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3 月
第 30 卷第 2 期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Mar. 2013
Vol. 30 No. 2
doi:10. 3969 / j. issn 1007-6522. 2013. 02. 007
收稿日期:2012-09-0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073051)、(71273084)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
(BIA100075)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NCET-11-0133) ;教育部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531107061058)
作者简介:徐莉萍(1966- ) ,女,湖南省常德市人。博士,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财务管理系系
主任,湖南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方向: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
①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权威认为,只有符
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 5 个特性的组织才能称为非营利组织,类似的称谓还包
括: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志愿组织、免税组织、中介组织等。按组织的服务对象将非营利组织分为公
益性和互益性。“公益”是指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或社会全体的利益) ,“互益”是指某一特定
群体内的互助性利益。本文研究的公益组织即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也称为公益慈善组织,下文提到的
非营利组织均指公益组织。
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
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徐 莉 萍, 廖 鑫, 胡 倩 蕙
(湖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摘要:以共同治理理论为基础,以评价公益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为切入点,从公益组织
财务信息披露的确认披露目标、认定披露主体、完善披露内容、选择披露形式创新构建公益组织
财务信息披露理论,并重点从向上社会责任、向下社会责任、成本控制责任、投资风险与收益管
理责任 4个方面具体设计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采用这一研究成果将能降低公益组
织运行的社会成本,帮助国家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益慈善政策,弘扬慈善行为。
关键词:共同治理;社会责任;财务信息披露主体;信息披露理论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13)02-062-14
一、引 言
以红十字会为代表的公益组织不断出现
的“内部人控制”与“在职消费”等道德风险和
逆向选择问题,导致了社会捐赠热情急剧降
低,甚至滋生民众对公益组织的反感情绪。产
生公益组织公信力危机的原因被普遍认为是
不健全的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制度(Rebecca,
2011;邹世允,2012)。[1][2]现行的信息披露主
要是从民政部门常规年检、税务部门税务监督
等角度要求披露最基本的合法、合规信息(徐
富海,2011) ,[3]主要参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
织会计制度》(2004) ,①而对公益组织来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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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内容较狭窄,无法满足
社会需求。本研究关注于公益组织的信息披
露,创新提出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理论,重
点设计财务信息披露内容,以满足利益相关者
评价公益组织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财务信息
需求。当前,若不进行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
的研究,将不利于全体利益相关者参与公益组
织的治理,激发社会捐赠热情;不利于社会公
益慈善氛围的渲染,实现公益组织可持续发
展;不利于国家对公益组织的宏观管理,实现
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公平分配。①
①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其 1994 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
书中首先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理论,即个人或企业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
的一部分捐赠出去。
②共同治理又称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共同治理模式倡导组织关注全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注
重伦理和社会责任。这一点与公益组织的组织目标不谋而合。
二、文献综述
(一)公益组织治理模式对信息披露的
影响研究
公益组织治理模式的演进是信息披露制
度演进的根本原因。以 20 世纪 80 年代为分
水岭,老牌工业化国家福利管理由福利国家
模式逐步向福利社会模式变革。在社会福利
主要政策的制定权与服务提供从政府延伸到
民间的同时,其慈善福利提供方式,却从民间
组织提供转变为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提供
(徐顽强,2012)。[4]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慈善
组织资金来源少,慈善受益面窄,主要以地缘、
血缘为纽带的信任机制替代公益慈善组织的
信息披露(Adrian,2004) ;[5]20世纪 80年代之
后的一段时期,随着资金来源不断多元化,慈
善救助面逐步拓展,公益组织信息披露要实现
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目标,但这一目标并没
有在信息披露制度中表现出来(Kottasz,
2004)。[6]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慈善组织机构从
传统扶贫济困团体向现代公益组织转变,其治
理模式也随之从以地缘、血缘纽带关系为主的
非正式治理模式向法人治理模式转变。
公益组织慈善资金过于依赖政府,此时
公益组织采取法人治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
题:第一,信息披露目标较单一,主要以满足
政府信息需求为目标。表现为:公益组织对
政府资金的高度依赖性以及政府对公益组织
管理的高度控制性(李晓凤,2006) ,[7]主要
披露政府关注的合法性、非营利性等宏观层
面信息,呈现出一种向上级汇报的模式(San-
geeta,2004;张立民,2011) ;[8][9]第二,信息披
露没有关注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信息需
求。公益组织主要通过非公开选举方式设立
理事会、监事会来解决组织内部治理问题,但
缺乏从信息披露角度考虑外部利益相关者的
外部治理需求(Ian,2006)。[10]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随着慈善事业
的全球化,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和受益面跨
国家扩张,以捐赠者和受益者为主的外部利
益相关者参与公益组织治理的热情提高,成
为推进公益组织法人治理变革的最初动力
(陈秀峰,2008)。[11]外部利益相关者参与治
理已远远超出公益组织法人治理模式的内
涵,具有了共同治理②的成分。公益组织采用
共同治理模式能够让不同知识结构与水平的
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慈善价值链的构建中来,扩
大慈善资助面,影响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满足
其共同治理的参与感(Patrick,2006)。[12]这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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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定了公益组织信息披露目标必须契合外部利
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围绕着实现公益组织
信息披露目标的手段和方法,有学者认为通过
建立内外部监督结合的多元共治的监督机制
就能实现公益组织信息披露的目标,但这种机
制的建设必须以公益组织披露信息的标准化
为前提(曾维和,2004)。[13]
(二)公益组织信息披露的相关成果
英国以民间社团为主,制定了一套公益
组织的相关制度,并于 1853 年设立了独立的
慈善委员会,以慈善法律体系推动者的身份
不断推动着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美国以政府为主,制定了一套相关制度,并在
1918 年成立了民间慈善信息局和慈善协会
等同业自律联盟,但是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制
度还是以国家政府、地方政府为主要推动者,
而不是民间自律联盟。
信息披露形式走过了从价值法、事项法
到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XBRL)的历史进程。在
价值法下构筑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的披露注
重以财务报表形式披露原始会计信息,公益
组织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多样性已经完全超
出财务报表的信息内容。美国会计学家
Sorter(1969)提出事项会计,事项会计下的事
项法是 XBRL 的前身,以事项法构筑的某种
经济活动集合信息,容纳了大量的各种财务
报表列示范围之外的信息,既有货币化信息,
也有非货币化信息。但是这一信息构筑方法
在当时主要受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没有得到很
好的运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XBRL 披
露形式才有了一定的生存条件。1993 年以
前,英国公益组织只需向慈善委员会上交报
告,没有被要求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披露。
英国在 1993 年颁布的《慈善法》(The Chari-
ties Act)中明确规定,社会公众只要交付一
定合理的费用,就有权获得慈善组织的账目
和财务会计报告。2009 年,英国慈善委员会
决定不收取费用,直接在官网上披露慈善组
织的信息。美国一直强调公益组织要向政府
报告信息,同时要求公益组织将相关的信息
保存在国家图书馆,任何公民都可以在公益
组织与国家图书馆进行信息查阅。为了解决
传统信息披露形式无法满足全体利益相关者
的个性化需求问题,XBRL 英国地区组织尝
试着将 XBRL披露形式从企业推广到公益组
织领域,于 2010 年 5 月通过发布英国慈善组
织分类标准,引导公益组织采用 XBRL 多标
准的信息披露形式来满足不同知识背景、不
同偏好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在信息披露内容上,英国慈善委员会早
在 1981 年就发布了《慈善组织财务与报告文
件推荐标准》(The Statement of Recommended
Practice: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Chari-
ties,SORP) ,并在 2005 年最新修订版本中强
制要求公益组织必须定期向慈善委员会寄送
包含会计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货币化信息
与组织章程变动、机构人员变动等非货币化
信息,修订标准补充了社团汇总财务报告、关
联企业的合并财务报告等自愿性信息披露内
容。美国国会对公益组织的信息披露内容主
要在 1986 年《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
nue Code,IRC)中予以规范,并于 2000 年对
之进行了修订。在修订的法典中通过 990-
PF表,给出了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内容的严格
标准,并强制要求披露。与英国公益组织信
息披露的内容相比,该表的货币化信息的支
出项目细分为项目成本、管理成本和筹资成
本,还要求列报薪酬排名前 5名的成员名单和
金额;该表的非货币化信息增加了组织内部人
员之间、组织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之间的关联
信息。美国的慈善信息局和慈善协会从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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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年
年开始对公益组织披露的信息进行再加工,形
成一系列评估指标,以帮助社会公众对公益组
织进行评价(褚松燕,2008)。[14]
三、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理论的构建
(一)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目标与主体
财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对信息使用者及
其信息需求的直接回应,并从根本上决定了
所披露的财务信息是否有效。进行公益组织
财务信息披露改革,首先应该解决好其目标
定位问题。国务院在 2012 年 7 月发布的《国
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
将公益组织的信息披露的目标界定为公开透
明。已有研究对公开透明的目标有着更为详
细的阐述,有学者将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
的目标具体划分为三个层次:基本目标———
提高资金透明度;重要目标———全面反映组
织的社会责任;最高目标———提供有助于使
用者进行决策的信息(程昔武,2008)。[15]有
学者认为,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包含基本、中级
和高级三个层次目标:基本目标是合规性检
查,以保障公益资产的安全;中级目标是完善
组织的财务管理;高级目标是帮助组织履行
公共受托责任(颜克高,2010)。[16]可以看出,
财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有层次的,我国公益
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目标可以分为两个层
次: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其中,基本目标包
括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和利益相关者信息需
求两方面。具体目标是对基本目标的分解,
为满足公信力建设和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
公益组织披露的财务信息需要包括受托责任
信息、决策有用信息、效率信息等。
财务信息披露主体是财务信息披露过程
中涵盖范围的界定,合理划分财务信息披露
主体范围是披露政府财务信息的前提,对公
益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强
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执行能力等有着
直接的影响。一般来说,公益组织财务信息
披露的主体以受托责任基础进行划分。以红
十字会为代表的大型公益组织系统在履行社
会责任时,各成员工作目标的侧重点不同,必
须进行财务信息披露主体宽度与深度的划分。
如果不进行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主体宽度
与深度的划分,将会导致:在募集资金时,出现
争抢募捐资金现象;在选择受捐者时,出现地
方保护主义问题;在对捐赠款物的管理过程
中,出现非法转移公益资产的现象;在公益组
织运行中,出现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等问题。
观察现行我国红十字会的财务信息披
露,红十字总会、省(区、市)红十字会、地级红
十字会、县级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之
间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各层次的红十字会都具
有独立的募资权与用资权,虽然有一个简单的
统计上报关系,要求“工作业务统计表”应逐
级上报,直至红十字会总会,但并没有向上级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红十字会虽然分
级,但从各级都具有同等的募资权与用资权来
看,因为募资权与用资权不集中,各级红十字
会具有相同的权力,独立开展业务,各自有独
立的财务报告,没有合并财务报告,故称之为
一级主体形式。(见图 1)实践中,众多红十
字会特别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没有对外披露
利益者关心的核心信息,更多围绕着募资展
开宣传,这一点从各级网站可以看出。现行
我国大型公益组织系统的财务信息主体层次
低、权力大、约束少,即深度浅、宽度大。
我们认为,我国大型公益组织的财务信
息披露主体应该选择二级主体形式。大型公
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在采用二级主体披露形
式下,将不赋予基层组织独立的募资权和用
资权。募资权与用资权集中在一级主体与二
级主体。以红十字会为例,基层红十字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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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织、县级红十字会的财务信息首先在省(区、
市)级汇总,由省(区、市)级红十字会汇总信
息并对外披露,然后将各省的汇总财务报告
与红十字会总会的财务报告合并对外披露,
这就是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二级主体形
式。(见图 2)在一级主体形式下,募资权和
用资权过多下放,当县级红十字会与基层红
十字会组织出现违背组织目标的行为时,红
十字总会可能会因为地域距离、信息不对称
等问题而鞭长莫及,力不从心。采用二级主
体形式时,这种情况将得以一定程度缓解。
(二)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
公益组织披露的信息必须从形式和内容
上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提高公益组织
披露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公益组织的财务信
息披露可以借鉴上市公司最新的 XBRL披露
图 1 募资权与用资权不集中的一级主体形式
图 2 募资权与用资权集中的二级主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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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年
形式,过去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大多将财务报告
通过 word、excel等对外公开披露,受到报告内
容和标准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其准确
性,实践证明这种披露并不能满足全体利益相
关者的信息需求。利益相关者认知水平参差
不齐,要求公益组织披露的财务信息通俗易
懂。借鉴 XBRL披露形式作为公益组织披露
财务信息形式的优势:一是公益组织能充分考
虑利益相关者知识水平结构差异下的个性化
需求;二是公益组织能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质疑;
三是 XBRL是一个随着需要而进步的语言,能
否采用该形式反映了公益组织的自我综合管
理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
①公益组织“向上社会责任”和“向下社会责任”的概念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早已提及,只是表述方法各异。
②学者 Edwards在其 1995 年的著作 NGO Performance and Accountability中,从资金来源角度将公益组织
对政府和捐赠者(supporters)的责任称为“向上社会责任”(required accountability) ;学者 Najam 在其
1996 年发表的期刊论文“NGO Accountability:A Conceptual Framework”中,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将公益组
织的社会责任分解为“向上社会责任”(accountability to patrons)和“向下社会责任”(accountability to cli-
ents)。学者 Ebrahim在其 2000 年发表的期刊论文“Accountability in Practice Mechanisms for NGOs”中认
为,公益组织的责任应该是比“慈善与恩惠”(grace or favor)更具内涵,称之为“向下社会责任”(down-
ward accountability)。学者 Patrick在其 2006 年发表的期刊论文“Accountability for Empowerment:Dilem-
mas Facing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中认为,公益组织的责任内含授权社会公众并接受其监督的
成分,提出了“向下社会责任”(empowering accountability)概念。
总之,公益组织要实现向共同治理模式
的转变,借鉴 XBRL 作为财务信息披露形式
是一种必然,唯有如此,才能增强公益组织的
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全体利益相关者
的知情权、监督权,使公益组织能更好地接受
全体利益相关者的适时监督和评价,预防违
背社会核心价值观、破坏慈善价值链、颠覆公
益宗旨等行为的发生。
财务报告是披露公益组织财务信息的主
要载体。早在 20世纪 80年代初期,发达国家
就要求公益组织披露财务报告,随后逐渐完善
发展到要求披露汇总财务报告、关联企业合并
的财务报告等财务信息。20 世纪 90 年代末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只
强调,公益组织要公开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
况,但还没有明确对财务报告的要求。直到
2011年民政部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
引》中才初步提出了对公益组织财务报告内
容的规范指导,但这种规范仍不是强制性的。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明确要求红十字会必须披露包括资金募
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方面的
信息。公益组织披露的财务报告中不仅应完
善现行以传统三大会计报表形式反映的有关
财务活动的基本信息,还应囊括以附表、报表
附注、关联交易等其他文字报告形式反映的
有关财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信息。
对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学
者将公益组织社会责任分解为 3 个部分,进
而设计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这 3 个部分为
对资助者的责任(accountability to patrons)、
对受益者的责任(accountability to clients)与
组织内部的责任 (accountability to them-
selves) (Najam,1996)。[17]①这 3 个部分对应
着财务信息披露的 3 个模块。而我们认为,
组织内部责任可以进一步细分,进而将公益
组织的社会责任分为 4 个部分,即向上社会
责任、向下社会责任、②成本控制责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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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风险与收益管理责任。对这 4 部分的阐述如
下:在接受捐赠时,主要实现扩大捐赠面与捐
赠额;在发放捐赠款物时,主要实现准确选择
受益者、扩大受益额与受益面;在对捐赠款进
行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主要进行收益和风险
的严格管理和控制;在公益组织营运中,主要
实现组织项目成本、运行成本控制。这 4 个
部分分别对应着财务信息披露内容的 4 个模
块。以 4 大模块进行财务信息披露内容的设
计,能够查找公益组织传统披露财务信息的
漏洞,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构建利
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益组织的良好的财务信
息披露平台。
四、反映向上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披露设计
向上社会责任财务信息披露可以看成是
对公益组织资金链中出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维护管理(John,2007) ,[18]重在建立并反映
慈善价值链的开端。公益组织在接受捐赠
时,主要要完成扩大捐赠面与捐赠额的目标
任务。但是,现时我国社会公众的捐赠反感
情绪已经严重影响到这一目标的实现。要缓
解当前这种矛盾,披露清晰的财务信息是最
好的方式。
①《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2010 年 4 月)规定,依照国际红十字组织运作惯例,
各级红十字会用于项目的支持费用不得超过本级接受捐款的 6. 5%。项目支持费是指各级红十字会在
管理和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的工资或志愿者补助费、办公用品与设备费、资
料费、通讯费、差旅费、评估检查督导费、交通费、宣传费等。
(一)可靠反映向上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
在向上社会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的设计
中,不仅需要反映明晰的捐赠者与捐赠额数
据,更需要将公益组织用于公益项目与组织
运行管理的资金分离反映。要完善反映公益
组织向上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披露,需要从
公益组织会计报表方面寻找突破口。过去采
用“收入”项目反映捐赠款物的增加,那么捐
赠款物的使用、减少就只能纳入“费用”。一
来,“费用”可以用于公益组织内部开支,也
就是用于提高公益组织内部成员自身待遇与
在职消费;二来,给受益者发放的慈善款物采
用“费用”项目反映,将受益者取得慈善捐赠
款物视为公益组织需要负担的“费用”,这有
违慈善价值观的弘扬。
在公益组织的会计报表中,应该将以
“收入”项目披露的信息内容调整到“基金”
项目加以披露。因为公益组织资金使用的特
色是“专款专用”,用于公益组织管理的资金
是一种基金,暂且称之为“自有基金”;公益
组织用于公益项目的资金又是另一种基金,
暂且称之为“捐赠基金”。“自有基金”的来
源可以从财政拨款,也可以从“捐赠基金”中
酌量提取,①并加以明细反映;“捐赠基金”主
要以使用方式、用途(留本式或消耗式、限定
性或非限定性)明细加以反映,从“捐赠基
金”中提取的“自有基金”单独反映在“提取
自有基金”明细科目中。公益组织财务信息
披露中“自有基金”与“捐赠基金”类项目的
引入,一是可以方便不同捐赠者查阅各自所
关心的财务信息;二是能简捷地寻找出有多
少“捐赠基金”用于公益组织的“自有基金”
消耗;三是公益组织运行管理的资金分离后,
便于找出公益组织运行管理中出现的症结。
将“收入”项目披露的信息内容调整到“基
金”项目,创新设计公益组织资产负债表。
在进行公益组织会计报表披露时,将第一会
计方程式改造为公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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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年
资产 =负债 +自有基金 +捐赠基金 (公式 1)
采用这一会计方程式,可以使公益组织
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方便进行专款专用的
平衡,如表 1 演示:
表 1 公益组织资产负债表新平衡模式表
资产负债表
自有资产 负债自有基金
基金资产 捐赠基金
基金资产 捐赠基金
基金资产 捐赠基金
…… ……
要充分披露反映公益组织向上社会责任
的财务信息,仅从现行三大会计报表层面创
新是不足的,其他形式的定性与定量的财务
信息是捐赠者做出捐赠决策的重要参考,也
是政府购买慈善服务、服务外包等决策的重
要参考信息。从现行国内外公益组织信息披
露的实践看,非会计报表形式的定性与定量
信息有着一席之地,许多国家都采用“重要
性原则”作为选择是否披露的标准。国际通
行做法是将这些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运行信
息、捐赠基金项目信息 3 类,其中公益组织运
行信息主要披露重大事件信息,如重大人事
变动、重大损失、重大诉讼与仲裁、重大购买
或出售资产、重大关联交易等信息。然而,在
公益组织共同治理模式下,以“重要性原则”
为标准可能会遗漏利益相关者所需信息,应
以“相关性原则”取代“重要性原则”作为披
露信息内容选择标准,完善公益组织财务信
息披露的内容。在综合信息材料方面,主要
披露组织的使命声明、上一年度项目服务成
就简述与理事会成员和官员名单等;在资金
状况方面,主要披露理事会年度预算,包括项
目活动、筹资活动与管理活动的预计费用等;
在治理与监督信息方面,要披露理事会设置
中的岗位与权责安排信息。理事会成员和组
织工作人员所涉及的交易都不得有与组织产
生物质利益冲突的任何关系或商业联系,以
防止通过关联交易来转移公益资产的掏空行
为等;在组织效力评估方面,理事会必须有评
估政策,在一定期间内对组织的绩效和效力
进行评估,决定为实现组织使命而在未来必
须采取的措施等。这些信息主要反映公益组
织有无以下行为:违背捐赠者愿望,利用捐赠
者资产营私利,通过招标采购等分散转移公
益资产等。
(二)可比反映向上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
利益相关者要判断公益组织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需要对公益组织扩大捐赠额与捐赠面
等目标任务完成效果加以评价,除了需要可靠
的基本财务信息外,更需要公益组织披露加工
的财务信息,以可比地反映公益组织向上社会
责任的完成情况。
评价公益组织向上社会责任的完成情
况,即需要设计反映扩大捐赠额与捐赠面这一
社会责任目标是否完成的计算指标。公益组
织(某一公益项目或某一地域)接受捐赠额与
捐赠面的具体指标设计如系列公式 2。
DFGA =DFIt - DFIt -1
DFGR =
DFIt - DFIt -1
DFIt -1
(公式 2. 1)
其中:DFIt 表示本期捐赠基金增加额;
DFIt -1表示上期捐赠基金增加额;DFGA 为捐
赠个人(企业或政府)金额增长额;DFGR为捐
赠个人(企业或政府)金额增长率。
DNGA =DNIt - DNIt -1
DNGR =
DNIt - DNIt -1
DNIt -1
(公式 2. 2)
其中:DNIt 表示本期捐赠者数量增加量;
DNIt -1表示上期捐赠者数量增加量;DNGA为
捐赠个人(企业或政府)数量增长额;DNGR
为捐赠个人(企业或政府)数量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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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五、反映向下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披露设计
向下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可以看成是公
益组织资金链中受益者的关系维护管理(Eliz-
abeth,2003) ,[19]旨在延续慈善价值链。公益
组织在发放捐赠款物时,要实现准确选择受益
者、扩大受益额与受益面的社会责任目标。随
着红十字会“天价饭”等事件的曝光,社会公
众对公益组织是否合理使用捐赠款物的质疑
声此起彼伏。
(一)可靠反映向下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
在向下社会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的设计
中,不仅需要反映明晰的受捐者与受捐金额数
据,更需要充分反映公益组织用于公益项目与
组织运行管理的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目前,
我国公益组织在“业务活动表”中披露所有捐
赠基金的使用信息,将费用按用途分为业务活
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与其他费用项目
进行列示。这样披露对信息使用者的意义不
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业务活
动成本有将捐赠基金支付给受捐者与组织运
行成本混为一谈之嫌疑,易使人误解;二是没
有将成本费用的支出与补偿来源对应披露,易
出现自有基金与捐赠基金的内部转移现象;三
是费用项目没有进行明细披露,只能反映各费
用的总额,加大了成本控制的难度。
要完善公益组织反映向下社会责任的财
务信息披露,必须创新构建“基金收支变动
表”来取代“业务活动表”,详实披露自有基金
与捐赠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如表 2所示。
针对捐赠者捐赠实物资产而非货币资产
时,出现的低价出售物资获取现金的现象,除
了要在会计报表中以货币计量反映外,更需要
以非会计报表形式重点披露。在现行我国捐
赠制度中,因为允许从捐赠款物中提取一定比
例资金归组织使用,也允许从捐赠款物中支付
完成捐赠款物发放的成本,所以低价出售物资
获取现金的现象在所难免。解决方法是对于
实物捐赠的项目成本需要特殊处理。由于实
物捐赠没有对应的现金流,其成本可以设计为
在自有基金中提取捐赠基金开支扣除。
表 2 基金收支变动表
自有
基金
自有基金期初余额
+政府拨款
+提取捐赠基金
+自有基金收入
会员会费收入
动产和不动产收入
-自有基金支出
一般性筹资费用
管理费用
实物捐赠发放相关费用
自有基金期末余额
留本式
基金
捐赠基金期初余额
+捐赠者捐赠
+捐赠基金利息收入
-捐赠基金投资
-捐赠基金支出
捐赠基金期末余额
消耗式
基金
捐赠基金期初余额
+捐赠者捐赠
-提取自有基金
-捐赠基金支出
项目成本
项目净支出
捐赠基金期末余额
公益组织向下社会责任的非会计报表形
式的财务信息披露,重在披露捐赠基金的项目
净支出按地区、村落、个人等维度的明细信息。
同时,在留本式基金中,重点披露各个基金的
增值状态信息,包括增值渠道、增值时限、增值
收入的管理情况等。在消耗式基金中,重点披
露各个公益项目的项目成本与项目净支出的
相关信息,包括各个项目的介绍、执行计划、执
—07—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年
行情况以及项目成本明细预算安排、实际明细
项目成本,对项目成本的实际额与预算额之差
作出说明等。
(二)可比反映向下社会责任的财务信息
公益组织使用捐赠基金要履行准确选择
受益者、扩大受益额与受益面的责任,对此从
金额和数量两个方面给出评价捐赠基金使用
效果的指标。公益组织(某一公益项目、某一
地域)使用捐赠基金的具体指标设计见系列
公式 3。
DR =
DFRt
DFIt
SR = DFRtDFNt -1 + DFIt
(公式 3. 1)
其中:DFRt 表示本期捐赠基金发放额,数
值上等于留本式基金利息支出或消耗式基金
的项目支出;DFIt 表示本年捐赠基金增加额,
数值上等于捐赠者捐赠或利息收入;DFNt -1表
示捐赠基金期初余额;DR表示捐赠基金执行
动态比;SR表示捐赠基金执行结构比。
ANGA =ANIt - ANIt -1
ANGR =
ANIt - ANIt -1
ANIt -1
(公式 3. 2)
其中:ANIt 表示本期受捐者数量增加量;
ANIt -1表示上期受捐者数量增加量;ANGA表
示受捐者数量增加量;ANGR表示受捐者数量
增长率。
六、反映公益组织成本控制责任的
财务信息披露设计
公益组织成本控制的财务信息主要指
“项目成本”和“运行成本”两大信息。其中,
项目成本是公益项目执行过程中属于公益项
目的直接或间接成本,数值上等于表 2 中的
“项目成本”加上“实物捐赠发放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运行成本是指公益组织运行及开展日
常活动所需要的成本,内容上包括一般性筹资
费用与管理费用,数值上等于“自有基金支
出”中扣减“实物捐赠发放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在公益组织营运中,主要要完成项目成本
控制和运行成本控制的责任目标。要实现这
一目标,公益组织需要将项目成本和运行成本
分别进行明细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反映项目成本的财务信息
1.可靠反映项目成本的财务信息
公益组织的项目成本主要包括专项筹资
费用、产品与服务供给费用。首先,要区分项
目成本与项目净支出,并分别反映。项目成本
是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项目净支出是
指公益项目总支出中最终到达受益对象手中
的那一部分,数值上等于消耗式基金支出减去
项目成本。现行财务会计报表通过“业务活
动成本”项目仅能实现对项目净支出和项目
成本总额的合并反映,没单独反映归属于各个
公益项目的成本信息,这不便于对各个公益项
目的执行效率进行分析。其次,要严格区分
“专项筹资费用”、“一般性筹资费”、“产品与
服务供给费用”。仅用筹资费用这一个费用
项目反映所有的筹资费用,信息使用者无法分
别三项费用的严格差异,更无法获悉公益组织
一般性筹资宣传费用、专项筹资各自的金额。
“产品与服务供给费用”主要是指开展公益项
目中归属于消耗式基金的使用成本,包括货币
性捐款发放费用和实物捐款发放的运输费、人
工费等等。在产品与服务供给费用中,涉及货
币资金捐赠发放的可以从相应的捐赠基金中
直接列支,涉及实物捐赠发放的必须从自有基
金中提取捐赠基金列支,否则会出现以手续费
名义向实物受捐者另外收取一定费用的不正
常现象(见第四部分的论述)。
公益组织披露项目成本的财务信息,可
设计并要求填列“捐赠基金项目成本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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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表”,这张表包括“专项筹资费用明细表”、“产
品与服务供给费用明细表”、“实物捐赠发放
相关费用明细表”三个部分。
2.可比反映项目成本的财务信息
西方国家公益组织披露的信息中有对公
益组织项目成本控制评价的计算指标信息,这
在我国还是空白。美国的 BBB智慧捐赠联盟
(Better Business Bureau Wise Giving Alliance)
在慈善组织责任度标准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指
标,①这些指标包括:项目活动支出至少占总
支出的 65%,相关筹资活动支出占组织相关
捐赠款物的比例不得超过 35%,组织能够使
用的自由净资产不能超过上一年支出规模的
3倍或本年预算规模的 3 倍等。这种可比的
指标数据信息能够较为清晰、直接地满足利益
相关者特别是捐赠者作出捐赠决策所需的信
息。借鉴国外已有的评估指标,在实现项目成
本明细可靠反映的基础上,分别对“消耗”式
和“留本”式基金项目成本控制效率进行评
价,见系列公式 4。
①2001年,美国慈善信息局(National Charity Information Bureau,NCIB)、美国商业改革委员会(Better Busi-
ness Bureau,BBB)的基金会和公益咨询服务部合并为 BBB智慧捐赠联盟,前者的评估标准和后者的慈善
组织劝募行为标准整合为慈善责任度标准(The Standards for Charity Accountability)。NCIB 成立于 1918
年,是美国最早成立的民间评估机构之一。NCIB最主要的评估程序是,凡欲获得公众捐赠的慈善组织,首
先需要填写报表,然后由工作人员对报表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并检查它是否符合 NCIB制定的标准。最后,
NCIB为每一个慈善组织写出单独的报告,并注明它们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慈善组织要提交四个方面的
文件来证明它们符合这一标准的基本要求:组织是如何治理的;组织的钱是怎么花的;组织代表性的真实
性;组织向公众公开基本信息的积极性。具体内容见:http:/ /www. give. org / standards /newcbbbstds. asp。
CCE =
CCt
CFNt
ECE =
ECt
EFEt
(公式 4. 1)
其中:CCE和 ECE 分别表示消耗式基金
和留本式基金项目的成本控制效率。CFNt 表
示在本期内消耗式基金发放给受益者的金额,
在数值上等于消耗式基金的项目净支出;EFEt
表示留本式基金增值收益本期内发放给受益
者的金额,在数值上等于留本式基金支出;CCt
表示消耗式基金的项目成本与实物捐赠发放
相关费用之和,ECt 表示留本式基金项目发放
慈善款的费用。它不仅可以计算某一捐赠基
金项目成本控制效率,还可以计算总捐赠基金
项目成本控制总效率。捐赠基金项目成本控
制总效率计算见下。
E =
CCt + Ect
CFNt + EFEt
(公式 4. 2)
(二)反映运行成本的财务信息
1.可靠地反映运行成本的财务信息
公益组织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公益项目的
开展必然需要一定的运行成本。运行成本的
财务信息披露是对公益组织一般性筹资宣传
费用与管理费用等信息的披露。在公益组织
运行成本的来源上,中国红十字总会在 2010
年颁布的《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
作管理办法》中规定,各级红十字会用于项目
的支持费用不得超过本级接受捐款的 6. 5%。
但这种一刀切式的规定固定提取比例的做法
在实际执行时常常成为公益组织预留资金的
借口。尤其是在募集能力较强的大型公益组
织,合理比例的大量预留资金,往往大大超出
日常所需费用,多余款项常常成为私人的囊中
之物。公益组织只通过“业务活动表”披露运
行成本费用。这种披露方式带来的最大问题
是找不到运行成本所对应的项目明细金额。
—27—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年
为解决这些问题,在进行公益组织社会责任履
行运行成本的财务信息披露时,可设计并要求
填列“公益组织运行成本明细表”,这张表包
括“一般性筹资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与其
他费用明细表”两个组成部分,按用途、地点、
人员、时间等明细披露具体内容。还要重点设
计编制“员工工资福利预算表”及差异分析表
与“行政办公支出明细预算表”及差异分析
表。归类形成不同职位的员工工资并进行排
名,披露相关人员工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
让全体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组织内部管理与
控制情况。
2.可比地反映运行成本的财务信息
借鉴国外已有的评估指标,在实现运行
成本明细可靠反映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自有
基金运行成本控制效率进行评价,见系列公
式 5。
(1)运行成本提取比率
OCE =
EAt
CFMt
(公式 5. 1)
其中:OCE 表示运行成本提取比率;EAt
表示本期从消耗式基金中提取的自有基金金
额;CFMt 表示消耗式基金中本期捐赠者的货
币资金捐赠。
(2)运行成本来源结构比率
OCS =
EAt
GFt
(公式 5. 2)
其中:GFt 表示本期政府拨款金额;OCS
表示运行成本来源结构比率,反映公益组织运
行成本来自捐赠基金和政府拨款的相对比重。
(3)运行成本控制比率
MBR =
MCt
MBt
OCDR =
OCt
EAt
OCR =
OCt
CFNt + EFEt
(公式 5. 3)
其中:MBR 表示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率;
OCDR表示运行成本动态控制率;OCR表示运
行成本控制率;MCt 表示本期管理费用实际
额;MBt 表示本期管理费用预算额;OCt 表示
本期一般性筹资费用实际额与管理费用实际
额之和;CFNt 和 EFEt 的含义同公式 4. 1。
(4)管理费用杠杆系数
MCL =
MCt
CFNt + EFEt
(公式 5. 4)
MCL表示管理费用杠杆系数,指的是一
定管理费用的支出所支持的公益项目净支出
总额,衡量的是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国务
院 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
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
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即管理费用杠杆系
数必须小于或等于 0. 1。
七、反映公益组织投资风险与收益管理责任
的财务信息披露设计
(一)公益组织投资风险与收益管理现状
分析
公益组织投资管理就是主要针对“留本
式基金”保值和增值的管理。“留本式基金”
需要在保全本金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增值方式
来获得收益,再将收益用于公益项目。基于公
益产权特性,公益组织“留本式基金”保值目
标要高于增值目标。
1988年 9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基金会
管理办法》,把基金会定性为非营利投资机
构,对基金会投资加以限制性和指引性规定;
2004年对基金会进行整顿后,国务院出台了
《基金会管理条例》,其中第28条规定:要求基
金会在坚持“合法、安全、有效”的条件下保值
增值,但没有约束投资方式。国内外对社保基
金的投资管理规定较为严格和详细,如我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1)规定,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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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美国《社会保障法案》(1935)明确规定
联邦社保基金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对其本息
均予以担保的“孽息型有价证券”;日本养老
保险基金的大部分资金都被用来购买日本政
府以及外国政府发行的国债。可以看出,具有
公共产品性质的公益组织资产特别是“留本
式基金”的投资管理强调的是一种保值管理,
对其风险与收益管理应以安全性为核心,而不
是增值性。
我国公益组织在捐赠基金的增值渠道选
择上,应该选择银行利息、国债利息等安全性
强的增值方式,不能选择高风险投资方式。目
前,公益资产进入资本市场资产流失的事件屡
见不鲜。从增值渠道选择来看,越来越多的公
益组织的公益资产以委托理财的方式出现,以
河南宋庆龄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典型代表,将
市场化管理模式引入对公益基金的管理,使得
基金承担高风险。我们应该加快公益组织项
目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对于变向、隐性风险投
资等的委托理财方式更应该加以约束。
(二)反映投资风险与收益管理的财务信
息披露
资产风险与收益管理的财务信息披露主
要围绕捐赠者“捐赠基金投资”的去向与“捐
赠基金收入”的反映。现行公益组织通过“长
期股权投资”与“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反映
捐赠基金投资的本金,通过“投资收益”科目
反映增值收益。这种做法最主要的问题是助
长了公益组织的营利性欲望。
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性特征,决定了其不
能进行高风险投资。在进行公益组织信息披
露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该禁止公益组织利用捐
赠基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行为。这样,在投资
安全性原则的要求下,捐赠基金的增值收入都
应该以银行存款利息、国债利息等利息收入形
态存在。我们应该设置“捐赠基金投资明细
表”反映捐赠基金的本金与增值额变动,让信
息使用者充分知悉每笔捐赠基金在增值过程
中承担的风险和获利情况。在非财务会计信
息中,应该披露每笔捐赠基金的投资合同及合
同中的本金、风险与收益等相关信息内容。
在总结、吸收国内外公益组织先进理论
与实践成果的基础上,从目标与主体、形式与
内容四个方面建立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理
论,分向上社会责任、向下社会责任、成本控
制、投资风险与收益管理四个信息模块进行公
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有利于满足利
益相关者对公益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状况进行
全方位透视所需的多元化、异质性财务信息;
有利于加强外部监管与治理力度,营造一个公
益组织自我学习与自我完善、社会帮助公益组
织提升的制度环境,从而降低公益组织运行的
社会成本;有利于公益组织的其他相关管理制
度特别是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有利于国家
有关部门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益慈善政
策,实现对我国慈善价值链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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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ommonweal
Organizations with Consideration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XU Li-ping, LIAO Xin, HU Qian-hui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Hunan University,Hunan Changsha 410079,China)
Abstract:Based on co-governance theory,this article researches commonweal organizations in terms of fi-
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y evaluating their fulfillment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ory is innovatively proposed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finding disclosure goals,identifying disclosure
subjects,improving disclosure content and selecting disclosure forms. Accordingly,four responsibilities should
be clarified in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upward social responsibility,downward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st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and investment risk and revenue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The research re-
sults are expected to help reduce the social cost of commonweal organizations and develop more reasonable char-
ity policies to better promote philanthropy.
Key words:co-governance;social responsibility;subject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ory
(责任编辑:周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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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徐莉萍,廖鑫,胡倩蕙:基于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