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挖孔桩合同交底
计合部合同交底
交底单位 计合部 交底时间 交底人
接收单位
工程部、安质部、
测量部
物设部、人财部
交底项目
挖孔桩劳务
承包合同
审核人
接收人员:
交底内容:见合同正文。
挖孔桩劳务承包合同
第一条
1.工程名称: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 LYS-12标段项目经理部第三分部挖孔桩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广安市烈面镇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具体桩位将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1)挖孔桩:施工准备,场地清理(含挖界沟),挖孔,吊运,支撑防护,修整桩孔,
桩底钎探,抽水,爆破防护,炮被准备,加井盖,通风管路铺、拆、通风,爆破(包括炸
材),砼护壁(包括材料、工地料场的建设),锁口及护壁混凝土拌和、运输、灌注、捣固、
养生,组合模板组拼拆及安装、拆除、修理,涂脱模剂,堆放,安拆导管(需要水下灌注时
乙方提供导管)及漏斗、简易马道的修筑,施工排水,孔口外孔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清孔、照明、防护,材料的二次倒运、浇筑和养护桩身砼(甲方提供砼),凿桩头、配合桩
的检测(超声波检测),施工作业安全防护等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人员、
设备、水、电等。
(2)钢筋笼加工运输:钢筋笼及声测管加工所需的钢丝、钢板、套筒(若需)、焊接、
垫块的制作及安装、防锈、截取、套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及绑扎、搭接及截断损耗、
到场的卸除、材料的二次倒运、成型后运输到挖孔桩场地、下钢筋笼(包括孔口焊接及吊
车),小型机具费及辅助材料费、储存、工地临时钢筋场的场地建设,现场清理等所需要的
一切有关的工作内容。
4.工程期限:2010年 02月 05日至 2010年 06月 30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
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挖孔桩成孔:原地面至设计桩顶间成孔部分 1米范围内(含 1
米)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另行计量,超出 1米部分及设计桩长成孔部分根据实际开挖长度按
清单相应单价给予计量。挖孔桩灌注以设计方量进行计量。钢筋加工以设计数量进行计量。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
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
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
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
(1)挖孔桩:若施工现场无大电,乙方需自备发电机及柴油,由此增加的费用均已包
含在附表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若成孔中遇到淤泥层或流砂层并且深度超过 3米,根据具体
施工工艺双方协商解决,除此之外无论成孔中遇到素土、粘土层、土夹石层、卵石层、强弱
风化石、小于或等于 3 米的流砂层或淤泥层等一切不可遇见的地质情况,均按此价结算,乙
方应充分考虑和预见地质情况和施工因素,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以种种理由提出其它要求。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或亮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此项费用包括完成挖孔桩、钢
筋加工、临时设施及迎接各级部门检查所需的所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乙方不准以任何
理由要求甲方另外支付与其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发票,否则此项
费用不予结算。甲方安质部人员将每月对乙方施工现场依据兰渝铁路 LYS-12 标项目部管理
制度中《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评比,评比合格,按清单现场
文明施工费单价给予结算,亮点工程按清单亮点工程文明施工费给予结算(亮点工程由甲方
指定范围),评比不合格不予支付乙方本月文明施工费。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包括工地布
置合理、分区明确,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顺,道路排水畅通,机械、照明、通风状态良好,
安全措施到位,现场清洁,无垃圾废物堆弃等。
(3)优质工程保证金:甲方每月对乙方现场质量、进度等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
考核合格此项费用予以结算,不合格不予结算。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941000元(大写玖拾肆万壹仟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
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
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
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
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二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
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 100%,优良率 95%以上(以桩基检测
报告为考核标准)。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
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施工组织设计。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
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
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
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
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
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
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
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桩基报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乙方的工
程款中扣除。
对非水下灌注桩,严格控制灌注砼表面在桩顶设计标高,所有砼必须用振捣器捣实。对
水下灌注桩基,乙方及时清理、凿除桩头至设计标高或甲方指定标高,否则乙方对不足部分必
须按接桩要求处理,并进行业主要求的试验和检测,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
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
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应协助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填写施工原始记录。
9、乙方现场安排专人负责砼试块制作、养护、运送,钢筋原材料及焊接接头的报检。安排
专人配合项目试验室制作试块,并进行现场同步养生,及时送至项目部指定地点。钢筋等原
材料到场后,立即通知试验室,并按要求制作原材焊件,按项目要求送检。
10、配置水准仪,有专门的测量人员,配合项目测量工作。
11、乙方派人安装砼泵及修筑罐车就位浇筑平台,在砼浇筑完成后,乙方在半小时内完成对
泵管的清洗,若一次没及时清洗,从工程款中扣除 2000元作为罚款。
12、如业主要求改变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执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
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有权对
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管理进行奖罚,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范和调整。定期组织召
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规定的进度计
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
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
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
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对合同工程工期负责,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阶段考核目标安排施工生产,在
人力、资金、机械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达到甲方的要求,同时向甲方提
供详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以便甲方审核并合理安排整体施工。
3、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执行,同时甲方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如果延长工期必须得到监理、业主的书面批准。
第四条:材料管理
(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
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
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
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依据施工图纸负责本工程所需挖孔桩桩身混凝土、桩身钢筋及声测管的限额用
量提供。乙方必须保证挖孔桩扩孔率小于 ,若实际灌注砼超出设计方量 105%,超出部
分所浪费的砼按 350元/m3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钢筋及声测管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 1%,超
限额领用部分材料按市场价加收 5%管理费用有偿提供。
挖孔桩护壁砼由乙方自行拌合,乙方必须配备强制式搅拌机。甲方依据施工图纸负责本
工程所需护壁混凝土中水泥及锁口钢筋的限额用量调拨供应,甲方按照材料市场价加运杂费,
收取 5%材料管理费后的材料价格后向乙方调拨,乙方负责卸车及二次倒运并承担费用。其中:
钢筋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 1%,水泥损耗 1%,超限额用量部分材料按调拨价加收 5%管理费用。
乙方书面确认授权专人负责材料领用,持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报甲方
经营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材料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领料。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包
括甲方欠付款)擅自改变用途或变卖、抵押或转让(包括节余料和边角料),一经发现甲方
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甲方监督材料出库后的使用、保管与管理,月度盘点。负责节余料和边角料的集中处理。
乙方自购辅材及小工具应满足工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进场前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
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将进场材料或工具清除出场甚至终止
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护壁混凝土中砂、碎石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参与供应厂家的选择和审核,未经甲方及
监理工程师认可乙方无权私自定购。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
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
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
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
径获得赔偿。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乙方施工中所需炸材由甲方统一购买及管理,甲方按照材料市场价加运杂费,收取 5%材
料管理费后向乙方调拨。甲方调拨给乙方的材料费用由甲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及时扣回。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
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
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
部门的规定。
3、乙方按施工计划提前 7 天报送甲供材料使用计划,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项目
经营部门复核、主管领导批准后,送项目材料部门作为备料和供料的依据。乙方书面指定专
人办理材料领用或调拨手续。材料出库、接收(含卸车)、二次倒运及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
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甲供材料质量问题立即向甲方报告。对因业主原因、市场原因、物流
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同
时也不要求甲方赔偿任何损失。
4、护壁混凝土中砂、碎石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材料到场后报甲
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
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5、钢筋及水泥均由甲方运送至钢筋加工厂及施工现场,如因便道或天气原因不能运送
至钢筋加工厂及施工现场的,均由乙方负责倒运至钢筋加工厂及施工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火工材料领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炸材的领取、使用,当天用不
完必须及时回库。乙方需要使用炸材时,提前将用料计划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甲方现场管
理人员审批后安排乙方到炸药库领取。如乙方在炸药的领取、使用及回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
故,其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施工材料无论采用何种供应方式,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尤其是电焊
条必须采用“506”或“502”电焊条,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质检员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甲方负责将临时用电的主
电缆和总配电箱送到乙方施工现场附近,其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若乙方使用由甲方变压器
输送的工程用电,乙方需经甲方现场电工安装电表确认,电费按供电部门供电单价加变压器
摊销费用的综合单价计收,在结算时扣除。如果在用电上,甲方发现乙方用电量与实际用电
量明显不相符时,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乙方,处罚款项在结算时扣除。
第六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
备要求“三证”齐全,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使用。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台班价格执行。对于
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甲
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本合同中所有机械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
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施工过程中控制质量所需的现场检测设备。吊车、发电机、卷扬机、空压
机、导链、钢管反力架、模板、导管、抽水泵、搅拌机、试模、钢筋加工设备等均由乙方自
行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使用甲方机械设备或由甲方代为租赁机械设备,发生的机械台
班费或租赁费按照附表中的机械设备单价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
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机具等。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
限期撤换。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
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
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
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工程索赔及调价
1、本工程没有调价,乙方确认单价时应予充分考虑。
2、因恶劣的气候或不明地质条件或当地人为环境或业主原因造成费用损失不予考虑。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负责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
3、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
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
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
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
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本合同必须由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并向甲方提供被承认的法人代表
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许
可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外部劳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施工经历、进场施工人员和机械设
备清单等有关资料。
7、乙方派驻现场的委托代理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乙方未经甲方授
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规章制度。
第九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
(二)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 20%作为保证金,其中:风险金 15%,(指
废渣处理、施工风险、质量安全生产等费用),保留金 5%,待整个工程完工后,初步验收合
格无息返还 15%,剩余 5%待整个工程竣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甲方在收到业主退还的质量
保证金后,视验收、养护情况部分或全部无息退还乙方。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
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交工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执行月度结算。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
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
当月完成工程量为上月 21日至当月 20日间完成的工程数量,每月 21日至 25日,甲方
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经营部收
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
人签认。本月工程量原始资料必须齐全。
3、最终计量结算
工程交工验收结束后办理最终结算。
4、税金
乙方本合同建筑工程造价范围内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缴,
乙方应承担结算价款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等,所得税税率按乙方结算价款部分的
1%计提,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结算价款中代扣、代缴。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及金额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及金额进
行支付。
2、付款时乙方应提供有效凭据。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每月 20日乙方凭本月考勤表及农民工工资
发放表交甲方计合部,甲方直接将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卡中。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
设备租用款、其他代付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范、监理或业主的要求而修复或返工的单项或分部工程,乙
方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乙方如果无力或不愿修复或返工,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伍修复
或返工,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第 4 款规定的时间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付给
甲方该承包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延误与乙方无关);
4、乙方由于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因资金、设备、人员投入不足,造成施工
进度严重滞后,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乙方所分包的工程,直到终止本合同。由甲方另行安排
施工队伍。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外,同时要负担新进场施工队伍的调遣费用。
5、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
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工程量清单
细目号 工程细目名称 单位
工程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Φ挖孔桩成孔 M 1200 450 540000 见合同内容
2 Φ挖孔桩成孔 M 400 525 210000 见合同内容
3 挖孔桩灌注 M3 2400 25 60000 见合同内容
4 一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M 1600 20 32000 见合同内容
5 钢筋加工 T 220 450 99000 见合同内容
合计 941000
注: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
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
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序
号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一 人工 工日 60 8小时折算为一工日
二 材料
1 砼 方 350
2 钢筋 吨 4200
3 水泥 T 440
4 声测管 M 15
三 设备
1 20T吊车 台班 2500 包括油料
2 16t吊车 台班 1800 包括油料
3 挖掘机 台班 2200 包括油料
4 装载机 台班 1800 包括油料
注:计日工系甲方根据需要临时雇用或项目内协调使用乙方劳务、材料、设备,无法按工程量结算时采
用的结算单价,同样适用于乙方临时租用甲方设备的结算,单价含全部报酬,与工程量同步结算。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