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合并对比分析
所得税合并对比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在我国税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1.结束了二十多年来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所得
税的局面(从八0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
开始至今一直采用内外不同的所得税制度)
2.酝酿五年多时间的两税合并,正式用法律形
式发布并施行
3.现执行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废
止或过渡到新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一.原有税制及弊端
(一)原企业所得税法(一)原企业所得税法
内外资企业不同企业所得税法(制),执行了十多年内外资企业不同企业所得税法(制),执行了十多年
内资:内资:19941994年国务院颁发的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暂行条例得税暂行条例》》
外资:外资:19911991年人大通过的年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两法(制)并行,计税方法、税率、优惠政策、管理两法(制)并行,计税方法、税率、优惠政策、管理
体制都有较大差异,造成内外资税负不公体制都有较大差异,造成内外资税负不公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二)原企业所得税法的弊端(二)原企业所得税法的弊端
.内外资税负不平内外资税负不平
因税收优惠、税前扣除,外资偏松、内资偏紧,因税收优惠、税前扣除,外资偏松、内资偏紧,20052005年平均年平均
税负:内资税负:内资%%;外资;外资%%
.税收优惠漏洞较大、方法单一税收优惠漏洞较大、方法单一
优惠政策设置,不足以体现国家政策导向优惠政策设置,不足以体现国家政策导向
外资企业优惠外资企业优惠::区域税率、生产性企业优惠与国家优惠导向不区域税率、生产性企业优惠与国家优惠导向不
相符合;外资优惠引发相符合;外资优惠引发““返程投资返程投资””
内资企业优惠:侧重于新办企业,例举部分行业内资企业优惠:侧重于新办企业,例举部分行业
.经济社会变化经济社会变化,,原有级次低、条款简原有级次低、条款简
外资:税法只有三十条外资:税法只有三十条
内资:行政法规只有二十条内资:行政法规只有二十条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二.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
要求,按照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
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
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二)原则
.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
.发挥调控作用原则发挥调控作用原则
.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理顺分配关系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原则
.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基础上
有机合并,全面涉及内、外资所得征税的所有
相关问题,是在内、外资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
基础上制订的
1.内外资不同的政策作取舍,较多地参照了内
资企业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如限
制性支出项目、财产损失扣除、减免税管理等)
2.兼顾了外资企业的特点和情况变化(如非居
民纳税人、减免税方向及措施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一.纳税人
囊括原囊括原““二法二法””所规定的范围,明确新的表达方式所规定的范围,明确新的表达方式
区分为区分为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和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具体包括:具体包括:
除个人除个人((个体户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的所有内资企外的所有内资企
业、单位、组织等;外商投资企业业、单位、组织等;外商投资企业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企业或实际管理机构在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企业或实际管理机构在
中国境内)中国境内)
外国企业外国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外国法律成立的非居民企业(依外国法律成立的企业企业;又区分为在中国;又区分为在中国
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征税范围
(一)税收管辖权
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地主义原属地主义原
则结合属人主义则结合属人主义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按照属人主义原则,:按照属人主义原则,负有无限纳税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境内义务,即境内
外所得均征税外所得均征税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按属地主义原则,:按属地主义原则,负有限纳税负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来义务,即仅就来
源于境内所得征税源于境内所得征税
————设立机构场所的:该机构场所境内所得或发生境外但与设立机构场所的:该机构场所境内所得或发生境外但与
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来源于境内所得或与机构场所没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来源于境内所得或与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的所得(俗称实际联系的所得(俗称预提所得预提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境内境外所得界定
所得境内外的界定所得境内外的界定不是以支付地点不是以支付地点,不同所得判定标准不一,不同所得判定标准不一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经营发生地经营发生地(运输、旅游为起运地)(运输、旅游为起运地)
转让财产:不动产按转让财产: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按;动产按转让动产企业转让动产企业所所
在地在地
股息红利:股息红利:实际负担或支付利息企业实际负担或支付利息企业等所在地等所在地
租金:租金:实际负担或支付租金企业实际负担或支付租金企业等所在地等所在地
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实际负担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企业实际负担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企业等所在地等所在地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纳税人纳税人 内资企内资企
业业
外商投资和外外商投资和外
国企业国企业
内外资所有企内外资所有企
业业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境内外境内外 外商:境内外外商:境内外
外国:境内外国:境内
居民:境内外居民:境内外
非居民:境内非居民:境内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三.税率
沿用比例税率及照顾税率的做法沿用比例税率及照顾税率的做法
(一)生产经营所得(一)生产经营所得
法定税率:法定税率:25%25%
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20%20%
————制造业:制造业:所得额不超所得额不超3030万元;人数不超万元;人数不超100100人;资产不超人;资产不超
30003000万元万元
————非制造业:非制造业:所得额不超所得额不超3030万元;人数不超万元;人数不超8080人;资产不人;资产不
超超10001000万元万元
不设置地区照顾税率不设置地区照顾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预提所得税
法定税率:法定税率:20%20%
减按:减按:10%10%
有协定的:按有协定的:按协定税率协定税率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法定税率法定税率 33%33% 30%30%;;3%3% 25%25%
照顾或优照顾或优
惠税率惠税率
所得所得::18%18%;;27%27%
特殊区域特殊区域::15%15%
区域行业区域行业:%:%;;
15%15%;;10%10%;;12%12%;;
24%24%
行业产业:行业产业:
%;15%%;15%
按所得分产按所得分产
业:业:20%20%
预提所得预提所得
税税率税税率
无无 20%20%;;10%10%和协定税和协定税
率率
20%20%;;10%10%和和
协定税率协定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
四.计税原理
((一一).).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
以年为纳税期以年为纳税期
以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利润)为基础以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利润)为基础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扣除额--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允许抵免的税
额额
((二二).).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一般以境内所得全额由付款人付款时代扣代缴一般以境内所得全额由付款人付款时代扣代缴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计税原理没有大的变动计税原理没有大的变动,,结果也相似结果也相似
收入分解收入分解为三类为三类::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理顺理顺税额计算顺序税额计算顺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允许抵免的
税额税额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五.应纳税所得额
(一)原则(一)原则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
(二)方法(二)方法
查账征收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包括核定所得率和核定税额)核定征收(包括核定所得率和核定税额)
(三)冲突(三)冲突
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额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额
(四)概念(四)概念
年收入年收入--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弥补的亏损弥补的亏损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从原理及结果而言从原理及结果而言,,是一致的是一致的
变动集中在下述的收入和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变动集中在下述的收入和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企业所得税法
六.收入
划分为: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划分为: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一)(一)..应税收入应税收入
.包括各种类型、形式的收入包括各种类型、形式的收入
其中其中非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的以公允价值确定的以公允价值确定
从形式从形式上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权益性投上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权益性投
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和其他等收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和其他等收
入入
从性质从性质上包括:经营性收入和资本利得;合法收入和非法收上包括:经营性收入和资本利得;合法收入和非法收
入;入;
从来源地从来源地包括: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其中非居民仅限境内包括: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其中非居民仅限境内
收入)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法
.收入实现时间收入实现时间
通常按权责发生制,大多数收入确认时间和财务处理通常按权责发生制,大多数收入确认时间和财务处理
及流转税收入实现时间一致及流转税收入实现时间一致
((11)分期确认)分期确认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
受托加工特殊产品和建筑劳务,持续超过十二个月,受托加工特殊产品和建筑劳务,持续超过十二个月,
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
((22)权益投资收益)权益投资收益按利润分配决策时间按利润分配决策时间
((33)长期债券或长期贷款)长期债券或长期贷款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利息按实际利率法
((44)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合同约定应付日期收入按合同约定应付日期
新企业所得税法
3.视同销售
发生非货币性资产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换
货币、财产、劳务货币、财产、劳务用于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财政拨款
系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拨款,企业单系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拨款,企业单
位取得政府补助和税收返还不属此列位取得政府补助和税收返还不属此列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行政性收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依行政性收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依
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向特定服务单位收取并纳入预算管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向特定服务单位收取并纳入预算管
理的费用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政府性基金: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
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不征税收入其他不征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三).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收益
在境内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在境内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视同销视同销
售售
本企业产(商)品用本企业产(商)品用
于基建、福利;自产、于基建、福利;自产、
外购用于捐赠外购用于捐赠
内部处置内部处置
除外除外
.不区分自产或外购不区分自产或外购
;2.;2.包括劳务包括劳务;3.;3.不包不包
括基建专项工程括基建专项工程
分期收分期收
款款
按合同按合同 合同或开合同或开
票票
按合同按合同
包装物包装物
押金押金
分类,合同或一年分类,合同或一年 无无 未明确未明确
应付款应付款 不能支付,与财产损不能支付,与财产损
失对应失对应
二年不能二年不能
支付支付
未明确未明确
投资收投资收
益益
补亏、税率差抵免补亏、税率差抵免 不征税不征税 免税免税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非货币性非货币性
所得所得
一次性计入或分五一次性计入或分五
年年
一次性计入或一次性计入或
分五年分五年
未明确未明确
房地产收房地产收
入确认入确认
按国税发按国税发[2006]31[2006]31
号规定号规定
按国税发按国税发
[2001]142[2001]142号号
未明确未明确
股票溢价股票溢价 投资成本投资成本 不计税不计税 未明确未明确
会员费会员费 未明确未明确 收取征税收取征税 未明确未明确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不征税收不征税收
入入
按规定条件列举按规定条件列举 无无 规定条件规定条件
免税收入免税收入 国库券利息、投资收国库券利息、投资收
益、补贴收入、减免益、补贴收入、减免
退返税、个别特殊所退返税、个别特殊所
得等列举多项得等列举多项
国库券利息、投国库券利息、投
资收益、部分补资收益、部分补
贴增加国家投资贴增加国家投资
或者冲资产成本或者冲资产成本
列举四项,其列举四项,其
他免税所得待他免税所得待
明确明确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七.扣除
(一)总体构成内容没变化(一)总体构成内容没变化
包括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包括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二)较多借鉴了内资所得税近几年成功改革的做法(二)较多借鉴了内资所得税近几年成功改革的做法
11..强调了税前扣除的强调了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有关的、合理的有关的、合理的
.理顺了理顺了扣除的种类扣除的种类————区分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区分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
得扣除扣除规则得扣除扣除规则
.规范了规范了扣除方法扣除方法————有按实、限额、分期或计入资产成本有按实、限额、分期或计入资产成本
(折旧摊销)、附加和结转扣除等(折旧摊销)、附加和结转扣除等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总项目总项目 成本费用税金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损失和其他
成本费用税金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损失和其他
成本费用税金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损失和其他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真实性、合法真实性、合法
性性
无无 有关的、合理有关的、合理
的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三)捐赠
1.性质
公益性公益性
2.渠道
县以上政府及部门、省以上部门认定的社会团体县以上政府及部门、省以上部门认定的社会团体
3.标准
年度利润总额年度利润总额12%12%内内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性质性质 公益、救济性公益、救济性 公益、救济公益、救济
性性
公益性公益性
渠道渠道 列举列举 列举列举 规定条件,资格认规定条件,资格认
定、备案定、备案
标准标准 全额、限额(全额、限额(3%3%、、
%%、、10%10%))
全额全额 限额限额12%12%
计算依计算依
据据
纳税调整后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 ------ 年利润总额年利润总额
资助科资助科
技开发技开发
非关联按实扣除,非关联按实扣除,
不结转不结转
无无 未明确未明确
新企业所得税法
(四)工资及相关费用
.工资薪金工资薪金
员工员工::合理的职工薪金,含所有现金或非现金的,包括基本工合理的职工薪金,含所有现金或非现金的,包括基本工
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
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主要投资者及其他关联人员:主要投资者及其他关联人员:合理的范围内扣除;特殊类型,合理的范围内扣除;特殊类型,
按实扣除按实扣除((送审稿取消送审稿取消))
.保障保险(五金和住房公积金)、年金保障保险(五金和住房公积金)、年金
标准范围内按实际缴纳扣除,标准范围内按实际缴纳扣除,““六金六金””按政府和有关部门标按政府和有关部门标
准;准;年金年金按财政部、税务总局标准按财政部、税务总局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
为为投资者或雇员投资者或雇员个人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个人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商业保商业保
险险,,不得不得税前扣除税前扣除
为为特定工种特定工种职工支付的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法定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准予准予扣除扣除
.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
实际发生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的集体生活、文化、体
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准予扣除扣除((送审稿改为送审稿改为
14%)14%)
新企业所得税法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
实际发生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的职工工会经费,,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2%
内内,,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发生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在职工工资总额%%
以内以内,,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工资薪金工资薪金 计税工资等计税工资等
限额扣除限额扣除
实发或名义实发或名义
工资工资
合理的实际合理的实际
发放工资发放工资
福利费福利费 按工资预提按工资预提 按发生限额按发生限额 限额按实限额按实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 按工资预提按工资预提 按发生限额按发生限额 工资工资2%2%按实按实
教育经费教育经费 按工资预提按工资预提 按工资预提按工资预提 工资工资%%按实按实
年金年金 补充保险限额补充保险限额 无无 标准按实标准按实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七七).).借款费用借款费用
.经营期间合理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经营期间合理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
.按借款用途决定是否资本化按借款用途决定是否资本化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十二个月以上地建造才能达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十二个月以上地建造才能达
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房地产、船舶),购建期间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房地产、船舶),购建期间作资本作资本
性支出性支出;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后或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当期;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后或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当期
扣除扣除
.按借款渠道确定扣除标准按借款渠道确定扣除标准
向向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向向非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部分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部分,,准予准予
扣除扣除
经经批准发行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的债券利息,,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
.按借款渠道确定扣除标准按借款渠道确定扣除标准
金融企业金融企业的储蓄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的储蓄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从从关联方关联方接受债权性与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接受债权性与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
的利息支出的利息支出,,不能扣除,且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不能扣除,且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标准标准::
银行、保险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包括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在内的全部等金融企业,包括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在内的全部
负息债务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负息债务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2020倍倍
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包括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在内的全部负息债务不得,包括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在内的全部负息债务不得
超过权益性投资的超过权益性投资的33倍倍
能证明债权性投资符合能证明债权性投资符合独立交易独立交易除外除外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利息资利息资
本化本化
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开办费资产、开办费
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开办费资产、开办费
除原税法外,增除原税法外,增
加长期建造存货加长期建造存货
非金融非金融
借款借款
银行贷款同期利银行贷款同期利
率率
商业银行同期贷商业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款利率
银行贷款同期基银行贷款同期基
准利率准利率
批准债批准债
券券
批准集资同期利批准集资同期利
率率
无无 按实扣除按实扣除
关联方关联方
利息利息
超过注册资金超过注册资金
50%50%不允许扣除不允许扣除
资本利息不允许资本利息不允许
扣除扣除
超过规定标准不超过规定标准不
允许扣除允许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
(八).其他主要扣除项目
1.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按实际发发
生额的生额的50%50%扣除扣除((送审稿送审稿60%,60%,千分之五双限千分之五双限))
2.广告费、宣传费
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不超过销售((营营
业业))收入收入15%15%部分准予扣除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结转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
3.汇兑损失
计入资产成本计入资产成本
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允许扣除不允许扣除
其他其他,,允许扣除允许扣除
4.财产、责任保险
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5.环境、生态恢复基金
按规定按规定提取提取的、的、专用专用的,准予扣除的,准予扣除
提取资金提取资金改变用途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已扣除的应计入的,不得扣除,已扣除的应计入
新企业所得税法
.固定资产租赁费固定资产租赁费
经营性经营性租赁方式的租赁方式的,,按租赁年限按租赁年限均匀均匀扣除扣除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的,,不得直接扣除不得直接扣除,,按规定折旧按规定折旧分期分期扣除扣除
.关联方费用关联方费用
接受关联方提供管理或其他服务接受关联方提供管理或其他服务,,按按独立交易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的有关原则支付的有关
费用费用,,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劳动保护支出
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
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按实际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按实际发生的、合理发生的、合理的,准予扣除的,准予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
.内部往来内部往来
内部营业机构融通资金、调剂资产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等内内部营业机构融通资金、调剂资产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等内
部业务往来,发生费用均部业务往来,发生费用均不计收入和扣除不计收入和扣除
.损失损失
净损失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净损失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扣除规定扣除
已损失以后年度收回,计入当期收入已损失以后年度收回,计入当期收入
.非居民企业管理费非居民企业管理费
境外总机构实际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境外总机构实际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
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
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 按收入限额按收入限额 按收入限额按收入限额 发生额一半发生额一半
广告费广告费 按实、限额和按实、限额和
结转结转
无限额无限额 限额限额15%15%、结转、结转
环境、生态恢环境、生态恢
复基金复基金
无无 无无 计提专用扣除计提专用扣除
关联方费用关联方费用 无无 不得扣除不得扣除 独立交易扣除独立交易扣除
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 原则规定原则规定 无无 列举原则规定列举原则规定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租赁费租赁费 规定融资租赁规定融资租赁
条件条件
无无 区分租赁费扣区分租赁费扣
除方法除方法
内部往来内部往来 无无 无无 收支均不计收支均不计
损失损失 区分二类,按区分二类,按
规定扣除规定扣除
自行扣除自行扣除 待进一步明确待进一步明确
宣传费宣传费 收入限额收入限额 无无 无无
佣金佣金 条件,个人限条件,个人限
额额
无无 无无
新企业所得税法
(九)不得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前可扣除公益性捐赠外的捐赠支出税前可扣除公益性捐赠外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非广告性质))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新企业所得税法
准备金支出准备金支出
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是指未经国管务院财政、税务主管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是指未经国管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核定而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部门核定而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
准备金准备金
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呆账准备呆账准备,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本年末允许扣除的呆账准备本年末允许扣除的呆账准备==本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本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
备的资产余额备的资产余额×1%-×1%-上年末已经扣除的呆账准备上年末已经扣除的呆账准备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没明确,没明确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不允许扣除项目基本内容差异不大不允许扣除项目基本内容差异不大
删除:删除: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无形资产的受让、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无形资产的受让、
开发支出(不能全额限时扣除);自然灾害或者意开发支出(不能全额限时扣除);自然灾害或者意
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支付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支付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关联企业的管理费;资本的利息(后三个为外资)关联企业的管理费;资本的利息(后三个为外资)
增加:增加:向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向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
项;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支出;企业所得税项;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支出;企业所得税
税款(内资)税款(内资)
目的使表达更加准确和变化的财务核算更加接近目的使表达更加准确和变化的财务核算更加接近
坏账准备有待进一步明确坏账准备有待进一步明确
新企业所得税法
八.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范围(一)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
(二)资产计税基础(二)资产计税基础
历史成本历史成本
(三)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包括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生产性生物资产))
.定义定义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房屋、建使用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房屋、建
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
备、器具、工具等(备、器具、工具等(原内外资:原内外资:分类,定额和使用年限)分类,定额和使用年限)
新企业所得税法
2.计税基础
历史成本
3.折旧
方法:直线法
折旧年限: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原内外资:类
似,电子设备规定为3年)
残值:合理预计(原内资5%,外资10%)
折旧范围:自有在用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
.改建、修理支出改建、修理支出
改建支出:改建支出:改变房屋、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改变房屋、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
发生的支出(原发生的支出(原内资内资:规定标准,:规定标准,外资外资原则规定,原则规定,
均不限房屋、建筑物)均不限房屋、建筑物)
未提足折旧、延长年限: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延长折未提足折旧、延长年限: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延长折
旧年限,调整旧年限,调整折旧折旧
提足折旧、租入:按规定提足折旧、租入:按规定摊销摊销
修理费:修理费:区分大修理与一般修理,大修理按规定区分大修理与一般修理,大修理按规定摊销摊销
(原内外资:不区分,当期扣除)(原内外资:不区分,当期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
大修理符合条件:大修理符合条件:
((11)发生的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发生的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50%以以
上上
((22)发生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发生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2年以上年以上
((33)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性能得到实)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性能得到实
质性改进或市场售价明显提高、生产成本显著降低质性改进或市场售价明显提高、生产成本显著降低
((44)其他情况表明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性能得到)其他情况表明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性能得到
实质性改进,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实质性改进,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新企业所得税法
(四)无形资产
.计税基础计税基础
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实际支出或公允价值为基础实际支出或公允价值为基础))
.摊销摊销
未重复扣除和相关未重复扣除和相关;;商誉商誉限外购限外购((原原内外资内外资不区分不区分))
.摊销年限摊销年限
按法律或协议、合同;不少于按法律或协议、合同;不少于十年十年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五)长期待摊费用(五)长期待摊费用
.计税基础计税基础
实际支出实际支出
.扣除方法扣除方法
分期摊销分期摊销,,按规定按规定,,不少于不少于33年年((原原内外资内外资55年年))
((六六))投资资产投资资产
包括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
投资成本在对外投资成本在对外转让或处置前转让或处置前,,不得扣除不得扣除
在转让、处置时在转让、处置时,投资成本从资产收入中扣除,计算财产转,投资成本从资产收入中扣除,计算财产转
让所得或损失让所得或损失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七)存货(七)存货
.计税基础计税基础
实际支出实际支出((实际支付或公允价值为基础实际支付或公允价值为基础))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
存货成本准予扣除存货成本准予扣除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选用不得随意改变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八)转让财产(八)转让财产
净值计税净值计税
转让资产转让资产不能提供不能提供财产取得或持有时的支出或税前扣除情况财产取得或持有时的支出或税前扣除情况
有效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有效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合理方法估定合理方法估定其财产净值其财产净值
(原内外资,只有核定征收)(原内外资,只有核定征收)
新企业所得税法
九.亏损弥补
(一)亏损的概念(一)亏损的概念
是企业当年应纳税得额的负数,是企业当年应纳税得额的负数,不同于利润亏损不同于利润亏损
不包括:不包括:投资收益的分担亏损;境外营业机构亏损投资收益的分担亏损;境外营业机构亏损
(二)亏损弥补(二)亏损弥补
纳税年度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纳税年度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五五
年年
原内资原内资:先补亏损后免税;也包括投资分利补亏;合并缴纳:先补亏损后免税;也包括投资分利补亏;合并缴纳
补亏补亏
原外资原外资:分支机构补亏:分支机构补亏
新税法新税法:待明确:待明确
新企业所得税法
十.重组企业
(一)重组类型(一)重组类型
实质性或重大的法律或经济结构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实质性或重大的法律或经济结构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
形式和地址的改变、资本结构调整、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形式和地址的改变、资本结构调整、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
产置换、合并、分立产置换、合并、分立
(二)重组税务处理基本原则(二)重组税务处理基本原则
一般应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通常分一般应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通常分
解为资产销售和投资收回(或购进股权、购进资产、清偿债解为资产销售和投资收回(或购进股权、购进资产、清偿债
务等)务等)
重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资产交易,凡已确认收益或者损失的,重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资产交易,凡已确认收益或者损失的,
相关资产应当按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相关资产应当按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三)重组税务处理特殊情况
.免税、不征税重组免税、不征税重组
只改变法律形式或地址只改变法律形式或地址
资本结构调整资本结构调整
整体资产置换,补价的货币性资产低于整个资产置换整体资产置换,补价的货币性资产低于整个资产置换
交易公允价值的交易公允价值的20%20%
整体资产转让、合并、分立等,补价的非股权支付额整体资产转让、合并、分立等,补价的非股权支付额
的公允价值低于股权账面价值的的公允价值低于股权账面价值的20%(20%(原原内资内资为为25%)25%)
新企业所得税法
.税务处理税务处理
免税或不征税的免税或不征税的,,亏损弥补延续亏损弥补延续((剩余年限、相对资产的剩余年限、相对资产的国债国债
利率利率),),资产和股权按原计税基础资产和股权按原计税基础((除补价相对部分)(原除补价相对部分)(原内资内资
为为相对资产)相对资产)
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转让:转让方转让方取得股权的成本按取得股权的成本按原资产原资产的计税基础;的计税基础;
接受方接受方企业取得转让方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可按企业取得转让方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可按实际交易实际交易
价格价格
补价补价部分按规定部分按规定确认确认收入(原收入(原内资内资未规定)未规定)
取消取消独立纳税人独立纳税人资格,按规定进行资格,按规定进行清算清算
债务重组金额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债务重组金额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20%20%的,可的,可分五年分五年
债务重组债权人方为债务重组债权人方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的,为的,为捐赠捐赠;债务人为;债务人为股东股东的,的,
为为分配分配(原无规定)(原无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
十一.税额计算(境外所得抵免等)(略)
十二.特别调整(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
十三.税收优惠
(一)综述
.统一内外资税收优惠统一内外资税收优惠
不再区分内外资经济设置税收优惠规定不再区分内外资经济设置税收优惠规定
.调整税收优惠方向调整税收优惠方向
从侧重区域、生产性企业和新办企业减免到产业优惠从侧重区域、生产性企业和新办企业减免到产业优惠
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调整优惠方式调整优惠方式
除减免税和减税率外除减免税和减税率外,,增加计扣除、减收入和抵免所增加计扣除、减收入和抵免所
得额或抵免税额等方式得额或抵免税额等方式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免(减)税收入(二)免(减)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财政部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公债)发行的国家公债)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公开发行并(不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境内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在境内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所得,所得,500500万元万元以内部分免税,以内部分免税,500500万万
元以上部分减半(不包括关联企业之间)元以上部分减半(不包括关联企业之间)
新企业所得税法
.从事农、林、牧、渔项目从事农、林、牧、渔项目
免税:免税: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类的种植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类的种植
中药材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猪、牛、羊的饲养猪、牛、羊的饲养
减半:减半:蔬菜的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蔬菜的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林产品的采集林产品的采集
牲畜、家禽的饲养牲畜、家禽的饲养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和远洋捕捞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和远洋捕捞
灌溉服务、家产品初加工服务、兽医服务等农、林、灌溉服务、家产品初加工服务、兽医服务等农、林、
牧、渔服务项目牧、渔服务项目
新企业所得税法
7.综合利用资源
减减按按90%90%计入收入总额计入收入总额
条件条件::以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内的
原料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原料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
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
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免税减免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三)减税率(三)减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减按20%20%
.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减按减按10%1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减按15%15%
条件条件::符合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范围
研究开发费占当年收入比重达到标准研究开发费占当年收入比重达到标准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60%60%
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占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占30%30%以上,科技人员占以上,科技人员占20%20%
新企业所得税法
(四)定期减免
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二免三减半二免三减半””
.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符合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港口码内的港口码
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项目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项目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不享受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不享受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海水淡化等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海水淡化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五)加计扣除
.技术开发费技术开发费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实扣除基础上,加计扣除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实扣除基础上,加计扣除50%50%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150%进行摊销进行摊销
.安置残疾人员安置残疾人员
按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按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100%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安置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安置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
待明确范围及标准待明确范围及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
(六)抵扣所得额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创业投资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2年以上,可按年以上,可按投资额的投资额的70%70%在股权持在股权持
有满有满2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
抵扣的,可在以后年度逐年抵扣的,可在以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延续抵扣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500人、年人、年
销售额不超过销售额不超过2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高新亿元的高新
技术企业技术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七)税额抵免
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
专用设备专用设备,其设备投资额的,其设备投资额的10%10%可从企业可从企业当年当年的应纳的应纳
所得税额中抵免所得税额中抵免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内的设备内的设备
节能节水:节能节水:《《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内的设备内的设备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内的设备内的设备
新企业所得税法
(八)加速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缩短折旧年缩短折旧年
限限或采取或采取加速折旧加速折旧
.由于科技进步由于科技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的固定资产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固定资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固定资产
缩短折旧年限,是短缩短折旧年限,是短不得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的60%60%
加速折旧方法: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
(九)优惠政策的过渡(九)优惠政策的过渡
((11)新税法公布前()新税法公布前(工商登记工商登记为准,为准,20072007年年33月月1616日)日)
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
可以在施行后可以在施行后五年内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法规定的税,逐步过渡到新税法规定的税
率(包括区域和特定行业)率(包括区域和特定行业)(外资)(外资)
((22)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
以在新税法施行后以在新税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为止,但因未获
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
起计算(内、外资)起计算(内、外资)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享受低税率:享受低税率:
依照税法公布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区域性、依照税法公布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区域性、
行业性低税率优惠和地方所得税优惠行业性低税率优惠和地方所得税优惠
定期减免税:定期减免税:
依照税法公布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定期减依照税法公布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定期减
免税优惠免税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法
((33)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
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
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
定定
((44)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
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特定地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特定地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
和上海浦东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其他鼓励类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其他鼓励类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减税率减税率 特区、特区、““两高两高””
企业、境外上市企业、境外上市
特区、特定区特区、特定区
域生产型、特域生产型、特
定行业定行业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照顾税率照顾税率 27%27%、、18%18% 无无 20%20%
定期减免定期减免 新办三产、新办三产、 “ “两两
高高””、校办、福、校办、福
利、特殊行业等利、特殊行业等
生产性、重点生产性、重点
项目、延长期项目、延长期
基础设施、节能基础设施、节能
节水节水
技术转让技术转让 3030万元以下免万元以下免 无无 500500万元以下免,万元以下免,
500500万元以上减半万元以上减半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 减免五年或一年减免五年或一年 无无 减按减按90%90%计收入计收入
劳动就业劳动就业 定期减免定期减免 无无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再就业再就业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无无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福利企业福利企业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无无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技术开发费技术开发费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 抵扣所得抵扣所得 无无 抵扣所得抵扣所得
国产设备国产设备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40%40%
抵新增所得抵新增所得
税税
鼓励类投资限额内、鼓励类投资限额内、
技改技改40%40%抵新增所得抵新增所得
税税
限额限额““三项目三项目
””10%10%抵当年抵当年
所得税所得税
加速折旧加速折旧 不缩短年限不缩短年限 不缩短年限不缩短年限 可缩短年限可缩短年限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节能节水
无无 无无 二免三减半二免三减半
国债利息国债利息 有有 有有 有有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项目 原内资原内资 原外资原外资 新税法新税法
农林牧渔农林牧渔 减免减免 定期减免定期减免 减免减免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免或抵免免或抵免 无无 免免
非营利企业非营利企业 无无 无无 免免
再投资再投资 无无 退税退税 无无
预提所得税率预提所得税率 无无 减按减按10%10% 减按减按10%10%
非居民分利非居民分利 无无 免免 区分征税或免区分征税或免
新企业所得税法
十四.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一)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企业登记注册地企业登记注册地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在境内设立在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应汇总汇总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设机构场所的设机构场所的::机构场所的在地机构场所的在地;;两个以上的两个以上的,,经经
税务机关审批税务机关审批,,可选择主要机构场所汇总可选择主要机构场所汇总
未设机构场所的未设机构场所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纳税期限(二)纳税期限
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纳税年度纳税年度
一般一般::公历年度公历年度
中间开业中间开业::实际经营期实际经营期
清算清算::清算期间清算期间
.预缴期预缴期
月份或季后十五日月份或季后十五日
.汇算清缴汇算清缴
一般一般::年度终了五个月年度终了五个月
终止经营终止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一.总体评述
税率降低、扣除项目及方法的变化以及税收优惠内容税率降低、扣除项目及方法的变化以及税收优惠内容
和方式调整:和方式调整:
内资企业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有较大降低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有较大降低
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总体提高前提下,有升有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总体提高前提下,有升有
降降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二.税负影响分类
(一)税负下降的企业
无税收优惠的内资企业无税收优惠的内资企业
非生产性外资企业非生产性外资企业
不在特定区域内优惠期到期的生产性外资企业不在特定区域内优惠期到期的生产性外资企业
增加税收优惠项目的企业内外资增加税收优惠项目的企业内外资
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
微利小型企业微利小型企业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二)税负增加的企业
特定地区的优惠到期外资企业特定地区的优惠到期外资企业
特定项目减按特定项目减按15%15%外资企业外资企业
享受延长期优惠外资企业享受延长期优惠外资企业
再投资退税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外国投资者
外商投资企业分利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分利的外国投资者
发生增加的限制性支出项目或不允许扣除项目的外资发生增加的限制性支出项目或不允许扣除项目的外资
企业企业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二)税负增加的企业
国产设备抵免的内外资企业国产设备抵免的内外资企业
内资福利、校办和劳动服务企业内资福利、校办和劳动服务企业
综合利用资源内资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内资企业
新办的内资新办的内资““三产三产””企业及税法发布后享优惠的新办企业及税法发布后享优惠的新办
的内资的内资““三产三产””企业企业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三)税负不变的企业
定期减免税期间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期间外资企业
过渡期享受区域性和行业性低税率的外资企业过渡期享受区域性和行业性低税率的外资企业
区域内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区域内内资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减税率的企业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减税率的企业
亏损或尚在亏损弥补的企业亏损或尚在亏损弥补的企业
适用过渡政策期间的企业适用过渡政策期间的企业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调整经营思路和行为,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调整经营思路和行为,
尽可能享受税收优惠,寻求整体的、长远的税负较尽可能享受税收优惠,寻求整体的、长远的税负较
低策略低策略
一.抓住“外资”优惠的尾巴
针对过渡期的外资优惠,可以考虑:针对过渡期的外资优惠,可以考虑:
(一)寻找“借壳”的原外资企业,享受过渡
期定期优惠
.方式:方式:股权转让、经营范围变更、业务布局股权转让、经营范围变更、业务布局
2.可选择的原外资:未运作、未获利、资金未到位未运作、未获利、资金未到位
及优惠未到期及优惠未到期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3.假定:年销售收入年销售收入50005000万元;销售成本万元;销售成本30003000万元万元
(其中材料成本为(其中材料成本为200020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为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为7070万万
元);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合计元);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合计15001500万元;万元;
国产设备国产设备351351万元于万元于20072007年采购并能抵免年采购并能抵免
汇总五年税收和收益情况为汇总五年税收和收益情况为::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项目项目 内资内资 外资外资 差异差异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 2149 2499 305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税后利润税后利润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二)控制好获利年度,避免优惠年度放弃
.““二免三减半二免三减半””生产性企业生产性企业,,20082008年度前获利年度前获利,,不不
会影响税收优惠享受,否则会放弃优惠年度会影响税收优惠享受,否则会放弃优惠年度
.港口码头建设等更长定期减免税企业港口码头建设等更长定期减免税企业,,应该及早获应该及早获
利,部分优惠年度放弃已成事实利,部分优惠年度放弃已成事实
经营方式策略调整;权衡可选择、可控制的成本费用经营方式策略调整;权衡可选择、可控制的成本费用
的发生项目(如折旧年限、修理和改造方案、大宗的发生项目(如折旧年限、修理和改造方案、大宗
劳务费用、部分财产损失等)劳务费用、部分财产损失等)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三)调整设备采购计划,赢得设备抵税优惠
的最后“晚餐”
.未用完投资总额的企业未用完投资总额的企业,,可将采购国产设备时间提可将采购国产设备时间提
前到前到20072007年年
.已用完投资总额的企业已用完投资总额的企业,,可通过增资、技术改造方可通过增资、技术改造方
法,同时采购国产设备时间提前到法,同时采购国产设备时间提前到20072007年年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四)分利再投资,享受最后的退税优惠
在境内再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在在境内再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在20072007年完成,可以年完成,可以
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五)及时分配净利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外国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将不再免税已是不争的事实,外国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将不再免税已是不争的事实,
应在应在20072007年内将累计可分配的权益结清,避免因年年内将累计可分配的权益结清,避免因年
份划分不清或者其他情况引起优惠享受的矛盾份划分不清或者其他情况引起优惠享受的矛盾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六)延长期减免的企业,争取更多的最后一
次优惠
在符合税法前提下,力争增收节支,享受更多的税收在符合税法前提下,力争增收节支,享受更多的税收
优惠优惠
(七)新办外资企业,投向特定地区或特殊项
目
特定区域成为唯一可能享受优惠的地区特定区域成为唯一可能享受优惠的地区
新税法设置的新优惠政策,对外资同样适用新税法设置的新优惠政策,对外资同样适用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二.调控税法实施前后的利润和所得
对不同企业而言对不同企业而言,,新税法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和方向新税法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和方向
的税负影响的税负影响,,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早准备及早准备,,在符在符
合税法前提下合税法前提下,,调控收支调控收支,,控制税负。控制税负。
(一)收入调控方案
尽可能推迟到新税法实施年度实现收入尽可能推迟到新税法实施年度实现收入
1.收入推迟对不同企业产生影响不同
(假定有成本的企业毛利率为(假定有成本的企业毛利率为20%;20%;核定征收的核定所核定征收的核定所
得率为得率为10%10%))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企业类型企业类型 20072007年收入年收入 20082008年收入年收入 税后利税后利
润差异润差异
收入收入 所得所得 税额税额 收入收入 所得所得 税额税额
查查
账账
征征
收收
有成本企业有成本企业
或业务或业务
100100 2020 100100 2020 55
无成本企业无成本企业
或价外费用、或价外费用、
补偿费补偿费
100100 100100 3333 100100 100100 2525 88
核定所得率核定所得率 100100 1010 100100 1010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2.收入推迟对购货(接受)方同样产生影响
新税法的实施对购销双方都会产生不同方向和程度的新税法的实施对购销双方都会产生不同方向和程度的
影响影响
不同的购进下家产生影响和程度是不同的不同的购进下家产生影响和程度是不同的
如果税负变化同向的企业,收入推迟会受到下家客户如果税负变化同向的企业,收入推迟会受到下家客户
的障碍的障碍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1)有利的下家
享受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包括免税到减税、减税到征享受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包括免税到减税、减税到征
税的企业)税的企业)
享受延长期减税的企业享受延长期减税的企业
获利年度争取提前的企业获利年度争取提前的企业
享受区域低税率的企业享受区域低税率的企业
亏损弥补将到期的企业亏损弥补将到期的企业
国产设备抵税将到期或所得税不易增长的企业国产设备抵税将到期或所得税不易增长的企业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2)不影响的下家
亏损尚未弥补完且未到期的企业亏损尚未弥补完且未到期的企业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不足部分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不足部分的企业
可税前扣除捐赠、资助科技不足的企业可税前扣除捐赠、资助科技不足的企业
国产设备抵税未到期的企业国产设备抵税未到期的企业
购置用于筹建、在建以及未使用或未销售货物的企业购置用于筹建、在建以及未使用或未销售货物的企业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3)不利的下家
①同等影响的下家
上下家同为查账征收,下家购置货物或劳务计入当期上下家同为查账征收,下家购置货物或劳务计入当期
成本费用成本费用
②影响相对小的下家
购置折旧摊销计入成本资产的企业购置折旧摊销计入成本资产的企业
购进部分出售货物的企业购进部分出售货物的企业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3)不利的下家
③影响超过的下家
获利年度提前,造成优惠额度减少的企业获利年度提前,造成优惠额度减少的企业
上家核定征收,下家查账征收的企业上家核定征收,下家查账征收的企业
上家税负提高或不变,下家税负降低的企业上家税负提高或不变,下家税负降低的企业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3.注意问题
((11)收入调控应建立经济业务发生的事实为基础,)收入调控应建立经济业务发生的事实为基础,
操作必须操作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符合税法规定
充分考虑货款结算方式、重视发货和劳务发生、齐全充分考虑货款结算方式、重视发货和劳务发生、齐全
合同等相关资料合同等相关资料
((22)年底年初发生销售业务因税负差异,考虑)年底年初发生销售业务因税负差异,考虑价格价格
的制订的制订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4.内部处置资产
(1)税负降低的企业
税法实施后处置较宜税法实施后处置较宜
税法实施后,只有税收时间差,无税负差税法实施后,只有税收时间差,无税负差
税法实施前,既有税收时间,又有税负差税法实施前,既有税收时间,又有税负差
(2)税负提高的企业
有减免税的企业,存在税负差有减免税的企业,存在税负差
税法实施前处置较宜税法实施前处置较宜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二)扣除项目调控方案
不同的支出项目对税负影响程度也不同
例:假定存货各环节使用率各为80%;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10年,不考虑残值,各项支出金额
为10万元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类型类型 费用项目费用项目 20072007年年 20082008年年 税负税负
差差所得所得 税额税额 所得所得 税额税额
查查
账账
征征
收收
期间费用期间费用 -10-10 -10-10
商品购进商品购进 -8-8 -8-8 -2-2
材料购进材料购进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1-1 -1-1
核定核定
征收征收
各种费用各种费用 所得税负不影响所得税负不影响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二)扣除项目调控方案
1.按实扣除项目
(1)税负降低企业
尽可能发生于新税法实施前尽可能发生于新税法实施前
(2)税负提高企业
尽可能压后到新税法实施后尽可能压后到新税法实施后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2.限制性扣除项目
(1)限制条件不变的项目
如借款利息、内资佣金等
①税负降低企业
未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未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
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后较宜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后较宜
②税负提高企业
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2)限制条件放宽的企业
如内资的工资、福利费、教育经费、广告费、
业务招待费、宣传费和捐赠等
①税负降低企业
未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未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
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后较宜超标准的,发生于税法实施后较宜
②税负提高企业
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3)限制条件增加的企业
如外资的广告费、佣金、捐赠、财产损失等
①税负降低企业
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
②税负提高企业
预见不超标准,发生于税法实施后较宜预见不超标准,发生于税法实施后较宜
预见超标准,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预见超标准,发生于税法实施前较宜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3.加计扣除项目
(1)新增项目
对照条件、准备资料、足额享受对照条件、准备资料、足额享受
(2)年度间可变的项目
税负降低的企业,尽可能增大新税法实施前的额度税负降低的企业,尽可能增大新税法实施前的额度
税负增加的企业,尽可能增大新税法实施后的额度和税负增加的企业,尽可能增大新税法实施后的额度和
减免期间发生额结转到征税期减免期间发生额结转到征税期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4.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1)纳税的企业
工薪支出个所税负与企所税负权衡工薪支出个所税负与企所税负权衡
(2)年度间可变项目
税负降低的企业税负降低的企业,,尽可能发生在新税法实施后尽可能发生在新税法实施后
税负增加的企业,尽可能发生新税法实施前和减免期税负增加的企业,尽可能发生新税法实施前和减免期
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