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之殇
——基于中信泰富巨亏事件的案例分析
小组:向心力
成员:周洁 范原源 石可 魏琳丽 朱玉峰
目 录
2一、案例回顾
2二、导火索——澳元暴跌
3直接原因——魔鬼合约
31、合约起不到保值的作用
42、合约自身风险收益不匹配
5三、根本原因——内部控制失效
内部环境——混乱
公司组织结构不完善
董事长权力集中,公司内部带有“家族化”的影子
独立董事制度流于形式
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
风险评估——失效
没有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缺乏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管理层未尽职,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控制活动——缺乏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控制措施
缺乏授权审批控制
信息沟通——不畅
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11四、结论与启示
健全治理体系
完善内部控制
提高人员素质
14五、参考文献
一、案例回顾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HK,00267)一纸公告称,该公司在外汇市场上投资的金融衍生工具——澳元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Accumulator),因澳元大幅贬值,已经确认155亿港元损失其中包括约亿港元的已实现亏损,和147亿港元的估计亏损,而且亏损有可能继续扩大。该消息发布后,二级市场股价疾风骤雨般应声暴跌达55%之多,短短两个交易日内市值蒸发掉近三分之二,高盛、花旗、摩根大通等评级机构纷纷将评级下调为减持或卖出,市场各种恐慌舆论接踵而至,随之而来的便是人们对这一事件背后深层原因的一系列思考和挖掘。
二、导火索——澳元暴跌
中信泰富在澳大利亚有一个名为SINO-IRON的铁矿项目,这是西澳最大的磁铁矿石项目,项目总投资高达42亿元。在该项目中,中信泰富需要以澳元支付数量庞大的从澳大利亚和欧洲购买的原材料和设备,按照合约规定,中信泰富直至2010年对澳元的需求都会很大。为了减轻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货币风险,公司于2008年7月1日,与13家银行共签订了24款外汇累计期权合约,合约总金额达94亿澳元,正是这94亿澳元的合约,为中信泰富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澳元兑美元汇率从2000 年以来一直呈单边上行趋势,即使在调整期跌幅也较小。在合约开始执行的七月初,澳元对美元价格持续稳定在 以上,一度还被外界认为可能冲击到“平价美元”的地位。此前市场普遍认为澳元会升值,用远期合约锁定收益是合理的,因为这样做比市场现价低。这样的一个合约看上去似乎是个好买卖,可是事与愿违,到了八月上旬,国际金融市场风云突变,澳元兑美元接连走低,短短三个月内,澳元不仅跌破,而且还出现高达30%的跌幅,特别是十月初澳元出现的暴跌,巨亏就此酿成,咋看下,似乎一切责难都应该指向全球金融动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衍生工具本身具有为企业减轻利率、汇率及原材料变动带来的系统风险的属性,公司可以利用衍生工具实现套期保值,避免不确定性,这也恰是中信泰富对完成这起合约交易的解释,那么,究竟缘何引起了公司如此巨额的亏损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揭开合约的面纱一窥其真面目:
直接原因——魔鬼合约
中信泰富在本次事件中购买的衍生工具主要有四种,分别为澳元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简称:澳元合约)、每日累计澳元远期合约(简称:每日澳元合约)、双货币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简称:双币合约)、人民币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简称:人民币合约),均属于累计期权(Accumulator)的变种。
Accumulator,全名是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KODA),是ELN(股票挂钩票据)的变种衍生产品,一般由欧美私人银行出售给高资产客户。Accumulator属于一种期权产品,其合约内容大致为银行向客户提供较现价低 5%~10%的行使价,当股价升过现价 3%~5%时,合约就自行终止。当股价跌破行使价时,投资者必须按合约继续按行使价买入股份,但有些银行会要求投资人双倍甚至三倍的吸纳股份。
在本案例中,以中信泰富2008年7月16日所签订的2010年10月到期的澳元合约为例。合约规定,公司可以行使的澳元兑美元的汇率为,当澳元兑美元汇率高于时,中信泰富可以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购入澳元,购入量为1000万澳元,并赚取其间的差价;相反,也需要面对相应的风险:当澳元兑美元汇率低于时,中信泰富必须以的高汇率水平持续的向合约对方买入澳元,购入量为2500万澳元,两者均为按月支付。双币合约具有类似但更复杂的合约规定:中信泰富必须以的澳元兑美元的汇率、或者的欧元兑美元汇率,按照表现更弱的一方来接盘澳元或者欧元,直到2010年7月;同样,人民币合约参考的是美元兑人民币,以此计算盈亏。从表面上看,在该一系列合约下,只要澳元如预期般继续升值,公司就能够获得可观的利润来弥补铁矿石项目中由于澳元上涨带来的成本上涨,反之亦然,澳元贬值带来的合约损失可以由项目中的实际支付下降来对冲,从而锁定风险,实现套保的目的。然而深入分析便能发现合约疑点重重:
1、合约起不到保值的作用
事发后中信泰富曾明确对外宣称其之所以签订如此合约是为了抚平汇率风险,以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然而其所签订的项目表明,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中信泰富对澳元的需求量约为30亿,不计损益,单从需求看,如果澳元上涨,公司对澳元的需求变为大约36亿,但如果澳元大幅下跌,则必须购入90亿澳元,这明显有悖于其需求,其保值动机值得怀疑。
同时,如果仅仅是针对铁矿石项目货币风险的规避,与银行签订远期澳元交易合同,购买相应金额的期货期权合约等均能实现相应效果,舍弃简约的一般性合约而采用Accumulator这样的市场公认的高风险且复杂的衍生工具的选择,不能不使人怀疑其声明中所陈述的内容。
2、合约自身风险收益不匹配
对细节加以研究不难看出,根据中信泰富10月20日的公告,仅对澳元合约,当每份合约达到150~700万美元的最高利润时,合约终止,也就是即使是最大获益,获益金额也只有大约5150万美元,约合4亿港元;相反地,如果澳元兑美元汇率贬值至低于,在合约期内中信泰富必须按照合约不断接货,理论上接受的澳元总额高达亿澳元,相当于485亿港元。双币合约和人民币合约均有类似情况,具体合约理论损益如表1所示:
投资产品
合约终止时间
接货价
理论最大盈利
理论最大需接受
澳元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
2010年10月
5150万美元
亿澳元
每日累计澳元远期合约
2010年9月
亿澳元
双币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
2010年7月
200万美元
亿澳元(澳元较弱)
亿欧元(欧元较弱)
人民币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
2010年7月
730万人民币
104亿人民币
表1:本案例中导致中信泰富巨额亏损的主要外汇合约
表1中显示的内容直观的反应出就是中信泰富在此次签订的合约的最大必须接受澳元的数量和最大盈利之间的巨大反差。根据合约内容,澳元上涨所获得的盈利有限,但是可能发生的亏损却没有下限。仅仅就合约自身而言,这样的差距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风险收益不对等的问题。
除此之外,仅澳元合约,中投证券金融衍生产品部总经理张晓东和他的团队在首席金融衍生品顾问、美国康乃尔大学金融教授黄明的帮助下,对中信泰富复杂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计算,他们通过蒙特卡罗(Monte Carlo)方法定价,按汇率历史波动率(约15%)进行模拟发现,中信泰富在签订合约之时每份合约便损失了667万美元,所有合约总和起来损失大约1亿美元。倘若波动率变大,如30%,亏损更将高达亿美元。
对于衍生金融工具这样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公司应当持有谨慎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投资决策时需要根据具体的目的,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上下级信息交流及层层授权审批之后方能做出决策。然而在本案例中,事发后根据媒体披露,中信泰富签订衍生金融工具是公司财务董事张立宪在出差过程中通过电话决定的。如此重大的合约仅由一人草率地通过电话便做出决定,足见中信泰富内部管治必然存在重大问题。
三、根本原因——内部控制失效
内部控制是一个要靠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去实现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是为了合理地保证经营的效果性和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遵循性。内部控制的五项要素是从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角度提出的, 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高度提炼。建立一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仅从某一要素来考虑,而必须统筹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通过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及其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根据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分别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5个方面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
相关文件显示,中信泰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其根据《企业管制常规守则》COSO内部监控框架五要素来设计和运行内部监督。并且通过集团内部稽核部门对内部监控系统运作的有效性进行定期的检查。
但是分析发现,中信泰富在此次案发前所设定和执行的内部控制系统以内部环境为基础,在标准的所有要素方面都有或多或少的不足,并且这些不足均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中信泰富的投资决策。
内部环境——混乱
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指的是董事会与管理层对待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及采取的行动,是企业实行内部控制的根基,并提供纪律和结构。中信泰富事件背后,反应出来的最根本的问题是中信泰富治理结构的混乱导致的较差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组织结构不完善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及监督方面的职责权限互相分离,形成制衡,是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其中,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的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中信泰富事件发生前,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报可以看到,在其董事会下仅设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其中审核委员会以与外部审核师沟通、检查公司对外公布财务报告真实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为主。薪酬委员会以对管理层的薪酬进行监督为主。而对于其他重大事项,中信泰富董事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监督。并且由于其董事大多在其他公司担任要职,其精力有限。因此,对于中信泰富事件中对公司影响巨大的衍生金融工具产品,无论是购买时还是日常经营活动,都没有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因此,中信泰富财务董事可以一人完成交易并在发生巨大亏损后才引起管理层重视。
董事长权力集中,公司内部带有“家族化”的影子
董事长是董事会的核心,对公司的决策起决定性的作用。1987年2月,中信香港改组,荣智健任中信香港副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1990年1月,中信香港向泰富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经过一系列运营,中信香港如愿成为泰富第一大股东,拥有49%股权。荣智健成为“中信泰富”的董事局主席。1991年9月,荣智健联手李家诚、郑裕彤、郭鹤年,以中信泰富为核心组建财团——GreatStyle,以亿港元购得恒昌%的股权。其中中信泰富占36%,荣智健个人另外认购了6%(代价为亿港元)。经过这两轮的资本运作,中信泰富市值暴涨10倍,达87亿港元,并于1992年成为恒生指数33只成份股之一。1996 年12 月26 日,荣智健受让中信集团 亿股,这使其持股上升 亿股,成为持股仅少于母公司中信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9%)。多年以来带领中信泰富成长壮大,奠定了荣智健在公司内的巨大影响力。值得一提的是,中信泰富的第一大股东中信集团,是由荣智健的父亲荣毅仁于1979年10月4日创办。荣毅仁出任中信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直至1993年其当选为国家副主席。这样的背景进一步扩大了荣智健在中信泰富的影响力。
伴随着荣智健在中信泰富影响力不断扩大,荣氏家族在中信泰富董事会甚至整个公司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发展,荣家第三代开始进入中信泰富并担任要职。根据中信泰富2008年中报披露的信息,荣智健之子荣明杰担任公司副董事总经理,荣智健之女荣明方为集团财务部董事。
“家族化”的倾向导致了公司权力失衡,权责分配不清,问责制度无力。在中信泰富事件发生后,公司财务董事张立宪和财务总监周志贤均离职,而荣明方作为公司财务部董事仅被降至调职其他部门。
独立董事制度流于形式
香港的上市公司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只有董事会而无监事会,因此独立董事在监管中的作用尤其重要。无论荣智健所言中信泰富事件事情暴露之前其他董事并不知情是否属实,都能反映出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失效。首先,在选择对冲工具时,模糊了套期保值和金融投机之间的区别,独立非执行董事没有察觉财务董事单独作出如此重大的决策,这无疑是失职。其次,9月7日中信泰富管理层已经掌握了亏损的真实情况,10月20日才对外公布,期间整整六周的时间,独立非执行董事没有对管理层披露这些信息提出要求,直至消息公布投资者遭受巨大的损失。
中信泰富独立董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与其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构成有很大的关系。中信泰富的四位独立董事何厚浠、韩武敦、陆钟汉和何厚锵,都是在公司经营或者会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并且在其他公司均任要职,这可能导致独立非执行董事缺乏监管公司的动力和时间。并且在这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年纪最大的陆钟汉已经70岁,年纪最小的何厚锵也已经52岁,年纪偏大使这四位来自外部独立非执行董事精力有限,很难尽到其作为独立董事的义务。此外,在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何厚浠和何厚锵为两兄弟,极可能导致独立董事在做决策时实质上不独立。
明显,“家族化”导致了权利过度集中,与缺乏相对应控制风险的委员会的情况并存是中信泰富一个显著的特点,单这两点便足以导致公司重大决策向个人化的倾斜。在此背景下,独立董事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也很难行使相应的监督职能,无疑使中信泰富的风险评估较强的依赖于财务董事的个人喜恶和态度。由于个人的独立性和主观性,整个公司风险评估能力也就自然而然极大的弱化了。
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
荣智健在进入中信泰富后进行的一系列资本运作活动,几乎无一失手,并且还使中信泰富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这使荣智健本人自信膨胀,独断专行。而公司董事总经理范鸿龄与荣智健一起打下了中信泰富的江山,并追随荣智健20多年,只能是荣智健的“帮凶”,而不能对荣智健的权力产生制衡。事实上中信泰富是建立起了会计事务所设计的风控机制来预防流动、营运风险的,但因为总裁荣智健的独断专行,该机制完全没有启动,造成制定制度的人忘却了制度对自己的约束的局面。
产权经济学认为,国家控股企业由于事实上割裂了产权所有者和产权经营者的利益链条,不仅淡化了后者对前者的责任意识,而且也放松了经营者对市场的风险意识。在荣智健进入中信香港后完成的一系列资本运作中,背后都有国家的影子为其保驾护航。这无疑会给荣智健甚至中信泰富一种信号——风险由国家承担。事实上,在中信泰富事件发生后,其母公司中信集团以强制性可转债方式向中信泰富注资15亿美元,还将中信泰富名下的杠杆式澳元衍生品合约转至集团公司,为其“兜底”,使中信泰富的损失锁定在156亿港元左右。正是由于红筹股的背景,中信泰富敢于忽视风险的存在。
风险评估——失效
作为整体内部控制结构的一部分,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两方面,健全的风险评估程序对企业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首先应准确识别因实现控制目标而面临的潜在外部风险(如金融市场环境、竞争对手能力等因素)和内部风险(如人力资源、管理、自主创新、财务以及安全环保等因素),其次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如估计风险的重要性及风险承受程度、评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如何采取应对策略实现风险控制等,从而通过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达到降低和管理风险的目标,增强企业内部控制效率。然而,此次事件反映出中信泰富在风险评估方面比较弱化的问题,具体如下。
没有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缺乏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金融衍生工具本身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而Accumulator这种衍生金融产品更是公认的高风险产品,但中信泰富在进行该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时却并有一个良好的风险评估程序,对公司所面对的内外部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据悉,公司财务董事张立宪等人与多家银行签下的澳元外汇累计期权合同中的大部分都是在出差中边打电话边下单,对于这种收益有上限风险无下限的具有严重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并且可能对公司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高风险衍生金融工具,公司高管在签订合约时既未详细检查和评估合同风险,接受张立宪指令进行操作的员工,也未能识别此衍生金融工具中的风险,这一过程中反映出来中信泰富没有清晰有效的风险识别程序。
管理层未尽职,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管理层在风险评估程序中担当重要角色,他们应采取措施对可能影响整个企业的风险以及不同的组织活动或实体所面对的风险进行评估,这对风险评估程序的完善从而对企业的整体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企业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在中信泰富投资交易行为中,很明显可以看出管理层并没有担当其应有的重要责任,既没有在投资前进行有效地分析评估,在投资过程中也没有进行持续性地监控风险,在识别到巨亏风险时更没有对已评估的关键性风险做出理性回应,终究酿成巨亏。而且,公司员工专业素质还有待加强,没有识别此类风险的专业胜任能力,而在内部员工专业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张立宪也未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查看合同详情,彻底了解其存在的风险,在定价能力显著不对等的情况下便草率签下合约,可见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管理层的风险控制意识差。
控制活动——缺乏
企业不仅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程序,还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之内。企业内部组织、职责划分、授权批准、人事、监督及管理等各层面均存在控制活动,相关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执行有助于管理层管理风险及实现控制目标。
中信泰富在投资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这一高风险衍生金融工具时,权利集中现象仍然显著,进而导致公司内部缺乏完整的控制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可循,导致投资交易出现严重偏差。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虽然公司董事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职责有明确的划分,但是在此次事件中董事会主席却表示其并不知情,而且交易的原始材料上也只有财务总监张立宪及一个交易员签字,可见这种职责分离控制制度只是形同虚设而并没有确切落实下去,公司各部门缺乏相互监约的工作机制以及独立决策的企业文化氛围使得少数人掌控交易而损害了公司利益。
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控制措施
2008年8月上旬,国际金融市场风云突变,澳元接连贬值,但并没有引起公司高管的重视,到9月初,公司察觉到合约的风险所在,中止了部分合约实时损失达8亿港元,但仍然没有采取对冲工具进行风险对冲或者其他控制风险的措施,同时也未向投资者披露合约风险这一重大事项,直到10月初澳元暴跌酿成巨亏。整个过程来看,公司没有设立专门风险监督委员会以定期审核风险管理政策,也没有指定一套控制措施以监控公司汇率风险等风险,对汇率风险进行实时的监控,以至于在澳元面值导致公司已经出现巨大的亏损时,公司没有明确的风险敞口设定,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给公司造成超出其承受限度的损失。
缺乏授权审批控制
事件发生后,董事会主席荣智健称,这些合约是在没有适当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其潜在最大风险没有得到正确评估。负责公司对冲策略的财务董事没有按规定的程序事先获得审批就私自动用巨资进行高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超越了职责职权范围,合理的授权制度的缺失是此次公司投资澳元衍生金融工具买卖合约失败的一个直接原因。除了缺乏明确的授权体系外,授权权限也没有明确规定。交易合约中盈利有限而亏损无限,公司对授权人员交易的风险金额未进行严格限制,使得管理人员恣意而为签订合约,最后造成公司巨额亏损。
从中信泰富外汇交易整个事件来看,且不论董事会主席是否知情,财务董事能够轻松做出越权行为、财务总监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公司高管董事做出对公司影响重大的决策却没有一套完善的政策程序,由此可见,控制活动上存在的重大纰漏无疑是造成中信泰富巨亏悲剧的重要因素。
信息沟通——不畅
控制风险是企业各类程序设计的所有人员的责任,因此必须向每个相关人员传达已识别风险的信息及控制这些风险的方法,使得沟通在企业全方位展开以提高执行效率、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企业有关的内部信息(如会计信息、资本运作信息等)和外部信息(如经济形势信息、监管要求信息等)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限内加以识别、收集和传达,以使人们能做出决策及采取适当的行动。完善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是确保企业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就要求企业及时、准确的搜集、传递与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中信泰富此次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出现巨额亏损,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信息沟通不畅。一个完善的内控系统中,企业所有员工必须从最高管理阶层清楚地获取承担控制责任的信息,而且必须有向上级部门沟通重要信息的方法,形成由上而下、由内而外的健全的沟通机制。然而,这次事件中,中信泰富投资行为仅是个人决策,并没有像董事会汇报与请示,董事会主席也不知情,公司内部员工更无从知晓,直到出现严重问题时该交易行为才被暴露无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信泰富该笔投资交易涉及金额巨大,没有通过上级审批,但是其货币交易支付仍然能够通过财务部照常进行,财务人员也未向上级汇报,可见内部信息沟通与反映渠道相当不流畅。而且,早在2008年9月公司已获悉该笔投资外汇交易有风险,却在当月的某公函中称“公司财务或交易状况没有出现重大不利改变”,其对外信息披露也存在相当大的滞后性。
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中信泰富事件曝光后,董事局主席荣志健的公开信中称,“集团财务董事未遵守集团风险对冲政策,在进行交易前未按照公司一贯规定取得董事会主席的事先批准,超越了职权限度”,“财务总监未尽其应有的把关职责,没有将此等不寻常的对冲交易提请董事会主席关注”。毫无疑问,中信泰富内部监督制度对集团高层没有起到任何的监督作用。通过查阅中信泰富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披露的信息,我们发现中信泰富内部稽核部门的权力有限,不能约束到管理层。虽然中信泰富按照COSO的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但是在内部监督的重点放在定期检测及报告方面,没有持续的监督过程,因此也出现了中信泰富在衍生金融工具合约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纠正以及披露信息的情况。其次,在进行内部监督时,内部稽核部门没有参与到公司重大决策中,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了解不够,也影响了内部稽核部门发挥作用。
四、结论与启示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信泰富高管权力未能制衡且缺乏风险理念,而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影响到整个集团淡薄的风险意识,加上集团内部控制制度极不完善,导致中信泰富草率地做出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并最终深陷巨亏困境。
由此可见,合理的风险偏好、较强的风险意识对公司决策具有关键性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风险理念、加强风险控制呢?显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一个长期探索与实践的过程,需要公司自上而下地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及人员素质。以下本文将结合中信泰富近几年的相关改善情况来对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提高员工素质做一具体阐述。
健全治理体系
健全的治理体系是控制风险的基础,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这就需要健全董事会制度,协调董事内部人员比例,加强各职能委员职责使其对公司各项决策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2008年发生巨亏后,中信泰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在2007年审核和薪酬两个委员会的基础上新设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设立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负责监督相关程序并监察集团各种风险)和专责处理本集团杠杆式外汇合约的委员会(听取内外各方如何集团内部管理及风险监控的推行建议,监控集团存续及未来的杠杆式外汇合约以及与相关合约对手磋商约定更替合约条款),2009年新设投资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集团财务董事一名执行董事构成,负责制定投资计划并提出可行性研究建议),2011年还新设常务委员会以促进高管之间在重大问题上的沟通与交流。显而易见,中信泰富近几年来在加强公司治理尤其是董事会建设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与改进,公司原有的治理结构缺陷得到一定的改变,公司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但是,公司治理体系的健全并不仅限于董事会各职能委员会职责的加强,还需要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尤其对于中信泰富这种采取单层董事会制度的上市公司,因其没有监事会的监督,就更应该突出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其充分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此外,还应注意的是,中信泰富在发现问题六周之后才对外公布,给公司本身及投资者都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应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在成本效益匹配的基础上披露重要信息,这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意义与不可或缺之处。
完善内部控制
前面已经分析中信泰富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较大的内部治理方面的漏洞,事件发生后,中信泰富也在不断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2007年,中信泰富年报显示其在内部和稽核中仅提出定期检查及报告,内部的审计范围和权力较小。2008年,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更强调对风险的控制,并聘用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同时,在发现集团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后,还有相应的后续措施监督整改,且内部稽核部门对管理层进行定期评估。2009年,审核计划与审核工作更广,更为重视风险评估方法,更加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并且提出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系统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及改进。从以上内部控制的相关改进来看,中信泰富注重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尤为重视内部监督,从内部审计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来加强对公司内部的稽核,同时内部稽核的完善也有利于授权审批控制的加强,有助于控制活动的有效运行。而且2009年新设的常务委员会在中信泰富发展方向和重点等方面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并担任彼此之间交流咨询的平台,对中信泰富不同业务进展进行沟通并商讨解决经营上遇到的问题,这表明公司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效的沟通有助于进一步规避风险。
中信泰富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五方面都有不同程度地改善,有效地加强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企业进行内部监控的首要条件,而内控体制的运行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完善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有效落实促进公司发展,因此要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保证制度得到公司上下员工的遵循,保证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这才是根本。
提高人员素质
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来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不仅仅要依靠制度的建设,还包括制度的实施。而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人员的素质是一个关键的因素。首先,相关研究表明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风格对整个公司的经营理念和风格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尤为突出。因此,增强风险管理水平和完善内部控制,都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层团队,管理层应该培养合理的经营理念和非个性化的管理风格,做到集体决策而不是独断专行,促进风险控制意识的提高。
其次,要提高公司风险管理的水平,就必须要提高各个岗位人员的素质,尤其是内部稽核人员的素质。发生衍生金融工具风波之后,中信泰富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比以前更加注重对员工素质的考察和培养。从2008年起,无论是在内审还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内部控制系统,中信泰富将对员工素质考察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会计财务方面人员的资质和经验的考察是重中之重。此外,中信泰富在进行内审的过程中,还重点关注员工接受培训的课程及预算是否充足。在提高内部人员素质的同时,中信泰富也聘用了更多具备合适经验和技能的人加入到公司风险管理的工作中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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