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与法规
本章重点:
社会政策的目标及功能
社会工作在社会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劳动就业政策法规
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
工商保险政策法规
劳动争议政策法规
医疗保障政策法规
知识点知识点11:社会政策的目标及功能:社会政策的目标及功能
1.社会政策的目标
(1)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2)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合与社会进步。
2. 社会政策的功能
功能分类 具体内容
社会功能 (1)收入再分配功能;
(2)社会投资和社会建设功能;
(3)社会控制功能;
经济功能 (1)人力资本投资功能;
(2)调节经济运行功能;
(3)激励劳动积极性功能。
政治功能 (1)社会管理功能;
(2)调节各群体利益矛盾的功能;
(3)增强执政党执政基础和维护政治稳定
的功能
知识点知识点22:社会工作在社会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社会工作在社会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
中的作用中的作用
1. 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关系
(1)现代社会政策和专业社会工作都是对工业化社
会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反应,其起源具有
相同的背景;
(2)在发展初期,二者的目标也相同。社会政策以
国家干预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满足下层民众的需
要,而社会工作则以民间行动的方式去达到类似的
目的;
(3)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逐渐成为一个过程和一套
制度的两个不同方面。
2. 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在当代社会中的关系
区别 联系
具体行动内容和方式不同:
(1)社会政策由政府调动资
源,为民众提供基本的社会
保障、医疗、就业、教育和
住房等方面的服务;
(2)社会工作则是由基层专
业社会工作者为有需要的人
提供的具体服务,包括救助、
照料、辅导、维权和增能等。
(1)有共同的目标。都以满
足民众的基本需要,以解决
社会问题和维护社会公平为
目标;
(2)有共同的原则。都以社
会公平和社会关照为原则;
(3)二者同属于一个国家的
社会福利体系。
(4)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是
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3.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
(1)倡导者: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
程中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角色。
(2)实施者:社会工作者把社会政策转化为具体的
社会服务;把具体的社会服务提供给社会政策对象。
知识点知识点33: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重要考点,要细看)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重要考点,要细看)
(1)获得家庭赡养的权利
(2)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3)获得社会服务的权利
(4)获得社会优待的权利
(5)获得宜居环境的权利
(6)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2.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保障方式 具体内容
政府部门保
护(行政保
护)
(1)当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有要求有
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2) 对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
主管部门要对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3)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收到损害,
其所在组织或者上级机关要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保护 当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除有要求
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外,还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社会组织保
护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均应按照各自职责,反映老年
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知识点知识点44: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1. 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重要考点,细看)
文化教
育权
劳动与社
会保障权
财产权人身权
婚姻家庭
权
政治权
2.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方式 内容
主管部门保护 各级主管部门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负
有责任,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被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司法保护 在妇女权益受到损害时,除了向有关
主管部门请求协助之外,还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妇女组织、工会
组织、共青团组
织保护
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在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维护妇女的合法
权益负有责任
知识点知识点55: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
方式方式
1.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发展权
受保
护权
参与权
受教
育权
生存权
2.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家庭
保护
学校
保护
社会
保护
司法
保护
(1)家庭保护
监护与抚养
关爱与引导
教育培养
民主尊重
(2)学校保护
实施素质教育;
关爱与尊重;
开展成长教育;
确保健康与安全;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
(3)社会保护(共15项)
制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维护受教育权
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场所
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
预防网瘾
提供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
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
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
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与生命安全
为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
加强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
支持鼓励发展幼儿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与名誉权
为完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
(4)司法保护
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在继承与离婚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
赠权
依法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与抚养责任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特点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原则
3.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细
看,新增)
4.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安置
(重点看孤儿安置)
知识点知识点66: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
式式
1.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重要考点,细看)
教育权
劳动就
业
文化生
活权
社会保
障权
环境友
好权
康复权
2.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法
(1)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
(2)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3)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法律手段保障残
疾人合法权益。
(4)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
益。
知识点知识点77: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1.结婚的规定
结婚的规定 具体描述
结婚的必备
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
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目前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
不得早于20周岁。同时提倡晚婚晚育。
结婚的禁止
条件
(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
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家庭关系的规定(细看)
夫妻关系
• 夫妻的人身
关系
• 夫妻财产关
系
• 夫妻相互扶
养的权利和
义务
亲子关系
• 父母对子女
有抚养教育
的义务
• 子女对父母
有赡养扶助
的义务
祖孙、兄弟姐
妹关系
3.离婚的规定
(1)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2)离婚的条件(5条,细看)
(3)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细看)
(4)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处理(细看)
4.救助措施的规定
救助类型 救助措施
家庭暴力与虐待的
救助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
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
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
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
政处罚
对被遗弃的家庭成
员的救助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
当依法作出支付相关费用的判决
知识点知识点88: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
掌握内容 具体规定 详细描述
对象资格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的居民,凡共同生
活的家庭成员人均
收入低于当地低保
标准,且家庭财产
状况符合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条件的,
可以申请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
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
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
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低保金申请 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
书面申请。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
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
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审批 略
发放 略
2.医疗救助政策法规
掌握内容 具体规定 详细描述
救助对象 城 市 医 疗 救 助
对象
(1)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的人员;
(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
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农 村 医 疗 救 助
对象
(1)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2)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
困农民
救助形式 城 市 医 疗 救 助
形式
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
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
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
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对于特别困
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农 村 医 疗 救 助
形式
(1)开展“新农合”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
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
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2)尚未开展“新农合”的地区,对因患大病
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3)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
关规定给予补助。
3.教育救助
2项内容需掌握 具体规定
对象 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
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
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
家庭的未成年子女;
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目标 (1)对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和属于城市“三无”
对象的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免费教育;
(2)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
助家庭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两免一
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
高中教育阶段要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4.住房救助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给予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
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
施。
5.司法救助
掌握司法救助的范围(12条,细看)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
掌握内容 具体规定
救助对象 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具体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
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
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
对象)
救助形式 在县级以上城市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
助站,提供临时性救助。
救助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6)救助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
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7)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者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
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知识点知识点99: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劳动就业政策法规
1.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劳动就业
的规定
劳动合同
的规定
工作时间
的规定
工作保障
的规定
(1)劳动就业的规定
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
提出了国家在
促进就业方面
的责任
(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
就业机会;
(2)国家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3)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
现就业;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
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提出了劳动用
工基本要求
(1)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
受歧视;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
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
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法律
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的规定
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
订立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效力 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诈
骗、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
余部分仍然有效。
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
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
任。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保守商业秘密。
解除 (1)协商解除——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其形式有即时辞职、预告辞职、即时辞
退、预告辞退、经济性裁员等。
(3)工作时间和工资保障的规定
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 相关规定
工作时间的
规定
标准工作日制度 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
小时
休息休假 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不少于98天。
婚丧假。
延长工作时间的
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
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
过1小时;但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
时。
工资保障的
规定
最低工资保障 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的工资
工资支付保障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
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知识点知识点1010: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
1.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
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被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
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
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
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
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
过24个月。
知识点知识点1111:工伤保险法规与政策:工伤保险法规与政策
1.工伤的认定
类型 具体规定
工 伤 的 认 定
(7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商的其他情形。
视 同 为 工 伤
(3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被认
定 为 工 伤 或
视 同 为 工 伤
(3种情形)
(1)因犯罪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2.劳动能力鉴定
内容 具体规定
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
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
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
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保险待遇(有考点,主要是计算待遇的多少,
内容较为繁琐,细看)
因工伤
残待遇
因工死亡
待遇
工伤医
疗待遇
知识点知识点1212:劳动争议政策法规:劳动争议政策法规
掌握内容 具体规定
处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或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商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
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
面代表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
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处理程序 调解程序——申请、调解、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申请、受理、开庭、裁决
知识点知识点1313: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医疗保障政策法规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掌握内容 具体规定
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
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方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
单位缴纳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
为本人工作收入的2%。
医疗保险
基金的构成
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
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为单位缴费的30%)
医疗保险
基金的支付
范围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
得互相挤占;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医疗保险
基金的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不得挤占挪用。
个人账户基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编制基金预算
和财务决算报告。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即可)
掌握内容 具体规定
筹资标
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
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资金使
用和管理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管理;
(2)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扶持资金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
地方财政支持资金划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
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向省级财政划拨。
(3)主要补助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
院医疗费用;
(4)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