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
业务规则培训材料
中信证券 证券金融业务线
2012
年
8
月
©
2012
Prime
Services, CITIC
Securities
Co.,
Ltd
目录
转融通业务模式概览
转融通业务规则特点
概述
集中模式
证金公司负责
组织转融通业务活动,出借人将其证券出
借给证金公司,证券公司向证金公司借入
资金和证券
分段处理
转融通业务和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分段处理
平台分开
证券出借人通过大宗
交易
平台实现向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券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实现向
证金公司
转
融资
/
券,融资融券客户继续通过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实现资金与证券的借入
分层风控
证金公司
通过转融通业务保证金制度对证券公司实施业务总量的风险控制,
证券公司负责对融资
融
券客户
的风险控制
转融通业务参与
主体
出借人
业务试点期间,出借人仅限于
机构投资者
最近
三年内没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了解出借业务
规则,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转融通借入人
具有转融通业务资格的
证券公司
已
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证券金融
公司
处于转融通业务的中间环节,一方面向出借人借入证券,另一方面向证券公司融出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为出借人提供代理出借
业务
审慎评估客户对证券出借交易的认知水平
和
风险
承受能力,并进行风险
教育
根据出借人细则规定,审核
客户参与证券
出
借
交易的
资质
签订出借委托代理协议
审核出借人资格
根据客户委托代为申报证券出借指令,并
在
申报
前进行相关的前端检查和
控制
客户已申报出借的证券,在其撤销申报
指令
前
限制其卖出或者另作
他用
协助客户
和证金公司办理
归还、展期、通知
、
查询
等相关
事宜
为客户提供清算、交收、核对服务
代理申报出借
对
没有交易
单元的
出借人,可委托其开户券商代理出借证券
转
融通标的证券、期限和费率
转
融通标的证券
出借标的证券与交易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一致
转
融通标的证券由证金公司在出借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
转融通交易期限
转融资交易为固定期限,分为
7
天、
14
天、
28
天共
3
个档次
出借交易和转融券交易为固定期限,分为
3
天、
7
天、
14
天、
28
天和
182
天共
5
个档次
交易
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归还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展期:同期限展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展期产生的新合约按展期日(即原转融通交易归还日)的费率收取费用。按规则,
3
天(因转融通需在归还日之前
3
个交易日提出)及
182
天无法展期
转
融通交易费率
业务试点初期,转融通实行定价交易,即所有标的券费率一样,但每个交易日费率可能不一样。费率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公布
转
融通
的申报指令
接受申报指令的时间
调整
转融资
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上海转融券
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深圳转融券
9:15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申报指令当日有效
转融资
申报指令在
15:00
前可撤销
转融
券
申报指令在
14:30
前可撤销
出借申报
:
上交所
:
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申报当日有效,
14:30
前可以撤销
深交所
:
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申报当日有效,
申报时间内
可以撤销
转
融通
的成交规则
接受申报指令的时间
调整
非约定成交
(转融通与出借规则相似,均为“供需不匹配时,按比例成交”。此处省略转融通成交规则)
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证券所有出借人出借申报总数量不超过借入人借入申报数量的,按照出借人出借申报指令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与借入人匹配成交。
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证券所有出借人出借申报总数量大于借入人借入申报数量的,对所有出借人按照比例确定成交数量,分别与借入人匹配成交。按照比例成交后借入人的申报数量仍有未成交部分的,则按照出借人出借申报数量从大到小的次序,申报出借数量相同的按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与借入人匹配成交,直至借入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按照比例确定成交数量时,最小成交单位为
100
股(份)。
约定成交:按照一 一对应原则撮合成交
出借交易归还的特殊处理情形
归还日标的证券
停牌的
归还日相应顺延至该证券的复牌日
顺延未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证金公司按原费率和顺延自然日天数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
;
顺延
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证金公司自第
31
个自然日起不再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
归还
日顺延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证金公司与出借人可以协商采取现金方式清偿
标的
证券
对应的上市公司
遭遇
以终止上市为目的
的
收购
归还日在收购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归还日提前至收购公告之日起的第
3
个交易
日
标的
证券
终止上市
归还日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归还日提前至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的第
3
个交易日
证金公司
无法
归还借入证券、未支付借券费用或者未支付权益补偿的
证金公司与
出借人协商债务清偿方式,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或者证金公司未
按清偿方案清偿的,出借人有权依法
向证金公司追偿
转融通业务
交易控制
申报
类型
约定
申报:出借人和证券公司双方已约定好的对手方成交申报
非约定
申报:未指定对手方的意向申报
出借
人申报限制
出借人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
(
份
)
或
其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
1
万
股
(
份
)
,
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
股
(
份
)
证券公司转融资申报限制
转
融资每笔申报金额应当为
100
万的整数倍
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单一证券公司当日各期限档次转融资申报总额不超过
5
亿元
证券公司
转
融券申报限制
每笔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的整数倍
最低单笔申报数量
不低于
1
万
股
(
份
)
,最大
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
100
万股(份)
目录
转
融通之后的业务变化
出借人客户
客户委托出借
客户可以将特定数量的股票委托给中信在一定期限内持续出借,出借的具体操作由中信执行
客户自行出借
客户自己在交易端发送证券出借指令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
融资融券业务
分为普通融资
/
融券和
约定融
券
客户申报
约定融
券时,需同时填写预计归还日期
普通融资
融券是可以随借随还
客户融券申报成功后,第
2
日方可融券卖出
转融通之后
CEIC
查一下台湾、韩国、日本融资融券余额与市值之比,最好分融资、融券
转
融通带来的市场变化
扩大现有融券券源的品种数量和规模,增加融资融券的市场供给
融资融券客户的成本可能降低
机构
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证券可以出借,获取额外的出借收益
更丰富的交易工具和交易策略得以实现,更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中信证券在转融通业务中的优势
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
目录
转
融通后
客户交易
变化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
投资者进行约定融券分为
如下
步骤
:
发出约定融券借入申请
当日约定融券申请(当日可用,数量有限)
下一日约定融券申请(下一日可用,数量多)
约定融入证券数量查询
约定融
券卖
出
买券还券
/
现券还券
约定融券归还
/
约定融券展期
C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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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
发出约定融券借入申请
:
当日约定融券申请与下一日约定融券申请
投资者
在交易时间
通过网上交易端信用交易功能中的“约定借入业务”,发送“约定股票借入申请”
,并
选择
证券代码、
借入天数、开始日期以及借入数量
开始日期选择当日(
T
日),则为当日约定融券申请,
客户
T
日即可实现融券卖出,客户到期归还日为
T+6
日
开始日期选择下一交易日(
T+1
日),则为下一日约定融券申请,
客户于
T+1
日才能实现融券卖出,客户到期归还日为
T+7
日
C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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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
约定融入证券数量查询
(注:目前“约定”与“专项”在两个不同的菜单下,功能一样,近期将整合在一起)
投资者可以在 “专项融资融券”功能中进行“专项头寸持仓查询”,确认可以使用的数量
客户可以查询到每只可供出借证券
T
日可直接融券卖出的总数量及各期限的数量(此功能将在近期实现)
C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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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
约定融券卖出
投资者
通过
“专项头寸持仓查询”,确认可以使用的数量
后,即可通过“专项融券卖出”功能融券卖出
C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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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
买券还券
/
现券还券
约定期限内,投资者可以进行多次融券与还券交易
通过“
专项买券还券”或“专项现券还券”
功能完成还券交易
C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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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
转融通之后
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
约定融券归还
/
约定融券展期
在
到期
归还日
(
T+6
日
/T+7
日)
15
:
00
之前,投资者在持仓足够归还约定融券负债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约定归还”功能,选择合约进行归还
如果
投资者
无法在到期
归还日
(
T+6
日
/T+7
日)
了结约定融券,
可以在约定融券合约到期日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与原和约期限相同
CEIC
查一下台湾、韩国、日本融资融券余额与市值之比,最好分融资、融券
合作途径
明确可供出借证券名称、数量、
期限、费率等相关内容
定期为客户提供可供出借证券
出借情况报告
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市场周报
签署代理出借协议
签定代理出借协议客户的可供出借
证券,每个交易日
系统
第
一时间自
动挂单出借
系统内部自动撮合,促进客户可供
出借证券达成定向、优先成交
先进的交易系统保证优质客户优先出借
王伟
wangw@
010-60838723
13910515796
中信证券 证券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