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新柳煤矿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新柳煤矿是以煤炭生产为主的大型国有
企业。矿井在开采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受到井下瓦斯、煤尘、水、
火、顶板的威胁。
一、瓦斯、煤尘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瓦斯、煤尘
新柳煤矿属低瓦斯矿井,所采煤层煤尘均具有爆炸性;存在
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的可能性是危险性。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原则。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
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2 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
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3 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
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见“新柳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新柳煤矿成立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
在集团公司调度室。
总指挥:矿长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经营矿长 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救护消防
大队、通风区、地测科、供销科、医院、派出所、劳资科、工会、
宣传部、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
3.2.2 总指挥部职责
组织日常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矿井发生事故后,负责对
矿井应急救援的全面指挥工作,对事故迅速做出分析判断;决定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发布应急抢救命令;调
遣应急救援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器材、医疗、通讯、后勤等工
作;决定是否请求外援;上报上级部门等工作。
3.3 各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
3.3.1 调度室: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全面应急救援工
作的指挥和协调;负责事故汇报的接收和命令的下达;掌握应急
救援的进展情况;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的熊市畅通;参与对事故的
分析调查、评审报告等。
3.3.2 生产科、地测科:负责对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事故现
场技术资料和水文地质等情况,对事故现场作出分析报告。
3.3.3 安监处: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组织对事故处理后调查工作和评审报告工作。
3.3.4 救护消防大队: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负责按照制
定的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紧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3.3.5 供销科、机电科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材料、设备,
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到位。
3.3.6 通风区: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通风技术服务保障工
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7 医院:成立事故医疗急救小组,负责对事故受伤人
员进行紧急救治。
3.3.8 保卫科:负责应急救援启动后,协助对事故现场进
行交通管制、警戒、现场保卫等有关方面的保障工作。
3.3.9 劳资科、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
善后处理工作。
3.3.10 党政办、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新闻报
道、灾情发布、信访接待等工作。
3.4 现场指挥部
矿井发生事故后,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转为现场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现场抢险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方案和现
场指挥抢救工作。
3.5 建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矿井井下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救援队伍到达后,应立即建
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3.5.1 地面救援基地应建在靠近矿井井口且安全的地点,
负责救援装备器材、车辆、物资的供应。地面救援基地应有现场
指挥部成员、通讯员、气体化验员、仪器修理员、医护人员、汽
车司机等人员值班,接受现场指挥部领导。
3.5.2 井下基地应建立在尽量靠近灾区、通风支护良好、
通讯畅通、运输方便、不受有害气体威胁及爆炸波冲击的安全地
点。井下基地应由救护队指挥员负责与地面指挥部、地面基地的
联络、协调,接受地面指挥部的指挥,同时直接指挥井下救援人
员的救援行动。井下基地应设有待机小队、通讯设备、必要的救
护装备、值班医生、有害气体监测食品和临时充饥的食物、饮料
等。
4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矿井瓦斯
矿井瓦斯治理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
定,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原则,认
真落实相关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要合理,通风设施要完好,由专人定期
检查维护。
矿井主要通风机盍稳定、可靠反风设施齐全、有效。
矿井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设瓦斯监控系统,并唯
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调校,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和掘进工
作面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
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
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汇报通风调度和现场工
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要求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
员停止工作,并搞到安全地点,及时汇报矿调度。
矿、科(区)、队、班组长、安全员等有关单位负责
人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
学甲烷检测仪。
严格执行井下防灭火有关规定,杜绝明火和电器设备
失爆现象的发生。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规定的爆破器材和炸药,放炮
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查主要通风机停止盍或通风
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
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
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的,方可恢复工作。
矿井要认真开展瓦斯治理研究工作,进行瓦斯预测
预报,掌握瓦斯变化规律,然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矿井要定期对井下职工进行“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
的知识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瓦斯安全意识。
矿井煤尘
矿井采掘工作面要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从源头消
除煤尘。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
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井下各运输机装卸、转载点要敷设自动喷雾;采掘机
组要有完好的内外喷雾装置,能覆盖滚筒;综采工作面要设置支
架自动喷雾;放炮采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按规定设置放炮自动
喷雾,坚持放炮前后冲洗巷道;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
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按规定要求定期冲洗进、回风巷道,清洗积尘,并按
规定设置净化水幕。
严格执行井下防灭火的有关规定,杜绝一切火源和机
电失爆,规定地点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矿井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爆装置。
有专人定期测定井下空气中的粉尘温度。
各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防尘装置,坚持使用个人防尘
防护用品。
加强对井下职工防尘意识培训教育,强化职工防尘安
全意识。
预警行动
瓦斯、煤尘预警: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超限、积
聚各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等情况时。
当现场发现以上预兆后,生产队组要立即采取相应安
全措施,对险情地点重点防控,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动向,并及时
向调度汇报。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或处理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时,
事故影响范围内应立即断电、撤人,汇报调度,矿指挥部应立即
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指挥部得到报警后立即进入预警阶段,
同时汇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5、信息报告程序
报警
当井下现场人员发现一至三级范围内灾害事故时,立即向矿
调度室汇报。
接警
调度室值班员接到紧急事故报警时,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
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之后立即向当日值班
领导汇报,当日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
汇报。
汇报方式:电话汇报
调度室电话:0354-7092100
6 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见集团公司“综合预案”中事故预警分级,一级(预警)启动
矿(子、分公司)应急预案,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
急)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响应程序
现场响应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矿长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本
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展开事故抢救,采取一切有效措
施解救被困人员,撤出灾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指挥到达指挥部后,果断判断应急级别,凡接警情况在预
警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急)范围内时,立即启动集
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令;接警情况在预警一级
(预警),立即启动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令:○1 召
集各副总指挥、全体成员到总指挥部集中待命;
○2 各级救援保障机构和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3 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和其他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扩大应急
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同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出现事
故现场情况恶化,应请求上级部门进行增援。
救援行动
撤人
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消防队及医务人员未到
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
时,还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然后沿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安
全地点直至地面。
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躲至安全地点等候营救。
矿调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升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
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现场救援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应首先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以迅速控制事故,最大限度保证遇险
人员的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侦察及救援方案的制定
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侦察工作。在
侦察过程中,救护队员应把救助遇险人员当作首要任务,同时要
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
及巷道内气体情况和通风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
靠依据。
指挥部应根据侦察结果和其他方面准确信息组织有
关技术人员制定救援方案,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可能减少人
员伤亡;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
到最低限度;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
7 处置措施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救援行动处置措施
侦察措施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首先到达的救护队救护
队员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侦察工作
由矿山救护担任。
侦察前,侦察小队和待机小队必须做好战前检查工作,
都必须携带 1 台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和 2 个压力不低于 18mpa 的
备用氧气瓶,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备件袋,CO、CO2、CH、
O2 等各种气体和温度检查仪。带队指挥员要负责检查氧气呼吸
器及所携带联络绳、灾区指路器、各种气体检测仪等必要装备器
材的完好性,听清执行侦察任务时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
侦察时,井下基地必须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
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只有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可不设待
机小人。侦察小队和待机小队都不少于 6 人,分别由中队长以上
指挥员带队。
灾区侦察内容主要包括:爆炸地点及其事故波及范围;
遇险遇难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
向、风门等构筑物破坏情况);灾区气体情况(瓦斯浓度、烟雾
大小、一氧化碳等);是否发生了火灾;防爆门是否被吹开等情
况。
在灾区侦察过程中,救护队首要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
员,应把侦察小队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抢救原则是“先活
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抢救中要做到有巷必查,发现遇
险人员应立即救助,并将他们护送到进风巷道或井下基地,然后
继续完成侦察任务。
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携带探险绳等必要的装备。在
行进时要注意暗井、溜煤眼、淤泥和巷道支护等情况,视线不清
时,可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探险绳联结。
侦察小队进入灾区时,要规定返回的时间,并与基地
保持联络。如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
援。
在进入灾区前要考虑到如果退路被堵时应采取的措
施,返回时应按原路返回,如不按原路返回,必须经布置侦察任
务的指挥部同意。
侦察行进时,要遵循“先支护,后行进”原则,前进中
因冒顶受阻,应视扒开通道的时间,决定是否另选通道,如果是
唯一通道,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延误时间。遇有巷道交叉口时
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如矿灯、冷光管或堆放煤块、矸石等),防
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也便于待机队寻找。
在进入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
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险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路
线斜交前进。
侦察小队要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
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在侦察过程中,如有 1 名队员身体不适或氧气呼吸
器发生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小队应立即撤出,由待机队进入。
在远距离或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
区段进行侦察。
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巷必查,在走过的巷道要签字留
名,并绘出侦察路线示意图。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
并做好标记。
在侦察过程中,应密切监视灾区瓦斯浓度及其变化,
认真检查有无残留火源,发现火源应立即彻底处理,同时应防止
瓦斯两次聚积到爆炸浓度而引起二次爆炸。
在侦察中,应尽力查清现场情况,如爆炸后遇险遇
难人员的倒赂、伤害部位与伤害程度,巷道、支架、设备的损坏
与移动情况等,以确定爆炸源与爆炸波传播方向及影响区。
侦察结束后,应有带队指挥员向指挥部汇报侦察结
果,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动措施。
处理措施
首先应根据侦察结果,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
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
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
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确定。一般来说,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
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中先进,对保持救护队的
战斗力,减少队员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
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巷进入灾区,在
回风巷先进时要注意烟雾和有毒气体的伤害。救护力量多时,可
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对爆炸后,经侦察确认无火源时,应尽可能恢复通风,
以利于其他救援人员在安全区内进行工作。
如果发现爆炸后引起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同时进行
救人和灭火。并派专人监测瓦斯浓度,防止瓦斯聚积。火势很大,
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
在火源地点蔓延,特别是在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聚积的盲硐,应
千方百计防止火焰蔓延到盲硐附近引起瓦斯爆炸;待遇险人员全
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无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
火势特大或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或用直接灭火法无法扑灭,并确
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
火势,用综合灭火法灭火。待火熄灭后,再寻找遇险人员。
进入灾区前,还应慎重考虑是否切断电源。如掘进工
作面瓦斯引起火灾,则应考虑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后可能引起工
作面瓦斯聚集,再次发生爆炸,威胁救灾人员的安全。如进入灾
区后发现电器设备附近瓦斯达到危险浓度,则不允许在该处切断
电源,应在采区变电所或其他安全地点切断电源。
瓦斯煤尘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
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
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能尽快恢复通
风救人的可靠办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
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在此司下,救护队员应在旁边进行
监护并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特殊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
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
向的人员已经完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反风,但对此必须
十分慎重。
发生连续爆炸时,救护队员在抢救遇险人员的情况
下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
况并认真掌握连续爆炸中时间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往返时间,
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在灾区无人或确认人员已
经牺牲时,不得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应采取措施,消除爆炸
危险后再进入。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事故扩大、增加伤亡。
恢复工作
如果在侦察任务结束后,没有发现因爆炸引起火灾或
有火灾被很快扑灭时,在抢救完遇险人员后,应迅速恢复灾区通
风,解放灾区,以便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救援行动,
加快救援速度。
恢复通风设施时,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
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
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局部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安排排
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恢复正常通风,经测定事故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消除后,
其他不佩带呼吸器救援人员应与救护队员一道参与灾区清理恢
复工作。
8 应急结束
矿井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
救援结束,救援人员可逐步撤离事故现场,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
工作由事故单位进行。
9 各单位都要按照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
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10 处理瓦斯、煤尘事故所需主要物资、装备
序号 物资装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局部通风机及开关 2*30KW 台 6
2 电缆 矿用 Km 3
3 风筒布 2m*4m 块 50
4 正压风筒 600*10 条 200
5 正压风筒 800*10 条 200
6 圆木、板材 方 20
7 隔离式自救器 台 100
8 水管 2 寸、3 寸 M 1000
9 风障 4m*4m 块 10
10 消防水带 m 1000
二、矿井火灾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
矿井火灾
内因火灾:新柳煤矿所采煤层 9#、10#、11#煤层,均
属容易自燃煤层。因此,存在煤层自燃发火的危险性。
外因火灾:由于井下生产和机电设备、易燃材料和油
脂的广泛使用,存在着机电设备(胶带、电缆、变压器、开关、
风筒等)火灾、易燃材料和油脂火灾、火药燃烧火灾、瓦斯(煤
尘)燃烧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
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
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
制到最小范围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见“新柳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新柳煤矿成立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
在集团公司调度室。
总指挥:矿长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经营矿长 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救护消防
大队、通风区、地测科、供销科、医院、派出所、劳资科、工会、
宣传部、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
3.2.2 总指挥部职责
组织日常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矿井发生事故后,负责对
矿井应急救援的全面指挥工作,对事故迅速做出分析判断;决定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发布应急抢救命令;调
遣应急救援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器材、医疗、通讯、后勤等工
作;决定是否请求外援;上报上级部门等工作。
3.3 各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
3.3.1 调度室: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全面应急救援工
作的指挥和协调;负责事故汇报的接收和命令的下达;掌握应急
救援的进展情况;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的熊市畅通;参与对事故的
分析调查、评审报告等。
3.3.2 生产科、地测科:负责对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事故现
场技术资料和水文地质等情况,对事故现场作出分析报告。
3.3.3 安监处: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组织对事故处理后调查工作和评审报告工作。
3.3.4 救护消防大队: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负责按照制
定的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紧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3.3.5 供销科、机电科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材料、设备,
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到位。
3.3.6 通风区: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通风技术服务保障工
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7 医院:成立事故医疗急救小组,负责对事故受伤人
员进行紧急救治。
3.3.8 保卫科:负责应急救援启动后,协助对事故现场进
行交通管制、警戒、现场保卫等有关方面的保障工作。
3.3.9 劳资科、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
善后处理工作。
3.3.10 党政办、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新闻报
道、灾情发布、信访接待等工作。
3.4 现场指挥部
矿井发生事故后,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转为现场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现场抢险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方案和现
场指挥抢救工作。
3.5 建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矿井井下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救援队伍到达后,应立即建
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3.5.1 地面救援基地应建在靠近矿井井口且安全的地点,
负责救援装备器材、车辆、物资的供应。地面救援基地应有现场
指挥部成员、通讯员、气体化验员、仪器修理员、医护人员、汽
车司机等人员值班,接受现场指挥部领导。
3.5.2 井下基地应建立在尽量靠近灾区、通风支护良好、
通讯畅通、运输方便、不受有害气体威胁及爆炸波冲击的安全地
点。井下基地应由救护队指挥员负责与地面指挥部、地面基地的
联络、协调,接受地面指挥部的指挥,同时直接指挥井下救援人
员的救援行动。井下基地应设有待机小队、通讯设备、必要的救
护装备、值班医生、有害气体监测食品和临时充饥的食物、饮料
等。
4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矿井火灾
矿井必须制定井下防灭火措施,设立井下消防材料库
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器材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矿井井口及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和其他机电硐室、火
药库等设防火铁门,按规定配备齐全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
维修。
矿井要严禁井下电焊,保证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好,按
规定使用阻燃、抗静电的电缆、风筒和皮带,规定地点要设置符
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4.. 矿井严禁在井下存放各类油脂,使用过的棉纱、布
头和润滑油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矿井井底车场、井下变电所、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
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 20 米范围内,都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
支护。
井下重点隐患地点要设专人维护检查,发现隐患要及
时处理。
矿井要加强对职工井下防灭火意识的培训教育,使每
个职工都能掌握井下防灭火的基本常识,落实“齐抓共管、群防
群治”责任制。
预警行动
火灾预警:当井下一旦发现着火或巷道出现温度异常
升高、不明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co)等情况时。
当现场发现以上预兆后,生产阶级要立即采取相应安
全措施,对险情地点重点防控,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动向,并及时
向调度汇报。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或处理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时,
事故影响范围内应立即断电、撤人,汇报调度,指挥部应立即采
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汇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5 信息报告程序
报警
当井下现场人员发现一到三级范围内灾害事故时,立即向本
单位调度室汇报,事故单位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情况后,向矿调
度室汇报,由矿调度负责将情况汇报给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接警
调度室值班员接到紧急事故报警时,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
的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之后立即向当日值
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
挥汇报。
汇报方式:电话汇报。
调度室电话:
6 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见集团公司“综合预案”中事故预警分级,一级(预警)启动
矿(子、分公司)应急预案,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
急)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响应程序
现场响应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矿长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本
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展开事故抢救,采取一切有效措
施解救被困人员,撤出灾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指挥到达指挥部后,果断判断应急级别,凡接警情况在预
警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急)范围内时,立即启动集
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令;接警情况在预警一级
(预警),立即启动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令:○1 召
集各副总指挥、全体成员到总指挥部集中待命;
○2 各级救援保障机构和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3 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和其他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扩大应急
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同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出现事
故现场情况恶化,应请求上级部门进行增援。
救援行动
撤人
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消防队及医务人员未到
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
时,还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然后沿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安
全地点直至地面。
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躲至安全地点等候营救。
矿调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升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
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现场救援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应首先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以迅速控制事故,最大限度保证遇险
人员的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侦察及救援方案的制定
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侦察工作。在
侦察过程中,救护队员应把救助遇险人员当作首要任务,同时要
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
及巷道内气体情况和通风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
靠依据。
指挥部应根据侦察结果和其他方面准确信息组织有
关技术人员制定救援方案,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可能减少人
员伤亡;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
到最低限度;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
7 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的救援行动措施
侦察措施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队员在接
受指挥部命令后,应首先对井下灾区进行全面侦察。
侦察前,要认真做好战前检查工作,并携带处理火灾
事故时所需的必要技术装备。
侦察内容主要包括: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及事故波及
范围;着火点支护情况;遇险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
(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构筑物破坏情况);灾区气体情
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等)等。
.. 侦察中,应首先把侦察小队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地
方,在救人情况下,侦察小队和待机小队应全部进入救援,采取
一切必要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进入灾区,先将受伤、
窒息人员送到新鲜风流中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引导未受伤人员佩
戴呼吸器或自救器撤离灾区,对于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抢救人
员要本着“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侦察过程,如发现灾区区域内瓦斯达到 2%并继续上
升或混合气体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时,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应
立即全部撤出灾区,汇报指挥部,采取措施。
侦察小队行进到着火点时,符合直接灭火条件时,应
立即利用井下灭火设施和所携带灭火装备进行直接灭火,同时召
集井下待机小队立即进入,并报告指挥部请求支援,力争在最短
时间内把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灭火期间,在保证瓦斯不超限
(低于 2%)情况下,可考虑采取挂风障、打板闭、风流短路、
局部反风等措施以减小火势发展,然后积极进行直接灭火。如果
火势太大,难以接近火源或直接灭火对救援人员有危险时,救援
人员应撤到井下基地立即报告指挥部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动措施。
其他侦察措施执行本预案中“ 至 “的有
关规定。
侦察完毕后,应由带队指挥员将灾区侦察结果详细报
告指挥部(主要包括着火点位置、火势大小、事故波及范围、遇
险人员伤亡情况、灾区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支护
情况等)。
处理措施
处理与扑灭井下火灾时,应把抢救井下被困遇险人员
放在第一位。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种类、波及范围、井下人员
的分布、以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采用有效的通风方式,通风方
式应能:控制着火产生的火烟沿井巷蔓延;防止火灾扩大;防止
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造成危害;保
证救援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井下发生火灾时,无论火灾发生在哪个地点,扑灭火
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应利用现场条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
极进行直接灭火。当火灾范围较大,火势发展很快,人员难以接
近火源时,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和惰气发生装置等大型灭火
设备直接灭火。而当火灾面积进一步扩大、火势猛、无法用直接
灭火法灭火时或火区瓦斯浓度达到 2%且呈继续上升趋势有爆
炸危险,危及到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可用隔绝灭火法和综合灭
火法灭火,即将火区严密封闭起来,然后采用均压技术或注泥浆、
河沙、惰性气体等措施,加速使火区熄灭。
在扑灭井下火灾时,为防止火势扩大,在火源上风侧
常用悬挂风障和安设风门等方法,减少巷道中的风量,减少氧气
供给以减弱火势,但应派专人监测瓦斯变化,要防止瓦斯聚集引
起爆炸;在火源下风侧利用水量充足的水幕阻止火灾蔓延;如果
巷道顶板岩石完整也可采用拆除木支架阻断燃烧,防止火灾蔓延;
在扑灭倾斜巷道中的火灾时,要根据火风压与风流逆转的规律,
注意防止风流紊乱,导致火灾蔓延,增大伤亡和使火灾事故处理
复杂化。
在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要十分注意顶板的变化,以
防止因燃烧支架损坏造成顶板跨落伤人,或者是顶板跨落后造成
风流方向、风量变化,而引起灾区一系列不得安全抢救的连锁反
应。
在采用挖除火源的灭火措施时,应先将火源附近的巷
道加强支护,以免燃烧的煤、矸石下落,截断救援人员的退路。
扑灭瓦斯燃烧火灾时,可采用岩粉、沙子和泡沫、干
粉、惰气灭火,并注意防止采用震动性的灭火手段。灭火时,多
台灭火机要沿瓦斯的整个燃烧线一起喷射。
用水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为了防止引起水
煤气爆炸,水流不要对准火焰中心,而应从火焰的外围喷洒,随
着燃烧物温度的降低,逐步逼向火源中心。用水灭火必须具备的
条件:火源明确;水源、人力、物力充足;有畅通的回风道;瓦
斯浓度不超过 2%。
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
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道发生火灾时,
为了抢救井下人员,应反风或风流短路。如果不能反风或停风后
风流能逆转时,也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但要防止引起瓦斯积
聚。反风前,必须将原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划算
的措施,防止反风后火灾向进风侧蔓延。瓦斯矿井应昼采用正常
通风方式,如必须反风或缩短风流时,应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
斯爆炸。零点通风只有在不致使瓦斯很快积聚到爆炸危险浓度,
且能使人员迅速退出危险区时才能使用。
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了防止
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
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它方法(以
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必要时,撤出井
下受危及的人员。当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的危
害。多风井通风时,发生火灾区域回风井的主要通风机不得停止。
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防火门,没有防火
门时,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着火硐室位
于矿井总回风道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如果着火类硐室位于矿
井一翼或采区总进风流所流经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
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火药库着
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期货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
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绞车房着火时,应将
火源下文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蓄电池
机车库着火时,为防止氢气爆炸,应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
通风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火灾发生在倾斜巷道上行风流时,应保持正常风流方
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量,不应停止通风机
运转,以防风流发生局部或全矿井的风流逆转或烟气蔓延。应利
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不能接近火源
时可采用发射高泡、惰气进行远距离灭火。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
下方向上方灭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
火灾发生在倾斜巷道下行风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风流逆转,
增加出入风量,减少回风风阻,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同时
要注意并联和角联风路的有害或有利的作用。对入风斜井的中、
下部发生的火灾时,必须慎重,救护人员不允许从井口沿新鲜风
流进入,防止因火风压作用而使风流突然逆转方向。
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视瓦
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
道时,为了迅速救出人员和阻止火势蔓延,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
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若采取减少风措施,要防止
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
进行灭火,必须做到: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
和防尘水管;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地,可采用局部反风从
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采煤工作面
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沙子、岩
粉等灭火,全小队人员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采
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
出和积聚;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防治方法
灭火。
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救护队到达现
场后,要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
风机开启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当火灾发生
在平巷独头巷道迎头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2%,通风情况下采
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点,
防止复燃引起爆炸;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中段时,灭火中必
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严禁局部通风机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经
过着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火灾发生在上山独
头巷道迎头,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
除瓦斯。如瓦斯浓度超过 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
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中段时,
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上山独头煤巷不管发生
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
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
过 2%,可直接进行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
要远距离封闭。
恢复工作
当火灾面积小,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灾后,应立即恢复
正常通风,重新支护加固灾区巷道支护,并要多次冲刷、清理着
火点范围,然后忙恢复灾区巷道的安全设施和其他重要设施。只
有在灾区区域恢复正常通风,无复燃情况下,经指挥部批准,救
援人员方可撤离灾区。
当火灾面积大、火势猛、有爆炸危险、无法用直接灭
火法灭火,而用隔绝灭火法和综合灭火法将火区隔绝后,人员应
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和加固密闭墙要在 24 小时之后进行。
密闭后,应采用均压通风措施,减少火区漏风。如果火区内氧气
和一氧化碳含量及温度没有下降趋势,应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
施。
封闭的火区,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已经熄灭,由矿山
救护队按照启封措施启封。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 3 天内,每
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火区温度和火
区气体成分,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写出书面
报告,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转入恢复生产工作。
8 应急结束
矿井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宣布应急救援结束,救援人员方可逐步撤离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及生产恢复工作由事故单位进行。
9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矿井都要按照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
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10 处理火灾事故所需主要物资、装备
序号 物 资 装 备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 倍 数 泡
沫灭火器
台 6
2 移 动 注 氮
机
台 6
3 水管 2 寸、3 寸 M 1000
4 局 部 通 风
机及开关
3*30KW 台 6
5 电缆 矿用 Km 3
6 圆木、板材 方 20
7 正压风筒 600*10 条 100
8 隔 离 式 自
救器
台 100
9 风障 4m*4m 块 10
10 风筒布 2m*4m 块 50
11 消防水带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