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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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报告
利特尔
NEEQ: 831828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eater Green Packaging Corp. Ltd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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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顾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锋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未披露前 5名客户、前 5名供应商、附注前 5名其他应收款中客户名称详细信息,主要原因是:
(1)公司所面临的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国内市场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上市企业
提供类似产品,客户成为公司的核心资源,销售资源及客户稳定性对公司的业绩至关重要。
(2)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是构成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同行业竞争对手都非常关注其他公司的采
购来源,对公司说,原材料高质量、低成本与供应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若披露公司的供应商名称,
存在竞争对手与供应商联系,通过恶意提高供货价格,造成公司产品成本增加的可能性,从而严重损害
公司利益。一旦相关供应商信息公开,势必引起竞争对手的不良竞争,竞争对手极有可能获取关键材料
来源复制公司产品和技术进行销售,抢夺我公司客户资源。
鉴于以上原因,披露前 5 名客户、前 5 名供应商、附注前 5 名其他应收款中客户名称等信息涉及到
公司生产经营上的风险,故以代码的方式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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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25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43
第五节 行业信息 ...................................................................................................................... 47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48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55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3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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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利特尔、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司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利特尔新材 指 江苏利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无锡维创真空科技有
限公司)
无锡韵成 指 无锡韵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诚晟投资 指 无锡诚晟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系统、股
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开源证券、主办券商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转让 指 公司股票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三会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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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Jiangsu Leater Green Packaging
Leater
法定代表人 顾成 成立时间 2006 年 8 月 21 日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顾成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顾成,无
一致行动人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
业分类)
制造业(C)-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3)-印刷(C231)-包装装潢及其他
印刷(C2319)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高品质纸塑铝软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挂牌情况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 利特尔 证券代码 831828
挂牌时间 2015 年 1 月 21 日 分层情况 创新层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60,800,000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开源证券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
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王恒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杨亭
路 32 号
电话 0510-68000555 电子邮箱 tony_wang@
传真 0510-68756680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杨
亭路 32 号
邮政编码 214101
公司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919551360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杨亭路 32 号
注册资本(元) 60,800,000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
否变更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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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是纸塑铝包装制品,包括食品、日化、工业品、医疗行业的包装用卷膜和袋子,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大类“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之子类
“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22 年修订),公
司所处行业属于大类“C制造业”之子类“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挂牌公司
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 11101410新型功能材料。
1、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依托公司现有的研发团队和技术积累不断提高
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涵盖研发设计、样品制作、批量生产、物流
配送、售后反馈等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包装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具体如下:
(1)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是纸铝塑软包装膜、袋和吹膜制品。包装外观图案主要由客户提供样稿,由公司技术
人员根据客户要求、标准及包装物特性,利用各种材质特性自主研发、制版生产并最终将合格产品提供
给客户,产品主要用于食品、饮料、化妆品、工业品、医疗器械、新能源等领域,应用领域广泛,是商
品流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纸张、薄膜、铝箔和油墨、胶粘剂等,对主要原材料一般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
对通用材料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以及业务预计情况进行备库存,辅料每月根据预计使用量进行采购。公司
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为客户的定制化产品,品种多,交期短,计划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排单排产,生产部根据
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公司一直围绕着产品的生产工艺、新产品的产
前设计、常规产品生产过程的不断优化,对原料入库到成品入库,通过生产各工序的在线质量检测、离
线质量检测、过程巡检、成品检验等方式做好质量把关工作,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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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于软包装行业,凭借技术积累、产品创新、差异化服务等核心竞争优势,与客户端品
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国内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主要合作客户及目标客户
为大中型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利用产品差异化及高性价比等优势争取
大份额订单。公司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具有较高的质量、成本、服务等管理水平,因公司能够充分满足
其要求,因此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订单为重复性订单,延续性较好,客户黏性较高。
2、客户类型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食品、饮料、化妆品、工业品、医疗器械、新能源等行业生产企业,公司客户群
体定位于中高端,如雀巢、联合利华、不凡帝范梅勒、亿滋、玛氏、格力高、徐福记、伊利、蒙牛、光
明、新希望、蜜雪冰城、古茗、喜茶、奈雪、太太乐、郁美净、鱼跃医疗、振德医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3、关键资源
公司拥有高速高精度凹版印刷、进口数码印刷、多功能高速涂布、高速干法复合、高速无溶剂复合、
共挤流延复合、五层共挤吹膜、全自动高速分切、多功能制袋等核心技术和先进设备,形成了集研发、
设计、生产、检测为一体的绿色软包装生产技术,可为客户提供包装及包装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满足
客户对包装性能、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的需求,行业竞争力较强。公司取得了一系列质量、环境、职业
健康、能源、BRC GS-PM 等体系认证。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技术研发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结合客户
需求进行研发创新,利用已经掌握的软包装生产技术,把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服务、客户类型、商业模式等较上年度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有所改善,主要得益于美国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以及大多数主要经济体在降低通
胀的同时,没有增加失业率和引发经济衰退。然而,更长期的高利率、债务困境和不断升级的地缘政治
风险将继续挑战稳定和持续的经济增长。国际贸易方面,全球贸易逐渐复苏,但地缘政治紧张和红海运
输中断等问题仍对全球贸易构成挑战。此外,包括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在内的技术变革给全球经济带来
了新的机遇和风险,一方面将显著提高生产力和推进知识更新,另一方面也将加剧技术鸿沟和重塑劳动
力市场。国内而言,宏观经济下行带来的收入不稳定性,降低了居民消费欲望,下半年政府出台了汽车
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发放消费券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另外在工业领域通过发
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更新设备,淘汰落后产能。据统计,2024年通过以旧换新政策
带动相关销售额超 1万亿元,2025年这些政策持续推动,对于提振内需、促进消费和产业升级将起到积
极作用。但随着特朗普重新当选美国总统,对于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其必将出台更加激进的政策来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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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中国,未来中美脱钩几乎已成定局。在向欧美出口受限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出口型企业会参与国内
市场竞争及转向第三世界市场出口,对于原本深耕国内市场和第三世界市场的企业将产生巨大的冲击。
面对消费市场疲软、行业内卷加剧、国际贸易形势严峻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员工紧
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充分发挥规模和产业链配套优势,加快产品创新,降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市场逆境中保持销售和利润稳健发展态势,各方面情况如下: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2,974, 元,同比增长 %;实现净利润 18,517, 元,
净利润同比降低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627,291, 元,比期初增加 %;净资产总
额为 220,727,元,比期初增加 4%。
(2)产品质量控制方面
公司坚持以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和优化流程,使其更加突
显公司打造竞争性的企业文化,更加有利于员工执行和落地。公司员工围绕质量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
务,使得公司出厂产品在质量上得以保障,深受广大客户的认可,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为公司不断拓宽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共新增 4个研发项目,累计完成研发项目 5个;共申请专
利 20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5项;新增授权专利 13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 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2 项。公司积极推进高阻隔单一材质包装、可降解纸塑
复合包装、高阻隔纸质包装等解决方案,与客户共同探索有助于低碳、绿色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同时重
点开发幻彩、烫金、双面印刷、一袋一码、可变二维码等技术,为客户提供增值的产品和服务。同时,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智能制造”战略,全面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 ERP 升级,对接 MES、WMS 系统,提高
生产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水平;通过实时数据收集、分析,优化生产过程、提升质量控制,实现精益化
生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我们一直把满足顾客的核心价值主张作为实现企业价值长期增长的根本,致力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
投资回报。
(二) 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包装工业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现已建立了相当的生产规模,形成材料、产品、机械、包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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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设计、科研门类齐全的较为完整的包装工业体系,成为我国制造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
中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预计为 12,210 亿元,同比增长约 %。其中塑料薄膜制
造完成营收约 4,050亿元(占比 %),同比增长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完成营收约 2,820亿元(占
比 %),同比增长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完成营收约 1,700亿元(占比 %),同比增长 %;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完成营收约 680亿元(占比 %),同比增长 %。
虽然我国包装工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包装大国。但人均包装消费量
与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包装行业各细分领域未来仍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其中,
塑料复合软包装具有可塑性强、阻隔性好、锁味保鲜功能强的特点,以及良好的承载能力、防护能力,
便于流通、方便消费、促进销售和提升附加值等多重功能,在食品、医药、日化、饮品及工农业生产各
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包装产业体系的日臻完善和整体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继续厚植世界包装大国优势,在深
度转型中加快推进包装强国建设进程,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包装工业发展的战略导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
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等文件,要求我国包装产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围绕高质
量发展主题,立足包装产品的应用广泛性和功能综合性,聚焦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着
力实施“可持续包装战略”,健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有效推动包装工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
持续、更为安全、更加开放的发展,持续增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与贡献度,加速形成在国
际包装产业舞台的主导力和引领性,跻身世界“包装强国”阵列。
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环境的持续变化、市场新产业领域的兴起、下游行业的不断迭代与
发展,包装应用需求不断升级,对软包装产品提出了更高的个性化、功能性要求,传统的软包装材料已
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是根据被包装物的特点呈现越来越精细化、定制化、高端化的趋势。
同时,国内外环保、绿色、可降解塑料政策的推行,将持续推动软包装行业向高端智能、绿色环保、
可循环方向转型发展。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突出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在产业
深度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性作用,要求发展绿色包装材料,研发推广塑料包装材料可回收、可复
用等关键技术。根据欧盟绿色协议和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到 2030 年,欧盟(EU)所有包装都将以
经济可行的方式可重复使用或可回收。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品牌企业开始实施循环经济模式,可回收、
可降解包装材料已成为软包装行业的主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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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互联网+等背景下,包装行业的跨界合作与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一方面,包装企业开始
与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商品的流通和销售;另一方面,包装企业也开始与创意设计、
文化艺术等领域融合,打造具有文化内涵和创意特色的包装产品。这些跨界合作与融合为包装行业带来
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创新空间。
3、行业竞争格局
(1)政策与环保压力驱动行业转型
国内外环保政策加速行业绿色化进程。国内“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发展可回收、可降解材料,2024
年环保包装市场规模预计达 2500 亿元,占行业总规模的 15%。欧盟《绿色协议》规定 2030 年所有包装
需可回收或可重复使用,倒逼出口型企业升级技术,规避贸易壁垒。中小企业在环保成本(如 VOCs 治
理)攀升下加速退出(2022 年退出率超 15%),而头部企业通过布局生物基材料和无溶剂油墨抢占先机,
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CR10 从 2018年的 12%升至 2023 年的 18%)。
(2)行业集约化与头部企业主导
市场竞争加剧推动行业向集约化演变。头部企业通过并购整合扩大份额,例如中荣股份 2023 年营
收增长 %至 亿元;中小企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如 PET树脂价格年涨 23%)、客户需求高端化
(乳制品 CR5 达 60%)挤压,生存空间收窄。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产业集群依托完整产业链占据全国
70%以上市场,进一步强化头部企业优势。
(3)技术创新重塑竞争壁垒
智能化与数字化成为核心驱动力。数字印刷市场占比 2024 年预计达 12-15%;智能包装(RFID、物
联网)市场规模突破 300亿元,用于食品追溯与防伪;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自动化生产线(设备自动化率
超 70%)推动降本增效,行业加速从“制造”向“智造”转型。
(4)全球化竞争与市场拓展
地缘政治与经济全球化交织下,企业面临双重挑战。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纸浆、塑料等原材料价格波
动,倒逼企业以高附加值产品(如 EVOH 高阻隔材料)应对成本压力;东南亚低成本产能崛起迫使国内
企业以“技术+服务”构建护城河,同时借力“一带一路”开拓中亚、非洲市场。国际巨头加码在华投
资,本土企业需强化专利布局,避免技术压制。
(5)消费升级与需求多元化
下游行业需求分化推动包装功能升级。高端消费电子、化妆品包装需求增长显著,2024年高端纸包
装市场规模达 8000亿元;电商快递包装突破 2000亿元,轻量化、可循环设计成主流(瓦楞纸箱年增 %);
跨界合作(如国潮 IP联名)提升溢价空间 30%以上,包装从功能载体向品牌价值媒介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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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中国包装印刷行业在政策、技术、市场三重驱动下,正加速向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
转型。头部企业凭借技术储备与规模优势主导市场,中小企业需通过差异化创新或服务转型寻求生存。
国际竞争加剧背景下,企业需平衡本土深耕与全球化布局,以绿色与智能技术为核心引擎,应对复杂多
变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未来行业将呈现“强者恒强”格局,技术创新与政策适应性成为决胜关键。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依然保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得益于产品研发、客户资源、生产设
备、专业人才、管理等诸多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三)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单项冠军”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11月被认定为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批准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效期:2024 年 7 月 1 日
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被认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批准机关: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 年 12 月通过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
效期三年。批准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
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382,974, 349,760, %
毛利率%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18, 29,16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7,423, 26,1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 %
偿债能力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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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627,291, 539,074, %
负债总计 406,564, 326,83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8,227, 209,74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流动比率 -
利息保障倍数 -
营运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78, 44,125,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49,722, % 23,682, % %
应收票据 13,712, % 6,176, % %
应收账款 86,954, % 85,704, % %
存货 56,808, % 35,595, % %
投资性房地产 21,538, % 22,275, % %
固定资产 302,682, % 275,272, % %
在建工程 15,424, % 22,883, % %
无形资产 23,887, % 23,533, % %
短期借款 187,401, % 149,719, % %
长期借款 26,100, % 24,600, % %
其他应收款 525, % 316, % %
其他流动资产 6,263, % 2,270,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201, % 1,106, %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11,434, % 334, % 3,%
应付票据 65,867, % 37,468, % %
应付账款 92,969, % 91,1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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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2,244, % 1,070, % %
长期应付款 7,258, % 1,708, % %
非流动负债 39,772, % 30,269, % %
未分配利润 119,424, % 112,781, % %
资产总计 627,291, - 539,074,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
本期期末货币资金为 49,722, 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向银行增
加部分短期借款,以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缴存保证金比期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本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为 13,712, 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
采用承兑汇票付款的比例增加,部分承兑汇票在报告期末时还未到期所致。
3、存货
本期期末公司存货金额为 56,808,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规模扩
大,产品结构变更,增加了在产品的规模;另外为满足客户订单和交期要求,公司增加了成品备货,导
致库存商品增加。
4、固定资产
本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为 302,682,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杨亭路新厂
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
本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为 15,424,元,比上年期末降低 %,主要原因为杨亭路新厂
区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6、短期借款
本期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 187,401, 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满足未
来的发展需求,向银行增加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7、其他应收款
本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525, 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公司增加了
业务备用金、部分押金及保证金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
本期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6,263,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
内公司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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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期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201, 元,比上年期末降低降低 %,主要原因为:(1)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 3,694,元,期末比期初减少 2,225, 元;(2)未经
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 5,002,元,比期初增长 188,元。上述金额经抵消后造
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降低 %。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期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1,434, 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报
告期内公司持续购置新设备,预付了设备款,到期末部分设备尚未到位所致。
11、应付票据
本期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65,867,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原材
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结算更多采用承兑汇票的方式。
12、合同负债
本期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2,244,元,比上年期末 %,主要为预收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款项增加所致。
13、长期应付款
本期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为 7,258, 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原因为 2024 年
下半年公司新增融资租赁数码印刷机(售后回租)所致。
14、非流动负债
本期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39,772,元,比上年期末增长 %,主要为本年新增长期
借款,期末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余额均有所增加,其中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26,100,元。
(二) 经营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
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382,974, - 349,760, - %
营业成本 312,875, % 277,789, % %
毛利率% % - % - -
销售费用 6,721, % 6,187, % %
管理费用 23,739, % 19,3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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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11,317, % 10,367, % %
财务费用 7,141, % 7,453, % %
信用减值损失 -26, % -664, % %
资产减值损失 -1,031, % -614, % %
其他收益 3,566, % 5,871, % %
投资收益 5, % 119, % %
资产处置收益 70, % 2, % 3,%
营业利润 20,715, % 30,442, % %
营业外收入 332, % 124, % %
营业外支出 116, % 135, % %
净利润 18,517, % 28,995,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管理费用
本期管理费用为 23,739,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 %,主要原因为公司搬入新工厂,长期
资产折旧和摊销费比上年度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
本期销售费用为 6,721,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 %,主要原因为:①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
资增加;②杨亭路厂区投入使用后,公司接待了较多客户及潜在客户审核,增加了招待费;③出口增长
导致报关费增加;④公司网站建设导致宣传费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为-26, 元,比上年度同期降低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
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 1,031, 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 3 年以上
原材料金额增加,该金额按照全额计提,造成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
本期其他收益为 3,566, 元,比上年度同期降低 %,主要原因为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为 5, 元,比上年度同期减少 %,主要为本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比上年
度同期大幅减少,因此导致公司理财产品收益减少。
7、资产处置收益
本期资产处置收益为 70,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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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老旧设备所致。
8、营业外收入
本期营外收入为 332, 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支付的
款项增加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76,235, 340,326, %
其他业务收入 6,738, 9,433, %
主营业务成本 311,005, 273,401, %
其他业务成本 1,869, 4,388,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百分比
彩 印 刷 包
装
347,446, 284,338, % % % %
锂 电 池 包
装
8,962, 7,797, % % % %
制膜产品 19,826, 18,870, % % % %
按地区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百分比
国内 346,608, 291,416, % % % %
国外 29,627, 19,589,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彩印复合包装:①由于国内市场的内卷加剧导致部分产品销售价格降低;②公司搬入新工厂,
固定成本上升,毛利率比上年度同期降低 %;
2、锂电池包装:随着公司锂电池包装业务增加和生产技术的逐步提升,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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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1,535,元,扭转了亏损局面,毛利率比上年度同期提高 %;
3、制膜产品: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295,元,毛利率相对去年同期增加 %;
4、其他业务:因客户业务量增加,版费收入相对于上年度同期减少;
5、国外市场: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出口收入同比增长 11,023, 元,国外市场
毛利本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加 %。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客户 3 80,957, % 否
2 客户 1 20,305, % 否
3 客户 2 17,212, % 否
4 客户 5 17,072, % 否
5 客户 13 12,899, % 否
合计 148,446, % -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供应商 1 21,055, % 否
2 供应商 9 17,575, % 否
3 供应商 11 10,689, % 否
4 供应商 2 9,928, % 否
5 供应商 3 9,197, % 否
合计 68,445, % -
(三)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78, 44,1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21, -90,0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74, 25,378,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278, 元,相对于上期降低 %,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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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期增加 24,473,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期增加 41,320,元,公
司因为生产规模扩大,及产品结构的变化,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比上期降低。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 %,主要原因为公司新工厂已经投入使用,2024
年度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 2023年度减少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长 %,主要原因为:① 2024 年度取得借款收到
现金比上年度增加 %;②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度增加 %;③支付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度降低 %。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
名称
公司
类型
主要
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无锡
韵成
控股
子公
司
塑料
包装 5,000,000 21,218, 7,141, 31,962, -4,
利特
尔新
材
控股
子公
司
新型
膜材
料
10,000,000 286, -4,540, 31, 73,358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理财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预期无法收回本
金或存在其他可
能导致减值的情
形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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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0 0 不存在
合计 - 0 0 -
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合并范围内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研发情况
(一) 研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11,317, 10,367,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0% 0%
(二)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以下 39 39
研发人员合计 39 39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 %
(三)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123 112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21 18
(四) 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新增 4 个研发项目,分别是高阻氧高保香涂布复合膜研发项目(RD53)、超高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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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同质化复合包装膜研发项目(RD54)、高温蒸煮易揭盖膜研发项目(RD55)、单向易撕复合包装膜研发
项目(RD56)。另外还有上期延续的新型铝塑膜研发项目(RD52),共计 5个研发项目,至报告期末已全
部完成。简要介绍如下:
1、新型铝塑膜研发项目
本项目是在公司开发的第一代铝塑膜基础上,通过原材料优化、工艺和复合结构优化,开发性能更
佳的新型铝塑膜。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联合 CPP供应商,对 CPP材料的生产技术进行优化,使 CPP更具
韧性,达到具有较高的热封强度;对复合至熟化的工艺流程进行优化,一方面与粘合剂供应商联合,优
化粘合剂;另一方面通过调整熟化时间和温度,与粘合剂达到相匹配,最终使产品剥离强度、拉伸性能
等保持在合适的区间;在第一代铝塑膜的基础上,对 PA、铝箔、CPP的层厚进行调整,通过大量实验来
确定最佳的层厚,最终解决第一代铝塑膜卷曲问题。本项目从 2023 年 9 月开始实施,到 2024 年 12 月
结题,累计投入研发经费 3,961,元,其中报告期内投入 2,772,元。
2、高阻氧高保香涂布复合膜研发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市场的需求,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针对现有各类别
高阻隔薄膜的缺陷,开发的复合膜产品,以扩大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储备。项目从复合包装结构、原材料
选型、阻隔涂层、涂布工艺等几个方面开展研究,解决了 PVA混合乳液配方关键技术。项目产品结构简
单,制备工艺简单,加工成本低,具有较高的氧阻隔性、水蒸气阻隔性和保香性,并且具有优异的机械
强度、韧性和弹性,不易断裂或穿孔。本项目从 2024 年 1 月开始实施,到 2024 年 12 月结题,报告期
内累计投入研发经费 1,962,元。本项目已经在 2024年 8月申请发明专利 1项。
3、超高阻隔同质化复合包装膜研发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市场的需求,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针对现有各类别
高阻隔薄膜的缺陷,开发的复合膜产品,以扩大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储备。项目针对复合包装结构、原材
料选型、原材料改性技术、原材料表面处理工艺、复合工艺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解决了
相同材质塑料薄膜复合后机械强度、韧性不足的问题。项目产品工艺简单,结构稳定,具有超高的阻氧
阻水蒸汽性能和优异的机械强度、韧性和耐高低温性,并且热封工艺易控制,包装后封边平整度提升。
本项目从 2024年 1月开始实施,到 2024年 12月结题,报告期内累计投入研发经费 1,918,元。
本项目已经在 2024年 8月申请发明专利 1项。
4、高温蒸煮易揭盖膜研发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市场的需求,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针对现有高阻隔
耐高温蒸煮包装的缺陷,开发的全新的高阻隔耐高温蒸煮复合膜。项目针对复合包装结构、原材料选型、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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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改性技术、原材料表面处理工艺、复合工艺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热封强度的控制等方面进行研究,
尤其是在复合结构方面突破了传统高温蒸煮包装对铝箔的依赖,实现了无铝化,但阻隔性不降低。项目
产品可用于高阻隔注塑杯的封口,同时也可制成耐高温蒸煮袋。本项目从 2024年 1月开始实施,到 2024
年 12月结题,报告期内累计投入研发经费 2,203,元。本项目已经在 2024年 9月申请发明专利 1
项。
5、单向易撕复合包装膜研发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市场的需求,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针对现有多层复
合包装不易撕开的缺陷,开发的阻隔性高、热封效果好并且易撕裂的复合膜。项目针对复合包装结构、
原材料选型、内层热封膜改性技术、表层聚脂薄膜改性技术、复合工艺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研
究,尤其是通过对内层热封薄膜实施改性处理,降低其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以及对表层聚脂薄膜的
改性,改变其分子结构,从而实现整体包装的易撕效果。本项目从 2024年 1月开始实施,到 2024年 12
月结题,报告期内累计投入研发经费 2,372,元。本项目已经在 2024年 9月申请发明专利 1项。
六、 对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36所示,利特尔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8,万元。由于收入是利特尔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
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利特尔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利特尔营业收入的确认主要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利特尔经营业务及产品销售模式,对利特尔销售与收款业务关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与测
试,以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销售业务合同或订单中关键条款,评价利特尔采用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就产品销售单价和毛利率等进行比较分析,以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分析主要产品的产销量等非财务数据是否能够支持2024年度收入金额的总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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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取销售交易之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物流单据、
货物签收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出口报关单、与客户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凭证,以确认交易是
否真实。
(5)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样本,并结合存货的审计,进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
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执行函证程序,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销售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7)检查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七、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诚信经营,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员
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
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公司“在客户、员工、股东、供应
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求取相互依赖的最佳平衡”使命。
1、公司始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环保
和节能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杨亭路厂区已建设 VOCs净化回收系统、RTO蓄热燃烧装置、太阳能光伏发
电站、空压机余热回收等系统。这些设备设施已投入使用后,将显著降低公司环境影响,减少公司能源
消耗,助力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实现。
2、公司坚持与供应商、客户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规范运营。重视供应商管理,加强
监督考核,每年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审核,为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帮助,协助其提升完善;与客户建立长
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准绳,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提高服务质量。
3、公司把促进社会繁荣稳定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承诺,规范经营,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
社会责任,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增长,努力做一个受员工热爱、客户信赖、社会尊重的企业。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响应社会扶贫及帮助残疾人的号召,安置残疾
人员就业,为公益事业捐款。
4、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使其更加安全、舒适;重视员
工培训、学习与素质提升,为员工提供宽广的成长平台;关注员工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每年安排员工
体检,提供结婚、生育和生日礼品;通过组织员工座谈、召开年会、在一些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组织活
动等途径丰富员工生活、展示员工才艺,同时也增强企业凝聚力,凸显企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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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九、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债务偿还风险
因公司杨亭路厂区建设及公司生产设备的持续更新,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高,为保障正常经营,公司增加了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较好,但较大额的银行贷款为
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
利影响。
应对措施:(1)公司管理层要在公司治理机制下规范运作,
慎重对待新增投资;(2)梳理公司风险,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建立风险防御机制;(3)加强销售资金的回笼管控,并合理利
用财务杠杆原理,降低风险;(4)公司业务增长,盈利能力较
好,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范围内。
汇率变化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出口销售,与境外客户签订的合同主要以美
元和欧元进行结算。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和海外市场
的不断拓展,出口业务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外汇收支,如国家的
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对
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总体来讲,当人民币升值时,公
司可能会遭受出口收入转换成人民币时的汇兑损失,以及由于
出口量减少造成的损失,可能会降低公司外销收入的利润率;
而当人民币贬值时,则影响情况相反。
应对措施:(1)公司财务及外贸人员将密切关注国家汇率
变化情况,与外销客户签订单次合同替代年度固定价格合同,
根据汇率变化报价;(2)逐步与客户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
率变动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箔、薄膜、纸张、热熔胶、
塑料粒子等,该等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受铝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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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纸浆等价格变化的影响。由于影响铝锭、原油、纸浆价格
的因素较为复杂,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又由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较难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
压力全部传递给下游的需求者,部分需要进行内部成本消化,
在收入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
的营业成本、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产生波动。
应对措施:(1)公司重视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渠道,加强与
定点优质供应商合作,扩大备选供应商范围,降低单一供应商
不能及时供货、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2)在原材料价
格方面坚持“货比三家”,选择高性价比的优质供应商;(3)
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具有高附加值的
产品,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保证公司收益水平;(4)
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销售价格与原材料联动机制,把涨
价因素向下游传导。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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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1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 √否 三.二.4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5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
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6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三.二.7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一)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1、 诉讼、仲裁事项
2、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1,344,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104, %
作为第三人 0 0%
合计 1,448, %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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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0 0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0 0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0 0
其他 0 11,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0 0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0 0
提供财务资助 0 0
提供担保 0 0
委托理财 0 0
资金拆入 0 12,100,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0 0
贷款 0 0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中其他项目是指无锡诚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诚晟投资有限公司租
赁公司房产的关联交易情形。
3、诚晟投资为公司拆入资金,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情形,免于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4、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
5、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期
承诺结束
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4年 10
月 24日
- 挂牌 限售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
正在履行中
其他 2014年 10
月 24日
- 挂牌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2
正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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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其他 2014年 10
月 24日
- 挂牌 关于规范
和减少关
联交易承
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3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年 3月
30日
- 整改 资金占用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4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0年 2月
3日
- 公司摘牌 回购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5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股份锁定
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6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
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7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关于填补
本次发行
股票被摊
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8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持股意向
和减持意
向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9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关于未履
行承诺事
项的约束
措施的承
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0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关于规范
并减少关
联交易的
承诺函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1
变更或豁免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
及利益冲
突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2
变更或豁免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分红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3
变更或豁免
其他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关于不存
在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4
变更或豁免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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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3年 4月
24日
- 发行 资金占用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15
变更或豁免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持有利特尔 %股份,并通过诚晟投资间接持有江苏利特尔绿色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特尔”)%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利特尔全部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
者权属争议,在利特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前也不将本人所持的利特尔股份向
任何他方质押。本人不存在请他人直接或间接代为持有或者委托他人持有利特尔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代替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利特尔股份的情形。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 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
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有股票的
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本人作为利特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关于股份分批次转让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1 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本人作为利特尔的董事,承诺在利特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后,将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利特尔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
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
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利特尔所有。
3、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4、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构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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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利特尔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利特尔有权
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利特尔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
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5、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
时告知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6、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利特尔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
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
承诺。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
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利特尔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或本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
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
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对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
赔偿。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或本公司)不再为利特尔股东为止。”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在本人合法控制利特尔的任何期限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
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利特尔的关
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资金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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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
业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
易规则,依法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3、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5 年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无锡诚晟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晟投资”)之间存在拆入和拆出资金情形。双方均未签订借款合同,也未实际支
付利息。虽然报告期初及期末均不存在未归还的被占用资金,但客观上造成了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事实。
为维护利特尔的利益,保证利特尔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诚晟投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
诺今后将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形,确保不损害利特尔利益。”
5、回购承诺(因公司摘牌终止,该承诺已终止)
“鉴于公司在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该议案待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护公
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
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个月内对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齐全的股
东持有公司的股票由本人讲行履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所实际支付
的价款为基础(需考虑公司除权除息的影响),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股份锁定的承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票。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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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职务
变更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5、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
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
6、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针对以上承诺事项颁布最新规定,则参照最新规
定执行。”
(2)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票。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4、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
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
5、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针对以上承诺事项颁布最新规定,则参照最新规
定执行。”
(3)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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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
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
4、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针对以上承诺事项颁布最新规定,则参照最新规
定执行。”
7、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终止)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公司
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前述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发行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
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前述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公司
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前述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4)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公司
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前述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8、关于填补本次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
该承诺已终止)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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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在
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
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7、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做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2)发行人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开户行、保荐
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
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针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具体情况、未来发展态势和主要经营风险,公司强化主营业务,巩固和扩
大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高收入和盈利水平,降低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带来的风险。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
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不断加强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的科学平
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
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公司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依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
/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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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
措施;
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
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
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赔偿责任。”
(4)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
措施;
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
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
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赔偿责任。”
9、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终止)
(1)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拟减持公司
股份,将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
2、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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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
3、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针对以上承诺事项颁布最新规定,则参照最新规
定执行。”
10、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
终止)
(1)发行人承诺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相关变更方案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
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或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
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
利益。”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及时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
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5、本人违反公开承诺及招股说明书其他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对公
司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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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
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权益。
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上述承诺及相关措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1、及时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
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5、本人违反公开承诺及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对投
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
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
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权益。”
(4)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及时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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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
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
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权益。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5)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及时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
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权益。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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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终止)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资金
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
业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
易规则,依法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3、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
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3、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
利用控股股东身份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
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3)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
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3、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
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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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
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4)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在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资金及其他
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公
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
易规则,依法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3、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终
止)
(1)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除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从
事或参与和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公司不构
成同业竞争。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
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2、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
提供给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公司的条件。”
(2)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除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从
事或参与和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公司不构
成同业竞争。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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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
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2、如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本
人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公司进
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公司的条件。”
13、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终止)
(1)发行人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的
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形式、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程序等。
公司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2)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的
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形式、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程序等。
本人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3)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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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形式、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程序等。
本人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14、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
请,该承诺已终止)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买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督促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
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办理。
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并将督促公司依
法买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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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并将督促公司依
法买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因公司终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该承诺已终止)
(1)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下列任
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公司为本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公司代本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本人及其关联方;
4、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本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5、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本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2)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下列
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公司为本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公司代本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本人及其关联方;
4、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本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5、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本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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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无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7、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
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质押 35,285, % 开具信用证、承兑
杭州圣地路 12 号
不动产
投 资 性 房
地产
抵押 21,538, % 贷款抵押
蓉通路 55 号和杨
亭路 32 号厂房
固定资产 抵押 157,468, % 贷款抵押
杨亭路 32 号、蓉
通路 55 号土地
无形资产 抵押 22,367, % 贷款抵押
生产设备 固定资产 抵押 18,549, % 售后回租
生产设备 固定资产 抵押 6,258, % 供应商授信
无锡韵成厂房
使 用 权 资
产
租赁 1,585, % 房屋租赁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质押 3,121, % 贷款质押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质押 2,459,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
资产负债表日尚未
到期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质押 11,211,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
银行承兑汇票
应 收 款 项
融资
质押 32,12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
总计 - - 311,966,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受限是为了公司融资和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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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28,564,875 % 8,058,781 36,623,656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0 0% 7,829,156 7,829,156 %
董事、监事、高管 0 0% 229,625 229,625 %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2,235,125 % -8,058,781 24,176,344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31,316,625 % -7,829,156 23,487,469 %
董事、监事、高管 918,500 % -229,625 688,875 %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60,800,000 - 0 60,8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3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
称
期初持股
数
持
股
变
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期末
持有
的质
押股
份数
量
期末持
有的司
法冻结
股份数
量
1 顾成 31,316,625 0 31,316,625 % 23,487,469 7,829,156 0 0
2 冯梅 4,624,250 0 4,624,250 % 0 4,624,250 0 0
3 朱益洪 3,536,600 0 3,536,600 % 0 3,536,600 0 0
4 吴小英 3,425,150 0 3,425,150 % 0 3,425,150 0 0
5 黄文萍 3,396,000 0 3,396,000 % 0 3,396,000 0 0
6 陈科军 2,869,000 0 2,869,000 % 0 2,869,000 0 0
7 王恒 1,553,250 0 1,553,250 % 0 1,553,250 0 0
8 王恒 918,500 0 918,500 % 688,875 229,625 0 0
9 王月红 906,000 0 906,000 % 0 906,000 0 0
10 周伟学 891,000 0 891,000 % 0 891,000 0 0
合计 53,436,375 0 53,436,375 % 24,176,344 29,260,031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成的配偶尤勤丰与朱益洪为表兄妹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2、持股排名第 7 和排名第 8 的股东为同名同姓,其中排名第 8 位股东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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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为顾成,其持有公司股份 31,316,625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顾成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 8月至 2014年 8月,担
任利特尔有限执行董事、销售副总;2013年 12月至今,担任诚晟投资执行董事;2017年 3月至今任无
锡韵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利特尔新材执行董事、总经理。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特殊投资条款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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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或股
股东会审议日期 每 10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股送股数 每 10股转增数
2024年 9月 18日 0 0
合计 - -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起权益分派申请,权益登
记日定于 2024年 11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11 月 18日,并于 2024年 11月 8日披露《2024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权益分派结果反馈,本
次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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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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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
月
任职起止日期 期初持
普通股
股数
数量变
动
期末持普通
股股数
期末普通
股持股比
例%
起始日
期
终止日
期
顾成 董 事
长
男 1973 年
8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31,316,
625
0 31,316,625 %
张继
鸣
董
事 、
总 经
理
男 1978 年
11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王恒 董
事 、
董 事
会 秘
书
男 1974 年
4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918,500 0 918,500 %
尤勤
丰
董事 女 1977 年
8 月
2025 年
3 月 7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孟德
香
董事 男 1979 年
9 月
2025 年
3 月 7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曹静 监 事
会 主
席
女 1989 年
6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李斌
斌
监事 男 1986 年
11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罗晓
艳
职 工
监事
女 1985 年
4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孟德
香
原 监
事 会
主席
男 1979 年
9 月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杨菁 原 监 女 1980 年 2020 年 2024 年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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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事 1 月 12 月 18
日
1 月 25
日
倪锋 财 务
负 责
人
男 1974 年
10 月
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7 年
1 月 25
日
0 0 0 0%
因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顾成、张
继鸣和王恒为非独立董事,聘任魏加厚和周莉为独立董事,选举曹静、李斌斌为监事,任期自 2024年 1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罗晓艳为职工监事,
任期自 2024年 1月 26日至 2027年 1月 25日。
2025 年 2 月 19 日,原独立董事魏加厚、周莉提出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提名尤勤丰、孟德香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 3月 7日,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尤勤丰、孟德香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顾成与现任董事尤勤丰为夫妻关系。尤勤丰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朱益洪为表兄
妹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亲属等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曹静 - 新任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换届,经监事
会提名、股东会/监事
会选举担任监事会主
席
李斌斌 - 新任 监事
监事会换届,经监事
会提名、股东会选举
担任监事
孟德香 监事会主席 离任 - 任期届满
杨菁梅 监事 离任 - 任期届满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曹静女士,1989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8 月至今在公司
历任人力资源部行政文员、行政主管、培训主管、人事&行政主管、副经理。
李斌斌先生,1986年 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 8月至今在公
司历任质保部主管、研发部副经理、经理、研发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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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21 1 1 21
生产人员 176 59 63 172
销售人员 17 4 4 17
技术人员 35 4 0 39
财务人员 9 0 0 9
行政人员 19 8 2 25
员工总计 277 76 70 283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 28 33
专科 50 52
专科以下 199 198
员工总计 277 28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一)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较期初增加 6人,本期人员未有明显变动。
(二)人才引进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人才引进,新增本科学历 5人,人才的引进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三)培训计划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的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
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个人素质,提升了员工对企业的认知度和归
属感。包括:1、对新员工进行企业发展历史与概况、企业文化与价值观、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行为
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等入职培训;2、技术方面的专业培训,如技术负责人培训、项目经理
培训、技术人员培训;3、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公司产品方面的培训;4、定期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企业管
理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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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校园招聘、网络招聘、人才推荐等多种渠道进行人才招聘,通过层层面试,择
优录用。
(五)员工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竞争及公司人才需求等情况,将企业价值融入到薪酬政策中。
将公司的薪酬体系定为成长性薪酬体系,员工的整体薪酬水平随着企业业绩的提升而提升。以公司的经
营目标和公司倡导的价值观为核心,建立奖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营造奋进、和谐的
工作环境,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逐步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各项相关制度,形成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次股东会、14次董事会及 5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不断完善,公司已建立
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形成了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独立运行,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没有异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
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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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
地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执行良好,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情况。
3、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
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4、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
了审核,认为董事会对该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该报告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
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经
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支持体系、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
理体系与市场营销体系,不存在与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情况
目前,公司合法拥有办公、生产用土地、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许可证、认
证证书、专利、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目前,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没有以公司
资产、权益等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资
产独立完整,各项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权属明确。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设立了独立运行的部门,对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
实施管理,工资、福利支出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严格分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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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并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人士违反《公司章程》规
定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内
部经营管理机构,各职能机构在《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
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职能部门与
公司各职能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公司
其他主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建立了独
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
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
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有利
益冲突的个人提供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前述法人或个人使用。公司的财务人
员均为专职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并缴纳社保。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方
面的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及运行。
2、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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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
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
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
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
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
善风险控制体系。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制形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共 0 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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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天衡审字(2025)01243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2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字年限
朱敏杰 陈根环
5 年 5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7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5)01243号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特尔)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特尔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利特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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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36所示,利特尔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8,万元。由于收入是利特尔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
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利特尔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利特尔营业收入的确认主要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利特尔经营业务及产品销售模式,对利特尔销售与收款业务关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与测
试,以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销售业务合同或订单中关键条款,评价利特尔采用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就产品销售单价和毛利率等进行比较分析,以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分析主要产品的产销量等非财务数据是否能够支持2024年度收入金额的总体合理性。
(4)选取销售交易之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物流单据、
货物签收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出口报关单、与客户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凭证,以确认交易是
否真实。
(5)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样本,并结合存货的审计,进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
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执行函证程序,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销售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7)检查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利特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利特尔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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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利特尔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利特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利特尔、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利特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利特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利特尔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6)就利特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
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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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
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
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敏杰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根环
2025年 4月 29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49,722, 23,6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2 13,712, 6,176,
应收账款 五、3 86,954, 85,704,
应收款项融资 五、4 32,513, 35,532,
预付款项 五、5 2,979, 2,7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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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6 525, 31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7 56,808, 35,595,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8 6,263, 2,270,
流动资产合计 249,479, 191,9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五、9 21,538, 22,275,
固定资产 五、10 302,682, 275,272,
在建工程 五、11 15,424, 22,8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12 1,585, 532,
无形资产 五、13 23,887, 23,533,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4 1,057, 1,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5 1,1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6 11,434, 3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7,811, 347,086,
资产总计 627,291, 539,0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8 187,401, 149,71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19 65,867, 37,468,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60
应付账款 五、20 92,969, 91,187,
预收款项 五、21 383, 673,
合同负债 五、22 2,244, 1,0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23 1,493, 1,263,
应交税费 五、24 1,193, 1,179,
其他应付款 五、25 2,923, 7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6 9,658, 10,414,
其他流动负债 五、27 2,656, 2,828,
流动负债合计 366,791, 296,56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五、28 26,100, 24,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29 1,084,
长期应付款 五、30 1,7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五、31 3,820, 3,9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5 1,5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772, 30,269,
负债合计 406,564, 326,8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32 60,800, 60,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33 18,877, 18,87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34 19,125, 17,282,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6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35 119,424, 112,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218,227, 209,740,
少数股东权益 2,499, 2,5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20,727, 212,2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总计
627,291, 539,074,
法定代表人:顾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锋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801, 23,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39,
应收账款 十六、1 84,276, 83,952,
应收款项融资 32,120, 35,182,
预付款项 2,741, 2,262,
其他应收款 十六、2 1,839, 4,62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4,503, 33,445,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138, 2,149,
流动资产合计 243,463, 189,80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六、3 7,603, 7,6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1,538, 22,275,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0
62
固定资产 302,285, 274,567,
在建工程 15,386, 22,84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23,887, 23,533,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50, 1,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72,867 3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2,223, 353,211,
资产总计 625,686, 543,0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9,393, 149,7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5,867, 37,468,
应付账款 95,972, 91,158,
预收款项 383, 6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1,409, 1,206,
应交税费 996,
其他应付款 2,894, 73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2,244, 1,07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157, 9,874,
其他流动负债 2,026, 1,604,
流动负债合计 360,354, 294,5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100, 24,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7,258, 1,7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820, 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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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688, 30,269,
负债合计 399,042, 324,7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60,800, 60,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548, 15,54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125, 17,28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1,170, 124,6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26,643, 218,2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625,686, 543,019,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总收入 382,974, 349,760,
其中:营业收入 五、36 382,974, 349,7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64,842, 324,031,
其中:营业成本 五、36 312,875, 277,78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37 3,046, 2,888,
销售费用 五、38 6,721, 6,187,
管理费用 五、39 23,739, 1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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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五、40 11,317, 10,367,
财务费用 五、41 7,141, 7,453,
其中:利息费用 7,039, 6,864,
利息收入 222, 372,
加:其他收益 五、42 3,566, 5,8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43 5, 1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4 -26, -6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5 -1,031, -6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46 70, 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715, 30,442,
加:营业外收入 五、47 332, 124,
减:营业外支出 五、48 116, 1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931, 30,431,
减:所得税费用 五、49 2,414, 1,43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17, 28,99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17, 28,99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 -173,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8,518, 29,1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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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517, 28,99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518, 29,16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顾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锋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收入 十六、4 362,823, 334,122,
减:营业成本 十六、4 294,009, 262,356,
税金及附加 3,016, 2,850,
销售费用 6,453, 5,868,
管理费用 23,117, 18,582,
研发费用 11,273, 10,367,
财务费用 6,882, 7,331,
其中:利息费用 6,831, 6,863,
利息收入 250, 458,
加:其他收益 3,565, 5,8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六、5 5, 7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7, -3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18, -5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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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647, 32,551,
加:营业外收入 313, 121,
减:营业外支出 116, 1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843, 32,536,
减:所得税费用 2,413, 1,4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430, 31,06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8,430, 31,06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430, 31,06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0,458, 337,73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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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10, 3,2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0(1) 1,757, 7,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3,326, 348,8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7,008, 244,34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701, 40,1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11, 11,1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0(1) 7,726, 9,1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047, 304,7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51 27,278, 44,1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 59,7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 7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860, 3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65, 60,5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80,086, 90,8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 59,701,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086, 150,5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21, -90,0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6,594, 213,73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0(2) 24,100, 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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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694, 235,6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3,200, 174,3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038, 7,9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0(2) 18,281, 28,0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520, 210,2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74, 25,3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 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51 236, -20,5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51 14,200, 34,7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51 14,436, 14,200,
法定代表人:顾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锋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7,870, 325,0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8, 3,2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3, 7,8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0,732, 336,2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314, 236,9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858, 38,2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29, 10,5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71, 8,6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9,874, 294,4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58, 41,7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 59,7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 7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708, 3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0, 5,4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13, 65,9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79,015, 90,7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 59,70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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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015, 153,4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02, -87,4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8,594, 213,73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00, 21,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694, 235,6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3,200, 173,3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838, 6,8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72, 27,4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711, 207,5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83, 28,0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 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6, -17,6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72, 31,3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15, 1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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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0,800, 18,877, 17,282, 0 112,781, 2,500, 212,2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0,800, 18,877, 17,282, 0 112,781, 2,500, 212,2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843, 6,643, -1, 8,485,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518, -1, 18,5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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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843, -11,875, -10,031,
1.提取盈余公积 1,843, -1,84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10,031, -10,03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60,800, 18,877, 19,125, 119,424, 2,499, 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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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0,800, 18,877, 14,175, 86,717, 3,024, 183,5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0,800, 18,877, 14,175, 86,717, 3,024, 183,5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106, 26,063, -523, 28,645,
(一)综合收益总额 29,169, -173, 28,9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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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106, -3,106, -350, -350,
1.提取盈余公积 3,106, -3,10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50, -3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60,800, 18,877, 17,282, 112,781, 2,500, 212,241,
法定代表人:顾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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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0,800, 15,548, 17,282, 124,614, 218,2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0,800, 15,548, 17,282, 124,614, 218,2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843, 6,555, 8,398,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430, 18,4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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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1,843, -11,875, -10,031,
1.提取盈余公积 1,843, -1,84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10,031, -10,03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60,800, 15,548, 19,125, 131,170, 226,643,
项目
2023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其他 专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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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存股 综合
收益
储备 险准备 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60,800, 15,548, 14,175, 96,657, 187,18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0,800, 15,548, 14,175, 96,657, 187,1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106, 27,957, 31,063,
(一)综合收益总额 31,063, 31,0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106, -3,106,
1.提取盈余公积 3,106, -3,10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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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60,800, 15,548, 17,282, 124,614, 21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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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原名无锡利特尔彩印包装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1 日,于 2014 年 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股本(注册资本)6,万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919551360。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杨亭路 32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塑、铝包装材料的制造、加
工、销售;塑料薄膜、塑料袋的制作、加工、销售。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4月 29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
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编制本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止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存货核算、固定资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相关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以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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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额≥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的认定为重要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
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
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
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
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
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
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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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
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
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
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
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
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
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
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
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
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
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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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
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
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
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
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
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
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
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
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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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
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
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
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
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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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
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
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
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
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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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
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
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
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
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2、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
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
过 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
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
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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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
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
票组合
日常经营活动中收
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
票组合
日常经营活动中收
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
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其他
组合
日常经营活动中收
取的各类押金、代
垫款、质保金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往来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账龄组合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13、 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存货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
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
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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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 持有待售资产和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
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
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
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
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
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
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6、 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
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
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
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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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
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
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
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
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
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7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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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
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
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
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
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
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
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34 年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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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
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
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5
机器设备 10 5
运输设备 4 5
电子设备 3 5
办公设备及其他 5 5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9、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
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
房屋建筑物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
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
20、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
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
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
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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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
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
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
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
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50 年
软件 5-10 年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及摊销、物
料消耗、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等。
②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
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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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③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
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
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
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
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
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
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
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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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性质 受益期
房屋装潢费 3-10 年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
25、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
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6、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
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
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
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7、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
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
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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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
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8、 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
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29、 收入
业务类型及收入确认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
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境内销售:按照公司与客户所签订合同或协议,由公司直接发货的,相关货物已经交付客户或指定
承运商,确认客户已收到货物时确认收入;客户自行提货的,在货物发出并取得对方确认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以货交承运人方式出口商品的在商品发出并取得报关单后确认收入,需要寄送客户处的出口
商品在报关完成且确认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
(2)物业管理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服务合同包含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
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完工程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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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
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
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
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
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