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
和
国际开发协会信贷
采购指南
2004 年 5 月
2006 年 10 月修改
2004 年版权所有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
美国华盛顿特区西北区 H 街 1818 号
邮政编码:20433
说 明
本文为世界银行 2004 年 5 月出版,2006 年 8 月 1 日修改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
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的中译文,仅供参考。中译文中如有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
为准。
2006 年 10 月修改版主要涉及合格性和欺诈与腐败条款的修改,修改处已用黑色斜体标
出。
目 录
一、概述 .........................................................................................................................................................1
目的 ...........................................................................................................................................1
一般考虑因素 ...........................................................................................................................1
指南的适用性 ...........................................................................................................................2
合格性 .......................................................................................................................................2
提前签订合同与追溯贷款 .......................................................................................................2
联营体 ......................................................................................................................................3
世行审查 ..................................................................................................................................3
错误采购 ..................................................................................................................................3
对世行的提法 ..........................................................................................................................3
欺诈和腐败 ..............................................................................................................................3
采购计划 ..................................................................................................................................4
二、国际竞争性招标 ....................................................................................................................................5
(一)总则............................................................................................................................................5
概述 ...........................................................................................................................................5
合同的类型和规模 ...................................................................................................................5
两步法招标 ...............................................................................................................................5
通知和广告 ...............................................................................................................................6
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6
(二)招标文件....................................................................................................................................6
总则 ..........................................................................................................................................6
投标有效性和投标保证金 ......................................................................................................7
语言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标准 ..........................................................................................................................................8
品牌的使用 ..............................................................................................................................8
报价 ..........................................................................................................................................8
价格调整 ..................................................................................................................................9
运输和保险 ..............................................................................................................................9
货币规定 ..................................................................................................................................9
投标货币 ................................................................................................................................10
为比较投标进行的货币转换 ................................................................................................10
付款货币 ................................................................................................................................10
付款条件和方法 ....................................................................................................................10
备选方案投标 ........................................................................................................................10
合同条款 ................................................................................................................................11
履约保证金 ............................................................................................................................11
违约赔偿和奖励条款 ............................................................................................................11
不可抗力 ................................................................................................................................11
适用法律和争端的解决 ........................................................................................................11
(三)开标、评标和授标..................................................................................................................11
投标书的准备时间 ................................................................................................................11
开标程序 ................................................................................................................................12
对投标书的澄清或修正 ........................................................................................................12
保密性 ....................................................................................................................................12
投标书的检查 ........................................................................................................................12
对投标的评审和比较 ............................................................................................................12
国内优惠 ................................................................................................................................13
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13
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 ............................................................................................................14
授予合同 ................................................................................................................................14
公布合同授予的情况 ............................................................................................................14
拒绝所有投标 ........................................................................................................................14
事后情况说明 ........................................................................................................................14
(四)简化的国际竞争性招标..........................................................................................................15
涉及进口计划的项目 ............................................................................................................15
商品的采购 ............................................................................................................................15
三、其他采购方式.......................................................................................................................................15
总则 .........................................................................................................................................15
有限国际招标 .........................................................................................................................15
国内竞争性招标 .....................................................................................................................16
询价采购 .................................................................................................................................16
直接签订合同 .........................................................................................................................16
自营工程 .................................................................................................................................17
从联合国机构采购 .................................................................................................................17
采购代理 ................................................................................................................................17
检验代理 ................................................................................................................................17
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的采购 ....................................................................................................17
BOO/BOT/BOOT、特许经营和类似的私营部门参与融资的采购...................................18
基于性能的采购 ....................................................................................................................18
由世行提供担保的贷款项下的采购 ....................................................................................18
社区参与采购 ........................................................................................................................19
附录一:世行对采购决定的审查 .............................................................................................................20
1. 采购计划安排 ............................................................................................................................20
2. 事前审查 ....................................................................................................................................20
5. 事后审查 ....................................................................................................................................21
附录二:国内优惠.......................................................................................................................................22
1. 对于国内制造货物的优惠 ........................................................................................................22
2. 对国内承包商的优惠 ................................................................................................................22
附录三:投标人指南 ..................................................................................................................................24
1. 目的 ............................................................................................................................................24
2. 采购的责任 ................................................................................................................................24
3. 世行的作用 ................................................................................................................................24
4. 招标信息 ....................................................................................................................................24
5. 投标人的作用 ............................................................................................................................24
6. 保密性 ........................................................................................................................................25
7. 世行采取的行动 ........................................................................................................................25
8. 事后情况说明 ............................................................................................................................25
缩写词
英文缩写 英文全称 中文全称
BOO Build, own, operate 建设-拥有-经营
BOOT Build, own, operate, transfer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BOT Build, own, transfer 建设-拥有-转让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到岸价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
(目的地)
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EXW Ex works, Ex factory, or Off the Shelf 工厂交货价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GNP Gross National Product 国民生产总值
IBRD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World Bank)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世界银行)
ICB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国际竞争性招标
IDA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国际开发协会
LIB Limited International Bidding 有限国际招标
NCB 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国内竞争性招标
NGO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非政府组织
PAD Project Appraisal Document 项目评估文件
SA Special Account 专用账户
SBDs Standard Bidding Documents 标准招标文件
UN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
UNDB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Business 联合国发展商业报
一、概述
目的
本指南的目的在于使项目实施人员了解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非咨询服务)1的采
购政策,而这些项目是全部或部分地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 IBRD)贷款或国际开发协会(简
称 IDA)2信贷或赠款资助的。贷款协定确定了借款人和世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指南适用于按
贷款协定的规定在项目中采购货物和工程。借款人与项目所需货物和工程的提供者之间的权利
与义务由招标 3文件确定并由借款人与货物和工程提供者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规定,而不由本指
南或贷款协定确定。除贷款协定的签字方外,其他任何一方都不得从贷款协定中分享任何权利
或对贷款资金提出任何要求。
一般考虑因素
借款人 4负责项目的实施,因此也就相应地负责授予和管理项目中的合同。世行的协定
要求它“……确保任何一笔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提供该贷款的既定目的上,并充分注意资金的经
济性与效率性,而不应涉及政治的或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考虑”5。世行为此制定了详细的
程序。尽管实际上项目实施所遵循的具体采购规则和程序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但世行对采
购的要求一般是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1)项目的实施需要经济性和效率性,包括所需货物和工程的采购;
(2)世行关注向所有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6的合格投标人提供同样的信息和平等的机
会,为世行资助的货物和工程而进行竞争;
(3)世行关注促进借款国的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4)采购过程透明性的重要性。
公开竞争是有效公共采购的基础。借款人应为具体采购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在多数情
况下,管理得当、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向国内制造的货物以及适当时向国内工程承包商提供 7
优惠的国际竞争性招标(简称 ICB)是最合适的采购方式。因此,在多数情况下,世行要求借款
人通过向合格的供货商和承包商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来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 8。本指南第
二章阐述了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
在国际竞争性招标不是最合适采购方式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本指南第三
章描述了其他采购方式以及最适合采用这些方式的情况。贷款协定规定了具体项目的采购方
式。项目中的具体合同及其与贷款协定的规定相一致的采购方式,由本指南第 段中提及
的采购计划确定。
1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IDA)的采购要求是一样的,本指南中提及的世行既包括国际复兴
开发银行(IBRD)也包括国际开发协会(IDA),提及的贷款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以及国际开发协会信
贷、赠款和项目准备基金(简称PPAs)。贷款协定包括开发信贷协定、开发融资协定、开发赠款协定和项目协
定。借款人包括开发协会赠款的受益人。
2 本指南中所提及的“货物”和“工程”包括与之相关的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和初期维护。
“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厂。本指南的规定还适用于根据可测量的有形产品的完成情况而
进行招标和签订合同的服务,如钻孔、制图和类似的业务。本指南不适用于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使用现行的
“世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用咨询顾问指南”(以下简称咨询顾问指南)。
3 本指南中所使用的“bid”和“tender”含义相同。
4 在有些情况下,借款人只起一个中介作用,而项目是由另一个机构或实体负责实施的。本指南中的借款人包
括这些机构和实体以及转贷安排下的子借款人。
5 参见《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三条第 5 节(b)款和《国际开发协会协定》第五条第 1 节(g)款。
6 参见第 段、第 段和第 段。
7 本指南所提及的“承包商”仅指那些提供施工服务的公司。
8 参见第 段、第 段和第 段。
指南的适用性
本指南所概述的程序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世行贷款 9资助的所有货物和工程合同。对于
不由世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工程合同的采购,借款人可采用其他采购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借
款人应使世行相信其所采用的程序有助于借款人履行其义务,从而使项目得以认真而有效地实
施,并使世行相信其所采购的货物和工程:
(1)在质量上符合要求,并能与项目的其他部分配套;
(2)能及时交货或完工;以及
(3)价格不会对项目的经济性和财务的可行性造成不利影响。
合格性
为了鼓励竞争,世行允许所有国家的公司和个人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货物、工程和服
务。任何有关参与的条件仅限于那些保证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基本条件 10。
对于任何全部或部分由世行贷款资助的合同,世行不允许借款人以任何与成功履行合
同的能力和资源无关的理由拒绝对公司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也不允许借款人以这类理由
判定任何投标人无资格投标。因此,借款人应该谨慎地审查投标人的技术和财务资格,保证其
具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对上述例外的有:
(a)一个国家的公司或在一个国家制造的货物,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则可以被排除在外:(i)
根据法律或官方规定,借款国禁止与该国有商业往来,但前提是要使世行满意地认为该排除不
会妨碍在采购所需货物或工程时的有效竞争;(ii)为响应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
做出的决议,借款国禁止从该国进口任何货物或对该国的个人或实体进行任何付款。如果为响
应该项决议,借款国禁止对某一家公司付款或对某种货物付款,那么该公司也可以排除在外。
(b)凡是由借款人聘请为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资
格随后为同一项目提供与该公司为准备或实施该项目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有关的或直接为该项咨
询服务提供相关的货物、工程或咨询服务。本规定不适用于在交钥匙合同或设计和施工合同项
下共同履行承包商义务的各种公司(咨询公司、承包商或供货商)11。
(c)借款国政府所拥有的企业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参加投标:(i)这些企业在法律上和
财务上是独立的,(ii)按照商业法则运作,(iii)独立于借款人或子借款人 12。
(d)根据本指南 段(d)款或世界银行集团反腐败政策 13的规定宣布为不合格公司的,在
世行确定的期限内不得被授予世行资助的合同。
提前签订合同与追溯贷款
借款人可能希望在相关的世行贷款协定签订前就进行初期的采购活动。这时使用的采
购程序,包括刊登广告,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以便使最终签订的合同能为世行所资助,并且
世行应对借款人所使用的程序进行审查。从事该提前签订合同活动的借款人自己承担有关风
险,而且世行对程序、文件或授标建议做出的任何同意并不意味着世行承诺对该项目提供贷
款。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世行偿还支付的任何在贷款协定签字前由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的款
项,称为追溯贷款,并且只能在贷款协定规定的限额内提供。
9 包括那些由借款人根据第段的规定使用采购代理进行的采购。
10 世行允许中国台湾的公司和个人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
11 见第 段。
12 第 段允许的自营工程单位除外。
13 在本段中,相关的世界银行集团反腐败政策收录在“防止和打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
及赠款资助项目中欺诈与腐败的指南”,和“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世界银行担保交易中反腐败指
南”。
联营体
任何公司可以独立地投标,或者与国内和/或国外公司组成联营体投标,共同地和分
别地承担责任。但世行不接受作为一种投标条件,强制性地要求以联营体或其他的公司间联合
体的形式进行投标。
世行审查
世行审查借款人的采购程序、文件、评标、授标建议以及合同,以确保采购过程是按
照双方同意的程序进行的。对这些审查程序的描述见附录一。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 14应规定这
些审查程序对全部或部分由世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工程的不同类别的适用程度。
错误采购
世行不支付未按贷款协定中所同意的条款以及在采购计划 15中进一步明确的程序所采
购的货物和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世行将宣布其为错误采购,而且世行的政策要
求注销分配给发生错误采购的货物和工程的贷款额。此外,世行还可能采取贷款协定中规定的
其他补救措施。即使合同已经获得世行的“不反对”意见并已签订,如果“不反对”意见是在借款
人提供不完整、不准确和误导性信息情况下做出的,或者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未经世行批准而被
修改,世行仍可以宣布其为错误采购。
对世行的提法
如果借款人希望在采购文件中提到世行,应使用以下措词:
“(借款人名称)已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获得(或在有些情况下‘已向国际复兴
开发银行申请’)一笔相当于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项目名称)的费用,并计划将部分[贷款]资金
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只有(借款人名称或指定的名称)提出申请,经世行批准,并且各
方面都符合[贷款]协定的条款和条件,世行才会付款。[贷款]协定禁止从[贷款]帐户中提款用于
对某些个人或实体,或者对任何货物进口的任何付款,而这些付款或进口,就世行所知是联合
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做出的决议所禁止的 16。除(借款人名称)之外,任何一方都不
得从贷款协定中取得任何权利或对[贷款]资金提出任何要求。”17
欺诈和腐败
世行的政策是要求借款人(包括世行贷款的受益人)以及世行资助合同项下的投标人、
供货商、承包商和他们的分包商在采购过程中和履行这些合同时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8。在执
行这项政策时,世行将:
(a)为本款的目的确定以下术语:
(i)“腐败活动”19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要求任何有价财物来不适当地影
响另一方的行为;
14 参见第 段。
15 参见第 段。
16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担保协定通则》第 5 条第 节和《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通则》第 5 条第
节。
17 根据适当情况,用“信贷”、“国际开发协会”和“信贷协定”代替“贷款”,“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贷款协定”。
18 在此处,投标商、供货商、承包商或分包商采取的任何影响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企图获得非应得利益的行为
都不适当。
(ii)“欺诈活动”20意指任何行为或隐瞒,包括歪曲事实,任何有意或不计后果的误导,或企
图误导一方以获得财物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或为了逃避一项义务;
(iii)“串通活动”21意指由双方或多方设计的一种为达到不当目的的安排, 包括不适当地影
响另一方的行为;
(iv)“施加压力”22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削弱或伤害、或威胁削弱或伤害任何一方或其财产以
不适当地影响该方的行为;
(v) “妨碍行为”意指
(aa) 故意破坏、伪造、改变或隐瞒调查所需的证据材料或向调查官提供虚假材料严重
妨碍世行对被指控的腐败、欺诈、施加压力或串通行为进行调查,和/或威胁、骚扰或
胁迫任何一方使其不得透露与调查相关的所知信息或参与调查,或
(bb) 企图严重妨碍世行进行调查和行使根据以下 (e) 条款所赋予世行的审计权利的
行为。
(b)拒绝该授标建议,如果世行确定被推荐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在为该合同进行的竞争中直
接或通过代理参与了腐败、欺诈、串通、施加压力的活动或存在妨碍行为。
(c)注销已分配给某个合同的贷款额,如果世行在任何时候确定借款人的代表或贷款受益人
的代表在采购或履行该合同的过程中从事腐败、欺诈、串通、施加压力的活动,而借款人又没
有在活动发生时及时采取适当的、令世行满意的行动来消除这些活动。
(d)处罚公司或个人,包括宣布无限期地、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资格被授予世行资助的
合同,如果世行在任何时候确定公司直接或通过某代理在竞争或在履行世行资助的合同过程中
从事腐败、欺诈、串通、施加压力的活动或存在妨碍行为。
(e)有权要求在招标文件和世行资助的合同中包含一个条款,要求投标人、供货商和承包商
允许世行检查其与投标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账户、记录和其他文件,并由世行指定的审计师对其
进行审计。
经世行特别同意,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世行贷款资助的大额合同的投标书中承
诺,在竞争及履行合同时遵从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国家反腐败反欺诈(包括行贿受贿)的法律 23。
如果世行感到满意,可按借款人的要求,接受引入这样的承诺。
采购计划
作为项目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借款人应该编制并在贷款谈判前向世行提交采购计划 24
供世行批准。世行能接受的采购计划包括:(a)至少在项目开始的 18 个月内为实施项目所需要
货物、工程和/或服务的合同;(b)所建议的这些合同的采购方法,而这些采购方法是贷款协定
所允许的;(c)与之有关的世行审查程序 25。在项目实施期间,借款人应该每年或在需要时更新
采购计划。借款人应按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实施。
19 在此处,“另一方”指与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相关的公务人员。在此文中,“公务人员”包括做出和审查采购决
定的世行人员和其他机构的人员。
20 在此处,“一方”指公务人员; 名词“利益”和“义务”与采购过程或合同执行相关; “任何行为或隐瞒”指有意
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执行的行为。
21 在此处,“各方”指在采购过程中企图将合同价定在人为、非竞争水平上的参与者(包括公务官员)。
22 在此处,“一方”指参与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的一位参与者。
23 例如:该承诺可以作如下规定:我们承诺,在为上述合同投标竞争时(以及中标后实施该合同时)将严格遵守
(买方)(雇主)国家现行的反腐败反欺诈的法律,正如(买方)(雇主)在本合同的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法律规定。
24 如果项目中包括聘请咨询顾问,那么,采购计划中也就相应包括选择咨询顾问的方法。这些方法应符合《世
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的规定。世行将在相应的贷款批准后公开披露最初的采购计划。有
关更新的采购计划将在世行批准后再公开披露。
25 参见附件一。
二、国际竞争性招标
(一)总则
概述
正如本指南所述,国际竞争性招标(简称 ICB)的目的在于将借款人的要求及时地、充分
地通知给所有合格的、潜在的投标人 26,并为他们提供对所需货物和工程进行投标的平等机
会。
合同的类型和规模
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说明将要签订的合同的类型,并包括与之相适应的所建议的合同条
款。最常见的合同类型所采用的付款方式以总价、单价、可报销费用加酬金为基础或这些方式
的结合。可报销费用合同只在特例情况下才能被世行接受,例如高风险条件或成本无法事先准
确确定。这类合同应包括适当的激励条款以控制成本。
单个合同的规模和范围取决于项目的大小、性质和地点。对于需要多种不同货物和工
程的项目,通常是为不同的设备和设施 27的供货和/或安装以及工程分别签订不同的合同。
如果一个项目需要类似的但又是独立分开的设备或工程,邀请投标时可提供几种可供
选择的合同方案,从而使大、小公司均有投标兴趣。可以允许它们根据自己的选择对单个的合
同(品目)进行投标或对一组类似的合同(包)进行投标。所有单项投标和组合投标应在同一投标
截止期前收到,并同时开标和评标以确定对借款人提供最低评估标成本的单项投标或组合投
标 28。
在有些情况下,世行可接受或要求采用交钥匙合同,即把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
备的供货和安装以及建造一个完整的工厂或工程,都包括在一个合同之内。另一种选择是,借
款人仍可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负责,但对包括项目组成部分所需的全部货物和工程在内的
供应和安装的单一责任制合同邀请投标。设计和施工以及管理承包 29合同在适当情况下也是可
以接受的 30。
两步法招标
对交钥匙合同或大型复杂的设施或特殊性质的工程,或复杂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事先
准备好完整的技术规格是不符合需要或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两步法招标程序,即
首先邀请提交根据概念设计或性能规格编制的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第二步,在对技术和商
务进行澄清与调整的基础上,对招标文件做出修改并邀请提交最终的技术建议书和带报价的投
标书 31。
通知和广告
26 参见第 段、第 段和第 段。
27 本指南所提及的“设施”是指安装好的设备,如生产设施中的成套设备
28 参见第 段至第 段的评标程序。
29 在施工中,管理承包商通常不直接负责施工,而是把施工部分承包出去,并管理其他承包商的工作,承担全
部责任及价格、质量和按期施工的风险。相反,建造师是为借款人工作的咨询顾问或借款人的代理,但它不
承担该类风险。(如用世行贷款资助,应按《咨询顾问指南》聘请建造师,参见脚注 2)。
30 还可参见第 和第 段关于基于效能的合同。
31 考虑到透明性和知识产权的要求,在第二阶段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时,借款人应该尊重投标人在第一阶段投
标所提交的关于技术建议书保密性的要求。
在竞争性招标中,及时通告投标机会是很重要的。对于那些包含国际竞争性招标(ICB)
的项目,借款人应准备并向世行提交一份总采购通告草稿,世行将安排该通告在线刊登在联合
国发展商业报(UNDB online)和发展门户网(dgMarket)上 32。通告的信息应包括:借款人(或预期
的借款人)、贷款金额和用途、国际竞争性招标(ICB)采购的范围以及借款人方面负责采购的机
构名称、电话(或传真)号码和地址以及刊登具体采购通告的网址。如果已知,还应注明可得到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预计日期。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得早
于刊登总采购通告之日发放。
作为具体采购通告的资格预审邀请或投标邀请(视具体情况而定)应至少刊登在借款国国
内全国发行的一份报纸上(或刊登在官方公报上,或可以免费进入的电子门户网站上)。该类邀
请还应在线刊登在联合国发展商业报和发展门户网上。通告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使潜在的投标人
能够获得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并准备和提交反馈意见 33。
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工程,或准备详细投标文件的高成本可能会妨碍竞争的情况下,诸
如为用户专门设计的设备、工业成套设备、专业化服务、某些复杂的信息和技术以及交钥匙合
同、设计和建造合同,或管理承包合同等,资格预审通常是必要的。这还保证了招标邀请只发
给那些有足够能力和资源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应完全以潜在投标人具有令人满意地履行具体合
同所需要的能力和资源为基础,应考虑它们的:(a)经验和过去履行类似合同的情况;(b)人
员、设备、施工或制造设施方面的能力;及(c)财务状况。34
邀请对具体合同或几组类似合同的投标进行资格预审,应该按照上述第 段和第
段的规定刊登广告和进行通知。合同的范围和对资格要求的明确规定应发给那些对邀请通告做
出反应的投标人。所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申请者均应准许参加投标。借款人应将资格预审的结果
通知所有申请者。资格预审一经完成,招标文件就应提供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对在
一段时间内要授予的几组合同的资格预审,可根据投标人的资源情况对授予任一投标人的合同
数量或总金额确定一个限额。在这种情况下,应定期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名单进行更新。在
授予合同时应对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信息再加以核实,予以确认。如判定某投标人不再具有满意
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资源时,可拒绝向其授予合同。
(二)招标文件
总则
招标文件应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他们在准备有关货物和工程投标文件时所必需的所有信
息。虽然招标文件的详细程度和复杂程度将随投标包和合同的大小和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但
它们一般都应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书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
款和专用条款、技术规格和图纸、有关的技术参数(包括地质和环境资料)、货物清单或工程量
清单、交货时间或完工时间表、必要的附件,比如各种保证金的格式。评标和选择最低评标价
投标的基础应该在投标人须知和/或技术规格中明确说明。如对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则费用应
当合理,应只反应它们的印刷和递交给潜在投标人的成本,并且收费不能过高,以免影响合格
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借款人可以使用电子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但前提是世行要对借款人的电
子系统的适当性满意。如果招标文件通过电子系统发布,那么,该电子系统应有安全保障措
32 联合国发展商业报是联合国的一种出版物。订阅地址:Development Business, United Nations, GCPO Box
5850, New York, NY 10163-5850,USA (网址:;电子邮件:dbsubscribe@)。发
展门户网站是发展门户基金的电子门户网站。该基金的地址是: Development Gateway Foundation, 1889 F
Street, N. W. Washington, DC 20006, USA (网址:)。
33 见第 段。
34 世行已编制了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供借款人在适当情况下使用。
mailto:dbsubscribe@
施,以避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且不应限制投标人进入该系统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
关键组成部分将在下面几段中给予说明。
借款人应使用世行发布的适当的标准招标文件(简称 SBD)。世行可接受为适应项目具
体情况而做的、必要的最小改动。任何此类改动只能放在投标资料表或合同资料表中,或放在
合同专用条款中,而不得对世行标准招标文件(SBD)中的标准文字进行修改。如果世行还没有
发布相关的标准招标文件(SBD),那么,借款人应使用世行可接受的其他在国际上公认的标准
合同条件和合同格式。
投标有效性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效的投标书,以使借款人有充足的时
间完成对投标的比较和评价、同世行一起审查授标建议(如果采购计划要求的话),并获得一切
必要的批准以便能在该期限内授予合同。
借款人可以选择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应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提交 3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 4 周
内保持有效,以使借款人在需要索取保证金时,有合理的时间采取行动。在与中标的投标人签
订合同之后,应及时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借款人
可以要求投标人签署一项声明,声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书,或者在授予合
同之后不能签订合同,或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履约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
资格将被暂停一段时间,从而不得参与借款人有关的任何合同的投标。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的编写应使用借款人选择的下述三种语言中的一
种: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与中标的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应使用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
该语言应作为主导借款人和中标的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的语言。除了使用英语、法语或西班
牙语外,借款人还可以选择采用本国语言(或者借款国全国性商业活动所采用的语言)36编写资
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如果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采用两种语言编写,应允许投标人使用
其中的一种语言提交他们的投标书。这时,与中标的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应该使用该投标书的语
言签订。该语言还应作为主导借款人和中标的投标人之间合同关系的语言。如果使用英语、法
语或西班牙语之外的语言签订合同,而且该合同需要世行事前审查,借款人应该使用编写招标
文件时所使用的国际通用语言翻译该合同文件,并提交给世行审查。不应该要求或允许投标人
使用两种语言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措词应允许和鼓励国际竞争,并且应清楚准确地阐述需要开展的工作、工
作的地点、需要提供的货物、交货或安装的地点、交货或完工的时间表、最低性能要求、质量
保证和维修要求以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条款和条件。另外,在适当的情况下,招标文件还应规定
用于判定所提交的货物或所完成的工程是否和技术规格相一致所需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图纸
应与技术规格的文字内容相一致,并应规定两者之间的优先顺序。
除价格因素外,招标文件应规定评标时将考虑的全部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
化或进行评价。如果允许采用替代的设计方案、材料、完成时间和付款条件等进行投标,那
么,应对接受它们的条件和对它们进行评价的方法做出明确的说明。
35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标准招标文件的格式,并且由投标人选择的有信誉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交。如果提供保
证金的机构在借款人国外,该机构必须在借款人国内有往来金融机构以确保保证金可以强制执行。
36 所使用的语言必须使世行感到满意。
应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提供相同的信息,并应确保他们有同等的机会及时获得额外的
信息。借款人应为潜在的投标人合理地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提供方便。对于工程或者复杂的
供货合同,尤其是那些需要更新现有工程或设备的合同,可以安排召开标前会,使潜在的投标
人可会见借款人的代表( 面对面或在网上) 以寻求澄清。标前会的纪要应送给所有潜在的投标
人,并抄送世行一份(使用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的方式)。任何额外的信息、澄清、误差的纠正
或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应在投标截止期前足够的时间内发送给每一个原招标文件的接受人,以
便投标人能够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有必要,投标截止期应延长。对于需要世行事前审查的合
同,世行应该收到上述文件的复印件(用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并经商讨获得不反对意
见。
标准
在确保所采购货物和/或工程的关键性能或其他要求在情况下,招标文件所引用的标
准和技术规格应促进最广泛的可能的竞争。借款人应尽最大可能规定国际上认可的标准,比如
国际标准组织所发布的那些标准,设备或材料或工艺应该符合这些标准。如果没有这些国际标
准或者这些标准不适用,那么,可以规定使用本国的标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文件都应说明
符合其他标准的设备、材料或工艺,只要保证至少实质上相同,也是可以接受的。
品牌的使用
技术规格应以相关的特性和/或性能要求为依据。应避免引用品牌名称、产品目录号
或类似分类。如果必须引用具体制造商的品牌或产品目录号以澄清在其他方面不完整的技术规
格,那么,在该引用后面应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技术规格应允许接受特征相似的和提供的
性能至少与规定的指标在实质上相同的货物。
报价
货物招标应邀请对所有在境外制造的货物报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37, 包括
那些以前已经事先进口的货物,而对借款人国内制造的或组装的货物,应邀请报出厂价(EXW)
38 (工厂交货或货架交货价)加上运至目的地的内陆运费和保险费。应允许投标人从任何合格来
源 39安排海上运输和其他运输以及相关的保险。如果要求投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或其他类似的
服务,如“供货与安装”合同,还应要求投标人对这些服务另外提出报价。
在交钥匙合同中,应要求投标人报现场安装完毕的价格,包括设备供应、海上和内陆
运输及保险、安装和调试,以及相关的土建工程和合同范围内包括的所有其他服务,如设计、
维修、运营等的全部成本。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交钥匙价格应该包括全部关税、税收和其
他税费 40。
37 参见 2000 年版《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以求更详尽的定义。该“通则”由国际商会出
版。国际商会的地址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38 Cours Albert 1er,75008 Paris, France。CIP 是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运用 CIP 条件时可以不考虑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对已经进口的货物或
将要进口的货物,CIP 条件为关税和其他进口税未付,关税由借款人负责支付。对事先已经进口的货物,
CIP 报价应该区别于这些货物向海关申报的原始的进口价,应该包括除了关税和其他进口税之外的任何减
免、当地代理或代表增加的佣金和所有当地费用。关税和进口税由买方负责支付。
38 出厂价(EXW)应该包括为制造或组装投标设备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所有关税、销售税
和其它税。
39 参见第 段、第 段和第 段。
40 交钥匙合同下货物可以用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条件投标。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应能在进口货物或
借款人国家制造的货物中自由选择最好的组合。
应邀请工程合同的投标人报完成工程的单价或总价,且该价格应包括所有的关税、税
收和其他税费。应允许投标人从任何合格的来源获得所有投入物(非熟练工人除外),以使其能
够提供最具竞争力的投标。
价格调整
招标文件应说明(i)投标价是固定的,或者(ii)价格将进行调整以反映合同主要成本组成
部分的任何变化(向上或向下),比如劳动力、设备、材料和燃料。对于交货或完工期在 18 个月
以内的简单合同,价格调整条款通常没有必要,但对展期后超过 18 个月的合同应包含该条
款。但是,按照正常的商业惯例,对某些种类的设备可获得固定价格而不管交货期的长短,在
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价格调整条款。
价格可采用事先规定的公式进行调整,就是把总价分解成若干部分,然后按照为每个
部分规定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或者,作为另一种选择,也可以根据供货商或承包商提供的票
据证明(包括实际发票)进行调整。用公式法要比用票据法更为可取。拟采用的调价方法、公式
(如果适用的话)和调价的基准日期都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如果付款货币不同于投入物的
来源和相应指数的来源,公式中应该采用校正系数以避免不正确的调整。
运输和保险
招标文件应允许供货商和承包商从任何合格的来源安排运输和保险。招标文件应说明
投标人要提供的保险种类和条件。运输保险的赔偿应至少为合同金额的 110%并以合同货币或
可自由兑换货币支付,以便即时替换遗失或损坏的货物。对于工程,通常应规定承包商投保一
切险。对于多个承包商在同一现场的大型项目,可以由借款人负责办理综合保险或全项目保
险。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通过竞争取得该项保险。
作为例外,如果借款人希望把进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留给本国公司或其他指定来源,
除了要求投标人根据第 段报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以外,还应要求报货交承运
人(指定地点)价(FCA)或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PT)41。最低评标价投标的选择应根据运费及
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进行,但借款人可以按照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价(FCA)或运费付
至(指定目的地)价(CPT)的条件签订合同并自行安排运输和/或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应仅
限于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价(FCA)或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PT)的成本。如果借款人不希
望从市场上获得保险,应向世行提供证据证明已有来源可立即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替换遗
失或损坏货物所造成的赔偿。
货币规定
招标文件应说明投标人用于报价的一种或几种货币、为了比较投标而将不同货币表示
的报价换算成一种货币的程序以及将用以支付合同价的货币。以下规定(第 段-第 段)
的目的在于:(a)保证投标人有机会使投标货币和付款货币之间的汇率风险最小化,从而可提供
最好的价格;(b)给软货币国家的投标人提供使用强货币的选择,从而为其投标报价提供一个
更坚实的基础;以及(c)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投标货币
41 分别见《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2000 年版,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价(FCA)和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价(CPT)。
招标文件应说明投标人可以使用任何货币报价。如果投标人希望用不同的外国货币表
示报价总额,他们可以这么做,但前提是报价所用的货币不能超过三种。而且,借款人可以要
求投标人说明投标价中用借款国货币 42表示的国内费用的比例。
在工程采购的招标文件中,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全部使用当地货币报价,并提出不
超过三种由其选择的外国货币支付来自借款国以外的预计投入物,用占投标价的百分比表示,
同时提供进行该计算时使用的汇率。
为比较投标进行的货币转换
投标价是投标人要求的用各种货币付款的总金额。为便于价格比较,应将投标价换算
成借款人选定的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种货币(当地货币或可完全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借
款人应使用事先选定的某一天的官方来源(如中央银行)或某商业银行或在国际上发行的报纸上
为类似交易而公布的那些货币的卖出价(汇率)进行这种转换,这些汇率来源和日期应在招标文
件中规定,条件是该日期不得早于截标日前四周,不得晚于原投标有效期期满日。
付款货币
应按中标人在投标书中表示其标价的某种货币或几种货币支付合同价款。
当要求用当地货币报价,但投标人要求按投标价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外币时,付款使用
的汇率应为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汇率,以确保投标价中外币部分的价值不发生损益。
付款条件和方法
付款条件应符合适用于具体货物和工程的国际商务惯例。
(a)供货合同应在合同货物交货和验收(如要求的话)后付清全部货款,但不包括含安装和调
试的合同。对于这种包含安装和调试的合同,可保留一部分货款待供货商全部履行其合同义务
后再行支付。鼓励使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以保证向供货商即时付款。对较大的设备和工厂合同,
应规定适当的预付款;对于执行期较长的合同,应规定在制造或装配期间根据进度付款。
(b)工程合同在适当情况下应提供筹备预付款、承包商设备和材料预付款、定期进度付款
以及合理的保留金,在其按照合同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再行支付。
货物或工程合同签字后支付的任何筹备预付款及类似的支出应参照这些支出的估算金
额,并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对其他预付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如为交运到现场用于工程
的材料所作的材料预付款,也应有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规定为预付款所做的保证金安排。
招标文件应规定付款方法和条件,规定是否允许有替代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如果允
许,这些条件将如何影响评标。
备选方案投标
招标文件应清楚地规定何时允许投标人报送备选方案的投标、如何提交备选方案的投
标、如何报价以及如何评审备选方案。
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应该明确规定将要开展工作的范围、所需提供的货物、借款人和供货商或承
包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果借款人聘请了工程师、建筑师或施工经理从事合同监督和管理时,
42 此后称为当地货币。
他们的职责和权力。除合同通用条款外,合同文件还应包括为将要采购的具体货物或工程及项
目所在地而特别制定的合同专用条款。合同条款应该对风险和责任进行平衡分配。
履约保证金
工程的招标文件应要求履约保证金,其金额应足以抵偿借款人在承包商违约情况下所
遭受的损失。该保证金应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适当格式和金额提供 43。保证金的金
额可根据所提供的保证金的类型和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而有所不同。该保证金的一部分应展期至
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盖截至借款人最终验收的缺陷责任期或维修期;另一种做法是,在合同
中规定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直到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商在临
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
在供货合同中,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将取决于该种货物的市场情况和商业惯例。可以
要求供货商或制造商提供担保以防其不履行合同。适当金额的保证金也可用来确保保证义务。
另一种选择是可扣留付款的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以确保保证义务以及任何安装或调试要
求。保证金或保留金的金额应当合理。
违约赔偿和奖励条款
针对交货拖延、工程竣工误期、提供的货物或工程不能满足性能要求从而给借款人增
加的额外成本、或收益的损失或其他效益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应包括适当金额的违约赔偿规定
或类似的规定。如果供货商或承包商的交货或完工时间早于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而该提前交货
或完工将给借款人带来效益的,也可规定向这些供货商或承包商支付奖金。
不可抗力
合同条款中应规定,合同的一方若因出现合同条款中定义的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
其合同义务,不应被视作违约。
适用法律和争端的解决
合同条款中应包括适用法律和解决争端的规定。国际商务仲裁可能比其他争端解决方
法更具有实际优势。因此,世行鼓励借款人在货物和工程的采购合同中采用这种仲裁方式。世
行不应被指定为仲裁员,也不应要求世行指定仲裁员 44。如果是工程合同、供货与安装合同以
及交钥匙合同,解决争端的规定还应该包括诸如争端审议委员会或调解员的机制,采用这些机
制将有助于加快争端的解决。
(三)开标、评标和授标
投标书的准备时间
确定投标书的准备和提交时间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的规模及复杂程度。
一般而言,国际竞争性招标(ICB)应给出自投标邀请之日或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以晚者为准)
起不少于 6 周的时间。在涉及大型工程或复杂设备品目的情况下,该时间一般应不少于 12
周,以使潜在的投标人能够在提交其投标书之前进行调查。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借款人召开标
前会并安排现场踏勘。应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或亲自送达的方式提交投标书。如果世行对借款
43 履约保证金的格式应符合标准文件的要求,并由投标人选择有信誉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如果出具保证金
的机构位于借款人国外,为了使其保证金可以强制执行,必须在借款人国内有相应的往来金融机构。
44 但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官员可以“中心”官员的身份指定仲裁员。
人的电子系统的适当性感到满意,特别包括,系统是安全的、所提交的投标书是保密的和真实
的、使用电子签名或其他类似方法使投标人约束于他们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书是在投标人和借款
人同时使用电子授权的情况才给予拆封,借款人可以允许投标人使用电子系统提交他们的投标
书。在这种情况下,应继续允许投标人选用打印文本形式提交其投标书。投标邀请中应明确规
定接收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程序
开标时间应与接收投标书的截止时间相同或紧随其后 45,并在投标邀请中与开标地点
一起公布。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拆封所有的投标书。开标应公开进行。应允许投标人
或其代表出席(亲自出席或电子招标时在线出席)。开标时,应大声宣读并记录投标人名称、每
个投标的总金额以及如果要求或允许报备选方案时的备选方案总金额(如使用电子招标时,则
在线公布)并加以记录。该记录的副本应立即报送世行并发送按时提交了投标书的全部投标
人。在规定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书以及没有在开标时拆封并宣读的投标,均不给予以考虑。
对投标书的澄清或修正
除本指南第 段和 段的规定外,不应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
改其投标书。借款人应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以便对其投标进行评审,但不得要求或允许
投标人在开标之后改变其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或投标价。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
书面形式,使用打印文本或世行满意的电子系统 46。
保密性
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公布合同授予的结果之前,与投标有关的检查、澄清以及评审和授
标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该程序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书的检查
借款人应确定投标书是否(a)符合本指南第 段、第 段和第 段规定的合格性要
求,(b)得到适当的签署,(c)附有所要求的保证金或本指南第 段要求的经签署的投标声
明,(d)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以及(v)在其他方面大体上符合要求。如果投标书不
具有实质性的响应,即它包含了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条件及技术规格的实质性偏离或保留,
则不应对其作进一步的考虑。一旦投标书被拆封 47,投标人将不得纠正或撤回其投标中的实质
性偏离或保留。
对投标的评审和比较
评标的目的是在对各个投标的评标价格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每个投标对借款人产
生的成本。根据第 段的规定,合同应该授予具有最低评标价 48的投标,而不一定是报价最
低的投标。
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应予以调整以纠正计算上的错误。同样,为评标的目的,应对
任何可以量化的非实质性的偏离或保留进行调整。评标时不应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的价格调
整规定。
45 需留有足够的时间把投标书运到公布的公开开标地点。
46 参见第 段。
47 参见第 段关于纠正的规定。
48 参见第 段。
评标以及对投标的比较应以国外进口货物的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49和借
款国国内制造货物的出厂价(EXW)加上运至目的地的内陆运费和保险费为基础,并考虑任何所
需的安装、培训、调试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价格 50。
除了价格因素之外,招标文件还应明确评标中需考虑的其他有关因素以及运用这些因
素来确定最低评标价投标的方法。对于货物和设备,评标时可考虑的其他有关因素包括:付款
时间表、交货期、运营成本、设备的效率和兼容性、零备件和服务的可获得性以及相关的培
训、安全和环境效益。除价格以外,用以确定最低评标价投标的因素应在实际可能的范围内尽
量货币化,或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条款中给出相应的权重。
在工程和交钥匙合同中,承包商负责交纳所有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费 51。投标人在准
备其投标书时应考虑这些因素。对投标书的评审和比较应以此为基础。工程的评标应严格按货
币化的方式进行。任何因投标超过或低于某一事先确定的投标估值即被自动淘汰的程序都是不
能接受的。如果时间是个关键因素,那么,只有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对未按期完工的承包商进行
相应处罚的情况下,评标时才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把提前完工给借款人带来的价值考
虑进去。
借款人应准备一份详细的评标报告,其中应说明作为授标建议依据的具体理由。
国内优惠
应借款人的要求,并根据贷款协定中双方同意的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评标时,
一定幅度的优惠可给予:
(a)在借款国国内制造的货物,当这些货物的投标与国外制造的货物的投标进行比较时;和
(b)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52低于规定限额的会员国的工程,当合格的国内承包商的投标与国外
承包商的投标进行比较时。
如果允许给予国内制造的货物或国内承包商优惠的话,对投标书的评审和比较应按照
本指南附录二中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
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借款人应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授标工作,这样就不必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有
意外情况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那么,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应为完成评标工作、获得必要的批准以及授予合同所需的最短时
间。如果是固定价合同,第二次延期及随后的延期只有在延期请求中提供了适当的报价调整机
制以反映延期期限内合同投入物成本变化的前提下才会得到允许。无论何时要求延长投标有效
期,均不得要求或允许投标人改动其投标报价(基础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投标人有权拒绝延
期。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权拒绝延期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
是,对于那些愿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要求它们适当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
如果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借款人应确定提供最低评标价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有能
力和资源按其投标所报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投标人
49 只有在货物交由海运和非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借款人才可以要求用到岸价(CIF)报价。到岸价不能用于海
运以外的其他任何情况。经过制造的货物通常采用集装箱运输,所以不太可能采用到岸价条件。运费及保险
费付至(目的地)价(CIP)可以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海运和多式联运。
50 评标时不应考虑(a)对报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的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和其他税(CIP 价不含关
税)(b)与该货物销售或递交有关的销售税和类似的税。
51 除非招标文件对交钥匙合同另有规定(参见第 段)。
52 世行每年确定的国民生产总值。
未达到这些标准,其投标应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对下一个提供最低评标价的投标
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授予合同
借款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将合同授予满足适当能力和资源标准的投标人,而且其投标
已被确定为(i)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ii)提供了最低评标价 53。不应要求投标人承
担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责任或修改其原提交的投标书,并将此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
公布合同授予的情况
在收到世行对合同授予建议的“不反对”意见后两周内,借款人应在联合国发展商业报
和发展门户网上在线公布评标结果,列明招标编号、合同编号及以下信息:(a)提交了投标书的
每个投标人的名称,(b)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c)经过评审的每一投标人的名称及其评标价,(d)
投标书被拒绝的投标人的名称和拒绝的理由,(e)中标的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中标价以及所授予合
同的期限和范围。
拒绝所有投标
招标文件中通常规定借款人可拒绝所有投标。拒绝所有投标只有在缺乏有效竞争,或
投标书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投标价大大高于现有的预算的情况下才是正当的。但
是,缺乏竞争性不应仅仅以投标人的数量来确定。如果招标广告的刊登令人满意,而所报的价
格与市场价格相比是合理的,即使只有一份投标书,招标过程也可以被认为有效。在获得世行
批准后,借款人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如拒绝了所有投标,在重新招标之前,借款人应当审议拒
标的原因,并考虑对合同条款、设计和技术规格、合同范围,或所有这些做出修改。
如果拒绝所有投标是因为缺乏竞争性,应考虑扩大广告的范围。如果拒标是因为大部
分或所有投标都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邀请原来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或在征得世行
同意后只邀请那些在上次招标中提交了投标书的投标人提交新的投标书。
不允许单纯为了获得更低的价格而拒绝所有投标,而重新招标却又使用相同的招标文
件和合同文件。如果具有响应性投标的最低评标价大大超过借款人的标前费用估算,借款人应
调查费用过高的原因,并考虑按照前段所述重新招标。另一种方法是,借款人可与最低评标价
的投标人进行谈判,以尝试通过缩小合同范围和/或重新分配风险和责任来获取满意的合同,
而这些缩小和重新分配应能够降低合同价。但是,对合同范围的实质性缩小或对合同文件的实
质性修改可能需要重新招标。
在拒绝所有投标、重新招标或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进行谈判之前,应征得世行的同
意。
事后情况说明
在根据第 段的规定公布合同授予的情况时,借款人应该说明:需要了解其投标没
有中标原因的投标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进行解释。借款人应选择以书面的形式或召开情况说明
会及时解释不中标的原因。提出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承担事后情况说明的全部费用。
(四)简化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53 分别指“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商”和“最低评标价的投标”。
涉及进口计划的项目 54
在贷款资金是用于支付一项进口计划的情况下,应对贷款协定 55中确定的大金额的合
同的采购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但有关刊登广告和货币的规定可予以简化。
经简化的国际竞争性招标不要求刊登总采购通告。具体采购通告除要在线刊登在联合
国发展商业报和发展门户网上外,还应至少刊登在一份在借款国全国发行的报纸上(或官方公
报上,如果有的话,或者刊登在可以免费进入的电子门户网站上)。允许提交投标的期限可以
缩短到 4 周。招标和付款的货币可以仅限于一种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货币。
商品的采购
一些商品的市场价格,如粮食、饲料、食用油、燃料、化肥以及金属等,随着当时的
市场供求情况而波动。许多商品在所设立的商品市场上都有报价。采购经常涉及分批量多次授
予合同以保证供货安全,还涉及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购买以充分利用有利的市场条件并降低库存
量。可以制定一份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名单,定期向他们发出投标邀请。可邀请投标人报出
与装运时或装运前的市场价格相关联的报价。投标有效期应尽可能短些。可使用通常在市场上
给商品标价的某种单一货币进行招标和付款。该种货币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可
以允许采用电传、传真或电子文件的方式进行投标。这时,可以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通
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某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应使用与市场惯例相
一致的标准合同条款和格式。
三、其他采购方式
总则
本章说明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不是最经济、最有效的采购方式而其他采购方式更加
适宜时的采购方式 56。世行关于给予国内制造的货物和国内承包商一定评标优惠幅度的政策不
适用于国际竞争性招标(ICB)之外的其他采购方式。第 段-第 段按优先顺序说明了其他
常用的采购方法,其余的段落说明特殊情况下的采购。
有限国际招标
有限国际招标(简称 LIB)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开刊登广告而直接邀请投标人投标的国际竞
争性招标(ICB)。有限国际招标(LIB)作为一种合适的采购方式,适用于(a) 供货商数量有限,
或(b)有其他作为例外的理由,说明不完全按照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的程序进行采购是正当
的。采用有限国际招标(LIB)时,借款人应从一份列有足够广泛的潜在供货商的名单中寻求投
标,以保证价格具有竞争性。当供货商为数不多时,该名单应该包括所有供货商。国内优惠不
适用于有限国际招标的评标。除了刊登广告和国内优惠两条之外,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的程
序,包括第 段要求的公布合同授予情况的要求均适用于有限国际招标(LIB)。
国内竞争性招标
54 参见第 段。
55 小额合同的采购通常是按照私营或公共实体进口时所遵循的程序,或者按照第 段所述的世行可接受的
其它商业惯例来办理。
56 合同不应被分割成更小的合同从而使其不适于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程序。任何把一个合同分成几个小
合同包的建议都必须得到世行的事前同意。
国内竞争性招标(简称 NCB))是借款国国内公共采购中通常采用的竞争性招标程序,而
且可能是采购那些因其性质或范围不大可能吸引外国厂商和承包商参与竞争的货物和工程的最
适当的方式。这种方式要想在世行贷款资助的采购中能够被接受,就必须对它的程序进行审查
和进行必要的修改 57,以确保其经济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并与本指南第一章的规定保持广泛
的一致性。国内竞争性招标(NCB)可能是最适当的采购方式,当估计外国厂商会因为(a)合同的
金额小,(b)工程的地点分散或工期过长,(c)工程为劳动密集型,或(d)当地可获取的货物或工
程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对投标不会感兴趣时。当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所涉及的行
政或财务负担明显超过所带来的好处时,也可以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NCB)。
国内竞争性招标(NCB)的广告仅限于刊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或官方公报或可以免费进入
的电子网站上。招标文件可只使用借款国语言(或借款国全国范围内商业交易使用的语言),并
且一般使用借款国货币作为招标和付款的货币。此外,招标文件应清楚地说明如何提交投标
书、如何报价以及投标书送达的时间和地点。应给投标人提供充分的响应时间来准备并提交投
标书。为了保证合理的价格,该程序应提供充分的竞争。评标和授予合同所采用的方法应客观
并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投标人,而不是任意乱用。国内竞争性招标(NCB)的程序也应该包括
公开开标、公布评标结果和合同授予情况以及投标人的投诉程序。如果外国厂商愿意在这种情
况下参加投标,应该允许他们参加。
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对几个供货商(采购货物时)或几个承包商(采购工程时)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
的一种采购方式。通常至少有三家报价,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询价采购适合用于采购小金
额的货架交货的现货或标准规格的商品或简单的小型工程。询价函上应对货物进行描述并注明
数量,或工程的技术规范以及要求的交货(或完工)时间和地点。报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
子文件的形式提交。报价的评审原则与公开招标的评审原则相同。已接受的报价条件应包括在
订单或简短的合同中。
直接签订合同
直接采购是在没有竞争(单一来源)的情况下直接签订合同,可能是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采
购方式:
(a)对按照世行可接受的程序授予的现有货物或工程合同进行续签,以增购或增建类似性质
的货物或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应使世行满意地认为进一步的竞争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且续签
合同的价格是合理的。如果事先考虑到有可能续签,原合同应包括有关续签合同的条款。
(b)为了与现有设备相配套,设备或零配件的标准化可作为向原供货商增加订货的正当理
由。证明这种采购合理的条件是:原有设备必须是适用的,新增品目的数量一般应少于现有的
数量,价格应该合理,并且已对从其他厂商或设备来源另行采购的好处进行了考虑并已予以否
定,否定的理由是世行可以接受的。
(c)所需设备具有专利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
(d)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商要求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
件。
(e)特殊情况下,如应付自然灾害。
在合同签字后,借款人应在联合国发展商业报和发展门户网上在线公布合同商名称、
价格、期限和合同范围。可以每季度公布一次,采用包括上一次情况的汇总表形式。
57 任何这样的修改必须在贷款协定中反映。
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即借款人使用自己的人员和设备 58进行施工,这可能是承建某些种类工程
的唯一实际可行的方法。在下列情况下,采用自营工程是正当的:
(a)无法事先确定所涉及的工程量;
(b)工程小而分散,或位于边远地区,有资格的工程公司不大可能以合理的价格投标;
(c)要求在不给日常运营造成混乱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d)不可避免的工作中断风险由借款人承担要比由承包商承担更合适;
(e)需要迅速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
从联合国机构采购
在有些情况下,从作为供货商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按其自己的程序进行采购,可能是最
适当的采购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1)小批量的货架交货的货物,主要是用于教育及卫生等
领域的货物;(2)供货商有限的特殊产品,如疫苗或药品。
采购代理
当借款人缺乏必要的机构、资源和经验时,借款人可能希望(或世行要求借款人)聘请
一家专门从事采购的公司作为其代理。采购代理必须代表借款人遵循贷款协定及经世行批准的
采购计划中进一步详细规定的所有采购程序,包括使用世行的标准招标文件(SBD)、遵循审查
程序和文件要求。这一条也适用于联合国机构作为采购代理的情况 59。可以采取类似的方法聘
请管理承包商,通过向其付费让其承包涉及在紧急情况下重建、修复、恢复和新建的零散工
程,或涉及大量小合同的工程。
检验代理
装运前的检验和进口的验收是保护借款人的措施之一,特别是对那些有大量进口计划
的国家而言更是如此。检验和验收通常包括质量、数量和价格的合理性。国际竞争性招标(ICB)
程序采购的进口货物不应进行价格核定,而只核定质量和数量。但是,对不是通过国际竞争性
招标(ICB)采购的进口货物可以另外进行价格核定。对检验代理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付费。国
际竞争性招标(ICB)的评标中不得考虑进口货物的验收费用。
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的采购
在贷款是发放给一家中间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如农业信贷机构或开发金融公司,由该
机构再转贷给受益人,如个人、私营部门的企业、中小型企业或公共部门的自主经营的的商业
性企业,作为对子项目的部分融资,采购通常由相应的受益人按照世行可接受的那些当地私营
部门通用的或商业惯例进行。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单个品目数量很大的采购或
大量的相近货物可打捆进行大批量采购的情况,国际竞争性招标(ICB)可能是最适当的采购方
式。
BOO/BOT/BOOT、特许经营和类似的私营部门参与融资的采购
58 非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的政府所有的施工单位,将被称作为自营工程单位。“自营工程”也被称作“直接劳
务”、“部门自营”或“直接工程”。
59 咨询顾问指南适用于选择采购代理和验收代理。如果在贷款协定和采购计划中有规定,那么,采购代理或验
收代理的成本或费用是可以用世行贷款支付的,但前提是选择和聘请的条款和条件是世行可接受的。
在世行参与对一个项目进行资助,而该项目是 BOO/BOT/BOOT60、特许经营或类似
的私营部门参与融资的情况下,应采用以下任何一种采购程序,该程序在贷款协定和经世行批
准的采购计划中有更详细的规定。
(a)在 BOO/BOT/BOOT 或相似类型合同 61项下的特许权获得者或企业家,应按照世行可接
受的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程序选择。选择工作可能包括几个阶段,以便实现评价标准的最佳
组合,包括:所提出的成本和融资量、所提出的设施的性能规格、向使用者或购买者收取的费
用、该设施能给借款人或购买者带来的其他收入以及该设施的折旧期限。按照这种方式选定的
企业家接下来可采用自己的程序从合格来源自由地采购建设这些设施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在此情况下,项目评估文件和贷款协定应规定可由世行贷款支付给该企业家的所发生费用
的种类。
或者,
(b)如果特许权获得者或企业家不是按照上述(a)段规定的方式选择的,设施所需的并将由
世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应该按照第二章定义的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程序进行采
购。
基于性能的采购
基于性能的采购 62,又称基于产出的采购,系指竞争性采购程序(如国际竞争性招标
(ICB)或国内竞争性招标(NCB))所产生的一种合同关系,付款是以可计量的产出为依据的,而
不是传统的以投入为计量的依据。技术规格定义了所要求的结果和对产出的计量及其计量方
法。产出的目的是在质量、数量和可靠性方面达到满意的功能。如果产出满足了要求的质量水
平,那么,支付则依据完成的数量。如果产出的质量低,则需扣减支付额(或保留金),在某些
情况下,对高质量的产出可以给予奖励。招标文件一般不说明承包商的投入,也不限制承包商
的工作方法。根据工程的性质和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承包商可以自由选择最适当的方案,并
证明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基于性能的采购(或基于产出的采购)可以用于:(a)以产出为基础进行支付的服务;(b)
由借款人负责运营的设施的设计、供应、施工(或恢复)和调试;或者(c) 设施的设计、供应、施
工(或恢复)和调试以及为其在调试后的一段时间内的经营和维护提供服务 63 。如需要设计、供
应和/或施工,一般要进行资格预审,并按第 段的规定采用两步法进行招标。
由世行提供担保的贷款项下的采购
如果世行对另一贷款人贷款的偿还提供担保,那么,由该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工程应按
照经济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并按照第 段要求的程序进行采购。
社区参与采购
出于对项目可持续性的关注,或为实现项目特定的社会目的,在选定的项目内容中有
必要(a)请当地社区和/或非政府组织参与提供服务,或(b)增加当地的专有技术和材料的使用,
或(c)使用密集型劳动和其他合适的技术。在此情况下,采购程序、技术规格和合同包的使用应
60 BOO:建设-拥有-经营。 BOT:建设-经营-转让。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61 适用于收费道路、隧道、码头、桥梁、电站、污水处理厂和供水系统等项目。
62 世行贷款项目采用基于效能的采购必须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满意的技术比较和分析,必须是包含在项目评估文
件中,或者是根据世行的事前批准,列入采购计划中。
63 这类采购的例子有:(1)采购服务的例子:提供医疗服务,即为特殊服务支付,如对办公室的出诊或规定的
实验室试验等;(2)采购设施的例子:将由借款人运营的火电厂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3)采购设施和
服务的例子:设计、采购、施工(或重建)公路,并在施工后 5 年内负责该公路的运行和维护。
适当地反映这些考虑,但前提是这些是有效率的并被世行所接受。建议使用的程序和由社区参
与实施的项目部分应在贷款协定中明确规定,并在经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或世行批准的有关项
目实施文件中进一步详细规定。
附录一:世行对采购决定的审查
采购计划安排
1.世行应对借款人在采购计划中提议的采购安排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贷款协定和本指
南的规定。采购计划应该至少涵盖项目开始之初的 18 个月。借款人应每年或根据需要更新采
购计划,并总是涵盖项目实施中随后 18 个月的活动。对采购计划的任何修改都必须提交给世
行,以获得世行的事前批准。
事前审查
2.对于须经世行事前审查的所有合同 64:
(a)需进行资格预审的,借款人应在发出资格预审邀请之前,将拟使用的文件草本,包括资
格预审邀请的内容、资格预审问题清单以及评审的方法,连同拟采用的刊登广告的程序说明一
起报送世行。在世行提出合理要求时,借款人应按要求对上述程序和文件做出修改。借款人在
将资格预审的结果通知申请者之前,应把对收到的申请书的评审报告和建议的通过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名单,连同一份他们的资格声明和预审中拒绝申请者的理由一起报送世行,征求意见,
并在世行提出合理要求时,对该名单进行增删或修改。
(b)在投标邀请前,借款人应将招标文件草稿,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评标的基
础和授标的标准)以及工程、供货或设备安装等等(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连
同招标拟采用的刊登广告的程序(如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话),一并报送世行征求意见。在世行提
出合理要求时,借款人应对该文件作相应的修改。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任何进一步的修改,在向
潜在的投标人发出之前,均应征得世行批准。
(c)借款人应在收到投标书和完成评标之后,在做出授予合同的最后决定之前,将关于对所
收到的投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详细评标报告(如果世行要求的话,由世行所接受的专家来编
制),与授标建议和世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起报送世行,报送时应考虑给世行留出足够的
时间进行审议。如果认定授标意向不符合贷款协定和/或采购计划的规定,那么,世行应立即
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做出该认定的理由。否则,世行应对授予合同的建议发出不反对意见。借
款人只能在获得世行“不反对”意见后才能授予合同。
(d)借款人如果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以便完成评标、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澄清以及授予合
同,那么,当第一次延期超过 4 周时,应获得世行的事前批准,并且对于以后的所有延期要
求,不管期限多长,都应事前征得世行的同意。
(e)在公布了评标结果之后,借款人如果收到了投标人的抗议或投诉,则必须向世行提交一
份投诉的复印件和借款人答复的复印件。
(f)在分析了投标人的抗议后,借款人如果改变了授予合同的建议,则必须向世行提交修改
的原因和修改过的评标报告,以征得世行的不反对意见。借款人必须按照本指南第 段的
要求和内容重新公布授予的合同。
(g)未经世行事前批准,合同条款和条件不得与招标时或资格预审时(如果有的话)的合同条
款和条件有实质性的出入。
(h)在合同生效后,并在第一次为该合同向世行申请从贷款帐户中提款之前,一份与正本
完全一致的合同副本应报送世行。在从专用帐户中对合同进行付款的情况下,应在从专用帐户
中为该合同支付第一笔款项之前,将一份合同副本报送世行。
(i)所有评标报告都应按世行提供的格式附上一份采购摘要。一旦收到经签字的合同副本,
世行即可对外发布该合同的描述和金额以及中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64 对于根据第 段和 段直接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前,借款人应向世行提交一份技术规格和合同草稿
供世行审查。合同只有在世行批准后才能签订。本段中的(h)款适用于已经生效执行的合同。
3.修改。对于需要事前审查的合同,在对规定的合同履行期给予实质性的延长之前、在同
意对该合同的条款做出修改或放弃之前,包括在该合同下发布的任何使原合同金额的累计增加
超过原合同价百分之十五(15%)的任何一项变更或多项变更(特别紧急的情况除外),借款人应
取得世行对所建议的延期、修改或变更的不反对意见。世行如果认定该建议与贷款协定和/或
采购计划的规定不符的话,则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其作出认定的理由。所有合同修改书的
副本都应报送世行备案。
4.翻译。如果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程序授予的合同是需要世行事前审查而且是以借款
人本国语言(或借款国全国范围内商业交易使用的语言)签订的 65,应将一份经核证的用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国际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翻译后的翻译本,连同与正本完全一致的合同副
本报给世行。如果后来对该合同进行了任何修改,也应将修改后的、经核证的翻译本报送世
行。
事后审查
5.至于不受上述第 2 段约束的合同,借款人应在项目实施期间和贷款帐户关闭后的 2 年之
内保存与每一份合同有关的全部采购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的合同原件、对相
关建议书的分析以及授标建议,以备世行及其所聘请的咨询顾问的审查。在世行要求时,借款
人还应该向世行提交这些文件。如果世行认定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与贷款协定或世行批
准的采购计划所规定的经双方同意的程序不符,或合同本身不符合这些程序,世行可以按照本
指南第 段的规定宣布为错误采购。世行将立即通知借款人并说明作出该认定的理由。
65 参见第 段。
附录二:国内优惠
对于国内制造货物的优惠
1.经世行同意,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的评标过程中,当提供借款国国内制造货物的投标
与提供他国制造货物的投标进行比较时,借款人可向其提供一定幅度的优惠。在此情况下,招
标文件应明确说明将对国内制造的货物所给予的优惠以及享受该优惠所需的投标合格性信息。
制造商或供货商的国籍不是该合格性的条件。在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应遵从以下规定的方
法和步骤。
2.为便于比较,应将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分类归入下列三组标中的任何一组:
(a)A 组:投标提供的完全是借款国国内制造的货物,而且投标人已向借款人和世行满意地
证明(i)来自借款国国内的劳务、原材料和部件将占该产品出厂价的 30%以上,以及(ii)将要制
造或组装该货物的生产设施至少从提交投标书之日起已开始制造或组装该类货物。
(b)B 组:提供借款国国内制造货物的所有其他投标。
(c)C 组:提供国外制造的并且已经进口或将要直接进口的货物的投标。
组和 B 组的投标价中应包括在国内市场上购买的或进口的基本材料或部件已缴纳或将
要缴纳的所有关税和其他税收,但不包括对制成品征收的销售税和类似的税。C 组的投标价应
是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不包括已付或将要付的关税和其他进口税。
4.第一步,应在本组内对组内所有经评审的投标进行比较,以确定本组内最低评标价的投
标。每组内的最低评标价再进行相互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是 A 组或 B 组中投标的评标价最
低,则应选择该最低评标价的投标授予合同。
5.按照上述第 4 段比较的结果,如果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出自 C 组,则 C 组中的这个投标价
应加上 15%的该种货物的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这样做只是为了进一步的比较。
然后再与 A 组中的最低评标价投标进行比较。这次比较得出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即应授予合
同。
6.对于提供大量分散品目的设备以及含有主要安装和/或施工服务的单一责任制或交钥匙合
同,国内优惠不适用 66。但是,在世行“不反对”的前提下,这种合同的投标可以邀请对国外制
造的货物报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价(DDP)67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评标。
对国内承包商的优惠
7.对于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授予的工程合同,合格的借款人可在世行同意的条件下,
向国内承包商 68提供 %的优惠,但应根据并取决于下列条件:
(a)应该要求申请享受国内优惠的承包商提供包括所有权在内的有关详细资料,作为其资格
文件的一部分 69。根据借款人制定并为世行所接受的分类方法,这些资料将用来确定一个特定
的承包商或一组承包商是否有资格享受国内优惠。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国内优惠,以及在对投
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给予国内优惠的方法。
(b)借款人在收到投标书和完成评标之后,应将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按下列类别分组:
66 这并不包括供应货物和安装监督在一起的合同,这种合同应视为供货合同。所以其货物部分可以享受国内优
惠。
67 DDP 是国际贸易术语,意为“完税后交货”。在这种贸易方式下,卖方办完进口手续后将货物交给买方,但
不从到达指定目的地的任何交通工具上卸货。卖方承担货物递交前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包括目的国的进口关
税和作为交钥匙合同的一部分在最终目的地卸货的费用。如果借款人对世行贷款项目的合同免征进口税,评
标的基础为对进口的国外制造的货物不免关税和进口税。招标文件应该说明在合同签字前,买方和中标的投
标人将确定因为免税进口货物需要缴纳的税款的金额。但是,签字的合同金额将不包括经确定的免征的全部
关税和进口税。
68 对国内承包商的优惠只适用于合格的国家。
69 在资格预审和/或投标阶段。
(i)A 组:有资格享受国内优惠的国内承包商提交的投标。
(ii)B 组:其他承包商提交的投标。
为便于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对 B 组的投标应加上相当于其投标金额 %的金额。
附录三:投标人指南
目的
1.本附录向愿意参加世行贷款资助的采购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指导。
采购的责任
2.项目实施和对项目项下采购的货物、工程和咨询服务进行支付的责任完全在借款人。世
行本身按照其协定的要求需保证资金只用于支付已经发生的费用。贷款资金只能根据借款人的
要求进行支付。借款人在提交支付申请时应该提供支持材料,说明资金的使用符合贷款协定和
/或采购计划的要求。世行的支付用于(a)回补借款人已经用自己的资源垫支的部分,(b)直接支
付给第三方(通常是供货商或承包商),或(c)支付给商业银行用于世行特别承诺下通过信用证付
款的支出 70。正如本指南第 段所强调的,借款人在法律上对采购负责。它负责邀请、接收
和评审投标并授予合同。合同是借款人和供货商或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世行不是合同的一方。
世行的作用
3.正如本指南第 段所述,世行负责审查采购程序、文件、评标、授标建议和合同,以
确保采购是按照贷款协定中所规定的双方同意的程序进行的。如果是大型合同,根据本指南附
录一的规定,文件在发出之前要经过世行审查。而且,在采购过程中的任何时刻(甚至在授予
合同之后),如果世行认定双方同意的程序在实质性方面没有得以遵守,按本指南第 段的
规定,世行可以宣布其为错误采购。然而,既使借款人在收到世行“不反对”意见后已经授予了
合同,如果“不反对”意见是在借款人提供的不完整、不准确或误导性信息情况下做出的,世行
仍可能会宣布其为错误采购。而且,如果世行认定借款人或投标人的代表从事腐败或欺诈活
动,世行将根据本指南第 段规定的行使相应的制裁措施。
4.世行已为各种类型的采购出版了标准招标文件(SBD)。正如本指南第 段所述,借款
人必须强制性使用这些招标文件,且只可根据本国和具体项目的情况做最小的改动。资格预审
文件和招标文件由借款人负责定稿和对外发布。
招标信息
5.国际竞争性招标(ICB)中招标机会的信息,正如本指南第 段和第 段所说明的,可
以从总采购通告和具体采购通告中获得。关于参与竞争的一般指南和未来项目中商业机会的预
先信息可以通过世行的网站 71以及从公共信息中心获得 72。项目评估文件(PAD)在贷款批准后
也可以从公共信息中心和世行的网站中得到。
投标人的作用
6.投标人一旦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应认真地进行研究,以确定自己是否能满足
技术、商务和合同条件。如果能够满足,就可以着手准备投标书。然后,投标人应着重审查这
些文件中是否有含糊不清、遗漏或自相矛盾的地方、或者有不明确或带有歧视性或限制性的技
术规格或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的形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
内予以澄清。
70 世行的支付程序在世行的支付手册中有全面的说明(见世行的网址
71 。
72 世行公共信息中心的地址是世行的地址,即 1818 H Street, . , Washington DC, 20433, . 项目数据库
可以通过点击 进入。
7.选择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一般写在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
中。如果这些规定不清楚的话,投标人应同样要求借款人予以澄清。
8.关于这一点,应该着重强调的是借款人发布的具体招标文件只是针对某一项具体采购,
这在本指南第 段中已有规定。如果投标人觉得文件中的一些规定与本指南不相符合,他也
应向借款人提出来。
9.投标人的责任是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指出招标文件中含糊不清、相互矛盾、遗漏等问
题,以保证提交一份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辅助证明文件。不满足主
要(技术和商务)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人希望对非关键性的要求提出偏离或提出替代
性解决方案,投标人应该先对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提出报价。然后,再单独注明,如所提出的
偏离被接受,他能够做出的价格调整。备选方案只有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提交。一旦
借款人收到投标书并已公开拆封,就不得要求或允许投标人改变其投标价格或投标的实质内
容。
保密性
10.正如本指南第 段所述,在公布合同授予情况之前,评标的过程应该是保密的。这
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使借款人和世行的审查人员能够避免事实上或感觉上的不正当的干预。如果
在这一阶段某投标人希望向借款人、世行或两者提供额外的资料以引起他们的注意的话,它应
该以书面形式提供。
世行采取的行动
11.投标人可以把向借款人提出问题的函电抄送给世行,或者在借款人没有迅速做出答复
或函电是抱怨借款人时,投标人也可以直接写信给世行。所有这些函电都应发给该项目的项目
经理,并抄送给该借款国的国家局局长和地区采购顾问。在项目评估文件(PAD)中有项目经理
的名字。
12.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的这些函电,如适当,世行将会把收到的函电连同世行的意见
和建议转交给借款人来采取行动或做出答复。
13.在开标以后收到的投标人的函电将作如下处理:如果合同不需要世行事前审查,函电
将送交借款人供其认真考虑和采取适当的行动(如可采取的话),并且,世行人员在随后的项目
监督时将对这些函电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是需要事前审查的合同,世行将对这些函电进
行审查,并与借款人进行磋商。如果完成审查还需要额外的信息,应从借款人处得到。如需从
投标人处取得额外的信息或澄清,世行将要求借款人获取这些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资料写入评
标报告或在评标报告中加以评论。在对这些往来函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考虑之后,世行的审
查工作才告完成。
14.除了告知已收到这些函电外,在公布合同授予的结果之前,世行在评标和审查过程中
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的讨论或通信往来。
事后情况说明
15.根据第 段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如果投标人希望知道他的投标为什么
没有被选中,他应该向借款人提出要求。如果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并希望和世行开会的话,它
可以向借款国所属地区的地区采购顾问提出,地区采购顾问将安排在适当的级别上召开会议,
有关人员也将参加开会。在讨论中,只能讨论该投标人的投标,而不讨论其竞争对手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