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发展集团战略供应商,节约采购成本。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实施统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操作。
职责
集团工程管理部建材采购中心负责本指引的编制、解释及监督工作,集团各部门、各地区公司负责执行。
方法与过程控制
战略供应商认定程序
战略供应商资质审查按照《供应商资质审查操作指引》办理。
战略供应商必须通过招标确定,招标按照《招投标操作指引》办理。
每种材料设备的定点供应商的数量原则上为一家,采购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另选两家后备供应商。
集团采购工作小组与领导小组确定的优选供应商进行谈判,就合作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报请领导小组另行选择供应商,直至达成协议为止。
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将合作协议报集团领导小组审批,并负责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VKGC09-01-F07)及《未中标通知》-(VKGC09-01-F08)。
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安排集团相关领导与供应商签订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发布《集团统一采购通知》-(VKGC09-01-F10),凡确定了战略供应商的材料设备年度内不再进行招标。
交易
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建材采购中心与战略供应商应指定专人处理交易。
地区公司向建材采购中心提交采购需求给(包括产品外观、配置、技术数量要求等)。
建材采购中心与战略供应商会同处理地区公司的采购需求,确定产品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要求、价格等方面内容。
订单处理完毕,由建材采购中心网上通知地区公司,并由地区公司与战略合作供应商按指定的格式、内容签订采购合同。
评估
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物业公司等对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评估意见,每半年及供应结束后一个月内填写《供应商履约评估表》-(VKGC09-01-F03b),报建材采购中心。
建材采购中心整理地产公司反馈意见,在采购月报中发布。
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在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期满之前2个月,填写《供应商履约评估表》-(VKGC09-01-F03b)报集团领导小组决定下年度是否重新招投标。
各地区公司必须按照《集团统一采购通知》-(VKGC09-01-F09)进行采购,否则须经地区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建材采购中心审核,一次采购量在20万以上,则需报集团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方可另行招标。
相关表格
VKGC09-01-F03b《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集团公司用)
VKGC09-01-F07《中标通知》
VKGC09-01-F08《未中标通知》
VKGC09-01-F09《集团统一采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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