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K06-007
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
(机械密封产品部分)
20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录
1 总则.......................................................................................................................................1
2 工作机构...............................................................................................................................1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
4 许可程序...............................................................................................................................3
申请和受理..........................................................................................................................3
企业实地核查......................................................................................................................3
产品抽样与检验..................................................................................................................4
审定与发证..........................................................................................................................4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
5 审查要求...............................................................................................................................5
企业生产机械密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
企业生产机械密封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6
机械密封产品出厂检验项目..............................................................................................8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9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9
6 证书和标志.........................................................................................................................16
证书....................................................................................................................................16
标志....................................................................................................................................18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19
8 监督检查.............................................................................................................................19
9 收费.....................................................................................................................................20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20
11 附则...................................................................................................................................20
附件 1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21
附件 2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2
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35
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36
附件 5 检验报告.......................................................................................................................37
附件 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41
附件 7 干式气体密封技术条件...............................................................................................42
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机械密封产品部分)
1 总则
为了做好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
检总局令第 80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机械密封产品划分为 6 个产品单元、17 个产品品种 (见表 1)。
表 1 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高 压(3MPa<密封腔压力≤15MPa)
中 压(1MPa<密封腔压力≤3MPa)1 弹簧式机械密封
低 压(密封腔压力≤1MPa)
密封腔温度>150℃
金属波纹管
密封腔温度≤150℃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
橡胶波纹管
2 波纹管机械密封
汽车(内燃机)水封
高 压(<密封腔压力≤15MPa)
中 压(<密封腔压力≤)
低 压(密封腔压力≤)
3 釜用机械密封
大轴径(轴径>130mm)
4
潜水电泵用机械
密封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平面密封
5 旋转接头
球面密封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6 干气密封
泵用干气密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机械密封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机械密封产品。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
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
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
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
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
机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
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机械密封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
关机械密封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
意见和建议;组织机械密封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机械密封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
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密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邮政编码:100823
电 话:010-68594860、68594897、68594718、68594988
传 真:010-68527524
电子信箱:jxcpscb@、cmif-zhl@
联 系 人:李建林 李燕霞 杨洁华 张京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
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械密封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
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
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 、附件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附
件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
mailto:jxcpscb@
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申请和受理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
栏填写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产品名称”栏填写机械密封,“产品单元”栏按表 1 的产品单元栏填写,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 1 的产品品种栏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
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
盖企业公章。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
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
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
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
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以
同一订单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种型号的产品为一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
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
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企业实地核查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 5 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
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
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审查组由 2 至 4 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
共同组成。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 )进行实
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 1~3 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
制。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 3)和《企业实地
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 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
级许可证办公室。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
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
作终止。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
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产品抽样与检验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 )抽封样
品,填写《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 )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
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 7 日内将样品送达检
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
施现场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
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
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定与发证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
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40 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50 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
局。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
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
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
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 20 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
网站 ,“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
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 审查要求
企业生产机械密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表 2-1 企业生产机械密封产品的产品标准
序
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弹 簧 式 机 械 密
封
高、中、低压
JB/T -1999
JB/T 6614-1993
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锅炉给水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金属波纹管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 JB/T -1999 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橡胶波纹管
JB/T 6616-1993
JB/T -1999
橡胶波纹管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轻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2
波 纹 管 机 械 密
封
汽车(内燃机)水封 JB/T -1999 内燃机水封技术条件
中低压 HG/T 2269-2003 釜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3 釜用机械密封
高压 GB/T 24319-2009 釜用高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4
潜 水 电 泵 用 机
械密封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JB/T 5966-1995
JB/T -1999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轻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5 旋转接头 平面密封、球面密封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6 干气密封
泵用干气密封、压缩
机用干气密封
附件 7 《干式气体密封技术条件》
表 2-2 企业生产机械密封产品的相关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T 14211-1993 机械密封试验方法
2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密封试验方法
3 JB/T -1999 内燃机水封试验方法
4 HG/T 2099-2003 釜用机械密封试验规范
5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6 JB/T -1995 机械密封用圆柱螺旋弹簧
7 JB/T -2006 机械密封用 O 形橡胶圈
8 JB/T 8871-2002 机械密封用硬质合金密封环毛坯
9 JB/T 8872-2002 机械密封用碳石墨密封环技术条件
10 JB/T 8873-1999
机械密封用聚四氟乙烯和聚四氟乙烯毛
坯技术条件
11 JB/T 6374-2006 机械密封用碳化硅密封环技术条件
12 JB/T 8724-1998 机械密封用反应烧结氮化硅密封环
13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注:上述标准目前均为现行有效版本。若上述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
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企业生产机械密封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表 3 企业生产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必备的检测设备
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磨床*1
弹簧式机械密封产品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3.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2
波纹管机械
密封
金属波纹管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焊机
6、冲床*
7、磨床*
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气密性试验装置。
3.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4.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磨床*聚四氟乙烯
波纹管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 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3. 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硫化机*
6、冲床*
7、磨床*橡胶波纹管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气密性试验装置(轻型机械密封)。
3.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4.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5.邵氏硬度计。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硫化机
6.冲床*
7.磨床*
汽车(内燃
机)水封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气密性试验装置。
3.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4.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5.邵氏硬度计。
6.橡胶拉伸试验机。
3 釜用机械密封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磨床*
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3.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冲床*
6.硫化机*
7.磨床*
4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气密性试验装置。
3.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4.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磨床*5 旋转接头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平面密
封)。
3.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生产设备
1.车床
2.铣床
3.钻床
4.研磨机
5.动平衡机
6.微浅槽加工设备
7.磨床*
6 干气密封
检测设备
1.机械密封静压、运转试验装置。
2.平面度检测装置,平晶精度 1 级。
3.弹簧试验机,分度值不大于 。
4.微浅槽深度测量设备或表面形貌检测仪。
注:1.按照工艺条件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夹具及工位器具。
2.带“*”的生产设备所涉及的工序可以外协加工,该设备可以不配备。
机械密封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表 4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
序
号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检验项目
序
号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检验项目
1
弹簧式机械密封(高、中、
低压)
JB/T -1999
JB/T 6614-1993
静压试验、5h 运转试验
2
波纹管机械密封(金属波纹
管)
JB/T 8723-2008 静压试验、5h 运转试验
3
波纹管机械密封(聚四氟乙
烯波纹管)
JB/T -1999 静压试验、5h 运转试验
4
波纹管机械密封(橡胶波纹
管)
JB/T 6616-199
JB/T -1999
静压试验、5h 运转试验;属于轻
型机械密封范畴时:气密性试验、
5h 运转试验
5
波纹管机械密封(汽车(内
燃机)水封)
JB/T -1999 总成弹簧力试验、气密性试验
6 釜用机械密封(高压) GB/T 24319-2009
气密性试验、静压试验、运转试
验
7 釜用机械密封(中低压) HG/T 2269-2003 静压试验、6h 运转试验
8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潜水
电泵用机械密封)
JB/T 5966-1995
JB/T -1999
气密性试验、静压试验、5h 运转
试验;属于轻型机械密封范畴时:
气密性试验、5h 运转试验
9
旋转接头(平面密封、球面
密封)
JB/T 8725-1998 静压试验、5h 运转试验
10
干气密封(压缩机用干气密
封、泵用干气密封)
附件 7
目测检查、确认试验、静态试验、
动态试验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表 2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抽样规则
抽样基数及样品数量规定见表 5。
表 5 抽样基数及样品数量规定
序
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抽样基数
样品数量
(套)
*高 压(3MPa<密封腔压力≤15MPa) — 6
*中 压(1MPa<密封腔压力≤3MPa) ≥40 61 弹簧式机械密封
*低 压(密封腔压力≤1MPa) ≥40 6
序
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抽样基数
样品数量
(套)
密封腔温度>150℃ ≥15 5
金属波纹管
密封腔温度≤150℃ ≥15 5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 ≥40 6
橡胶波纹管 ≥40 6
2 波纹管机械密封
汽车(内燃机)水封 ≥40 6
*高 压(<密封腔压力≤15MPa) — 2
*中 压(<密封腔压力≤) ≥15 3
*低 压(密封腔压力≤) ≥20 6
3 釜用机械密封
大轴径(轴径>130mm) — 2
4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40 6
平面密封 ≥40 5
5 旋转接头
球面密封 ≥40 5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 2
6 干气密封
*泵用干气密封 — 2
抽样规则
1)每个产品品种抽取一组样品。
2)其中弹簧式机械密封、聚四氟乙烯波纹管、橡胶波纹管、汽车(内燃机)水封、低压釜用机
械密封、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样品数量为 6 套产品,须从该产品的不同型号中抽取;其它产品样品
从该产品的同种型号中抽取,抽样数量见表 5。
3)带有 “*” 的产品品种,可按照以高代低(即高压可代表中、低压;中压可代表低压;压缩
机用干气密封可代表泵用干气密封)的原则,确定企业生产的此类产品中:压力最高的产品品种作
为代表,以覆盖该压力以下的产品品种;压缩机用干气密封作为代表,以覆盖泵用干气密封的产品
品种。
4)当釜用大轴径机械密封属于高压范畴时,如同时申报高压、大轴径,可以共用相同样品;当
釜用大轴径机械密封属于中压范畴时,如同时申报中压、大轴径,需抽取大轴径样品 1 套、其他中
压样品 2 套。
机械密封样品在企业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经出厂检验合格等待入库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对于大轴径的釜用机械密封和干气密封产品需现场检验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组长签
字确认,审查部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封样方法
采取封条封样:使用加盖公章或封样专用章的封条将样品包装箱(盒)整体封样,封条要求以
不易受环境和运输影响而破损脱落和不易打开包装箱(盒)为原则。
抽样单见表 6
表 6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集团公司所属
单位(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
情况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型号规格
执行标准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生产日期 抽样日期
产品批号 抽样地点
抽样
情况
封样情况
抽样
人员
签字
企业
人员
签字
审查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请企业在封样之日起 7 日内将样品送达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必须盖章。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产品检验依据国家和/或行业现行有效标准及实施细
则的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
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
机械密封产品以抽样产品的检验结果作为评定该样品所对应的抽样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一)单项不合格判定与缺陷分类
℃单项不合格判定
产品检验按《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表》进行,某项检验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称为该项不合格。
℃缺陷分类
按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将缺陷分为 A 类缺陷、B 类缺陷。
A 类缺陷;对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环保的主要使用性能的关键项达不到标准
要求的,定为 A 类缺陷。
B 类缺陷:对影响一般使用性能的重要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定为 B 类缺陷。
(二)产品抽样检验判定规则
℃ 对于 A 类项目,所检样品全部符合产品标准规定要求时,该项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 对于 B 类项目,所检样品的合格率≥85%时,该项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3 所检项目均为合格时,则判定样品为合格,其中任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样品为不合格。
表 7-1 弹簧式机械密封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2 石墨环渗漏试验
JB/T -1999 机 械 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3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JB/T -1999 机 械 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B
4 静压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5 5h 运转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4-1993 锅炉给水
泵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表 7-2 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A
2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B
3 气密性试验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A
4 静压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A
5 5h 运转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8723-2008 焊接金属
波纹管机械密封
A
表 7-3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机械密封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A
2
四 氟 波 纹 管 渗 漏
试验
JB/T -1999 机 械 密
封技术条件
JB/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A
3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JB/T -1999 机械密封
技术条件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B
4 静压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A
5 5h 运转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机械密
封技术条件
A
表 7-4 橡胶波纹管机械密封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 机 械 密 封 技 术 条 件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2 石墨环渗漏试验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3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1999 轻 型 机 械 密
封技术条件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 机 械 密 封 技 术 条 件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B
4 气密性试验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
密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5 静压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
密封试验方法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 机 械 密 封 技 术 条 件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6 5h 运转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
密封试验方法
JB/T 6616-1993 橡胶波纹
管 机 械 密 封 技 术 条 件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表 7-5 汽车(内燃机)水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1999 内燃机
水封技术条件
A
2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JB/T -1999 内 燃 机
水封技术条件
JB/T -1999 内燃机
水封技术条件
B
3 气密性试验
JB/T -1999 内 燃 机
水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内燃机
水封技术条件
A
4 静压试验
JB/T -1999 内 燃 机
水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内燃机
水封技术条件
A
5 5h 运转试验
JB/T -1999 内 燃 机
水封试验方法
JB/T -1999 内燃机
水封技术条件
A
表 7-6 釜用机械密封产品(中低压)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质密封环端面平
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HG/T 2269-2003 釜 用 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2
石墨环、四氟波纹
管渗漏试验
HG/T 2269-2003 釜用机械
密封技术条件
HG/T 2269-2003 釜 用 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3 主要零件公差检验
HG/T 2269-2003 釜用机械
密封技术条件
HG/T 2269-2003 釜 用 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B
4 静压试验
HG/T 2099-2003 釜用机械
密封试验规范
HG/T 2269-2003 釜 用 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5 6h 运转试验
HG/T 2099-2003 釜用机械
密封试验规范
HG/T 2269-2003 釜 用 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表 7-7 釜用机械密封产品(高压)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GB/T 24319-2009 釜用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2 气密性试验
GB/T 24319-2009 釜 用 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GB/T 24319-2009 釜用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3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GB/T 24319-2009 釜 用 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GB/T 24319-2009 釜用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B
4 静压试验
GB/T 24319-2009 釜 用 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GB/T 24319-2009 釜用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5 6h 运转试验
GB/T 24319-2009 釜 用 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GB/T 24319-2009 釜用高
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A
表 7-8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用机械密封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2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用机械密封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用机械密封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B
3 气密性试验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机械密封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
密封试验方法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用机械密封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4 静压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
密封试验方法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用机械密封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5 5h 运转试验
GB/T 14211-1993 机 械 密
封试验方法
JB/T 6619-1993 轻型机械
密封试验方法
JB/T 5966-1995 潜水电泵
用机械密封
JB/T -1999 轻型机
械密封技术条件
A
表 7-9 旋转接头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质密封环端面平
面度(平面密封)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
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A
2 石墨环渗漏试验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A
3 主要零件公差检验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B
4 静压试验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A
5 5h 运转试验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JB/T 8725-1998 旋转接头 A
表 7-10 干气密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硬 质 密 封 环 端 面
平面度
JB/T 7369-1994 机 械 密
封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技
术条件》
A
2 石墨环气压试验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
技术条件》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技
术条件》
A
3
主 要 零 件 公 差 检
验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
技术条件》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技
术条件》
B
4 静压试验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
技术条件》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技
术条件》
A
5 运转试验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
技术条件》
附件 7《干式气体密封技
术条件》
A
6 证书和标志
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
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
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证书产品明细内容示例见表 8:
表 8 证书产品明细内容示例
序号 企业申请 审查结果 证书产品明细内容
1
弹簧式机械密封 高压
(3MPa<密封腔压力≤15MPa)
企业申请产品全部符合细则要
求
弹簧式机械密封 高压
密封腔压力≤15MPa
2
波纹管机械密封
金属波纹管
(密封腔温度>150℃、密封腔
温度≤150℃)
波纹管机械密封
金属波纹管
(密封腔温度>150℃符合要求、
密封腔温度≤150℃不符合要求)
波纹管机械密封
金属波纹管
(密封腔温度>150℃)
3
波纹管机械密封
金属波纹管
企业申请产品全部符合细则要
求
波纹管机械密封
金属波纹管
序号 企业申请 审查结果 证书产品明细内容
(密封腔温度>150℃、密封腔
温度≤150℃)
(密封腔温度>150℃、密
封腔温度≤150℃)
4
釜用机械密封 中压
(<密封腔压力≤)
企业申请产品全部符合细则要
求
釜用机械密封 中压
密封腔压力≤
5 旋转接头 平面密封
企业申请产品全部符合细则要
求
旋转接头 平面密封
6
干气密封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企业申请产品全部符合细则要
求
干气密封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泵用
干气密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
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组织实地核查和产
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
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
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
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
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 1 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
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 5 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
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
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
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
料之日起 5 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
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
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
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标志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
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 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 的缩写“QS”和
“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 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 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6-007-×××××。其中,XK 代表许可,前两位(06)代表机械行业编号,
中间三位(007)代表机械密封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
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
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
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
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
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
案申请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
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8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
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局进行了备案。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
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
整、真实。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
9 收费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综[2006]69 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 2200 元,一家
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 2200 元的 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
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 73 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
的通知》(计价费[1996]150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 号)规定执行。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
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
11 附则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废止。
附件 1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1)国家密封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888 号
邮政编码:230031
电 话:0551-5335566、5335553
传 真:0551-5325105
联 系 人:李江、辛安见、吴兆山
电子信箱:gmpc@
检验产品范围:机械密封所有产品单元
附 件 2
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 格 型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
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共 7 章 26 条 39 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
生产设施、 设备工装的 款、 测量设备的 款、 出厂检验共 4 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
*)。非否决项目共 35 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 8 款,且无不符合
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
核 查 不 符 合 项 汇 总 表 》 。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
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
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
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
质量职责。
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
确。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有效
实施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
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并记录有关结果。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
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且维护
完好。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请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
设施及场所。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 符合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
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
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
备和工艺装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
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
应。
℃ 符合
℃ 不符合
设备
工装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
维护保养完好。
检查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
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
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
计量设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
凭证及设备编号。
2. 设备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
3.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 符合
℃ 不符合
测量
设备
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
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
内并有标识。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三、人力资源要求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企业
领导
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
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
识。
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
(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技术
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
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检验
人员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
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
识和检验技能。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重点抽查关键重要件检验人员和出厂检验
人员)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生产
人员
生产人员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
(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等),
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
3. 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重点抽查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作工人)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人员
培训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
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1.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
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
2.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四、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
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
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请取证产
品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技术
标准
2.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
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
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
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
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
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技术
文件
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签
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
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
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重点检查总装图、部件图、关键零件图、关
键/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
必须齐全配套。
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设计文件的图
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
件图、技术要求等和工艺文件的工艺过程卡、
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部件原
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验证
标准或规程等)。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致,
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
全一致。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统一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
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
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文件
管理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
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
理。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
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
制制度。
1.是否制定了控制文件。
2.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
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
外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
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
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
协作记录。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
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
协加工。
1.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
清单、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采购
控制
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
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
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
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
齐全。
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
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工艺
管理
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
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
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
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
止出现损伤或变质。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
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
或变质。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
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
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
作。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1.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
制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如
研磨、抛光等工序)或产品关键
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
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有关工艺文件中标明质量控制点。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质量
控制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
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
施质量控制。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
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特殊
过程
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
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
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
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
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1.对特殊过程(如热处理、铸造等工序)
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
和人员鉴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产品
标识
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
行标识。
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
产品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检查关键、特殊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不合
格品
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
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
效控制。
3.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
了检验。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六、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
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
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
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
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
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
度。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检验
管理
2. 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录
或检验报告。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
成品是否有检验的原始记
录或检验报告。
2.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
报告是否完整、准确。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过程
检验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
量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
进行标识。
1. 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
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 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
识。
(重点检查关键零件、关键
工序的检验活动)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
出厂
检验
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 的规定,对产品进行
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
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
装和标识规定。
2.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
验和试验。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
合规定。
℃ 符合
℃ 不符合
型式
检验
弹簧式机械密封应按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T -1999 或 JB/T6614-1993 要
求进行型式试验;
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应按焊接金属波纹
管机械密封 JB/T 8723-2008 要求进行型式
试验;
橡胶波纹管机械密封中的轻型机械密封
应 依 据 轻 型 机 械 密 封 技 术 条 件 JB/T
-1999 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其它产品
应 按 橡 胶 波 纹 管 机 械 密 封 技 术 条 件 JB/T
6616-1993 进行型式试验;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机械密封应按机械密
是否按相应标准条款进行
型式试验。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封技术条件 JB/T -1999 要求进行型
式试验;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应依据潜水电泵用
机械密封 JB/T 5966-1995 或轻型机械密封
技术条件 JB/T -1999 要求进行型式
试验;
汽车(内燃机)水封应依据内燃机水封试
验方法 JB/T 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釜用机械密封(中低压)应依据釜用机械
密封技术条件 HG/T 2269-2003 要求进行
型式试验;釜用机械密封(高压)应依据釜用
高压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GB/T24319-2009
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旋 转 接 头 应 依 据 旋 转 接 头 JB/T 8725-1998
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七、安全防护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安全
生产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企
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
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
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
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
和防护。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
和防护。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劳动
防护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
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
必要的劳动防护。
1.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
防护培训;
2.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附 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编: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产品单元:
核查
结论
审查组根据《机械密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__ _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
轻微缺陷项_____款、非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
其他情况说明: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 。
(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姓名(签字) 单 位 职务(组长、组员) 核查分工(条款) 审查员证书编号
审查组
成员
观察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实地核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
或 拒 绝 核 查 的 情 况 等 。
附 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企业名称:
产品单元:
序号 条款号 轻微缺陷程度 轻微缺陷事实描述 整改要求
审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整改时限:
请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在 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注: 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要求”、“企业代表签字”、“整改时限”栏不填。
附件 5
(CNAS 章)、(CMA 章)、(CAL 章)
检 验 报 告
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单元名称
规格型号
受检单位 (与抽样单上企业名称一致,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的应填写所属单位的名称)
检验类别 生产许可证检验
报告日期 (以签发日期为准)
检验机构名称
注 意 事 项
1. 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检验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 检验报告无批准人、审核、主检签字无效,无骑缝章无效。
4.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5. 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向检验
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检验机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电子信箱:
╳╳╳检验机构
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XXXXXXXX 共 X 页 第 X 页
产品名称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规格型号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受检单位
名称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受检单位
生产地址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地点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样品等级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人员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基数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产品批号/
生产日期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数量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日期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到样日期 收到样品的日期
样品描述
(对收到的样品基本情况作简单表述,如:封条是否完好、清楚;样品的形状、
完好程度等。)
检验依据 机械密封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产品检验依据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按照╳╳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项目不符合该标
准规定的(╳╳规格╳╳等级)要求,判定该样品为合格/不合格。)
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试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等
批准: 审核: 主检:
检验数据 共 X 页 第 X 页
复核: 检验:
附 件 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变化对比表
新版细则 旧版细则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说明
橡胶波纹管
1
波纹管机
械密封
汽车(内燃机)水封
波纹管机
械密封
橡胶波纹管
将橡胶波纹管中汽
车(内燃机)水封
单列。
平面密封
2 旋转接头
球面密封
旋转接头 旋转接头 拆分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3 干气密封
泵用干气密封
干气密封 干气密封 拆分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新版) 产品标准(新版) 产品标准(旧版) 说明
1
金属波纹管机械
密封
JB/T 8723-2008 JB/T 6373-1992 废止
2
釜用机械密封
(高压)
GB/T 24319-2009 HG/T 2269-2003 新增
3
汽车(内燃机)
水封
JB/T -1999
JB/T 5086.2-1999
JB/T -1999
JB/T 6619-1993
新增
必备生产设备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新版) 主要设备(新版) 主要设备(旧版) 说明
1 干气密封
动平衡机
微浅槽加工设备
新增
必备检测设备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新版) 主要检测设备(新版) 主要检测设备(旧版) 说明
1
橡胶波纹管机械
密封
邵氏硬度计 - 新增
2
汽车(内燃机)
水封
邵氏硬度计
橡胶拉伸试验机
- 新增
3 干气密封
微浅槽深度测量设备或
表面形貌检测仪
- 新增
附件 7
干式气体密封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式气体密封的型式与型式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方法、安装和使用
要求、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离心压缩机、螺杆压缩机、离心泵等旋转机械用干式气体密封(以下简称干气密
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9239-1988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 许用不平衡的确定
GB -2005 液压气动用O形橡胶密封圈尺寸系列及公差
JB/T 7369-1994 机械密封端面平面度检验方法
JB/T -1995 机械密封用圆柱螺旋弹簧
JB/T -2006 机械密封用O形橡胶圈
3 基本型式、参数与型式代号
基本型式
根据使用设备不同,干气密封分为 2 大类、8 种基本型式: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a) 单端面干气密封;
b) 双端面干气密封;
c) 串联式干气密封;
d) 带中间进气串联式干气密封;
e) 双端面与单端面组合形式。
泵用干气密封
a) 机械/干气组合式干气密封;
b) 双端面干气密封;
c) 串联式干气密封。
基本参数
类 别 介 质 介质压力
(MPa)
介质温度
(℃)
轴 径
(mm)
线速度
(m/s)
压缩机用 各种气体 0~15 -100~+280 30~300 ≤200
离心泵用 各种液体 0~3 -100~+280 25~100 ≤25
型式代号
G □ □ - □
轴径(以转子直径的毫米数表示)
密封结构型式(A:单端面;B:双端面;C:串联式;D:带中
间进气串联式;E:双端面与单端面组合式;F:机械密封+干气密
封)
适用设备(C-压缩机用、P-泵用)
干气密封代号
示例:GCD-120 表示压缩机用、带中间进气的串联式密封结构的干气密封,轴径为 φ120mm。
4 要求
干气密封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材料
干气密封用材料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技术文件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主要零件技术要求
硬质材料密封环密封端面平面度不大于,粗糙度Ra 值不大于μm;软质材料
密封环密封端面平面度不大于,粗糙度Ra 值不大于μm。
静止环密封端面与副密封O 形橡胶圈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度Ra 值不大于μm。
旋转环两端面的平行度不大于。
密封环端面不得有裂纹、杂质、气孔、磕碰等缺陷。
静密封O形橡胶圈槽与静密封0形橡胶圈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度Ra 值不大于μm。
O形橡胶圈尺寸系列及公差按-2005 的规定,胶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要求按JB/T
-2006 的规定,O形橡胶圈的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特殊工况条件
或选用特殊材料O形橡胶圈可采用高于GB -2005 及JB/T -2006 的国外标准O形橡胶圈。
弹簧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1995 的规定,同一套密封中各弹簧之间的自由高度差
不大于。
石墨环需做气压试验,试验压力为,持续10min,不应有破裂和渗漏现象。
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2000 的f 级公差。
性能要求
泄漏量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密封压力 P≤2 MPa 时,一个密封端面泄漏量不大于 3Nm3/h;
密封压力 2 MPa<P≤5 MPa 时,一个密封端面泄漏量不大于 5Nm3/h;
密封压力 5 MPa<P≤10 MPa 时,一个密封端面泄漏量不大于 10Nm3/h;
密封压力 10 MPa<P≤15 MPa 时,一个密封端面泄漏量不大于 20Nm3/h;
泵用干气密封
a) 机械/干气组合式干气密封缓冲气泄漏量≤
b) 其它类型干气密封缓冲气泄漏量≤
动平衡精度
干气密封旋转零、部件动平衡精度应达到GB/T 9239-1988 的 级精度。
使用期
安装及操作正确的情况下干气密封使用寿命不得少于3年。
5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试验条件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模拟介质和隔离气用压缩空气, 缓冲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温度为常温,压力及转速按设计值。
泵用干气密封
模拟介质用清水,缓冲气用氮气,温度为常温,压力及转速按设计值。
性能检验所用仪器仪表应符合 GB/T 14211-1993 中 、 要求。
试验内容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干气密封旋转零、部件必须进行动平衡试验,试验后作动平衡标记,动平衡标准按
GB/T9239-1988 的 级。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产品试验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目测检查和确认试验。
静态试验
a) 主密封气体压力调至规定的最大静态密封压力,保持此压力至少10min,记录数据。将压力
减至最大静态密封压力的75%,50%和25%,在每个压力等级上保持压力并记录静态泄漏量;
b) 二级密封气体压力调至规定的最大静态密封压力,保持此压力至少10min,记录数据。将压
力减至最大静态密封压力的75%,50%和25%,在每个压力等级上保持压力并记录静态泄漏量。
动态试验
a) 密封气体保持在规定的最大密封压力和温度,主放空保持规定的最小背压,将转速从静止
增大至最大连续转速(MCS),运行至少15 分钟或主密封泄漏量达到稳定状态,记录数据;
b) 转速增至跳闸转速(如果跳闸转速高于MCS)并运行至少15 分钟,每5 分钟记录一次数据;
c) 将转速降至最大连续转速(MCS)并运行至少1 小时,每5 分钟记录一次数据。主密封的
平均泄漏量必须小于规定所允许的最大泄漏量;
d) 增大主放空背压至规定的最大值并运行至少15分钟,记录数据;
e) 密封气体保持在规定的最大密封压力,将主放空背压(即二级密封压力)增至规定的最大
密封压力。这需要将主密封压力增加以维持主密封有正压差℃P,运行至少15 分钟,每5 分钟记录
一次数据;
f) 完成两次连续的停车和启动,增至最大连续转速并以最快速度到跳闸转速,然后再将转速
降至最大连续转速,保持5分钟或直到泄漏量稳定,记录从静态到各转速的一个完整系列的数据。按
e 步骤要求保持主密封和二级密封的压力;
g)停车并保持规定的密封条件,从停车后立即记录两组连续的试验数据。
目测检查
a)试验之后,解体密封,确保所有关键部件符合周向的原始标记,检查部件的磨损,装配和一
般状态;
b)在准备好的格式上列表记录状况并将其作为综合报告的一部分。
确认试验
a) 新组装密封,特别要注意标记的匹配,并将密封再次放入试验台;
b)重复静态试验步骤。
泵用干气密封
泵用干气密封产品试验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
静态试验
密封气体压力调至规定的最大静态密封压力,保持此压力至少10min,记录数据。将压力减至最
大静态密封压力的75%,50%和25%,在每个压力等级上保持压力并记录静态泄漏量。
动态试验
a) 密封气体保持在规定的最大密封压力和温度,将转速从静止增大至最大连续转速(MCS)
的50%、75%,分别运行至少5分钟或密封泄漏量达到稳定状态,记录数据;
b) 将转速增至最大连续转速(MCS)并运行至少1小时,每5分钟记录一次数据。密封的平均
泄漏量必须小于规定所允许的最大泄漏量;
c)完成两次连续的停车和启动,增至最大连续转速,保持5分钟或直到泄漏量稳定,记录静态
及最大转速下的试验数据。
检验规则
干气密封须经企业质检部门逐套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检验项目:、 要求。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中出现不合格项,须返工后再检验。所有项目合格后,方判为合格,
否则判为不合格。
6 干气密封的安装与使用要求
安装干气密封部位的轴(或轴套)按下列要求
安装干气密封部位的轴(或轴套)的径向跳动公差不大于,轴向窜动量不大于。
安装密封轴定位面端面跳动不大于。
安装辅助密封圈的轴(或轴套)的端部按图1 所示倒角,以便于安装。
图1
其中:C=1mm~3mm;D=15°~30°。
安装干气密封部位的壳体按下列要求
壳体与静密封“O”形橡胶圈接触部位倒角按图2 所示,以便于安装。
图2
其中:C=1mm~3mm;D=15°~30°。
壳体与“O”形橡胶圈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度Ra 值不大于μm。
干气密封安装前需检查主要密封元件有无影响密封性能的损伤,并及时更换或修复。
安装干气密封前必须将轴(或轴套)、壳体表面及所有进气孔清洗干净, 防止颗粒杂质进
入密封部位。
安装时应按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样本正确安装。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志与包装
干气密封产品集装后应在产品适当部位刻商标、产品型号、工程编号及旋向等标志。
产品的包装要保证干气密封能够承受流通过程(包括装卸、运输、储存)中遇到的各种危
害条件。
产品出厂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数量和检验
人员的签章及日期、产品执行标准号以及生产许可证号。
包装木箱内应有必须的随机附件及装箱清单、发货清单等文件。
包装标志的收发货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箱号、生产商、发货单位和收货单
位。
包装标志的储运指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0 的规定。
运输与贮存
根据合同规定运输可采用任何方式。
产品验收后应在不低于-15℃和不高于40℃的通风、避光、干燥房间存放。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高 压(3MPa<密封腔压力≤15MPa)
中 压(1MPa<密封腔压力≤3MPa)1
弹簧式机械密
封
低 压(密封腔压力≤1MPa)
密封腔温度>150℃
金属波纹管
密封腔温度≤150℃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
橡胶波纹管
2
波纹管机械密
封
汽车(内燃机)水封
高 压(<密封腔压力≤15MPa)
中 压(<密封腔压力≤)
低 压(密封腔压力≤)3
釜用机械密封
大轴径(轴径>130mm)
4
潜水电泵用机
械密封
潜水电泵用机械密封
平面密封
5 旋转接头
球面密封
压缩机用干气密封
6 干气密封
泵用干气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