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管理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资金进入良性循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减少资产损失,规范核销处理程序,按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等,是企业主要流动资产之一,其管理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产营运能力。
二、应收款项内控环节
1、公司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分别设立,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2、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3、销售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三、应收款项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公司应当按照客户设立应收款项明细账及台帐,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款项余额增减变动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并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款项催收制度。
(二)销售部门及相关经办部门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财务部门应当督促其加紧催收。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款项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公司应当在内部以恰当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公司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扣减其奖励工资。对讨回的老账按回收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给予奖励,以保证资金按时按量回笼,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款项或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销售及相关经办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采取措施,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同时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已确定的坏账损失,应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
(三)公司应当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按集团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统一标准,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账龄分析法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标准如下:
账龄
比例
3个月—1年(含1年)
0—5%
1年—2年(含2年)
5—30%
3年—3年(含3年)
30—50%
3年—5年(含5年)
50—80%
5年以上
100%
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一般规定:
应收非关联方的款项,金额较大、收回有困难的。
下列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准备:
A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B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C已逾期5年,但无确凿证据表明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D集团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一般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债务人破产、撤销解散等情况除外)。
(四)坏账管理。公司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确认为坏账。公司发生坏账损失,应当按以下内部程序处理:
1、公司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
2、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
3、涉及诉讼的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公司财务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审定。
公司发生的坏账应查明责任、明确原因,在履行规定程序审批后做出会计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进入当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作为清算损益处理。
(五)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管理
预付账款管理
1、预付款的对象必须是长期业务合作伙伴且信用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2、预付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清算完毕。
其他应收款账款分为集团内部和外部进行分类管理,外部其他应收款比照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内部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核对保证金额相符和科目对应。
(六)单位注销的坏账应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严禁形成账外款。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核销,应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七)单位应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