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工作合同
签订地点:河北
签订日期:2007年 月 日
聘任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乙方为公司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1条 聘 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1、 乙方工作目标:
1、全年销售回款指标为 元(按实际发货并已开票的销售回款额计算,以下同),其中,通风扇系列产品销售回款指标为 元。
2、全年销售费用考核指标 万元。
3、全年净利润考核指标 万元。
2、 乙方2007工作重点:
以“强化竞争意识,强化市场占有率”为指导核心,继续打造新华都的市场,做好资产安全管理,在此基础上,树立强烈的竞争意识,显著提高新华都在行业市场的占有率,稳妥推进服务经营网络建设。
3、 乙方工作任务:
1、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及相关重要营销议题的研究,参与公司营销规划、营销策略、销售目标等的制定。
2、把控产品策略、价格策略、营销策略等的执行,领导所辖营销机构做好市场维护和市场开拓,完成销售总目标,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负责营销工作实施的有效性及销售策略执行情况;建立市场信息监测、市场消费需求分析系统,定期收集行业市场、竞争对手、经销商、客户等信息,并以此评估和改进相应的销售策略。
4、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树立和维护新华都的社会形象及影响,提高新华都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5、开展各项营销业务,落实销售货款的回笼。
6、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合理使用销售费用,提升投入产出比,销售费用超出预算的,必须报公司审批。
7、加强对新华都资产安全的监管,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定期组织对发出商品回执单等的法律有效性进行检查。
8、做好其它各项销售管理工作。
第3条 权利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文本内容)
第4条 岗位薪酬待遇
一、年薪及奖励构成:
岗位年薪 元人民币/年;竞业避止补偿金 元人民币/年;年度奖金 完成全年总体销售目标后,根据销售回款的资金回笼情况而定 。
二、发放方式:
1、 岗位年薪,按月度发放;
2、 竞业避止补偿金,按月度发放;
3、年度奖金年度审计结束后发放;
4、如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岗位变动或发生离职、解除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奖励的年度奖金。
5、在产品价格执行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因擅自提价而导致当年销售回款指标未完成,乙方不能享受年度奖金的奖励。
注:以上年薪及奖励收入个人所得税自理。
三、工作待遇
业务招待费、手机通讯费、差旅费等费用,参照甲方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5条 违约责任及处罚办法
乙方在聘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对于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以“问责制”追究其管理责任,并在经济上从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1、 连续三个月,累计销售回款完成率未达到100%的,甲方将与乙方解除合同或
根据乙方表现酌情考虑解除合同的时间。
2、在产品价格执行中,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因擅自提价而导致当年销售回款指标未完成,甲方将对乙方予以相应处罚。
3、在年末完成销售回款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年终发放的年度奖金后,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包括:罚款、降职、调岗、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间、如发生乙方在进行价格体系谈判或使用销售费用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有损甲方利益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年终发放的奖金后,并对乙方予以罚款、降职、调岗、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5、经营管理不善,不规范执行公司销售政策,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
6、经核实有泄漏甲方机密和相关重要数据行为的,甲方将扣除乙方年度竞业避止补偿金,并根据《保密及竞业避止协议》条款,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甲方操作规程发生资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处罚,包括工资降级、降职、调岗、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将视损失的程度对乙方处以损失金额的1%-10%额度的相应罚款。
8、其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或涉嫌有职务侵占、舞弊行为的,甲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6条 附 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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