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前言
项目总目标
质量目标: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国家“鲁班奖”。
工期目标:2000 年 4 月 1 日开工,2003 年 2 月竣工 。
安全目标:保证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
3‰以内。
文明施工目标: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消防目标:达到北京市消防部门验收标准,无火灾隐患,杜绝火灾。
科技目标:创国家科技进步奖,创建设部和北京市科技示范工程。
1. 1. 2 质量手册说明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成立伊始即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本质
量手册即是该质量保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各主要岗位的质量
职责和各项质量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指导国家大剧院工程的实施。
编制依据
招标文件
设计图纸和设计规范
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
质 量 体 系 生 产 、 安 装 和 服 务 的 质 量 保 证 模 式 ( GB/T19002-1994 idt
ISO9002:1994)
质量手册的管理
质量手册由质量部负责编写,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发。
质量部负责质量手册的解释和实施指导,负责对质量手册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协助管理层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
施。
质量手册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包括编写、打印、受控发放、修订、换版、作废处
理和归档等。
质量手册的发放范围: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质量手册不得遗失、拆页和擅自更改,质量手册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到质量
部办理归还手续。
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质量手册的内容,并应在项目各项
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项目中标至开工前的施工准备阶段,质量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
秘 密
行调整和完善,以使手册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为了更好贯彻实施质量手册,各部门应制定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如部门的岗位职
责,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等),其内容必须满足质量手册的要求、具备可操作性、对质
量记录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有明确规定。
质量手册只限于本项目使用,不得复制和转借外单位或其他个人,确需外借的,
须经质量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按时归还,并负责保管好质
量手册。
质量手册新版本颁发的同时收回旧版本,当需要将旧版本留做资料时,必须经质
量部同意并封皮上加盖“作废”印章。
第二节 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
∶ 统管项目质量体系,全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 制订项目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 设立和调整项目组织机构,规定岗位职责和权限。
项目副经理
∶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总工程师
∶ 协助项目经理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质量部
∶ 推动 GB/T19000-ISO9000 族标准的贯彻落实;
∶ 负责质量手册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 负责内部质量审核;
∶ 负责全公司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 负责提出质检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工程回访和业主投诉;
∶ 负责统计技术的推广运用;
∶ 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安全文明部
∶ 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并制订实施细则;
∶ 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和教育;
∶ 负责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管理;
∶ 负责提出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行政管理部
∶ 负责项目的文件管理工作;
∶ 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 负责提出项目规章制度方面和文秘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合约估算部
∶ 负责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 负责分包商的评价和选择;
∶ 同确定业主提供产品的范围和管理职责;
∶ 负责提出经营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部
∶ 负责审核业主合同、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中与财务有关的条款;
∶ 参加分包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负责评价分包商、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支付
能力;
∶ 负责提出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物资采购部
∶ 负责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组织进货验证;
∶ 负责标识管理;
∶ 负责物资的贮存、保管与交付管理;
∶ 负责提出物资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技术准备部
∶ 负责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管理;
∶ 参加工程招投标,编制施工方案;
∶ 负责项目开工前的全部技术准备工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
方案;
∶ 负责试验室的选择评价;
∶ 负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及计量工作;
∶ 针对工程潜在不合格组织制订预防措施;
∶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
∶ 负责提出技术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计划协调部
∶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编制项目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施工机械的调配和进出场管理。
∶ 负责提出计划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工程部(包括土建、机电和装修三个工程部,以及钢结构幕墙部、剧场设备部等)
∶ 负责所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
∶ 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 负责组织对工程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 参与对进场物资的验证;
∶ 收集并保存工程质量记录。
保安部
∶ 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 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第三节 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文件
为清楚地说明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部要素、要求和规定,特规定了下列质量体系文
件,供所有本项目的参与者学习并遵照执行:
∶ 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工程进度计划和检
验、试验计划
∶ 施工图纸、标准图集
∶ 本工程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 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
鉴于本质量手册是专门为此项目编制的,其内容比较具体、详细,已包含了程序
文件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编制程序文件。对质量手册中不够具体、详细的地方,各
部门应按本手册第 条款的要求编制支持性文件。
质量目标分解
为了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对构成一个单位工程的十个分部工程进行目标
分解(详见图 1-19-1、图 1-19-2),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分阶段和分部、
分项工程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从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得以实现。
质量策划
针对如何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应组织各单位的负责人就项目经理部
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组成、职责划分、总进度、资源(包括工程分包、工程物资、施工设
备和办公设备等)配置、技术方案编制、成本预算、资金收支和 CI 等方面进行总体策
划,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质量策划的主要内容
总进度计划,应确定施工准备和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起止时间。
项目组织机构,应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提出主要管理岗位
的人选和进出场时间。
工程分包方案,应确定主要分包工程的内容、分包方式、分包商进场时间,提出
候选分包商名单。
物资采购方案,应确定由业主、物资采购部和分包商负责采购的物资的范围和进
场时间。
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方案,应确定主要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设备来源和进出场
时间。
技术方案编制计划,应确定需要编制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的名称、编制单位和编
制日期。
办公设备配置方案,应规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电话系统、电脑、打印机、复
印机和汽车等的规格、数量和进出场时间。
CI 方案,应确定本项目使用的标志、工地外貌形象和办公室形象等。
预算成本。
资金收支计划。
质量策划报告
质量部负责将质量策划的结果形成质量策划报告,经有关各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签发。
质量策划报告属受控文件,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包括编写、打印、受控发放、修
订、换版、作废处理和归档等。
质量策划报告发放范围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各参
建单位。
当项目情况发生变化(如业主对工期提出新的要求或对工作范围进行调整,工程
实施环境发生改变,成本或收支情况变动等)时,项目经理应针对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进
行质量策划,调整并修改相应的质量策划报告,修改后的质量策划报告应按本手册第
条款的要求进行审批。
质量策划报告发布后,质量部应立即组织各部门根据质量手册和质量策划报告的
要求编制具体指导项目实施的支持性文件。
第四节 合同评审
评审
在投标或接受业主合同前,合约估算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或合同进行评
审,以确保:
∶ 业主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 对业主的各项要求都已理解;
∶ 与业主间的任何不一致通过协商都已解决;
∶ 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当收到来自业主的口头要求时,接收人应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妥善地形成文件
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 是否能够达到招标文件、合同中提出的技术、质量等要求,如物资供应能否及
时到位,施工技术、检测手段、安全、环保等能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 工期能否保证;
∶ 是否具备履约的资源条件;
∶ 合同的价格能否接受,商务条款是否明确等。
合同评审的方式,可以是开会评审,也可以是传递评审。
合约估算部负责将评审的结果形成记录,评审记录将作为决定是否投标或签定合
同的依据。
评审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
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合约估算部应对各方、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
中与之有关的内容分别筛选、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就其中的重要事项和容易产生
歧义的地方予以明确交代,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对履约中的理解不一致,一般性问题由合约估算部牵头同业主磋商解决,重大问
题合约估算部应向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同业主协商解决。
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合同交底书及有关记录。
合同的修订
合同的修订包括合同条款更改、设计变更、洽商和签证等。
一般的修订通过办理变更、洽商和书面签证的方式进行,负责办理变更、洽商和
签证的单位应及时将上述记录传递给合约估算部和有关执行单位。
重大的修订(如合同条款更改,造成工期、合同价款、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较大
变化的设计变更等)应按本手册第 条款进行评审,评审中应充分考虑:
∶ 更改后技术的可行性;
∶ 更改后对成本的影响;
∶ 更改后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的影响;
∶ 更改后对材料供应、施工设备及其它现场条件的影响等。
一般修订的记录,办理单位负责将原件存档;重大修订的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
将原件存档。
第五节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本手册所控制的文件是指质量体系建立与实施中形成的质量文件和与工程质量有
关的文件。本手册提及的资料是指形成或证实质量文件所依据或引用的资料,如合格分
包商名单等。
文件受控是指对文件的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等均应纳入程序,
并按规定管理。
与本项目质量体系要求和控制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 项目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与质量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文
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 标准类文件,包括本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各类
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标准图集、定额等。
∶ 合同文件,包括业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 图纸类文件,包括各类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 外来文件,包括业主来函、分包商来函、供应商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单
位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 外发信函,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外发信函。
∶ 质量记录,包括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记录。
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发文单位必须请有关人员(详见下表规定)对文件和资料
的内容、适用性和发放范围进行审批。审批人员在确定文件和资料的发放范围时,应注
意使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文 件 和 资 料 的 管 理 职 责
文件类型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登记、发放、存档
质量手册 质量部 质量部经理 项目经理 质量部
规章制度 有关部门 质量部和行政
部经理
项目经理* 行政管理部
行政文件 有关部门 行政部经理 主管领导 行政管理部
业主、分包合同 合约估算部 有关部门会审 项目经理* 合约估算部
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部 有关部门会审 项目经理* 物资采购部
标准、图纸类文件 技术准备部接收、采购 技术准备部
注:1.有关部门是指与负责该方面工作的部门。
2.“*”代表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的委托代理人。
3.主管领导是指由总经理指定的分管该方面工作的领导。
文件和资料的发布单位应定期编制并发放本单位发布的受控文件清单,以便所有
使用这些文件的单位查证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作废文件,防
止误用。
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收文和发放均应登记,各单位的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收发与登记。
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印章
质量手册、规章制度、质量策划报告、标准类文件等在发放时,发放单位应在文
件和资料上加盖“受控”印章予以标识,并注明受控编号和发放日期。
外来文件,收文单位应在文件上加盖“收文章”予以标识,并注明收文编号和收文
日期。
对保留的作废文件和资料,由发文单位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由文件的原起草单位负责,其审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单位进行。
当指定其他单位审批时,该单位应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背景资料。
文件更改时,与之相关的文件必须同时更改。
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更改单位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文件更改通知。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方法:
∶ 换页:即对文件经过一定手改次数后,应换页。
∶ 换版:即文件经多次更改,或经大幅度修改后应进行换版,原版文件作废。
∶ 手改:文件持有人按更改通知的要求,在更改部位划去原有文字,在相应一边
写上更改后文字。手改只能进行划改,不允许压改。
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回收及销毁
作废文件由发出部门及时收回,防止误用。
资料员应及时对作废文件进行销毁。
对因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第六节 物资采购
物资采购的策划
根据物资的来源不同,对本项目使用的物资进行如下划分:
∶ 业主提供的物资
∶ 项目采购的物资
∶ 分包商采购的物资
项目质量策划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物资采购部、合约估算部、技术准备部、机电
工程部、土建工程部装修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分工及采购形式。
供应商的预先评价
物资采购部负责组织对所有向本项目提供直接用于工程上的物资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以保证选用的供应商具有满足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
供应商资格预审
物资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对生产厂家
进行资格预审时,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中所有要求均由生产厂家完成;对经销商进行资格
预审时,经销商除按照资格预审表提供自身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物资生产厂家的相关
资料。物资采购部应查对供应商填写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供应商考察
对重要物资的供应商除资格预审外,在采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为资
格预审中不包括的项目,如生产状况、人员状况、原料来源、机械设备产品应用情况,
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对供应商支付能力和提供保险、保函能力的调查等。考
察由物资采购部牵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考察结果,是判定供应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
业主提供的物资
业主提供的物资指由业主采购,提供给项目并用在工程上的物资,其管理执行本手
册第 7 条款的规定。
项目采购的物资
采购计划
每月 5 日由物资使用单位向物资采购部提出下月需用物资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部
根据申请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对于采购周期较长的物资,申请计划应尽早提
交以给采购提供充足的时间。
供应商选择
本项目的物资采购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
招标形式的供应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
向侯选供应商进行发放,对供应商进行预先评价,评标及定标。
非招标形式的供应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邀请供应商报价,对供应商进
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供应商。
对供应商的选择,原则上至少邀请 3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
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目经理的批准)。
供应商选择的全部记录资料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
样品/样本报批与询价
凡需送样审批的材料,使用单位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提交样品/样本时间。
物资采购部对供应商供应商提出提供样品/样本和报价的要求。
物资采购部负责办理对业主和设计的报批手续,保存有关审批记录。使用单位应
配合物资采购部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部在与供应商商谈采购合同(订单)时,应根据物资申请计划在采购合
同(订单)中注明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等项
内容,规定验收方式以及发生质量问题时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仲裁方式等。
采购合同的内容应以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基础,相应内容中不应有所
抵触或遗漏。在采购合同中要体现质量体系的要求,明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及开展质量
保证工作的要求。
物资采购部应将合同(订单)文本交有关部门会审后,再报项目经理或其委托
授权人批准。
物资采购部按照批准的合同文本与供应商签署正式合同文本。
供货安排
物资采购部应按照物资申请计划的要求,按时组织物资的进场。
分包商采购的物资
对分包商采购物资
执行样品/样本报批制
度,由负责管理该分包
商的工程部和物资采购
部共同对分包商提供的
样品/样本进行审批。
物资的验证
项目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的验证
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验证时,物资采购部应在采购合同
(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技术、经营、质量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的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业主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验证
当业主提出在收货地点或供货地点验证供应商供应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负责联
系并配合业主的验证。
业主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业主对不合格品
的拒收。
进场物资的验证
物资进场后,由物资采购部组织对进场物资的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
对分包商采购物资的验证
分包商负责对其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负责管理
该分包商的工程部应对分包商采购的物资和其验证记录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在物资检
验计划中予以规定。
项目的验证不能免除分包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以后公司对不合格
品的拒收。
第七节 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策划
根据分包商的来源不同,对本项目使用的分包商进行如下划分:
∶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
∶ 项目选择的分包商
项目质量策划时,项目经理应组织合约估算部、物资采购部、技术准备部、机电
工程部、土建工程部装修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分包方案,确定分包项目、分包合同
内容、分包商选择方法、分包方式及候选分包商名单。
在分包方案策划时,应注意对于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分包工作,原则上只设定一个
分包项目。
分包商的预先评价
合约估算部负责组织对所有向本项目提供承建制工程分包或提供劳务的分包商进行
评价,以保证选用的分包商具有满足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
分包商资格预审
合约估算部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分包商名单资格预审表。合
约估算部应查对供应商填写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如企业简介、营业
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报告等)。
分包商考察
对重要分项工程的除资格预审外,在采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由合约估算
部牵头,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门应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对分包商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资格预审未包括的项目∶如对分包商已完成或在施
工程的考察、分包商提供的样板房或样板间、对分包商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对分包商
支付能力和提供保函能力的调查等。
分包商的资格预审/考察结果,是判定分包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
对业主指定并将由其与分包签订合同的分包商的管理执行本手册第 7 条款的规定。
对业主指定将由项目与其签订合同的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仍执行本章节的规定,
即要对其进行评价。当评价为合格时,则该分包商参加选择;当其不合格时,应及时通
知业主,请其决定是否选择。
项目选择的分包商
分包商选择
本项目的分包商选择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
招标形式的分包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
向侯选分包商进行发放,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评标及定标。
非招标形式的分包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邀请分包商报价和提交施工方
案,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分包商。
对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至少邀请 3 家分包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
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目经理的批准)。
分包商选择的全部记录资料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内容,应以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基础,相应内容中不应有
所抵触或遗漏。在分包合同中要体现质量体系的要求,明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及开展质
量保证工作的要求。
分包合同的签订,由合约估算部组织,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与中标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
合约估算部负责拟定分包合同文本,并将文本交有关部门会审后,再报项目经理
或其委托授权人批准。
合约估算部按照批准的合同文本与分包商签署正式合同文本。
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的验证按本手册第 10、第 11 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八节 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
合同文件
当业主将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资时,合约估算部负责同业主洽商并在
合同中明确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以不影响项目对工程计划及质量等管理为原则。
当业主与其指定的分包商签定合同时,合约估算部应与业主洽商并以书面的形式
确定公司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明确该分包商在权利义务方面
无特殊性,以保证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工程质量。
对由业主推荐而由项目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
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当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没有通过/经过预先评价
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书面向业主报告;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包商时,合约估算部则
应同业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
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在同业主签定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
清单中应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当在合同签定时
尚不能准确标明其规格、数量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应在合同中明确业主提供物资的种
类和估算数量,具体的清单可在项目条件具备时再同业主办理。
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
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必须按其类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
或验证,做好记录并保存物资的全部质量文件和资料。
业主提供的物资虽然经过项目的验证,但不能免除业主提供合格物资的责任。
对经验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件资料不全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做好记
录并及时报告业主。
业主提供物资的贮存和维护
物资采购部负责对验证后的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任何由
于贮存保管不当而造成的变质、损坏、丢失和混用,并定期检查物资状况。
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的贮存和维护,按本手册第 15 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物资采购部应记录并向
业主报告。
业主指定分包商的管理
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检验人员负责对业主指定
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业主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时除向分包商
指出并予以记录外,并及时报告业主并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将整理好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交项目,由技术准备部
审核验收和保存。
第八节 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
合同文件
当业主将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资时,合约估算部负责同业主洽商并在
合同中明确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以不影响项目对工程计划及质量等管理为原则。
当业主与其指定的分包商签定合同时,合约估算部应与业主洽商并以书面的形式
确定公司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明确该分包商在权利义务方面
无特殊性,以保证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工程质量。
对由业主推荐而由项目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
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当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没有通过/经过预先评价
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书面向业主报告;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包商时,合约估算部则
应同业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
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在同业主签定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
清单中应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当在合同签定时
尚不能准确标明其规格、数量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应在合同中明确业主提供物资的种
类和估算数量,具体的清单可在项目条件具备时再同业主办理。
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
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必须按其类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
或验证,做好记录并保存物资的全部质量文件和资料。
业主提供的物资虽然经过项目的验证,但不能免除业主提供合格物资的责任。
对经验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件资料不全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做好记
录并及时报告业主。
业主提供物资的贮存和维护
物资采购部负责对验证后的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任何由
于贮存保管不当而造成的变质、损坏、丢失和混用,并定期检查物资状况。
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的贮存和维护,按本手册第 15 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物资采购部应记录并向
业主报告。
业主指定分包商的管理
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检验人员负责对业主指定
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业主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时除向分包商
指出并予以记录外,并及时报告业主并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将整理好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交项目,由技术准备部
审核验收和保存。
第九节 标识和可追溯性
物资的标识
物资采购部在向供应商订货时,除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资进货单据、材质证明、合
格证外,还应要求供应商对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标识清楚。
物资进货时,应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建立进货记录和物资台帐。台帐中对进货日
期、数量、使用、发放日期、使用部位等应标识清楚。领用时应有领料凭证。
进入库房内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贴上标签以标明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
型号、数量、进货日期、货源地等。
露天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隔堆放、码齐,并用标牌标识其名称、
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砼预制构件,应在构件的显著部位直接书
写上述标识。
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
场的时间,分区堆放码齐,做到标牌明显,并采取先进先出的措施。
对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按不同的结构编号堆放,并将标识牌绑扎在钢筋
半成品上。
对生产厂家出厂已在物资包装(含捆扎)上悬挂的标牌及其它标识,项目应妥善
保管,不得随意拆扔。
标牌应设置在物资存储场地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上,标牌要清晰醒目。入库物资
的标签应悬挂在料架上方。
对物资存贮器上的标识应予以妥善保持,当存贮器中的物资更换时,贮存单位必
须同时更换存贮器上的标识。
施工过程的标识
施工过程的标识主要是以检验和试验记录及质量检验评定的记录来实现的(如北
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文件编号:京建质〔1996〕418 号)。
由质量部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及隐蔽工程验收,在记录表上用文字、简图
进行标识,标明其工程部位、作业人员、施工日期、验评日期等。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工序,以检验和试验报告作为工序的标识。检验
和试验报告中应表明工序名称、施工部位、送检及报告日期、试验结果等。
土建工程部应按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要求,作出现场测量标志、测量成果图
和成果记录。
工程竣工后由质量部负责与业主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填写规定的表格,经有关各
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最终结果的标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物资和施工过程在检验和试验后,应对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经
检验和试验后合格与否。
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未检验、已检验合格、已检验不合格和已检验待确定四种状
态。
负责标识的单位应保护好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情况,应立即处理、补
做。
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
物资采购部负责对其控制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分包商采购的物资,负
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指导与监督其按本程序规定对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
识。
对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采取挂标签、立标牌、作记录等方法。
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
未经检验和试验的过程不做标识。
对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均采用记录形式进行。记录中应标明过程合格或
不合格结论,并确保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清楚过程所处的状态。
过程经初步检验判为不合格、且处于待评审处理时,为已检验待确定状态。此状
态由质量员以书面文件为标识通知作业负责人。
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
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为政府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最后核定的单位工程评定表中
所标识的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状态。
物资采购部负责监督检查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质量部负责监
督检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
追溯
物资的追溯
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依据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 使用材料,按物资
台帐、领料凭证及进货单据对物资进行追溯;也可因为发现物资使用问题对施工过程进
行追溯。
施工过程的追溯
可根据出现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作业人员,查阅分部分项工程有关施工记
录、质量验评表、施工日志进行追溯。
分包工程的标识
各工程部应要求起各自管辖的分包商对其物资和施工过程进行标识,并对分包商的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节 施工过程控制
一般过程的控制
工序控制
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确定直接
影响工程质量的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
一般工序的控制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
技术准备部组织对关键工序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明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职
责,确定施工机具、设备,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明确检验标准和验证人员。
现场准备
土建工程部负责组织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对现场勘察、测量定位、放线的
控制等,由测量人员作好记录。
技术交底
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或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填写并保存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的依据是: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规程、工艺标准、安全规程、质量
评定标准、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措施等。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由设计监理、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汇签后生效。
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评审按本手册第 4 条款的规定办理,办理单位负责将
签字齐全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送到有关部门和分包商。
施工环境
对施工前和过程当中的施工作业环境及安全工作的管理,由安全文明部组织按公司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施工机械
安全文明部负责对进场设备组织验收,并填写保存验收记录,并建立项目设备
台帐。
安全文明部负责编制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维修保养,保
证设备能力,做好并保存相应记录。
安全文明部应对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督促分包商进行维修
保养。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第 12 条款的规定本手册进行控制。
验证
对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特性的验证,主要通过作业人员或分包商自检,工程部和质
量部监督核验的方式来进行。具体为: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a 由工程部组织,准备部和作业人员或分包商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
质量部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并通知监理、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上签字,以作为下道工序可继续施工的依据。
b 准备部负责保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方面如在检查中提出处置意见,则应在
处置合格后,由质量部重新组织复查,并填写复查记录。
工程预检
工程预检由工程部组织,质量部、作业人员或分包商的负责人参加。质量部负责填
写并保存预检记录。
特殊过程的控制
那些通过后续检验不能完全确定,而需预先进行控制的过程,规定为特殊过程,本
项目的特殊过程为钢结构焊接和地下防水工程。
特殊过程的预先鉴定
土建工程部组织对特殊过程中的操作者、施工设备、物资、施工技术(结构焊
接,另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方案、作业环境条件等要进行预先鉴定,填写特殊过程预先
鉴定记录并保存。
安全文明部负责对参与特殊过程施工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即所有作业
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对特殊过程中的首件产品要进行检验,确认技术指标及操作技能达到规定要求
后,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特殊过程的首件产品检验,土建工程部应通知技术准备部、质量部参加。
安全文明部负责对施工设备的确认,以判定其能力是否满足过程需要。
物资采购部负责对投入到特殊过程的物资质量进行共同验证。
现场经理组织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确认。
特殊过程的连续监控
作业人员负责进行连续的过程参数监控,并填写连续监控记录。
质量部除检查项目特殊过程的预先鉴定情况外,还应对特殊过程实施情况进行
抽查。
第十一节 检验和试验
总则
技术准备部应按有关法规、标准或合同要求制定进货检验及试验计划和过程检验
和试验计划,确定需要的检验和试验项目、检验和试验依据的的标准、检验和试验单位、
记录的保管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应根据检验和试验计划的要求实施检验、试验并保存有关记录。
需要对外委托试验时,由技术准备部从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试验室中选择合适的
委托对象。
进货检验和试验
无论项目或分包商采购的物资,还是业主提供的物资,除应按进行进货验证外,
还应按进货检验和试验计划的要求进行检验、试验。
由物资采购部负责实施验证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当进货检验和试验计划中
对物资有检验、试验要求时,由物资采购部提出检验、试验委托。
分包商采购的物资,由分包商提供质量证明、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文件,工程
部予以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
对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执行本手册第 8 条款的规定。
外委(购)砼预制构件和金属结构件等在使用前,物资采购部应会同工程部验证
其质量证明、型号、规格、编号、标识以及外观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填写并保存验证
记录。
紧急放行物资
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可对有些物资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对于那些不能追
回或更换的物资,不允许紧急放行。
所有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经过总工程师的批准,并由物资采购部做好记录,并
在放行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以保证一旦发现其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
过程检验和试验
过程检验和试验即工序检验,应在作业人员自检的基础上,由工程部和质量部组
织工序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工序检验中的试验,由工程部填写试验委托单并指派专人按相应规定取样,送交
试验室进行试验。试验委托单和试验报告由工程部保存。
分包商进行的检验和试验,由工程部进行验证并从分包商处收取检验和试验记录。
对验证通过的,工程部应在检验和试验记录上签名认可;验证未通过的,工程部应要求
分包商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必要时,责任工程师可进行复验。
未经检验的工序不得转序施工。
最终检验和试验
工程施工完毕及交付业主前,须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只有当规定
的检验和试验全部完成、检验和试验结果达到规定要求,并经相应部门(监理或质量监
督站)认可后,工程才可以办理交工。
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质量部、技术准备部、分包商负
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
在完成最终检验和试验并填写相应记录后,总工程师应将检验报告资料交与项目
资料员,作为质量记录存档。
只有在工程经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能邀请业主、质量监督站进行竣工核验。
竣工核验通过后,应要求业主签发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格:北京市(418)号文表式 43)
和要求质量监督站签发竣工核验证书(表格:北京市(418)号文表式 44)。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负责检验和试验的人员需按本手册第 9 条款的规定标明相应的检验和试验状态。
不合格品处置
经检验和试验确定为不合格的物资和过程,应按本手册第 9 条款
和第 13 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二节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采购管理
需用单位提出计量器具申请计划,技术准备部审核,按需要进行采购采购。
技术准备部应对购入的计量器具进行验收,并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定。验
收内容如:规格、型号、精确度、出厂证书、说明书、有关测量误差资料、性能是否完
好。对验收或检定后发现不合格的,应办理退货。
验证与管理
各使用单位在收到计量器具时,应对其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包括:计量器具合格
证、检定合格证书、精度和适用性等。
分包商及业主提供的计量器具,由技术准备部按 要求进行验证。发现不
合格时,应立即通知分包商停止使用;对业主提供的,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予退还。
技术准备部应建立项目的计量检测设备、器具台帐,保存自有计量设备、器具
的检定证书或记录。
检定
技术准备部制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并按周期检定计划将计量器具送交国
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技术准备部统一贴上带有表明检定状态的标 志,注
明有效期限等。
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标准状态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技术准备部应立即评定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评定方法:重新测试,检
查设备误差值是否能满足业主对质量的要求。
立即停止使用,更换合格计量器具,并做好标识,防止混用。
应记录以上所有评定结果和情况,并保存记录。
封存
计量器具如在一段时间内不被使用时,需进行封存处理。
计量器具封存应由使用单位写书面申请,报技术准备部审批。
封存中的计量器具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封存计量器具在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应通知技术准备部,报送国家指定机构校
准,并保存记录。
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进行。
计量器具日常搬运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必要时,可在搬运后进行一次校正。
当计量器具出现故障时,应由指定机构和专人进行维修,并保存记录。
计量器具及设备的报废
凡检定不合格或已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报技术准备部批准,采取隔离、
标识、消帐等方式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三节 不合格品的控制
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标识、记录
对怀疑或经检查初步确定为不合格品的,检验人员应立即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标
识和记录办法见本手册第 9 条款的规定。
隔离
对于不合格品应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
不合格物资由检验人员采取措施,单独堆放。
不合格工序,由检验人员通知作业人员中断施工,实施隔离。
不合格品的评审
不合格品评审依据
工程施工项目按国家或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文
件等;
标准产品按选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非标产品按设计文件和由其指定的检验评定标准。
不合格品级别划分
一般不合格,是指允许偏差项目没有达到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或某些检验项目
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但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运行无影响的不合格品。
严重不合格,是对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运行有重要影响的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评审权限
不合格物资,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确定,无需评审;严重不合格由物资采
购部组织评审,技术准备部与质量部参加。
不合格工序,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确定,无需评审;严重不合格,由工程
部组织评审,技术准备部与质量部参加;构成质量事故的,由项目副经理组织质量部、
技术准备部、工程部和分包商,并会同设计、监理、质检站和业主代表进行评审。
不合格品的评审方法
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确认为能进行返工或退换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直接通
知供应商进行处置;检验人员确认为需要报废、降级或改为它用、让步接收的物资,应
报告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进行评审。
不合格工序,检验人员确认为一般不合格的,无需报告,直接通知作业负责人
整改即可;确认为严重不合格时,应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
分析不合格品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合格品等级。
决定采取的处置方法
∶ 进行返工,达到规定要求;
∶ 物资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 降级使用或改作它用;
∶ 拒收或报废;
∶ 工程经返修或不返修向业主申请让步接收。
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不合格品的处置
不合格物资
返工或退换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置。返工后或已退换的物
资,检验人员应进行验证,如仍不合格应重新处置。
报废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办理报废手续。
降级或改为它用、让步接收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向业主办理申请让步手续。
退换或报废的物资由检验人员作出“退换”或“报废”字样标记,并予以隔离。降
级或改为它用的物资,保管人员应及时更换标识。
不合格工序
一般不合格,可不发整改通知单,由检验人员直接通知作业人员实施整改并对
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反复出现的或未完成整改的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向作业负责人下达整改通
知单,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实施整改;检验人员负责验证整改结果。
严重不合格,由工程部组织,质量部、技术准备部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监
理、业主及其他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处置方法,处置结果的验证由质量部实施。
需申请让步接收时,检验人员要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向业主办理申请让步
手续,业主审批通过后方可转序施工。
返工的工程由检验人员重新检验评定,如仍不合格,应重新评审处理。
第十四节 纠正和预防措施
总则
一般不合格,由作业人员依据检验人员的指令直接实施整改,可不制定纠正和预
防措施。
对经常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及严重不合格,责任部门应调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并
组织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导致不合格原因的分析,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
设计和规范问题,包括设计要求不合理、不完整,使用非有效版本文件等。
工序控制和检验问题,包括工序控制不当,操作不符合程序规定,操作者、检
验人员不具备相应技能,缺乏培训,检验规程不全面、不准确等。
工艺装备和测试设备、环境问题,包括设备能力不足,测试设备与要求不适应,
设备缺乏保养维修,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对设备或检测的影响等。
材料及现场管理问题,使用未检验的材料或标识不清造成的混料或错料,检验
和试验技术状态不清,施工条件不符合要求等。
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要求的提出
对经常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由责任部门和作业人员调查分析造成
不合格的原因,提出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
对业主提出的不合格,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分包商)调
查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
内部质量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
受审核单位负责人应根据不合格报告,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制定并实施纠正措
施。
涉及质量手册、管理规定等质量体系文件修改的纠正措施,由质量部负责制定
并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的验证
质量部负责验证并记录纠正措施实施结果。
预防措施
制定预防措施的信息源为:与工程质量有关的信息,不合格记录,让步记录,审
核报告、业主服务报告、业主投诉等。
质量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述信息源,发现、分析潜在的不合格原因,研究
确定预防措施,明确执行该项预防措施的单位,并组织实施。
有关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由技术准备部负责分析所涉及的材料、工艺、生
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技艺等对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找出潜在的不合格原因,
针对不合格原因制定并组织实施预防措施。
涉及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运行的预防措施,质量部应报告项目经理。
质量部负责验证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记录实施情况。
第十六节 质量记录的控制
质量记录的范围和格式
质量记录包括工程质量记录(如检验和试验记录、不合格品报告等)和质量体系
运行记录(如质量体系审核报告、纠正措施记录等)。
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按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在制定支持性文件时,应根据《项目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明确质量记
录的格式和填写要求。
质量记录的收集
工程质量记录
物资采购部负责收集进货验证记录、物资检验和试验记录等。
工程部负责收集:
∶ 施工检验和试验记录;
∶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分包商的质量检验及评定记录;
∶ 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 技术管理工作记录,如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等。
物资采购部和工程部应将其收集到的质量记录按时交给技术准备部汇总、整理
并保存。
质量体系运行记录
质量部负责收集整理不合格品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回访保修、统计技
术应用、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等记录。
合约估算部负责收集整理招标文件评审、合同评审、分包商评价与选择等记录。
物资采购部负责收集整理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等记录。
技术准备部负责收集整理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校准等记录。
安全文明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和考核等记录。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目
所有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写明编号、记录日期、记录内容,并及时准确。
.工程质量记录的标识、编目应按《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京
建质〔1996〕418 号)要求或相应的管理规定组卷。
质量体系运行记录采用项目文件中指定的、有项目标志和统一编号的表式,质量
体系运行记录的编目和组卷按规定要求执行。
来自分包商的质量记录也应按上述规定管理。
质量记录的归档与贮存
每年底各部门将其收集、整理好的质量记录移交技术准备部归档。
部门收集的质量记录在归档前,应分类收录在文件夹(盒)中、放入文件柜,部
门经理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以防记录损坏或丢失。
保存的档案应建帐,做到帐、物对应,便于查阅。
第十七节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审核计划
每年年初,质量部应编制并发布年度审核计划,各部门、各要素的审核频次应取
决于其现状和重要性,并考虑前几次审核发现的问题。
每次审核的确切日期,由质量部提前一周通知受审核单位的负责人。
审核实施
质量部负责安排审核员进行审核。
审核员应按本手册和有关支持性文件审核检查表。
审核员应使用编制好的审核检查表,用它作为审核的助手和记录审核情况。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审核员应及时向受审核部门说明。
审核的目的是寻找符合或不符合适用标准或程序的客观证据,不应对审核对象加
入个人的成见。
报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审核员应在审核完成后,将所发现的问题向受审核单位的负责人作一次口头报告,
并对这些问题发布整改通知单或纠正措施。
对于那些针对直接原因,采取措施即可纠正的不符合项,审核员可直接向受审核
单位负责人发布整改通知单。
对于那些对质量体系影响严重和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纠下措施的不任命, 以
及纠正措施将涉及两个以上实施单位的,审核员应向受审核单位提出采取纠正措施的
要求。
审核完毕,质量部负责编写并发布审核报告。
对审核所发现问题的反应
对整改通知单中提出的不合格,受审核单位应在 15 天内整改完毕。
收到纠正措施要求的单位,应在一周内制订出纠正措施计划,并交质量部认可,
管理者代表批准。
受审核单位对纠正措施要求而未做出反应时,质量部应加以追查并向项目经理报
告。
纠正措施的实施应按本手册第 14 条款的规定执行。
跟踪
当整改通知单、纠正措施要求中预定完成的日期已到,或当接到已完成的通知时,
质量部应派人去验证完成情况。
在下一次进行审核时,审核员应检查上一次的纠正措施是否依然有效;如不再生
效,则应发出新的纠正措施要求。
如受审核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纠正措施计划,质量部应对此进行追踪,查
明原因;若无正当理由或未能规定出可接受修正期限,则应向项目经理汇报。
记录的保存
质量部负责保存审核计划、审核检查表、审核报告、整改通知单和纠正措施要求等
内部质量审核记录。
第十八节 培训
由于本工程采用的
是形式,项目人员来自
不同的公司,因此应对
所有参加本工程实施的
人员进行必须的培训,
以使他们懂得质量体系
并掌握全面参与体系运
行所需要的方法和技
术。
培训计划
各部门应根据《培训框架》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
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单位等。
质量部负责项目整体管理、管理能力与技巧、贯彻 ISO9000 族标准、全面质量管
理和工程创优等方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技术准备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培训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合约估算部负责合约管理方面培训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物资采购部负责物资管理方面培训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安全文明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及 CI 管理、特殊岗位/工种等方面培训培训计划的
制定与组织实施。
对分包商的培训计划,由工程部制定,有关部门协助实施。
培训控制
培训前,负责培训的单位应制定培训实施计划,并将计划发至参加培训的人员。
负责培训的单位应按培训实施计划实施培训工作。
分包商进场后,安全文明部应对分包商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
培训,并要求分包商提供其从事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上岗证(或操作证)复印件,严格
执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制度。
对分包商的工艺技术的培训主要应通过技术交底和做样板的方式进行。
培训记录
组织培训的单位负责填写并保存培训实施记录表。
第十九节 服务
竣工保修
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竣工保修的内容和保修期限;在分包合同中,亦应
明确分包商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应指派专人就保修及有关质量问题与业主保持联系。
项目经理要组织有关项目及分包商负责保修工作,必要时,应对保修人员进行有关
的培训。
保修人员应对工程的结构性能、使用功能、设备运转等进行认真的检查,虚心听
取业主的意见。对业主提出的修缮问题要详细地检查并记录,与业主共同分析、查找原
因,提出并实施处理方案。
保修工作完成后,首先由项目经理指派的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通知业
主验收。当未能通过业主验收时,应重新进行保修工作,直至完全符合规定要求并通过
业主验收止。
工程回访
竣工后每年对本工程进行 2 次回访。
回访人员应就这些方面询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工程质量状况、竣工保修情况和
服务需求等。当业主提出服务要求时,回访人员应向质量部经理请示处理办法。
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应填写回访情况记录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业主投诉
质量部负责接待
业主投诉,并将业主提
出的意见和要求记录在
业主投诉记录中。
质量部应会同工
程部对业主投诉进行分
析,查明原因并确定处
理方案;必要时,质量
部应将业主投诉情况向
项目经理汇报。
项目经理应指派
专人负责处理业主投
诉。
质量部应对业主
投诉的处理结果进行验
证。
当业主投诉涉及诉讼时,质量部应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合约估算部,由合约估算部
组织有关部门按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
质量部应根据业主投诉中发现的质量通病和特殊工程质量问题等有关信息,查找不
合格原因并制订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节 统计技术
统计技术的选择
各部门应选定适用的统计技术,用于工序质量控制和查找不合格原因、评价及验
证工序能力及产品质量特性。
应根据工程规模、质量要求、技术难度及合同规定等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统计
技术,并明确数据收集的来源和责任人及信息传递的渠道。
常用的统计方法
用于记录、收集和积累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粗略分析的调查表。
用于问题分析的直方图、系统图、散布图和排列图等。
用于原因分析的因果图。
砼强度的统计分析方法(JGJ107-87 标准中要求统计方法)。
统计技术的应用
部门在确定了选用的统计技术后,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以使其掌握统计方法
和数据传递渠道。
质量部负责对使用统计技术的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对统计技术应用效果进
行评定,指导部门/项目改进工作。
第二十章 全员岗前培训计划和措施
第一节 前言
国家大剧院工程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管理上均属目前国内最先进和最高水平的。
因此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素质要求也应是最高水平的。为了使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重要工程能实现高速、优质、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目标,投标人要从工程准备阶段始,直
至工程竣工交付,始终贯穿对所有人员的持续培训。为此,特制订出国家大剧院工程
《全员岗前培训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