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1.“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账户:
本账户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
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各种款项,包括最低租赁收
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
2.“未担保余值”账户:本账户核算采用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3.“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本账户核算
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记入租赁收入的应收而
尚未收到的融资收益总额。
4.“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为融资租
赁而购建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租赁资产的价款、
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
保管费、财产保险费、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和租前借款费
用(指从出租人支付设备价款或实际负担与承租人有关
的费用之日起至租赁开始日所产生的借款费用)等,如
果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境外运输费、境
外运输保险费和进口关税。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和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相类似,通常也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
谈判费等。其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应收款”账户,
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账户。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确认各期租赁收入时,应当
按照各期确认的收入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比例,
对初始直接费用进行分摊,冲减租赁期内各期
确认的租赁收入
借:租赁收入
贷:长期应收款
2.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
用之和)
未担保余值(按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
值 的差额)
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按上述账户计算后的
差额)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未实现融资收益”作为“长期应收
款”减项列示。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分
配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每期确认融资收入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融资收入(如为
租赁公司可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例4】 甲公司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从
2004年1月1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期租金,每期租金中所
含融资收入均为500 000元,于每期末根据合理的分配
方法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假设在2004年12月31日,仍未收到第一期租金。
(1)2004年12月31日,应将第一期租金中所含的融资
收入予以全部冲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500 000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00 000
在未收到第一期租金之前的任一会计期间均不再确认第
一期租金中所含的融资收入。
(2)假设在2005年1月10日收到第一期租金,确认所含
融资收入500000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500 000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如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
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
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
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
确认的融资收入。如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
以恢复,应当在原以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
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租
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
认的融资收入
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作任何调整
租赁投资净额是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
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其会计处理为:
(1)期末,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同时,将由此所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
认为当期损失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如果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
应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将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取得的或有租金,应
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6.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应区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资产归还给出租
人
①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
承租人归还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应向承租
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收到归还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
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补
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③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归还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④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
此时,出租人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
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
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
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
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根据租赁合同
规定应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时,将其确认为
营业外收入。同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收回租
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
出租人应按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
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如果还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
7.出租人对融资租赁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
的事项,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
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及以后年度将收到
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以及分配未
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
【例5】 2003年12月28日甲公司(承租人)与乙
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
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流水生产线。
(2)起租日:2003年12月31日
(3)租赁期:2003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
日,共3年。
(4)租金支付方式: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80 000
元。(第一次租金支付日为2004年12月31日)
(5)租赁期届满时该生产线的估计余值为100
000元。甲公司的担保余值为100 000元。
(6)该生产线的保险、维护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每年9 000元。
(7)该生产线在2004年1月1日的公允(原账面价值)为
780 000元。
(8)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8%(年利率)。
(9)该生产线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
(10)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生产线交还给乙租
赁公司。
根据以上资料,(乙租赁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1)判断租赁类型
本例中由于不存在未担保余值,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
款额的现值为780 000元,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
即702 000元(780 000×90%)。该项租赁为融资租赁。
(2)计算租赁的内含利率
280 000×PA( 3, R) +100 000×PV( 3,
R)=780 000(元)[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因此:280 000×PA(3,R)+100 000×PV(3,
R)=780 000
当R=9%时
280 000×+100 000×=708 680+77
200=785 880>780 000
当R=10%时
280 000×+100 000×=684 320+75
100=759 420<780 000
用插值法计算内含利率R:
R=%
(3)计算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及其现值与未实现融资
收益
最低租赁收款额=280 000×3+100 000=940 000(元)
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
值=780 000(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940 000-780 000=160 000(元)
(4)做会计分录
2003年12月31日,出租生产线: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940 000
贷:融资租赁资产 780 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60 000
2.收到租金时的会计处理
2004年至2006年每年年末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80 000
3.租赁期内各期应分配的未实现融资收益(见
表17—2)
2004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收入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71 916
贷: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71 916
注:以后各期确认融资收入的会计分录与第一期
类似,只是金额不同而已。
4. 2006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时,收到归还的租
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1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