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GUOJIN GOLD Co., Ltd.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
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元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发行
的新股数量不超过 4,03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3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公司其他股东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
创合伙、联谷合伙和兴谷合伙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本企业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
满后,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5)本企业在进
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斐鸣承诺:(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
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
接、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
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5)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6)
本人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要求。上述第(3)、(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公司其他股东、董事冯彦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若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
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
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5)在上述股
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6)本人在
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
上述第(3)、(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其他股东金盈九鼎、高耀九鼎、夏启安丰九鼎和安顺九鼎承
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拟
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但不排除根据本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实现
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的可
能性;在前述期限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
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
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本
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
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4)本企业在进行本次
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
5、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方鸿锦,高级管理人员王学同、董光来、
郑明君、李勇、刘驰、刘凯、张玉翔、郑晓东、郭艳娥承诺:(1)
将遵守上述冯彦所做的承诺内容;(2)本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除满足合伙企业的股份锁定承诺外,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含第 36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
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亦不要求退出本合伙企业;自本合
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上市发行满 36 个月之日起,本人持有的合伙
企业份额可以转让,但自锁定期终止日次日起,12 个月内转让的合
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20%,24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
份额的 40%,36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
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60%,48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
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80%。
6、公司监事杨丽丽、焦健、徐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公
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在上述股
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4)其通过
科创合伙、安联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述公司董事兼常
务副总经理方鸿锦,高级管理人员王学同、董光来、郑明君、李勇、
刘驰、刘凯、张玉翔、郑晓东、郭艳娥所做的第(2)项承诺期限。
(5)本人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要求。
7、公司通过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其他员工承诺:将遵守上述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方鸿
锦,高级管理人员王学同、董光来、郑明君、李勇、刘驰、刘凯、
张玉翔、郑晓东、郭艳娥所做的第(2)项承诺期限。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公司其他股东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
联谷合伙和兴谷合伙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
延长 6 个月;(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每个会计
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除息、
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4)在上述
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
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5)本企业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斐鸣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
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
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5)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
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6)本人在进行本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上述第(3)、(4)项股份锁定承诺
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公司其他股东、董事冯彦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第
(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上述股
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
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5)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任意连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6)本人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
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上述第(3)、(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
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其他股东金盈九鼎、高耀九鼎、夏启安丰九鼎和安顺九鼎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
股份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拟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但不排除根据本企业自
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的可能性;在前述期限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
企业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
应调整);(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企业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本企
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
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
准;(4)本企业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
5、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方鸿锦,高级管理人员王学同、董光来、郑明
君、李勇、刘驰、刘凯、张玉翔、郑晓东、郭艳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
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5)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
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
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6)本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满足合伙企业的股份锁定承诺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含第 36 个
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亦不要求
退出本合伙企业;自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上市发行满 36 个月之日起,本
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可以转让,但自锁定期终止日次日起,12 个月内转让的
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20%,24 个月内转
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40%,36 个月
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60%,48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80%。
(7)本人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上述第(3)、
(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公司监事杨丽丽、焦健、徐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2)项前述规定;(3)在上述股份
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锁定期满后,本
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4)本
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满足合伙企业的股份锁定承诺外,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含第 36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持
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亦不要求退出本合伙企业;自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票上市发行满 36 个月之日起,本人持有的本合伙企业份额可以转让,但自
锁定期终止日次日起,12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
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20%,24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
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40%,36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
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60%,48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
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80%;(5)本人在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时,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
7、公司通过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其他员工承诺:本人通过科创合伙、安联合伙、创谷合伙、联谷合伙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除满足安联合伙、科创合伙、创谷合伙、联谷合伙的股份锁定承诺
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含第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
置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亦不要求退出本合伙企业;自本合伙企业持有
的公司股票上市发行满 36 个月之日起,持有的本合伙企业份额可以转让,但自
锁定期终止日次日起,12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时持
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20%,24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协议
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40%,36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合伙
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60%,48 个月内转让的合伙份额累计不超过签订
合伙协议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的 80%。
8、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
(1)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实际控制人廖斐鸣,股东冯彦,股东安联合
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和兴谷合伙,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承诺: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
制性规定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因违规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的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违规减持所得之
日起的 5 日内将该所得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如本人/本企业未及时上缴的,
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的违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
之日起至现金红利派发日止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该等现
金分红作为本人/本企业应上缴国金黄金的违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
(2)公司其他股东金盈九鼎、高耀九鼎、夏启安丰九鼎和安顺九鼎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国金黄金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道歉,且本
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所得归公司所有。
(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发生除息、除权行为,股票收
盘价格将做相应调整,下同)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启动条件被触发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公司股本结构符合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具体措施及安排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1
①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同时应符合《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且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④公司全体董事、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
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
①公司控股股东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
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②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增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
③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
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和现金分红总和(税后)的 20%,
公司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情况除外。
③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④公司在新聘任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各方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依次实施后,如果启动
条件再次被触发的,将再按照上述实施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各方对任一方履
行本预案承诺的内容负有督促义务。公司承诺: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2
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
的关于股票锁定期、稳定股价的相应承诺。持有公司股权和/或担任公司董事的
本预案承诺函出具主体承诺:在持有公司股权和/或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启动
条件触发,将通过在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相关各方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
3、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在启动
条件被触发之日起的10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
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
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合理理由。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30日内将同意或不同意股份回购的预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
回购的,公司将依法履行公告、备案、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承诺:(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
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
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回购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60日内实施完毕。若公司董事
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至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
过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回购计划。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国金控
股、实际控制人廖斐鸣将在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10日内,就增持公
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
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3
持。
国金控股、廖斐鸣承诺:(1)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2)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现金分红总和(税后)
的50%;(3)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5、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10日内,就增持
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
增持。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将通过自有资金履
行增持义务;(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
的薪酬和现金分红总和(税后)的20%。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60日内实施完毕,但实施完
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
止实施增持计划。
6、降低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具体操
作
如上述3-5项股价稳定措施均无法实施或未实施的,将通过降低在公司领取
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20%(扣除后的薪酬不得低于当
地的 低工资标准)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7、上市后股价稳定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履行董事会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决定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4
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实际控制人廖斐鸣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
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的,
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公司有
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有权责令本人、本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有权责令本人、本企业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每违反
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其 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股票金
额(如有);本人、本企业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本企
业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以作为前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多次违反规定的,
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满足时,
如本人未履行《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
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本人 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以作为前
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连续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除现金补偿金额需累计计算
外,公司有权在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解聘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股价达到《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启动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条件后,遵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5
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价稳定预案》作出的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
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公司回购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承诺
对公司回购股份的董事会议案、股东大会议案投赞成票。
持有公司股权和/或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对降低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津贴或薪酬的议案在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投赞同票的,应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
时应当共同、连带向公司合计支付与应扣减薪酬、津贴相同金额的现金补偿。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
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行政处罚或有效司法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制定并公告回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计划(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和行政处罚作出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确定,回购价格和股
数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计划;
(3)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
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实际控制人廖斐鸣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有权监管
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
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在行政处罚或有效司法裁
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制定其已转让的原首次公开发行时限售股的购回计划(购回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6
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行政处罚作出之日前3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确定,购回价格和股数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并提请
公司予以公告后实施;(3)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其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的除外;(4)在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
权和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公司发生被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企业/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
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廖斐鸣之外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有
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
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其将依法
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其没
有过错的除外;(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公司发生被有权监管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
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人将通过投赞
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如未履行该等承诺,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承诺:如未履行该等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意公司自
本企业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本企业发放的现金红利等,以用于执行未履
行的承诺,直至本企业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企业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
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企业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已承诺锁定期和至本企业
履行完该承诺止的孰长进行锁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廖斐鸣承诺:如未履行该等承诺,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
道歉,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
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
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
已承诺锁定期和至本人履行完该承诺止的孰长进行锁定。
(4)除廖斐鸣之外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未履行该
等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并公开道歉,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
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
完应由本人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
部股份按照已承诺锁定期和本人其履行完该承诺止的孰长进行锁定。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斐鸣、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
以上的股东冯彦、金盈九鼎、高耀九鼎、夏启安丰九鼎和安顺九鼎的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之“(一)
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斐鸣、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
以上的股东冯彦、金盈九鼎、高耀九鼎、夏启安丰九鼎和安顺九鼎的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之“8、关于股
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次发行对发行人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项目完全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8
达到生产能力、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
短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每股
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1)积极稳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经过充分论证,从中长期来看,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若
募集资金项目能按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产品创意研发、生产以及市场营销环节
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打造集产品展示及推广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
性产业基地,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
资者的回报能力。
(2)提高营运资金规模和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
市场推广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
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精神,
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本
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为集贵金属文化艺术品创意设计、工艺研发、产品生产和营销服务等多
种产业链功能为一体的文化创意型企业,主要产品为金制文化艺术品、银制文化
艺术品以及其他材质类产品,构成了公司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 2014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9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13, 万元、
199, 万元、374, 万元以及 201,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复合
增长率为 %。在实现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的文
化、理念和艺术价值也不断提升。
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以及近年来国民经济的高速
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效带动了消费品市场尤其是贵金属文化艺术品
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所面向的银行贵金属零售业务随着银行零售渠道和网络的
建立健全,整个行业不断向专业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此外,政府对传统文化创
意资源的整合为行业创意设计增添了新的活力,均推动了贵金属文化创意产业的
向好发展。
但同时公司也面临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变化、居民消费水平波动、行业竞争
对手涌现以及与贵金属产品生产和销售相关的特有风险导致的业绩下滑、市场竞
争加剧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的风险具体详见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改进措施:加大银行零售渠道的建设和维护,
进一步加强对现有银行客户销售网点和销售潜力的挖掘,并不断拓展其他银行客
户,提高对客户的产品市场推广和服务能力;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增强产品
创新和文化资源整合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继续加大销
售型和管理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并与公司发展战略相
适应的营销和管理人才队伍;加强与公司主要外协厂商的沟通协作,并加强自有
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降低营运风险;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资产规模,优化财
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0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⑤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金控股、实际控制人廖斐鸣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②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③承诺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权利,不损害发
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向公司和投资者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未来上市后定期报告中持续
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六)发行人相关主体承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合法、合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1
及时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
的规定。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相关承诺经签署后构成相关责任主体的单方允诺,
对相关责任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承诺的内容与形式合法。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
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其未能依照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
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存在过错而导致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
失的,其依生效的司法判决或仲裁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其中关于
股利分配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母公司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2
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股利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在保证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4、股利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母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10%。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①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③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票股
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
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全部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情况参见“第十
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三、发行人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提醒
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指引下,伴随着银行贵金属零售业务渠道的建立健
全,我国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发展迅速。公司作为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内具备全产业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
链综合实力的企业,始终坚持围绕银行销售渠道打造自有产品市场竞争力,经过
多年发展构建了具有较强产品创意研发、文化资源整合以及市场营销服务能力的
业务体系,并通过对产品文化理念以及工艺技术的持续差异化创新构建和巩固产
品独有的市场先发竞争优势。但随着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标准
化体系的建立,具有良好资质背景以及创新能力的竞争对手的涌现将可能对公司
现有产品市场产生冲击,同时行业内产品创意形态的借鉴模仿将进一步加剧市场
同质化竞争水平,均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下滑。若公司无法进一步巩固
在产品创意研发和市场营销推广环节的竞争优势,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不利地位。
(二)销售业绩波动性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对贵金属工艺品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的敏锐判断,通过
将产品创意研发与文化创意资源相整合打造了具有鲜明题材及文化属性的产品
体系,构成了公司在银行渠道的优势竞争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迅速,
但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有赖于个别产品市场的畅销热卖。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销售金额前两名产品合计贡献销售收入80,
万元、97, 万元、183, 万元和 7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 %、%、%和 %。短期内个别产品市场需求的波
动将增加公司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此外若公司无法继续保持产品的文化和理念
创意创新性,或无法有效地开发利用文化创意资源,则将对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造成不利影响,存在销售业绩波动性风险。
(三)银行贵金属零售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贵金属文化艺术品创意设计、工艺研发、产品生产和营销
推广,主要围绕银行销售渠道进行产品的营销推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渠道
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07, 万元、194, 万元、363, 万元和
200, 万元,其中通过前五名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0, 万元、
162, 万元、299, 万元和 174, 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 %、%、%和 %,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目前银行销售渠
道构成了公司业务体系中 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若银行业贵金属零售政策发生变
更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5
同时银行对贵金属产品供应商的筛选和渠道产品的准入具有严格的评判标
准。公司与各银行良好合作关系是基于公司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保证、特有的产品
文化创意属性以及提供的精细化营销服务支持基础上建立的,若公司无法继续满
足银行对贵金属产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支持要求,则可能对银行渠道销售
业务的可持续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偿债能力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
分别为%、%、%以及%,流动比率分别为、、
以及,速动比率分别为、、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处于高速
发展阶段,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的使用和营运资金缺口的补充主要依赖黄金租
赁以及银行借款形式满足,同时受益于良好的盈利以及资金周转管控能力,报告
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但整体水平依旧偏高,且受产品铺货规模大、
存货价格高等特点影响,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处较低水平。
尽管公司原材料以及产品存货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或整体市场行情发生
变化,将对公司盈利以及资金周转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金融领域如银行信贷
或黄金租赁业务政策的变动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均可能会对公
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长期待摊费用无法摊销的风险
公司将支付给文化资源类机构的许可使用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公
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25,万元,其中待摊的许可使用费余额为23,
万元。若公司已预付许可使用费的产品未来无法实现预计销售,则存在长期待摊
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当期利润大幅下降的风险。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6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5
第一节 释义 ...............................................................................................................32
第二节 概览 ...............................................................................................................36
一、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36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3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9
四、募集资金运用 ........................................................................................................................3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4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43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4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4
一、行业风险 ................................................................................................................................44
二、产品及生产模式风险 ............................................................................................................45
三、经营风险 ................................................................................................................................45
四、管理风险 ................................................................................................................................47
五、财务风险 ................................................................................................................................48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49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50
八、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7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51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4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65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66
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70
七、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7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99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101
十、发行人委托、信托持股及其变化情况 ..............................................................................101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01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
诺 .......................................................................................................................................................... 11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15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115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15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40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44
五、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83
六、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86
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189
八、公司主要无形资产 ..............................................................................................................220
九、产品许可情况 ......................................................................................................................253
十、特许经营权情况 ..................................................................................................................255
十一、公司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255
十二、公司研发设计情况 ..........................................................................................................256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8
十三、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25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63
一、公司独立性运行情况 ..........................................................................................................263
二、同业竞争 ..............................................................................................................................264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68
四、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285
五、发行人已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9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9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9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30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30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近一年及一期的薪酬情况 ..................30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30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30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及做出的重要承诺 ..........309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1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近三年变动情况 ..............................................................31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313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13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的情况 ..........................................................................................326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27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报告 ..................................................................32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328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328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34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45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46
五、发行人 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368
六、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68
七、 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369
八、 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情况 ..............................................................................................371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74
十、现金流量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376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77
十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377
十三、发行人的历次评估情况 ..................................................................................................379
十四、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情况 ..................................................................................................380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81
一、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分析 ......................................................................................................381
二、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分析 ...................................................................................................... 411
三、现金流量分析 ......................................................................................................................43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39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440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40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发行人拟采取的措施 ......................................................441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444
一、公司发展战略 ......................................................................................................................444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444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448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0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途径 ..............................448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49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449
七、公司关于未来发展与规划的声明 ......................................................................................45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451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4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52
三、募集资金投资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5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453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455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455
七、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462
八、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464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67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67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68
三、完善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471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 ..................................................................472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474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7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75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475
二、重要合同 ..............................................................................................................................475
三、对外担保 ..............................................................................................................................490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1
四、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49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9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9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9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9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98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99
六、验资机构声明 ......................................................................................................................500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501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502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502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502
三、信息披露网址 ......................................................................................................................502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2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股份公司、本
公司、公司、国金黄金
指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有限、有限公司 指 国金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改制前的主体
国金通宝 指
国金通宝(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国金有限前身,于
2009 年 4 月更名为国金黄金(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国金 指
国金黄金(北京)有限公司,系国金有限前身,于 2009 年
12 月更名为国金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国金控股 指
北京国金黄金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2015 年 9
月之前为国金有限全资子公司
金盈九鼎 指 苏州金盈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夏启安丰九鼎 指 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高耀九鼎 指 苏州高耀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安顺九鼎 指 嘉兴安顺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四家九鼎合伙企业 指 金盈九鼎、夏启安丰九鼎、高耀九鼎、安顺九鼎
兴谷合伙 指
赣州兴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兴
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本公司股东
安联合伙 指 嘉兴安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创谷合伙 指 嘉兴创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科创合伙 指 嘉兴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联谷合伙 指 嘉兴联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五家员工持股平台 指 兴谷合伙、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
高丽营建筑 指
北京高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为本公司前身国金有限的
股东
国金文化 指 国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黄金谷 指
深圳市黄金谷金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金光至宝艺术品
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皇家金工 指 深圳市皇家金工珠宝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黄金谷 指 广东黄金谷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国金 指
国金黄金(江西)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
“国金文化产业(江西)有限公司”
海南国金文化 指 海南国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国金文化全资子公司
金瓷工坊 指 景德镇金瓷工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黄金谷全资子公司
通州分公司 指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公司
工美国金 指 北京工美国金黄金艺术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弘铭科技 指
北京弘铭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 9 月之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注销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3
国泉金币 指
海南国泉金币文化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之前为本公司参
股公司,后转让给自然人秦斌
创谷有限 指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为
兴谷合伙、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
风雅天成 指
北京风雅天成艺术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公司,2015 年 9 月之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创世界投资 指
北京创世界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5 年 8 月之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创世界保险 指
创世界(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公司
国鼎收藏 指
国鼎收藏品连锁(北京)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
子公司,2015 年 9 月之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赚金宝科技 指 北京赚金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创世金元 指 北京创世金元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金都文化 指 广东金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
广发银行 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储蓄银行 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融资担保 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工美集团 指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菜市口百货 指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金一文化 指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钞国鼎 指 中钞国鼎投资有限公司
宝泉钱币 指 宝泉钱币投资有限公司
金宝盈珠宝 指 深圳市金宝盈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金宝盈文化 指 深圳市金宝盈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乾坤金银 指 乾坤金银(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4
中国黄金珠宝 指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
NGC 指
Numismatic Guaranty Corporation,一家美国专门针对钱币进
行鉴定、分级、评分的公司
PCGS 指
Professional Coin Grading Service,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钱
币鉴定与评级服务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文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适用的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银行渠道/银行销售渠
道
指 通过商业银行销售公司产品的方式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GDP 指
国内生产总值(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代表一个国
家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 终产品和劳务的
市场价值
Au999 指 金纯度达到或超过 %的金
Ag999 指 银纯度达到或超过 %的银
T+D 指
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
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
求矛盾的一种期货交易模式
套期保值 指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
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
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
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一种交易活动
黄金租赁 指
企业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租入黄金实物,到期日前向银行
归还黄金实物,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项业务
借金 指 向非银行的第三方企业现货买入延时付款采购金料的业务。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5
公司买入金料时价格不确定,后续结算时由公司按照事先约
定的条件根据结算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实时金价确定买入价
格
封装评级币 指
经过专业鉴定公司鉴定真伪,并对品相等级给出客观分数后,
使用防伪硬盒封装的币
熊猫币 指
熊猫金银纪念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
司总经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分为熊猫普制金银
纪念币和熊猫精制金银纪念币两个产品系列,具有纪念收藏
功能。
总仓 指
公司在北京、深圳、上海设立的总部仓库,负责产品的入库
组装和产品向全国各地区的分发配送工作
省仓 指
公司在各主要销售区域设立的省级仓库,负责销售区域内产
品的入库仓储和分发配送工作
报告期、 近三年及一
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
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6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一)公司介绍
中文名称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ojin Gold Co.,Ltd.
住所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廖斐鸣
有限公司成立日 2008 年 11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日期 2016 年 01 月 14 日
公司是由国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8 日,国金
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国金有限经审计
的全部净资产 548,202, 元按 1: 的折股比例折股设立国金黄金股份有
限公司。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682898769D 的《营业执照》。
公司为一家主要通过银行渠道销售贵金属文化艺术品的文化创意型企业。公
司将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作为载体,以创意性文化艺术品开发设计能力为基础,
与各文化资源类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取得授权许可,结合现代贵金属工艺
品制造工艺打造集文化传承、艺术品位、实用功能、情感体验四大核心要素为一
体的贵金属文化艺术产品。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先后形成了以传家系列、平安系列、婚庆系列、生肖系列、
欢乐系列及定制六大系列组成的产品细分体系。在产品文化艺术层面覆盖中国传
统福文化、喜文化、生肖文化、节庆文化、纪念文化等多种文化艺术题材;在产
品实用性层面彰显贵金属文化艺术品收藏价值的同时兼具多种实用功能。
公司产品分为金制文化艺术品、银制文化艺术品以及其他材质类产品,其中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7
金制文化艺术品、银制文化艺术品为公司主要产品。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主
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国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8,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廖斐鸣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通过国金控股、兴谷合伙、安
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
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经天健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292,854, 2,263,186, 1,715,665, 1,413,116,
非流动资产 392,898, 373,359, 282,664, 146,115,
资产总计 2,685,752, 2,636,545, 1,998,330, 1,559,232,
流动负债 1,451,064, 1,565,800, 1,433,027, 1,108,364,
非流动负债 123,209, 52,035, 5,344, 1,641,
负债总计 1,574,273, 1,617,835, 1,438,371, 1,110,006,
所有者权益 1,111,478, 1,018,710, 559,958, 449,226,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1,111,478, 1,018,710, 559,958, 450,95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019,981, 3,742,120, 2,035,860, 2,132,714,
营业利润 214,547, 560,796, 218,944, 214,646,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8
利润总额 251,957, 600,610, 227,997, 216,932,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87,965, 447,530, 166,931, 167,18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5,178, 49,445, 540,061, 3,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04,981, -162,843, -226,028, -96,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10,754, 27,706, -238,300, 121,38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120,951, -85,691, 75,732, 27,98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 % %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35, 73, 32, 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元)
N/A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股)
N/A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万元)
18, 44, 16, 16,
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万元)
17, 48, 13, 16,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9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类型及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元
发行股数
本次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3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
询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协商确
定, 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定价
发行方式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承销方式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四、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核准情况
黄金谷黄金珠宝产品研
发制造项目(一期)
159, 101, 东发改函[2016]296 号
贵金属营销中心与货品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60, 60,
京平谷发改(备)
[2017]29 号
合计 219, 161,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果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前期已经以自筹资金进行的实际投入予以置
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
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量大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则资金余额部分依法经
内部决策程序后决定其用途。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
本次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3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
据询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协
商确定, 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
式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定价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与本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
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保荐费【】万元;审计验资费【】万元;评估费【】万元;
律师费【】万元;股份登记及上市费【】万元;其他费用【】
万元。合计:【】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斐鸣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1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58 号万达广场 B 座 20 层、26 层
邮编:101100
电话:010-56861666
传真:010-56861616
联系人:郑晓东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楼国投金融大厦 12 层
电话:010-83321261
传真:010-83321405
保荐代表人:刘少国、李玉坤
项目协办人:谭丽芬
项目组其他成员:满慧、周宏科、王登陆、刘源、侯昀彤、饶顺达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经办律师:刘继、尹飞
(四)会计师事务所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2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周重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B 座 17 层
电话:010-62167760
传真:010-62156158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降星、金敬玉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伯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 层
电话:010-68090001
传真:010-68090099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季珉、徐兴宾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七)收款银行
名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441010187000001190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3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 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月【】日
推介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月【】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
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节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
间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以下排序遵
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
依次发生。
一、行业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指引下,伴随着银行贵金属零售业务渠道的建立健
全,我国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发展迅速。公司作为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内具备全产业
链综合实力的企业,始终坚持围绕银行销售渠道打造自有产品市场竞争力,经过
多年发展构建了具有较强产品创意研发、文化资源整合以及市场营销服务能力的
业务体系,并通过对产品文化理念以及工艺技术的持续差异化创新构建和巩固产
品独有的市场先发竞争优势。但随着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标准
化体系的建立,具有良好资质背景以及创新能力的竞争对手的涌现将可能对公司
现有产品市场产生冲击,同时行业内产品创意形态的借鉴模仿将进一步加剧市场
同质化竞争水平,均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下滑。若公司无法进一步巩固
在产品创意研发和市场营销推广环节的竞争优势,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不利地位。
(二)经济以及行业波动风险
贵金属工艺品整体价值由贵金属基础投资价值和产品内容、文化、收藏等理
念价值两部分组成,消费心理包含投资导向型和产品价值导向型两种形态。贵金
属基础投资价值受宏观经济影响,其中黄金价格与美元价值成反向变动关系,因
此在宏观经济波动幅度较大或美元价值呈疲软态势时,消费人群以购买贵金属制
品作为避险或风险对冲工具的意愿更加强烈。此外,贵金属工艺品作为一种高端
消费品,产品整体市场购买力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限制,当宏观经济处上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5
行周期,人均购买力的提升和消费欲望的升级都将刺激贵金属工艺品市场行情的
向好发展。因此当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市场处于不景气周期,居民的消费倾向会
因各种因素受到影响或被抑制,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及生产模式风险
(一)销售业绩波动性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对贵金属工艺品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的敏锐判断,通过
将产品创意研发与文化创意资源相整合打造了具有鲜明题材及文化属性的产品
体系,构成了公司在银行渠道的优势竞争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迅速,
但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有赖于个别产品市场的畅销热卖。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销售金额前两名产品合计贡献销售收入80,
万元、97, 万元、183, 万元和 7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 %、%、%和 %。短期内个别产品市场需求的波
动将增加公司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此外若公司无法继续保持产品的文化和理念
创意创新性,或无法有效地开发利用文化创意资源,则将对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造成不利影响,存在销售业绩波动性风险。
(二)外协生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贵金属工艺品外协生产量占生产总量的比例均维持在较高水
平。公司就外协厂商的筛选与管理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甄别机制,外协生产产品未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对外协厂商的管理或其在
产品生产能力、加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则可能
导致公司产品供应的延迟或产品质量的下降。此外若公司无法保持或因特殊原因
中断与外协厂商间业务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
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外协生产质量控制和业务合作可持续性风险。
三、经营风险
(一)银行贵金属零售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贵金属文化艺术品创意设计、工艺研发、产品生产和营销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6
推广,主要围绕银行销售渠道进行产品的营销推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渠道
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07, 万元、194, 万元、363, 万元和
200, 万元,其中通过前五名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0, 万元、
162, 万元、299, 万元和 174, 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 %、%、%和 %,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目前银行销售渠
道构成了公司业务体系中 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若银行业贵金属零售政策发生变
更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银行对贵金属产品供应商的筛选和渠道产品的准入具有严格的评判标
准。公司与各银行良好合作关系是基于公司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保证、特有的产品
文化创意属性以及提供的精细化营销服务支持基础上建立的,若公司无法继续满
足银行对贵金属产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支持要求,则可能对银行渠道销售
业务的可持续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销售的贵金属文化艺术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黄金和白银。报告期
内,贵金属文化艺术品成本分别为 152, 万元、132, 万元、198,
万元和 8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超过 85%。其中金制文化艺
术品成本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 %、%、%以及 %,生
产所需黄金原料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因黄金市场交易价格受宏观经济
以及美元价值走势等多方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波动性以及不确定性。
当黄金价格剧烈波动时因黄金投资和保值价值的不确定性提高,可能会对贵
金属产品市场整体消费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的销
量。此外,公司产品本身具有较强的文化创意属性和主题独创性,正式投放上市
后即对销售价格进行锁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基本不随实时金银价格、采购生产成
本、市场销售以及竞争情况进行浮动调整,因此若黄金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
公司贵金属原材料供应无法及时满足产品生产和销售需求,或因无法及时对产品
价格进行调整均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存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
致的经营风险。
(三)黄金租赁及借金业务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7
报告期内,公司黄金原材料的采购包括黄金现货交易、黄金租赁、借金以及
其他采购四种方式,其中公司通过黄金租赁及借金方式取得的金料,因金价实时
波动,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波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偿还(结价)黄金余量分
别为706千克、3,296千克、2,514千克和2,395千克。报告期内公司黄金租赁及借
金量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因黄金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敞口。当金价
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因黄金租赁及借金业务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损
益金额将相应扩大,存在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四)贵金属实物流转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金制文化艺术品和银制文化艺术品,产品自身具有较高的
单位价值和市场流通属性,产品仓储以及流转运输环节易因发生丢失、盗窃等事
件而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公司针对原材料以及产品的库存管理制定了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在各主要销售区域设立省级仓库细化产品仓储管理体系,
并依托第三方物流配送实现产品在不同业务节点间的配送流转。公司自成立以来
未发生过重大存货失窃事件,但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仍存在存货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抢劫以及员工的不诚信行为等导致贵金属产品损坏、
丢失的风险。
(五)市场营销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营销团队规模随业务的扩张同步增长,期间市场营销环
节人力薪酬的支出也呈显著上升趋势。虽然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结构、提升员工综
合业务素质的方式提升营销业务开展效率、降低单位成本,但如果未来人力成本
大幅增加,则会增加公司的销售费用,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研发创意人才流失以及研发创意能力不能持续提升风险
公司以文化创意为导向进行产品的创意研发、研发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很大程
度上决定了公司的创意创新能力,因此公司整体研发创意能力的建设,尤其是研
发团队的建设和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
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打造了具有明确职能分工以及丰富业务经验的研发创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8
意团队,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打造和业务的快速扩张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研发创意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有效地挖掘、培养、
吸引并留住人才是公司保持创意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若公司核心
研发创意人员流失或研发创意能力不能持续提升,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产
生不利影响。
(二)房产租赁风险
报告期内,除公司子公司深圳黄金谷部分生产性用房为自有房产外,其余经
营性房产均为向第三方租赁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向第三方租
赁多处房产,主要用于公司人员日常办公经营,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仓储用途。房
产不构成公司业务体系内的核心资产,租赁的大部分房产具有较高的可替代性,
但不排除租赁期间因租金纠纷或特殊问题导致租赁提前终止,进而对公司运营尤
其是各区域销售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租赁终止、租赁调整、
无法续约而另行租赁办公经营场所等风险。
(三)控制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后,廖斐鸣均为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
理结构,聘任了独立董事强化外部监督力量,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但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有可能通过其控股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
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进而使公司决策出现偏离中小股
东 佳利益的可能性。
五、财务风险
(一)偿债能力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
分别为%、%、%以及%,流动比率分别为、、
以及,速动比率分别为、、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处于高速
发展阶段,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的使用和营运资金缺口的补充主要依赖黄金租
赁以及银行借款形式满足,同时受益于良好的盈利以及资金周转管控能力,报告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9
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但整体水平依旧偏高,且受产品铺货规模大、
存货价格高等特点影响,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处较低水平。
尽管公司原材料以及产品存货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或整体市场行情发生
变化,将对公司盈利以及资金周转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金融领域如银行信贷
或黄金租赁业务政策的变动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均可能会对公
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长期待摊费用无法摊销的风险
公司将支付给文化资源类机构的许可使用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公
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25,万元,其中待摊的许可使用费余额为23,
万元。若公司已预付许可使用费的产品未来无法实现预计销售,则存在长期待摊
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当期利润大幅下降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融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219, 万元,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161, 万元无法完全满足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使用需求,预计产生的资金缺
口公司将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若公司无法及时通过自筹方式筹集资金或无法有
效地将筹集的资金运用到项目建设,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以及公司发展规
划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一方面将用于“黄金谷黄金珠宝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一期)”的投资建设,计划通过项目的建设对公司产品创意研发、生产以及市
场营销环节业务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打造主要面向银行客户群体集
产品展示及推广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另一方面将用于“贵金属营销
中心与货品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以加强公司营销渠道和营销团队的
建设。虽然公司对此次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与公司实际经营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0
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相符,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期的
不确定因素,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公司原定投资
计划存在一定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模较大,对公司内部管理水平、项目建设的组
织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业务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任何环节的疏漏或不到
位都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以及建成后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从建成投产至完全达产仍需一定运行周期,期间经济效益无法完全释
放。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
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
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八、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列载若干分析性描述对目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以及可能对公
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的风险要素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尽管本公司相信,该等分析
或讨论所依据的事实是审慎、合理的,但亦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所处行业受
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消费心态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除上述分析
或讨论的风险因素外,其余不可预测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特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ojin Gold Co., Ltd.
住所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廖斐鸣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1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14 日
邮政编码 101299
联系电话 010-56861666
传真 010-56861616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guojin@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由国金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2015 年 12 月 8
日,国金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
[2015]1-159 号),以国金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48,202, 元按 1: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 36,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剩余 188,202,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国金有限全体股东
以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所代表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的全部
股份。同日,国金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国金黄金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2 月 2 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1 号),验证公
司已将国金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48,202, 元按
1: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6,000 万股,共计股本 36,000 万元,超出股
本部分 188,202,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2
201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82898769D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国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
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国金控股 18,
2 廖斐鸣 7,
3 冯彦 4,
4 金盈九鼎 1,
5 兴谷合伙
6 安联合伙
7 创谷合伙
8 科创合伙
9 夏启安丰九鼎
10 高耀九鼎
11 联谷合伙
12 安顺九鼎
合计 36,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国金控股、廖斐鸣、冯彦。公司改制设立前,国金控股
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国金文化 %股权;廖斐鸣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国金有限
65%股权并从事其经营管理;冯彦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国金有限 35%股权。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主要发起人廖斐鸣、冯彦通过国金有
限主要从事贵金属文化艺术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国金控股自设立至发行
人整体变更前,仅作为控股平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1、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承继的国金有限的整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3
体资产。
2、发行人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成立时,是由国金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完全承继了国金有限的相关业
务和资质证书,发行人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销售金银制品、
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文具用品、日用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产品的研发、设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贵金属文化艺术品创意设计、工艺研发、产品生产和营
销推广。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前后,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国金控股、廖斐鸣、冯彦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主要发起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其在发行人成立之前从事的
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国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
化。发行人的具体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
情况”之“(二)主要业务模式与业务流程”。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况
公司成立以来,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自主研发,独立运营,在生
产经营方面未与主要发起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重大关联关系。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4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国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国金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由公司
承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金有限在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部分商标正
在办理更名,其它相关资产已全部办理完毕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过程如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5
1、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8 年 11 月国金有限之前身国金通宝设立
国金有限的前身为国金通宝,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18 日,由自然人冯彦以
货币出资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北京嘉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嘉钰验字[2008]第 477 号),对此次出资情况予
以验证,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于 2008 年 11 月 18 日向国金通宝核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11461984)。
国金通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冯彦 货币
合计 -
(2)2009 年 4 月国金通宝增资
2009 年 4 月 14 日,国金通宝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 万元增
至 5,500 万元,新增的 5,000 万元由新股东高丽营建筑认缴,并同意高丽营建筑
首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 20%,即 1,000 万元,剩余款项于 2011 年 4 月 10 日之
前全部缴足。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北
京丰祥验字[2009]第 0003 号),对此次增资及认缴情况予以验证。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向国金通宝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110105011461984)。
国金通宝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高丽营建筑 5, 1, 货币
2 冯彦 货币
合计 5, 1, -
(3)2009 年 4 月国金通宝更名为北京国金
2009 年 4 月 28 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京)名称变核(内)字[2009]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6
第 0003546 号),“国金通宝(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国金黄
金(北京)有限公司”,同日,国金通宝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名称变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9 年 4 月 28 日向北京国金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11461984)。
(4)2009 年 7 月北京国金收到实缴出资
2009 年 7 月 17 日,北京国金的股东高丽营建筑根据 2009 年 4 月 14 日股东
会决议,对第二期 4,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进行实缴,北京真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京真诚验字[2009]A1181 号)对此次增资认缴予以验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9 年 7 月 17 日向北京国金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11461984)。
北京国金实收资本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高丽营建筑 5, 5, 货币
2 冯彦 货币
合计 5, 5, -
(5)2009 年 12 月北京国金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6 日,高丽营建筑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冯彦、廖斐鸣、朱卫
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在北京国金的全部货币出资 5,000 万元分别转让给
冯彦 50 万元、廖斐鸣 4,125 万元、朱卫平 825 万元,同日,北京国金召开第一
届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向北京国金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5011461984)。
北京国金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廖斐鸣 4, 4, 货币
2 朱卫平 货币
3 冯彦 货币
合计 5, 5,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7
高丽营建筑在 2009 年 4 月及 7 月两次出资 5,000 万元仅为名义出资,出资
款并非高丽营建筑自有资金。根据高丽营建筑的说明及相关方的确认,因经营需
要,北京国金需提高注册资本金,因此高丽营建筑应北京国金当时股东请求,向
北京国金增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北京国金注册资本 5,5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高丽营建筑名义持股 5,000 万元人民币、冯彦持股 500 万元人民币,2009 年
12 月高丽营建筑分别向廖斐鸣、朱卫平、冯彦转让了其名义持有的全部股权。
高丽营建筑向北京国金出资的资金来源是其借入资金,这些借入资金由北京国金
股东在 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全部予以归还。
高丽营建筑在作为北京国金股东期间,从未参与北京国金的经营,也未实际
行使过股东权利;高丽营建筑作为股东的行为系为受托持有相应股权。2009 年
12 月高丽营建筑向廖斐鸣、朱卫平、冯彦转让了其名义持有的全部股权,该等
股权的转让系高丽营建筑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因为高丽营建筑是应北京国金股
东请求以借入资金出资,且其后由国金黄金股东归还了上述资金,因此本次股权
转让高丽营建筑未收取任何股权转让款。高丽营建筑同时上述资金相关的债权债
务已处理完毕,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转让完成至今,亦未因本次股
权转让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且确认对此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承诺不
会提起任何主张。
(6)2009 年 12 月北京国金更名为“国金有限”
2009 年 12 月 11 日,北京国金收到北京市工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9]第 1127 号),同意核准该企业名称变更为“国
金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18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了公司的名称变更,北京国金换领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11461984)。
(7)2011 年 3 月国金有限增资
2011 年 3 月 2 日,国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500 万
元增加到 6,000 万元,新增的 500 万元出资分别由股东廖斐鸣出资 375 万元、朱
卫平出资 75 万元、冯彦出资 50 万元。公司新增资本后所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不变。2011 年 3 月 21 日,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8
(中平建华浩验字[2011]17001 号),对此次增资事宜予以验证。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4 月 2 日向国金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110105011461984)。
国金有限此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廖斐鸣 4, 4, 货币
2 朱卫平 货币
3 冯彦 货币
合计 6, 6, -
(8)2011 年 9 月国金有限股权转让
2011 年 9 月 22 日,朱卫平由于个人原因,同意将其在国金有限的全部股权
900 万元出资作价 950 万元转让给廖斐鸣,并退出股东会。同日,国金有限召开
第三届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向国金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5011461984)。
国金有限此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廖斐鸣 5, 5, 货币
2 冯彦 货币
合计 6, 6, -
(9)2012 年 2 月国金有限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12 年 2 月 10 日,国金有限召开第四届第五次股东会,决定以公司未分配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5,800 万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至 11,800 万
元。2012 年 2 月 10 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诚恒
平内验字[2012]第 0006 号),对此次转增事宜予以验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向国金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5011461984)。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代扣代缴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涉及的个人所得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9
税。股东廖斐鸣、冯彦已出具书面承诺:“若因本人未及时缴纳本次未分配利润
转增股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导致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被税收机关处罚产
生支出、费用或损失,本人同意全额向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补偿,保证国
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国金有限此次转增注册资本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廖斐鸣 10, 10, 货币
2 冯彦 1, 1, 货币
合计 11, 11, -
(10)2014 年 9 月国金有限增资
2014 年 9 月 24 日,国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1,800 万
元增加至 16,800 万元,增加的 5,000 万元分别由冯彦认缴 4,700 万元、廖斐鸣认
缴 300 万元,并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实缴到位,冯彦向公司实际投入现金 4,700
万元,廖斐鸣向公司实际投入现金 300 万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向国金有限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11461984)。
2015 年 11 月 3 日,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长和验字[2015]
第 3020 号)。2016 年 6 月 21 日,天健对此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实
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6]1-12 号)。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廖斐鸣 10, 10, 货币
2 冯彦 5, 5, 货币
合计 16, 16, -
(11)2015 年 9 月国金有限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30 日,国金有限召开股东会,基于公司整体战略框架设置的考
虑,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①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5, 万
元)以 6, 万元转让给国金控股;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0
股权(对应出资额 2, 万元)以 3, 万元转让给国金控股;
②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兴谷合伙;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兴谷合伙;
③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创谷合伙;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创谷合伙;
④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安联合伙;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安联合伙;
⑤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科创合伙;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科创合伙;
⑥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联谷合伙;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联谷合伙;
⑦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安顺九鼎;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安顺九鼎;
⑧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夏启安丰九鼎;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
(对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夏启安丰九鼎;
⑨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金盈九鼎;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金盈九鼎;
⑩同意公司股东廖斐鸣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1
以 万元转让给高耀九鼎;同意公司股东冯彦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对
应出资额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高耀九鼎;
同日,廖斐鸣、冯彦分别同国金控股、兴谷合伙、创谷合伙、安联合伙、科
创合伙、联谷合伙、安顺九鼎、夏启安丰九鼎、金盈九鼎、高耀九鼎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完毕。
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事宜系公司股改时调整股权架构的一部分内容,具体情况
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
“(三)股权置换情况”。
国金有限此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国金控股 8, 8, 货币
2 廖斐鸣 3, 3, 货币
3 冯彦 2, 2, 货币
4 金盈九鼎 货币
5 兴谷合伙 货币
6 安联合伙 货币
7 创谷合伙 货币
8 科创合伙 货币
9 夏启安丰九鼎 货币
10 高耀九鼎 货币
11 联谷合伙 货币
12 安顺九鼎 货币
合计 16, 16, -
2、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2015 年 12 月 8 日,国金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国金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国金有限
以现有 12 名股东作为拟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国
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国金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9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15]1-159 号),
国金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54, 万元;中同华对国金有限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拟实施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
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961 号),国
金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89, 万元。
2015 年 12 月 19 日,以廖斐鸣、冯彦、国金控股等为发起人,公司召开创
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国金有限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不高于审
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账面净资产 54, 万元按股东原出资比例,以 1: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 36,000 万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剩余部分
18, 万元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设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82898769D 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代扣代缴本次整体变更事宜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股
东廖斐鸣、冯彦已出具书面承诺:“若因本人未及时缴纳本次整体变更涉及的个
人所得税税款,导致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被税收机关处罚产生支出、费用或损
失,本人同意全额向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补偿,保证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国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各股东持股
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国金控股 18,
2 廖斐鸣 7,
3 冯彦 4,
4 金盈九鼎 1,
5 兴谷合伙
6 安联合伙
7 创谷合伙
8 科创合伙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3
9 夏启安丰九鼎
10 高耀九鼎
11 联谷合伙
12 安顺九鼎
合计 36,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股权置换情况
2015 年 9 月,国金有限进行了股权架构调整,调整前国金有限的股东为廖
斐鸣、冯彦,调整后国金有限股东为国金控股、廖斐鸣、冯彦、四家九鼎合伙企
业、五家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此次股权调整是通过股权置换和股权转让方式
进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置换的背景
2015 年初,公司股东廖斐鸣、冯彦计划以国金文化作为上市主体。2015 年
5 月,国金文化引入九鼎投资(实际投资主体为金盈九鼎、夏启安丰九鼎、高耀
九鼎以及安顺九鼎 4 家合伙企业),投资金额为 1 亿元,持有国金文化 5%股权。
2015 年 7 月,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决定将上市主体由国金文化调整为国金有限。
为此,公司股东廖斐鸣、冯彦与九鼎投资商定采用股权置换方式进行股权架构调
整,一方面可在九鼎投资无需重复现金出资的情形下,将其对国金文化的股权投
资转换为对国金有限的股权投资,另一方面可合理设置上市股权控制架构,为国
金有限整体改制工作做好准备。
2、股权置换的实施步骤
国金有限、国金控股、国金文化在股权置换之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4
第一步,国金控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1 日,国金有限与廖斐鸣、冯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国金有限将其持有的国金控股 100%股权分别转让给廖斐鸣 65%、冯彦 35%。本
次股权转让未支付现金对价。
第二步,股权置换
国金控股、四家九鼎合伙企业以及冯彦将其持有的国金文化 100%股权与廖
斐鸣、冯彦持有的国金有限部分股权予以置换,置换完成后国金控股、四家九鼎
合伙企业成为国金有限股东,廖斐鸣、冯彦成为国金文化股东。
因在上述第一步中,廖斐鸣、冯彦获得国金控股股权时未向国金有限支付任
何对价,廖斐鸣、冯彦将本应由自己持有的、通过置换获得的国金文化股权不收
取任何对价、直接交给国金有限持有,即以国金文化股权支付第一步股权转让的
对价。因此,为减少交易流程,在本次股权置换过程中,国金控股、四家九鼎合
伙企业以及冯彦将其持有的国金文化股权直接转让给国金有限。
2015 年 9 月 30 日,四家九鼎合伙企业、国金有限、国金文化、廖斐鸣、冯
彦、国金控股、共同签署了《股权置换协议》。为满足工商部门的登记要求,同
日,四家九鼎合伙企业、冯彦、国金控股分别与国金有限签署了关于国金文化的
《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廖斐鸣、冯彦分别与四家九鼎合伙企业、国金控股签
署了关于国金有限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廖斐鸣、冯彦分别将其持有的国金
有限 %、%股权转让给四家九鼎合伙企业,廖斐鸣、冯彦分别将其持有的
国金有限 %、%股权转让给国金控股。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5
上述过程实质是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架构调整,不涉及资金流转,各股权转让
或受让主体均以股权作为其对价支付方式。
上述第一、二步实施完成后,各方主体之间的股权结构如下:
3、股权置换完成同时的员工持股平台股权受让
为实施员工持股方案,股权置换完成同时,廖斐鸣、冯彦将其持有的国金有
限 10%股权转让给五家员工持股平台,各方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各方主体之间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进行过 7 次验资及 1 次验资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验资时间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 验资事项
2008年11月17日
北京嘉钰会计师
事务所
嘉钰验字 [2008]第
477号
公司设立时,对冯彦出资 500
万元进行验资。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6
2009年4月14日
北京丰祥会计师
事务所
北京丰祥验字
[2009]第0003号
2009 年 4 月,高丽营建筑认缴
5,000 万元,实缴 1,000 万元,
本次对该事项进行验资。
2009年7月17日
北京真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
京真诚验字
[2009]A1181号
2009 年 7 月,对高丽营建筑实
缴的 4,000 万元进行验资。
2011年3月21日
北京中平建华浩
会计师事务
中平建华浩验字
[2011]17001号
2011 年 3 月,廖斐鸣出资 375
万元、朱卫平出资 75 万元、冯
彦出资 50 万元,本次对该事项
进行验资。
2012年2月10日
北京中诚恒平会
计师事务所
中诚恒平内验字
[2012]第0006号
对公司2012年以未分配利润转
增资本的 5,800 万元进行验资。
2015年11月3日
北京长和会计师
事务所
长和验字(2015)
第3020号
2014 年 9 月,冯彦出资 4,700
万元、廖斐鸣出资 300 万元,
本次对该事项进行验资。
2016年2月2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
天健验资[2016] 1-1
号
对公司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净
资产折股为 36,000 万股进行验
资。
2016年6月21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
天 健 验 [2016]1-12
号
对公司 2014 年 9 月增资的验资
情况进行复核
(二)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天健就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1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发行人
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其拥有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国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548,202, 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
资产折合实收资本 36, 万元,资本公积 188,202, 元。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7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8
(二)组织结构图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9
(三)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情况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1
黄金艺术生活
化研发部
黄金艺术生活方式、生活美学、艺术商业的探索及生活化产品的研
发。
2 企业文化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制定企业文化推广阶段目标、实施方案并
组织实施;结合公司发展的阶段要求,建构具有国金特色的企业文
化表达和传导体系。
3 战略品牌部
维护、优化公司品牌形象,打造公司特有的品牌文化,建构有利于
公司品牌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及合作品牌战略开发。
4 客户服务中心
以客户为中心,接受并及时处理客户的咨询、建议及投诉;对客户
进行不定期回访,了解并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5 培训部
制定规划针对员工成长各阶段的课程体系和实施计划,包括新员工
入职培训、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等;建立支撑培训体
系的讲师计划;负责培训课程的实施、培训考核和后续效果跟进等。
6 金币资源部
对接金币相关业务。负责新币、次新币、老币、外国币等币类信息
的整理和币类的采买;整合并维护币类评级机构资源;整合国际钱
币资源,协调公司参加国际钱币活动,引进国际钱币资源。
7 商务部
负责处理销售相关各项工作,包括客户系统的公司端口操作、订单、
发票、回款、记账、ERP 操作,销售数据统计、销售流程中的规范
监督及数据审核、函件授权协议等销售相关的制作或流程代办、协
调销售与后端之间事项的协调和信息传递等。
8 生产部
资源整合:开发供应商并进行评估,现场考核工厂生产能力并资源
整合管理及备案、项目成本预算以及项目生产接单、生产跟进、验
收、结算。
9 银行事业部
负责银行渠道的业务开拓、业务服务,确保部门目标的达成;收集
有关市场及行业信息、分析销售和市场竞争发展状况,提出改进方
案和措施等事项。
10 物流部
主要负责产品储存安全、收发货的安全,合理进行产品的调配、储
存、运输、数据信息处理等事项。
11 人力资源部
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人才需
求,搭建员工绩效晋升机制,完善员工发展通道,实现人力资源合
理化配置;负责公司人力成本的监控及管理,确保薪酬按时发放,
建立有效的薪酬体系,开展员工关怀工作,营造积极和谐的组织氛
围,提升员工满意度。
12 法务部
主要负责为公司运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实现公司合规化管理,
规避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3 项目中心
为各银行渠道提供项目支持及服务;负责项目报批、条线营销推动、
内部协调等相关事项。
14 信息部
负责星火计划运营信息系统的持续优化、升级,实现实时核算管理
系统功能;实现运营信息即时、透明、终端化和平台化;提供系统
维护和使用支持服务;负责前后端各星火团队系统开发需求的分析
和需求调研,实现需求。
15 运营服务部
推动前后端星火团队的组建;推动指导梳理业务流程并建章立制;
协调督促前后端落实公司各项部署,跟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达成;负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0
责公司整体执行力监督,促进公司持续高效运转。
16
产品研发推广
中心
主要负责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广告策划设计、公关传播、活动策划、
销售服务与支持等市场营销推广相关工作;市场调研及培训;合作
资源整合、合作业务及海外市场开拓等相关工作。
17 行政部
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与服务,包含前台接待管理、
公司车辆管理、公司环境管理、员工餐饮管理、宿舍管理、固定资
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员工工牌门禁卡办理、会议服务、展厅接
待等事项。
18 财务部
负责财务相关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修订;负责公司
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
资产管理;负责对公司运营指标进行分析,向管理层提供运营决策
依据,进行运营方针调整和风险控制;负责对公司现金流量进行规
划、分析和控制;对公司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及印信进行收支、
记录、统计和保管;依据会计准则、税收法规及其他部门法规的要
求归档相关凭证、报表及文书;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负责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计划。
19 联营部
全面负责联营店各项事务的管理,建立系统的联营店管理体系,做
好联营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监控、改进等工作,确保联营店
的正常高效运行。
20
办事处管理中
心
办事处管理中心对货品安全管理实施扁平化、垂直化、标准化、模
块化的管理方式。下设货品安全管理中心和移动管理中心两个部
门,负责制定销售办事处和货品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工作标
准;组织办事处、省货品管理中心相关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对销售
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对库管、资产管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评估、执行。
21 审计部
主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经营活动
和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控制度,评估其执行的效果
和效率。
22 纪检监察部
主要负责对公司前端销售部门的工作情况督查,通过关注管理者的
短期行为,实现公司长期整体利益,保护能绩平衡,查处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考核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及落实。
23 证券事务部
负责推进公司上市工作,负责公司上市后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发行和
管理工作;负责提交并实施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方案;负
责上市后的再融资、资本运作方案;负责办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24 董事会办公室
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召开事宜;负责
与公司股东、董事、独立董事以及外部投资者、中介机构和监管部
门等的沟通和联络。
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5 家直接持股的子公司,2 家间接持股
的子公司、1 家分公司和 1 家参股公司。
(一)公司直接持股的子公司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1
1、国金文化
公司名称 国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1101170573688260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临一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平谷区
法定代表人 廖斐鸣
注册资本 5, 万元
实收资本 5,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 贵金属工艺品的销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49, 32, 11,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
2017 年 1-6 月
54, 39, 6,
2、深圳黄金谷
公司名称 深圳市黄金谷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440300594321943H
成立时间 2012 年 4 月 1 日
注册地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 31 号中盈珠宝工业厂区厂房七
B10-101、301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 陈惠娜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 贵金属工艺品的生产、销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14, 7, 1,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
2017 年 1-6 月
15, 7,
3、皇家金工
公司名称 深圳市皇家金工珠宝有限公司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2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440300067186356T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 31 号中盈珠宝工业厂区厂房七 B10 栋 4
楼 40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 董光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 贵金属工艺品生产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
2017 年 1-6 月
4、广东黄金谷
公司名称 广东黄金谷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441900323309192G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4 日
注册地 东莞市清溪镇重河村委会北环路 30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东莞市清溪镇
法定代表人 董光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
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成投产后主营业务为加工生产贵金属工
艺品。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7, 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
2017 年 1-6 月
9,
5、江西国金
公司名称 国金黄金(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60702MA35L14T7D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3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地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经济开发区光明大道 2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赣州市
法定代表人 彭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 销售金银制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1, 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
2017 年 1-6 月
5, 5,
(二)公司间接持股的子公司
1、海南国金文化
公司名称 海南国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460100MA5RC10K2W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11 日
注册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百金城 2 号楼第 2 层 B1 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法定代表人 王轩
注册资本 2, 万元
实收资本 2,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子公司国金文化持股 100%
主营业务 金币销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2, 2, 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
2017 年 1-6 月
2, 2,
2、金瓷工坊
公司名称 景德镇金瓷工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MA369LU05Y
成立时间 2017 年 9 月 19 日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4
注册地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古窑路 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景德镇昌江区
法定代表人 陈惠娜
注册资本 201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黄金谷持股 100%
主营业务 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注:该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成立,暂时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公司分公司
公司名称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110112MA001NM48X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58 号院 3 号楼 200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通州区
负责人 方鸿锦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文具用
品、日用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不含农业技术推广);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工美国金黄金艺术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1101055977092304
成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陶庄路 5 号院 8 号楼一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 陆华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1, 万元
股东构成 工美集团持股 50%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5
发行人持股 45%
国金文化持股 5%
主营业务 加工生产珠宝首饰、贵金属工艺品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1,
主要财务数据
(2016 年度经中
逸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
2017年1-6月数据
未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
1,
七、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金控股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股东廖斐鸣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通过国金控股、五家
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金控股、廖斐鸣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金控股
(1)基本情况
国金控股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彦,住所为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主要经营地在北京市平谷区,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棋牌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工程技术研究;软件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7330283998E 的《营业执照》。国金控股设立至今主要
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无其他经营业务。
国金控股是国金有限以其持有的国金文化股权(对应出资额 5,445 万元)出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6
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差额 4,44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国金控股设立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国金有限 1, 1, 股权
合计 1, 1, -
2015 年 9 月,国金有限将其持有的国金控股股权分别转让给廖斐鸣 65%、
冯彦 35%。此次股权转让事宜系国金有限股改时调整股权架构的一部分内容,具
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
况”之“(三)股权置换情况”。
国金控股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完成了此次工商变更,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117330283998E 的新版《营业执照》。
2016 年 10 月 20 日,国金控股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5,000 万元,新增的 4,000 万元出资分别由股东廖斐鸣出资 2,600 万
元、冯彦出资 1,400 万元。公司新增资本后所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变。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向国金控股核发了新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330283998E)。
国金控股此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廖斐鸣 3, 货币、股权
2 冯彦 1, 货币、股权
合计 5, 1, -
(2)财务情况
国金控股 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2016 年度数据经天健
审计、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年度 263, 101, 44,
年 1-6 月 268, 115, 18,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7
2、廖斐鸣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621011973******11,住所
为北京市平谷区****,现为国金黄金董事长、总经理。其具体简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二)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改制前,廖斐鸣持有公司 65%的股权,实际控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改制后,国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
股东;廖斐鸣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
并通过国金控股、五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合计
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
(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
1、自然人冯彦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通过国金控股、五家员
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股份,共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的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冯彦,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601031982******22,
住所为海南省海口市****,现为国金黄金董事。其具体简历参见“第八节、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简介”。
2、公司其他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盈九鼎 1,
2 兴谷合伙
3 安联合伙
4 创谷合伙
5 科创合伙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8
6 夏启安丰九鼎
7 高耀九鼎
8 联谷合伙
9 安顺九鼎
合计 5,
注 1:金盈九鼎、夏启安丰九鼎、高耀九鼎、安顺九鼎共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6%股份,
其关联关系参见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注 2:兴谷合伙、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联谷合伙共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10%
股份,其关联关系参见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
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金盈九鼎
①基本信息
名称 苏州金盈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388178005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200 号星海国际商务广场 1 幢 110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苏州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合伙期限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24, 24,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
5, 4,
②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名称 苏州金盈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H8787
备案时间 2016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9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803
托管人名称 -
③合伙人情况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2 俞永飞 有限合伙人 1, %
3 黄燕华 有限合伙人 %
4 钟秀明 有限合伙人 %
5 胡小红 有限合伙人 %
6 杨素兰 有限合伙人 %
7 颜浩东 有限合伙人 %
8 陈武平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5,
金盈九鼎中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553068048B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康青山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61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西城区
股东构成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低收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2)夏启安丰九鼎
①基本信息
名称 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5781427857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198 号星海大厦 1 幢 10 层 1006 室 199#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苏州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0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合伙期限 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6 年度
36, 36,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
34, 34,
②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名称 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D6420
备案时间 2015 年 5 月 19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803
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③合伙人情况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2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有限合伙人 39, %
3 钱赟 有限合伙人 %
4 李虹达 有限合伙人 %
5 张云峰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40, %
夏启安丰九鼎中的普通合伙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参见本
节“七、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1)金盈九鼎”相关内容。
(3)高耀九鼎
①基本信息
名称 苏州高耀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388176323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1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200 号星海国际商务广场 1 幢 110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苏州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合伙期限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6 年度
9, 9,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
2, 1,
②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名称 苏州高耀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81869
备案时间 2016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803
托管人名称 -
③合伙人情况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2 苏州凡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3 苏州益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4 李家跃 有限合伙人 %
5 康青山 有限合伙人 %
6 李丹 有限合伙人 %
7 谢英池 有限合伙人 %
8 徐振群 有限合伙人 %
9 张凯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2, %
高耀九鼎中的普通合伙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
“七、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2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1)金盈九鼎”相关内容。
高耀九鼎中的有限合伙人苏州凡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凡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31005543B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 45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华鼎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占田)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5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苏州凡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华鼎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2 张晨晨 有限合伙人 %
3 易琳 有限合伙人 %
4 冯中华 有限合伙人 %
5 肖阳 有限合伙人 %
6 高洋 有限合伙人 %
7 马凯 有限合伙人 %
8 王昌 有限合伙人 %
9 安利园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1, %
高耀九鼎中的有限合伙人苏州益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益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2392366X6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200 号星海国际商务广场 1 幢 11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占田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苏州益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3
1 马占田 普通合伙人 %
2 钱鹏飞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1, %
(4)安顺九鼎
①基本信息
名称 嘉兴安顺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336978811U
注册地 嘉兴市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3 室-58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合伙期限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6 年度
1, 1,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
1,
②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名称 嘉兴安顺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J8707
备案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803
托管人名称 -
③合伙人情况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2 夏启安丰九鼎 有限合伙人 1, %
合计 1, %
安顺九鼎中的普通合伙人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4
名称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65857843649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蔡蕾
注册地 达孜县工业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达孜县工业园区
股东构成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安顺九鼎中的有限合伙人夏启安丰九鼎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情况”之“(2)夏启安丰九鼎”相关内容。
(5)兴谷合伙
①基本信息
名称 赣州兴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01339
注册地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8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赣州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彦)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主营业务 无实际业务,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期限 2017 年 1 月 3 日至 2037 年 1 月 2 日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017 年 1-6 月
注:嘉兴兴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7 年自嘉兴迁至赣州,迁址后更名
为赣州兴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取得赣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
②基金备案情况
兴谷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权激励平台,并非以进行其他投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5
资活动为目的,也并非以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为其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以
外,并未持有任何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③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兴谷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创谷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 %
2 廖斐鸣 有限合伙人 4,640, %
合计 4,650, %
兴谷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创谷有限,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355304484B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彦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58 号院 3 号楼 200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通州区
股东构成
廖斐鸣持股 65%
冯彦持股 35%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棋牌);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不含农业技术推广);电脑
图文设计、制作;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
(6)安联合伙
①基本信息
名称 嘉兴安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01A07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厦 2 号楼 5 层 563 室-3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廖斐鸣)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6
主营业务 无实际业务,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期限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464,90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017 年 1-6 月
②基金备案情况
安联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权激励平台,并非以进行其他投
资活动为目的,也并非以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为其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以
外,并未持有任何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③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联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创谷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 %
2 冯彦 有限合伙人 57, %
3 方鸿锦 有限合伙人 568, %
4 王学同 有限合伙人 516, %
5 董光来 有限合伙人 516, %
6 李勇 有限合伙人 521, %
7 郑明君 有限合伙人 516, %
8 高道俊 有限合伙人 155, %
9 焦剑伟 有限合伙人 155, %
10 刘振宇 有限合伙人 155, %
11 张玉翔 有限合伙人 145, %
12 徐鹏 有限合伙人 129, %
13 刘杏利 有限合伙人 129, %
14 张艳 有限合伙人 103, %
15 孔菱花 有限合伙人 103, %
16 彭莉 有限合伙人 103, %
17 杨星 有限合伙人 54, %
18 曹东 有限合伙人 54,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7
19 刘起超 有限合伙人 54, %
20 彭敏 有限合伙人 54, %
21 张黎 有限合伙人 53, %
22 李佳 有限合伙人 53, %
23 李翠红 有限合伙人 51, %
24 袁保俊 有限合伙人 51, %
25 杨元元 有限合伙人 51, %
26 张颖 有限合伙人 50, %
27 文亚 有限合伙人 49, %
28 王丹 有限合伙人 49, %
29 马宝娜 有限合伙人 49, %
30 周颖 有限合伙人 48, %
31 伍翠玲 有限合伙人 20, %
32 张行 有限合伙人 15, %
合计 4,650, %
安联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创谷有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情况”之“(5)兴谷合伙”相关内容。
(7)创谷合伙
①基本信息
名称 嘉兴创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0176N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厦 2 号楼 5 层 563 室-2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彦)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 无实际业务,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期限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017 年 1-6 月
②基金备案情况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8
创谷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权激励平台,并非以进行其他投
资活动为目的,也并非以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为其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以
外,并未持有任何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③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创谷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创谷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 %
2 廖斐鸣 有限合伙人 1,799, %
3 吴兰花 有限合伙人 129, %
4 陈惠娜 有限合伙人 103, %
5 樊永华 有限合伙人 57, %
6 柳伟 有限合伙人 55, %
7 沈乃杰 有限合伙人 55, %
8 张盛辉 有限合伙人 55, %
9 谭春艳 有限合伙人 54, %
10 李春凯 有限合伙人 53, %
11 陈昱丞 有限合伙人 51, %
12 何鉴成 有限合伙人 51, %
13 刘成伟 有限合伙人 50, %
14 丁菲 有限合伙人 50, %
15 叶宏硕 有限合伙人 49, %
16 张霞 有限合伙人 48, %
17 周舟 有限合伙人 48, %
18 谢文鹏 有限合伙人 48, %
19 陈乐中 有限合伙人 48, %
20 董禹东 有限合伙人 47, %
21 焦甜甜 有限合伙人 47, %
22 余磊 有限合伙人 47, %
23 王拓 有限合伙人 47, %
24 陈杰 有限合伙人 47, %
25 向贻麟 有限合伙人 47, %
26 刘小涛 有限合伙人 47, %
27 李洋 有限合伙人 46,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9
28 杨勇 有限合伙人 46, %
29 邢小莉 有限合伙人 44, %
30 王媛 有限合伙人 44, %
31 杨俊 有限合伙人 44, %
32 谢美娜 有限合伙人 43, %
33 张高 有限合伙人 43, %
34 张超勇 有限合伙人 42, %
35 王成玉 有限合伙人 42, %
36 刘万成 有限合伙人 42, %
37 苏丽雍 有限合伙人 36, %
38 熊睿 有限合伙人 31, %
39 陈晖 有限合伙人 31, %
40 云永攀 有限合伙人 25, %
合计 3,720, %
创谷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创谷有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情况”之“(5)兴谷合伙”相关内容。
(8)科创合伙
①基本信息
名称 嘉兴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0192C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厦 2 号楼 5 层 563 室-1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彦)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 无实际业务,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期限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017 年 1-6 月
②基金备案情况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0
科创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权激励平台,并非以进行其他投
资活动为目的,也并非以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为其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以
外,并未持有任何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③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科创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创谷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 %
2 刘驰 有限合伙人 521, %
3 刘凯 有限合伙人 521, %
4 廖斐鸣 有限合伙人 356, %
5 郑晓东 有限合伙人 258, %
6 郭艳娥 有限合伙人 103, %
7 焦健 有限合伙人 77, %
8 杨丽丽 有限合伙人 77, %
9 陆华 有限合伙人 93, %
10 王轩 有限合伙人 93, %
11 王青松 有限合伙人 93, %
12 张照学 有限合伙人 77, %
13 陈萍 有限合伙人 77, %
14 杨光珍 有限合伙人 64, %
15 刘琳 有限合伙人 57, %
16 孙来杰 有限合伙人 54, %
17 郝翠珠 有限合伙人 51, %
18 廖可涵 有限合伙人 51, %
19 刘慧媛 有限合伙人 51, %
20 俞福 有限合伙人 51, %
21 涂鸿才 有限合伙人 51, %
22 孔佩华 有限合伙人 51, %
23 刘小平 有限合伙人 51, %
24 何振华 有限合伙人 51, %
25 黄敬光 有限合伙人 46, %
26 吴永华 有限合伙人 46, %
27 韩雅娜 有限合伙人 45,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1
28 田伟亮 有限合伙人 44, %
29 吴莎莎 有限合伙人 41, %
30 余欢 有限合伙人 41, %
31 孙开波 有限合伙人 41, %
32 晏宗冲 有限合伙人 41, %
33 李波 有限合伙人 41, %
34 刘立 有限合伙人 40, %
35 胡娟 有限合伙人 40, %
36 焦尚雷 有限合伙人 39, %
37 刘蝶 有限合伙人 38, %
38 蒋莲顺 有限合伙人 36, %
39 饶大勇 有限合伙人 36, %
40 房立锋 有限合伙人 31, %
41 杨劲文 有限合伙人 29, %
42 周佳丽 有限合伙人 25, %
43 师蕊 有限合伙人 15, %
44 李颖 有限合伙人 15, %
45 洪炜 有限合伙人 15, %
46 伦荣辉 有限合伙人 15, %
合计 3,720, %
科创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创谷有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情况”之“(5)兴谷合伙”相关内容。
(9)联谷合伙
①基本信息
名称 嘉兴联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0117K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厦 2 号楼 5 层 563 室-4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创谷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廖斐鸣)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 无实际业务,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期限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2
2016 年度 计)
2017 年 1-6 月
②基金备案情况
联谷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权激励平台,并非以进行其他投
资活动为目的,也并非以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为其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以
外,并未持有任何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③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谷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创谷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 %
2 冯彦 有限合伙人 484, %
3 钟兰华 有限合伙人 155, %
4 李军 有限合伙人 155, %
5 冯晶晶 有限合伙人 41, %
6 姜明珠 有限合伙人 41, %
7 王泽滨 有限合伙人 41, %
8 杨海颖 有限合伙人 41, %
9 刘丹 有限合伙人 41, %
10 闫微 有限合伙人 38, %
11 许辉 有限合伙人 38, %
12 张河丁 有限合伙人 37, %
13 钟登仕 有限合伙人 36, %
14 孟智强 有限合伙人 36, %
15 闫丽飞 有限合伙人 36, %
16 易侃思 有限合伙人 35, %
17 康太辉 有限合伙人 34, %
18 李青 有限合伙人 33, %
19 来晴翠 有限合伙人 31, %
20 周辉 有限合伙人 31, %
21 张延明 有限合伙人 29, %
22 诸雪姣 有限合伙人 25,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3
23 王保丽 有限合伙人 25, %
24 贺迪 有限合伙人 25, %
25 郭年峰 有限合伙人 25, %
26 李辉 有限合伙人 25, %
27 黄希丹 有限合伙人 25, %
28 王利军 有限合伙人 24, %
29 廖丹 有限合伙人 24, %
30 白敏 有限合伙人 24, %
31 刘诚波 有限合伙人 24, %
32 李艳梅 有限合伙人 24, %
33 许苹花 有限合伙人 21, %
34 位远远 有限合伙人 21, %
35 刘茂胜 有限合伙人 21, %
36 钟良 有限合伙人 20, %
37 钟济鸿 有限合伙人 20, %
38 宋兴龙 有限合伙人 20, %
39 冀永洲 有限合伙人 15, %
40 曹静 有限合伙人 12, %
合计 1,860, %
联谷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创谷有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情况”之“(5)兴谷合伙”相关内容。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优秀员工与公
司所有者利益共享机制,公司于 2015 年设立了上述五家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
平台。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按照其司龄、职位、工作年
限、贡献及可持续性贡献、品德的评定要素筛选确定。2016 年 2 月,上述激励
对象分别与廖斐鸣、冯彦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
联谷合伙、安联合伙、创谷合伙、科创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 元/份,
转让款已于 2016 年 4 月份全额支付。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国金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4
其他企业共计 5 家,具体情况如下:
(1)国鼎收藏
投资企业名称 国鼎收藏品连锁(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6631299569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南大街 11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平谷区
股东构成 国金控股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销售字画、五金交电、文具用品、日用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
推广、技术服务;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年度
(经天健审计)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赚金宝科技
投资企业名称 北京赚金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002C756Q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58 号院 3 号楼 2004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通州区
股东构成 国金控股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
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年度
(经天健审计)
- - -
年 1-6
月(未经审计)
- - -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5
(3)创世金元
投资企业名称 北京创世金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002DPW4C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58 号院 3 号楼 20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通州区
股东构成 国金控股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企业策划。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年度
(经天健审计)
- - -
年 1-6
月(未经审计)
- - -
(4)金都文化
投资企业名称 广东金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M0GE80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 东莞市清溪镇滨河西路富士工业城生活区商业中心 1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东莞市
股东构成 国金控股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会议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生产与销售: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