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情况介绍
目录
一、什么是金融债券
二、为什么要发行金融债券
三、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四、金融债券评级市场情况
五、实际营销工作中的要点
什么是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股权资本
客户存款
混合资本债
长期次级债务
一般债务
普通金融债
次级债券
为什么要发行金融债券
有利于改善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
资产
权益
负债
短期化
长期化
资产负债表
准备金上调
为什么要发行金融债券
有利于发行人拓宽资本筹集渠道
资本充足率=
风险加权资产+倍的市场风险
资本-扣除项
核心资本:股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
附属资本:一般准备、长期次级债务、混合资本债券等
≥8%
为什么要发行金融债券
有利于发行人拓宽资本筹集渠道
长期次级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规定:
1.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2.到期日前最后5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
3.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核心资本的20%。
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为什么要发行金融债券
有利于发行人拓宽资本筹集渠道
混合资本债计入附属资本的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合资本债券可计入附属资本:
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发行之日起10年后发行人具有一次赎回权;
混合资本债券到期前,如果发行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如果同时出现以下情况: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为负,且最近12个月内未向普通股股东支付现金红利,则发行人必须延期支付利息。在不满足延期支付利息的条件时,发行人应立即支付欠息及欠息产生的复利;
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混合资本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或支付该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混合资本债券之前的债务,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待上述情况好转后,发行人应继续履行其还本付息义务,延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将根据混合资本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2. 到期日前最后5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
为什么要发行金融债券
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管理水平
必须定期向市场公布其经营状况,并接受债券评级。
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通常会通过其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收益率变动予以体现。
发行人处于市场的持续监督之中,提高了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透明度。
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最近3年连续盈利;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根据商业银行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豁免个别条件。
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具备的条件
实行贷款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偏差小;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非公开发行不低于4%);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的合格专业人员;
依法合规经营,符合银监会在关审慎监管的要求;
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银监会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申请
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应分别向银监会与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报告;
发行人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
银监会同意金融债券发行的文件(仅向人民银行);
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或发行章程;
承销协议;
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金融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采用担保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还应提供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
近3年按监管部门要求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信息和其他债务本息偿付情况(仅混合资本债券);
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金融债券发行核准
银监会负责发行人发行金融债券的资格进行审查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
银监局监管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向所在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初审后,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同时抄送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对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未经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不得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
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银监会做出的批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人民银行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
金融债券发行
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
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
发行金融债券的承销可采用协议承销、招标承销等方式;
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
发行人应在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
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原金融债券发行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不得继续发行本期金融债券。发行人仍需发行金融债券的,需另行申请;
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其中次级债为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人民银行、银监会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金融债券发行后,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金融债券评级市场情况
%
45
%
12
%
1
%
11
%
3
%
18
合计
%
4
%
2
%
%
%
%
2
2008年
%
12
%
2
%
%
3
%
%
7
2007年
%
12
%
3
%
%
4
%
1
%
4
2006年
%
10
%
3
%
1
%
2
%
2
%
2
2005年
%
7
%
2
%
%
2
%
%
3
2004年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总计
私募
远东
大公
中诚信
联合
年份
商业银行债券评级市场分布
金融债券评级市场情况
锦州市商业银行
东莞市商业银行
温州巿商业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华夏银行
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发行人
次级债
次级债
次级债
次级债
次级债
混合资本债
金融债
次级债
金融债
混合资本债
金融债
金融债
次级债
债券类别
5
10
60
65
40
150
20
350
40
150
100
400
规模(亿元)
2007-12-28
2007-8-24
2007-9-14
2008-4-25
2008-3-21
2007-6-26
2007-10-17
2006-11-8
2007-3-27
2006-9-27
2006-3-31
2005-10-13
2004-12-21
发行时间
我公司评级且已成功发行的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评级市场情况
%
8
%
1
%
1
%
1
%
5
2007年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占比
期
总计
远东
大公
中诚信
联合
年份
80
金融债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
金融债
金融债
金融债
金融债
金融债
债券类别
10
13
17
50
40
规模(亿元)
2007-11-29
2007-12-20
2007-12-17
2007-11-14
2007-10-18
发行时间
财务公司金融债券评级市场分布
我公司评级的财务公司金融债券
实际营销工作中的要点
次级债券营销对象的特征
总资产规模>200亿;
股本规模>10亿;
不良贷款率<5%;
核心资本充足率>5%(4%只能私募);
资本充足率<8%或略大于8%。
实际营销工作中的要点
混合资本债营销对象的特征
已用足次债发行额度;
仍有补充资本的需求。
实际营销工作中的要点
普通金融债营销对象的特征
商业银行:
总资产规模>400亿;
净资产规模>20亿;
不良贷款率<5%;
资本充足率较高。
财务公司:
实力较强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财务公司;
成立时间1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行业排名靠前。
谢谢大家!
罗伟成
电话:010-8567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