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监管司
生产监督处
研究监督处
药品评价处
特殊药品处
组织拟订、修订药品生产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组织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负责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监督处职责
一、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监管
药品生产监管法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药品生产监管法规
规章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
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GAP)
药品生产监管法规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6]120号
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
关于印发《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541号
关于印发药品加工出口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3]189号
关于印发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6]165号
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药监安[2002]84号
关于在未经许可的厂房内生产药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安[2006]497号
关于对特殊药品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288号
关于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07]13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
对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
H:化学药 Q:医用氧等
Z:中成药 F:药用辅料
S:生物制品 J:空心胶囊
T:体外诊断试剂 C:特殊药品
Y:中药饮片 X:其他
a:原料药 b:制剂
药品生产企业分类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条件以及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GMP认证。
新开办的中药饮片、医用氧气生产企业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也要按规定申请GMP认证。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实施药品GMP
关于GMP
什么是药品GMP
药品GMP系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全称译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对企业生产药品全过程所需要的人员、厂房、设备、卫生和管理体系的规范性要求,是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的科学、系统、有效制度。
为什么要实施药品GMP
《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什么是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物料、文件、生产管理、验证、质量管理等的运行和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药品GMP作出的评定和认可。
如何进行药品GMP认证
《药品管理法》第九条同时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一)药品GMP规范及
实施现状
中国GMP发展
198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施行稿)
1984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修订《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1988年,卫生部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92年,卫生部第27号令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修订)
中国GMP发展
1999年6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1999年6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附录(国药管安[1999]168号)
发布《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25条)
中国GMP发展
1999年颁布实施《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GMP认证工作程序》。
2001新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对药品GMP认证有关法规、办法进行修订,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办法》。
规范内容
全称: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
实施药品GMP目的:防止生产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符合质量标准。
从1988年制订《药品生产管理规范》,1992年进行修订,目前实施1998年修订的GMP规范,有14章88条。
药品GMP附录
8、医用氧气
7、中药饮片
6、中药制剂
5、放射性药品
4、生物制品
3、原料药
2、非无菌药品
1、无菌药品
目前正在进行参数放行的试点工作,对药用辅料的GMP补充规定进行修订。
1998年底,血液制品全部通过认证;
2000年底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通过认证;
小容量注射剂于2002年底完成GMP认证工作;
2004年6月30日,所有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全部符合GMP要求并取得GMP认证证书。
认证时限
两级认证
2003年7月1日两级认证工作全面启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认证工作;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工作。
两级认证
采取认证审查公示、督查及备案等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两级认证的质量,促进两级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各省认证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采取派遣观察员参加认证现场检查和对认证情况进行抽查等方式;
统一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监管,促进发展。
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统计表
制剂企业分类图
(二)日常监管体系
完成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
加强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
修订提高GMP标准。
做好两级认证督查,坚持认证标准不降低,保证质量;
完成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的监督实施GMP工作,推进中药饮片监督实施GMP工作。
完成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检查职责。根据群众举报,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大随机抽查和处罚力度;
结合药品生产企业不良行为档案的建立以及诚信体制的建立,完善动态监管体制,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加强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
强化药品生产动态监管
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结合2006年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以及对血液制品、疫苗的专项检查,总结经验,对血浆来源、菌毒种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日常审核监管机制。
修订提高GMP标准
总结监督实施药品GMP经验;
加强对比调研,着手修订GMP标准,改进 GMP检查程序、检查方案和检查方式,完善GMP认证制度;
修订完善生物制品的相关规定。
(三)药品GMP检查员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库。《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认证检查员组成认证检查组进行检查。
设立依据
加大对检查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检查员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强检查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检查员的条件、培训、聘任、权利和义务、工作纪律等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维护GMP认证的良好形象。
药品GMP检查员
举办多期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培训班和分区培训班,培训检查员近1700多人;
公布四批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共计470人;
建立药品GMP认证检查员数据库,对现有的检查员进行管理,内容包括对检查员的培训、考核、聘任、使用、考核;
加强国际交流,培养国际型人才。
药品GMP检查员
组织编写《药品生产验证指南》、《中药生产验证指南》
编译WHO检查员培训教材
药品GMP检查指南
《药品认证交流》
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水平
建立生产监督信息管理系统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数据库
药品GMP认证管理数据库网
药品GMP检查员数据库
药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数据库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管理数据库
GMP认证信息化管理
组织制定GMP认证管理软件,实行信息化管理。
加强信息交流
为指导省局开展GMP认证工作,提高检查员水平,组织编写了药品GMP验证指南,翻译了WHO检查员培训教材,
制定药品GMP检查指南,
创建并了《药品认证信息交流》
三、药品委托生产
委托方: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受托方:应持有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具有相适应的生产与质量保证条件;
委托方负责生产委托产品药品的质量和销售;
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除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外,其他药品委托生产的申请,委托双方在同一省(区、市)的,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并报国家局备案;
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和跨辖区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仍由国家局负责。
四、医院制剂
2001年3月,发布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27号局长令);
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18号局长令)
相关法规规范
2000年至2001年6月底,开展了全国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统一换发工作,取消了一大批不符合配制条件的制剂室的配制资格,提高了许可证的检查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条件得到改善,制剂质量也得到提高。
据统计,全国医疗机构制剂室由换证前的8938家减为4944家,减少了%;配制大容量注射剂的制剂室也由换证前的2492家减少为1182家,取消比例占%。
五、中国药品GMP特点
中国药品GMP主要参照WHO的GMP规范制定但包含传统中药生产内容。
对传统中药涉及的中药饮片也制定了相应的GMP规范内容。
中国药品管理在注册时已经对原料药品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因此在GMP规范中规定对生产原料药品,要逐一品种进行GMP认证。
实行两级认证,具有专门的药品GMP证书。
六、近期工作
(一)药品生产专项检查督查
1、领导讲话
吴毅副总理在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07年2月8日)
2、整顿工作专项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6]51号(0607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7〕18号(07033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07〕27号
六、近期工作
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6]465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意见
国食药监办[2007]223号
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7]256号
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6]299号
关于印发血液制品疫苗生产整顿实施方案(2007年)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7]140号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生产专项检查抽查工作方案
六、近期工作
3、督查工作分阶段进行
5月25日至6月15日局领导带队
8月国务院办公厅或监察部带队
抽查工作
六、近期工作
(二)药品GMP检查评定标准发布实施
发布与实施日期
当前的准备工作
争论的焦点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
根据我国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修改相应法规规章;
某些技术问题,及时发文件予以规范;
根据对各国GMP法规调研情况,修订我国GMP法规,争取达到先进水平;
药品GMP修订概况。
根据国内生产企业情况,逐步实施C-GMP,进一步提高我国生产企业管理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
派驻监督员
目前派驻情况
逐步深入开展工作
制定相关法规
七、下一步工作
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及初步计划
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关于现场核查问题。
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结合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
药品注册批准前现场核查的重点是:
保证工厂有能力制造并量产其所申报的产品,所送审的数据都能被确认属实,工厂的操作是根据GMP标准进行。
检查的要项包括(但不限于):主批次纪录;研发批次历史;研究报告(主要重点是:制剂研发报告、工艺重要控制参数、规格设定、生物批次的异同、等等)、工艺转让报告、工艺验证报告和“验证批次”纪录;另外加上质量控制系统的检查。
强调的是药品研发数据的确认。
七、下一步工作
GMP检查主要是确保企业所有药品的研制、生产、储存都符合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并有完整的质量系统、质量控制部门和改善防范措施。
检查一般不涉及任何特定产品(但可能以某个产品为样本),以督查为主,并确认工厂在过去所发现的缺陷都如期改善 。
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地调查工厂遵守GMP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