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的类型与处罚标准
偷税罪定义
本罪是指纳税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收税款,数
额较大的行为。
偷税类型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
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
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
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
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
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
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
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
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3、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
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
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
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偷税处罚量刑标准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
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
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
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
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
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