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
范文
02 融资管理制度范文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公司运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以提高资金
运作效益,依据关联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融资是指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权益资本融资是由公司所
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债务资本融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且到期偿仍的资金,
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融资。
第四条融资的原则。
1.统壹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2.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3.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壹负责。
第二章权益资本融资
第六条权益资本融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俩种融资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融资方式。
2.发行股票融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1.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2.和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和风险
的分担等。
3.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且请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方案。
4.财务部于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5.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第八条吸收投资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筹集的资本金,于生产运营期间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条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
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壹条发行股票融资程序。
1.发行股票融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且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方案。
2.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申请且经批准。
3.公布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和证券运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4.招认股份,交纳股款。
5.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且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包括股东姓名、名称、住所及各股东所持股
份、股票编号以及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第三章债务资本融资
第十三条债务资本的融资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壹负责。经财务部批准分支机构能够办理
短期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短期借款融资程序。
1.根据财务预算和预测,公司财务部应先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融资计划表。
2.按照融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融资计划。
3.财务部负责签订借款合同且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
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仍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4.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第十五条公司短期借款审批权限。短期借款采取限额审批制,限额标准如下(超过限额
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1.财务部经理审批限额:10万元。
2.财务总监审批限额:50万元。
3.总经理审批限额:100万元。
第十六条于短期借款到位当日,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借款类别于短期融资登记簿中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有变动须经原审
批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且实行岗位分离。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建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仍情况。
财务部对于未领取利息单独列示。
第二十条公司长期债务资本融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等方式。
第二十壹条公司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项
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和计划以及仍款期限和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长期借款计划应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依其职权范围进行审
批。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
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仍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办费。
2.生产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3.清算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清算损益。
4.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利息,于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
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行债券融资程序。
1.发行债券融资应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且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
法以及资产评估方案和验资方案等。
3.制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票面金额、债券利
率、仍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总
额以及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等。
4.同债券承销机构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包销合同。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行的债券应注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以及偿仍期限等事项,
且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第二十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价格能够采用溢价、平价、折价三种方式,公司财务部保证债
券溢价和折价采用直线法合理分摊。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发行的债券应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予以登记。
1.发行记名债券的,公司债券存根簿应记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债券持
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仍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
债券的发行日期。
2.发行无记名债券的,应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仍期限和方
式以及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财务部于取得债券发行收入的当日,即应将款项存入银行。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债券持有人明细账,且组织定期核对。
第三十壹条公司按照债券契约的规定及时支付债券利息。
第三十二条公司债券的偿仍和购回于董事会的授权下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未发行债券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四条其他长期负债融资方式仍包括补充贸易引进设备价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应付的租赁费等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第三十五条由公司财务部统壹办理长期应付款。
第四章公司融资风险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且由财务部对公司的融资风险进行评价。公
司融资风险的评价准则如下:
1.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融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2.融资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偿仍能力,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仍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3.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4.融资的期限要适当。
5.负债率和仍债率要控制于壹定范围内。
6.融资要考虑税款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三十七条公司融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融资成本,这对于选择评价公司融资方式有重
要意义。公司财务部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融资组合评价公司资金成本,以确定合理
的资本结构。
第三十八条融资风险的评价方法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法。财务杠杆系数越大,公司融资风
险也越大。
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公司运营情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仍期以
及归仍借款的资金来源。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四十壹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