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归纳总结】
工资、薪金所得一般性计算的关键问题:
①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②费用扣除问题
③法定费用可以扣除
(5)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了解)
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也、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用公式表示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客观题)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特殊计税方法
(1)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代付税款要注意的问题:第一,非国家鼓励项目;第二,比代扣代缴税款缴纳的税多;第三,
法定费用仍允许扣除。
①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公式中税率、速算扣除数按不含税级距税率表确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税率、速算扣除数按含税级距税率表确定)
【例题·计算题】某外国企业的中方雇员王某月工资6800元,税款由企业全额负担。
应纳税所得额=(6800-2000-375)÷(1-20%)=(元)
应纳税额=×20%-375=(元)
若王某工资6800元,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6800-2000)×20%-375=595(元)
由此可见,企业代付税款比代扣款要多支出个人所得税元(元-595元)。
②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可分为定额负担部分税款和定率负担部分税款。
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
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 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数扣除数×负担比
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代表不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
【例题·计算题】若上例中的王某月工资6800元,税款由企业全额负担60%。
应纳税所得额=(6800-2000-375×60%)÷(1-20%×60%)=(元)
应纳税额=×20%-375=(元)
企业应缴纳元的个人所得税,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多缴个人所得税元(-595)。
(2)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应注意的问题:第一,适用范围;第二,计算方法;第三,季度奖、半年奖、考勤奖等奖金的确定。
①适用范围(多选题)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年终奖、实行年薪制、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
②计算方法
分别计算: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各算各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合并计算: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年终奖+当月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王某2008年12月取得一次性奖金12000元,当月工资2400元,按新方法计算,
当月工资应纳税额=(2400-2000)×5%=20(元)
以奖金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其商数为1000,据此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上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款=12000×10%-25=1175(元)。
当月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95(1175+20)。
接上例,若当月工资为1800元:
(12000+1800-2000)÷12=,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当月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1800-2000)×10%-25=1155(元)
应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用商数确定适用税率的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③季度奖、半年奖等奖金处理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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