者中提出的最高价和卖者中最低价一致时,
交易便告成功。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从建立初在证券交易竞价过程中采用国际上流行的三
种申报竞价方式:口头申报竞价、书面申报竞价、电脑申报竞价。我国的上海、深圳证
券交易所尤以第三种形式申报价格。经过几年来的发展,我国在电子计算机普及应用的
基础上,通过精心设计,反复论证,大胆实施,已建立了电脑自动配对系统,全部交易
均由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我国电脑竞价交易过程主要有三个部分:(1)申报输入。证
券商将投资者的委托买卖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并通过计算机的联机系统将申报指令传
到交易所计算机主机。(2)撮合成交。交易所计算机主机接受买卖申报后。按证券品种
排列申报买卖的价格和数量,依据竞价过程中的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和市价优
先原则进行撮合交易。(3)成交信息反馈。在证券交易所计算机主机接受证券买卖申报
并自动配对成交后,便向交易所席位上的终端发出买卖已成交信号,并要求证券买卖双
方 的 交 易 员 立 即 至 场 务 执 行 人 员 处 , 在 “ 场 内 成 交 单 ” 上 签 字 盖 章 , 并 取 回 回 执 联 。
进行电脑竞价的交易所主机,除了进行证券买卖之外,还具有显示市场行情、储存与查
询交易信息等功能。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目前我国的
证券交易所在开盘或收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出开盘价格后便转入连续竞价过程,
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交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收盘时集合竞价自收盘前十分
钟开始,至收结束产生出收盘价格。
第三,清算交割和过户过程。
所谓清算,是指证券交易所通过清算制度,将买卖双方的买卖数额相互抵消,然后
对其净差额进行支付的行为。证券交割则是证券商依据清算结果回报集中同证券交易所
办理转帐与交接的了结行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在无纸化交易系统运作的前提下,实行
证券的集中保管和交易,使得交易所和证券商的一级清算交割全面实现了净额交收和非
流动性制度,彻底解决了清算交割中股票实物交割和保存的问题,简化了结算手续和工
作量。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场内交易按交割时间分有当日交割交易、普通日
交割交易(买卖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进行交割)、约定日交割交易 3 种。其中当日和
约定日交割交易的执行须征得交易所同意。我国的沪深两地交易所在 1993 年成功地由
“T+1”改为“T+0”。对于深交所投资者来说,“T+0”是完全意义上的“T+0”,即投资者
确认股票已买进便可在当天反向卖出;反之亦可。但是对于上交所来说,投资者只能采
用半个“T+0”即当天买进股票后可在当天卖出,但资金清算仍实行“T+1”。“T+0”的交
割方式在一年多的市场运作中,对活跃市场气氛,增加市场成交量等方面起了较积极的
作用;但它也助长了透支交易、扩大的投机行为,并大量消耗市场能量,使股市长期在
低迷中徘徊。中国证券市场管理层决定从 1995 年开始实行“T+1”清算交割制度。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在无纸化交易系统运作的基础上,建立了电脑自动过户系统,使
交易和过户同步化,解决了以往手工作业过户与交易电脑自动配对不协调、差错多的矛
盾,提高了流通市场的效率。
四、证券价格及其指数
证券价格又称证券行市,指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的价格。这个价格与证券的票面金额不同。
在信用存在的条件下,凡掌握货币资金的投资者,把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就是期望获得收入。投资
者购买证券,期望获得比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收入,所以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时,考虑的首先不是
证券的票面金额,而是投资收益的高低。只有当投资者购买证券得到的收入大于至少等于该笔资
金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时,投资者才会购买证券。
由于证券对投资者而言,代表着一定时期内获得未来收入的权利,因此,证券的价格就取
决于证券能产生的未来收入流量的大小。但证券的收入流量是未来的,人们在购买证券时,必须
把证券的未来收入流量通过折现方法确定证券未来收入的现值,这个过程一般称为证券未来收入
的资本化。证券的价格就是证券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证券价格中,债券价格受影响因素较少,所以债券价格变动不大,而股票价格受影响因素较
多,所以股票价格波动很大。因此,我们以股票价格的波动为例,分析影响证券价格变动的因素.
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很多,一般可分为三类: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以及证券市场证券买卖的
行为因素。
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经济因素主要有:�公司盈利情况。股票价格与公司盈利同方向变动,
公司盈利提高,股价向上变动;公司盈利下降,股价向下变动。常常在公司盈利变化之前发生,
也就是说股价变动是根据公司盈利的预期而发生的。�公司的股息政策。公司盈利增加有时有一
定导致股价向上波动。因为直接影响股价的是股息的高低,而股息的多少,除了取决于公司盈利
外,还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分派政策。用于股票分配的红利高,股价则上,反之则下跌。�资金的
周转率和积累率。资金周转率加快,说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积累率提高,说明企业将要扩张,
给投资者带来将来收益高的希望,股价可能由此引起上升。反之,则引起股价下跌。�市场利率。
一方面,利率提高,公司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成本上升,公司盈利下降,股价自然向下变动;另一
方面,利率提高,资金大量流入银行,市场资金减少,股票价格疲软。反之,股票价格趋于坚挺。�
物价水平。物价是经济中最重要的因素,物价上升和下降自然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物价上涨,一
方面股票的实际股息收入比名义股息收入低,为了使实际收入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股息的名义
收入要增加,股票价格向上变动;另一方面,物价上涨,产品的卖价提高,公司盈利增加,股票
价格随之向上变动。反之,股票价格则向下变动。�综合经济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
工农业生产指数、就业情况等。这些指标上升说明经济繁荣,经济结构协调,投资者有利可图,
股价必定上升;反之,必定引起股价下跌。�储蓄和投资。社会储蓄少,投资多,消费多,市场
活跃,经济趋于繁荣,股票价格上升;反之,市场呆滞,股票价格下跌。
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政治因素是指有关的政治活动、政治事件以及国家政策和措施等。其中,
战争与和平是最大的影响因素。例如,1950 年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后,道一琼斯工业平均数在 16
天内下跌 327 点。另外,诸如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就业政策、对外经济政策
等的变动都直接影响股票价格的变动。但各种因素的影响方向不一,例如,战争可使军火工业股
票价格上升,民用工业股票价格下跌。
证券市场上证券买卖行为对股票价格变动也有重要影响。�投机活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
者有一部分纯属投机者,他们利用一般人的购买股票的心理,借助于自己对交易量和股价变动趋
势的分析,循环利用市场价格的波动,高价时卖出,低价时买进,人为地使股价波动得更加剧烈。
例如,当股价上升,交易量也上升;股价下跌,交易量也随之下降时,表明市场趋于坚挺,在这
种情况下,投机者在股价上升时,大量购进,使股价更加上涨,然后再抛出、再购进、再抛出,
如此短期内反复几次进出,使股价变动更快。另一方面,当股价下跌时,交易量上升;股价上升
时,交易量下跌,表明市场趋于虚弱。此时投机者大量抛出,必使股价惨跌。�买空与卖空。买空
卖空本来就不是真正买卖股票,而是就股价变动趋势进行赌博。做空头者看跌,做多头者看涨。
若做空头者多,抛售力大,则供过于求,股价下跌.若做多头者多,购买力强,则求过于供,股价上涨。
这种买空与卖空行为,造成市场供求不平衡,股价随之发生变动。�大户买卖。一些机构投资者
动用巨额资金参与股票买卖,对股价变动发挥着支配作用。大户买进,诱使股价上升,一旦股价
下跌,大户买进者被迫低价出售,造成市场股价大幅度下跌。
证券价格的变动一般用证券价格指数加以反映。证券价格指数是为了衡量和分析证券价格水
平及其变动,了解市场行情,按一定方法编制的一种统计指标。由于市场上股价变动最大且最复
杂,所以我们以股票价格指数为例分析证券价格指数的编制。
股票价格指数是以选定的某一时点为基期以计算期股价与基期股价相比,用来表示股票价格
水平及变动的一种相对数。指数单位是“点”。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
相对法。 先计算各采样股票的个别价格指数,再加总求出算术平均数,即为股价的相对指数。
(2)总和法。 先将各股票的基期价格和计算期价格分别加总,然后计算两者的比值,用此法
计算的指数称为股价总指数。(3)加权法。 在应用总和法计算价格指数时,通常以某个因子权
数,以反映出不同的重要程度,此法称为加权法。在计算股价和加权指数时所用的权数,一般采
用成交量或发行量。而其加权方法有两种:一为基期加权法,一是计算期加权法。
目前,我国公布的指数有上海股价指数和深圳股价指数两种。世界著名的股票价格指数主要
有道一琼斯股价平均指数、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指数.香港恒生指数等。
�上海股价指数 上海股价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股市价格的总体走势编制出来
的指数。上海股价指数以 1990 年 12 月 19 日为基日(基数为 100),于 1991 年 7 月 15 日推出。
它以最早挂牌的 8 种上市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进行编制.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以基期和计算日 8 种股票的收盘价(如当日未成交,则延用上一日的收盘价)分别乘以发行股数,
相加后求得基期和计算日的市价总值,再相除,即得股价指数。若遇到上市股票增资扩股或新增
(删除)时,则须相应进行修正。
�深圳股价价格 深圳股价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所有在该所挂牌交易的股票价格波动
计算出来的指数。深圳股价指数以 1991 年4月 3 日为基日(基数为 100)。深圳股价指数以所有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成份股,当有新股票上市时,在其上市后第二天纳入成份股计算。
当某一成份股暂停买卖时,将其暂时剔除指数的计算之外:若遇有成份股在交易的时间内突然停
牌,将其最后成交价按盘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后,再进行必要的调整,将其暂时剔除。
�道一琼斯股价平均指数 这是当今世界上影响力最大且最具权威的一种股票价格指数。它
包括四种不同的平均指数----美国 30 家最著名公司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20种运输业股票平均
指数;15种公用事业股票平均指数以及计算前三种平均数的 65 种股票的综合平均指数。这四
种指数由道一琼斯公司每隔半小时编制公布。它们以 1928 年 10 月 1 日的股价为基期(基数为
100),计算方法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数法,计算中的除数随股票分割、股票的分配以及其他因素的
变化而调整。
�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指数 1957 年标普尔公司开始编制 500 种上市的工业、铁路和公用事
业普通股票的价格指数。该指数以 1941~1943 年股价的平均值为基期(基数为 10),按已出售
股票的数目确定其权数,采用加权法计算出指数值。该指数连同该公司其他指数一起,由该公司
在纽约刊行的《展望》上予以发表,一般认为,在市场长期趋势预测上,它比道一琼斯平均指数
更为可靠。
�香港恒生指数 恒生指数是香港股票市场上衡量股市行情的一种综合指数,是由恒生银行
根据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 33 种股票的市值加权计算出来,是目前香港股票市场上最具有代表性
的一种股票指数.恒生指以 1964 年 7 月 31 日为基期(基期为 100),根据 33 种具有代表性的股票的
计算期收市价,算出当天这些上市股票的总市值,再与基期的股票总市场相比,乘以 100 即为当
天的指数。
第四节 期货和期权市场
一、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由商品的远期交易发展演化而来的。早在 300 多年以前,西方国家的农场主和经
营农产品贸易的商人们便创立了一种交易方式商品的远期交易。众所周知,农产品周期一般较长,
农产品卖到市场上去的时间也比较集中,且农产品的收成好坏及产量多少受自然条件影响难以确
定。若遇丰年,农产品的产量增加,在自由竞争的价格环境中,集中而大量的上市造成供过于求,
迫使农场主不得不压低价格,以至亏本。若遇灾年,农产品产量下降,上市量减少,价格上升,
这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生产者来说是一种灾难。为了避免这种价格变动的风险,农场主开始
和一些老主顾寻求一种稳定的交易方式。在收获前的一段时间,农场主便与商人签定买卖一定数
量农产品的合同,收获后再进行交割。合同中规定买卖的价格和交货的时间,双方都有义务遵守
合同的规定。这种交易方式就是商品的远期交易。通过这种交易,双方均可以转移风险,稳定价
格,正常安排生产和消费。
例如,一个生产小麦的农场主,在收获前三个月便与小麦商签订了一份合同,规定三个后农
场主以每单位 元的价格卖给小麦商十万单位的小麦。根据合同,双方到期时必须一方付款,
另一方交货。无论价格跌到什么程度,小麦商必须以每单位 元的价格购买这十万的小麦;
无论价格涨到什么程度,农场主必须以每单位 元的价格出售这十万单位小麦。由于影响农
产品价格变动的因素众多,人们对价格涨跌的预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买卖双方可能
都愿意签订这样的远期交易合同。
随着远期合同的普遍运用,人们发现远期交易合同本身所代表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
化。如上例中的小麦远期合同。假设这张合同是二月份签订的,五月份到期。到了三月份。由于
自然灾害,使得小麦可能大面积减产,人们预计五月份小麦价格可能会上涨到每单位 元。这
时候有人愿意以每单位 元的价格购买这张合同。如果预期准确,到期可获取两万元的收益。
当然,如果预期失误,假设到期时小麦现货价格仅每单位 元,那么该投机者将遭受四万元
的损失。这种以对商品价格变动预期为基础的远期交易合同的买卖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
但是在任何一个市场上都有一些投机者,他们为牟取暴利而愿承受巨大的风险。
由于这种远期交易合同是买卖双方协商签订的,给买卖远期交易合同带来了诸多的麻烦。为
了方便交易,这种合同渐趋标准化,交易的参与者也开始采用统一的、规范的交易制度。于是这
种交易便从普通商品交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这种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合同称
为期货合同,简称期货。买卖期货合同的场所或机制被称为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同。期货合同是由商品的远期交易合同演化而来,但是期货合
同与远期交易合同有着本质的不同。远期交易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协商成交,约定在未来某一日以
某一价格交货付款的书面凭证。远期交易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易商品的品级、数量、包装、运输
保险及交货与付款方式。由于远期交易合同是通过买卖双方协商决定的,很少有两张合同完全相
同,所以进行远期交易合同的转手买卖难度较大。期货合同一般由交易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所
进行买卖,合同内的条件由交易所规定,只留下价格由交易者决定。期货合同是非个性化即标准
化的合同,可以进行买卖。期货合同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期货合同所代表的
商品具有统一的品级。所谓品级即商品的品质级别,是根据商品的一项或几项主要特征(如长短、
大小、粗细、化学成份、纯度及杂质等)来规定的。品级通常由该种商品生产的专业协会或商品
交易所规定。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品必须具有统一的品级,无法确定品级的商品不能签订期货合
同。规定统一的品级有助于期货合同的交易,买卖双方无须对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品的品种、质
量规格等一一确认,只须确定其价格即可。第二,期货合同具有规范的交易单位。交易单位即每
份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品数量,是由交易者协会或商品交易所统一规定。利用期货合同买卖商品,
数量只限于交易单位的倍数,即买卖几份期货合同,不能自由议定或分割交易单位。例如,芝加
哥交易所每份玉米期货合同包含 英斗玉米,也即玉米期货合同的交易单位为 英斗。
如果想多买或多卖,每次商品量只能是 英斗的倍数,即几份期货合同。第三,期货合同所
表明的交割期,不是指定的日期,而是指定月份。履行交割义务,可在指定月份的第一个营业日
至该月的最后个营业日之间选择任何一个营业日进行交割。第四,“期货合同在到期履行时,交货
的一方并不交割实际商品,只是交付代表这批商品,只是交付代表这批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明文
件――栈单,并随附该商品已经过检验、符合合同规定品级的证明书,由买方自行在指定地点仓
库提货” 。正因为期货合同不同于远期交易合同,具有标准化的特性,所以在期货交易中产生
了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真正最终以现货交割的仅占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大部分都在对冲
中结束交易。所谓对冲是指客户在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同后,再买进同数额,同交割月份的该
种商品的期货合同结束交易,或者在买进某种商品的期货合同后,再卖出同数额、同交割月份的
该种商品的期货合同结束交易。其中买进卖出或卖出买进的差价就是客户的盈利或亏损。
期货市场中的期货合同,依据其所代表的商品种类的不同可分为三类:软期货、硬期货和
金融商品期货。软期货是指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品是软商品,即农产品、畜产品及化工产品,如
小麦、玉米、大豆、谷物、咖啡、橡胶、冻鸡、冻猪肉、木材等。硬期货是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
品是硬商品,即各种金属,如黄金、白银、铜、铅、锌、铝、铁等。金融商品期货是指期货合同
所代表的商品是金融商品,即其它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上的国库券、银行承况汇
票等,债券市场的政府中长期债券、外汇市场上的外币以及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指数。金融商品
� 张志平著.《金融市场实务与理论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311;312。
期货又可分为三类:利率期货、外币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利率期货是指期货合同所代表的金融
工具是各种长短期债务证券,主要包括政府长短期债券和商业票据如期票、银行承况汇票等。因
为它们都是以本国货币计算的固定利率的有价证券,所以称为利率期货。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动,
期货合同的价格也就相应变动。例如,某公司于 4 月 1 日在纽约交易所购买总面值为 1000 万美
元、交割月份为七月份的三个月期国库券期货,利率为 11%,合同价值为 万美元:
1000 万×(1-11%×90/360)= 万(美元)
到 6 月 1 日,国库券市场利率上升,其中七月份国库券期货利率上升到 14%,期货合同价值下
降到 965 万美元:
1000 万×(1-14%×90/360)=965 万(美元)
如果国库券市场利率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亦即合同价值有进一步下跌的可能,此时该公司补进
七月期货,对冲后亏损 万美元:
万-965 万= 万(美元)
外币期货是指期货合同所代表的金融工具是一定数量的外币。因外币的价格是汇率,所以又
称为外汇汇率期货。若汇率发生变动,则外币期货的价格也就随之发生变动。例如,某公司于 6
月 1 日在国际货币市场买进 10 份 8 月加元期货合同,汇率为每加元等于 美元。每份加元
期货合同的价值为 772000 美元:
100000×=77200(美元)
10 份加元期货合同的价值为 7,720,00 美元。到 7 月 1 日,汇率变至每加元等于 美元,10
份 8 月加元期货合同的价值上升到 7740000 美元:
100,000××10=774000(美元)
若此时该公司补进 10 份 8 月加元期货合同,对冲后获利 2000 美元:
774000-772000=2000(美元)
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很特殊的期货,其期货合同所代表的不是具体的金融工具,而是证券市
场的股票价格指数,如道一琼斯指数、标准普尔 500 种指数、香港恒生指数等。每一份股票指数
期货的价值,就是由股票指数值乘以一定的倍数。具体的倍数由商品交易所自行规定。若股票指
数发生变化,则期货价格发生相应的变动。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于 6 月 1 购买标准普尔 500 种股
票指数的 12 月份期货合同一份,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指数为 ,该份期货合同的价值为:
×500=77150(美元)
到 9 月 1 日,若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指数上升 160,则该份期货合同的价值上升为 80000 美元:
160×500=80000(美元)
若此时该投资者补进 12 月份期货合同,对冲后获利 2850 美元:
80000-77150=2850(美元)
期货市场的功能有两个:一个是它的套期保值功能,另一个就是它的投机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套期保值功能是指利用期货合同的交易使得现货商品免受价格波动的干扰,进而达到控制材
料成本、商品利润、减少风险等目的。套期保值分为卖期货保值和卖期保值两种.卖期保值又称
空头保值,指先卖出期合同,在交割之前再补进对冲,以达到保值的目的。例如,小麦生产者,
在播种小麦的时候,就可以在期货市场卖出期货合同,从而可以回避小麦现货市场价格变动的风
险。到小麦收获时,若小麦现货价格下跌,期货价格也跟着下跌,补进期货对冲后的盈利基本上
抵补了现货市场的损失,使小麦生产者获得了正常的利润,减少了风险,达到了保值的目的。再
例如,某化工产品生产者预计该化工产品近期内价格可能会下趺,他可以在期货市场上卖出该产
品的期货合同,待合同到期时,如果现货市场价格下跌,期货价格也跟着下跌,补进期货对冲后
的盈余基本抵补了现货市场的损失,从而保证该生产者获得正常的利润,减少了商品生产的风险,
达到了保值的目的。
买期保值又称多头保值,与卖期保值相反,指先买进期货合同,在交割之前再卖出期货对冲,
以达到保值的目的。例如,某棉布生产者,棉花是其重要的生产原料,他估计三个月后的棉花价
格可能上涨,于是他可以在期货市场是先买进三个月后的棉花期货合同,若届时棉花价格上涨了,
棉花的期货价格也会相应上升,因此卖出期货合同对冲后的盈利基本上抵补了现货价格购入的损
失,从而控制了棉布的材料成本,并且节省了早购买棉花时的储蓄费用和资金占用成本,达到了
保值的目的。
套期保值功能是期货市场的重要功能,是期货市场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动力源泉。通过套期保
值,有利于商品生产者控制材料成本、保障商品利润,减少风险,并且有利于安排生产计划。
(2)投机功能
投机的目的是通过对期货价格变动的预期买卖期货以获取投机利润。与套期保值一样,投机
活动也分为多头投机和空头投机。当预期价格将上涨时,投机者买进期货,即做“多头”,当期货到期
时,若价格果真上涨了,再卖出期货对冲,可以赚取一定的差价。当预期价格将下跌时,投机者卖
出期货即做“空头”,届时若价格果真下跌,再进期货对冲,赚取投机利润。
投机者不象保值者那样把注意力集中于某一市场的特定商品的价格变动上。他们所关心的是
同一商品在不同市场上的价格以及同一市场不同商品之间的价格关系。他们常常对一些商品做空
头而对另一些商品做多头,或对同一商品在一个市场做多头而在另一个市场上做空头,从而赚取
更多的投机利润。
期货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比一般市场上的投机活动都要多,都要普遍。因为期货市场本质上
具有投机性,期货交易采取的是押金制。押金制是指客户在买卖期货合同时需缴纳合同价值的一
定比例的押金,其目的在于保证期货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对冲后亏损的一方能够付出差价。由
于买卖双方在对冲后都有可能发生亏损,所以交易双方者须缴纳押金。押金比例视商品的不同而
不同,其数额通常是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由于押金比例少,投机成本小,较少的资
金能推动较大的资本这就使得期货交易不同于一般的金融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更大的投机性。
大量的投机者被吸引到这个市场上,买空卖空,各显神通,致使期货价格大起大落,变幻莫测。
期货市场的发展在西方极为迅速。早在 300 多年以前,商品的远期交易便已产生。1848
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成立,成立早期主要经营现金交易和远期合同交易。至 1860 年代,
开始经营与现在类似的期货合同交易。随后期货交易在各国得以发展。至 1970 年代,期货市场
交易的品种从原先的少数几种农产品发展到农产品、畜产品、化工产品及金属的期货。七十年代
以来,期货市场的发展尤为迅速,交易品种从一般商品发展到金融商品的期货。七十年代初期,
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国际货币从固定汇率转向浮动汇率,加上西方各国通货膨胀恶化,金
融市场利率剧烈波动,给投资活动、财务管理及国际国内贸易带来了巨大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由
于期货市场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能够减少和分散风险。所以为了避免利率风险和汇率险,市场
上出现了金融期货,并且得以迅速地发展。
二、期权市场
期权是英文“Option”一词的中文简译。它的基本含义是:买卖期货合同,并在合同
到期时由合同买方决定是否执行这一合同的选择权。从形式上来看,期权是一种交易双
方签订的、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时间买卖约定数量的约定商品的期货合同。事实上,期权
和一般商品期货合同之间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即购买并持有这种期货合同的一方,在合
同规定的交割时间有权选择是否执行这一合同,而出售这种合同的一方则必须服从买方
选择。这就是期权一词中“权”字的含义。例如,交易人 A 和交易人 B 签订一份期权合
同,约定交易人 A 可以在三个月后以每股 50 元的价格向交易人 B 购买 100 股 X 股票,
但同时交易人 A 有到期不执行这一合同的权利。三个月后,如果 X 股票的市场价格下
跌到 40 元一股,交易人 A 能以这一价格买进现货股票,因此便可以不履行合同。反过
来,如果三个月后 X 股票的价格上涨为 60 元一股,交易人 A 便可以实施执行该合同的
权利。当然,为了获得这一选择的权利,交易人 A 要向交易人 B 专门付出一笔钱。
正是这个选择权把期权合同和一般的商品期货合同区分开来,使期权合同在金融市
场上“自立门户”,成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市场工具。
《韦伯斯特新教学词典》从金融的角度为期权下了如下定义:期权是“一种包含着
在规定时期以内以特定的价格买或卖事先确定的有价证券或商品的权利的合同”。再具
体一点说,期权是交易双方签订的一种协议,协议中的一方以一定的价格向对方提供了
在协议期按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自己出售或从自己手中购买协议规定的有价证券(或其他
商品)的权利。按照协议的规定,获得出售或购买的权利的一方在协议期可以行使这一
权利,也可以不行使这一权利。其行使与否,完全由获得该权利的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
选择,而向对方提供这一权利的一方则必须服从对方选择:如果对方要买就必须卖;如
果对方要卖就必须买。对提供选择权利的一方来说,服从对方的选择是他们的义务。
在期权交易中,获得选择权利的一方通常称为期权购买人(Option Buyer),因为
他们为获得这种选择权利要向该权利的提供方付出一定的货币.面向交易对方提供这种
选择权利的一方通常被称为期权出售人(Option Seller)因为他们是以一定的价格出售
这种权利的。有时,期权出售人也被称为期权创造人(Maker of the Option)或出具人
(Writer)。
按照上面的定义,期权中包括的选择权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期权购买人在规定时
间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例如,交易人 A 从交易人 B 那里购买一份期权,该期权规定 A
可在本年的5月份以约定价格从 B 手中购买约定数量的约定股票。到期时 A 可以行使
购买权利,也可以不行使这一购买权利,换句话说,可以行使不购买的权利。假如到了
五月份时 A 认为实施购买是合算的,他便要求 B 按约定条件交割股票,反过来,如果
他认为这时按协议条件购买 B 的股票不合算,他便行使其不购买的权利。过了五月份,
这份期权自动失效,A 便无权要求 B 按协议条件出售这笔股票了。在 A 行使选择权的
过程中,作为这份期权的出具人, B 完全是被动的。他在 A 要求实施交割时不能因股
票市价已高于协议规定的价格而拒绝向 A 出售,也不能在 A 决定不买时因股票市价低
于协议规定的价格而强迫 A 购买。包含这种到期由期权购买人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的期
权,叫做择购期权(Call options),简称择购( Calls)。
期权中包含的另一类权利是期权购买人在规定时间选择卖与不卖的权利。例如,交
易人 C 手中持有一笔某公司股票。他向交易人 D 购买一份期权。该期权规定 C 可以在5
月份以约定价格向 D 出售这笔股票。到期时,C 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到底卖还是不
卖。如果约定的价格高于这时该种股票的市场价格,C 便实施出售的权利,向 D 交割这
笔股票;如果这时的市场价格高于约定的价格,C 便可以行使不卖的权利,继续持有这
股票或其按高于约定价格的市场价格卖给他人。交易人 D 在 C 要求交割时必须按协议
购买,而在 C 选择不卖时也不能强其出售。包含这类到期由期权购买人选择卖与不卖的
权利的期权,叫做择售期权( Put Options)简称择售(Puts)。
期权广泛应用于证券交易之中,代表着买卖证券的权利的转让。因为就其实质而言,
已不是证券的直接交易,而是某种权利的转移,可以脱离证券而独立买卖,在预期权利
所依托的证券价格的涨跌中,谋取一定的利益。由于预期价格的变动是很难掌握的,因
而期权交易往往风险很大,所以一般被视为一种投机性的投资。不过,投资者如能运用
得当,也可以用以保值或避免较大损失。
金融市场期权在早期是专门对普通股票买卖的权利而言的。股票的期权交易于 20 年代在美
国便出现了。但那时交易“大多数是在纽约市金融区新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