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异常---货损处理规范
一、为规范本公司货运作业异常处理---货损异常处理程序,特制订本规范。
二、货损分类:
分类原则
级别
货损程度
货损类别
货物使用影响
损失金额
A
轻微
外包装
不影响使用,客户可接受
1—1000元
B
中等
货物本身
不影响使用,客户不可接受
1001—5000元
C
严重
修理或处理好,可以使用,客户可以接受
5001—10000元
D
失去使用价值
>10000元
三、造成货损的原因分类:
造成货损事故的因素很多,大体可以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大类。
主观因素:
管理上没有形成完善的货物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管理不严。
职工业务素质低、规章不熟悉、责任心不强、违章作业:;
设备维修保养不善(如仓库漏雨,篷布以及装卸器具维修、保养质量不良等)
客观因素: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海啸、特大风暴等)
科技知识水平和认识上的局限;
货运设备不足(如:冷藏车、棚车不足,以敞车代用,影响怕湿、易腐货物的运输质量;雨棚、仓库不够,怕湿货物的堆放)
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的责任(如谎报、错报货物品名、少报重量,包装不良,押运人措施不当、运单填写错误)
路内外盗窃、咋骗分子的蓄意犯罪;
货物本身性质所照成的(如货物自然减重、自然。放射性物品的自然衰变等)
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但偶然中蕴藏着必然。如果有关技术设备不正常,人员操作技能低下。不懂或不接受规章制度的约束,以及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规章制度有错漏不能有效的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等,其中任何一起都有可能成为事故的必然条件,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对这些必然条件起主导作用的是人只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加强培训,遵章守纪。正确维护和运用运输设备,绝大多数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事故处理程序
总则
无论何类货损,何种原因导致的货损,驾驶员发现后,都应该在最短时间反映到公司调度;
驾驶员发现货损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所导致,都应该立即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货损扩大化;
如果货损情况可能会威胁到驾驶员安全问题,驾驶员应立即避开,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货损发生后,除立即采取的合理措施,不得擅自处理;
货损发生后无论大小都应该反映到公司调度,不能瞒报或歪曲事实;
提货时发生货损
驾驶员提货时发现或发生货损,必须当场于装货人员确认,并同时告知公司调度;
无论收货人或发货人是否同意继续作业,都必须取得由装货方提供的货损证明;
调度在得到相关货损消息后,必须与客户及时沟通,让客户知悉并共同商讨应对措施;
驾驶员必须依客户或调度指示;
如有必要尽量拍照留存;
运输途中发生货损
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货损,应当首先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补救,严防损失近一步扩大;
调度知悉货损后第一时间向客户报告,并尽量争取客户处理意见;
驾驶员依调度安排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如系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损应依《运输过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规范》进行操作;
4交货时发生货损
首先判别货损程度和货损状况,如系轻微外包装变形或移位,驾驶员应当场修正;
如果外包装破损,而货物无损不影响使用,则需征得客户同意后,驾驶员方可接受有备注的收货证明;
如果货损严重,必须经调度与客户协调后,按客户指示处理;
无论客观或主观原因,调度必须第一时间将货损情况向客户说明,以求的最佳处理;
如有可能尽量拍照;
严禁驾驶员私自处理货损;
驾驶员严禁擅自在注有“货损备注”的收货单上签字。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